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章 想起【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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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予欢将买来的手办放到自己卧室的收藏架上面。
她将那些手办拍了下来,发到微信群里,自然收到一大群同好朋友的羡慕嫉妒恨。
第二天,盛予欢去程家陪了会儿程安,程安身体恢复得很好,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还要好好休息才好。不过,听程安说,因为这次受伤耽搁了两个多月的课,又错过了期末考试,下学期他要留级了。
对此,盛予欢感到很抱歉,而程安却觉得无所谓。
“你跟我都好好的,留级不算什么。”程安玩弄着盛予欢从漫展带回来的人物手办,想到什么,他笑了笑。盛予欢捕捉到他的微笑,有些惊讶,她装作无意提到:“你要留级,时光该高兴了。”
程安嘴角的笑容更是放大。
“她还不知道。”
他打算在开学的时候,给她一个惊喜。
“对了,时光是文科,你是理科,以后也不能同班啊。”
程安:“但是能跟她一起参加高考,也是很不错的事。”
“真想不到,咱们的物理学霸也有这样的一面。”
程安白了盛予欢一眼。
“对了,吴老师下周要举办一场演奏会,我作为她唯一的学生,要友情出演。我这有门票两张,你跟时光去看么?”盛予欢掏出两张有些皱的门票,递给程安。
程安接了门票,说:“我问问时光。”
“好。”
…
吴老师全名叫吴亚,是一名相当有名的大提琴演奏家,她是盛妈妈的师妹,两个人从学生时代开始就是好姐妹。盛妈妈去世后,吴亚便主动负责起教盛予欢大提琴的任务。
盛予欢其实很有音乐天赋,但她志不在此,只把大提琴当做乐趣。
吴亚有心栽培她,甚至想要将她送进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但盛予欢明确拒绝了,吴亚便也放弃了。
吴亚前年生了一个小女儿,已经三年多时间没有举办过公开演奏会了,这次,她将在奉城的金雀音乐厅举办演奏会,很是受音乐人士和爱好音乐的民众期待。
两个月前就已经开始出售门票,门票费很贵,但奉城有钱人挺多,哪怕票贵,依旧是一票难求。
在这等重要场合,吴亚愿意邀请盛予欢友情演奏,可见她对盛予欢有多喜爱。
盛予欢早就在排练要演奏的曲子,在演奏会的前两天的上午,吴亚聘请的音乐团队抵达奉城,吃过午饭,下午他们便去了演奏厅现场进行彩排演练。盛予欢穿着T恤长裤,抱着大提琴,坐在乐队的中央。
尽管事先已经练习过一个多月的时间,真正跟音乐团队排练的时候,还是有许多小瑕疵。因此,这两天盛予欢都呆在演奏厅现场,连吃饭都跟他们一起,也没时间跟应斯里联系。
直到演奏会前夕,应斯里才从盛予欢口中得知她将要在吴亚的演奏会上演奏的消息。
盛予欢只有三张票,其中两张票给了程安和应时光,另一张自然给了应爸爸。她想邀请应斯里去看演奏会,也没有票了。这个时候,票已经售卖完了。应斯里知道后,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竟然买到了第二排中央位置的票。
提前请了假,演出那天,应斯里穿上西装,买了鲜花,揣着门票前往金雀音乐厅。却在路上,接到医院的电话,说是之前做过手术的病人病情突然恶化,需要他赶去医院抢救。
身为医生,救人是天职。
应斯里立马调转车头,赶往森兰医院。
在路上,给盛予欢发了条道歉短信,之后,应斯里又给楚未晞打了电话,将票让给她,请她去看演奏会。应呈玦要上班,楚未晞最近也没有拍摄工作,当场就应下了。
楚未晞去医院,将应斯里的车开走了,拿着他的票和鲜花进了金雀音乐厅。
盛予欢接到应斯里短信的时候,正在化妆间里化妆。
看完短信,她叹息一声,回了一条信息,这才将手机收起来。
“怎么叹气?”吴亚穿一身水蓝色长礼服,已经做好了造型,她抱着自己的大提琴走到盛予欢身旁坐下。看着最好朋友的女儿的脸颊,吴亚仿佛看到了当年初入音乐学院的年轻学姐袁水若。
盛予欢摇摇头,自然不好告诉吴阿姨,她是因为应斯里来不了,而感到遗憾。
吴亚却是个极聪颖的,她握住盛予欢的手,感叹道:“过得真快啊,转眼间,我们欢欢都到了可以谈恋爱的年纪了。”
盛予欢微垂着头,不太好意思。
“好了,演奏会要开始了,欢欢好好准备。”
“…好。”
*
楚未晞排队进音乐厅的时候,才发现前面不远处排队的丫头,好像是她家的小女儿。
“时光?”
