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叫化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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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的盐大概有一两左右,着实少得可怜,不过也足以应付这段时间的荒野生涯了,用竹筒制作了一个容器,把盐储藏起来,在用树枝做的塞子塞紧。
塞子有着一个锥度,越塞越紧,不会随意的脱落,毕竟这里面装的是来之不易的盐。
灵灵已经饿的不行,她刚才吃了2条棕榈芯,这东西第一次尝试还好,吃多了就感觉食之无味了,毕竟只是辅助食材,搭配其它的水果才可以做出美味的沙拉,不过悲催的萧凌风到现在都没找到任何水果。
“扒扒,这个球球怎么还没好呀,灵灵闻不到一点香味。”灵灵嘟着小嘴,一脸好奇的盯着火堆中的泥球。
叫化鸡的泥球被大火熏得乌黑,外皮有些龟裂,泥球中的水分早已蒸发殆尽,完全渗透进泥球里面去了,因为是密封的,根本闻不到一丝气味。
箫凌风用木棍把泥球敲碎,将里面嫩嫩的鸡取了出来,鸡肉放在叶片上。
空气中瞬间被浓郁的醇香所代替,轻嗅这丝气味,口腔溢满口水,胃部再次翻江搅海般的抽动起来。
“太香了,灵灵要吃大鸡腿!”小萝莉急不可耐的抓起硕大油嫩的鸡腿,也顾不得烫了,张开小嘴开始品尝起来。
“灵灵吃的好香啊,满嘴都是油花,我好饿。”
“风哥又少不了一番大秀特秀,我已经准备好了烤鸡一只。”
“风哥,请开始你都表演!”
箫凌风笑道,“这叫化鸡的由来正是古代的一个叫花子制作而成,相传,很早以前,有一个叫化子,沿途讨饭流落到常熟县的一个村庄。一日,他偶然得来一只鸡,欲宰杀煮食,可既无炊具,又没调料。他来到虞山脚下,将鸡杀死后去掉内脏,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露出了的鸡肉。约100多年以前,常熟县城西北虞山胜地的“山景园”菜馆根据这个传说,去粗取精,精工效法创制此鸡。”
萧凌风也是第一次尝试叫化鸡,闻着这味道还是十分香醇的。
箫凌风也抓起一根鸡腿,轻轻咬了一口,“叫花鸡与烤鸡有着本质的不同,它吃起来更加油嫩,肉质细腻,爽嫩稀烂,我根本不用刻意的去撕扯。”
“而且这鸡肉中蕴含着鲜美的汁液,毕竟是密闭式烹饪,鸡肉中的水分被锁住,轻轻咀嚼的时候汤汁四溅,这汁液咸淡适中,香浓可口,其中有着泥土特有的香味,还有淡淡的植物清香,这味道是任何食物都不能比拟的!”
叫花鸡的做法极其独特,没多久鸡腿肉就吃光了,鸡翅根本不需要咀嚼,只是轻轻一吸,满嘴都是液态肉汁,美味刺激着味蕾,它在不自觉的震颤。
箫凌风跟灵灵将美味的叫花鸡全都吃光,胃得到了最大的安慰,吃饱的感觉真爽,尤其是吃美味吃到撑。
“野鸡肉我吃过不少,但是在这原始丛林中的野鸡,味道更加鲜美独特,可能是因为这里与世隔绝吧!”箫凌风拍着鼓起的肚皮。
“委内瑞拉的原始丛林几乎没有人,在这种地方迷失,只有自己想办法自救,若是大家不小心在某处荒野跟文明世界失去联系,只能自己获救,如果周围有河流,顺流而下大都能够获得救援。”
“在这片丛林中几乎没有人生活,但是在河流下游生活着部分印第安人,他们在那边建造了村落,靠近水原可以获得更好的生活质量,捕鱼,耕种,饮水都可以解决。”
把吃完的碎骨掩埋,这样可以很好的掩盖气味,在这片原始丛林中生存着可怕的掠食动物。
它们嗅觉灵敏,是黑夜中神出鬼没的刺客,当然,白天也会出来晃荡,它们就是美洲豹!
