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跟我走,还是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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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哪里找他?”唐季迟冷声喝问,“你连他在哪都不知道!冷静点,段悠!这里是他家的地盘,江家人难道会眼睁睁看着他出事?更何况现在有危险的是你,懂吗?”
段子矜有如被当头棒喝,整个人都僵住了。她的唇瓣轻轻颤抖着,半天也说不出一个字。
唐季迟眉头蹙得更紧,口气却放缓了不少,他叹息着望向窗外,“悠悠,你六年前就知道他有未婚妻了,为什么还要回国,为什么还要和他在一起?”
段子矜猛地握紧了五指,“我和江临分开不是因为他有未婚妻,无论是六年前还是现在,这都不能成为我放弃他的理由。”
“那什么才是?”唐季迟忽然转过头来紧紧凝视着她。
段子矜用手捂住了脸,很久很久没有开口。正当唐季迟以为她不打算告诉他时,忽而听到女人沙哑的声音从指缝间流了出来。
她说的很轻很慢,像一把生了锈的刀,割着人的神经:“六年前……江临病重,黎南希答应过我,只要我离开他,他就有救了。”
唐季迟的黑眸猛烈一缩,即使他早就猜出了个中缘由,可听她亲口说出来时,那种震撼中带着心疼的情绪还是要将他淹没。
“只有我离开他,他才能活下去,你明白吗?”不过是很寻常的理由,就连她说出来时,也没有掉一滴眼泪。
可是唐季迟懂她,她段悠的爱,注定是深缠入骨,不死不休。
像她这个人一样,傲慢的不知低头。让她做出这样的选择,也许不会很难,也许她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但是那份疼痛,必然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轿车依旧平稳地行驶在路上,男人静默了须臾,开口却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悠悠,如果让你在失去生命和失去江临之间选择一个,你会怎样?”
段子矜摊开手掌,轻轻笑了,语气出乎寻常的平静,“你说我会怎样?”
唐季迟的眸光一暗,沉声道:“那么六年前,你没有问过江临要你还是要命,怎么知道他的决定和你不同?又凭什么替他做选择?”
段子矜的心脏像被人狠狠攥紧,瞬间呼吸都变得困难。
半晌,她开始摇头,不停地摇头,“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唐季迟步步紧逼。
段子矜顿了顿,“那时候,选择权在我手里,我只想让他活下去。”
活着,才有无限的可能。他还那么年轻,他有比所有人都光明的未来……
她要他活着。
“不过,被你这样一说,我才发现我自己原来这么差劲。”段子矜自顾自地说着,笑容里带着轻嘲,“六年前我自私地替他做了选择,六年后又自私地毁约、自私地想和他重新来过……”
“Nancy小姐,就是当年的黎南希吧?”
“是。”男人低声应道。
段子矜绝望地闭上眼,“我早该想到的……”
唐季迟抬眸,透过玻璃窗依然能看到江家的庄园,他们已经开着车围着园子绕了将近半个小时,“永远都不要指望一个趁人之危的小人能够学会公平竞争。今天晚上你是跟我走,还是留下?”
这个晚上格外漫长,几乎所有人都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清晨的阳光钻进窗帘之间的缝隙,落在空旷的地板上。
床上的男人整条精壮的手臂搭在黑色的鹅绒被上,麦色的皮肤毫无瑕疵,露出肌肉流畅的线条。不知道他已经醒了多久,也不知道他睁着眼睛在看什么,眸光在昏暗的空气中,显得深沉,紧迫,令人窒息。
Nancy打开卧室的门进来时,看到这一幕不禁怔了怔,“你醒了?”