应时光穿着红色的连衣裙,听到熟悉的声音,猛回头。“妈妈。你怎么也来了?”
楚未晞解释了自己的来意,又看了眼应时光身旁穿着白色衬衫的高挑少年。一想到这少年拐走了她的小宝贝,楚未晞就感到心酸。
程安是个少言少语的,他见到楚未晞倒是不紧张,但他也知道,身为一个合格的未来女婿,与丈母娘搞好关系,是很重要的。
今天楚未晞的确很漂亮,穿白色衬衫黑色紧身过膝中长裙,金色的高跟鞋将她整个人气质衬得女王又优雅。程安绞尽脑汁想了想,开口对楚未晞说:“楚阿姨,今天真漂亮。”向上帝发誓,这是程安这个闷葫芦能说出的最好听的夸奖话了。
楚未晞听到程安那生硬的马屁话,倒是一愣。
她多看了程安几眼,一想到这少年的性格,能让他说出这样的话,已是不容易。
因此,楚未晞也没有对程安摆架子。
伸手不打马屁精不是?
三个找了各自的位置坐下,楚未晞的座位在二排,应时光和程安的在三排。
很快,演奏会开始了。
吴亚上台,先是说了几句漂亮的话,然后才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在指挥家的带动下,音乐厅里响起美妙的乐声。
演奏会举行了四十多分钟,换主持人上来,吴亚则去后台换服装。过了会儿,吴亚重返舞台,她再次独奏了一曲,然后,向所有人介绍了她唯一的学生。
吴亚讲完话,后台门再次打开,灯光聚到一处,照亮了那个令人惊艳少女。
少女的身子纤细,黑色秀发烫成小波浪卷发,齐齐的落在右肩,遮住优美的锁骨。她穿一件冰蓝色抹胸收腰的大裙摆礼服,腰肢纤细,腰带上系一条带钻蝴蝶结。
今日,她特意穿着一双高跟鞋来配礼服,她从后台走出来,身姿摇曳,煞是好看。
盛予欢站在台前,跟观众鞠了一躬,这才抱着自己的大提琴,在吴亚身旁的椅子上坐下来。盛予欢挺直了背脊骨,远远看上去,的的确确是个聘婷大美人。
楚未晞忍不住掏出手机对着盛予欢拍了两张照片,发到了他们的微信家族群,立马将一群潜水的家伙激了出来,纷纷询问这小美女是谁。
应呈玦诈尸了。
玦爷:【我家大儿媳妇。】
看到这消息,银家兄弟齐齐沉默了。
大概,都是想到了当年的应知更,倒是跟白陌穿一条裤子的银二知道些内情,回了句:【什么时候带回来见家长?】
楚未晞:【我家斯里说,明年他们就订婚。】
玦爷:【礼物准备好,越贵重越好。】
众人:“…”
应时光也跟程安一起咬耳朵,“欢欢学姐好漂亮。”
程安:“嗯。”
“就这样?”
