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弄丢了孩子的科研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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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轩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在他的记忆中, 接触到的人都不会像是这位老太太这样亲密的抱住他, 就连林先生林夫人,对他最亲近的动作也只是摸摸头。
老人家的怀抱是很突然的, 但却奇怪的温暖。
老太太抱好了, 就从兜里掏了一把糖, 满是皱纹的手微微颤着往前递过去:“来,轩轩, 吃糖,吃糖啊。”
王轩接了过来,这些糖的糖纸很漂亮, 一看就比超市里卖的要昂贵,他有些手足无措的抬起头, 下意识看向林时恒周初初,眼中满是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无措。
“收下吧, 这糖本来就是为了你准备的, 这是我夫人的奶奶。”
林时恒冲着他笑着介绍:“她要来这里住上一阵子,你就叫她太姥姥吧。”
周初初望着这一幕鼻子一酸,微微垂下头掩盖红红的眼。
轩轩小时候,她担心糖吃多了蛀牙, 总是不愿意给他吃糖,小家伙爱甜,就哼哼唧唧的冲着妈妈撒娇要糖, 周初初不给, 他人小却精的很, 又转移了目标,冲着好说话的太姥姥去耍无赖。
老太太小时候吃过吃喝上面的苦,就受不了晚辈吃不着想吃的东西,每次都瞒着孙女偷偷带糖给孩子,整的轩轩一看见太姥姥就喊着要糖。
现如今,在孩子走丢的十年后,再看见奶奶给王轩糖,实在是让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能很好控制住情绪的周初初有些忍不住。
她有些狼狈的转身,沙哑声音低低道:“奶奶东西还没收拾好,我先去收拾。”
林时恒拍了拍她的肩,无声的安抚后,看着她转身有些匆促的离开。
王轩也注意到了周初初的离开,林夫人一向都是优雅温柔的,这样匆促的离开让他心中一闪而过一丝异样,但下一刻,这丝微不足道的异样就在老太太期待的视线下驱散一空。
他在对自己态度友好的长辈面前总是有些羞涩的,有些不好意思的抽出纸笔来在上面写着字,再递过去:【太姥姥,您好,我叫王轩。】
“诶!好、好啊。”
老太太脸上的笑容在看到这孩子因为不能说话只能写字回应时化为了心疼,又在王轩写完字抬头将纸张递过来时迅速挂上笑,看完后,她再次紧紧抱住了王轩,像是生怕自己一松手这孩子就跑了似的,独属于老人家的细碎唠叨在王轩耳边响起。
“看你瘦的,这摸着全是骨头,你乖啊,太姥姥炖了补汤,马上就要好了,放了人家医生说的补身子的药材,味道也可好了,保证你喜欢。”
她的态度太亲近,也太理所当然了,旁边的林时恒也是一脸这很正常的神色,弄的一开始觉得受宠若惊的王轩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接下来,果然就如老太太说的那样,她费心炖的汤好了,热情的邀请了王轩一起喝。
王轩的推拒是没用的,即使他觉得这是人家一家人的饭局,自己过去实在是格格不入,可林先生林夫人包括老太太都是那样的期待他来参加,等到被开心的老太太殷勤拉到座位上坐下,林夫人也笑着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旁边的林先生一个劲的嘱咐着他多吃点时,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几乎要有一种他们是一家人的错觉感。
他吃了一顿记忆中最温馨的饭,那补汤味道的确是好,也很滋补人。
王轩小时候受过寒,又天天顶着冷风去摆小摊,因此就算是晚上再怎么泡脚,半夜也还是会被冰冷的脚冻醒,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滋补人的汤,这一晚他没有再中途醒来,而是好好的一觉睡到了天亮。
清晨,王轩起身洗漱完毕,打开大门推着小车出去,看到的不光是正在摆着画板的林夫人,还有站在林夫人身旁,手中拿着什么东西的老太太。
老太太一眼瞧见王轩,眼睛亮了起来,快速走了过来,将手中的东西直接放到了王轩耳朵上。
“轩轩,天气冷,你戴上这个耳包,别再把耳朵给冻着了。”
王轩手还推着小车,不能比划手势,只能无措的用那双略泛圆的眼睛望着老太太,看的老太太一颗心都软了下来。
她继续着如昨日一般的絮絮叨叨:“路上累不累啊,看你这孩子,这么冷的天也不多穿一些,时恒,把你那件黑色外套拿出来,那件暖和,给孩子穿上。”
王轩这次也顾不上手还推着小车了,连忙啊啊着摇头拒绝,他平时是不爱啊啊的发出声音的,哪怕是无声无息的比划着手势都好,比起闭嘴不发出声音光比划,啊啊啊那种独属于哑巴的声音更加会引来人的侧目。
但在林家人面前,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曾经那种想要把自己弱点藏起来的感觉。
老太太看懂了少年想要表达的意思,她不赞同的皱起眉絮叨,从这模样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她和周初初不愧是祖孙,皱眉的模样都一模一样。
“这有什么好推的,看你这手,这么冰凉,冻坏了可不得了,乖,太姥姥心疼你,你啊,要是觉得不好意思,晚上的时候来陪我吃饭就好,老了老了,就是想要多点人陪。”
说话间,林时恒已经从屋里拿出了那件黑色的羽绒服,他一手接过车子,一手将羽绒服递了过去,在腾出手的王轩摆手拒绝时,似是很无奈的笑着温和道:“老人家的一片心意,轩轩你就穿上吧,等到晚上再还给我就是了。”
王轩这才犹豫的穿上了那件羽绒服,害怕弄脏林先生的衣服,他先是脱下了原来那件外套,才小心穿上了这件羽绒服。
穿上后,他有些奇怪,他本以为林先生看上去比自己高了不少,身形望着也没有自己瘦弱,穿上这件衣服会大出不少,没想到穿上了才发现竟然很贴合,完全不觉得宽大。
这还是王轩第一次穿羽绒服,暖暖的,比他身上原来那件的确是不透风很多。
看到孩子穿上了,老太太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这才对嘛,小孩子,要多保暖。”
她又叮嘱了几句路上小心的话,才放王轩离开。
老太太站在原处,望着那个然瘦弱的身影推着小车离开,脸上的慈祥笑意渐渐化为了感伤。
“时恒啊,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告诉轩轩啊,这么小点孩子,哪里能吃的了这个苦。”
一想到王轩每天都要起这么早,推着车子走上一个半小时去城里,晚上十一二点又推着车子顶着寒风再走回来,老太太心里就一阵阵的疼。
她家轩轩合该被家人疼,该被捧在手心里宠着才对,怎么能过的这么苦,这么艰辛呢。
关于如何找到王轩,林时恒没细说,老太太与周初初也都没问,自从上次见到那三个军人后,她们心里都有了些许猜测,尤其是那条短信,一定是林时恒用这十年做出了什么,才能在诺大的华国中,大海捞针的将王轩找出来。
因为这一点,老太太自动脑补了林时恒有苦衷,对着他的态度也没有原来那么强横,时不时也能说上两句软话。
此时此刻,她就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着:“我看这孩子也挺喜欢你们的,看你们的眼神就跟看爸妈一样,又乖又招人疼,他之前不肯回来,肯定是吃了太多苦了,这孩子我是看着就知道什么性子,别人对他有一分好,他都能高兴的不得了,之前不愿意认回来,一定是怕我们对他不好,现在要是我们告诉他真相,他肯定高兴。”
林时恒也觉得老太太说得对,这孩子的确是很喜欢他们,听周初初说,他以为他们要走,还送了临别礼物,送礼物的时候,明明舍不得还在强颜欢笑。
说的周初初越发心酸,珍惜的捧着那条围巾又哭了一场。
“好。”
他应承下来:“找个合适的时间,我们把事情都说出来,轩轩要是一时接受不了,我们就还在这里赔着他。”
老太太这才重新高兴起来,连整个精神头都有所不同,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斗志昂扬的进了屋,打算好好为这顿团圆饭做准备。
而林时恒则在算着时间,算下来,这几天应当就是王轩初恋和他划清界限的时候了。
作为父亲,自然是不能眼睁睁看着王轩在外面受人欺凌。
他转身进屋,对着妻子提议道:
“我们去市里给孩子买点衣服,好好逛一逛,下午再去接他吧,他之前不是说过,下午学生放学那个点一直都是在一中门口吗?”