男人这才动了动眼眸,视线淡淡锁在她身上,“嗯。”
Nancy在他的注视下莞尔一笑,“你放心,昨天你昏倒的时候,没有旁人看到。后来我差人告诉江姗,你是被我父亲请走的,她也没怀疑什么。”
“谢谢。”江临的嗓音沙哑疲惫,说完话又重新闭上了眼。
六年前他生病的事曾经传到江家人的耳朵里,不过他们大约以为那时候他就已经痊愈了,或是就算留下了后遗症,也不该如此严重。再加上这几年来他有意无意地掩饰,连玉城、伯旸他们都一并瞒过。这件事,知情人就只有他的医疗团队和Leopold公爵的长女,Nancy小姐。
“除了这两个字,你就没有什么别的想对我说?”Nancy缓缓走到他的床边坐了下来,伸手握住他的手。
江临的眼睛慢慢睁开,乌黑的眸中波澜不兴。他的语气亦是平淡,“这是第三次麻烦你了,总归江临都是要说一声谢的。”
“还是这么见外的话。”Nancy轻轻地笑,拉过被子为他盖好,“你是要成为我丈夫的人,为你做什么,都是我应该的。”
男人俊长浓黑的眉毛微微蹙起,薄唇抿了下,未发一言。
Nancy伸手,展平他的双眉,轻声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八岁那年,父亲第一次安排我和你见面的时候,我还让大管家的女儿Amy穿着我的衣服,替我去见你。结果发生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仿佛也回忆起了以前,男人紧抿的薄唇渐渐松开一抹笑意,低低道:“记得,我把冯·布劳恩家的小子推了上去,自己在后花园里躲清闲。”
Nancy笑得有些恍惚,视线像是透过了眼前一点,看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然后我跑去后花园里,看到了你。”
那年,那天,他还是个未满18岁的少年,却也足以从深邃而英俊的轮廓,还有那份冷清矜贵的气质中,看出他日后的非凡。
“看到你第一眼,我就觉得自己完了。”Nancy笑道,“身为公爵的女儿,我竟然喜欢上了一个身份不明的男孩子,而且他还是黑头发,黑眼睛,看上去和我们长得都不一样。”
男人眯着眼睛,似乎能感受到当时的阳光。当时,他的家庭还和善美满,他和冯·布劳恩家的小少爷还手足情深,甚至他还在为身为Willebrand家的后代,而感到无上荣耀。
记忆猛地被掐断在脑海里,不愿再想下去,因为如今,早已面目全非。
“我记得你24岁离开家的那一年,跟我说过,你想通了就会回来。”Nancy低声道,“我等了你八年了,可你连命悬一线时,都没想过要来找我。如果不是那时我刚好派人去了中国,你就已经……”
江临看着她,平静地开口:“在中国最开始那两年的事情,我不记得了。再后来……”他顿了顿,声音哑了不少,“我总觉得心里还有些事情挂念,所以一直没有回来。”
Nancy扬唇微笑,“结果,你一回来却带了个女客人吗?”
江临沉默片刻,忽然撑着床垫坐了起来,背上的伤口大片大片的疼着,他蹙了下眉,半天才缓过来,“这也是我想和你谈的事情。”
Nancy“嗯”了声,“你说,我听着。”
“你我的婚约,是长辈们安排的。”江临沉着嗓音道,“是Leopold公爵的长女和Willebrand公爵的长孙之间的婚约。”
Nancy的眸光一黯,咬着唇没说话。
“而八年前,江临就不再是Willebrand公爵的长孙了,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我可以装作不明白吗?”Nancy碧蓝色的眼底闪着水光,却依然优雅大方的笑着,“你就只把我当成Leopold家的大小姐,是吗?既然我在你心里真的只有这一个身份,当年你又何必舍命救我?直接让你家的下人来救我,或是看着我死在莱茵河里不就好了吗?”
江临微微一震,黑眸里的色泽很快又沉淀到深处,他的喉结滚动了下,“那时……”
“那时你夸我的衣服漂亮,那同一件衣服我买了30件,穿了一个月。你说我家厨师做的松饼好吃,我就没日没夜地跟他学习。我们一起出去郊游,去瑞士滑雪,去……”
“Nancy。”男人静静打断她的话,“这些事,我可以和任何人做,同样你也可以。”
“可你说过你喜欢我!”
男人淡声道:“我也对姗姗说过。”
更何况,若是那时她没有用刀比着自己的动脉逼问他,是不是全世界都不喜欢她,他也没有必要郑重其事地告诉她,他喜欢她。
Nancy的瞳光开始涣散,江临狭长的眼角紧了紧,一把握住她的手,“不要又做傻事。”
她的精神状态很不好,他很多年前就知道。而很多年前,他亦是认为自己一定会和她结婚。
谁没有年少热血时?因为一张姣好的脸蛋,因为一副誘人的身材,因为动听悦耳的歌喉、优雅高贵的礼节,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
但喜欢终究是喜欢,当有人比她漂亮,比她身材好,比她唱歌更加好听,举止更加得体时,这种喜欢,又要怎么维持下去呢?
