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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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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黄枭在给王敏解决晚饭后就呆在小区门口等什么人,黄枭没有夜森林酒吧的位置,所以必须请教专业人士,这样的专业人士往往只有晚上才会来。

    “来了。”黄枭抬头看向远方,两三成群的年轻人骑着摩托车驶入小区,在一旁停下后开始聊天。

    其中有男有女,头发也是颜色各异,还好没有过于“杀马特”只是染了个颜色,对于这样的角色,城市里的人一般避之不及,人称“鬼火少年”。

    至于为什么黄枭知道这个时候他们会来,主要还是里面有熟人。

    黄枭主动走上去,果然传来了嘲讽的声音,“哟哟哟,这不是我们的高材生吗?几天不见这么垃圾了?”

    几人后,一个身材消瘦的男人一脸不屑地看着黄枭,他叫周爽,和黄枭是小学初中同学,此刻简单来说正在混社会。

    黄枭也不在意,走上去微笑面对,语气缓和,询问道:“你好,周爽,我向你打听个事情,你知道夜森林酒吧在哪吗?”

    听到夜森林酒吧,周爽嘴角翘起诡异的微笑。

    “打听事情,有你这么的吗?”周爽一边说着一边摩擦着手指暗示黄枭,黄枭也很明白,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皱皱的纸币递给周爽,纸币上一个大大的5字此刻显得非常引人注目。

    场面陷入尴尬,周爽脸皮抽动,站起身挺着胸企图在气势上压制黄枭,但是黄枭身高一米八左右,周爽比黄枭还矮那么点,这导致场面有些滑稽。

    周爽也意识到不对,平时自己发狠可没这么尴尬。

    “他妈的,你是在玩我吗?”

    黄枭也不着急,解释道:“我有没稳定工作,这点已经是全部家当了。”

    周爽一听,更加愤怒,“你个穷光蛋,知道还敢来!“不过周爽没动手,还算理智。

    “谁叫我要打听事情呢?“黄枭转化为严肃模式,气质上有所改变,但是神经大条的周爽并没有发现。

    “快滚,别浪费我时间。“周爽转身不再理会。

    黄枭一动不动,没有听周爽的话,而且钱已经给了,周爽必须回答。

    “我已经给你好处了,你必须告诉我夜森林酒吧在哪?“黄枭语气严肃,颇有几分威胁的意思。

    周爽自然读出其中的意思,怒目圆睁的问道:“你在吓我吗?”换作以前周爽一定会嘲笑黄枭,但是因为之前的“高额好处费”,周爽已经没有嘲笑的意思了。

    一旁的胖子看不下去,站到黄枭面前双手拉起黄枭的衣领,对着脸说:“臭小子,什么都没有就别想着求人,快滚,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周围的“鬼火少年”也开始起哄,嘲笑嘻骂各种污言秽语铺面而来,而路过的居民也不敢多管闲事纷纷绕道。

    黄枭抬起双手握住胖子的手腕,用蔑视的眼神看着他,说:“我现在有新的东西了。”

    胖子不明白黄枭的意思,下意识问:“你有什么啊,臭小子。”

    黄枭眼中寒芒乍现,周围挂起一阵阴风,吹起沙尘让在场不少人迷了眼,无法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就在此时,黄枭口齿展露:“我有这个“。

    黄枭嘴角上扬,一股千钧巨浪般的气魄从身体迸发而出,无形的风暴瞬间四周,不远处的大树枝叶散落,躲藏在其中的百虫飞鸟纷纷出逃。

    “啊!“胖子的哀嚎响彻原本就不大的小区,倒在地上开始抽搐翻滚。

    在地上翻滚的胖子,因为喘气过度,哀嚎声变得断断续续,加上体型的原因,难免让人想到杀猪现场。

    此时黄枭摇了摇头,看着胖子一边口吐白沫一边在地上打滚。

    “呀!”女生的尖叫在黄枭听着很悦耳,面对这么刺激的场景这些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所以美好记忆自然要加伴奏。

    黄枭转头看向周爽,而此时周爽已经被吓得动弹不得,上下颌打的热火朝天。

    黄枭一边靠近一边微笑,顺便问了一句:“这下够了吗?“

    看着黄枭微笑着逐渐靠近,周爽再也无法支撑,开口:“在旧城改造区,255号!“

    黄枭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走到胖子的身边,胖子只能在地上抽搐,黄枭摸了摸胖子的头,将他安抚平静,然后手刀一挥,白光一闪。

    “鬼火少年“们完好无损地在原地发呆,胖子的身体也完好无损,黄枭不知所踪。

    周爽一阵迷茫,“我们准备干什么来着。”

    周爽摸了摸口袋,从里面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币,一脸疑惑,现在这个时代很少有年轻人会带纸币,周爽自己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塞了一张,思来想去,只能说是便宜不占白不占。

    胖子无意识地摸了摸脑袋,周围的一切一如既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而在不远处黄枭依旧站在小区门口。

    黄枭抹了抹头上的汗珠,口中不断喘着粗气。

    “做得有些过分,得收敛一下,毕竟这里是文明社会。而且这力量比我想象还难控制,看样子以后不能再用了。“

    黄枭为什么不直接解决这群“鬼火少年”,很简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黄枭想当一个好公民,只是转换有些缓慢。

    得到了酒吧地址,直奔目的地。

    而就在这时,酒吧中张龙双手颤抖着,有些人决定做事的时候往往很过断,但是真到要做的时候就会原形毕露。

    一辈子没有什么“大成就”的地头蛇张龙,此刻看着手中的白色粉末,顿时不知道该不该继续下去。

    “龙哥,她来了。”

    “哎呀!”小弟的声音吓得张龙差点没拿稳手中的白包。

    “妈的,只要掌控那小屁孩,日子就起飞,干了。”张龙下定决心,决定“背水一战”。

    “龙哥,我来了。”酒吧门外传来女孩优雅的声音,与嘈杂的酒吧显得格格不入。

    女孩走进房间,外表很年轻只有14岁左右,衣着样式非常老土,黑色的皮衣很符合小混混的暴走风格,不过女孩的样貌很出众,就算衣装老土也硬是被白皙无痕的瓜子脸给抬高了分数。

    这个女孩正是李婉,说起来张龙遇到李婉倒是巧合,张龙当初在街上见李婉很漂亮,按照原定计划上去搭讪,随便称赞对方几句,没想到一来二去两个人就认识了;后来知道李婉居然是李天娇的女儿,那可是格林电器的老总,结果就是恶向胆边生,决定干一票大的。

    可能觉得这很蠢,实际上确实很蠢,毕竟混社会的能有几个聪明的呢?不过诱拐无知的小孩子倒是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