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第386章 我那病弱不能自理的夫君(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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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官,里面请,今日我们酒楼推出了新品菜可要尝尝。”
“听说了没有,月欢楼来了个新花魁,据说很美,陈兄走走我们一起去看看。”
“买首饰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冰糖葫芦……”
玄武城的街上很繁华。
人来人往夹杂着各种说话的声音。
时不时还有马车缓缓经过。
他身体日渐好转,现在就是出门逛逛也感觉很轻松。
“这位公子给心上人买珠花戴吧。”
路过买首饰的摊位前时,就被摊贩叫住了。
听到声音,裴景恒侧目看去,见他摊位上确实是有很多好看的东西就走了过去。
摊位老板是个中年男人,一脸笑容很会说话。“这位公子真是好相貌,想必心上人肯定也是天姿国色。看看有什么喜欢的,这簪子还有珠花很不错买去给喜欢的人戴吧1
听到碳摊贩说他的心上人天姿国色,裴景恒表示很高兴。
他就喜欢听这种大实话,他的媳妇最美,不容反驳。
往摊位上扫了一眼,手指了几样。“这些,还有这些都装起来,我要了。”
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看着确实是好看的。
老板一听他直接买了好几样,眼前一亮。
“好嘞,公子稍等。”
卖首饰的老板很快就把裴景恒指出的簪子,还有珠花这些全部放进了一个小小的首饰盒里。但凡是慢了一点都是对钱的不尊重。
“好了公子,你拿好。”
裴景恒抬手示意。
“给钱。”
“好的,主子。”
南风走上前问了一下价格,就给了银子。
裴景恒把首饰盒放到怀里,抬脚继续往前面走去。
之后他又去了兵器铺子,给江羡云买了一把剑。他到媳妇是将军,送她那些女儿家的胭脂水粉,她可能并不会喜欢。所以思来想去,花了上千两银子给她买一把上好的配剑。
其实他并不富裕,可却想要给她最好的。
裴景恒其实私下虽然经营了一家酒楼,可却并没有多少存款。他这病弱的身子吃药很烧钱。
喝的药也很贵,有些药材有钱都不好买到,所以就是他的酒楼很赚钱也经不起。
一直以来他都很穷。
这两年有些钱了。也是因为吃了江羡云寻来的解毒药,还有用了新药方。她拿来的新药方很好,那些药也很便宜各个药房都有卖。
当然了,裴景恒现在已经是王爷了,他父皇还把平川给了他做封地。据说平川是富裕之地,以后他也算是有房有地的人了。
至于说不要,为什么不要他也是皇子,他不要就是便宜别人。肯定是皇帝给什么他都收下心安理得。以后就是自己早死了,也能多给小云留下些东西。
若是有个孩子,那也能给自己的孩子攒一些家业。
想着二人已经正式定下了亲事,可自己还没有送她一件像样的礼物。想到这里裴景恒又去了一趟金玉阁,买了一根金簪,还有一只上好的玉镯子然后满意的离开。
不知道她收到礼物会不会喜欢。
……
城东大街过去有条护城河,此时水面上一搜搜画舫慢悠悠行驶在水上。放眼看去,还能看到有人站在甲板上,看沿河的风景。
他此时站在桥上看向远处。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处风景真不错,或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心境不一样。 正要离开,就见远处一个小孩从岸上掉进了水里。
看到这场景裴景恒第一反应,就是想要跳下去救人。不过南风已经快了他一步人跳了下去,朝着水里的小男孩游了过去。
直到看到他把落水的孩子救起,就是岸上看到这一幕的人也终于是松了一口气。
裴景恒从桥上走了下来站到了岸边的柳树下。
看着已经把人救下来的南风他淡淡问了一句。
“这孩子没事吧?”