“你要去哪里找他?”唐季迟冷声喝问,“你连他在哪都不知道!冷静点,段悠!这里是他家的地盘,江家人难道会眼睁睁看着他出事?更何况现在有危险的是你,懂吗?”
段子矜有如被当头棒喝,整个人都僵住了。她的唇瓣轻轻颤抖着,半天也说不出一个字。
唐季迟眉头蹙得更紧,口气却放缓了不少,他叹息着望向窗外,“悠悠,你六年前就知道他有未婚妻了,为什么还要回国,为什么还要和他在一起?”
段子矜猛地握紧了五指,“我和江临分开不是因为他有未婚妻,无论是六年前还是现在,这都不能成为我放弃他的理由。”
“那什么才是?”唐季迟忽然转过头来紧紧凝视着她。
段子矜用手捂住了脸,很久很久没有开口。正当唐季迟以为她不打算告诉他时,忽而听到女人沙哑的声音从指缝间流了出来。
她说的很轻很慢,像一把生了锈的刀,割着人的神经:“六年前……江临病重,黎南希答应过我,只要我离开他,他就有救了。”
唐季迟的黑眸猛烈一缩,即使他早就猜出了个中缘由,可听她亲口说出来时,那种震撼中带着心疼的情绪还是要将他淹没。
“只有我离开他,他才能活下去,你明白吗?”不过是很寻常的理由,就连她说出来时,也没有掉一滴眼泪。
可是唐季迟懂她,她段悠的爱,注定是深缠入骨,不死不休。
像她这个人一样,傲慢的不知低头。让她做出这样的选择,也许不会很难,也许她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但是那份疼痛,必然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轿车依旧平稳地行驶在路上,男人静默了须臾,开口却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悠悠,如果让你在失去生命和失去江临之间选择一个,你会怎样?”
段子矜摊开手掌,轻轻笑了,语气出乎寻常的平静,“你说我会怎样?”
唐季迟的眸光一暗,沉声道:“那么六年前,你没有问过江临要你还是要命,怎么知道他的决定和你不同?又凭什么替他做选择?”
段子矜的心脏像被人狠狠攥紧,瞬间呼吸都变得困难。
半晌,她开始摇头,不停地摇头,“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唐季迟步步紧逼。
段子矜顿了顿,“那时候,选择权在我手里,我只想让他活下去。”
活着,才有无限的可能。他还那么年轻,他有比所有人都光明的未来……
她要他活着。
“不过,被你这样一说,我才发现我自己原来这么差劲。”段子矜自顾自地说着,笑容里带着轻嘲,“六年前我自私地替他做了选择,六年后又自私地毁约、自私地想和他重新来过……”
“Nancy小姐,就是当年的黎南希吧?”
“是。”男人低声应道。
段子矜绝望地闭上眼,“我早该想到的……”
唐季迟抬眸,透过玻璃窗依然能看到江家的庄园,他们已经开着车围着园子绕了将近半个小时,“永远都不要指望一个趁人之危的小人能够学会公平竞争。今天晚上你是跟我走,还是留下?”
这个晚上格外漫长,几乎所有人都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清晨的阳光钻进窗帘之间的缝隙,落在空旷的地板上。
床上的男人整条精壮的手臂搭在黑色的鹅绒被上,麦色的皮肤毫无瑕疵,露出肌肉流畅的线条。不知道他已经醒了多久,也不知道他睁着眼睛在看什么,眸光在昏暗的空气中,显得深沉,紧迫,令人窒息。
Nancy打开卧室的门进来时,看到这一幕不禁怔了怔,“你醒了?”