程安想了想,又说:“很漂亮。”
应时光翻了个白眼。
吴亚与盛予欢一起,演奏了吴亚早年的经典之作《轻叹》,这曲子是十多年前一部获得过奥斯卡电影的主题音乐,曲子哀伤,扣人心弦,前奏刚一响起,便吸引了所有人注意。
盛予欢的琴技也是专业级水平,曲子中段,是她一个人的独奏。
那是曲子的高潮段落,她发挥的十分精彩,没有出现一点瑕疵。
之后,吴亚以及音乐团队与她共奏。
一曲落,吴亚退场,留给盛予欢一个人演奏她母亲一生中谱写的最有名的世界经典名曲——《梦》。
梦,是一首充满了浪漫与幻想的曲子,当年袁水若刚生下盛予欢,看着不会说话却会对着大人咯咯笑的盛予欢,她忽生灵感,用三个小时的时间,谱写了一曲独奏曲。
曲子所表达的,是袁水若对女儿的喜爱以及期盼。
大提琴的音色低哑,总会给人悲伤的感觉,那感觉,与二胡恰似。
但这首曲子,却是欢快的,温馨的,让人忍不住微笑的。
盛予欢演奏的时候很专心,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闻不看耳旁眼前事,等她放下琴弓,听到雷鸣的掌声,这才缓缓起身,捂住胸口,再度鞠躬。
…
演奏会结束后,盛予欢收到了楚未晞的鲜花。
她换了礼服,让盛爸爸将提琴带回家,自己留下来跟团队的人一起吃了饭,这才告辞回家。
吃完饭,走出饭馆,已是黄昏六点多钟。夏日的天说变就变,她本来是打算走路去公交台坐车的,结果才走几分钟,天就开始打闷雷。天空黑压压的额,豆大的雨水笔直砸下来,还挂起了大风,盛予欢被砸的全身湿透。
她赶紧躲到一家小超市门口避雨,雨似乎没有要停的趋势,原本一些躲雨的人干脆冒着雨回家。盛予欢买了杯热饮,捧着喝,她站在超市门口,看到两个年龄约莫八九岁的小孩子。
一男一女,青梅竹马。
他们背着书包,看样子是刚结束补习。
风有些大,那男生想要拉女生的手,女孩出于羞赧心,没有同意。男生叹了口气,打开书包,雨水便落到他的书包里,男孩从笔袋里拿出一支铅笔。“呐,我捏着铅笔这头,你捏那头,这样行吗?”
女孩想了想,点点头,伸手握住了铅笔的另一头。然后,两个孩子就这样冲进了大雨里。
盛予欢笑着摇头,注视着他们的背影,只觉得两小无猜的感情,真是天真烂漫。
她笑着笑着,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些东西。
那仿佛也是一个滂沱大雨的夜晚,她站在雨水中,前方的少年递给她一把伞,声音满是不耐烦:“抓着伞,别被风给吹天上去了。”
盛予欢捧着热奶茶,站在屋檐下,表情有些迷茫。
她脑子里出现的少年,到底是谁?
雨水都打湿了盛予欢的脚,她索性也走进雨里,走到公交站台处。看到103路公交,盛予欢犹豫了一下,走了上去。这趟车,不开往盛家,却会到应斯里的公寓。
车上人特别多,大家或多或少都淋了雨,有些狼狈。
盛予欢握住铁杆,望着车外的大雨,头顶的车顶被大雨砸的噼里啪啦地响。她疑惑着,之前莫非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盛予欢在应斯里的公寓门口下了车,她跑进公寓大厦,乘电梯来到应斯里门口。
应斯里家大大门是密码锁,盛予欢自然知道他家的密码,她进了屋子,脱了衣服,将湿了的包放在鞋柜上方。熟门熟路进了应斯里的浴室,盛予欢洗了个澡,在他家的衣柜里找到了自己之前留下的衬衫和短裤。
没有内衣裤,盛予欢就穿着衣服。
她坐屋里坐了会儿,应斯里不在家,实在无聊。
电视上并没有好看的电视剧,盛予欢便起身去了书房,她进了书房,打开电脑,等待电脑开机的时间,盛予欢便仰头打量他家的书架。应斯里看书涉猎的范围很广,各种各样的都有,当然,更多的是医学书。
盛予欢注意到书架最上方,有一个文件夹没有放好。她起身走到书架下方,踮起脚,想要将那文件夹往放好,结果试了几次都没有放进去,反倒将它不小心带了下来。
啪——
文件夹落到地板上,噼啪一声。
弯腰捡起文件夹,盛予欢随便翻开看了一眼,结果却呆住了。
漫画?
那些纸张都泛黄了,上线的字体颜色已经很淡了。盛予欢好奇的从第一页开始看,她看到那漫画的封面时,有些吃惊。
知更鸟和应大宝?
