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 来历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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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生活在哪儿跟咱有啥关系?”金刚炮抓过一旁的衣服为女子盖上遮羞。
“咱们即将进入蛮荒,总得知道里面的一些情况,冒冒失失的闯进去是很愚蠢的。”我摇头说道。我目前可以根据这个女子的情形推断出两个结论,一是蛮荒之地有道术或者巫术的存在,二是这种道术或巫术与我们平时接触到的不太一样,不然的话这个女子不可能在被废掉灵气之后还能保持本体不死。
“现在咋办?”金刚炮打起了哈欠,他晚饭吃的太多,吃多了就容易发困。
“帮我把老板娘叫上来。”我沉吟片刻开口说道。
“成。”金刚炮点头答应,转而下楼将那正在收拾打烊的老板娘喊了上来。
“有事儿就喊我。”金刚炮完成任务跑到隔壁睡觉去了。
“客官,有什么吩咐?”老板娘一见我就两眼放光,确切的说她是看到我沉重的包裹而放的光。
“这个女人平日里住在什么地方?”我伸手指了指躺在担架上的女人。这个女人跟植物人没什么分别了,平时即便不需要进食便溺也总得有个人来看管她。
“她是孙麻杆的女人,就住在后面那条街。”老板娘抬手后指。
“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我抬手从包裹里掏出了一把银锭,银锭是三十二两一枚的,我伸开手掌可以抓起三枚。
老板娘见状急忙伸出双手过来承接,我将三枚银锭在手中转动,并没有立刻交给她。
“孙麻杆是谁?”我开口问道。
“他是个下作的泼户,在这镇子上住了好些年头了,平日里也不谋生计,四处做些偷鸡摸狗的龌龊事,也常来小店赊酒吃,欠下酒钱便让这女子出来肉偿。”老板娘说完眼巴巴的看着我手里的银锭。
“他多大年纪?和这女子是什么关系?”我出言追问。
“五六十的老糟糠,这女子是他年轻时从山里背出来的。”老板娘急忙回答。
“背出来的?她一开始就是这个样子?”我皱眉问道。
“我那时候还没有来到这里,旁人都是这么说的。”老板娘出言回答。
“她那时候既然已经昏迷了,你们怎么知道她的姓名?”我扔出了一锭银子,后者犹如一条等食的哈巴狗一般快速捉住并揣进了怀里。
“听孙麻杆所言,这女子先前穿着白衣,麻杆在家排行老四,众人先前便称之为四妹,四娘是近些时日才叫开的。”老板娘得了一锭银两之后心中大定,不再急切的望着我手中剩下的两锭了。
“哦。”我皱眉点头,看来我先前的分析都是正确的,这个女子的确是来自蛮荒深山。
“客官,这女子好似是那白族人。”老板娘听我说哦,急忙出言补充,力求再换出一锭。
“说说。”我抬头注视着她。
“曾有那黄族人在小店歇脚,见过四娘,据他所说四娘是白族的人。”老板娘所说的白族和黄族并不是确切的名称,只是居住在蛮荒大山里四个大部落的一种称呼,这四个部落所穿的衣服分别为白色,黑色,红色和黄色,因此外人就以他们衣服的颜色来称呼他们,实际上他们的部落到底叫什么外人并不知晓。
“那个黄族的人没有救她离开?”我皱眉问道。
“他哪里有那么好心,幸亏四娘不知痛,不然定然让他干杀了性命。”老板娘面露惊恐。貌似是见到了一些令她感觉恐怖的事情。
“走吧,带我去看看那个孙麻杆。”我说着站了起来。
老板娘见我要去看孙麻杆也没有拒绝,立刻招呼伙计上来抬这女子。
“这个女子先留在这里,我们去见他。”我摇头说道。不管这个女子是什么人,总之让我碰到了我就不会再让她遭受摧残,哪怕她并没有知觉。
