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周二延续着这份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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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但是,顾霜晓身上有他们需要的东西。
正如她之前所判断的那样,这个世界正处于“末法时代”, 但是,是“末法”,而非“无法”。修行虽难,却不是不能修行的。这一猫一狗就是明证, 虽然不知道它们是以什么方式开了灵智,但的确是灵智已开。顾霜晓脑中有无数种修行的方式, 虽然绝大多数都无法在这个世界使用,但也有少数是可以用的, 它们的作用大致是从天地间萃取一点稀薄到可怜的灵气, 加益己身。
虽然根据客观条件,最终的结果不过是能让顾霜晓较之常人身体更健康些,寿命更长一些,手段更多一些, 绝不可能到达什么“排山倒海, 翻天覆地”的地步, 但有好处总归没好处强。
而猫老大和狗老大正是从她的身上感知到了这种气息,这种“与自己相近”的气息, 才决定跟着她回家。不是因为“跟着她有肉吃”,而是因为“她给了它们一种哪怕是同类都难以给予的亲近感”。
说到底, 如果说穿越归来的顾霜晓是人中的异类的话, 那么猫老大和狗老大无疑就是猫狗中的异类。
异类和异类之间, 总是很容易有共同语言的。
幼童虽然脆弱却很敏感,文文正是因为感应到了顾霜晓身上那对人很有好处的灵气,才格外愿意亲近她,不愿意离开她身边。与此同时,文文因为惊吓而略微受损的魂魄,也在灵气的补益下,恢复了过来。
而这一切在不明真相的齐静看来,无疑就是她儿子与顾霜晓有缘的证据了。
如若不是婆婆似乎不太喜欢顾霜晓,她几乎都要让文文喊后者“干妈”了!
“姨……姨姨……”一岁多的文文已经会说话,他一边努力地朝顾霜晓伸出手,一边无师自通地主动喊道。
顾霜晓微笑着伸出手,任由文文用胖乎乎的小手抓住自己的手指,又对齐静说:“小孩子容易受到惊吓,还是戴点东西护护神比较好,刚好我那里有个从有名寺庙里求来的挂件,等我回去找出来,拿来给文文戴。”
“这怎么好意思!”齐静略不好意思地说道,她虽然迟钝了点却不傻,知道顾霜晓家里经济条件好,拿出来的挂件怕是价格不菲。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顾霜晓摇头,“左右不过是个东西,反正我之前求了好几个,拿一个给文文不妨碍什么。”
齐静还有有点过意不去,但为人母亲的总归最在意孩子,只要一想到刚才儿子哭得那样凄惨,她就实在狠不下心拒绝,只好红着脸应了下来,想着之后的日子里该怎么还情。不是客气,而是情谊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有来有往才能维续下去。
其实顾霜晓撒了点谎,她身上根本就没什么从寺庙里求来的挂件,倒是有几个来的路上因觉得好看而在路边随便买的挂饰。她打算自己给挂件“开个光”,再拿来给文文当个护身符戴。
这种简易开光的护身符也就能起个护佑心神、让文文更健康的作用,但反正现在太平盛世朗朗乾坤,又因为个个都信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算真有鬼怪之流,也不敢轻易出来作怪。更别提齐家人心正行得正,人不做坏事,不怕鬼敲门。
说完这件事并再次约定好晚上一定上门吃饭后,顾霜晓便告辞离开了。
齐静抓着儿子的手冲顾霜晓挥手:“跟姨姨说再见!”
文文眨巴了下大眼睛,哭唧唧地喊道:“姨姨不走!”
齐静:“……”
齐静的婆婆看着跟在顾霜晓身后离开的猫老大和狗老大,疑惑地问儿媳妇:“那猫和狗是怎么回事?”
“说起这个,妈,我跟你说,可有意思了!”原本就想回家来和家人八卦的齐静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啪哒哒”地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给说了一遍。
一般来说,年轻人结婚后都不愿意和老人住一起。
但齐静和她丈夫属于从小就认识的青梅竹马,两家人也熟悉得很。齐静公公婆婆更是从小就把她当半个女儿看待,所以他们直到如今都保持着不错的关系。更兼这对老夫妻都是精明人,轻易不干涉儿子儿媳妇的生活,所以一家人才能不仅相安无事且关系更为紧密。
只是,最开始齐静婆婆其实是不太赞成儿媳妇和她那个“老同学”交往太密的。在她看来,搬来的顾霜晓也委实太可疑了一点,明明家里有钱,明明也结了婚,却居然孤身一人跑来镇上住,怎么看都不对劲。儿媳妇那么傻,别被坑了都不知道。
可眼下真见到了人……
反倒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是错的。
都说“人老成精”,这是因为老人较之年轻人有着更为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更为精准的看人眼光。诚然,也有人“越老越傻”的,但齐静的公公婆婆显然不属于此行列。两位老人思虑了下今天的事,又对视了眼,这对相携了大半生的老夫妻很快达成了共识。于是齐静婆婆和颜悦色地对齐静说:“阿静啊,你之前不是说想给文文找个干妈吗?”