盛予欢皱了皱眉,直觉这东西或许跟应斯里的前任女友有关系。她知道自己不应该偷看别人的隐私,但,是人就有好奇心,更何况这东西还跟男朋友的前任有关。
盛予欢电脑也不玩了,就拿着漫画到椅子上桌下,慢慢看了起来。
才翻了两三页,就看到那个叫做应大宝的男生递给叫知更鸟的女生一把伞,在图的下面,配着一排字——
抓着伞,别被风给吹天上去了。
盛予欢浑身一怔,翻漫画纸张的手开始颤抖。
她脑子有些乱,但她还是继续看了下去。
当看到,知更鸟一个人住在员工宿舍,差点被男人侮辱,结果应大宝提着感冒药登场,打败坏人,然后神色酷酷地对知更鸟说:“你现在的样子,就像一条垂死挣扎的野狗。”
看到这里,不止是手,盛予欢整个人的情绪都变得不正常了。
她满满的翻篇,看着那些明明陌生,却又让她感到熟悉不已的漫画内容。
啪嗒——
一滴眼泪,落到书桌上。
盛予欢愣愣地抬手,摸了摸眼角,不意外的摸到了一片湿润。
“好痛…”
她的手按着心脏口,心里莫名的揪痛起来。
起初,只是心脏痛,跟着,后脑勺也开始灼痛。
盛予欢摸了摸后脑勺,明明那里没有磕到碰到,她却觉得痛到整个人都要癫狂。盛予欢忽然啪的一下将漫画文件关上,她整个人抱着头,痛苦的蜷缩在皮椅上,而眼泪,还是止不住的往下落。
痛到意识模糊的时候,盛予欢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穿卫衣戴着耳机的胡星,看到了留着微长头发,在接电话的应斯里,也看到了…容貌丑陋,戴着帽子,双手握着猎枪的…潇凌凌!
“应斯里!”
恐慌的声音忽然从声音喉咙里咆哮出口,这一声应斯里,吼道盛予欢喉咙嘶哑。
盛予欢突然抬起头,定定的望着书房的某个角落,那个明明什么都没有,盛予欢却像是看到了很多东西。她蓦地起身,跌跌撞撞跑出书房,穿过客厅,拉开应斯里家的公寓大门,跑进了电梯。
…
淅淅沥沥的雨仍然在下,盛予欢都忘了打车,她一口气跑到了森兰医院。
应斯里的公寓到森兰公寓并不是太远,步行的话三十分钟就能到,疾步跑只需要十多分钟。已是晚上,医院大厅看病的人比白天少了很多,盛予欢直接奔跑到外科门诊楼,直奔主任的办公室。
应斯里下午对病人进行了抢救,之后的几个小时病人情况一直不稳定,他不敢走太远,连晚饭都没去吃。刚才又去病人的病房看了情况,确认病人情况基本稳点下来了,应斯里这才回到办公室。
他解开白大袍,靠在办公桌旁,拿起手机打算点份外面祭拜一下五脏六腑。
手机刚打开,关着的办公室大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推开。
应斯里一边抬头一边说:“抱歉,已经下…”话没说完,一个湿漉漉的人儿冲了进来,一头撞进他的怀里。
盛予欢紧紧地搂着应斯里,那力气大的不可思议。
应斯里被她此时的狼狈状况惊呆了。
“欢欢?”
应斯里忙将她从怀里捉出来,他捧着盛予欢的脸,看到她满脸的泪痕跟雨水,心一慌,小心问道:“欢欢,发生什么事了?”她哭成这样模样,应斯里不由得往最坏的一方想。
莫非,是盛爸爸出了什么事?
