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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静芳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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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的纨绔子弟们,嘴上大多对江湖是看不起的,但少年心性难免对那个刀光剑影、快意恩仇的世界有所幻想,再加上评话小说中对于江湖武功也多少有些夸张的描述,他们很多人内心其实还是颇为向往的,前世的宋飞鸢也是其中之一。

    “……郭某才疏学浅,这首《觅侠踪》权当抛砖引玉了,各位见笑。”姓郭的少爷念完了自己的诗作,朝众人深施一礼。

    郭少爷这块砖砸下去,非但没引来玉,反倒是更多块砖被抛了回来,砸得宋飞鸢脑仁生疼,心情跟批改小学生习作的语文老师有得一比。

    玩儿尬的是吧!

    ……什么?你问为什么不把他们的尬诗写出来?

    上一回不是说了吗,那当然是因为我写不出来啊。

    言归正传。

    也许是对那些个风花雪月、才子佳人的主题腻烦了,这群文青们对于“江湖风格”诗文的热情空前高涨,出席的几乎每个人包括项临在内都交出了自己的作品,气氛十分活跃。

    宋飞鸢则吃得十分开心,因为大家伙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诗文品鉴上,完全没人注意到他,像极了从前被拉去唱K缩在角落里吃果盘玩儿手机。

    但偏偏就是会有那么些人,就是见不得KtV里有不唱歌的人,非要cue人家一下。

    这不,郭少爷突然问道:“宋兄前些日子卧病在床,错过了两次诗会,却不知痊愈后的这些日子里诗艺可有落下?”

    郭少爷问这句时,宋飞鸢恰好将一颗葡萄扔进了嘴里,猛然发现众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自己身上,顿时紧张得把葡萄整颗囫囵咽了下去。

    “唔……”

    见宋飞鸢面露难色,郭少爷道:“对了,宋兄缺席时也并不知道本次诗会的主题,若是有其他未曾公开的作品,也不妨与我等开开眼界。”

    宋飞鸢很想说自己是被葡萄给噎着了,但在葡萄下肚后,灵感悄然而至,便摆摆手道:“不必,方才听了众位的佳作,在下早已是热血沸腾、技痒难耐,腹稿也已经打好了,不知可否借一副笔墨给在下?”

    “哦?看来今日我等不但能见识宋兄的文采,还可一睹宋兄的墨宝,当真是不虚此行。”

    “宋兄的书艺比起诗文可是不遑多让啊!”

    “小二!笔墨伺候!”

    静芳居的伙计哪能不清楚这帮少爷的脾性,早有人把文房四宝备齐奉上。

    宋飞鸢把纸在桌上摊开,笔尖饱蘸墨水,提笔疾书道:

    “《江湖行》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

    尘事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那位夸宋飞鸢书法的少爷倒没说错,这身体的原主确实在书法上下过苦功,以至于形成了肌肉记忆,此时的宋飞鸢也只是顺势将其施展开来,笔下便自有一番奔放不羁的豪快气势。

    此诗出自着名词人黄沾先生,于1992年程小东执导电影《笑傲江湖二之东方不败》中借令狐冲之口吟出。宋飞鸢很喜欢这部片子,也很喜欢这首诗,碰到今天这个场合这个主题,要是不当一回文抄公他自己都觉得血亏。

    郭少爷先是拿起纸大声读了一遍,随后望向席间众人,宋飞鸢预想中的热烈反响却压根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令人尴尬的沉默。

    最先开口的是一个眯眯眼的华服胖子:“唔……这诗写得……有些吓人。”

    胖子身边一个面色苍白的家伙道:“前两联写得豪气干云,但随后便急转直下,诗风悲戚冷硬,同宋兄之前的诗作大相径庭啊……”

    “在下亦有同感。”郭少爷接道,“想来宋兄是病中对生死之事有了些感悟,这才有了如此,呃,伤感的文字。”

    “不错,我同意郭兄的意见。”

    “嗯,宋兄这诗确实有些消极了,但愿别是思想上出了什么问题。”

    “若是全诗只有首颈两联,倒也不失水准。”

    听到这宋飞鸢就差把“你们懂个屁”五字写在脸上了,但他生性不爱与人相争,知道这五字说出来是不行的,便也默许了众人的意见。

    不料……

    “啪!”

    “你们懂个屁!”

    只见远离他们的另一个角落里,一位独坐的老者拍案而起,桌上杯盘碗筷一齐被震飞,又叮叮咣咣地落回远处。这老人灰袍灰须,模样与市井中喝茶下棋的老头没甚区别,唯独那一对怒目瞪得众人心里发毛。

    这三楼雅座的空间不小,众人又没把整楼包下,其时仍有些许食客在旁,老者便是其一。

    郭少爷:“这位老先生,不知我等哪里惹到……”

    老者厉声道:“老子坐在这听了你们放了半天的屁,饭菜都给你们熏臭了,唯独刚才这首不差,结果你们倒纷纷瞎了狗眼,老子看你们之前写的那些玩意加在一起也不及这诗中的一个字。”

    郭少爷上来本还想跟这老头客套一下,不料老头却是这般儒雅随和,嗓门还震得他耳膜生疼。不过他作为众纨绔中的领袖,出身书香门第,涵养比其他人倒是好上许多,仍是拱手问道:“老先生既然这般推崇宋兄的诗作,那倒要请您指教,这诗究竟好在何处?”

    老者:“凭你们怕是不能理解。”说罢一口将面前杯中的酒喝干,翻身下楼去了,留下众纨绔在原地面面相觑。

    良久,他们方才反应过来,不知是谁最先骂了一句:“哪来的老东西,我这就让我爹叫人来……”

    话音未落,便有一物从窗外直飞进来,正砸在他的脑袋上,这个倒霉蛋当即晕了过去——那击中他的物事竟然是一颗几乎被啃完的果子。

    宋飞鸢和项临忙扒在窗沿往外看,果见那灰袍老者背着双手大摇大摆地离开静芳居,随即两人对视一眼。

    “高手?”

    “高手。”

    其余众人见同伴昏迷,掐人中的掐人中,喊人的喊人,一时间乱作一团,唯独那两人望着老者的背影出神。

    店小二帮忙把倒霉蛋背下了楼,本次的诗会以不欢而散收尾,众人各回各家,宋飞鸢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但很快就忘到脑后去了。

    人走完后,一个面相老实的伙计跑上楼来打扫。在收拾到灰袍老人那桌时,他刚拿起一个盘子,半道上那盘子毫无征兆地裂成了几半摔落在桌面上。再看那桌上的其余碗碟,都是仍然保持着完整的形状,实际上已经布满了细密的裂痕,只要稍微一碰便会粉碎……

    且说宋飞鸢独自一人回家,不知何时突然发现身边多了一个同行的人。

    “是……酒楼上那位老先生?”

    “嘿嘿,小伙子,你写的诗我很中意啊。”灰袍老者低声道。

    宋飞鸢忙道:“岂敢,小子末学后进,贻笑大方。”

    “那不知你还有没有其他佳作了?”

    “啊?”

    “你也不要藏拙了,能写出这样的诗句,若非久历江湖,就是对诗词颇有研究的,你这娃娃看着不过十五六岁,下笔倒像是五六十岁的。”

    宋飞鸢低头不语,犹豫是否要说这诗其实是他人所作。

    “这样,老子我在剑法上还算有些心得,看你身形步法也像是练过武的,不过完全看不出有内力,你若想学,今晚子时到城郊王家岗那座破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