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红酒遇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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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夫三人,一人一身轧甲。
这甲不错,比不得他们自己订制的,但也算是大将铠。放在军中,得是五品将官才能穿用的好甲。
此甲以牛皮加甲片合制,讲究的就是一个结实。哪怕是瘦弱之人穿了,也能威武得像条大汉。
唯一不好的是过于讲究防御力,穿上此甲,很多人可能路都走不好,需要骑马上才好行动。
当然了,你若是真正的大将人才,穿这么一身,应该是能够撑起来的。穿上就走不了路,那是你的问题。
好在刘一夫三人,挑选的是适合他们的成品。
一身盔甲更讲究一个轻松舒适。
先来个钢丝绵内甲,再着一副牛皮轻甲,最后才是细皮嵌钢片的簪花错丝胸甲,锁子腰肩,铜扣皮腰带,鱼鳞甲裙,竖条钢护臂,迎面骨护胫,折叠钢鞋。
没错,重了,三层,讲究的就是结实。
近距离,射都射不动。
唯一受到影响的,是轻功,是速度。
不过在有马的基础上,那都不重要了。
事实上,有了这防御,锦天仍然不敢大意。
别人不知道,他是亲身经历的,往事仍然历历在目。
那种尺许长短,粗壮有力,拥有细幼上肢的怪蛇,那种剧烈到变态的毒性,那种突发的快速扑击,都是他至今想来仍不愿意面对的。
之所以敢来,是把主心子骨放在了刘一夫身上。
出了西关城,景象一下子不同了起来。
最直观的就是——荒凉。
到处都是干巴巴的泥土,连草也长得稀稀疏疏营养不良的。
远处山也不青,黑黑黄黄的,有的只是渐渐粗糙起来的风,时不时卷起小沙粒,吹在人脸上打得发疼。
好在进入草原更深时,草色终于浓郁起来,虽然,有很多枯黄的草,仍有一些草皮覆盖不到的黑色土层,可对于环境来说已经好了很多。细心观察下,也能看到一些小动物了。
刘一夫不要看,就能感觉到四周悉悉桫桫的涌动。那是一种微小生物群组成的生态环境。
随时都能够注意到,在草叶,草根,石块,土壤里,到处爬动,飞舞的小虫子。
刘一夫不喜欢,一伸手,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根金钟杖(就是火把上镶一个骷髅头)落在了他的手上。
这玩意吓了大家一跳。
但刘一夫喜欢,东西丑,贼实用。他手持此物,一切细小生命立刻远离了他。
往泥地上躺一宿,都没一只虫敢沾他的身子。
因为此物(骷髅头)里是他泡制的剧毒。
这是一种从毒虫(蛊)身上提取出来的混毒,它并非一种毒才可以,而是多种毒虫的混毒,它们混杂在一起,经过刘一夫施降,成为一种完全受刘一夫控制的混毒。
因为是混毒,所以刘一夫没准备解药,不是不行,而是混毒的解药配制起来比较麻烦,他怕的就是一个麻烦,所以干脆也就没有解药。
若是有人中了毒,只有被刘一夫出手,用金钟杖来收毒,或驱毒,若是想要解药什么的,那就别想了。
当然了,刘一夫要控制此毒,只要手中金钟杖在,便没有问题。
现在此杖一出。
所有小生命,立刻感知到此地有不可招惹的大魔王,顿时退避三舍,不敢再靠过来了。
呵呵,这便是从毒虫身上提取剧毒的原因了。
小生命可以轻易的感应到同类毒素的厉害,要是植物毒,毒性虽说更为酷烈,但隐蔽性也高呀,小生命可能会无知无惧的撞上来。
感觉小生命离开,刘一夫笑了。
虽然此物让很多人用异样眼光看他,但他哪里在乎。
倒是张小乙,锦天下了马,跑他车上坐着了。
这二人也不傻,知道刘一夫的手段。
从前光靠一头驴,都能驱赶小蚊虫了。
更何况是现在了。
一到草原上,这小飞虫小蚊子就多了起来。
很多的虫子,可能直接往你的头上脸上撞。
甚至一个不好就能遇到一团飞舞一处的虫群。
撞上个一头一脸,眼,耳,鼻,嘴,甚至脖颈子,都可能冲进小虫子,别提多讨厌了。
但身处刘一夫的周遭,那就没一丁点问题了。
风清气爽,什么虫儿都没有。
一行人就这么行了两天。
大家不快,不慢,不徐,不疾的走着。
红酒人在前,杨大小姐的人在后,锦天三人在中间,主要是在适应环境。
很快,来事了。
地面轻颤。
马贼来了。
一出西关城,这种货就多。
城关之外,无法无天。
在这里,有各种游荡势力,走过路过的刀客,大小股的马贼,还有性质不定的小部族们。
你永远也不知道面前的人什么时候对你拔刀。
一个眼神,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可能引起杀戮。
更不要说钱财之物了。
看到了,觉得想要,能抢到,那就会动手抢了。
这,便是关外,便是不法之地。
锦天当年没少遇到这样的事。
甚至一些游勇散兵也是一股势力。
只是,听声音,动静,来头不小啊。
杨大一马当先,出去了,只打量一眼就回来。
“是老木头的人,怪了,他一向在东边混饭,怎么跑这边了?”