***
王轩正在一中门口摆摊,现在正是上学的时候,最近没有考试,学生们的步伐很悠闲,三三两两一起走进学校,也有在家里没吃早饭的学生到学校附近的小店或者是小摊上买吃的。
王轩用料向来是足足的,再加上他也算是各种小摊中最爱干净的一个,生意也比其他小摊好,学生们围在小车前点着自己想要的食物,王轩就快速的将他们要吃的东西做好了送过去。
他摆摊子的时间也不短,心算很快,从没有找错钱过,在早晨学生上学的这段黄金时间,卖出了不少东西。
等到快要到上课时间,外面的学生们仿佛是一瞬间就没了踪影,剩下的小猫两三只可能是起晚了,背着沉重的书包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一阵风一样的从王轩摊子前跑过,哧溜一下滑进了学校门口。
王轩对此并不像是其他的摊主一样觉得好笑,他是有些艳羡的,这些学生不用为了生活发愁,只要每天上课学习就好。
以前他是不会去想这些有的没的,但这几天和林先生林夫人的相处,让王轩的心态渐渐发生了变化。
他曾经想要赚够了钱再等到成年就开一家小店,可现在,他想上学,想要变成林先生林夫人那样优秀的人,也许等到未来,他可以站在林先生林夫人面前,给他们看一个全新的自己。
他们一定会很温柔的表扬他,对他的努力表示肯定,说不定,还会很开心的摸摸他的头。
想到这一幕,王轩忍不住有些开心的笑了,他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头,脸上带着笑意开始收拾小摊上的东西。
一个骑着自行车匆匆赶来的少女看到了这一幕,她原本是想要直接进学校的,一眼瞧见了王轩身上那件羽绒服,微微皱眉,车辆转弯,拐到了王轩摊位前。
“王轩。”
她喊了一声,眉宇间有些不开心:“你之前不是说把所有的钱都借给我了吗?怎么昨天我还看见你在商场买东西?”
低着头的少年听到声音抬头,见是她先是一喜,听到她不高兴的质问后连忙拿出纸笔写字解释。
【那是前几天赚的钱,我去商城是给邻居买礼物的。】
“买礼物?”
少女上下打量着王轩,一副你别想骗我的神情:“你身上这件羽绒服看着不像是盗版吧,我有看过它的价格,至少也要三千多,就这几天,你能赚三千多?”
“你是不是骗我的,还说什么把全部的钱都给我了,要是真的都给我了,你哪里来的钱买羽绒服,还是买这么贵的牌子!”
邹乐越说越气愤,一张漂亮的脸上露出了怒意来:“还说喜欢我,这就是你的喜欢吗?!”
王轩茫然的低头看看自己身上这件其貌不扬的羽绒服,这件衣服居然要这么贵吗?
他见邹乐一副很生气的样子,连忙写字解释:【这不是我的,是邻居一位好心叔叔借给我穿的。】
“骗谁呢!”
邹乐如今也才和王轩同龄,还不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听到这话立刻就满脸不屑起来:“这么贵的衣服,谁那么傻外借出去,还借给你,就不怕你摆摊的时候给弄脏了吗,要么他是个傻子,要么你在骗我!”
她对着王轩永远都是不客气的,也可能是因为王轩那小心翼翼将她捧在手心里的态度让她不自觉的将自己位置抬高了太多,如今在邹乐看来,王轩没有将所有的钱给她就是不对。
但她还是太年轻,这句话直接刺痛了王轩,对于一边想要亲近林家人,一边又因为自己与林家的格格不入而难过的王轩来说,此刻听到邹乐那种不屑的语调来提起林先生的好心,的确是触碰到了王轩的底线。
邹乐说他可以,为什么要说林先生那么好的人!
他气得脸涨红,第一次愤怒地望向了喜欢的女孩,写字时因为太过用力甚至划破了纸张。
【你太过分了,我为什么要骗你,这就是那位好心的叔叔借给我的,就算你是我女朋友,也不能这样无理取闹!!】
原本还在生气的邹乐见到王轩瞪着眼望着自己,心中愤怒越发的上来了,再看到女朋友三个字,就更加生气。
谁想要做这个小哑巴的女朋友,她只是被家里管得太严格了,为了成绩好不让她将注意力放在外物,连个手机都不给她买,平时的零花钱也都给的太少。
偶尔听同学提起来其实摆摊赚的挺多,想要放假期间兼职摆摊,这才将注意放在了学校门口每天来摆摊的小哑巴身上。
她观察了几天,发现王轩的确是赚的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多,而且最重要的是,王轩喜欢她。
邹乐偶尔会去王轩的摊位前买东西,每到了这个时候,对着别的学生态度自然的王轩就会很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一双耳朵通红,在她说话时,也是眼神闪躲不敢与她对视。
这个年纪的女孩大多都有一种直觉,谁喜欢自己,她们总能清晰地分辨清楚,邹乐长得漂亮,又成绩优异,学校里喜欢她的男生还是有的。
但如果答应那些男生,同在一个学校,可能会被老师发现早恋叫家长,也不方便问对方要钱,毕竟一个学校,如果要了钱,男方讲这件事一说出去,她一定会被人笑话。
而王轩就不一样了,只是一个摆小摊的,年纪和自己一样大还不上学出来摆摊,说明家里肯定是没有人能给他撑腰的,她马上要升高中,父母打算将她送到繁荣的京城去上学,这时候借了钱,等到一放假她离开本市,王轩只知道她的名字,又是一个哑巴,年纪还这么小,根本就找不到她。
思来想去觉得没有后顾之忧后,邹乐才开始刻意的接近王轩,只需要一两句暧|昧不明的话语,上学放学前趁着学生不多来摊位前多说几句话,就能让这个小哑巴一颗心拴在她身上,在她借钱的时候毫不犹豫拿出全部家当给她。
那些钱邹乐借的时候是说家里有急用,周转一段时间就好,而其实她是拿着买了个新手机,又买了个笔记本电脑,剩下的钱请同学吃吃饭,再买买漂亮衣服,她买的都是最好的,等到买完,剩下的也就所剩无几了。
原本该按照原计划,远远避开王轩走,一直等到放假,她会提前去京城舅舅家住,到时候王轩根本找不到她。
但昨天她在商场碰见了王轩,今天就看见王轩身上穿着一件她曾经在表弟身上看到的羽绒服。
舅舅家家境比他们家好出太多,就算是这样,那件羽绒服也是表弟拖地一个月才磨的舅妈给买的,他洋洋得意的穿着那件羽绒服对着邹乐炫耀,说花了三千多,是个特别出名的牌子,穿着又暖和又威风,在学校里同学都羡慕他。
邹乐从小到大都在暗暗和表弟比,比成绩比人缘比姥姥更喜欢哪个,看到那件羽绒服她就想要了,但王轩给她的钱她都已经花的七七八八,还因为钱来源不明,这些东西都要瞒住家人藏在学校里,根本不能拿出来跟表弟炫耀。
最重要的是,她买的那些手机电脑,表弟都有。
被比下去的感觉让邹乐很不开心,而最不开心的,还是看到了本以为已经把所有钱都给自己的王轩身上穿的那件崭新的羽绒服。
她根本不相信王轩说的话,“你还好意思冲我生气了,什么邻居叔叔,这件衣服分明就是你买给自己穿的,穿在你身上这么合身,难不成那邻居叔叔也和你一样瘦不拉几的吗?!”