“应斯里…”盛予欢泪眼婆娑看着他,因为眼泪,她只看得清他的大概模样。
“我在。”
他长大了,器宇轩昂,果真是她曾经幻想过的模样,俊逸逼人,又帅又妖孽。只是可惜了,她错过他人生太多年。
应斯里被盛予欢的眼神看得心里纳闷,“你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别哭,好么?”应斯里下意识掏手帕给她擦泪,却被盛予欢捏住了双臂。应斯里惊讶看向她,盛予欢突然垫脚吻住他。
她亲的很用力,近似啃咬。
应斯里目光一暗,唇有些疼。因为担心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应斯里想推开盛予欢,他的手刚要有动作,盛予欢这才松了握住他手臂的双手,改为捧着他的后脑勺。
她整个人贴在他的身上,将带泪带雨的吻,吻遍他的唇和眼睛,以及鼻子,甚至是脖子。
当她开始不顾一切去解开他的衬衫扣子时,应斯里头皮一阵发麻。
猛地推开她,应斯里捏着她的下巴,目光隐忍地看着她,问道:“盛予欢,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盛予欢嘴唇上下碰了很久,却说了一句:“应斯里,求你要我…”
------题外话------
一万一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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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安嘴角的笑容更是放大。
“她还不知道。”
他打算在开学的时候,给她一个惊喜。
“对了,时光是文科,你是理科,以后也不能同班啊。”
程安:“但是能跟她一起参加高考,也是很不错的事。”
“真想不到,咱们的物理学霸也有这样的一面。”
程安白了盛予欢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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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安接了门票,说:“我问问时光。”
“好。”
…
吴老师全名叫吴亚,是一名相当有名的大提琴演奏家,她是盛妈妈的师妹,两个人从学生时代开始就是好姐妹。盛妈妈去世后,吴亚便主动负责起教盛予欢大提琴的任务。
盛予欢其实很有音乐天赋,但她志不在此,只把大提琴当做乐趣。
吴亚有心栽培她,甚至想要将她送进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但盛予欢明确拒绝了,吴亚便也放弃了。
吴亚前年生了一个小女儿,已经三年多时间没有举办过公开演奏会了,这次,她将在奉城的金雀音乐厅举办演奏会,很是受音乐人士和爱好音乐的民众期待。
两个月前就已经开始出售门票,门票费很贵,但奉城有钱人挺多,哪怕票贵,依旧是一票难求。
在这等重要场合,吴亚愿意邀请盛予欢友情演奏,可见她对盛予欢有多喜爱。
盛予欢早就在排练要演奏的曲子,在演奏会的前两天的上午,吴亚聘请的音乐团队抵达奉城,吃过午饭,下午他们便去了演奏厅现场进行彩排演练。盛予欢穿着T恤长裤,抱着大提琴,坐在乐队的中央。
尽管事先已经练习过一个多月的时间,真正跟音乐团队排练的时候,还是有许多小瑕疵。因此,这两天盛予欢都呆在演奏厅现场,连吃饭都跟他们一起,也没时间跟应斯里联系。
直到演奏会前夕,应斯里才从盛予欢口中得知她将要在吴亚的演奏会上演奏的消息。
盛予欢只有三张票,其中两张票给了程安和应时光,另一张自然给了应爸爸。她想邀请应斯里去看演奏会,也没有票了。这个时候,票已经售卖完了。应斯里知道后,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竟然买到了第二排中央位置的票。
提前请了假,演出那天,应斯里穿上西装,买了鲜花,揣着门票前往金雀音乐厅。却在路上,接到医院的电话,说是之前做过手术的病人病情突然恶化,需要他赶去医院抢救。
身为医生,救人是天职。
应斯里立马调转车头,赶往森兰医院。
在路上,给盛予欢发了条道歉短信,之后,应斯里又给楚未晞打了电话,将票让给她,请她去看演奏会。应呈玦要上班,楚未晞最近也没有拍摄工作,当场就应下了。
楚未晞去医院,将应斯里的车开走了,拿着他的票和鲜花进了金雀音乐厅。
盛予欢接到应斯里短信的时候,正在化妆间里化妆。
看完短信,她叹息一声,回了一条信息,这才将手机收起来。
“怎么叹气?”吴亚穿一身水蓝色长礼服,已经做好了造型,她抱着自己的大提琴走到盛予欢身旁坐下。看着最好朋友的女儿的脸颊,吴亚仿佛看到了当年初入音乐学院的年轻学姐袁水若。
盛予欢摇摇头,自然不好告诉吴阿姨,她是因为应斯里来不了,而感到遗憾。
吴亚却是个极聪颖的,她握住盛予欢的手,感叹道:“过得真快啊,转眼间,我们欢欢都到了可以谈恋爱的年纪了。”
盛予欢微垂着头,不太好意思。
“好了,演奏会要开始了,欢欢好好准备。”
“…好。”
*
楚未晞排队进音乐厅的时候,才发现前面不远处排队的丫头,好像是她家的小女儿。
“时光?”