南风点头。
“主子他没事,就是呛了点水。”
那救上来的男孩先是朝救他的南风道谢。“谢谢。”
裴景恒抬眸看去,只见那孩子有七八岁的样子,穿的一身华贵。还有眉眼还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算了,也不重要。
毕竟这里是帝都,落下几片叶子都能砸到几个达官显贵。他不记得一个人也正常
裴景恒:“嗯,没事就好,我们走吧。”
正准备离开就见被救上来的那孩子,朝他走了过来,恭敬行了一礼喊了一声。
“寻安见过舅舅。”
嗯?
微微挑眉。
这孩子叫他什么?
裴景恒看向南风。
南风走上前小声说道:“主子,这是二公主的儿子徐世子。”
他还以为主子记得的。
怪不得说眉眼有些眼熟,原来是像二公主。二公主是淑妃到女儿,是他的二皇姐,驸马是徐家。
裴景恒看向眼前的孩子淡淡道:“没事就回去吧,以后别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乱跑。”
“是,寻安知道了,感谢今日舅舅让人救了我。”
“世子爷。”
很快不远处寻他的人就找了过来。
而裴景恒已经和南风离开了。
“世子爷,你这是怎么了。”
“无碍,不小心掉水里去了,先回去吧。”
徐世子转身看去就见他那位很少露面的六皇舅已经走远了。
要不是这位舅舅路过,他可能就要溺死在水里了。
另一边。
裴景恒来到一处茶楼歇了一会儿。
二楼窗口处,他手里端着一杯茶,目光看向楼下。这个位置视野很不错,若是小云回城肯定会路过这里。
就在这时,他听见隔壁房间传来了声音。
可能是喝多了,声音就大了些,他们这边都能听见。
“我听说镇北侯能力举千斤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听说她战场上用的那把偃月刀就重达一百六十斤。就我们这些人手都拿不动,不会是能一举拿下朱雀国的狠人,厉害厉害。我虽然我是男子,这还是第一次佩服一个女子。”
“李兄,要我说女人还是要在家带孩子,上什么战场真是有辱斯文。”
“呸,我说钱兄,你这话就不对了女子怎么了,你这就是酸了。毕竟人家做到你做不到的事。”
(本章完)
……
“客官,里面请,今日我们酒楼推出了新品菜可要尝尝。”
“听说了没有,月欢楼来了个新花魁,据说很美,陈兄走走我们一起去看看。”
“买首饰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冰糖葫芦……”
玄武城的街上很繁华。
人来人往夹杂着各种说话的声音。
时不时还有马车缓缓经过。
他身体日渐好转,现在就是出门逛逛也感觉很轻松。
“这位公子给心上人买珠花戴吧。”
路过买首饰的摊位前时,就被摊贩叫住了。
听到声音,裴景恒侧目看去,见他摊位上确实是有很多好看的东西就走了过去。
摊位老板是个中年男人,一脸笑容很会说话。“这位公子真是好相貌,想必心上人肯定也是天姿国色。看看有什么喜欢的,这簪子还有珠花很不错买去给喜欢的人戴吧1
听到碳摊贩说他的心上人天姿国色,裴景恒表示很高兴。
他就喜欢听这种大实话,他的媳妇最美,不容反驳。
往摊位上扫了一眼,手指了几样。“这些,还有这些都装起来,我要了。”
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看着确实是好看的。
老板一听他直接买了好几样,眼前一亮。
“好嘞,公子稍等。”
卖首饰的老板很快就把裴景恒指出的簪子,还有珠花这些全部放进了一个小小的首饰盒里。但凡是慢了一点都是对钱的不尊重。
“好了公子,你拿好。”
裴景恒抬手示意。
“给钱。”
“好的,主子。”
南风走上前问了一下价格,就给了银子。
裴景恒把首饰盒放到怀里,抬脚继续往前面走去。
之后他又去了兵器铺子,给江羡云买了一把剑。他到媳妇是将军,送她那些女儿家的胭脂水粉,她可能并不会喜欢。所以思来想去,花了上千两银子给她买一把上好的配剑。
其实他并不富裕,可却想要给她最好的。