王轩一愣,林先生自然是不瘦的,他外表虽然看上去很儒雅,但身体很好,而且天天晨跑,虽然穿着冬装看不清,但怎么看都要比王轩健硕很多。
可这件林先生的羽绒服,穿在他身上却意外的合身,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脑海中闪过什么,正在努力思索的时候,面前的邹乐又用着略有些尖锐的声音愤怒道:“你没话说了吧!明明有钱还骗我!你手上还有多少钱,都给我,下次你再这样,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邹乐这招是百试百灵的,王轩很渴望别人对她的好,为了维护住这段好,他愿意不停地退让。
但这次邹乐没能如愿,有了新计划的王轩被她的话打断了思绪,因为是自己的女朋友不能生气,只好皱着眉,开始在纸上写字。
【这衣服真的不是我的,我手上也没多少钱了,你上次跟我借的钱什么时候还给我?我想要用这笔钱去上学,今年我已经十五岁了,年纪再大点不好入学。】
邹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不光没要到钱,还被催着还钱。
她到底年纪还轻,一看到王轩要钱,那股子心虚就压不住了。
“你急什么啊,我是你女朋友,还不能用你点钱了。”
王轩抬眼看了满脸心虚的她一眼,微微眯眼,觉察出了什么,继续写道:【你是我女朋友,所以我才借钱给你,现在我急需用钱,你能不能快点还给我?】
邹乐脸上的心虚更重了,这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现在才三月份,距离放假还早得很,她原本是想要避开王轩走,让他找不到人,学校门卫不让除了学生以外的人进,到时候王轩找不到她,她可以一直捱到放假。
结果远远看到那件昂贵的羽绒服,再想起来昨天见到王轩在商场,邹乐就完全忘记要避开王轩走这回事了。
她还没答话,王轩又皱着眉看了她几眼,继续低下头写字:【还有,你说你昨天在商场看到我了,为什么没有来和我打招呼?】
“我那不是跟着同学一起去的吗!”
邹乐正在心烦意乱,看到这句话就没好气的答了,“要是让他们看到我和你一块,肯定要背后说闲话。”
她这话回答的很痛快,因为以前王轩就是这样迁就她的,她说不想同学看到后举报她早恋,王轩就很配合的不在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和邹乐有什么来往。
但这一次,因为邹乐明显心虚的表情,王轩眼底多了些许狐疑,他并不是什么天真少年,至少在看待事物时,要比邹乐成熟很多。
邹乐心态放平好好地骗他,他未必能看出来,但在她先是因为王轩身上这件羽绒服露出不满,又对着还钱的事支支吾吾,王轩就不得不多想了。
人总是习惯对比的,如果是以前没有认识林家人的时候,从没有尝过温暖的王轩也许会因为邹乐施发的那么一点点好感而开心,会为了这一丝好感以及维持住男女朋友关系,潜意识忽略掉那些不好的一面。
而现在,他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系,如果是林先生林夫人,他们看见他身上多了一件新衣服只会为他高兴,而不是像是邹乐这样,直接上来质问。
虽然他们看上去就不像是缺钱的人,但王轩可以想象得多,如果是他们借钱,一定会打好欠条,定好还钱时间,并且每次都会主动提起还钱,这是王轩心目中的最高借钱仪式。
他一直想要这么试一次,可惜因为年少以及哑巴,除了组织里那些同样过的困苦的小孩子们,他并没有朋友。
邹乐直接问他要钱的时候说是家里急用,王轩也就没有要欠条,在他心目中,他们既然确认了恋爱关系,日后邹乐自然是要嫁给他的,在这方面,这个成熟的孩子也有着一些固执的天真。
如果邹乐过的很难,或者说她家里还不起,作为男朋友,王轩可以要她不还钱,可事实上,邹乐骑着漂亮的自行车,身上穿着一件明显刚买不久的新衣服,脚下的小皮靴擦得发亮。
王轩眼中难得出现了凌厉,他闷头在纸上写着:【你家里出了事,还有钱买新衣服新鞋?】
邹乐脸上惊慌一闪而过,越发的支支吾吾:“什么新衣服新鞋,这是去年买的!”
【这件衣服是今年新出的款式,只有中心商场有卖,去年没有这种款式。】
王轩将纸张竖对着邹乐给她一看,一双黑亮泛圆的眸子执拗望向对方。
“我记错了,这是我舅舅给我买的,诶呀我不跟你说了,还要上课呢!”
邹乐慌乱应付了几句,脚就踩在了脚蹬上,要骑着她的自行车离开突然变的聪明的王轩,可她还没蹬下去,袖子就先被抓住了。
“你抓我干什么!!你刚刚才烤了东西的!都把我油蹭在我衣服上了!!”
邹乐也顾不上跑了,连忙甩开了王轩的手,皱着眉满脸嫌恶的从兜里掏出卫生纸来一下一下擦着刚才被抓的地方。
王轩望着她因为着急而毫不掩饰的厌恶,刚刚抓过对方的手指受伤的微微颤抖一下,他抿抿唇,脑海中,林先生林夫人温柔的笑容,关怀的神情,老太太热情丝毫不嫌弃的拥抱,笑着往他手里放糖的模样,和邹乐方才那下意识的嫌恶互相交汇,最终化为了心底的一片冰凉。
不一样的。
他垂下了头,一双眼微微有些发红。
在纸上快速写下一行话,递给了还在带着一脸愤怒与厌恶交加的邹乐。
“什么啊!”邹乐很厌恶这种说个话还要看字的方式,尤其是在自己的衣服疑似沾上油后,她不耐烦的一把扯过来。
“分手?!!你要跟我分手?!”
她几乎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该生气,邹乐一直就没将王轩当成自己的男朋友,可就算是这样,自己还没躲开,对方就先提出了分手,还是让这个从小到大几乎没受过委屈的女孩有了一种受屈辱的感觉。
声音又尖锐起来,“王轩,你居然要跟我分手?你没病吧!”
王轩没有去看她的神色,只是低下头接着写了一行话。
这一次,看到那行话的邹乐怒意一下就被压了下来:“今天还钱?王轩,你真的假的。”
【如果你现在没有钱还,等到你放学,我可以跟你一起到你家,让你爸妈写下欠条和准确的还钱日期就好。】
王轩这次的态度很坚决,他要上学,就需要钱,邹乐的态度实在是让他不安,那就只能和她的家长交涉了。
邹乐却是觉得王轩是在故意报复自己。
“就因为我吼了你两句?王轩,你还是不是男人!”
被喜欢过的人这样鄙夷,不伤心是假的,只是王轩早就习惯了将软弱藏起来,面上不露出分毫。
【和这些都没有关系,我需要钱,你借钱的时候也说了只需要周转一段时间就好,今天放学,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对于王轩的表态,邹乐只丢下了三个字就骑着自行车飞快逃离了这里。
“神经病!”
王轩站在远处,一双黑亮的眸子望向她飞快骑进学校的背影,有些颓然的垂下了头。
***
邹乐今天一整天都心神不宁,上课也没心思听讲,下课了同桌邀请她一起去小卖部买东西也都没去。
她在心慌,这笔钱是她瞒着所有人偷偷跟王轩借的,虽然她家境不错,但也知道这些钱不算是一笔小数目,如果爸妈知道她在外面借了钱……
邹乐猛地打了个颤,第一次开始后悔找王轩借了钱。
她没想到王轩会这么快要钱,一个孤儿小哑巴,居然跟她提出了分手。
现在就算是还钱,她也没钱啊,那笔钱,早就被她大手大脚的花的差不多了。
邹乐原本是想躲在学校里,等到人都走光了再出去,可晚上门卫会锁门,王轩每天晚上都摆摊,肯定会等着她。
她焦灼的不行,一个劲的想办法,想了许久,才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
有了法子,邹乐也没那么焦虑了,安安心心的在腹内打着稿子,度过了一个下午。
放学铃声响起,老师布置完作业,学生们就背着书包陆陆续续往外走,这个时候是学校门口人流量最大的时候,邹乐还是抱有一线希望的,她混在人群中,盼望着王轩不要发现自己。
可一到门口,就看到了那个瘦瘦的身影正站着,一双黑亮眼睛迅速锁定了自己,她心里一慌,又很快定下神来,摆出一副平常神情,镇定的走向门口。
到了门口,王轩果然拉住了她,还没递过去纸,邹乐就已经先尖利又惊慌的尖叫起来:“啊——你干嘛啊!干嘛抓住我!!”
