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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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3年,秋风乍凉。

    清河大队的晒谷场上正在放映露天电影,庆祝大丰收。影片刚到高潮,就连喝多了水的毛头小伙,都憋着尿,紧盯屏幕,不愿意错过一个镜头。

    现场哄哄嚷嚷,吵吵闹闹,热闹非凡,不时爆发出阵阵欢呼。

    远处几声急切凄厉的呼救声,便被这欢呼声掩盖了下去,“啊”的一声痛呼后,便是死一般的沉寂。

    “让你再叫!奶奶个腿,这小娘们,性子还挺烈。”男人说完,呸得一声,吐了口唾沫,扔掉了手中带血的石块。脏污粗糙的双手开始撕扯身下少女的衣裳。

    刺啦一声,衣领被粗暴的扯开,露出少女莹白的肩头。

    “真他娘的白,嘿嘿。”说着就伸出乌漆嘛黑的手朝女人身上摸去。

    “你在干嘛?”一声冷厉的男声突然从后方传来,把萧大庆吓了一跳,转身看到一张熟悉的脸,还有那双带着寒意的眼。

    “我,我出来解手···”,哆嗦着说完,立刻攥紧裤腰带撒丫子跑了。

    孟晓曼躲丧尸,找物资,累了一天,才找到几本用来烧火取暖的书。刚在这升起的温暖中睡着,头部突然被硬物猛地一砸。

    一股剧痛传来,疼得她脑壳发懵。

    玛德,肯定被偷袭了。

    孟晓曼在内心骂了句国骂,想要睁开眼,却被头上流下的鲜血糊了眼。

    模模糊糊中听到有人说话,却听不太清内容。此刻,她的脑中正翻涌着一个与她同名同姓女人的记忆。

    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生化武器的滥用导致全球生物变异,人类迎来末日,孟晓曼家也仅幸存她一人。

    好在,没多久人类也进化出了异能。不幸的是,她只进化出了其中最低级的一种异能——速度异能,没太大用,就是躲丧尸的时候能跑快点。

    今天她去搜集物资,被一个破碎玉镯割破了手,意外收获种田空间,把她高兴的不行。弄清怎么使用后,喜滋滋的看着捡来烧火的年代小说,畅想着美好未来。

    谁知,睡梦中竟穿进了自己刚看的年代文里。

    女主沈玉茹是真千金,被抱错到了乡下,受尽磋磨。真相揭开,沈玉茹回到沈家,沈家人不舍得养大的沈娇娇回去受苦,也让她留在了沈家。在沈娇娇的挑拨陷害下,沈玉茹被家人误解、嫌弃、抛弃,最后错失真爱,所嫁非人,悲惨一生。

    意外重生后,沈玉茹主动下乡,来到了真爱齐恒远下放的清河大队,转手给沈娇娇报了支援大西北。但,女主女二注定要纠缠在一起,沈娇娇发现自己被报名后,已无法更改,只能让沈家人把地点改成了和女主一样。

    原主孟晓曼则是两人下乡后,沈娇娇笼络在身边的一个炮灰女知青,下乡没多久,就成了女二陷害女主计划中的牺牲品:一个胸大无脑、懦弱自卑的受气包,女二在知青点的忠心狗腿,开篇前十章就被二流子侮辱致死,作用只是为了凸显女主的聪明和女二的狠毒!

    孟晓曼接收完记忆,心里骂骂咧咧,难道是看文的时候,吐槽原主和作者太狠了?

    所以才让她穿到同名的原主身上,还是被队里二流子欺辱的时候?

    文中原主失血过多、惊惧交加而死,死后,二流子逃逸,因为队里所有人都去看电影,没有证人,最后也没抓到凶手。

    一个十八岁花一样的小姑娘,就这样一卷破席,葬到了后山坡上。

    “放心去吧,下次投胎记得多长点脑子,再投个好人家,我会替你报仇的。”孟晓曼在心里对原主说。

    刚说完,便觉得身体一松,头脑也变得清明起来。

    孟晓曼记得小说中写过:这是一个特殊的年代,人们思想保守,把女人的清白看得十分重要。既然她接替了原主,一定不能让那个二流子得逞,否则下场比死好不了多少。

    于是孟晓曼忍着头痛,撑起上半身,抬手擦掉眼前的血迹,睁开了眼。

    只是一睁眼,孟晓曼被眼前的一张俊脸震惊了:剑眉微挑,星目深邃,鼻梁高挺。

    脸型瘦削而不失流畅,俊朗中透着坚毅,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干裂的薄唇紧紧抿着,疏离中带着冷漠。

    这不是那个绿豆眼蛤蟆脸的二流子!

    怎么回事,被人救了?

    她记得原文写的是死后第二天才被人发现的呀。难道因为她穿来了,剧情被改变了?孟晓曼想不通。

    萧向东见坐在地上的女人,一会皱眉,一会挤眼,表情不停变换,还把本就乱糟糟的头发挠成了鸡窝,心里怀疑这人脑袋是不是不正常。

    “你没事吧?”

    低沉有磁性的男声,将孟晓曼从思绪中拉出来。这人长得帅就算了,连声音也这么好听。

    “你”孟晓曼刚想问他叫什么名字,就被一声怒吼给打断。“你们在干什么?!”

    不远处一群人气势汹汹得往两人走来。

    近了,孟晓曼才借着月光,看清了来人,为首的是清河大队的支书周保国和大队长萧红军,还有妇女主任吴秀梅,后面则跟着其他乡民。

    看到他们鄙夷、打量的目光,孟晓曼才想起来自己的领口被撕烂了,此刻露出了雪白的肩头,连忙把扯松的衣裳往身上裹了裹。

    这几天降温天冷,原主在花衬衫里面套了件短袖,虽然被扯破了领口,但也不至于袒胸露怀,孟晓曼重新将衣服拢严实,见没有不妥,这才停手。

    然而,天黑,无人,偏僻草垛,孤男寡女,衣衫不整,在众人眼中却是另一种意味。

    明摆着,除了干那事,还能是啥。

    大家看向两人的眼神更露骨了。

    在年头,夫妻在外面牵个手都被人指指点点,更何况,她此刻一副刚受过“欺负”的模样。

    果然,立刻就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出声了:

    “呦呵,这年轻人呐,就是火气大,易冲动,管不住裤裆,连地方都不挑,在草垛里就整上了,也不嫌扎得慌。”

    “那浪劲一上来,还哪儿顾得了这么多啊,这下好了,被抓个正着,丢死个人了!”

    孟晓曼两人还没开口,说话之人就给俩人关系定了性。

    这年头,没啥娱乐活动,这种有伤风化的男女之事,十分吸引人眼球。

    两个女人话音一落,周围的人也被带动起来了,一脸兴奋地窃窃私语,话里话外都认定两人是一对偷情的狗男女,完全没人注意到孟晓曼受了伤。

    乡下人嗓门大,再加上农村夜晚安静,这些讨论全部落在了孟晓曼耳朵里。

    “娘的,这皮子真白,摸着手感肯定好,就是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不是也这么嫩。”

    “人家可是城里来的知青,又不用天天下地,能不白吗?”

    “白能当饭吃啊,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干啥啥不行,整天就知道勾引男人!”

    “平时看着畏畏缩缩的,没想到这么大胆,在草垛就滚上了,早知道她这么饥渴,我就上了。”

    “想屁呢,也不撒泡尿照照,就你那蛤蟆样,还想吃天鹅肉。”

    “蛤蟆咋了,就算是蛤蟆,那也是三条腿完好的蛤蟆,总比那个双腿残废,不,说不定三条腿都残废的瘫子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