杨大小姐冷声道:“老木头什么人,敢动我们吗?”
也对,杨家旗号摆着呢,在西边,懂行的人都知道,杨氏的商队驼马队是不能乱动的,因为他们太有钱了,你要是敢动他们的财货,那你会面临两种打击。
一是有无数想要赏金的人拿你去换钱。
杨家信誉好,有口皆碑,赏金猎手们都愿意效死力,他们拼命是真能拿到钱,哪怕自己伤了,也不必担心杨家黑吃黑。
这点尤其重要。
二是杨氏家族有自己的部族私兵,家族子弟会找上来杀过来的。
你以为你躲,你藏,你不露面就行了?
不,杨氏家族会一直找下去的。
过往,千年以计,这种事就没停过。
哪怕过了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你死了,杨家也会找上门来,找你或你的后人算这笔账。
“找死!”
却是红酒发怒了,一挥手,不等杨氏族兵出手,他的部下就先上了。
红酒的手下,是欢喜王一手训练出来的精锐。要说欢喜王,那是有两把刷子的,知道训练精锐的重要,故此,他的部下极其精锐强悍。
先是一齐上马,然后排开列队,再冲迎上去。挥刀格开对方的箭矢。
等对方到了,再出手,十至二十步间,飞刀,飞蝗石,铁头短箭,手掷矛枪,重飞镖,唰的就甩出去。直打得对面一阵人仰马翻。
从这就可以看出,红酒手下,那是何等的有组织有纪律杀人。
对面攻势受阻,往后回缩,然后又有一批队的人马跟上来。
杨大一看,有二三百人之多,这可不少了。
杨大小姐一挥手,杨大当即带人跟上。
红酒见杨大小姐的人跟上了,也不由笑了。
他一个人也是敢打的,但难免会有很多死伤。若是加入了杨大小姐的人马,那就不一样了。
只是他仍然有些不明白,这些马贼发什么疯,要在这莫名其妙的拼命。
正当杨大加入战团,他手舞金柄大刀,大发神威,一刀一个时,突然人群中窜出了一个人。
唰唰唰唰唰!
一连的快剑。
这是一个快剑手,快剑客。
出手又快又狠又准,一边快剑,连环相扣,一招套一招,这是精心修炼出来的,绝非普通杀手,只练一两手的那种样子货。
武学素养——很高。
这样一个人,背景一定不简单。
杨大怒道:“你是什么人!”说着重劈一刀,逼退了对方。
那人退开,一把揭了蒙面,这赫然是一个锦袍玉带的美少年。
此子二十左右,风华正茂,正是青春无限好的时候,那模样儿,穿女装就没女人的事了,如此人物,便是罗国中土也是少有。
怎么也想不到,这么一个人,竟然会出现在老木头的马贼队伍里。
“无极金刀杨大,我找的不是你,红酒使,你出来,小爷我找的是你。”
红酒一怔,旋即明白。
“哦?你是什么人?找我做什么?”