周围学生因为这一尖叫都迅速看了过来,看热闹是人的天性,这股子天性在孩子们身上更加展现的淋漓尽致。
被这么多人看着,王轩懵了一瞬,他将手中写好的纸递了过去,上面写着让邹乐还钱。
可那张纸刚刚递过去,就被邹乐一把挥开,她那张漂亮清纯的脸上满是惊慌失措,仿佛是在公交车上被猥琐了的可怜少女。
“你是谁啊!你别拉着我!!”
王轩再怎么成熟,早上还说过话的刚刚分手恋人翻脸不认人还是让他茫然了。
他连忙拿出笔纸,要在上面写字,可还不等到他写下去,邹乐就伸手把他的笔丢在了马路上。
丢完笔,少女一脸的无辜:“你到底谁啊,认错人了吧!”
是的,这就是她的计划。
将小哑巴用来代替嘴巴交流的笔丢掉,他就不能再说话了,到时候,还不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只要将王轩打成骚扰她的人,以后就算是他再找到纸笔写她欠钱,邹乐也可以一口咬定这人就是碰瓷。
她的计划很完善,至少没有了笔又不会说话的王轩的确是如同失去了四肢的动物,他转头想要去看那支笔被丢到了哪里,可在周围围成一圈看热闹的学生们阻挡了他的视线,现在离开,也许邹乐会离开。
他只能将之前准备好的那张纸拿起来,对着邹乐。
上面写着【还钱】。
“还钱?”
邹乐一点都没有遮掩的意思,她大声的重复了一遍纸上的话,接着又道:“你认错人了吧,我根本不认识你,什么时候欠你钱了!就算是借钱,我也不能找你借啊!”
周围的学生们开始互相交换着自己的情报。
“那不是学校门口摆摊的哑巴吗?”
“那个女的谁啊。”
“邹乐,我认识,成绩挺好的,作文还被评优秀作文,贴在公告栏了。”
王轩现在就算是再怎么茫然都知道邹乐这是打算不认账了,他愤怒的涨红了脸,没有笔,只能比划着简短手势来表示要邹乐还钱。
“诶,我记得他要在纸上写字的。”
一个在摊位上买过东西的学生看热闹不嫌事大,直接打开书包把自己的笔扔了过去:“那个谁,哑巴,什么事你就写在纸上!”
虽然他的称呼有些不尊敬人,但王轩还是拿起笔,感激的看了对方一眼,在邹乐一瞬间慌了的视线下开始快速写字。
写完后,他没有再试图递给邹乐,而是递给了那个借给自己笔的学生。
这张纸上要表达的意思清晰明了。
邹乐在某年某月某日,以家里有急用为由,跟他借钱多少,今天他是来要对方还钱的。
那学生看完之后立刻大声的念了出来,邹乐脸红了,可还强撑着,做出一副被冤枉的模样来。
“他胡说!!我根本就不认识他!!而且你们看看他那个样,我怎么可能找他借钱!”
学生们有的觉得邹乐说得对,有的觉得不对。
“他身上那件羽绒服,要三千多呢吧,看着挺有钱的啊。”
“是不是山寨的?”
“这才新出多久,上哪山寨去,而且我舅说烤串赚的也挺多的。”
王轩快速写下,【那是我所有积蓄,希望你快点还给我!】
邹乐还是死不承认:“你别胡说了,我有那么多的朋友,找谁借钱不好,真的缺钱跟我爸爸妈妈要也行,干什么要找你借!”
【因为你是我女朋友,所以才跟我借钱。】
邹乐等的就是这句话。
她立刻在脸上摆出了被侮辱的表情来:“你、你脑子不清楚吧!!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样子!!就你这样,我怎么可能当你女朋友!!”
这句话显然让围观学生很信服,他们看看皮肤白皙五官漂亮看着跟小公主一样的邹乐,再看看黑黑瘦瘦虽然穿着昂贵衣服,脚下却踩着一双磨破了皮的便宜鞋,还是个哑巴的王轩。
“是啊,编瞎话也不编的像样一点。”
“邹乐在我们班上那么受欢迎,班长就喜欢她,怎么可能当这个哑巴的女朋友,还是个摆小摊的。”
“诶,他看着年纪也不大,怎么出来摆小摊了,是不是家里特别困难?”
“好像是孤儿吧,一直都只见他一个人,每天一大早就来摆摊了,要不然这个年纪该上学的。”
“我看是碰瓷吧,怎么看都不是真的。”
“我看也是。”
王轩一瞬间变成了碰瓷的那个,邹乐高傲扬起下巴,胜利者一般的望向他,漂亮的眼眸中满是鄙夷:“你再缠着我,我就报警了!”
“怎么回事!!啊!!闹腾什么!!”
壮硕的门卫姗姗来迟,皱着眉望向这一堆学生和站在中央的王轩,邹乐立刻像是找到了靠山一样,“叔叔,这个人我不认识,他非跑过来说我是她女朋友,还要跟我要钱,他好像是学校门口摆小摊的,还是个哑巴,我怎么可能是他女朋友!!”
门卫上上下下打量着王轩,他气得浑身发抖,连写字都顾不得,只手上快速的比划着手势。
再回头看看眼睛红红一脸委屈的邹乐,当即有了决断。
“滚滚滚!!谁让你到我们学校门口捣乱的,我告诉你!以后不准再骚扰我们学校的学生!!”
王轩气的一个劲打颤,偏偏口不能言,只能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飞快的在纸上写字,然后竖起来给门卫看。
【她真的欠我钱!!!是我全部的钱!】
“人家女孩子一看就是不缺钱的,怎么可能欠你钱,还当你什么女朋友,我告诉你啊小伙子,我们学校可不是你碰瓷闹事的地方,我们学生以后那都是要上好大学的,和你可不一样,你这一套那到这里来没用我跟你说!”
王轩不想软弱的哭,可在被门卫推搡着往外走的时候,他鼻子一酸,还是哭了出来。
他不能说话,不能辩解,只能徒劳的举着那张纸,一边被推搡着,一边给周围人看。
不是的,不是他们说的那样!
邹乐真的欠他钱,真的当过他女朋友!
那是他所有的钱,他想用来上学的钱!
为什么没人信!!
为什么没人愿意相信他!!
门卫正一边推着不死心被推远了又上前来的王轩,一边不耐烦的呵骂着:“看你年纪小才不跟你计较,你再这样我就叫警察了啊!关上你几天,你就知道长记性了!”
说完,他下手重了几分,直接推的王轩一个踉跄,瘦弱的身子摔在了地上。
周围学生们看到这一幕,发出了叫好声,还有人吹口哨,显然是将门卫当成了保护学生的英雄。
在叫好声中,王轩狼狈的半坐在地上,浑身发着抖,只觉得好像整个世界都冷了下来。
“干什么啊!!!你们干什么!!!滚开——”
刚刚下车的周初初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看到这一幕,她像是一头发怒的母狼,冲上去一把将围着王轩的人推开,那疯了一般的样子吓得周围学生连连后退。
等到确保没人再能伤害王轩了,周初初红着眼,一把抱住了地上的少年,转身恶狠狠盯着面前的人。
“你们欺负我孩子干什么!!我要报警!!我要告你们!!”
“轩轩,轩轩别怕,妈妈在,妈妈保护你,轩轩……”
这一幕显然刺激到了一直不敢去想王轩在自己看不到地方吃了多少苦的周初初,她像是抱着很小的孩子一样,死死地抱着地上的王轩,颤抖着手抱着他的头,一个劲的让他靠向自己怀中,让他像是婴儿时期一样,安全的待在妈妈的怀抱中。
王轩觉得自己在做梦。
他被抱在怀里,鼻尖是一股淡淡的香味,闻着让人忍不住的安心下来。
明明安心了,眼泪却根本控制不住的往下落着。
他的意识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已经先一步的让泪水流了满脸。
是梦吗?
王轩恍惚的想着。
他听到门卫不敢相信的声音:“你是他|妈??”
下一秒,抱着他的人斩钉截铁的回答了。
“对!我就是他/妈妈!”