箫凌风解释道,“因为这里生活着美洲豹,这些碎骨的气味极有可能会吸引它们,为了我们的安全,所以只能尽可能的去掩盖肉的气味。”
“风哥在河流中放置的野鸡内脏也能够吸引美洲豹吧,大猫的鼻子可是很灵的。”
“水可以掩盖气味,野鸡内脏被沉入水底,风哥用石块压住,水位直接没过内脏,也就是说内脏的气味只会在水中传播。”
“楼上高能,又见逻辑怪!”
“风哥抓一只美洲豹尝尝,看看是什么味道。”
“抓美洲豹犯法的,风哥会坐牢的。”
箫凌风清清嗓子说道,“其实美洲豹跟其他野生动物过得并不好,因为我们人类的肆意开采,它们的家园越来越小,虽然人类对其设有保护措施,不过也有许多不法分子偷偷猎杀野生动物。”
说道不法分子的时候,箫凌风不禁老脸一红,他在丛林中可剥夺过很多生物的性命。
在荒岛吃过很多海鲜,还有野猪跟鳄鱼,虽然说是为了生存才做这些事情的,不过这下可怜的生物的确死在自己手上。
“我记得风哥杀过科莫多巨蜥,鳄鱼,野猪,鲨鱼,鳐鱼……”
“风哥杀了这么多野生动物,应该判几年?”
“风哥说的是那种猎杀野生动物卖毛皮肉类的偷猎者,他顶多是为了生存吃点动物,跟偷猎者没法比,我见过一个皮卡拉载着满满一车的动物尸体,这还只是一晚上的成绩。”
“说到这里,我很庆幸自己是人类,现在的动物都太特么悲催了,或许下一秒就被人枪杀或是被什么动物吃掉。”
“主要是人类对大自然压榨太多太多,不是有个牛逼的砖家说人类会在600年以后被灭绝吗?”
人多嘴杂,有几个哥们从动物聊到人类,再到小型星撞击地球,这会已经开始探讨宇宙的起源了……
箫凌风无奈的摇摇头,收集了一些柴火,等到晚上,丛林会很冷,还有美洲豹出没,把篝火引旺,不止能够取暖,更能驱赶野生动物。
任何野兽都惧怕火焰,在光亮之下,这群夜间出没的刺客将无处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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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灵已经饿的不行,她刚才吃了2条棕榈芯,这东西第一次尝试还好,吃多了就感觉食之无味了,毕竟只是辅助食材,搭配其它的水果才可以做出美味的沙拉,不过悲催的萧凌风到现在都没找到任何水果。
“扒扒,这个球球怎么还没好呀,灵灵闻不到一点香味。”灵灵嘟着小嘴,一脸好奇的盯着火堆中的泥球。
叫化鸡的泥球被大火熏得乌黑,外皮有些龟裂,泥球中的水分早已蒸发殆尽,完全渗透进泥球里面去了,因为是密封的,根本闻不到一丝气味。
箫凌风用木棍把泥球敲碎,将里面嫩嫩的鸡取了出来,鸡肉放在叶片上。
空气中瞬间被浓郁的醇香所代替,轻嗅这丝气味,口腔溢满口水,胃部再次翻江搅海般的抽动起来。
“太香了,灵灵要吃大鸡腿!”小萝莉急不可耐的抓起硕大油嫩的鸡腿,也顾不得烫了,张开小嘴开始品尝起来。
“灵灵吃的好香啊,满嘴都是油花,我好饿。”
“风哥又少不了一番大秀特秀,我已经准备好了烤鸡一只。”
“风哥,请开始你都表演!”