锦袍玉带的少年哼了一声,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折扇,啪地打开,上书——天下有雪,代民伐罪。八个字。
“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
少年人一脸的倨傲。
红酒哼了一声:“原来如此,我当是什么人啊,搞了半天,是你们这帮不开眼的东西,天下有雪,代民伐罪,天罪宫的人嘛,你们大概是想找我王的麻烦,没本事,就来找我,哼,你们啊,也就这点出息了。”
少年大怒:“死来!!!”
话一出口,人便如电,直取红酒。
他速度极快,只是刹那,就闪到了红酒面前。
然后,出手,出剑。
这是——
一瞬间,剑光暴起。
嗤嗤嗤嗤……剑风霍霍。
伴随快剑,还有,少年挥舞折扇打出的暗器。
唰唰唰!!!
一连串扇骨暴射而出。
这一连串的攻击,端得是让人,防不胜防。
招数连绵,环环相扣。
一招不慎,就要完蛋。
但红酒面目平静无波,他运掌成风,铁手一下接下了暗器。
更是一把探出,嘎吱,硬生生抓住发少年人的长剑。这少年人再厉害,剑法再是凌厉,快讯,但被抓住了,也就施展不开了。
如此一看,红酒武功果然不简单,轻易就压制了少年人的快剑。
但少年人却是歪嘴一笑。
手中折扇再用。从主扇骨中,射出了两道毒烟,不大,也不多,却恰好喷了红酒一脸。
红酒一惊:“你……卑鄙!!!”
但也迟了,身体一阵失力,顿时往地上倒下,被少年一把提了起来。
“哼,走了,杨大,这次算了,下次再多事,少爷我剁了你喂狗!”
说罢,少年人带着人,打马如飞,飞快的走了。
红酒部下试图救人,但却追之不及。
为首一人长叹一声,只能带队走人。
他们不好再留下来和杨大小姐一起行动了。
毕竟他们是欢喜王的人,红酒出了事,他们要找欢喜王禀报。
刘一夫三人,一人一身轧甲。
这甲不错,比不得他们自己订制的,但也算是大将铠。放在军中,得是五品将官才能穿用的好甲。
此甲以牛皮加甲片合制,讲究的就是一个结实。哪怕是瘦弱之人穿了,也能威武得像条大汉。
唯一不好的是过于讲究防御力,穿上此甲,很多人可能路都走不好,需要骑马上才好行动。
当然了,你若是真正的大将人才,穿这么一身,应该是能够撑起来的。穿上就走不了路,那是你的问题。
好在刘一夫三人,挑选的是适合他们的成品。
一身盔甲更讲究一个轻松舒适。
先来个钢丝绵内甲,再着一副牛皮轻甲,最后才是细皮嵌钢片的簪花错丝胸甲,锁子腰肩,铜扣皮腰带,鱼鳞甲裙,竖条钢护臂,迎面骨护胫,折叠钢鞋。
没错,重了,三层,讲究的就是结实。
近距离,射都射不动。
唯一受到影响的,是轻功,是速度。
不过在有马的基础上,那都不重要了。
事实上,有了这防御,锦天仍然不敢大意。
别人不知道,他是亲身经历的,往事仍然历历在目。
那种尺许长短,粗壮有力,拥有细幼上肢的怪蛇,那种剧烈到变态的毒性,那种突发的快速扑击,都是他至今想来仍不愿意面对的。
之所以敢来,是把主心子骨放在了刘一夫身上。
出了西关城,景象一下子不同了起来。
最直观的就是——荒凉。
到处都是干巴巴的泥土,连草也长得稀稀疏疏营养不良的。
远处山也不青,黑黑黄黄的,有的只是渐渐粗糙起来的风,时不时卷起小沙粒,吹在人脸上打得发疼。
好在进入草原更深时,草色终于浓郁起来,虽然,有很多枯黄的草,仍有一些草皮覆盖不到的黑色土层,可对于环境来说已经好了很多。细心观察下,也能看到一些小动物了。
刘一夫不要看,就能感觉到四周悉悉桫桫的涌动。那是一种微小生物群组成的生态环境。
随时都能够注意到,在草叶,草根,石块,土壤里,到处爬动,飞舞的小虫子。
刘一夫不喜欢,一伸手,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根金钟杖(就是火把上镶一个骷髅头)落在了他的手上。
