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四章 最靓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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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叶凡早早起来,绕着花园跑了三圈,既是晨练,也是熟悉环境。
他这时候才发现,花园名字叫望子,可见赵明月对儿子的深切思念。
他锻炼一番就跑回大厅,准备给赵明月熬点中药,趁着她病情好转进一步固本培元。
只是他刚刚走入饭厅,就闻到一股子香气,定眼一看,脸上止不住惊讶。
饭桌上摆着十几款点心,糕点、包子、热粥、豆浆、牛奶,什么都有,热乎乎的,好像刚出炉不久。
接着,他就见到赵明月端着刚打好的玉米汁出来,她嘴里还哼着一首流行曲子:
“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
女人束起了长发,换了白衣,不仅一扫悲凉忧伤,变得干练轻快,还多了几分神清气爽。
赵明月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叶凡,你回来了?”
“快,快洗手吃早餐,妈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把能做的早餐都做了一点。”
“你喝不喝玉米汁?妈给你倒一杯。”
看到叶凡出现,赵明月更加神采飞扬,她一边催促着叶凡洗手,一边给叶凡倒了一杯玉米汁。
“妈夫人”
见到赵明月这个样子,叶凡一阵头疼:“有心了。”
看气色和行动,赵明月应该好了不少,可看她越来越把自己儿子,他又感觉赵明月病入膏肓。
“我胃口很杂,什么东西都行。”
他还轻声一口:“谢谢妈了”
“傻孩子,我们是母子,说这些见外的话干什么?”
赵明月把叶凡赶去洗手,随后拿过一个碟子,摆在叶凡位置,然后往上面放食物。
叶凡从厨房出来被吓一跳,碟子里的早餐堆得跟山一样。
“快尝尝,妈二十多年没做过饭了,也不知道手艺退化了没有。”
“喜欢吃什么就跟妈说,妈给你做。”
“妈现在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多,可以好好陪着你。”
赵明月也拉过一张椅子坐在叶凡面前,不过她没有动筷子,而是撑着脑袋看着叶凡。
眸子说不出的清亮和柔和,似乎怎么都看不够叶凡。
“谢谢夫人。”
叶凡感觉压力很大,不过还是笑了笑,掰开一个包子咬了一口。
他发现味道极好,十星的话,起码能打个七星。
这么多年没做过饭,一旦动手熟悉就能达到这个水准,可见赵明月的厨艺天赋非常不错。
叶凡由衷赞许一句:“非常不错,面粉发酵到位,肉末带汁鲜滑,比五星级酒店的大厨还好。”
听到这一句,赵明月开心的笑了,明艳不可方物。
随后她抽出一张纸巾,轻轻擦拭叶凡的嘴角汁水:
“喜欢就多吃一点。”
叶凡心底感受到了一股温暖,宛如孩童时被沈碧琴照顾的日子。
多久了,自己没有好好吃一顿这样的早餐了?又有多久了,自己没有好好享受这种温馨的时光?
他想起了做上门女婿的日子,想起了渐行渐远的唐若雪,眸子掠过一抹成长的无奈。
叶凡喜欢这种普通的幸福,也贪恋这样的场景,只可惜家人朋友的团聚渐成奢侈。
这也让他越发希望解决事情跑回金芝林做个小医生。
“叶凡,听说你是武盟第一使?九千岁对你很好?”
“叶凡,你挫败血医门挑衅,一跃成为国士,怎么不进国医堂啊?”
“听说你为了给养母筹钱还做了人家上门女婿,你还真是孝顺孩子。”
“你离婚这么久,怎么没有再找一个伴侣啊?有没有心爱的女人,要不要妈给你介绍一个?”
“你还记得你小时候的事情吗?可以跟妈说一说吗?”
在叶凡吃早餐的时候,赵明月一边歪着头看着叶凡,一边十万个为什么问个不停。
其实她早把叶凡的事情了解的清清楚楚,但还是想要听一听叶凡的讲述,让自己能够参与到他过去的记忆。
虽然叶凡很是无奈,觉得讲起来话长,估计一个上午都说不完,但为了赵明月的病情,他还是耐心回应起来。
看到这一幕,赵明月心里更加赞许,见过太多阴谋诡计的女人,很是喜欢儿子这一份仁心。
这也让她更加坚定守护失而复得的叶凡。
两人一聊就是几个小时,直到十点钟,赵明月才心满意足收拾碗筷。
她不让佣人动手,亲自洗碗,随后跑回房间换衣服,准备跟叶凡出去溜达。
叶凡则留在饭厅缓冲圆滚滚的肚子。
“呜——”
就在这时,花园突然响起一阵汽车轰鸣声,接着一辆加长悍马横在了门口。
车门打开,一个庞大身影出现,嘴里不断叫囔:
“让那个医生给我滚出来,就是那个叫叶凡的,快点给我滚出来。”
“他凭什么做我妈的儿子,凭什么跟我称兄道弟?”