王轩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在他的记忆中, 接触到的人都不会像是这位老太太这样亲密的抱住他, 就连林先生林夫人,对他最亲近的动作也只是摸摸头。
老人家的怀抱是很突然的, 但却奇怪的温暖。
老太太抱好了, 就从兜里掏了一把糖, 满是皱纹的手微微颤着往前递过去:“来,轩轩, 吃糖,吃糖啊。”
王轩接了过来,这些糖的糖纸很漂亮, 一看就比超市里卖的要昂贵,他有些手足无措的抬起头, 下意识看向林时恒周初初,眼中满是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无措。
“收下吧, 这糖本来就是为了你准备的, 这是我夫人的奶奶。”
林时恒冲着他笑着介绍:“她要来这里住上一阵子,你就叫她太姥姥吧。”
周初初望着这一幕鼻子一酸,微微垂下头掩盖红红的眼。
轩轩小时候,她担心糖吃多了蛀牙, 总是不愿意给他吃糖,小家伙爱甜,就哼哼唧唧的冲着妈妈撒娇要糖, 周初初不给, 他人小却精的很, 又转移了目标,冲着好说话的太姥姥去耍无赖。
老太太小时候吃过吃喝上面的苦,就受不了晚辈吃不着想吃的东西,每次都瞒着孙女偷偷带糖给孩子,整的轩轩一看见太姥姥就喊着要糖。
现如今,在孩子走丢的十年后,再看见奶奶给王轩糖,实在是让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能很好控制住情绪的周初初有些忍不住。
她有些狼狈的转身,沙哑声音低低道:“奶奶东西还没收拾好,我先去收拾。”
林时恒拍了拍她的肩,无声的安抚后,看着她转身有些匆促的离开。
王轩也注意到了周初初的离开,林夫人一向都是优雅温柔的,这样匆促的离开让他心中一闪而过一丝异样,但下一刻,这丝微不足道的异样就在老太太期待的视线下驱散一空。
他在对自己态度友好的长辈面前总是有些羞涩的,有些不好意思的抽出纸笔来在上面写着字,再递过去:【太姥姥,您好,我叫王轩。】
“诶!好、好啊。”
老太太脸上的笑容在看到这孩子因为不能说话只能写字回应时化为了心疼,又在王轩写完字抬头将纸张递过来时迅速挂上笑,看完后,她再次紧紧抱住了王轩,像是生怕自己一松手这孩子就跑了似的,独属于老人家的细碎唠叨在王轩耳边响起。
“看你瘦的,这摸着全是骨头,你乖啊,太姥姥炖了补汤,马上就要好了,放了人家医生说的补身子的药材,味道也可好了,保证你喜欢。”
她的态度太亲近,也太理所当然了,旁边的林时恒也是一脸这很正常的神色,弄的一开始觉得受宠若惊的王轩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接下来,果然就如老太太说的那样,她费心炖的汤好了,热情的邀请了王轩一起喝。
王轩的推拒是没用的,即使他觉得这是人家一家人的饭局,自己过去实在是格格不入,可林先生林夫人包括老太太都是那样的期待他来参加,等到被开心的老太太殷勤拉到座位上坐下,林夫人也笑着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旁边的林先生一个劲的嘱咐着他多吃点时,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几乎要有一种他们是一家人的错觉感。
他吃了一顿记忆中最温馨的饭,那补汤味道的确是好,也很滋补人。
王轩小时候受过寒,又天天顶着冷风去摆小摊,因此就算是晚上再怎么泡脚,半夜也还是会被冰冷的脚冻醒,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滋补人的汤,这一晚他没有再中途醒来,而是好好的一觉睡到了天亮。
清晨,王轩起身洗漱完毕,打开大门推着小车出去,看到的不光是正在摆着画板的林夫人,还有站在林夫人身旁,手中拿着什么东西的老太太。
老太太一眼瞧见王轩,眼睛亮了起来,快速走了过来,将手中的东西直接放到了王轩耳朵上。
“轩轩,天气冷,你戴上这个耳包,别再把耳朵给冻着了。”
王轩手还推着小车,不能比划手势,只能无措的用那双略泛圆的眼睛望着老太太,看的老太太一颗心都软了下来。
她继续着如昨日一般的絮絮叨叨:“路上累不累啊,看你这孩子,这么冷的天也不多穿一些,时恒,把你那件黑色外套拿出来,那件暖和,给孩子穿上。”
王轩这次也顾不上手还推着小车了,连忙啊啊着摇头拒绝,他平时是不爱啊啊的发出声音的,哪怕是无声无息的比划着手势都好,比起闭嘴不发出声音光比划,啊啊啊那种独属于哑巴的声音更加会引来人的侧目。
但在林家人面前,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曾经那种想要把自己弱点藏起来的感觉。
老太太看懂了少年想要表达的意思,她不赞同的皱起眉絮叨,从这模样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她和周初初不愧是祖孙,皱眉的模样都一模一样。
“这有什么好推的,看你这手,这么冰凉,冻坏了可不得了,乖,太姥姥心疼你,你啊,要是觉得不好意思,晚上的时候来陪我吃饭就好,老了老了,就是想要多点人陪。”
说话间,林时恒已经从屋里拿出了那件黑色的羽绒服,他一手接过车子,一手将羽绒服递了过去,在腾出手的王轩摆手拒绝时,似是很无奈的笑着温和道:“老人家的一片心意,轩轩你就穿上吧,等到晚上再还给我就是了。”
王轩这才犹豫的穿上了那件羽绒服,害怕弄脏林先生的衣服,他先是脱下了原来那件外套,才小心穿上了这件羽绒服。
穿上后,他有些奇怪,他本以为林先生看上去比自己高了不少,身形望着也没有自己瘦弱,穿上这件衣服会大出不少,没想到穿上了才发现竟然很贴合,完全不觉得宽大。
这还是王轩第一次穿羽绒服,暖暖的,比他身上原来那件的确是不透风很多。
看到孩子穿上了,老太太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这才对嘛,小孩子,要多保暖。”
她又叮嘱了几句路上小心的话,才放王轩离开。
老太太站在原处,望着那个然瘦弱的身影推着小车离开,脸上的慈祥笑意渐渐化为了感伤。
“时恒啊,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告诉轩轩啊,这么小点孩子,哪里能吃的了这个苦。”
一想到王轩每天都要起这么早,推着车子走上一个半小时去城里,晚上十一二点又推着车子顶着寒风再走回来,老太太心里就一阵阵的疼。
她家轩轩合该被家人疼,该被捧在手心里宠着才对,怎么能过的这么苦,这么艰辛呢。
关于如何找到王轩,林时恒没细说,老太太与周初初也都没问,自从上次见到那三个军人后,她们心里都有了些许猜测,尤其是那条短信,一定是林时恒用这十年做出了什么,才能在诺大的华国中,大海捞针的将王轩找出来。
因为这一点,老太太自动脑补了林时恒有苦衷,对着他的态度也没有原来那么强横,时不时也能说上两句软话。
此时此刻,她就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着:“我看这孩子也挺喜欢你们的,看你们的眼神就跟看爸妈一样,又乖又招人疼,他之前不肯回来,肯定是吃了太多苦了,这孩子我是看着就知道什么性子,别人对他有一分好,他都能高兴的不得了,之前不愿意认回来,一定是怕我们对他不好,现在要是我们告诉他真相,他肯定高兴。”
林时恒也觉得老太太说得对,这孩子的确是很喜欢他们,听周初初说,他以为他们要走,还送了临别礼物,送礼物的时候,明明舍不得还在强颜欢笑。
说的周初初越发心酸,珍惜的捧着那条围巾又哭了一场。
“好。”
他应承下来:“找个合适的时间,我们把事情都说出来,轩轩要是一时接受不了,我们就还在这里赔着他。”
老太太这才重新高兴起来,连整个精神头都有所不同,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斗志昂扬的进了屋,打算好好为这顿团圆饭做准备。
而林时恒则在算着时间,算下来,这几天应当就是王轩初恋和他划清界限的时候了。
作为父亲,自然是不能眼睁睁看着王轩在外面受人欺凌。
他转身进屋,对着妻子提议道:
“我们去市里给孩子买点衣服,好好逛一逛,下午再去接他吧,他之前不是说过,下午学生放学那个点一直都是在一中门口吗?”
