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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有女若此何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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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夏汐才从满天的小星星中昏昏沉沉中醒来,只觉得入口的空气十分清新,完全不同于都市里的空气那么浑浊,耳中还有哗哗的流水声,脸上感到丝丝清风风拂过。他睁开眼,就看见自己早已不在家的客厅里了。揉揉眼睛,看看周围的环境,不由得瞪大了眼珠子!

    此刻夏汐正躺在一个山洞里的竹榻上,旁边还一张石桌,上面摆着几个红色的果子,而遮住山洞的是一道白色的瀑布,瀑布飞流直下,泻入山洞外的一个水潭里,激荡起阵阵水花。山洞外是一片宽阔的草地,草地之后就是一望无际的森林。

    花草树木,枝繁叶茂,隐隐还能听到鸟儿的欢叫声,竟是如此世外仙境。

    但此刻夏汐心中却是忐忑不安:老家伙把我弄这儿来干嘛?看这情景应该是远离了文明社会。山洞在瀑布后面,嗯?难道是花果山水帘洞?那猴子好像不会魔法吧?

    正想间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女孩声音:“你这个人,在我家里躺了半天了,醒来就这么呆站着?”

    夏汐吓了了一大跳,有人在他身后他居然未曾发觉。

    只见来人戴着一个娃娃面具,身高在一米六左右,一头银白色的长发迎着清风在脑后飘动。面具后那双眼睛一眨一眨的清澈灵动,没有丝毫杂质。身着白色衣裙,一对雪白的藕臂抱在胸前。

    呃……用夏汐的话说:这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不谙世事的小龙女。如此艳遇,夏汐却一点也不上心,最最重要的是,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好了,先不管夏汐的艳遇,周伯冲这回哭都来不及了。

    一开始周伯冲是打算把夏汐带到他修炼的地方的,不料一时疏忽,反倒不知道把夏汐转移到什么地方去了。

    周伯冲那叫一个急啊,万一送到监狱里去怎么办?人家问哪儿来的,你总不能说是用魔法传送来的吧。

    万一送到大海里去,那不就便宜王八了嘛。

    万一……妈的,不万一了。赶紧找人去!

    周伯冲沿着刚才的空间痕迹一路找下去发现了几处空间漏洞,这下老家伙急了。因为搞不好夏汐在经过这些漏洞的时候可能会被这些漏洞传送到其他地方去,这还是往好一点的方向上想。如果夏汐走狗屎运,那他就中奖了:直接被异次元时空风暴所吞噬,死无全尸。

    结果在第二个空间漏洞周伯冲里发现空间痕迹消失了?!

    完蛋了。

    周伯冲无力的呻吟了一声,忽然脑中一丝灵光闪过,急忙再次撕裂空间。他觉得只有一个地方才能给他答案。

    “你真的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夏汐耐心的询问着面前这个少女,这是他第二百五十六次问这个问题了,然而女孩也重复了二百五十六次同样的回答。

    夏汐此刻十分头疼,因为这个女孩只会用说的,但是根本不会写任何一种文字,天晓得她是怎么会读的。还有,这哪是什么陆地啊,这就是一个海岛。当鲁滨逊也不是这么个当法啊,这叫什么事儿啊!

    夏汐心中又想:“周伯冲肯定失手了,肯定把我给弄丢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不可能把我送到这里来。”

    “那你的父母呢?”夏汐似乎抓到一丝希望,急切地问。

    女孩摇摇头:“什么是父母呀?”

    夏汐这回彻底绝望了,她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么?老天,**在耍我吗?把我送到这么一个鬼地方,有是有一个人,但她连父母都不知道什么意思。这、这他妈算怎么回事啊?!!!

    “那你有名字吗?”夏汐问道,当然,这是一般搭讪时用的一招。普通情况下,对方都会告诉你一句话:“色狼,一边去!”