“他肯定是趁着我妈重病忽悠。”
“出来,出来,我要跟他比一比,我要让他知道,我才是我妈的儿子。”
来者气势汹汹:“叶凡,给我滚出来。”
叶凡微微一愣,凝聚目光望去。
正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走入大厅。
一米八个子,两百多斤,长着一对招风耳,左腿好像瘸了,走路一晃一晃。
他还梳着鸡公头发型,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骄傲公鸡。
最刺眼的是,胖子脖子、耳朵、手腕都戴着金子或玉石。
他手里还不伦不类抓着一把白色扇子。
看到他,叶凡很容易想起影视中的无良恶少。
不过叶凡目光很快从他脸上挪开,而是盯着他左手大拇指上的祖母绿。
“叶凡,出来,给我出来。”
年轻胖子扯开阿玛尼服饰的领子,对着大厅喊叫不已,随后一眼锁定饭厅里面的叶凡。
他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死死盯着叶凡喝出一声:“你就是叶凡?就是你忽悠我妈认你做儿子的庸医?”
叶凡好奇问出一声:“你是谁?”
“本少是谁?”
胖子啪一声打开白色扇子傲然哼道:“本少是这条街最靓的仔,叶天赐!”
叶凡微微惊讶,没想到这个就是叶家养子。
他本以为叶天赐哪怕没有叶禁城的雄才大略,也该有富家子弟的精明,可这家伙看起来完全就是暴发户。
“你就是叶凡吧?”
叶天赐皮笑肉不笑上前,伸出手向叶凡晃了晃:“握个手认识一下。”
叶凡迟疑了一下,不过还是一握,当然,他有所提防,免得这胖子发难。
“啊——”
只是两只手刚刚一握,叶天赐就发出一记惨叫,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打滚。
他杀猪一样喊叫:“哎呀,哎呀,手断了,妈啊,叶凡欺负我”
这都行?
叶凡瞬间目瞪口呆。
第二天早上,叶凡早早起来,绕着花园跑了三圈,既是晨练,也是熟悉环境。
他这时候才发现,花园名字叫望子,可见赵明月对儿子的深切思念。
他锻炼一番就跑回大厅,准备给赵明月熬点中药,趁着她病情好转进一步固本培元。
只是他刚刚走入饭厅,就闻到一股子香气,定眼一看,脸上止不住惊讶。
饭桌上摆着十几款点心,糕点、包子、热粥、豆浆、牛奶,什么都有,热乎乎的,好像刚出炉不久。
接着,他就见到赵明月端着刚打好的玉米汁出来,她嘴里还哼着一首流行曲子:
“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
女人束起了长发,换了白衣,不仅一扫悲凉忧伤,变得干练轻快,还多了几分神清气爽。
赵明月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叶凡,你回来了?”
“快,快洗手吃早餐,妈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把能做的早餐都做了一点。”
“你喝不喝玉米汁?妈给你倒一杯。”
看到叶凡出现,赵明月更加神采飞扬,她一边催促着叶凡洗手,一边给叶凡倒了一杯玉米汁。
“妈夫人”
见到赵明月这个样子,叶凡一阵头疼:“有心了。”
看气色和行动,赵明月应该好了不少,可看她越来越把自己儿子,他又感觉赵明月病入膏肓。
“我胃口很杂,什么东西都行。”
他还轻声一口:“谢谢妈了”
“傻孩子,我们是母子,说这些见外的话干什么?”
赵明月把叶凡赶去洗手,随后拿过一个碟子,摆在叶凡位置,然后往上面放食物。
叶凡从厨房出来被吓一跳,碟子里的早餐堆得跟山一样。
“快尝尝,妈二十多年没做过饭了,也不知道手艺退化了没有。”
“喜欢吃什么就跟妈说,妈给你做。”
“妈现在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多,可以好好陪着你。”
赵明月也拉过一张椅子坐在叶凡面前,不过她没有动筷子,而是撑着脑袋看着叶凡。
眸子说不出的清亮和柔和,似乎怎么都看不够叶凡。
“谢谢夫人。”
叶凡感觉压力很大,不过还是笑了笑,掰开一个包子咬了一口。
他发现味道极好,十星的话,起码能打个七星。
这么多年没做过饭,一旦动手熟悉就能达到这个水准,可见赵明月的厨艺天赋非常不错。
叶凡由衷赞许一句:“非常不错,面粉发酵到位,肉末带汁鲜滑,比五星级酒店的大厨还好。”
听到这一句,赵明月开心的笑了,明艳不可方物。
随后她抽出一张纸巾,轻轻擦拭叶凡的嘴角汁水:
“喜欢就多吃一点。”
叶凡心底感受到了一股温暖,宛如孩童时被沈碧琴照顾的日子。
多久了,自己没有好好吃一顿这样的早餐了?又有多久了,自己没有好好享受这种温馨的时光?