***
王轩正在一中门口摆摊,现在正是上学的时候,最近没有考试,学生们的步伐很悠闲,三三两两一起走进学校,也有在家里没吃早饭的学生到学校附近的小店或者是小摊上买吃的。
王轩用料向来是足足的,再加上他也算是各种小摊中最爱干净的一个,生意也比其他小摊好,学生们围在小车前点着自己想要的食物,王轩就快速的将他们要吃的东西做好了送过去。
他摆摊子的时间也不短,心算很快,从没有找错钱过,在早晨学生上学的这段黄金时间,卖出了不少东西。
等到快要到上课时间,外面的学生们仿佛是一瞬间就没了踪影,剩下的小猫两三只可能是起晚了,背着沉重的书包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一阵风一样的从王轩摊子前跑过,哧溜一下滑进了学校门口。
王轩对此并不像是其他的摊主一样觉得好笑,他是有些艳羡的,这些学生不用为了生活发愁,只要每天上课学习就好。
以前他是不会去想这些有的没的,但这几天和林先生林夫人的相处,让王轩的心态渐渐发生了变化。
他曾经想要赚够了钱再等到成年就开一家小店,可现在,他想上学,想要变成林先生林夫人那样优秀的人,也许等到未来,他可以站在林先生林夫人面前,给他们看一个全新的自己。
他们一定会很温柔的表扬他,对他的努力表示肯定,说不定,还会很开心的摸摸他的头。
想到这一幕,王轩忍不住有些开心的笑了,他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头,脸上带着笑意开始收拾小摊上的东西。
一个骑着自行车匆匆赶来的少女看到了这一幕,她原本是想要直接进学校的,一眼瞧见了王轩身上那件羽绒服,微微皱眉,车辆转弯,拐到了王轩摊位前。
“王轩。”
她喊了一声,眉宇间有些不开心:“你之前不是说把所有的钱都借给我了吗?怎么昨天我还看见你在商场买东西?”
低着头的少年听到声音抬头,见是她先是一喜,听到她不高兴的质问后连忙拿出纸笔写字解释。
【那是前几天赚的钱,我去商城是给邻居买礼物的。】
“买礼物?”
少女上下打量着王轩,一副你别想骗我的神情:“你身上这件羽绒服看着不像是盗版吧,我有看过它的价格,至少也要三千多,就这几天,你能赚三千多?”
“你是不是骗我的,还说什么把全部的钱都给我了,要是真的都给我了,你哪里来的钱买羽绒服,还是买这么贵的牌子!”
邹乐越说越气愤,一张漂亮的脸上露出了怒意来:“还说喜欢我,这就是你的喜欢吗?!”
王轩茫然的低头看看自己身上这件其貌不扬的羽绒服,这件衣服居然要这么贵吗?
他见邹乐一副很生气的样子,连忙写字解释:【这不是我的,是邻居一位好心叔叔借给我穿的。】
“骗谁呢!”
邹乐如今也才和王轩同龄,还不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听到这话立刻就满脸不屑起来:“这么贵的衣服,谁那么傻外借出去,还借给你,就不怕你摆摊的时候给弄脏了吗,要么他是个傻子,要么你在骗我!”
她对着王轩永远都是不客气的,也可能是因为王轩那小心翼翼将她捧在手心里的态度让她不自觉的将自己位置抬高了太多,如今在邹乐看来,王轩没有将所有的钱给她就是不对。
但她还是太年轻,这句话直接刺痛了王轩,对于一边想要亲近林家人,一边又因为自己与林家的格格不入而难过的王轩来说,此刻听到邹乐那种不屑的语调来提起林先生的好心,的确是触碰到了王轩的底线。
邹乐说他可以,为什么要说林先生那么好的人!
他气得脸涨红,第一次愤怒地望向了喜欢的女孩,写字时因为太过用力甚至划破了纸张。
【你太过分了,我为什么要骗你,这就是那位好心的叔叔借给我的,就算你是我女朋友,也不能这样无理取闹!!】
原本还在生气的邹乐见到王轩瞪着眼望着自己,心中愤怒越发的上来了,再看到女朋友三个字,就更加生气。
谁想要做这个小哑巴的女朋友,她只是被家里管得太严格了,为了成绩好不让她将注意力放在外物,连个手机都不给她买,平时的零花钱也都给的太少。
偶尔听同学提起来其实摆摊赚的挺多,想要放假期间兼职摆摊,这才将注意放在了学校门口每天来摆摊的小哑巴身上。
她观察了几天,发现王轩的确是赚的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多,而且最重要的是,王轩喜欢她。
邹乐偶尔会去王轩的摊位前买东西,每到了这个时候,对着别的学生态度自然的王轩就会很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一双耳朵通红,在她说话时,也是眼神闪躲不敢与她对视。
这个年纪的女孩大多都有一种直觉,谁喜欢自己,她们总能清晰地分辨清楚,邹乐长得漂亮,又成绩优异,学校里喜欢她的男生还是有的。
但如果答应那些男生,同在一个学校,可能会被老师发现早恋叫家长,也不方便问对方要钱,毕竟一个学校,如果要了钱,男方讲这件事一说出去,她一定会被人笑话。
而王轩就不一样了,只是一个摆小摊的,年纪和自己一样大还不上学出来摆摊,说明家里肯定是没有人能给他撑腰的,她马上要升高中,父母打算将她送到繁荣的京城去上学,这时候借了钱,等到一放假她离开本市,王轩只知道她的名字,又是一个哑巴,年纪还这么小,根本就找不到她。
思来想去觉得没有后顾之忧后,邹乐才开始刻意的接近王轩,只需要一两句暧|昧不明的话语,上学放学前趁着学生不多来摊位前多说几句话,就能让这个小哑巴一颗心拴在她身上,在她借钱的时候毫不犹豫拿出全部家当给她。
那些钱邹乐借的时候是说家里有急用,周转一段时间就好,而其实她是拿着买了个新手机,又买了个笔记本电脑,剩下的钱请同学吃吃饭,再买买漂亮衣服,她买的都是最好的,等到买完,剩下的也就所剩无几了。
原本该按照原计划,远远避开王轩走,一直等到放假,她会提前去京城舅舅家住,到时候王轩根本找不到她。
但昨天她在商场碰见了王轩,今天就看见王轩身上穿着一件她曾经在表弟身上看到的羽绒服。
舅舅家家境比他们家好出太多,就算是这样,那件羽绒服也是表弟拖地一个月才磨的舅妈给买的,他洋洋得意的穿着那件羽绒服对着邹乐炫耀,说花了三千多,是个特别出名的牌子,穿着又暖和又威风,在学校里同学都羡慕他。
邹乐从小到大都在暗暗和表弟比,比成绩比人缘比姥姥更喜欢哪个,看到那件羽绒服她就想要了,但王轩给她的钱她都已经花的七七八八,还因为钱来源不明,这些东西都要瞒住家人藏在学校里,根本不能拿出来跟表弟炫耀。
最重要的是,她买的那些手机电脑,表弟都有。
被比下去的感觉让邹乐很不开心,而最不开心的,还是看到了本以为已经把所有钱都给自己的王轩身上穿的那件崭新的羽绒服。
她根本不相信王轩说的话,“你还好意思冲我生气了,什么邻居叔叔,这件衣服分明就是你买给自己穿的,穿在你身上这么合身,难不成那邻居叔叔也和你一样瘦不拉几的吗?!”
