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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懂不懂营销

作者:霸气的老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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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牧之从树下土坑中挖出两坛酒。

    “要不怎么说你们来的巧呢!刚酿好的酒,算是有口福了。”

    嬴政展露笑颜,主动和赵牧之勾肩搭背。

    “要不怎么说还得看少爷你呢。你怎么知道我最近馋酒了。”

    又凑过去,细闻了好半天。

    “还是上次你说的梅子酒?怎么味道不像?”

    “老赵,你也太厉害了!这鼻子比狗鼻子还灵。”

    蒙恬嘴角抽动得难以自拔。

    好家伙,又来一次。

    先生真是勇。

    在作死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啊。

    “老赵,这酒是我新研发的口味,和梅子酒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味道迥然不同。”

    被他一说,嬴政更加迫不及待。

    搓着手,舔舔嘴唇。

    “那还等什么!走!”

    这一老一少,有说有笑,欢快地走向五层小楼。

    蒙恬在后,一脸苦笑,摇了摇头,也快步跟上。

    小楼内,赵牧之将酒瓶摆在桌上。

    顺便给嬴政、蒙恬二人一人一个透明杯盏。

    在秦时,皇帝多用青铜器爵来饮酒,普通人家不讲究的,也可用瓷碗。

    这透明杯盏,还是第一次见,

    嬴政和蒙恬二人拿起来研究半天,也不得结果。

    反正是习以为常。

    嬴政直接问道。

    “少爷,这又是什么稀奇东西?”

    “那玩意名叫琉璃盏,就是沙僧打碎的那个,用来喝此酒最配。”

    琉璃盏???

    沙僧???

    嬴政和蒙恬相视一望,都是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迷茫。

    赵牧之边说着边将酒瓶打开。

    酒香四溢,夹杂淡淡的果香沁人心脾。

    还没喝就醉了。

    蒙恬贪婪地连吸好几口,最后才恋恋不舍道。

    “好香!这是什么味道?从未闻过!”

    赵牧之神神秘秘地眨着眼睛,宝贝似的捧着酒瓶。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此乃,樱桃酒!”

    樱桃酒?

    又是一个没听过的稀奇玩意。

    嬴政脑子转的飞快。

    梅子酒是用梅子酿成,那这樱桃酒,顾名思义,就是以樱桃酿成。

    可是,何为樱桃?

    又是不耻下问的一天。

    “少爷,这樱桃可也是一种水果?为何我在这大秦从未见到过?”

    赵牧之心中暗道。

    这樱桃可是19世纪70年代才引入国内,到时别说是你,就连你儿子的骨灰都不知道被埋在哪,肯定没见过。

    “樱桃呢是一种很罕见的水果,种植起来极为麻烦,你没见过也很正常。此物酸甜可口,拿来酿酒最佳。”

    嬴政只顾着点头。

    脑子转了半天,也想象不出这樱桃的样子。

    跟他说的再多也没用。

    赵牧之给二人各倒了一杯。

    看着琉璃盏那淡红色的液体,嬴政和蒙恬又一次瞪着大眼。

    平日他们喝的酒,都是清如白水。

    红色的酒,还真是头一回见。

    蒙恬半信半疑,端起酒盏,细细地品尝一口。

    淡淡的清香萦绕舌尖。

    口腔内瞬间爆发一种从未体会过的酸甜。

    与寻常酒的辛辣不同,此酒喝起来很是清爽,不仅不上头,甚至还很舒服。

    赞许地冲着嬴政点点头。

    嬴政也跟着端起酒盏,一杯下肚。

    单从口感上说,的确和梅子酒有相似之处。

    那二者相较而言,樱桃酒绝对更胜一筹。

    忍不住频频点头称赞。

    “果然是好酒。”

    蒙恬出外行军打仗,少不了喝酒壮志。

    他自诩酒神,就连皇宫内陛下专供的酒也不是没喝过。

    可喝了这么多酒,从来没有那种酒能像这樱桃酒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竖起大拇指。

    “先生真是神人也。不仅料事如神,且聪明睿智,就连酿酒也是一把好手。我由心钦佩呀!”

    “好说好说,其实,我正有一事想找二位商量。”

    赵牧之顿了顿,声音中带着蛊惑。

    “二位想必也尝到了这樱桃酒的妙处。其实这酒,好处还远不止于此。”

    “这酒度数极低,不易上头,可谓是男女老少皆宜。并且这酒,既是女人美容养颜的上等补品,又可使男子强身健体,祛风、除湿、透疹、解毒、调中、益脾,妙处多多。”

    蒙恬都快被他的话给说晕了。

    小小的一坛酒竟还有这么多好处!

    先生怕不是在骗人吧?

    嬴政心中一沉,听出赵牧之的言外之意。

    笑道。

    “少爷,你莫不是想做起这樱桃酒的生意?”

    “知我者,老赵也!”

    从他决定酿造樱桃酒的那一刻起,这条发财的路就已经开始酝酿了。

    这个时代的人没见过樱桃。

    他酿成的樱桃酒,便是天上地下独一份。

    “二位觉得我这提议如何?这可是要发财大路!你们想不想入伙,跟我一起干?”

    嬴政哭笑不得。

    这小子怕不是掉在钱眼里。

    “少爷,陛下不是刚赏你黄金万两,你又不缺钱,干嘛遭这罪受?”

    赵牧之恨铁不成钢地摇头。

    这老赵怕不是在蒙家呆的久了,都忘了人间疾苦。

    黄金万两?

    算个屁!

    他要组建大部队,要起义造反。

    大到兵马粮草,小到衣食住行,上上下下,哪一个不需要钱。

    这要是算下来,十个黄金万两也不够啊!

    蒙恬还在这坐着,赵牧之也不好直言。

    “老赵,你这话可就不对了,有谁还会嫌钱多呢!”

    嬴政竟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这小子说的有理。

    可一想到,大秦皇子,竟沦落成卖酒商,于心不忍呐!

    “可是,就算你卖酒,也挣不了几个钱。”

    眼球一转,趁机道。

    “少爷,你如此睿智,不如在蒙家当个幕后谋士,挣的钱肯定比这多。”

    蒙恬这回脑瓜子可转起来了。

    知道陛下这是有意为先生开路。

    也赶紧跟着点头。

    可后面的话,赵牧之根本没往心里去。

    竟然说他的樱桃酒不值钱,鼠目寸光。

    一群低端人士啊。

    懂不懂包装。

    懂不懂饥饿营销。

    懂不懂砍一刀。

    “你们懂什么!这一坛酒,卖一镒黄金,绝不过分!”

    一……一镒黄金!

    蒙恬惊的,差点闪到舌头。

    按照当下物价来说,一秦半两的酒最常见,十秦半两乃是高价,就算是国库中的藏酒,也绝买不到一镒黄金啊!

    这喝下去的哪是酒啊?分明是钱!

    “先生,我读书少,你可千万别骗我。这不是明抢吗?”

    赵牧之不屑的摇着头。

    “这才哪到哪。若是在酿酒技术上再花些功夫,樱桃的品种选择上上乘,到时候建设多种品牌,一坛酒,可买下一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