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造成性盲的缘由(求点推收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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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解释,并不是“不合乎礼的东西不看,不合乎礼的声音不听,不合乎礼的话不,不合乎礼的事不做”那么简单。
为什么呢?
什么是礼呢?
礼在我国古代用于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释名》曰:“礼,体也。言得事之体也。”《礼器》曰:“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礼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根本。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标准。
礼可以指:礼 - 儒家使用的一个概念,指上下有别,尊卑有序等。主要推崇西周的社会观念。
礼在我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人而不仁,如礼何?”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着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
所以《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解释。就是 “不合乎礼的东西不看,不合乎礼的声音不听,不合乎礼的话不,不合乎礼的事不做。”
在男女关系方面。《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解释。就是“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具体意思是:男人和女人的动作不要亲密,这就是礼仪。 《礼记.曲礼》:“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向,......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出处《孟子?离娄上》:“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神情民?’孟子曰:‘礼也。’”】。
男女授受不亲是一种传统儒家思想,原指男女不能互相亲手递受物品,后指异性之间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虽然礼教上非血亲或夫妻的男女要保持距离,但特殊情况下男女的身体接触则可以包容,例如男子看到有人遇溺就应伸出援手,不需拘泥礼教,否则与豺狼无异(这个特殊情况估计是其他人曲解罢了)。
据有人把“男女授受不亲”,解释成为这样。
男女之间表达感情或者爱慕之心,不要那么直接,而是委婉一,含蓄一,无论是赠予物品或者是接受信物的一方都应保持一定的礼节,尊重对方,不让对方难做,也不让自己难堪。万一对方对你没那个意思,也不好当面,让你下不来台,这样才算是懂得礼貌。(只有这种对感情的理解和解释,历经两千年到现在依然传承下来,并为现代人所接受,)
咳咳咳,这个估计本来就是现代人的解释,现代人肯定能够接受不是?
不过原汁原味的“男女授受不亲”的意思,肯定是禁止男女之间的交往!
这样一来,在男女关系方面的问题就特别特别的严重。
为什么呢?
按照儒家的礼仪里面的规定。娶老婆必须娶别人家里面的姐妹,像那些娶老婆娶自己家里面的姐姐妹妹,在儒家的礼仪里面叫做“**”。同样,嫁老公必须嫁别人家里面的兄弟,像那些嫁老公嫁自己家里面的兄弟妹,在儒家的礼仪里面同样叫做“**”。“**”比较“非礼”的后果更加严重。
**,狭义指人类近亲间发生性行为(近亲的界定在不同地区会有不同)。广义上,**泛指破坏人伦与社会常规的举措。无关性行为的**:此为我国汉文化所特有,如师徒结婚,子弑父,臣篡帝位等,均属广义上的**。有关性行为的**:近亲**(通奸)、近亲性侵(强奸)、近亲婚姻等。
**是指我国文化中传统的五伦因为性关系而发生变乱,不管是合意**或是非合意**,只要对象上有这个问题就属于**。
五伦是指天地君亲师。天地固然无法发生性行为,而君王所有发生性行为的对象都只可能是臣民这是无可避免的事。但是亲属间如果辈分不同而**,就属于**,不管有没有血亲关系(公媳、儿子、庶母都算,叔嫂则因辈分同算通奸) 而与师长的性行为在古代也是不能被接受的**行为。
“正常情况下所发生的**,是指亲密型的、互相愿意的。”的看法并无法明准强制**与权势**罪等性侵害的样态,归根究柢还是应该明确理解**的义意跟所指的范围,毕竟**与否跟合意**与否本来就没有必然的关系[5]。**可能发生在同性或异性的家人之间,也可能发生在平辈或不同辈分的家人之间。
娶老婆或者嫁老公以前,总是需要看看对方几眼吧??
不可以啊!
按照“非礼”的规定,不要随随便便看异性尤其是年纪相当的异性的模样就是“非礼勿视”。
娶老婆或者嫁老公以前,总是需要听一听对方话吧??万一娶老婆或者嫁老公的对象,是一个傻子怎么办?
不可以啊!
按照“非礼”的规定,不要随随便便听异性尤其是年纪相当的异性话就是“非礼勿听”。万一对方一不留神来一句“我爱你”怎么办?“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
娶老婆或者嫁老公以前,如果看见对方实实在在的合眼,是不是可以一声“我爱你”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情呢?
不可以啊!
按照“非礼”的规定,不要随随便便向异性尤其是年纪相当的异性像“我爱你”这种话就是“非礼勿言”。
娶老婆或者嫁老公以前,如果看见对方脸蛋漂亮或者肌肉结实,是不是可以摸一摸对方的脸蛋或者碰一碰对方的肌肉?看看对方的脸蛋是不是人造或者对方的肌肉是不是赘肉【赘肉是由于脂肪堆积、囤积在身上的肉。】?
不可以啊!