王轩一愣,林先生自然是不瘦的,他外表虽然看上去很儒雅,但身体很好,而且天天晨跑,虽然穿着冬装看不清,但怎么看都要比王轩健硕很多。
可这件林先生的羽绒服,穿在他身上却意外的合身,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脑海中闪过什么,正在努力思索的时候,面前的邹乐又用着略有些尖锐的声音愤怒道:“你没话说了吧!明明有钱还骗我!你手上还有多少钱,都给我,下次你再这样,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邹乐这招是百试百灵的,王轩很渴望别人对她的好,为了维护住这段好,他愿意不停地退让。
但这次邹乐没能如愿,有了新计划的王轩被她的话打断了思绪,因为是自己的女朋友不能生气,只好皱着眉,开始在纸上写字。
【这衣服真的不是我的,我手上也没多少钱了,你上次跟我借的钱什么时候还给我?我想要用这笔钱去上学,今年我已经十五岁了,年纪再大点不好入学。】
邹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不光没要到钱,还被催着还钱。
她到底年纪还轻,一看到王轩要钱,那股子心虚就压不住了。
“你急什么啊,我是你女朋友,还不能用你点钱了。”
王轩抬眼看了满脸心虚的她一眼,微微眯眼,觉察出了什么,继续写道:【你是我女朋友,所以我才借钱给你,现在我急需用钱,你能不能快点还给我?】
邹乐脸上的心虚更重了,这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现在才三月份,距离放假还早得很,她原本是想要避开王轩走,让他找不到人,学校门卫不让除了学生以外的人进,到时候王轩找不到她,她可以一直捱到放假。
结果远远看到那件昂贵的羽绒服,再想起来昨天见到王轩在商场,邹乐就完全忘记要避开王轩走这回事了。
她还没答话,王轩又皱着眉看了她几眼,继续低下头写字:【还有,你说你昨天在商场看到我了,为什么没有来和我打招呼?】
“我那不是跟着同学一起去的吗!”
邹乐正在心烦意乱,看到这句话就没好气的答了,“要是让他们看到我和你一块,肯定要背后说闲话。”
她这话回答的很痛快,因为以前王轩就是这样迁就她的,她说不想同学看到后举报她早恋,王轩就很配合的不在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和邹乐有什么来往。
但这一次,因为邹乐明显心虚的表情,王轩眼底多了些许狐疑,他并不是什么天真少年,至少在看待事物时,要比邹乐成熟很多。
邹乐心态放平好好地骗他,他未必能看出来,但在她先是因为王轩身上这件羽绒服露出不满,又对着还钱的事支支吾吾,王轩就不得不多想了。
人总是习惯对比的,如果是以前没有认识林家人的时候,从没有尝过温暖的王轩也许会因为邹乐施发的那么一点点好感而开心,会为了这一丝好感以及维持住男女朋友关系,潜意识忽略掉那些不好的一面。
而现在,他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系,如果是林先生林夫人,他们看见他身上多了一件新衣服只会为他高兴,而不是像是邹乐这样,直接上来质问。
虽然他们看上去就不像是缺钱的人,但王轩可以想象得多,如果是他们借钱,一定会打好欠条,定好还钱时间,并且每次都会主动提起还钱,这是王轩心目中的最高借钱仪式。
他一直想要这么试一次,可惜因为年少以及哑巴,除了组织里那些同样过的困苦的小孩子们,他并没有朋友。
邹乐直接问他要钱的时候说是家里急用,王轩也就没有要欠条,在他心目中,他们既然确认了恋爱关系,日后邹乐自然是要嫁给他的,在这方面,这个成熟的孩子也有着一些固执的天真。
如果邹乐过的很难,或者说她家里还不起,作为男朋友,王轩可以要她不还钱,可事实上,邹乐骑着漂亮的自行车,身上穿着一件明显刚买不久的新衣服,脚下的小皮靴擦得发亮。
王轩眼中难得出现了凌厉,他闷头在纸上写着:【你家里出了事,还有钱买新衣服新鞋?】
邹乐脸上惊慌一闪而过,越发的支支吾吾:“什么新衣服新鞋,这是去年买的!”
【这件衣服是今年新出的款式,只有中心商场有卖,去年没有这种款式。】
王轩将纸张竖对着邹乐给她一看,一双黑亮泛圆的眸子执拗望向对方。
“我记错了,这是我舅舅给我买的,诶呀我不跟你说了,还要上课呢!”
邹乐慌乱应付了几句,脚就踩在了脚蹬上,要骑着她的自行车离开突然变的聪明的王轩,可她还没蹬下去,袖子就先被抓住了。
“你抓我干什么!!你刚刚才烤了东西的!都把我油蹭在我衣服上了!!”
邹乐也顾不上跑了,连忙甩开了王轩的手,皱着眉满脸嫌恶的从兜里掏出卫生纸来一下一下擦着刚才被抓的地方。
王轩望着她因为着急而毫不掩饰的厌恶,刚刚抓过对方的手指受伤的微微颤抖一下,他抿抿唇,脑海中,林先生林夫人温柔的笑容,关怀的神情,老太太热情丝毫不嫌弃的拥抱,笑着往他手里放糖的模样,和邹乐方才那下意识的嫌恶互相交汇,最终化为了心底的一片冰凉。
不一样的。
他垂下了头,一双眼微微有些发红。
在纸上快速写下一行话,递给了还在带着一脸愤怒与厌恶交加的邹乐。
“什么啊!”邹乐很厌恶这种说个话还要看字的方式,尤其是在自己的衣服疑似沾上油后,她不耐烦的一把扯过来。
“分手?!!你要跟我分手?!”
她几乎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该生气,邹乐一直就没将王轩当成自己的男朋友,可就算是这样,自己还没躲开,对方就先提出了分手,还是让这个从小到大几乎没受过委屈的女孩有了一种受屈辱的感觉。
声音又尖锐起来,“王轩,你居然要跟我分手?你没病吧!”
王轩没有去看她的神色,只是低下头接着写了一行话。
这一次,看到那行话的邹乐怒意一下就被压了下来:“今天还钱?王轩,你真的假的。”
【如果你现在没有钱还,等到你放学,我可以跟你一起到你家,让你爸妈写下欠条和准确的还钱日期就好。】
王轩这次的态度很坚决,他要上学,就需要钱,邹乐的态度实在是让他不安,那就只能和她的家长交涉了。
邹乐却是觉得王轩是在故意报复自己。
“就因为我吼了你两句?王轩,你还是不是男人!”
被喜欢过的人这样鄙夷,不伤心是假的,只是王轩早就习惯了将软弱藏起来,面上不露出分毫。
【和这些都没有关系,我需要钱,你借钱的时候也说了只需要周转一段时间就好,今天放学,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对于王轩的表态,邹乐只丢下了三个字就骑着自行车飞快逃离了这里。
“神经病!”
王轩站在远处,一双黑亮的眸子望向她飞快骑进学校的背影,有些颓然的垂下了头。
***
邹乐今天一整天都心神不宁,上课也没心思听讲,下课了同桌邀请她一起去小卖部买东西也都没去。
她在心慌,这笔钱是她瞒着所有人偷偷跟王轩借的,虽然她家境不错,但也知道这些钱不算是一笔小数目,如果爸妈知道她在外面借了钱……
邹乐猛地打了个颤,第一次开始后悔找王轩借了钱。
她没想到王轩会这么快要钱,一个孤儿小哑巴,居然跟她提出了分手。
现在就算是还钱,她也没钱啊,那笔钱,早就被她大手大脚的花的差不多了。
邹乐原本是想躲在学校里,等到人都走光了再出去,可晚上门卫会锁门,王轩每天晚上都摆摊,肯定会等着她。
她焦灼的不行,一个劲的想办法,想了许久,才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
有了法子,邹乐也没那么焦虑了,安安心心的在腹内打着稿子,度过了一个下午。
放学铃声响起,老师布置完作业,学生们就背着书包陆陆续续往外走,这个时候是学校门口人流量最大的时候,邹乐还是抱有一线希望的,她混在人群中,盼望着王轩不要发现自己。
可一到门口,就看到了那个瘦瘦的身影正站着,一双黑亮眼睛迅速锁定了自己,她心里一慌,又很快定下神来,摆出一副平常神情,镇定的走向门口。
到了门口,王轩果然拉住了她,还没递过去纸,邹乐就已经先尖利又惊慌的尖叫起来:“啊——你干嘛啊!干嘛抓住我!!”