这附近的镇子都有类似的习俗,觉得给孩子找个干爸干妈,孩子能更好更茁壮更健康地成长。
与“给孩子取贱名,孩子更好养活”是一个道理。
“是有这么回事。”齐静点头。
“我看你这个老同学就不错。”
“……哈?”齐静一秒懵逼,惊讶地看着自家婆婆,言下之意很明显——您老昨天不还明示暗示各种示我,让我最好少和“来路不明”的老同学接触吗?怎么突然就改了口?
齐静婆婆仿若没注意到儿媳妇的疑惑,笑眯眯地说道:“就这么定了。晚上那闺女来吃饭的时候,你跟她提。”
“……哦。”虽然不知道婆婆到底为啥改口,但反正结果正中自己下怀,于是齐静也就没再纠结,而是很开心地应了下来。待公公婆婆进屋后,她挺开心地抱着儿子说,“文文,姨姨漂亮不?果然漂亮就是好,你看爷爷奶奶都喜欢!”
才刚走进里屋的齐静婆婆听到这话,嘴角狠狠地抽搐了下,心想儿媳妇什么都好,就是这智商……嗯,希望孙子不随她!她承认,那个叫顾霜晓的闺女长的是很周正,整个镇上再也找不出更出色的,但她也不会就为了这个就让她当孙子的干妈啊!
说一千道一万,她是觉得这么做对文文有好处。
猫老大和狗老大可不是一般的猫狗,却只因为一句话就愿意跟着那闺女回家……
更别提,刚才那闺女一抱住文文就止住了哭,更是让她想起小时候曾见过的一桩事。
有本事的人总是受欢迎的,更别提这样“有本事”的人还愿意照拂文文,所以这波不亏!
齐静婆婆盘算着盘算着,就暗搓搓地笑了起来,直到自家老男人默默地拿了面镜子放在她面前,示意她看看自己现在的笑容有多“阴险奸诈”,别吓到了小孙孙。
“……一边玩去!”齐静婆婆白了齐静公公一眼,哼了声,转过身自去为晚上的“接风宴”做准备了。
而另一边,带着猫狗一路“招摇过市”的顾霜晓也是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一进院子,她关上院门,对跟进来的猫老大和狗老大说:“我知道你们听得懂我说话,以后你们可以住屋里,不过不许随地大小便,知道吗?”
黑狗蹲下身“汪”了一声,表示自己明白。
胖乎乎的橘猫却给了顾霜晓一个白眼,一副“愚蠢的地球人,这种事我当然知道”的表情,跳上枝叶繁茂的石榴树,懒洋洋地把自己挂在树枝上,橘色的软毛随风摆动。
顾霜晓摇了摇头,也没觉得意外,本身比起汪君,喵君就相对更加桀骜难驯。不过这不代表她没办法,她蹲下身,拇、食、中三指并拢在一起,凝神定气,一点白色的光芒便出现在了指尖。
明明很微弱,却在瞬间吸引了一猫一狗的注意。
顾霜晓微微一笑,三根手指就点在了下意识站起身的黑狗的头上……
过去,莲子给他的印象就是丢在汤或粥里的,口感说不上甜也说不上苦的糯软食物,而此刻,这种印象被“更新”了。
这个时候的莲子是最好吃的。
既不至于嫩到涩嘴,也不至于老到发苦,入口极脆,咬下去就是一汪甜水,又脆又甜,连微苦的莲心都变成了将味道衬到更好的存在。
莲子是不饱腹的,不过乐灿在连吃了七八个莲蓬后,还是觉得腹中的饥意被很好地缓解了。他看着明显少了三分之一的莲蓬,没好意思再继续吃下去。顺带一提,刚才吃莲子的过程中,他也是一直有意无意地瞥着站在穿透乘船的白裙女子,她一直沉默地撑着船。
看穿着打扮,这应该是个人类……吧?