箫凌风笑道,“这叫化鸡的由来正是古代的一个叫花子制作而成,相传,很早以前,有一个叫化子,沿途讨饭流落到常熟县的一个村庄。一日,他偶然得来一只鸡,欲宰杀煮食,可既无炊具,又没调料。他来到虞山脚下,将鸡杀死后去掉内脏,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露出了的鸡肉。约100多年以前,常熟县城西北虞山胜地的“山景园”菜馆根据这个传说,去粗取精,精工效法创制此鸡。”
萧凌风也是第一次尝试叫化鸡,闻着这味道还是十分香醇的。
箫凌风也抓起一根鸡腿,轻轻咬了一口,“叫花鸡与烤鸡有着本质的不同,它吃起来更加油嫩,肉质细腻,爽嫩稀烂,我根本不用刻意的去撕扯。”
“而且这鸡肉中蕴含着鲜美的汁液,毕竟是密闭式烹饪,鸡肉中的水分被锁住,轻轻咀嚼的时候汤汁四溅,这汁液咸淡适中,香浓可口,其中有着泥土特有的香味,还有淡淡的植物清香,这味道是任何食物都不能比拟的!”
叫花鸡的做法极其独特,没多久鸡腿肉就吃光了,鸡翅根本不需要咀嚼,只是轻轻一吸,满嘴都是液态肉汁,美味刺激着味蕾,它在不自觉的震颤。
箫凌风跟灵灵将美味的叫花鸡全都吃光,胃得到了最大的安慰,吃饱的感觉真爽,尤其是吃美味吃到撑。
“野鸡肉我吃过不少,但是在这原始丛林中的野鸡,味道更加鲜美独特,可能是因为这里与世隔绝吧!”箫凌风拍着鼓起的肚皮。
“委内瑞拉的原始丛林几乎没有人,在这种地方迷失,只有自己想办法自救,若是大家不小心在某处荒野跟文明世界失去联系,只能自己获救,如果周围有河流,顺流而下大都能够获得救援。”
“在这片丛林中几乎没有人生活,但是在河流下游生活着部分印第安人,他们在那边建造了村落,靠近水原可以获得更好的生活质量,捕鱼,耕种,饮水都可以解决。”
把吃完的碎骨掩埋,这样可以很好的掩盖气味,在这片原始丛林中生存着可怕的掠食动物。
它们嗅觉灵敏,是黑夜中神出鬼没的刺客,当然,白天也会出来晃荡,它们就是美洲豹!
箫凌风解释道,“因为这里生活着美洲豹,这些碎骨的气味极有可能会吸引它们,为了我们的安全,所以只能尽可能的去掩盖肉的气味。”
“风哥在河流中放置的野鸡内脏也能够吸引美洲豹吧,大猫的鼻子可是很灵的。”
“水可以掩盖气味,野鸡内脏被沉入水底,风哥用石块压住,水位直接没过内脏,也就是说内脏的气味只会在水中传播。”
“楼上高能,又见逻辑怪!”
“风哥抓一只美洲豹尝尝,看看是什么味道。”
“抓美洲豹犯法的,风哥会坐牢的。”
箫凌风清清嗓子说道,“其实美洲豹跟其他野生动物过得并不好,因为我们人类的肆意开采,它们的家园越来越小,虽然人类对其设有保护措施,不过也有许多不法分子偷偷猎杀野生动物。”
说道不法分子的时候,箫凌风不禁老脸一红,他在丛林中可剥夺过很多生物的性命。
在荒岛吃过很多海鲜,还有野猪跟鳄鱼,虽然说是为了生存才做这些事情的,不过这下可怜的生物的确死在自己手上。
“我记得风哥杀过科莫多巨蜥,鳄鱼,野猪,鲨鱼,鳐鱼……”
“风哥杀了这么多野生动物,应该判几年?”
“风哥说的是那种猎杀野生动物卖毛皮肉类的偷猎者,他顶多是为了生存吃点动物,跟偷猎者没法比,我见过一个皮卡拉载着满满一车的动物尸体,这还只是一晚上的成绩。”
“说到这里,我很庆幸自己是人类,现在的动物都太特么悲催了,或许下一秒就被人枪杀或是被什么动物吃掉。”
“主要是人类对大自然压榨太多太多,不是有个牛逼的砖家说人类会在600年以后被灭绝吗?”
人多嘴杂,有几个哥们从动物聊到人类,再到小型星撞击地球,这会已经开始探讨宇宙的起源了……
箫凌风无奈的摇摇头,收集了一些柴火,等到晚上,丛林会很冷,还有美洲豹出没,把篝火引旺,不止能够取暖,更能驱赶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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