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不会叫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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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许无双更知道,金色光球只是一缕意志,是战神永不言败的无上战意。
它不是神魂,甚至连神识都算不上,尽管它还带有战神的记忆,强大无比,却无法独立存在,只能寄居在自己识海里,无法离开半步。
一代天骄,一方至尊,竟沦落至此,许无双不知战神经历过什么,但也可以猜出,那必然惊天动地,艰辛无比。
人世间最悲凉的事,莫过于壮志未酬,英雄折戟!
既然战神不是为争魂夺魄而来,他在冥冥之中选择自己,必然希望他能够传承衣钵,续写遗志。
许无双无法忘记,战神曾给他两次重生的机会,这份恩情可比天地,他没有理由辜负对方的信任,也必须继承他未完成的遗志。
他相信,总有一天,战神意志会全部苏醒,届时他便会明白,自己该何去何从。
“杀了?”
巫晓天匆匆赶至许无双身旁,见他安然无恙,高悬的心才彻底放松下来,只有同沈傲交过手,才知道他的厉害之处。
若没有天珠,就算巫晓天打出自然法则,恐怕也难以消融沈傲的肉身,那毕竟是部分法则,无法与天珠相提并论,两者至多会战成平局。
彼时,沈傲已晋入神魂后期,又有金甲护体,初期通天大能也难以毁掉他的肉身。
“杀了!”
许无双轻描淡写,自从沈傲亮出神族身份,又被巫晓天打败,便注定了他必死无疑。
若他能战胜巫晓天,保留金甲肉身,许无双可能不会贸然出手,因为那样,许无双也没有杀死他的把握。
可惜他只剩下神魂,许无双有战神意志加持,神识强大无比,即便遇上大能境修者,也休想凭借神魂在他身上讨到便宜。
“出来吧,朋友!戏也演完了,不如一起聊聊!”
许无双转过头,微笑着看向身后,从他追杀沈傲那刻起,便有个人一直跟在他们身后。
“许无双,你太没劲了,小爷还以为只有我发现了,没想到你早知道了!”
巫晓天觉得有些扫兴,原本他还想显摆一下大预言术,没成想许无双早发现有人跟踪。
“果然不愧为少年至尊,相差两个境界,仍然能觉察到我的神识!”
一位白衣青年悠悠转出街角,站定在许无双十几米以外,他留着粗短胡须,修剪的极为得体,这让他整个人看上去,多了一丝儒雅飘逸。
青年手中,摆弄着一支狼毫墨笔,长约二尺有余,狼毫上墨迹未干,就像刚书写完毕,尚未来得及洗笔。
但许无双和巫晓天看得分明,狼毫上并非什么墨迹,而是干涸后变暗发黑的血迹。
空气中,也因此多了一丝血腥气,令人觉得有些恶心,又有点莫名地兴奋。
“血狼,沈铮!”
许无双眼神内敛,射出两道寒光,每当遇到危险,他总会下意识做出这一动作。
这代表他非常重视,而且十分警惕!
显然,来人已经让他心生警觉,不由自主兴起防备之心。
“哦!没想到镇南候竟听说过沈某!”
沈铮脸色一怔,有些惊讶,他为人一向低调,漫说在南荒,即便在南陆,大多数修者也未听说他的名号。
因为,他在沈家行二,是孤狼沈傲的二哥,上面还有大哥沈岸。
兄弟三人,沈岸是沈家大公子,当代家主嫡亲长子,平素最得家族器重,一举一动,沈家上下都会瞧在眼中。
沈傲年龄最小,又是庶出子,虽然年幼时受尽欺凌,但也是沈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几年,沈傲修为突飞猛进,大有成为南陆年轻修真第一人之势,家族对他的关注,也越来越密切。
反倒是他这位二公子,上有大、下有小,平素也没有太突出之处,最容易被人忽略。
恰恰,沈铮还不爱出风头,凡事不争不抢,一副随遇而安的模样,如此关注他的人更少。
许无双听说过他,是因为沐临冬曾经提起过,说他写的一手好字,书法犹在她之上,已隐有大师风范。
能将书法练至大成,智力和心性必定不差,许无双一直认为,这位沈家二公子在韬光养晦,所图甚大。
“原来是沈二!说说吧,你跟着小爷算什么意思?
巫晓天脸上闪过一丝戏谑,心道沈铮看上去道貌岸然,像是位翩翩君子,但行事鬼鬼祟祟,怕也不是好人。
“因为,你们杀了我三弟!”
沈铮满脸沉痛,咬牙切齿,眼中迸射出仇恨的光芒,恨不能立刻撕碎许无双两人。
“沈公子,真人面前不说假话,这次你演的有些过了!”
许无双向上翻翻眼皮,对沈铮有些无语,伪君子做到他这种份上,脸皮还真够可以。
他明显不是追踪自己两人,而是在跟踪他三弟孤狼沈傲,并且想将他置于死地。
否则,刚才许无双动手时,他就该现身,而不是躲在街角里看戏。
不过,他眼中的仇恨却非常真实,因为巫晓天称呼他为沈二,他讨厌排行老二,更讨厌别人叫他老二,这是他的大忌。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不知道你们怎么理解?”
