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忙碌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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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里的白粥四溢着米香,苏临和洛槐南,还有大家一起围坐在矮桌边,吃着早饭,旺财在脚边舔着苏临的脚趾,痒痒的。
灵雨和小娥聊着昨天从其他孩子那里听来的故事,爷爷有意无意地提起他和洛槐南的婚事,似是已经决定就在最近选个良辰吉日,让他们完婚。
“爷爷,不用着急的!现在地里还挺忙的,能忙完这阵再说。”
洛槐南嘴角噙着微笑,虽然她嘴上拒绝,但看得出她很开心。
苏临小口喝着粥,想起了自己在穿越前,听过的一个很有名的理论——缸中之脑。
一个人,可以假设为你自己,你被一个邪恶的科学家施行了手术,你的脑子被从身体上切了下来,放进一个盛有维持脑存活营养液的缸中。
脑的神经末梢连接在计算机上,这台计算机按照程序向脑传送信息,以使你能保持一切完全正常的幻觉。
对于你来说,似乎人、物体、天空还都存在,自身的运动、身体感觉都可以输入。
这个脑还可以被输入或截取记忆,譬如他可以截取掉你大脑被手术的记忆,然后输入你根本没有经历过的各种环境、日常生活。
他甚至可以被输入代码,让你‘感觉’到自己正在阅读这一段有趣而荒唐的文字。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又该如何确定自己不是那个缸中之脑呢?
答案是根本没有办法确定,当思维和意识都被别人完全操控时,当事人其实已经丧失了任何选择权,不管是否察觉到真相,察觉到真相的事实都会被对方掩藏。
苏临现在所面对的状况,和这个理论十分相似,但又并不完全相同,他所处的环境和日常是那么真实,但唯独自己的记忆充斥着矛盾。
如果他真的是那颗被存放在营养液中的大脑,那只能证明那个为他做手术的科学家技艺不精,只能让他产生无比逼真的幻觉,而无法删减修改他的记忆。
或许破除迷障的关键,就在这小小的区别当中。
“我也想尽快和槐南成亲。”苏临忽然说。
洛槐南和苏正德都愣住了,苏灵雨和苏小娥快乐地鼓起掌来,在一旁起哄道:“槐南姐姐是要嫁给哥了吗?那我以后是不是要叫嫂子了!”
洛槐南愣了半天才缓过神来,宠溺地揉了揉两个孩子的脑袋,向苏临投去深情的凝望。
“那好,我待会就去和老王说一声,再叫些村里人来帮衬帮衬,咱们挑个好日子就把这事儿办了!”苏正德喜笑颜开,真心为自己的孙子感到高兴。
成亲这事,就这么毫无争议地确定下来,在做出如此重大的决定后,苏临拿上锄头,与平常一样去田里干活了。
这一切都让他感觉似曾相识,其实在苏小娥被邪修杀害的那次,他又何尝不是一个疯子,所有人都忘了小娥,所有人都看不到小娥的尸体,真相只有他知道。
此情此景,和那时何其相似。
只不过,上次他是在张员外儿子大喜之日,找到了刘禄。
而这一次,却轮到他自己结婚了。
很快,苏临要成亲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村庄,大家都纷纷来道喜,虽然苏临平常经常发疯,但他也是村里最聪明能干的人。
高祖皇帝发明的那些水车风车,只有城里厉害的工匠才能修理,苏临没来之前,每次水车出了故障都得去平山城请人,他来了之后,村里东西坏了就都交给他修理。
再加上苏临发疯不伤人,平日又乐于助人,为人正直坦率,因此人缘颇好。
“小临啊!恭喜恭喜,那个什么?有情人终成……终成鸳鸯啊!”南志贤搜刮着肚中存量不多的贺词祝福道。
苏临微笑着点头:“南叔,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对对!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就说念起来怎么怪怪的,原来是我记错了,我也是刚才听王秀才念叨着,现学现用,哈哈哈!”南志贤豪爽地大笑。
他用力锄了几下地,似是想起了什么,忽然鬼鬼祟祟走过来,凑到苏临耳边说:“你还记得上次我和你说的吗?赵虎那家伙逛窑子喜欢吃的那玩意。”
苏临眉头一皱:“猎狗草?”
“就是了!虽然人吃那东西不好,但洞房花烛夜嘛,稍微吃点不碍事的,槐南这么好的姑娘,你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一下人家。”
说完,南志贤用力拍了下苏临后背,露出一副“叔是过来人”的表情。
苏临无语地摇了摇头,举起锄头继续开始耕地。
到了下午,王秀才来了,带了一大堆书来,说是送给苏临的贺礼。
“苏兄,恭喜了,你和槐南能走到如今实属不易,我也没什么好送你的,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就将这黄金送与你,我知道普通书籍入不了你法眼,你一直对大梁的历史很感兴趣,所以我便将这些书送来了。
当然等你大婚之日,我还有一样东西要送你!”