起码穿着打扮与人类没什么区别。
只是……
乐灿的目光从她微微摆动的黑发落到缀着萤火虫的裙摆再落到那光裸地踩在船上的足,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与普通人迥异的“违和感”,但要让他具体说出有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说到底,搞创作的,在对世界的感知上天生就较为敏感。
更别提,顾霜晓此刻还顶着一个“醉酒”debuff,对自己的伪装并没有平时那般好。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但是,顾霜晓身上有他们需要的东西。
正如她之前所判断的那样,这个世界正处于“末法时代”, 但是,是“末法”,而非“无法”。修行虽难,却不是不能修行的。这一猫一狗就是明证, 虽然不知道它们是以什么方式开了灵智,但的确是灵智已开。顾霜晓脑中有无数种修行的方式, 虽然绝大多数都无法在这个世界使用,但也有少数是可以用的, 它们的作用大致是从天地间萃取一点稀薄到可怜的灵气, 加益己身。
虽然根据客观条件,最终的结果不过是能让顾霜晓较之常人身体更健康些,寿命更长一些,手段更多一些, 绝不可能到达什么“排山倒海, 翻天覆地”的地步, 但有好处总归没好处强。
而猫老大和狗老大正是从她的身上感知到了这种气息,这种“与自己相近”的气息, 才决定跟着她回家。不是因为“跟着她有肉吃”,而是因为“她给了它们一种哪怕是同类都难以给予的亲近感”。
说到底, 如果说穿越归来的顾霜晓是人中的异类的话, 那么猫老大和狗老大无疑就是猫狗中的异类。
异类和异类之间, 总是很容易有共同语言的。
幼童虽然脆弱却很敏感,文文正是因为感应到了顾霜晓身上那对人很有好处的灵气,才格外愿意亲近她,不愿意离开她身边。与此同时,文文因为惊吓而略微受损的魂魄,也在灵气的补益下,恢复了过来。
而这一切在不明真相的齐静看来,无疑就是她儿子与顾霜晓有缘的证据了。
如若不是婆婆似乎不太喜欢顾霜晓,她几乎都要让文文喊后者“干妈”了!
“姨……姨姨……”一岁多的文文已经会说话,他一边努力地朝顾霜晓伸出手,一边无师自通地主动喊道。
顾霜晓微笑着伸出手,任由文文用胖乎乎的小手抓住自己的手指,又对齐静说:“小孩子容易受到惊吓,还是戴点东西护护神比较好,刚好我那里有个从有名寺庙里求来的挂件,等我回去找出来,拿来给文文戴。”
“这怎么好意思!”齐静略不好意思地说道,她虽然迟钝了点却不傻,知道顾霜晓家里经济条件好,拿出来的挂件怕是价格不菲。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顾霜晓摇头,“左右不过是个东西,反正我之前求了好几个,拿一个给文文不妨碍什么。”
齐静还有有点过意不去,但为人母亲的总归最在意孩子,只要一想到刚才儿子哭得那样凄惨,她就实在狠不下心拒绝,只好红着脸应了下来,想着之后的日子里该怎么还情。不是客气,而是情谊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有来有往才能维续下去。
其实顾霜晓撒了点谎,她身上根本就没什么从寺庙里求来的挂件,倒是有几个来的路上因觉得好看而在路边随便买的挂饰。她打算自己给挂件“开个光”,再拿来给文文当个护身符戴。
这种简易开光的护身符也就能起个护佑心神、让文文更健康的作用,但反正现在太平盛世朗朗乾坤,又因为个个都信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算真有鬼怪之流,也不敢轻易出来作怪。更别提齐家人心正行得正,人不做坏事,不怕鬼敲门。
说完这件事并再次约定好晚上一定上门吃饭后,顾霜晓便告辞离开了。
齐静抓着儿子的手冲顾霜晓挥手:“跟姨姨说再见!”
文文眨巴了下大眼睛,哭唧唧地喊道:“姨姨不走!”
齐静:“……”
齐静的婆婆看着跟在顾霜晓身后离开的猫老大和狗老大,疑惑地问儿媳妇:“那猫和狗是怎么回事?”
“说起这个,妈,我跟你说,可有意思了!”原本就想回家来和家人八卦的齐静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啪哒哒”地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给说了一遍。
一般来说,年轻人结婚后都不愿意和老人住一起。
但齐静和她丈夫属于从小就认识的青梅竹马,两家人也熟悉得很。齐静公公婆婆更是从小就把她当半个女儿看待,所以他们直到如今都保持着不错的关系。更兼这对老夫妻都是精明人,轻易不干涉儿子儿媳妇的生活,所以一家人才能不仅相安无事且关系更为紧密。
只是,最开始齐静婆婆其实是不太赞成儿媳妇和她那个“老同学”交往太密的。在她看来,搬来的顾霜晓也委实太可疑了一点,明明家里有钱,明明也结了婚,却居然孤身一人跑来镇上住,怎么看都不对劲。儿媳妇那么傻,别被坑了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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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人老成精”,这是因为老人较之年轻人有着更为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更为精准的看人眼光。诚然,也有人“越老越傻”的,但齐静的公公婆婆显然不属于此行列。两位老人思虑了下今天的事,又对视了眼,这对相携了大半生的老夫妻很快达成了共识。于是齐静婆婆和颜悦色地对齐静说:“阿静啊,你之前不是说想给文文找个干妈吗?”
