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无上仙域 > 第四十二章 踪迹

第四十二章 踪迹

作者:我只想更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临渊行沧元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0.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这是风行马的脚印,以快著称,可御风而行。”

    鉴定完毕后,叶长生大吃一惊,因为这种异兽野生的已经不多了,大多被人抓取驯化繁殖,就连大荒村也没有几只,还都死在这次的凶兽袭城中。

    正当他仔细观察脚印时,他忽而发现自己的右边有一点亮光,他当即刨开那的土,取出一枚耳环,这东西叶长生认得,正是清雅身上的。

    “清雅的耳环,怎会掉落在这?”

    叶长生不解,仔细观察后发现这耳环是人故意扔在这里,而后又被脚印践踏,这才半截入土,若不仔细观察好不一定找得到。

    故意扔掉它的人一定是清雅!

    叶长生敢肯定,因为这种装饰品在这个世界太过华丽,所需要的工艺也很细腻,完全不是这处废土可以有的工艺。

    有了一丝线索,叶长生立马顺着脚印追赶而上,一路上甚至有看到血迹斑斑的杂草,赫然是有人受伤时鲜血迸射而出染上去的,而且每走一段路,都会遇见一些新的血液。

    只不过这些血液都已经凝固干涸变成暗红色,失去了温度,叶长生用手去触碰血液,判断大概是两个时辰前落下的。

    “他们应该是在打猎的途中遭遇了另一伙势力,而且那伙势力并不友善,导致他们被迫逃亡,所以才会专往沼泽、密林这样容易阻挡风行马前行速度的地方逃走。”

    叶长生分析,他这一路走来都是一些极其隐蔽又或是植物茂盛之地,沼泽也有俩个,双眼中的迫切越来越强烈,想要赶紧找到他们。

    两个时辰前的血液,说早不早,说晚也不晚,算是小半天过去。

    “希望他们还没出事。”叶长生长叹一口气,所幸一眼望去,前方都是脚印,倒也有路可循,不用在那么迷茫,如同瞎子般在林中乱走。

    他沿着脚步不断前进,血液的新鲜程度也越来越早,很快就遇见尚未凝固,还是鲜红色的血液,甚至有残臂落在这。

    这里的血液明显比之前多了许多,人的肢体都有,血还未凝固,尚有温度,想必不久之前这里发生过一场恶战。

    叶长生双目凛冽,心知已经距离他们不远了。

    而且,他也隐约能感受到大地有轻微的颤抖,俯下身子去倾听就能听出是何种声音,声音急促且杂乱,就犹如百马崩腾,在林中穿梭。

    又快速奔跑了片刻,叶长生一惊。

    “这是周欣的裙角?!”

    叶长生大惊,从身旁不远的一处树枝上取下一块被撕扯开的布料,心中一沉,这是她们逃命时不幸被树枝刮中留下的。

    ……

    “唏律律。”

    随着一人的喝声,他胯下的汗血宝马长鸣一声,前身高高抬起,身上黑色的文耀像是彰显了其血液的高贵。

    他的身后亦有一群人,均骑在战马之上,足有三十多人,看起来略有勇武之意。

    只是他们身上的装扮以及自身的形象与勇武搭不上边,提着大阔刀,赤裸着上半身,不少人的脸上更是有一道道狰狞的刀疤,一股子凶神恶煞。

    这群人气血滔天,刀身染血。

    “放下武器,我可以不杀你们。”领头的那个悍匪淡淡道,他身穿黑色长衫,与其他悍匪不同,但眼中充斥着杀戮,不带任何感情,比那些凶神恶煞的还要凶险。

    他这么一说,前方那群如同难民般的人群就有一些人犹豫了。

    这群人赫然是荒鸿石等人,他们当初出来之时多达一百多人,分成了两股狩猎,他这一股本有五十多人,现在只剩下三十来个了,而且还个个带伤。

    荒鸿石此时正被人围在中间,他受了重伤,一只臂膀被硬生生卸下,血流不止,这一路过来的血液有大部分都是他留下的,他的脸色很是苍白,体内严重缺血使得他脑中一阵晕眩。

    不过他依然怒吼道:“放下武器让你杀?你们黑风悍匪的名声可都是用人命堆出来的,杀人从不心软。”

    被他这么一吼,那些心有犹豫的人立马浑身打了个颤抖,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从地球来的,不知这些悍匪们的凶险,村里的原住民一个个都表露出死战的模样。

    悍匪,可不是说说的,他们的刀下亡魂不知繁几。

    “既然如此,男的全部去死,女的押回山寨当娼妓!”

    见他们宁死不屈,领头的黑衣悍匪一声令下,身后十几名悍匪跨马提刀冲杀而去,荒鸿石大吼一声拼死抵抗,尽管身受重伤,但勇猛至极,一巴掌就将一匹风行马上的悍匪拍飞。

    杨文也是勇猛无匹,与一名身经百战,手染数十条性命的悍匪独斗,手中骨刀虎虎生威,与悍匪拼杀竟不弱下风,甚至还有压制之像。

    村中的几位原住民也是无比凶悍,与悍匪们真刀真枪的拼杀起来,而从地球来的那些人就远远不如了,除了杨文以外大多畏手畏脚,没有任何的搏杀经验,有两人更是被悍匪凶煞的一蹬给吓得退了回去,错失了大好时机。

    他们都生活在和平年代,华国更是法制社会,与别人动手的机会更是稀少无比。

    他们完全没有那股子狠劲,只能被动的防御,三四个人才能对战一个悍匪。

    众人勉力抵抗,战力完全不是一个层次上的,荒鸿石一身炼气大成,纵使被断了一臂也能一个打五个,不过就算如此,众人的心也是始终高高悬起未曾放下。

    因为那最强的黑衣悍匪还没出手,也正是他斩断了荒鸿石的一条臂膀,凶威慑人。

    似乎看完了热闹,黑衣悍匪驾马而来。

    “真不知道一群菜鸡是怎么在这里活下来的,空有一身实力却连五分都发挥不出。”

    他一边走一边说,完全发现前方的一群人中有部分无法发挥全部的实力。

    “反正你们最后都要死,不如死在我的手上。”

    黑衣悍匪从马背上一纵,跳入战场中,手中宽大的阔刀亮起丝缕寒芒,铿的一声出鞘直取荒鸿石头颅,一群人面庞大惊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