这玩意吓了大家一跳。
但刘一夫喜欢,东西丑,贼实用。他手持此物,一切细小生命立刻远离了他。
往泥地上躺一宿,都没一只虫敢沾他的身子。
因为此物(骷髅头)里是他泡制的剧毒。
这是一种从毒虫(蛊)身上提取出来的混毒,它并非一种毒才可以,而是多种毒虫的混毒,它们混杂在一起,经过刘一夫施降,成为一种完全受刘一夫控制的混毒。
因为是混毒,所以刘一夫没准备解药,不是不行,而是混毒的解药配制起来比较麻烦,他怕的就是一个麻烦,所以干脆也就没有解药。
若是有人中了毒,只有被刘一夫出手,用金钟杖来收毒,或驱毒,若是想要解药什么的,那就别想了。
当然了,刘一夫要控制此毒,只要手中金钟杖在,便没有问题。
现在此杖一出。
所有小生命,立刻感知到此地有不可招惹的大魔王,顿时退避三舍,不敢再靠过来了。
呵呵,这便是从毒虫身上提取剧毒的原因了。
小生命可以轻易的感应到同类毒素的厉害,要是植物毒,毒性虽说更为酷烈,但隐蔽性也高呀,小生命可能会无知无惧的撞上来。
感觉小生命离开,刘一夫笑了。
虽然此物让很多人用异样眼光看他,但他哪里在乎。
倒是张小乙,锦天下了马,跑他车上坐着了。
这二人也不傻,知道刘一夫的手段。
从前光靠一头驴,都能驱赶小蚊虫了。
更何况是现在了。
一到草原上,这小飞虫小蚊子就多了起来。
很多的虫子,可能直接往你的头上脸上撞。
甚至一个不好就能遇到一团飞舞一处的虫群。
撞上个一头一脸,眼,耳,鼻,嘴,甚至脖颈子,都可能冲进小虫子,别提多讨厌了。
但身处刘一夫的周遭,那就没一丁点问题了。
风清气爽,什么虫儿都没有。
一行人就这么行了两天。
大家不快,不慢,不徐,不疾的走着。
红酒人在前,杨大小姐的人在后,锦天三人在中间,主要是在适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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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轻颤。
马贼来了。
一出西关城,这种货就多。
城关之外,无法无天。
在这里,有各种游荡势力,走过路过的刀客,大小股的马贼,还有性质不定的小部族们。
你永远也不知道面前的人什么时候对你拔刀。
一个眼神,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可能引起杀戮。
更不要说钱财之物了。
看到了,觉得想要,能抢到,那就会动手抢了。
这,便是关外,便是不法之地。
锦天当年没少遇到这样的事。
甚至一些游勇散兵也是一股势力。
只是,听声音,动静,来头不小啊。
杨大一马当先,出去了,只打量一眼就回来。
“是老木头的人,怪了,他一向在东边混饭,怎么跑这边了?”
杨大小姐冷声道:“老木头什么人,敢动我们吗?”
也对,杨家旗号摆着呢,在西边,懂行的人都知道,杨氏的商队驼马队是不能乱动的,因为他们太有钱了,你要是敢动他们的财货,那你会面临两种打击。
一是有无数想要赏金的人拿你去换钱。
杨家信誉好,有口皆碑,赏金猎手们都愿意效死力,他们拼命是真能拿到钱,哪怕自己伤了,也不必担心杨家黑吃黑。
这点尤其重要。
二是杨氏家族有自己的部族私兵,家族子弟会找上来杀过来的。
你以为你躲,你藏,你不露面就行了?
不,杨氏家族会一直找下去的。
过往,千年以计,这种事就没停过。
哪怕过了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你死了,杨家也会找上门来,找你或你的后人算这笔账。
“找死!”