“好,好。”老板娘见状立刻弯腰答应,转而带着我离开客栈向后街走去。
此时是晚上九点多,街道上偶尔还会有行人,在见到我的包裹之后都是大起窥觑之心,但是碍于我腰挂刀剑并不敢跟随放肆,只是在远处远远的看着,这一幕令我冷笑不已,其实你家道爷最厉害的不是腰间的刀剑。
孙麻杆住的房子很破旧,是半土木建筑,蛮夷之地多有蛇虫,因而房屋的地基都很高,迈过破旧的门槛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而来,由于南方相对比较潮湿,因而整个房间充满了霉味,家里也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和摆设,正屋中间砌有一个做饭的土台,孙麻杆正躺在屋里的木床上酣然大睡,房间连个木门都没有。
孙麻杆自然是外号,不过此人的确可以用麻杆来形容,因为他又高又瘦,身高足有一米八,体重连一百斤都不到,也并不是此人天生如此,而是沉迷酒色掏空了身子,此人的年纪在六十岁左右,酒糟鼻子眯缝眼,样子很是猥琐,此时正躺在那里满嘴酒气鼾声如雷。
老板娘上前推搡了几把也没有将他唤醒,转而走到外屋舀来了一瓢凉水冲着孙麻杆的头脸就泼了过去。
“哎呀,哪个混账消遣大爷。”孙麻杆一下子就从床上蹦了起来,本来想要发怒,一见是客栈老板娘顿时软了下来,
“二娘,莫催的这般紧。”看样子孙麻杆欠了老板娘不少的酒钱,以为老板娘是来催债的。此外这个地方的人说话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那就是称呼年轻女人是妹儿,稍长一点的是姐儿,老的就喊娘。
“财神爷爷到啦,好生说话,有你好处。”老板娘伸手指了指我。
“白四娘是你的女人吗?”我后退了几步躲开了这个满嘴口臭的猥琐家伙,古时候刷牙用皂角毛竹,不过这家伙肯定是不刷牙的。
“两钱银子。”孙麻杆竖起了两根手指答非所问。
“我要把她买下来。”我皱眉说道。
“不卖。”孙麻杆回答的相当干脆。
“三十二两。”我冷笑开口,我就不信世上还有不能成交的生意,无非是价钱多少罢了。
“不,不卖。”孙麻杆犹豫了片刻摇头拒绝。
“六十四两。”银子在我眼里与砖头的区别不大了,况且我们即将进山,带那么多银两也没什么用处。
“不,不,不……”孙麻杆眼珠子直了,但是仍然想趁机加价。我见状转身作势要离开,大爷有钱可不是傻子,六十四两是个什么概念,足够一个人盖屋买地安稳度过下半辈子了。
“不少了,敲了。”孙麻杆在最后时刻转回了话锋,不卖变成了不少,至于敲了,可能是成交的意思,地方方言没什么作准的。
“我去拿文房写字据。”老板娘一听孙麻杆松口,立刻眉开眼笑的扭着屁股跑了,看那德行孙麻杆欠了她不少钱。
“你从哪里遇到这个女子的?”我转动着手里的银锭开口问道。我之所以要买下这个女子有一半原因是想知道孙麻杆当年从哪里捡回了她,另外一半原因是我想搞清楚这个没了三魂的女人为什么能一直活着,是她体质有异还是她先前修行的法术神奇。
“山中。”孙麻杆作势过来拉我坐下,我再度后退几步免得他的脏手碰上我。
“将经过说出来,我另有谢礼。”我将手里的两锭银子扔给了他。
孙麻杆哆嗦着说将滚落在地的银锭捡起,两两相撞听了听声儿,这才将银锭放进袖子打开了话匣子。
孙麻杆祖籍是北方的,年轻的时候因为犯了杀头的大罪跑到了蛮荒边境躲难,来到这里之后没有本钱做生意,也懒得出力谋生,便依仗着自己先前当过几天药房学徒认识草药的本领学着蛮人进山采药碰大运,一进山才发现蛮荒的山野跟北方的山林不一样,由于这里的气候温暖潮湿,树木一年到头都是绿的,高高的树冠遮蔽了太阳,进了深林之后连阳光都看不到,因此这个孙麻杆第一次进山就成功的迷了路。