应时光穿着红色的连衣裙,听到熟悉的声音,猛回头。“妈妈。你怎么也来了?”
楚未晞解释了自己的来意,又看了眼应时光身旁穿着白色衬衫的高挑少年。一想到这少年拐走了她的小宝贝,楚未晞就感到心酸。
程安是个少言少语的,他见到楚未晞倒是不紧张,但他也知道,身为一个合格的未来女婿,与丈母娘搞好关系,是很重要的。
今天楚未晞的确很漂亮,穿白色衬衫黑色紧身过膝中长裙,金色的高跟鞋将她整个人气质衬得女王又优雅。程安绞尽脑汁想了想,开口对楚未晞说:“楚阿姨,今天真漂亮。”向上帝发誓,这是程安这个闷葫芦能说出的最好听的夸奖话了。
楚未晞听到程安那生硬的马屁话,倒是一愣。
她多看了程安几眼,一想到这少年的性格,能让他说出这样的话,已是不容易。
因此,楚未晞也没有对程安摆架子。
伸手不打马屁精不是?
三个找了各自的位置坐下,楚未晞的座位在二排,应时光和程安的在三排。
很快,演奏会开始了。
吴亚上台,先是说了几句漂亮的话,然后才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在指挥家的带动下,音乐厅里响起美妙的乐声。
演奏会举行了四十多分钟,换主持人上来,吴亚则去后台换服装。过了会儿,吴亚重返舞台,她再次独奏了一曲,然后,向所有人介绍了她唯一的学生。
吴亚讲完话,后台门再次打开,灯光聚到一处,照亮了那个令人惊艳少女。
少女的身子纤细,黑色秀发烫成小波浪卷发,齐齐的落在右肩,遮住优美的锁骨。她穿一件冰蓝色抹胸收腰的大裙摆礼服,腰肢纤细,腰带上系一条带钻蝴蝶结。
今日,她特意穿着一双高跟鞋来配礼服,她从后台走出来,身姿摇曳,煞是好看。
盛予欢站在台前,跟观众鞠了一躬,这才抱着自己的大提琴,在吴亚身旁的椅子上坐下来。盛予欢挺直了背脊骨,远远看上去,的的确确是个聘婷大美人。
楚未晞忍不住掏出手机对着盛予欢拍了两张照片,发到了他们的微信家族群,立马将一群潜水的家伙激了出来,纷纷询问这小美女是谁。
应呈玦诈尸了。
玦爷:【我家大儿媳妇。】
看到这消息,银家兄弟齐齐沉默了。
大概,都是想到了当年的应知更,倒是跟白陌穿一条裤子的银二知道些内情,回了句:【什么时候带回来见家长?】
楚未晞:【我家斯里说,明年他们就订婚。】
玦爷:【礼物准备好,越贵重越好。】
众人:“…”
应时光也跟程安一起咬耳朵,“欢欢学姐好漂亮。”
程安:“嗯。”
“就这样?”