却是红酒发怒了,一挥手,不等杨氏族兵出手,他的部下就先上了。
红酒的手下,是欢喜王一手训练出来的精锐。要说欢喜王,那是有两把刷子的,知道训练精锐的重要,故此,他的部下极其精锐强悍。
先是一齐上马,然后排开列队,再冲迎上去。挥刀格开对方的箭矢。
等对方到了,再出手,十至二十步间,飞刀,飞蝗石,铁头短箭,手掷矛枪,重飞镖,唰的就甩出去。直打得对面一阵人仰马翻。
从这就可以看出,红酒手下,那是何等的有组织有纪律杀人。
对面攻势受阻,往后回缩,然后又有一批队的人马跟上来。
杨大一看,有二三百人之多,这可不少了。
杨大小姐一挥手,杨大当即带人跟上。
红酒见杨大小姐的人跟上了,也不由笑了。
他一个人也是敢打的,但难免会有很多死伤。若是加入了杨大小姐的人马,那就不一样了。
只是他仍然有些不明白,这些马贼发什么疯,要在这莫名其妙的拼命。
正当杨大加入战团,他手舞金柄大刀,大发神威,一刀一个时,突然人群中窜出了一个人。
唰唰唰唰唰!
一连的快剑。
这是一个快剑手,快剑客。
出手又快又狠又准,一边快剑,连环相扣,一招套一招,这是精心修炼出来的,绝非普通杀手,只练一两手的那种样子货。
武学素养——很高。
这样一个人,背景一定不简单。
杨大怒道:“你是什么人!”说着重劈一刀,逼退了对方。
那人退开,一把揭了蒙面,这赫然是一个锦袍玉带的美少年。
此子二十左右,风华正茂,正是青春无限好的时候,那模样儿,穿女装就没女人的事了,如此人物,便是罗国中土也是少有。
怎么也想不到,这么一个人,竟然会出现在老木头的马贼队伍里。
“无极金刀杨大,我找的不是你,红酒使,你出来,小爷我找的是你。”
红酒一怔,旋即明白。
“哦?你是什么人?找我做什么?”
锦袍玉带的少年哼了一声,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折扇,啪地打开,上书——天下有雪,代民伐罪。八个字。
“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
少年人一脸的倨傲。
红酒哼了一声:“原来如此,我当是什么人啊,搞了半天,是你们这帮不开眼的东西,天下有雪,代民伐罪,天罪宫的人嘛,你们大概是想找我王的麻烦,没本事,就来找我,哼,你们啊,也就这点出息了。”
少年大怒:“死来!!!”
话一出口,人便如电,直取红酒。
他速度极快,只是刹那,就闪到了红酒面前。
然后,出手,出剑。
这是——
一瞬间,剑光暴起。
嗤嗤嗤嗤……剑风霍霍。
伴随快剑,还有,少年挥舞折扇打出的暗器。
唰唰唰!!!
一连串扇骨暴射而出。
这一连串的攻击,端得是让人,防不胜防。
招数连绵,环环相扣。
一招不慎,就要完蛋。
但红酒面目平静无波,他运掌成风,铁手一下接下了暗器。
更是一把探出,嘎吱,硬生生抓住发少年人的长剑。这少年人再厉害,剑法再是凌厉,快讯,但被抓住了,也就施展不开了。
如此一看,红酒武功果然不简单,轻易就压制了少年人的快剑。
但少年人却是歪嘴一笑。
手中折扇再用。从主扇骨中,射出了两道毒烟,不大,也不多,却恰好喷了红酒一脸。
红酒一惊:“你……卑鄙!!!”
但也迟了,身体一阵失力,顿时往地上倒下,被少年一把提了起来。
“哼,走了,杨大,这次算了,下次再多事,少爷我剁了你喂狗!”
说罢,少年人带着人,打马如飞,飞快的走了。
红酒部下试图救人,但却追之不及。
为首一人长叹一声,只能带队走人。
他们不好再留下来和杨大小姐一起行动了。
毕竟他们是欢喜王的人,红酒出了事,他们要找欢喜王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