周围学生因为这一尖叫都迅速看了过来,看热闹是人的天性,这股子天性在孩子们身上更加展现的淋漓尽致。
被这么多人看着,王轩懵了一瞬,他将手中写好的纸递了过去,上面写着让邹乐还钱。
可那张纸刚刚递过去,就被邹乐一把挥开,她那张漂亮清纯的脸上满是惊慌失措,仿佛是在公交车上被猥琐了的可怜少女。
“你是谁啊!你别拉着我!!”
王轩再怎么成熟,早上还说过话的刚刚分手恋人翻脸不认人还是让他茫然了。
他连忙拿出笔纸,要在上面写字,可还不等到他写下去,邹乐就伸手把他的笔丢在了马路上。
丢完笔,少女一脸的无辜:“你到底谁啊,认错人了吧!”
是的,这就是她的计划。
将小哑巴用来代替嘴巴交流的笔丢掉,他就不能再说话了,到时候,还不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只要将王轩打成骚扰她的人,以后就算是他再找到纸笔写她欠钱,邹乐也可以一口咬定这人就是碰瓷。
她的计划很完善,至少没有了笔又不会说话的王轩的确是如同失去了四肢的动物,他转头想要去看那支笔被丢到了哪里,可在周围围成一圈看热闹的学生们阻挡了他的视线,现在离开,也许邹乐会离开。
他只能将之前准备好的那张纸拿起来,对着邹乐。
上面写着【还钱】。
“还钱?”
邹乐一点都没有遮掩的意思,她大声的重复了一遍纸上的话,接着又道:“你认错人了吧,我根本不认识你,什么时候欠你钱了!就算是借钱,我也不能找你借啊!”
周围的学生们开始互相交换着自己的情报。
“那不是学校门口摆摊的哑巴吗?”
“那个女的谁啊。”
“邹乐,我认识,成绩挺好的,作文还被评优秀作文,贴在公告栏了。”
王轩现在就算是再怎么茫然都知道邹乐这是打算不认账了,他愤怒的涨红了脸,没有笔,只能比划着简短手势来表示要邹乐还钱。
“诶,我记得他要在纸上写字的。”
一个在摊位上买过东西的学生看热闹不嫌事大,直接打开书包把自己的笔扔了过去:“那个谁,哑巴,什么事你就写在纸上!”
虽然他的称呼有些不尊敬人,但王轩还是拿起笔,感激的看了对方一眼,在邹乐一瞬间慌了的视线下开始快速写字。
写完后,他没有再试图递给邹乐,而是递给了那个借给自己笔的学生。
这张纸上要表达的意思清晰明了。
邹乐在某年某月某日,以家里有急用为由,跟他借钱多少,今天他是来要对方还钱的。
那学生看完之后立刻大声的念了出来,邹乐脸红了,可还强撑着,做出一副被冤枉的模样来。
“他胡说!!我根本就不认识他!!而且你们看看他那个样,我怎么可能找他借钱!”
学生们有的觉得邹乐说得对,有的觉得不对。
“他身上那件羽绒服,要三千多呢吧,看着挺有钱的啊。”
“是不是山寨的?”
“这才新出多久,上哪山寨去,而且我舅说烤串赚的也挺多的。”
王轩快速写下,【那是我所有积蓄,希望你快点还给我!】
邹乐还是死不承认:“你别胡说了,我有那么多的朋友,找谁借钱不好,真的缺钱跟我爸爸妈妈要也行,干什么要找你借!”
【因为你是我女朋友,所以才跟我借钱。】
邹乐等的就是这句话。
她立刻在脸上摆出了被侮辱的表情来:“你、你脑子不清楚吧!!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样子!!就你这样,我怎么可能当你女朋友!!”
这句话显然让围观学生很信服,他们看看皮肤白皙五官漂亮看着跟小公主一样的邹乐,再看看黑黑瘦瘦虽然穿着昂贵衣服,脚下却踩着一双磨破了皮的便宜鞋,还是个哑巴的王轩。
“是啊,编瞎话也不编的像样一点。”
“邹乐在我们班上那么受欢迎,班长就喜欢她,怎么可能当这个哑巴的女朋友,还是个摆小摊的。”
“诶,他看着年纪也不大,怎么出来摆小摊了,是不是家里特别困难?”
“好像是孤儿吧,一直都只见他一个人,每天一大早就来摆摊了,要不然这个年纪该上学的。”
“我看是碰瓷吧,怎么看都不是真的。”
“我看也是。”
王轩一瞬间变成了碰瓷的那个,邹乐高傲扬起下巴,胜利者一般的望向他,漂亮的眼眸中满是鄙夷:“你再缠着我,我就报警了!”
“怎么回事!!啊!!闹腾什么!!”
壮硕的门卫姗姗来迟,皱着眉望向这一堆学生和站在中央的王轩,邹乐立刻像是找到了靠山一样,“叔叔,这个人我不认识,他非跑过来说我是她女朋友,还要跟我要钱,他好像是学校门口摆小摊的,还是个哑巴,我怎么可能是他女朋友!!”
门卫上上下下打量着王轩,他气得浑身发抖,连写字都顾不得,只手上快速的比划着手势。
再回头看看眼睛红红一脸委屈的邹乐,当即有了决断。
“滚滚滚!!谁让你到我们学校门口捣乱的,我告诉你!以后不准再骚扰我们学校的学生!!”
王轩气的一个劲打颤,偏偏口不能言,只能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飞快的在纸上写字,然后竖起来给门卫看。
【她真的欠我钱!!!是我全部的钱!】
“人家女孩子一看就是不缺钱的,怎么可能欠你钱,还当你什么女朋友,我告诉你啊小伙子,我们学校可不是你碰瓷闹事的地方,我们学生以后那都是要上好大学的,和你可不一样,你这一套那到这里来没用我跟你说!”
王轩不想软弱的哭,可在被门卫推搡着往外走的时候,他鼻子一酸,还是哭了出来。
他不能说话,不能辩解,只能徒劳的举着那张纸,一边被推搡着,一边给周围人看。
不是的,不是他们说的那样!
邹乐真的欠他钱,真的当过他女朋友!
那是他所有的钱,他想用来上学的钱!
为什么没人信!!
为什么没人愿意相信他!!
门卫正一边推着不死心被推远了又上前来的王轩,一边不耐烦的呵骂着:“看你年纪小才不跟你计较,你再这样我就叫警察了啊!关上你几天,你就知道长记性了!”
说完,他下手重了几分,直接推的王轩一个踉跄,瘦弱的身子摔在了地上。
周围学生们看到这一幕,发出了叫好声,还有人吹口哨,显然是将门卫当成了保护学生的英雄。
在叫好声中,王轩狼狈的半坐在地上,浑身发着抖,只觉得好像整个世界都冷了下来。
“干什么啊!!!你们干什么!!!滚开——”
刚刚下车的周初初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看到这一幕,她像是一头发怒的母狼,冲上去一把将围着王轩的人推开,那疯了一般的样子吓得周围学生连连后退。
等到确保没人再能伤害王轩了,周初初红着眼,一把抱住了地上的少年,转身恶狠狠盯着面前的人。
“你们欺负我孩子干什么!!我要报警!!我要告你们!!”
“轩轩,轩轩别怕,妈妈在,妈妈保护你,轩轩……”
这一幕显然刺激到了一直不敢去想王轩在自己看不到地方吃了多少苦的周初初,她像是抱着很小的孩子一样,死死地抱着地上的王轩,颤抖着手抱着他的头,一个劲的让他靠向自己怀中,让他像是婴儿时期一样,安全的待在妈妈的怀抱中。
王轩觉得自己在做梦。
他被抱在怀里,鼻尖是一股淡淡的香味,闻着让人忍不住的安心下来。
明明安心了,眼泪却根本控制不住的往下落着。
他的意识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已经先一步的让泪水流了满脸。
是梦吗?
王轩恍惚的想着。
他听到门卫不敢相信的声音:“你是他|妈??”
下一秒,抱着他的人斩钉截铁的回答了。
“对!我就是他/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