不但迷了路,还迷的挺彻底,东南西北都不分了,挖蚯蚓喝鸟蛋的在林子里转悠了半个月,终于在四座山峰之间发现了一处大型的古城,古城早就废弃了,周围长满了藤蔓之物,孙麻杆在古城里转悠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什么金银之物,却在一座废弃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年轻的姑娘,也就是这个白四娘。孙麻杆当时还以为遇到了妖魅,壮着胆子走近之后才发现白四娘是个漂亮的姑娘,因而“大发善心”将她背了出来。
“她当时是被人放在那里的还是随意躺卧在那里的?”我皱眉问道。一个普通人在山野里一天能走出六十里就顶天了,半个月也不过一千里,看来孙麻杆发现的废弃古城离这里并不远。
“躺在墙角。”孙麻杆立刻回答。
“周围有没有打斗的痕迹?”我出言追问。随意躺在墙角就说明白四娘并不是被人送到那里的,有可能是被人追到那里并出手废除修为取走三魂的。
“未曾留意。”孙麻杆摇头说道。
“那座废弃的古城你现在还能找到吗?”我从包裹里又拿出了一锭白银。
“找不到了,找不到了。”孙麻杆将脑袋摇的犹如拨浪鼓。他之所以摇头有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他的确找不到路径了,另外一个可能就是他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不敢进山了。
“你们回程用了几天?”我放弃了让他带路的念头。
“一个多月,谢谢谢谢。”孙麻杆的眼睛盯上了我手里的银锭。
“古城有没有什么奇特的建筑?”我并没有立刻将银锭给他。
“那里有诸多烟囱,最大的高达七八丈。”孙麻杆见我并没有将银锭给他,显得有点失望。
孙麻杆的话令我疑云大起,七八丈就是二十多米,相当于六七层楼那么高,废弃的古城里竖立那么高的烟囱做什么……
“她生活在哪儿跟咱有啥关系?”金刚炮抓过一旁的衣服为女子盖上遮羞。
“咱们即将进入蛮荒,总得知道里面的一些情况,冒冒失失的闯进去是很愚蠢的。”我摇头说道。我目前可以根据这个女子的情形推断出两个结论,一是蛮荒之地有道术或者巫术的存在,二是这种道术或巫术与我们平时接触到的不太一样,不然的话这个女子不可能在被废掉灵气之后还能保持本体不死。
“现在咋办?”金刚炮打起了哈欠,他晚饭吃的太多,吃多了就容易发困。
“帮我把老板娘叫上来。”我沉吟片刻开口说道。
“成。”金刚炮点头答应,转而下楼将那正在收拾打烊的老板娘喊了上来。
“有事儿就喊我。”金刚炮完成任务跑到隔壁睡觉去了。
“客官,有什么吩咐?”老板娘一见我就两眼放光,确切的说她是看到我沉重的包裹而放的光。
“这个女人平日里住在什么地方?”我伸手指了指躺在担架上的女人。这个女人跟植物人没什么分别了,平时即便不需要进食便溺也总得有个人来看管她。
“她是孙麻杆的女人,就住在后面那条街。”老板娘抬手后指。
“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我抬手从包裹里掏出了一把银锭,银锭是三十二两一枚的,我伸开手掌可以抓起三枚。
老板娘见状急忙伸出双手过来承接,我将三枚银锭在手中转动,并没有立刻交给她。
“孙麻杆是谁?”我开口问道。
“他是个下作的泼户,在这镇子上住了好些年头了,平日里也不谋生计,四处做些偷鸡摸狗的龌龊事,也常来小店赊酒吃,欠下酒钱便让这女子出来肉偿。”老板娘说完眼巴巴的看着我手里的银锭。
“他多大年纪?和这女子是什么关系?”我出言追问。