“多谢王兄了。”
“在下祝你们白头偕老,百年好合。”王霄风用一种十分感慨的语气祝福道。
从那天之后,苏临便开始忙起来了,他上午下地干活,到下午就和南志贤一起,在老屋的旁边搭新屋,作为他和洛槐南成婚后的婚房。
后脑贴脚跟的忙碌生活,转移了苏临很多注意力,有时他甚至会忘记自己的目的,将眼下的一切当做无需怀疑的真实。
看着自己挥洒汗水,一砖一瓦搭建起来的屋子,苏临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而洛槐南无微不至的体贴与温柔,也令他感到无比安心。
他再也没有梦到天尊,也没有梦到那地狱般可怕的场景,即使有好几次他祈祷能再次在梦中见到天尊,但却从未如愿,往往带着疲劳闭上双眼,睁开就已是天亮。
一切都仿佛回到了正轨上,就仿佛他的疯病在洛槐南回来后真的消失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房子建起来了,不大,但足够让他和洛槐南,还有他们今后的孩子生活。
洛槐南昨天去城里当掉了她仅剩的首饰,置办了些家具……这个家越来越像一个家了。
苏临也发现自己已经接受了洛槐南,她所有的一切都很合他意,她温柔贤淑,善解人意,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从不发火。
她和村里那些动不动就骂人的大婶不同,更像一个出自书香门第的小姐。
他们很有默契,就仿佛从很久以前便一直生活在一起,从未分开。
今天是他和洛槐南搬进新家的日子,因为洛槐南没有娘家,所以在结婚前,他们便住在一起了。
吃过晚饭,苏临坐在院子里抬头仰望星空,他有多久没梦到那些怪异的梦了,已经一个月了吧。
现在回想起来,天尊和那些恐怖的邪修,更像是虚幻的妄想,手里的锄头都比他们更加真实。
但……
苏临拿出放在怀里折叠好的纸,这是他自己在一个月前写下的。
上面写着:【不要沉浸于舒适的感情,你并非为了自己而活。】
碗里的白粥四溢着米香,苏临和洛槐南,还有大家一起围坐在矮桌边,吃着早饭,旺财在脚边舔着苏临的脚趾,痒痒的。
灵雨和小娥聊着昨天从其他孩子那里听来的故事,爷爷有意无意地提起他和洛槐南的婚事,似是已经决定就在最近选个良辰吉日,让他们完婚。
“爷爷,不用着急的!现在地里还挺忙的,能忙完这阵再说。”
洛槐南嘴角噙着微笑,虽然她嘴上拒绝,但看得出她很开心。
苏临小口喝着粥,想起了自己在穿越前,听过的一个很有名的理论——缸中之脑。
一个人,可以假设为你自己,你被一个邪恶的科学家施行了手术,你的脑子被从身体上切了下来,放进一个盛有维持脑存活营养液的缸中。
脑的神经末梢连接在计算机上,这台计算机按照程序向脑传送信息,以使你能保持一切完全正常的幻觉。
对于你来说,似乎人、物体、天空还都存在,自身的运动、身体感觉都可以输入。
这个脑还可以被输入或截取记忆,譬如他可以截取掉你大脑被手术的记忆,然后输入你根本没有经历过的各种环境、日常生活。
他甚至可以被输入代码,让你‘感觉’到自己正在阅读这一段有趣而荒唐的文字。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又该如何确定自己不是那个缸中之脑呢?
答案是根本没有办法确定,当思维和意识都被别人完全操控时,当事人其实已经丧失了任何选择权,不管是否察觉到真相,察觉到真相的事实都会被对方掩藏。
苏临现在所面对的状况,和这个理论十分相似,但又并不完全相同,他所处的环境和日常是那么真实,但唯独自己的记忆充斥着矛盾。
如果他真的是那颗被存放在营养液中的大脑,那只能证明那个为他做手术的科学家技艺不精,只能让他产生无比逼真的幻觉,而无法删减修改他的记忆。
或许破除迷障的关键,就在这小小的区别当中。
“我也想尽快和槐南成亲。”苏临忽然说。
洛槐南和苏正德都愣住了,苏灵雨和苏小娥快乐地鼓起掌来,在一旁起哄道:“槐南姐姐是要嫁给哥了吗?那我以后是不是要叫嫂子了!”
