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举重牛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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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小伙也知道,东汉末年是混乱不堪的,无休止的战争、大规模的屠城,各地诸侯们是杀过来杀过去的,最终导致天下人口严重锐减!
曹操的《蒿里行》曾经描述过大江南北的情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余一,念之断人肠。”从这首诗里可以看出当年的战乱,有多么的严重!
只可惜曹操自己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王”,且不说他杀了恩公吕伯奢一家,之后还大言不惭地说道:“宁我负天下人,天下人不可负我。”
更不要说在初平四年(公元193年),曹操以替老父报仇为由,起兵讨伐陶谦,最后把仇恨都发泄在徐州的百姓身上,屠杀了数十万无辜百姓。
而董卓比之曹操,更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在他们的眼里人命贱如蝼蚁,比路边的草芥还都不如!
还有黄巾起义造反之后,也是杀人如麻,后来又遭到各方残酷镇压,以及之后诸侯混战,饥荒瘟疫等等,结果6000多万人到最后还剩下1500万人,可见生活在这个时代能保住性命是多么一件奢侈至极的事情!
接着晋朝建立又继续跟着战乱,最后直接导致整个中原都没有什么汉人了,之后胡人开始内迁,最终酿成了汉人在历史上的一大悲剧,所谓的“五胡乱华”,还有“两脚羊”什么的,为数不多的汉人还被胡人当作牲口一样吃掉!
最后要不是汉族不世出的大英雄冉闵,及时颁布了一个“杀胡令”,号召所有残存的汉人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这才把没有人性的“羯族”给杀得灭绝了,否则汉人都有灭种的危险!
小伙深深地被这段历史给震憾了,当然不希望在自己的眼皮之下,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不但要尽力把事态阻止在萌芽之中,更要尽全力保留住汉人的元气!
而且等到自己强大了,还要主动出击,一味地被动防守可不是小伙的风格,与其等你打上门来,还不如我先杀上门去,所谓的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趁你病要你命,难道还等你强大了再来屠杀我汉人百姓?
既然我刘建刘梦龙来了,我是不会给你们这个机会的,想要机会也不是不可以,那就是把自己变成一个能歌善舞,热爱和平的人,而不是喜欢动不动就仗着自己的马好刀快,还有射箭比别人准,就去抢掠别人,屠杀别人!
小伙时刻都在提醒自己,生逢乱世不是我的错,也不是我所能够选择的,而没有尽到能力保护自己的家人不受伤害,甚至如果有更大的能力而不尽自己的职责去保护生民百姓,这就是自己的错!
从此以后,自己的责任很大,不是单纯地为自己而活,自己的一条贱命不值什么,关键有这么一大家子人跟着自己,尤其一下子有五个红颜美女跟着自己了!为了保护她们,甚至还要保护更多受苦受难的老百姓,自己还能不红着眼睛苦练武功吗?
哥也不想这么虐待自己啊,也想过安生日子啊,白天练练身体,再挣点小钱,晚上再去研究一下不同风格的美女,再欣赏一下真人版的人体艺术,顺便了解一下人体的外部构造和奥妙,并再亲身感受一下不同的人体快感!
其实小伙也没有多高尚的宏图大志,就这样过着平凡而又美妙幸福的生活,感觉就很不错了,你就是给个皇帝做做,或者给个神仙当当,咱也舍不得换啊!要不是碰上这该死的乱世,小伙也用不着这样去拼命啊!
要知道三国有许多变态狂、杀人狂,所谓的杀一人犯法,杀万人为好汉,杀百万人为枭雄,在这些人的眼中杀人就像吃饭一样正常,就像干活割草一样,不能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待这些乱世中的枭雄,因为这些人根本就不守什么规则,要说规则的话,那就是强者生存,强者为尊!
比如曹操既是变态狂,又是杀人狂,不但喜欢人妻,还喜欢动不动就乱杀人。刘备更是假仁假义,就喜欢哭鼻子,为了保命,可以不要兄弟,甚至连老婆、女儿、刚出生的儿子也都统统不要。
还有关二哥动不动就喜欢拿个大刀片子,对着别人的头就是硬砍,而张飞更是恐怖,拿起丈八长矛就直接往前捅。如果跟这些人碰上了,他们这些人根本就不会跟你讲什么道理,你要跟他们讲理,要发什么善心的话,先得跟他们打个平手再说,甚至还要把他们给打败,他们才会敬仰你,佩服你!