程安想了想,又说:“很漂亮。”
应时光翻了个白眼。
吴亚与盛予欢一起,演奏了吴亚早年的经典之作《轻叹》,这曲子是十多年前一部获得过奥斯卡电影的主题音乐,曲子哀伤,扣人心弦,前奏刚一响起,便吸引了所有人注意。
盛予欢的琴技也是专业级水平,曲子中段,是她一个人的独奏。
那是曲子的高潮段落,她发挥的十分精彩,没有出现一点瑕疵。
之后,吴亚以及音乐团队与她共奏。
一曲落,吴亚退场,留给盛予欢一个人演奏她母亲一生中谱写的最有名的世界经典名曲——《梦》。
梦,是一首充满了浪漫与幻想的曲子,当年袁水若刚生下盛予欢,看着不会说话却会对着大人咯咯笑的盛予欢,她忽生灵感,用三个小时的时间,谱写了一曲独奏曲。
曲子所表达的,是袁水若对女儿的喜爱以及期盼。
大提琴的音色低哑,总会给人悲伤的感觉,那感觉,与二胡恰似。
但这首曲子,却是欢快的,温馨的,让人忍不住微笑的。
盛予欢演奏的时候很专心,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闻不看耳旁眼前事,等她放下琴弓,听到雷鸣的掌声,这才缓缓起身,捂住胸口,再度鞠躬。
…
演奏会结束后,盛予欢收到了楚未晞的鲜花。
她换了礼服,让盛爸爸将提琴带回家,自己留下来跟团队的人一起吃了饭,这才告辞回家。
吃完饭,走出饭馆,已是黄昏六点多钟。夏日的天说变就变,她本来是打算走路去公交台坐车的,结果才走几分钟,天就开始打闷雷。天空黑压压的额,豆大的雨水笔直砸下来,还挂起了大风,盛予欢被砸的全身湿透。
她赶紧躲到一家小超市门口避雨,雨似乎没有要停的趋势,原本一些躲雨的人干脆冒着雨回家。盛予欢买了杯热饮,捧着喝,她站在超市门口,看到两个年龄约莫八九岁的小孩子。
一男一女,青梅竹马。
他们背着书包,看样子是刚结束补习。
风有些大,那男生想要拉女生的手,女孩出于羞赧心,没有同意。男生叹了口气,打开书包,雨水便落到他的书包里,男孩从笔袋里拿出一支铅笔。“呐,我捏着铅笔这头,你捏那头,这样行吗?”
女孩想了想,点点头,伸手握住了铅笔的另一头。然后,两个孩子就这样冲进了大雨里。
盛予欢笑着摇头,注视着他们的背影,只觉得两小无猜的感情,真是天真烂漫。
她笑着笑着,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些东西。
那仿佛也是一个滂沱大雨的夜晚,她站在雨水中,前方的少年递给她一把伞,声音满是不耐烦:“抓着伞,别被风给吹天上去了。”
盛予欢捧着热奶茶,站在屋檐下,表情有些迷茫。
她脑子里出现的少年,到底是谁?
雨水都打湿了盛予欢的脚,她索性也走进雨里,走到公交站台处。看到103路公交,盛予欢犹豫了一下,走了上去。这趟车,不开往盛家,却会到应斯里的公寓。
车上人特别多,大家或多或少都淋了雨,有些狼狈。
盛予欢握住铁杆,望着车外的大雨,头顶的车顶被大雨砸的噼里啪啦地响。她疑惑着,之前莫非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盛予欢在应斯里的公寓门口下了车,她跑进公寓大厦,乘电梯来到应斯里门口。
应斯里家大大门是密码锁,盛予欢自然知道他家的密码,她进了屋子,脱了衣服,将湿了的包放在鞋柜上方。熟门熟路进了应斯里的浴室,盛予欢洗了个澡,在他家的衣柜里找到了自己之前留下的衬衫和短裤。
没有内衣裤,盛予欢就穿着衣服。
她坐屋里坐了会儿,应斯里不在家,实在无聊。
电视上并没有好看的电视剧,盛予欢便起身去了书房,她进了书房,打开电脑,等待电脑开机的时间,盛予欢便仰头打量他家的书架。应斯里看书涉猎的范围很广,各种各样的都有,当然,更多的是医学书。
盛予欢注意到书架最上方,有一个文件夹没有放好。她起身走到书架下方,踮起脚,想要将那文件夹往放好,结果试了几次都没有放进去,反倒将它不小心带了下来。
啪——
文件夹落到地板上,噼啪一声。
弯腰捡起文件夹,盛予欢随便翻开看了一眼,结果却呆住了。
漫画?
那些纸张都泛黄了,上线的字体颜色已经很淡了。盛予欢好奇的从第一页开始看,她看到那漫画的封面时,有些吃惊。
知更鸟和应大宝?