“五六十的老糟糠,这女子是他年轻时从山里背出来的。”老板娘急忙回答。
“背出来的?她一开始就是这个样子?”我皱眉问道。
“我那时候还没有来到这里,旁人都是这么说的。”老板娘出言回答。
“她那时候既然已经昏迷了,你们怎么知道她的姓名?”我扔出了一锭银子,后者犹如一条等食的哈巴狗一般快速捉住并揣进了怀里。
“听孙麻杆所言,这女子先前穿着白衣,麻杆在家排行老四,众人先前便称之为四妹,四娘是近些时日才叫开的。”老板娘得了一锭银两之后心中大定,不再急切的望着我手中剩下的两锭了。
“哦。”我皱眉点头,看来我先前的分析都是正确的,这个女子的确是来自蛮荒深山。
“客官,这女子好似是那白族人。”老板娘听我说哦,急忙出言补充,力求再换出一锭。
“说说。”我抬头注视着她。
“曾有那黄族人在小店歇脚,见过四娘,据他所说四娘是白族的人。”老板娘所说的白族和黄族并不是确切的名称,只是居住在蛮荒大山里四个大部落的一种称呼,这四个部落所穿的衣服分别为白色,黑色,红色和黄色,因此外人就以他们衣服的颜色来称呼他们,实际上他们的部落到底叫什么外人并不知晓。
“那个黄族的人没有救她离开?”我皱眉问道。
“他哪里有那么好心,幸亏四娘不知痛,不然定然让他干杀了性命。”老板娘面露惊恐。貌似是见到了一些令她感觉恐怖的事情。
“走吧,带我去看看那个孙麻杆。”我说着站了起来。
老板娘见我要去看孙麻杆也没有拒绝,立刻招呼伙计上来抬这女子。
“这个女子先留在这里,我们去见他。”我摇头说道。不管这个女子是什么人,总之让我碰到了我就不会再让她遭受摧残,哪怕她并没有知觉。
“好,好。”老板娘见状立刻弯腰答应,转而带着我离开客栈向后街走去。
此时是晚上九点多,街道上偶尔还会有行人,在见到我的包裹之后都是大起窥觑之心,但是碍于我腰挂刀剑并不敢跟随放肆,只是在远处远远的看着,这一幕令我冷笑不已,其实你家道爷最厉害的不是腰间的刀剑。
孙麻杆住的房子很破旧,是半土木建筑,蛮夷之地多有蛇虫,因而房屋的地基都很高,迈过破旧的门槛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而来,由于南方相对比较潮湿,因而整个房间充满了霉味,家里也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和摆设,正屋中间砌有一个做饭的土台,孙麻杆正躺在屋里的木床上酣然大睡,房间连个木门都没有。
孙麻杆自然是外号,不过此人的确可以用麻杆来形容,因为他又高又瘦,身高足有一米八,体重连一百斤都不到,也并不是此人天生如此,而是沉迷酒色掏空了身子,此人的年纪在六十岁左右,酒糟鼻子眯缝眼,样子很是猥琐,此时正躺在那里满嘴酒气鼾声如雷。
老板娘上前推搡了几把也没有将他唤醒,转而走到外屋舀来了一瓢凉水冲着孙麻杆的头脸就泼了过去。
“哎呀,哪个混账消遣大爷。”孙麻杆一下子就从床上蹦了起来,本来想要发怒,一见是客栈老板娘顿时软了下来,
“二娘,莫催的这般紧。”看样子孙麻杆欠了老板娘不少的酒钱,以为老板娘是来催债的。此外这个地方的人说话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那就是称呼年轻女人是妹儿,稍长一点的是姐儿,老的就喊娘。
“财神爷爷到啦,好生说话,有你好处。”老板娘伸手指了指我。
“白四娘是你的女人吗?”我后退了几步躲开了这个满嘴口臭的猥琐家伙,古时候刷牙用皂角毛竹,不过这家伙肯定是不刷牙的。
“两钱银子。”孙麻杆竖起了两根手指答非所问。
“我要把她买下来。”我皱眉说道。
“不卖。”孙麻杆回答的相当干脆。
“三十二两。”我冷笑开口,我就不信世上还有不能成交的生意,无非是价钱多少罢了。