男人这才动了动眼眸,视线淡淡锁在她身上,“嗯。”
Nancy在他的注视下莞尔一笑,“你放心,昨天你昏倒的时候,没有旁人看到。后来我差人告诉江姗,你是被我父亲请走的,她也没怀疑什么。”
“谢谢。”江临的嗓音沙哑疲惫,说完话又重新闭上了眼。
六年前他生病的事曾经传到江家人的耳朵里,不过他们大约以为那时候他就已经痊愈了,或是就算留下了后遗症,也不该如此严重。再加上这几年来他有意无意地掩饰,连玉城、伯旸他们都一并瞒过。这件事,知情人就只有他的医疗团队和Leopold公爵的长女,Nancy小姐。
“除了这两个字,你就没有什么别的想对我说?”Nancy缓缓走到他的床边坐了下来,伸手握住他的手。
江临的眼睛慢慢睁开,乌黑的眸中波澜不兴。他的语气亦是平淡,“这是第三次麻烦你了,总归江临都是要说一声谢的。”
“还是这么见外的话。”Nancy轻轻地笑,拉过被子为他盖好,“你是要成为我丈夫的人,为你做什么,都是我应该的。”
男人俊长浓黑的眉毛微微蹙起,薄唇抿了下,未发一言。
Nancy伸手,展平他的双眉,轻声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八岁那年,父亲第一次安排我和你见面的时候,我还让大管家的女儿Amy穿着我的衣服,替我去见你。结果发生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仿佛也回忆起了以前,男人紧抿的薄唇渐渐松开一抹笑意,低低道:“记得,我把冯·布劳恩家的小子推了上去,自己在后花园里躲清闲。”
Nancy笑得有些恍惚,视线像是透过了眼前一点,看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然后我跑去后花园里,看到了你。”
那年,那天,他还是个未满18岁的少年,却也足以从深邃而英俊的轮廓,还有那份冷清矜贵的气质中,看出他日后的非凡。
“看到你第一眼,我就觉得自己完了。”Nancy笑道,“身为公爵的女儿,我竟然喜欢上了一个身份不明的男孩子,而且他还是黑头发,黑眼睛,看上去和我们长得都不一样。”
男人眯着眼睛,似乎能感受到当时的阳光。当时,他的家庭还和善美满,他和冯·布劳恩家的小少爷还手足情深,甚至他还在为身为Willebrand家的后代,而感到无上荣耀。
记忆猛地被掐断在脑海里,不愿再想下去,因为如今,早已面目全非。
“我记得你24岁离开家的那一年,跟我说过,你想通了就会回来。”Nancy低声道,“我等了你八年了,可你连命悬一线时,都没想过要来找我。如果不是那时我刚好派人去了中国,你就已经……”
江临看着她,平静地开口:“在中国最开始那两年的事情,我不记得了。再后来……”他顿了顿,声音哑了不少,“我总觉得心里还有些事情挂念,所以一直没有回来。”
Nancy扬唇微笑,“结果,你一回来却带了个女客人吗?”
江临沉默片刻,忽然撑着床垫坐了起来,背上的伤口大片大片的疼着,他蹙了下眉,半天才缓过来,“这也是我想和你谈的事情。”
Nancy“嗯”了声,“你说,我听着。”
“你我的婚约,是长辈们安排的。”江临沉着嗓音道,“是Leopold公爵的长女和Willebrand公爵的长孙之间的婚约。”
Nancy的眸光一黯,咬着唇没说话。
“而八年前,江临就不再是Willebrand公爵的长孙了,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我可以装作不明白吗?”Nancy碧蓝色的眼底闪着水光,却依然优雅大方的笑着,“你就只把我当成Leopold家的大小姐,是吗?既然我在你心里真的只有这一个身份,当年你又何必舍命救我?直接让你家的下人来救我,或是看着我死在莱茵河里不就好了吗?”
江临微微一震,黑眸里的色泽很快又沉淀到深处,他的喉结滚动了下,“那时……”
“那时你夸我的衣服漂亮,那同一件衣服我买了30件,穿了一个月。你说我家厨师做的松饼好吃,我就没日没夜地跟他学习。我们一起出去郊游,去瑞士滑雪,去……”
“Nancy。”男人静静打断她的话,“这些事,我可以和任何人做,同样你也可以。”
“可你说过你喜欢我!”
男人淡声道:“我也对姗姗说过。”
更何况,若是那时她没有用刀比着自己的动脉逼问他,是不是全世界都不喜欢她,他也没有必要郑重其事地告诉她,他喜欢她。
Nancy的瞳光开始涣散,江临狭长的眼角紧了紧,一把握住她的手,“不要又做傻事。”
她的精神状态很不好,他很多年前就知道。而很多年前,他亦是认为自己一定会和她结婚。
谁没有年少热血时?因为一张姣好的脸蛋,因为一副誘人的身材,因为动听悦耳的歌喉、优雅高贵的礼节,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
但喜欢终究是喜欢,当有人比她漂亮,比她身材好,比她唱歌更加好听,举止更加得体时,这种喜欢,又要怎么维持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