盛予欢皱了皱眉,直觉这东西或许跟应斯里的前任女友有关系。她知道自己不应该偷看别人的隐私,但,是人就有好奇心,更何况这东西还跟男朋友的前任有关。
盛予欢电脑也不玩了,就拿着漫画到椅子上桌下,慢慢看了起来。
才翻了两三页,就看到那个叫做应大宝的男生递给叫知更鸟的女生一把伞,在图的下面,配着一排字——
抓着伞,别被风给吹天上去了。
盛予欢浑身一怔,翻漫画纸张的手开始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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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不止是手,盛予欢整个人的情绪都变得不正常了。
她满满的翻篇,看着那些明明陌生,却又让她感到熟悉不已的漫画内容。
啪嗒——
一滴眼泪,落到书桌上。
盛予欢愣愣地抬手,摸了摸眼角,不意外的摸到了一片湿润。
“好痛…”
她的手按着心脏口,心里莫名的揪痛起来。
起初,只是心脏痛,跟着,后脑勺也开始灼痛。
盛予欢摸了摸后脑勺,明明那里没有磕到碰到,她却觉得痛到整个人都要癫狂。盛予欢忽然啪的一下将漫画文件关上,她整个人抱着头,痛苦的蜷缩在皮椅上,而眼泪,还是止不住的往下落。
痛到意识模糊的时候,盛予欢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穿卫衣戴着耳机的胡星,看到了留着微长头发,在接电话的应斯里,也看到了…容貌丑陋,戴着帽子,双手握着猎枪的…潇凌凌!
“应斯里!”
恐慌的声音忽然从声音喉咙里咆哮出口,这一声应斯里,吼道盛予欢喉咙嘶哑。
盛予欢突然抬起头,定定的望着书房的某个角落,那个明明什么都没有,盛予欢却像是看到了很多东西。她蓦地起身,跌跌撞撞跑出书房,穿过客厅,拉开应斯里家的公寓大门,跑进了电梯。
…
淅淅沥沥的雨仍然在下,盛予欢都忘了打车,她一口气跑到了森兰医院。
应斯里的公寓到森兰公寓并不是太远,步行的话三十分钟就能到,疾步跑只需要十多分钟。已是晚上,医院大厅看病的人比白天少了很多,盛予欢直接奔跑到外科门诊楼,直奔主任的办公室。
应斯里下午对病人进行了抢救,之后的几个小时病人情况一直不稳定,他不敢走太远,连晚饭都没去吃。刚才又去病人的病房看了情况,确认病人情况基本稳点下来了,应斯里这才回到办公室。
他解开白大袍,靠在办公桌旁,拿起手机打算点份外面祭拜一下五脏六腑。
手机刚打开,关着的办公室大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推开。
应斯里一边抬头一边说:“抱歉,已经下…”话没说完,一个湿漉漉的人儿冲了进来,一头撞进他的怀里。
盛予欢紧紧地搂着应斯里,那力气大的不可思议。
应斯里被她此时的狼狈状况惊呆了。
“欢欢?”
应斯里忙将她从怀里捉出来,他捧着盛予欢的脸,看到她满脸的泪痕跟雨水,心一慌,小心问道:“欢欢,发生什么事了?”她哭成这样模样,应斯里不由得往最坏的一方想。
莫非,是盛爸爸出了什么事?
“应斯里…”盛予欢泪眼婆娑看着他,因为眼泪,她只看得清他的大概模样。
“我在。”
他长大了,器宇轩昂,果真是她曾经幻想过的模样,俊逸逼人,又帅又妖孽。只是可惜了,她错过他人生太多年。
应斯里被盛予欢的眼神看得心里纳闷,“你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别哭,好么?”应斯里下意识掏手帕给她擦泪,却被盛予欢捏住了双臂。应斯里惊讶看向她,盛予欢突然垫脚吻住他。
她亲的很用力,近似啃咬。
应斯里目光一暗,唇有些疼。因为担心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应斯里想推开盛予欢,他的手刚要有动作,盛予欢这才松了握住他手臂的双手,改为捧着他的后脑勺。
她整个人贴在他的身上,将带泪带雨的吻,吻遍他的唇和眼睛,以及鼻子,甚至是脖子。
当她开始不顾一切去解开他的衬衫扣子时,应斯里头皮一阵发麻。
猛地推开她,应斯里捏着她的下巴,目光隐忍地看着她,问道:“盛予欢,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盛予欢嘴唇上下碰了很久,却说了一句:“应斯里,求你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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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一千字…
虽然更新完了,但字数不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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