    “师傅说我叫清舞。清风的清,跳舞的舞。呵呵,你叫什么啊?”女孩银铃般清澈的笑声把夏汐心中的不安、愤怒、急躁等负面情绪驱散的一干二净。

    “哦,我很高兴能认识你,我的名字叫做夏汐。夏天的夏,潮汐的汐。”夏汐一脸友好的微笑。

    “嗯,你说得话我不是很明白,但是你来的时候把我吓了一大跳。”女孩的小手拍拍胸口做出一种惊恐的样子让夏汐为女孩的天真感到一丝快乐。他宁愿这个女孩永远不要离开这个世外仙境,他怕尘世中的一切欲望污染了这个女孩,污染了这个圣地,他甚至觉得自己都有些不配来这个地方。

    夏汐平时是有些随意,有些玩世不恭,但也绝非那些游戏人生的公子哥。他很善良,至少他认为他很善良,就连见到一只老鼠都不忍心伤害。

    夏汐小的时候很喜欢邻居家的一条小黑狗,那条小黑狗也相伴了夏汐三年的时光。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邻居要杀了那条小黑狗,因为它够肥了,可以好好享受它的肉了。无论夏汐怎样恳求邻居,邻居都冷冷地说:“这是我家养的狗,你管不着。”

    唐子娴也看不下去了,于是肯出重金买下那条下黑狗。但是那家人即使不肯卖,他们说他们一定要吃了那条黑狗的狗肉。

    原因很简单:有个道士拿了他们家五百块钱后说,只要他们家吃一条自己家养的狗的狗肉,就能祛百病,从此一家人荣华富贵、升官发财。

    夏汐永远忘不了那条狗的最后一个眼神。那是怎样一个眼神啊,包含着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眷恋,对夏汐这个朋友的眷恋……一阵血花撒过……随风飘落……夏汐没有哭,静静地看着黑狗缓缓的闭上眼睛最后一丝生气涣散,然后默默的转身离开。

    是的,他什么也做不了。他不是这条狗的主人,他只能看着这个生命的消散,却无能为力。从此以后夏汐发誓此生绝不再碰狗肉,算是对那条黑狗的死负责,尽管他没有任何责任。

    最后搞笑的是那家人因为相信了那个牛鼻子的话,去买彩票,结果输得倾家荡产,后来搬走了,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

    夏汐第一次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残酷,之后他就开始变得玩世不恭,视一切如平淡。就算路边出现了车祸,他绝对会绕过去,连看都不看一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是他的座右铭之一。

    或许吧,老天就喜欢搞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某一次他看见了几个无赖欺负一个老人,而那个老人却无力反抗时,余辰光出现了,三拳两脚都打跑了那些人。夏汐还以为有人就是喜欢助人为乐呢,可后来那个老者却说是余辰光打伤了他,并要求赔偿。还好余辰光的家底不是一般的深厚,倒也不怕这些事情,得到了一笔钱的老者高高兴兴的回去了。

    几天后,老者又被人抢了。据说又是那几个无赖,夏汐只是苦笑着摇摇头,心中掠过一丝不屑,便忘记了那件事。

    夏汐曾离开唐川市一段时间,在某个城市里,他意外的遇见了当年那个邻居。可如今那个邻居的状况已经今非昔比,只能靠在外打工的一些薪水来养活一家子。

    如今的心境,夏汐已经对当年的一些事不再愤怒,只是淡如茶水的走过,并未多看一眼。心中还是为小黑惋惜了一下,便不再多想。

    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忘,就像那挂在墙头的日历。许多年之后,你还会记起某个日子发生的事吗?。或许它们早就和那些日历飘散,终究尘归尘,土归土,再无交集。

    离不开眼前的浮华,永远也不会知道平淡的真理。

    浮华散尽,平淡归真。

    亘古以来,便是如此。管他三皇五帝,秦皇汉武,还是唐宗宋祖。始皇求仙,还落个魂归幽冥。成吉思汗问道,终究归于尘土。人生嘛,拨不开迷雾,就算死了,也不会瞑目。

    古今又有多少人能说一句:“吾去矣!”这三个字?恐怕还不足五指之数。

    “哦?我是怎么来的??”夏汐看着天真的女孩好奇的问。

    由于清舞不懂意思,夏汐费力的解释给他听,然后再把清舞的要叙述的东西费力的弄懂了。

    原来在清舞外出摘果子的时候,路过一片花丛看着鲜艳的花朵忍不住多带呆了几分钟(女孩子的天性),忽然一道青光闪过,一个人影从里面掉了下来。清舞好奇地走过去才发现是个男子,不过男子晕倒了。善良的清舞不忍心看着男子睡在外面,于是把男子弄进了山洞。此刻距夏汐从家里到达这里已经过了一天一夜了。不过他并不知道,清舞常年如此也没有什么时间观念,这个时间上的差别也是等两人离这里回到文明社会才发现的。

    “你把我弄进来的?怎么弄?肯定经过瀑布,可我的衣服一点也没湿啊?”夏汐看看自己的衣服不解的问。

    “哦,我会这个……你不会吗……你怎么这样看着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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