“不,不卖。”孙麻杆犹豫了片刻摇头拒绝。
“六十四两。”银子在我眼里与砖头的区别不大了,况且我们即将进山,带那么多银两也没什么用处。
“不,不,不……”孙麻杆眼珠子直了,但是仍然想趁机加价。我见状转身作势要离开,大爷有钱可不是傻子,六十四两是个什么概念,足够一个人盖屋买地安稳度过下半辈子了。
“不少了,敲了。”孙麻杆在最后时刻转回了话锋,不卖变成了不少,至于敲了,可能是成交的意思,地方方言没什么作准的。
“我去拿文房写字据。”老板娘一听孙麻杆松口,立刻眉开眼笑的扭着屁股跑了,看那德行孙麻杆欠了她不少钱。
“你从哪里遇到这个女子的?”我转动着手里的银锭开口问道。我之所以要买下这个女子有一半原因是想知道孙麻杆当年从哪里捡回了她,另外一半原因是我想搞清楚这个没了三魂的女人为什么能一直活着,是她体质有异还是她先前修行的法术神奇。
“山中。”孙麻杆作势过来拉我坐下,我再度后退几步免得他的脏手碰上我。
“将经过说出来,我另有谢礼。”我将手里的两锭银子扔给了他。
孙麻杆哆嗦着说将滚落在地的银锭捡起,两两相撞听了听声儿,这才将银锭放进袖子打开了话匣子。
孙麻杆祖籍是北方的,年轻的时候因为犯了杀头的大罪跑到了蛮荒边境躲难,来到这里之后没有本钱做生意,也懒得出力谋生,便依仗着自己先前当过几天药房学徒认识草药的本领学着蛮人进山采药碰大运,一进山才发现蛮荒的山野跟北方的山林不一样,由于这里的气候温暖潮湿,树木一年到头都是绿的,高高的树冠遮蔽了太阳,进了深林之后连阳光都看不到,因此这个孙麻杆第一次进山就成功的迷了路。
不但迷了路,还迷的挺彻底,东南西北都不分了,挖蚯蚓喝鸟蛋的在林子里转悠了半个月,终于在四座山峰之间发现了一处大型的古城,古城早就废弃了,周围长满了藤蔓之物,孙麻杆在古城里转悠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什么金银之物,却在一座废弃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年轻的姑娘,也就是这个白四娘。孙麻杆当时还以为遇到了妖魅,壮着胆子走近之后才发现白四娘是个漂亮的姑娘,因而“大发善心”将她背了出来。
“她当时是被人放在那里的还是随意躺卧在那里的?”我皱眉问道。一个普通人在山野里一天能走出六十里就顶天了,半个月也不过一千里,看来孙麻杆发现的废弃古城离这里并不远。
“躺在墙角。”孙麻杆立刻回答。
“周围有没有打斗的痕迹?”我出言追问。随意躺在墙角就说明白四娘并不是被人送到那里的,有可能是被人追到那里并出手废除修为取走三魂的。
“未曾留意。”孙麻杆摇头说道。
“那座废弃的古城你现在还能找到吗?”我从包裹里又拿出了一锭白银。
“找不到了,找不到了。”孙麻杆将脑袋摇的犹如拨浪鼓。他之所以摇头有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他的确找不到路径了,另外一个可能就是他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不敢进山了。
“你们回程用了几天?”我放弃了让他带路的念头。
“一个多月,谢谢谢谢。”孙麻杆的眼睛盯上了我手里的银锭。
“古城有没有什么奇特的建筑?”我并没有立刻将银锭给他。
“那里有诸多烟囱,最大的高达七八丈。”孙麻杆见我并没有将银锭给他,显得有点失望。
孙麻杆的话令我疑云大起,七八丈就是二十多米,相当于六七层楼那么高,废弃的古城里竖立那么高的烟囱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