按照“非礼”的规定,不要随随便便和异性尤其是年纪相当的异性进行肌肤接触就是“非礼勿动”。
如此一来,一般的男女基本都是免除了自由恋爱的繁琐工作,不要整天为了取悦对方费脑筋了,当然同样也是没有机会感受自由恋爱的悲欢离合了。
这个也就是为什么古时候的表哥娶表妹和表姐嫁表弟的表亲【表亲即中表之亲。指自己与外祖父、外祖母、母亲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亲戚关系。在三代旁系同辈亲属称谓系统中,“表”与“堂”相对应。“表,外也。”汉族传统上妻从夫居,女性总是要“外”嫁。所以对同属一个家庭成员中的女性(母)或曾是本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姑)的亲属便以“表”相称,如同客人一般。舅、姨、姑的子女被称为表兄弟、表姐妹。这种表亲关系还可以在下一代引申为表姑、表舅等。古代称姑表兄弟姊妹为甥,姨表兄弟姊妹为从母兄弟姊妹。 华北习称:“一表三千里”,形容表亲可以是极为疏远。粤语俗谚:“一代亲,两代表,三代咀藐藐”。闽南话俗语则为“一代亲,两代表,三代无了了”,意思就是到了第三代的表亲,关系已经非常疏离,几乎没有任何联系。不过,虽然“两代表”仍然被视作有血缘关系,是否结为姻亲,可视个别观念而定。但现代华人社会因优生学观念,已不鼓励近亲结婚。而在古代,两代表(尤指姑表兄妹或姊弟)的婚姻则比较普遍,古代称家翁家姑为“舅姑”就反映了这种现象。】情况特别特别的多的关键所在。
为什么呢?
因为表亲关系比较复杂。和表兄表弟表姐表妹里面的异性话甚至打打闹闹,不算是“非礼”。同样,娶老婆或者嫁老公的对象是表兄表弟表姐表妹里面的异性,也不算是“**”。
如此便利的事情上哪里找去?所以像古时候的表哥娶表妹和表姐嫁表弟的表亲,自然就很多很多了。再加上古时候的人们为了美化这种表哥娶表妹和表姐嫁表弟的表亲,是什么“两代亲,打断骨头连着筋”。
儒家的礼仪对于男女关系里面的正常交往,都是关防重重,在儒家的那些书籍里面会有那种教人们如何进行造人的内容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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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呢?
什么是礼呢?
礼在我国古代用于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释名》曰:“礼,体也。言得事之体也。”《礼器》曰:“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礼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根本。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标准。
礼可以指:礼 - 儒家使用的一个概念,指上下有别,尊卑有序等。主要推崇西周的社会观念。
礼在我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人而不仁,如礼何?”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着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
所以《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解释。就是 “不合乎礼的东西不看,不合乎礼的声音不听,不合乎礼的话不,不合乎礼的事不做。”
在男女关系方面。《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解释。就是“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具体意思是:男人和女人的动作不要亲密,这就是礼仪。 《礼记.曲礼》:“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向,......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出处《孟子?离娄上》:“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神情民?’孟子曰:‘礼也。’”】。
男女授受不亲是一种传统儒家思想,原指男女不能互相亲手递受物品,后指异性之间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虽然礼教上非血亲或夫妻的男女要保持距离,但特殊情况下男女的身体接触则可以包容,例如男子看到有人遇溺就应伸出援手,不需拘泥礼教,否则与豺狼无异(这个特殊情况估计是其他人曲解罢了)。
据有人把“男女授受不亲”,解释成为这样。
男女之间表达感情或者爱慕之心,不要那么直接,而是委婉一,含蓄一,无论是赠予物品或者是接受信物的一方都应保持一定的礼节,尊重对方,不让对方难做,也不让自己难堪。万一对方对你没那个意思,也不好当面,让你下不来台,这样才算是懂得礼貌。(只有这种对感情的理解和解释,历经两千年到现在依然传承下来,并为现代人所接受,)
咳咳咳,这个估计本来就是现代人的解释,现代人肯定能够接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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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在男女关系方面的问题就特别特别的严重。
为什么呢?
按照儒家的礼仪里面的规定。娶老婆必须娶别人家里面的姐妹,像那些娶老婆娶自己家里面的姐姐妹妹,在儒家的礼仪里面叫做“**”。同样,嫁老公必须嫁别人家里面的兄弟,像那些嫁老公嫁自己家里面的兄弟妹,在儒家的礼仪里面同样叫做“**”。“**”比较“非礼”的后果更加严重。
**,狭义指人类近亲间发生性行为(近亲的界定在不同地区会有不同)。广义上,**泛指破坏人伦与社会常规的举措。无关性行为的**:此为我国汉文化所特有,如师徒结婚,子弑父,臣篡帝位等,均属广义上的**。有关性行为的**:近亲**(通奸)、近亲性侵(强奸)、近亲婚姻等。
**是指我国文化中传统的五伦因为性关系而发生变乱,不管是合意**或是非合意**,只要对象上有这个问题就属于**。
五伦是指天地君亲师。天地固然无法发生性行为,而君王所有发生性行为的对象都只可能是臣民这是无可避免的事。但是亲属间如果辈分不同而**,就属于**,不管有没有血亲关系(公媳、儿子、庶母都算,叔嫂则因辈分同算通奸) 而与师长的性行为在古代也是不能被接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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