在汉末乱世,只有强者才能生存,才能得到强者的尊敬!如果你打不过他们,他们根本就不会在乎你,而且看都不会看你一眼,甚至还会把你的头当成球踢!
所以在汉末乱世,没有一定的实力,别说保住自己的命,就连老婆和家人都无法保住,哥可做不到刘备“刘跑跑”这样!
当然了,要做大事固然是对的,但必须要保证家人的安全,不然就这样苛活于世还有何意义?或者刘备这种不注重亲情和爱情的人能够照样活得有滋有味,但小伙无论如何做不到刘备这么高的境界啊!
况且哥的蓉儿和翠花还这么漂亮,还有高花和春花、秋月也都不赖啊!可能在刘备“刘跑跑”的眼中,小伙这种人是迂腐不堪的,他自己的做法才是最最英明神武的!
在乱世,只要保存了自己,兄弟没有了,可以再认;老婆没有了,可以再找;孩子没有了,也可以再生,就从这一点上来看,刘备还真是深得汉高祖刘邦的真传,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无论如何,小伙还真做不到“刘跑跑”这样,因为小伙是个重情重义之人啊!
所以为了自己和家人,自己肯定要变得更加强大,不但要练习长跑,还练了一些轻功,甚至还把两块石头绑在腿上跑。难道这是在学拼命跑路吗?不对,我这是在学跑得快一点去救人好吧!
有一天小伙刚刚练完,玉环就让人买了一头小牛犊子,亲自送过来了,说是让小伙天天举重一百下,这样就可以练体力了,并且还美其名曰为“举重牛”,还真亏她想得出来。
小伙试了试,还真能够把小牛犊子给举了起来,并且还勉强举了十几下子,连小伙自己都觉得不大相信,可能是自己这一段时间的练习确实起了作用,另外营养也跟得上,再加上自己以前就有武术功底,身体底子也好!
以至于以后每天早上,那个小牛犊只要一看到小伙就会主动上来让他举,不然就蹭来蹭去的,随着小牛犊的长大,小伙的力气也是越来越大。
好在小伙在仓库里搬货比较厉害,百十斤都不吃劲,在仓库里还要经常跑来跑去的,又加之现在的营养也跟得上,不然早就给练趴下了。没办法,乱世为了保命,也为了出人头地,小伙也是拼了!
而且小伙也知道,东汉末年是混乱不堪的,无休止的战争、大规模的屠城,各地诸侯们是杀过来杀过去的,最终导致天下人口严重锐减!
曹操的《蒿里行》曾经描述过大江南北的情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余一,念之断人肠。”从这首诗里可以看出当年的战乱,有多么的严重!
只可惜曹操自己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王”,且不说他杀了恩公吕伯奢一家,之后还大言不惭地说道:“宁我负天下人,天下人不可负我。”
更不要说在初平四年(公元193年),曹操以替老父报仇为由,起兵讨伐陶谦,最后把仇恨都发泄在徐州的百姓身上,屠杀了数十万无辜百姓。
而董卓比之曹操,更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在他们的眼里人命贱如蝼蚁,比路边的草芥还都不如!
还有黄巾起义造反之后,也是杀人如麻,后来又遭到各方残酷镇压,以及之后诸侯混战,饥荒瘟疫等等,结果6000多万人到最后还剩下1500万人,可见生活在这个时代能保住性命是多么一件奢侈至极的事情!
接着晋朝建立又继续跟着战乱,最后直接导致整个中原都没有什么汉人了,之后胡人开始内迁,最终酿成了汉人在历史上的一大悲剧,所谓的“五胡乱华”,还有“两脚羊”什么的,为数不多的汉人还被胡人当作牲口一样吃掉!
最后要不是汉族不世出的大英雄冉闵,及时颁布了一个“杀胡令”,号召所有残存的汉人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这才把没有人性的“羯族”给杀得灭绝了,否则汉人都有灭种的危险!
小伙深深地被这段历史给震憾了,当然不希望在自己的眼皮之下,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不但要尽力把事态阻止在萌芽之中,更要尽全力保留住汉人的元气!
而且等到自己强大了,还要主动出击,一味地被动防守可不是小伙的风格,与其等你打上门来,还不如我先杀上门去,所谓的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趁你病要你命,难道还等你强大了再来屠杀我汉人百姓?
既然我刘建刘梦龙来了,我是不会给你们这个机会的,想要机会也不是不可以,那就是把自己变成一个能歌善舞,热爱和平的人,而不是喜欢动不动就仗着自己的马好刀快,还有射箭比别人准,就去抢掠别人,屠杀别人!