被许无双看穿心思,沈铮并不觉得奇怪,也没有恼羞成怒,他面对的是两位少年至尊,智力不可能低于正常人。
他所思所想,正常人都能一眼明了,许无双和巫晓天没道理猜不出来。
他们说的没错,他就是为灭杀沈傲而来,因为沈傲天资太过出众,也因为他大哥沈岸是个脓包。
只要沈傲身死道消,家主之位自然会落在他头上,他低调太久,也该是时候出头了。
他不怕许无双和巫晓天知道,从街角转出那一刻,他就没打算让他们活着离开,死人知道与不知道,其实没什么差别。
他有七成把握杀死两位少年至尊,他的修为比兄弟沈傲高出不少,虽然在修炼天赋上有所不如,但他胜在活的够久。
他只是低调,并非自卑,而且相当自信,他在三十岁时,突破神魂后期,只用了五年时间,便修至神魂境圆满。
如此天资,在南陆已算是屈指可数,只不过沈傲强势崛起,掩盖了他的光芒。
沈傲现在死了,他决定在南陆大放光芒,家主之位必须是他的。
“明白了!沈二,原来你是条不会叫的狗!”
巫晓天恍然大悟,他和许无双拼死拼活,却让沈二捡了漏,想想心里便有些不舒服,一向都是他占别人便宜,没想到今天却吃了闷亏。
果然是,不会叫的狗,咬人更凶!
而那些看起来气度非凡的伪君子,则阴损无比!
“呵呵…巫小子,别以为顶着少年至尊的名头,就能天下无敌。”
沈铮气急反笑,巫晓天一而再侮辱于他,彻底点燃他心中怒火,也撕掉了他翩翩君子的伪装。
杀掉两位少年至尊,不仅能让他名扬大陆,他还可以打着为沈傲报仇的名义,在沈家获取支持。
一举两得,他想不出不杀两人的理由,他抵挡不了名利的诱惑,所以他才转出了街角。
“看来是,吃定我们了!”
许无双看看沈铮,又看向巫晓天,眼神中带着询问,想同他们确认一下。
“吃定了!”
沈铮攥紧狼毫墨笔,决定动手,名利就在眼前,唾手可得,他有些迫不及待。
“吃定我们?****还差不多!”
巫晓天满脸不屑,在他看来,沈铮就是条狗,还真拿自己当狼了!想吃少年至尊,也不看看自己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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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但许无双更知道,金色光球只是一缕意志,是战神永不言败的无上战意。
它不是神魂,甚至连神识都算不上,尽管它还带有战神的记忆,强大无比,却无法独立存在,只能寄居在自己识海里,无法离开半步。
一代天骄,一方至尊,竟沦落至此,许无双不知战神经历过什么,但也可以猜出,那必然惊天动地,艰辛无比。
人世间最悲凉的事,莫过于壮志未酬,英雄折戟!
既然战神不是为争魂夺魄而来,他在冥冥之中选择自己,必然希望他能够传承衣钵,续写遗志。
许无双无法忘记,战神曾给他两次重生的机会,这份恩情可比天地,他没有理由辜负对方的信任,也必须继承他未完成的遗志。
他相信,总有一天,战神意志会全部苏醒,届时他便会明白,自己该何去何从。
“杀了?”
巫晓天匆匆赶至许无双身旁,见他安然无恙,高悬的心才彻底放松下来,只有同沈傲交过手,才知道他的厉害之处。
若没有天珠,就算巫晓天打出自然法则,恐怕也难以消融沈傲的肉身,那毕竟是部分法则,无法与天珠相提并论,两者至多会战成平局。
彼时,沈傲已晋入神魂后期,又有金甲护体,初期通天大能也难以毁掉他的肉身。
“杀了!”
许无双轻描淡写,自从沈傲亮出神族身份,又被巫晓天打败,便注定了他必死无疑。
若他能战胜巫晓天,保留金甲肉身,许无双可能不会贸然出手,因为那样,许无双也没有杀死他的把握。
可惜他只剩下神魂,许无双有战神意志加持,神识强大无比,即便遇上大能境修者,也休想凭借神魂在他身上讨到便宜。
“出来吧,朋友!戏也演完了,不如一起聊聊!”
许无双转过头,微笑着看向身后,从他追杀沈傲那刻起,便有个人一直跟在他们身后。
“许无双,你太没劲了,小爷还以为只有我发现了,没想到你早知道了!”
巫晓天觉得有些扫兴,原本他还想显摆一下大预言术,没成想许无双早发现有人跟踪。
“果然不愧为少年至尊,相差两个境界,仍然能觉察到我的神识!”