裴景恒其实私下虽然经营了一家酒楼,可却并没有多少存款。他这病弱的身子吃药很烧钱。
喝的药也很贵,有些药材有钱都不好买到,所以就是他的酒楼很赚钱也经不起。
一直以来他都很穷。
这两年有些钱了。也是因为吃了江羡云寻来的解毒药,还有用了新药方。她拿来的新药方很好,那些药也很便宜各个药房都有卖。
当然了,裴景恒现在已经是王爷了,他父皇还把平川给了他做封地。据说平川是富裕之地,以后他也算是有房有地的人了。
至于说不要,为什么不要他也是皇子,他不要就是便宜别人。肯定是皇帝给什么他都收下心安理得。以后就是自己早死了,也能多给小云留下些东西。
若是有个孩子,那也能给自己的孩子攒一些家业。
想着二人已经正式定下了亲事,可自己还没有送她一件像样的礼物。想到这里裴景恒又去了一趟金玉阁,买了一根金簪,还有一只上好的玉镯子然后满意的离开。
不知道她收到礼物会不会喜欢。
……
城东大街过去有条护城河,此时水面上一搜搜画舫慢悠悠行驶在水上。放眼看去,还能看到有人站在甲板上,看沿河的风景。
他此时站在桥上看向远处。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处风景真不错,或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心境不一样。 正要离开,就见远处一个小孩从岸上掉进了水里。
看到这场景裴景恒第一反应,就是想要跳下去救人。不过南风已经快了他一步人跳了下去,朝着水里的小男孩游了过去。
直到看到他把落水的孩子救起,就是岸上看到这一幕的人也终于是松了一口气。
裴景恒从桥上走了下来站到了岸边的柳树下。
看着已经把人救下来的南风他淡淡问了一句。
“这孩子没事吧?”
南风点头。
“主子他没事,就是呛了点水。”
那救上来的男孩先是朝救他的南风道谢。“谢谢。”
裴景恒抬眸看去,只见那孩子有七八岁的样子,穿的一身华贵。还有眉眼还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算了,也不重要。
毕竟这里是帝都,落下几片叶子都能砸到几个达官显贵。他不记得一个人也正常
裴景恒:“嗯,没事就好,我们走吧。”
正准备离开就见被救上来的那孩子,朝他走了过来,恭敬行了一礼喊了一声。
“寻安见过舅舅。”
嗯?
微微挑眉。
这孩子叫他什么?
裴景恒看向南风。
南风走上前小声说道:“主子,这是二公主的儿子徐世子。”
他还以为主子记得的。
怪不得说眉眼有些眼熟,原来是像二公主。二公主是淑妃到女儿,是他的二皇姐,驸马是徐家。
裴景恒看向眼前的孩子淡淡道:“没事就回去吧,以后别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乱跑。”
“是,寻安知道了,感谢今日舅舅让人救了我。”
“世子爷。”
很快不远处寻他的人就找了过来。
而裴景恒已经和南风离开了。
“世子爷,你这是怎么了。”
“无碍,不小心掉水里去了,先回去吧。”
徐世子转身看去就见他那位很少露面的六皇舅已经走远了。
要不是这位舅舅路过,他可能就要溺死在水里了。
另一边。
裴景恒来到一处茶楼歇了一会儿。
二楼窗口处,他手里端着一杯茶,目光看向楼下。这个位置视野很不错,若是小云回城肯定会路过这里。
就在这时,他听见隔壁房间传来了声音。
可能是喝多了,声音就大了些,他们这边都能听见。
“我听说镇北侯能力举千斤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听说她战场上用的那把偃月刀就重达一百六十斤。就我们这些人手都拿不动,不会是能一举拿下朱雀国的狠人,厉害厉害。我虽然我是男子,这还是第一次佩服一个女子。”
“李兄,要我说女人还是要在家带孩子,上什么战场真是有辱斯文。”
“呸,我说钱兄,你这话就不对了女子怎么了,你这就是酸了。毕竟人家做到你做不到的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