这附近的镇子都有类似的习俗,觉得给孩子找个干爸干妈,孩子能更好更茁壮更健康地成长。
与“给孩子取贱名,孩子更好养活”是一个道理。
“是有这么回事。”齐静点头。
“我看你这个老同学就不错。”
“……哈?”齐静一秒懵逼,惊讶地看着自家婆婆,言下之意很明显——您老昨天不还明示暗示各种示我,让我最好少和“来路不明”的老同学接触吗?怎么突然就改了口?
齐静婆婆仿若没注意到儿媳妇的疑惑,笑眯眯地说道:“就这么定了。晚上那闺女来吃饭的时候,你跟她提。”
“……哦。”虽然不知道婆婆到底为啥改口,但反正结果正中自己下怀,于是齐静也就没再纠结,而是很开心地应了下来。待公公婆婆进屋后,她挺开心地抱着儿子说,“文文,姨姨漂亮不?果然漂亮就是好,你看爷爷奶奶都喜欢!”
才刚走进里屋的齐静婆婆听到这话,嘴角狠狠地抽搐了下,心想儿媳妇什么都好,就是这智商……嗯,希望孙子不随她!她承认,那个叫顾霜晓的闺女长的是很周正,整个镇上再也找不出更出色的,但她也不会就为了这个就让她当孙子的干妈啊!
说一千道一万,她是觉得这么做对文文有好处。
猫老大和狗老大可不是一般的猫狗,却只因为一句话就愿意跟着那闺女回家……
更别提,刚才那闺女一抱住文文就止住了哭,更是让她想起小时候曾见过的一桩事。
有本事的人总是受欢迎的,更别提这样“有本事”的人还愿意照拂文文,所以这波不亏!
齐静婆婆盘算着盘算着,就暗搓搓地笑了起来,直到自家老男人默默地拿了面镜子放在她面前,示意她看看自己现在的笑容有多“阴险奸诈”,别吓到了小孙孙。
“……一边玩去!”齐静婆婆白了齐静公公一眼,哼了声,转过身自去为晚上的“接风宴”做准备了。
而另一边,带着猫狗一路“招摇过市”的顾霜晓也是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一进院子,她关上院门,对跟进来的猫老大和狗老大说:“我知道你们听得懂我说话,以后你们可以住屋里,不过不许随地大小便,知道吗?”
黑狗蹲下身“汪”了一声,表示自己明白。
胖乎乎的橘猫却给了顾霜晓一个白眼,一副“愚蠢的地球人,这种事我当然知道”的表情,跳上枝叶繁茂的石榴树,懒洋洋地把自己挂在树枝上,橘色的软毛随风摆动。
顾霜晓摇了摇头,也没觉得意外,本身比起汪君,喵君就相对更加桀骜难驯。不过这不代表她没办法,她蹲下身,拇、食、中三指并拢在一起,凝神定气,一点白色的光芒便出现在了指尖。
明明很微弱,却在瞬间吸引了一猫一狗的注意。
顾霜晓微微一笑,三根手指就点在了下意识站起身的黑狗的头上……
过去,莲子给他的印象就是丢在汤或粥里的,口感说不上甜也说不上苦的糯软食物,而此刻,这种印象被“更新”了。
这个时候的莲子是最好吃的。
既不至于嫩到涩嘴,也不至于老到发苦,入口极脆,咬下去就是一汪甜水,又脆又甜,连微苦的莲心都变成了将味道衬到更好的存在。
莲子是不饱腹的,不过乐灿在连吃了七八个莲蓬后,还是觉得腹中的饥意被很好地缓解了。他看着明显少了三分之一的莲蓬,没好意思再继续吃下去。顺带一提,刚才吃莲子的过程中,他也是一直有意无意地瞥着站在穿透乘船的白裙女子,她一直沉默地撑着船。
看穿着打扮,这应该是个人类……吧?
起码穿着打扮与人类没什么区别。
只是……
乐灿的目光从她微微摆动的黑发落到缀着萤火虫的裙摆再落到那光裸地踩在船上的足,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与普通人迥异的“违和感”,但要让他具体说出有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说到底,搞创作的,在对世界的感知上天生就较为敏感。
更别提,顾霜晓此刻还顶着一个“醉酒”debuff,对自己的伪装并没有平时那般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