一位白衣青年悠悠转出街角,站定在许无双十几米以外,他留着粗短胡须,修剪的极为得体,这让他整个人看上去,多了一丝儒雅飘逸。
青年手中,摆弄着一支狼毫墨笔,长约二尺有余,狼毫上墨迹未干,就像刚书写完毕,尚未来得及洗笔。
但许无双和巫晓天看得分明,狼毫上并非什么墨迹,而是干涸后变暗发黑的血迹。
空气中,也因此多了一丝血腥气,令人觉得有些恶心,又有点莫名地兴奋。
“血狼,沈铮!”
许无双眼神内敛,射出两道寒光,每当遇到危险,他总会下意识做出这一动作。
这代表他非常重视,而且十分警惕!
显然,来人已经让他心生警觉,不由自主兴起防备之心。
“哦!没想到镇南候竟听说过沈某!”
沈铮脸色一怔,有些惊讶,他为人一向低调,漫说在南荒,即便在南陆,大多数修者也未听说他的名号。
因为,他在沈家行二,是孤狼沈傲的二哥,上面还有大哥沈岸。
兄弟三人,沈岸是沈家大公子,当代家主嫡亲长子,平素最得家族器重,一举一动,沈家上下都会瞧在眼中。
沈傲年龄最小,又是庶出子,虽然年幼时受尽欺凌,但也是沈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几年,沈傲修为突飞猛进,大有成为南陆年轻修真第一人之势,家族对他的关注,也越来越密切。
反倒是他这位二公子,上有大、下有小,平素也没有太突出之处,最容易被人忽略。
恰恰,沈铮还不爱出风头,凡事不争不抢,一副随遇而安的模样,如此关注他的人更少。
许无双听说过他,是因为沐临冬曾经提起过,说他写的一手好字,书法犹在她之上,已隐有大师风范。
能将书法练至大成,智力和心性必定不差,许无双一直认为,这位沈家二公子在韬光养晦,所图甚大。
“原来是沈二!说说吧,你跟着小爷算什么意思?
巫晓天脸上闪过一丝戏谑,心道沈铮看上去道貌岸然,像是位翩翩君子,但行事鬼鬼祟祟,怕也不是好人。
“因为,你们杀了我三弟!”
沈铮满脸沉痛,咬牙切齿,眼中迸射出仇恨的光芒,恨不能立刻撕碎许无双两人。
“沈公子,真人面前不说假话,这次你演的有些过了!”
许无双向上翻翻眼皮,对沈铮有些无语,伪君子做到他这种份上,脸皮还真够可以。
他明显不是追踪自己两人,而是在跟踪他三弟孤狼沈傲,并且想将他置于死地。
否则,刚才许无双动手时,他就该现身,而不是躲在街角里看戏。
不过,他眼中的仇恨却非常真实,因为巫晓天称呼他为沈二,他讨厌排行老二,更讨厌别人叫他老二,这是他的大忌。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不知道你们怎么理解?”
被许无双看穿心思,沈铮并不觉得奇怪,也没有恼羞成怒,他面对的是两位少年至尊,智力不可能低于正常人。
他所思所想,正常人都能一眼明了,许无双和巫晓天没道理猜不出来。
他们说的没错,他就是为灭杀沈傲而来,因为沈傲天资太过出众,也因为他大哥沈岸是个脓包。
只要沈傲身死道消,家主之位自然会落在他头上,他低调太久,也该是时候出头了。
他不怕许无双和巫晓天知道,从街角转出那一刻,他就没打算让他们活着离开,死人知道与不知道,其实没什么差别。
他有七成把握杀死两位少年至尊,他的修为比兄弟沈傲高出不少,虽然在修炼天赋上有所不如,但他胜在活的够久。
他只是低调,并非自卑,而且相当自信,他在三十岁时,突破神魂后期,只用了五年时间,便修至神魂境圆满。
如此天资,在南陆已算是屈指可数,只不过沈傲强势崛起,掩盖了他的光芒。
沈傲现在死了,他决定在南陆大放光芒,家主之位必须是他的。
“明白了!沈二,原来你是条不会叫的狗!”
巫晓天恍然大悟,他和许无双拼死拼活,却让沈二捡了漏,想想心里便有些不舒服,一向都是他占别人便宜,没想到今天却吃了闷亏。
果然是,不会叫的狗,咬人更凶!
而那些看起来气度非凡的伪君子,则阴损无比!
“呵呵…巫小子,别以为顶着少年至尊的名头,就能天下无敌。”
沈铮气急反笑,巫晓天一而再侮辱于他,彻底点燃他心中怒火,也撕掉了他翩翩君子的伪装。
杀掉两位少年至尊,不仅能让他名扬大陆,他还可以打着为沈傲报仇的名义,在沈家获取支持。
一举两得,他想不出不杀两人的理由,他抵挡不了名利的诱惑,所以他才转出了街角。
“看来是,吃定我们了!”
许无双看看沈铮,又看向巫晓天,眼神中带着询问,想同他们确认一下。
“吃定了!”
沈铮攥紧狼毫墨笔,决定动手,名利就在眼前,唾手可得,他有些迫不及待。
“吃定我们?****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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