小伙时刻都在提醒自己,生逢乱世不是我的错,也不是我所能够选择的,而没有尽到能力保护自己的家人不受伤害,甚至如果有更大的能力而不尽自己的职责去保护生民百姓,这就是自己的错!
从此以后,自己的责任很大,不是单纯地为自己而活,自己的一条贱命不值什么,关键有这么一大家子人跟着自己,尤其一下子有五个红颜美女跟着自己了!为了保护她们,甚至还要保护更多受苦受难的老百姓,自己还能不红着眼睛苦练武功吗?
哥也不想这么虐待自己啊,也想过安生日子啊,白天练练身体,再挣点小钱,晚上再去研究一下不同风格的美女,再欣赏一下真人版的人体艺术,顺便了解一下人体的外部构造和奥妙,并再亲身感受一下不同的人体快感!
其实小伙也没有多高尚的宏图大志,就这样过着平凡而又美妙幸福的生活,感觉就很不错了,你就是给个皇帝做做,或者给个神仙当当,咱也舍不得换啊!要不是碰上这该死的乱世,小伙也用不着这样去拼命啊!
要知道三国有许多变态狂、杀人狂,所谓的杀一人犯法,杀万人为好汉,杀百万人为枭雄,在这些人的眼中杀人就像吃饭一样正常,就像干活割草一样,不能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待这些乱世中的枭雄,因为这些人根本就不守什么规则,要说规则的话,那就是强者生存,强者为尊!
比如曹操既是变态狂,又是杀人狂,不但喜欢人妻,还喜欢动不动就乱杀人。刘备更是假仁假义,就喜欢哭鼻子,为了保命,可以不要兄弟,甚至连老婆、女儿、刚出生的儿子也都统统不要。
还有关二哥动不动就喜欢拿个大刀片子,对着别人的头就是硬砍,而张飞更是恐怖,拿起丈八长矛就直接往前捅。如果跟这些人碰上了,他们这些人根本就不会跟你讲什么道理,你要跟他们讲理,要发什么善心的话,先得跟他们打个平手再说,甚至还要把他们给打败,他们才会敬仰你,佩服你!
在汉末乱世,只有强者才能生存,才能得到强者的尊敬!如果你打不过他们,他们根本就不会在乎你,而且看都不会看你一眼,甚至还会把你的头当成球踢!
所以在汉末乱世,没有一定的实力,别说保住自己的命,就连老婆和家人都无法保住,哥可做不到刘备“刘跑跑”这样!
当然了,要做大事固然是对的,但必须要保证家人的安全,不然就这样苛活于世还有何意义?或者刘备这种不注重亲情和爱情的人能够照样活得有滋有味,但小伙无论如何做不到刘备这么高的境界啊!
况且哥的蓉儿和翠花还这么漂亮,还有高花和春花、秋月也都不赖啊!可能在刘备“刘跑跑”的眼中,小伙这种人是迂腐不堪的,他自己的做法才是最最英明神武的!
在乱世,只要保存了自己,兄弟没有了,可以再认;老婆没有了,可以再找;孩子没有了,也可以再生,就从这一点上来看,刘备还真是深得汉高祖刘邦的真传,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无论如何,小伙还真做不到“刘跑跑”这样,因为小伙是个重情重义之人啊!
所以为了自己和家人,自己肯定要变得更加强大,不但要练习长跑,还练了一些轻功,甚至还把两块石头绑在腿上跑。难道这是在学拼命跑路吗?不对,我这是在学跑得快一点去救人好吧!
有一天小伙刚刚练完,玉环就让人买了一头小牛犊子,亲自送过来了,说是让小伙天天举重一百下,这样就可以练体力了,并且还美其名曰为“举重牛”,还真亏她想得出来。
小伙试了试,还真能够把小牛犊子给举了起来,并且还勉强举了十几下子,连小伙自己都觉得不大相信,可能是自己这一段时间的练习确实起了作用,另外营养也跟得上,再加上自己以前就有武术功底,身体底子也好!
以至于以后每天早上,那个小牛犊只要一看到小伙就会主动上来让他举,不然就蹭来蹭去的,随着小牛犊的长大,小伙的力气也是越来越大。
好在小伙在仓库里搬货比较厉害,百十斤都不吃劲,在仓库里还要经常跑来跑去的,又加之现在的营养也跟得上,不然早就给练趴下了。没办法,乱世为了保命,也为了出人头地,小伙也是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