洛槐南愣了半天才缓过神来,宠溺地揉了揉两个孩子的脑袋,向苏临投去深情的凝望。
“那好,我待会就去和老王说一声,再叫些村里人来帮衬帮衬,咱们挑个好日子就把这事儿办了!”苏正德喜笑颜开,真心为自己的孙子感到高兴。
成亲这事,就这么毫无争议地确定下来,在做出如此重大的决定后,苏临拿上锄头,与平常一样去田里干活了。
这一切都让他感觉似曾相识,其实在苏小娥被邪修杀害的那次,他又何尝不是一个疯子,所有人都忘了小娥,所有人都看不到小娥的尸体,真相只有他知道。
此情此景,和那时何其相似。
只不过,上次他是在张员外儿子大喜之日,找到了刘禄。
而这一次,却轮到他自己结婚了。
很快,苏临要成亲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村庄,大家都纷纷来道喜,虽然苏临平常经常发疯,但他也是村里最聪明能干的人。
高祖皇帝发明的那些水车风车,只有城里厉害的工匠才能修理,苏临没来之前,每次水车出了故障都得去平山城请人,他来了之后,村里东西坏了就都交给他修理。
再加上苏临发疯不伤人,平日又乐于助人,为人正直坦率,因此人缘颇好。
“小临啊!恭喜恭喜,那个什么?有情人终成……终成鸳鸯啊!”南志贤搜刮着肚中存量不多的贺词祝福道。
苏临微笑着点头:“南叔,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对对!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就说念起来怎么怪怪的,原来是我记错了,我也是刚才听王秀才念叨着,现学现用,哈哈哈!”南志贤豪爽地大笑。
他用力锄了几下地,似是想起了什么,忽然鬼鬼祟祟走过来,凑到苏临耳边说:“你还记得上次我和你说的吗?赵虎那家伙逛窑子喜欢吃的那玩意。”
苏临眉头一皱:“猎狗草?”
“就是了!虽然人吃那东西不好,但洞房花烛夜嘛,稍微吃点不碍事的,槐南这么好的姑娘,你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一下人家。”
说完,南志贤用力拍了下苏临后背,露出一副“叔是过来人”的表情。
苏临无语地摇了摇头,举起锄头继续开始耕地。
到了下午,王秀才来了,带了一大堆书来,说是送给苏临的贺礼。
“苏兄,恭喜了,你和槐南能走到如今实属不易,我也没什么好送你的,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就将这黄金送与你,我知道普通书籍入不了你法眼,你一直对大梁的历史很感兴趣,所以我便将这些书送来了。
当然等你大婚之日,我还有一样东西要送你!”
“多谢王兄了。”
“在下祝你们白头偕老,百年好合。”王霄风用一种十分感慨的语气祝福道。
从那天之后,苏临便开始忙起来了,他上午下地干活,到下午就和南志贤一起,在老屋的旁边搭新屋,作为他和洛槐南成婚后的婚房。
后脑贴脚跟的忙碌生活,转移了苏临很多注意力,有时他甚至会忘记自己的目的,将眼下的一切当做无需怀疑的真实。
看着自己挥洒汗水,一砖一瓦搭建起来的屋子,苏临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而洛槐南无微不至的体贴与温柔,也令他感到无比安心。
他再也没有梦到天尊,也没有梦到那地狱般可怕的场景,即使有好几次他祈祷能再次在梦中见到天尊,但却从未如愿,往往带着疲劳闭上双眼,睁开就已是天亮。
一切都仿佛回到了正轨上,就仿佛他的疯病在洛槐南回来后真的消失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房子建起来了,不大,但足够让他和洛槐南,还有他们今后的孩子生活。
洛槐南昨天去城里当掉了她仅剩的首饰,置办了些家具……这个家越来越像一个家了。
苏临也发现自己已经接受了洛槐南,她所有的一切都很合他意,她温柔贤淑,善解人意,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从不发火。
她和村里那些动不动就骂人的大婶不同,更像一个出自书香门第的小姐。
他们很有默契,就仿佛从很久以前便一直生活在一起,从未分开。
今天是他和洛槐南搬进新家的日子,因为洛槐南没有娘家,所以在结婚前,他们便住在一起了。
吃过晚饭,苏临坐在院子里抬头仰望星空,他有多久没梦到那些怪异的梦了,已经一个月了吧。
现在回想起来,天尊和那些恐怖的邪修,更像是虚幻的妄想,手里的锄头都比他们更加真实。
但……
苏临拿出放在怀里折叠好的纸,这是他自己在一个月前写下的。
上面写着:【不要沉浸于舒适的感情,你并非为了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