他想起了做上门女婿的日子,想起了渐行渐远的唐若雪,眸子掠过一抹成长的无奈。
叶凡喜欢这种普通的幸福,也贪恋这样的场景,只可惜家人朋友的团聚渐成奢侈。
这也让他越发希望解决事情跑回金芝林做个小医生。
“叶凡,听说你是武盟第一使?九千岁对你很好?”
“叶凡,你挫败血医门挑衅,一跃成为国士,怎么不进国医堂啊?”
“听说你为了给养母筹钱还做了人家上门女婿,你还真是孝顺孩子。”
“你离婚这么久,怎么没有再找一个伴侣啊?有没有心爱的女人,要不要妈给你介绍一个?”
“你还记得你小时候的事情吗?可以跟妈说一说吗?”
在叶凡吃早餐的时候,赵明月一边歪着头看着叶凡,一边十万个为什么问个不停。
其实她早把叶凡的事情了解的清清楚楚,但还是想要听一听叶凡的讲述,让自己能够参与到他过去的记忆。
虽然叶凡很是无奈,觉得讲起来话长,估计一个上午都说不完,但为了赵明月的病情,他还是耐心回应起来。
看到这一幕,赵明月心里更加赞许,见过太多阴谋诡计的女人,很是喜欢儿子这一份仁心。
这也让她更加坚定守护失而复得的叶凡。
两人一聊就是几个小时,直到十点钟,赵明月才心满意足收拾碗筷。
她不让佣人动手,亲自洗碗,随后跑回房间换衣服,准备跟叶凡出去溜达。
叶凡则留在饭厅缓冲圆滚滚的肚子。
“呜——”
就在这时,花园突然响起一阵汽车轰鸣声,接着一辆加长悍马横在了门口。
车门打开,一个庞大身影出现,嘴里不断叫囔:
“让那个医生给我滚出来,就是那个叫叶凡的,快点给我滚出来。”
“他凭什么做我妈的儿子,凭什么跟我称兄道弟?”
“他肯定是趁着我妈重病忽悠。”
“出来,出来,我要跟他比一比,我要让他知道,我才是我妈的儿子。”
来者气势汹汹:“叶凡,给我滚出来。”
叶凡微微一愣,凝聚目光望去。
正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走入大厅。
一米八个子,两百多斤,长着一对招风耳,左腿好像瘸了,走路一晃一晃。
他还梳着鸡公头发型,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骄傲公鸡。
最刺眼的是,胖子脖子、耳朵、手腕都戴着金子或玉石。
他手里还不伦不类抓着一把白色扇子。
看到他,叶凡很容易想起影视中的无良恶少。
不过叶凡目光很快从他脸上挪开,而是盯着他左手大拇指上的祖母绿。
“叶凡,出来,给我出来。”
年轻胖子扯开阿玛尼服饰的领子,对着大厅喊叫不已,随后一眼锁定饭厅里面的叶凡。
他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死死盯着叶凡喝出一声:“你就是叶凡?就是你忽悠我妈认你做儿子的庸医?”
叶凡好奇问出一声:“你是谁?”
“本少是谁?”
胖子啪一声打开白色扇子傲然哼道:“本少是这条街最靓的仔,叶天赐!”
叶凡微微惊讶,没想到这个就是叶家养子。
他本以为叶天赐哪怕没有叶禁城的雄才大略,也该有富家子弟的精明,可这家伙看起来完全就是暴发户。
“你就是叶凡吧?”
叶天赐皮笑肉不笑上前,伸出手向叶凡晃了晃:“握个手认识一下。”
叶凡迟疑了一下,不过还是一握,当然,他有所提防,免得这胖子发难。
“啊——”
只是两只手刚刚一握,叶天赐就发出一记惨叫,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打滚。
他杀猪一样喊叫:“哎呀,哎呀,手断了,妈啊,叶凡欺负我”
这都行?
叶凡瞬间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