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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闹订婚,奔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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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这么多人啊,大早上的不上班,都挤在这里干嘛?准备吃自己啊?叶蓁,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参加林懿和温贤的订婚典礼啊?”

    开门声响起。

    方媛的声音打破了客厅的寂静,虽然觉得气氛怪异,但盛装打扮的她还是扭着腰来到了叶蓁身边,一字一顿的又开始了恶讽。

    即便知道叶蓁赚了笔钱,但就两人的关系而言,她根本半点好处都讨不到,又何必委屈自己呢,倒不如过过嘴瘾,更何况,林懿可是林苑房地产大亨的千金,巴结她总比讨好叶蓁强得多,区区几百万而已啊,哼。

    林懿两个字仿佛一声惊雷,让明媚脑海中名为理智的弦崩断了。

    没有说话,整个人像风般冲了出去。

    “现在,立刻,带我去订婚典礼现场!”

    叶蓁见此蹙眉,声音微冷着对方媛说道。

    依照明媚的性格,再加上她刚刚接的电话,不难猜出她要去什么地方。

    今天是林懿和温贤的订婚典礼,同样出生上流社会的秦毅朗也肯定会到现场,这样,一个林懿,一个秦毅朗,两个仇人都在的地方,明媚肯定会去。

    方媛被叶蓁震慑,忍不住带着她下了楼。

    果然,买了车的明媚早就窜出去,找不到身影了。

    来接方媛的是她所谓的男朋友,开的算不上是好车,不过今天却打扮的人模人样,原本他只是和方媛玩玩,没想到却能搭上林苑房地房这条线,不亏。

    “媛媛,这位是?”

    看到方媛身边的叶蓁,那人模人样的男人却露出一副猪哥相,还自以为帅气的甩了甩头发,想给叶蓁留下一个好印象。

    回神的方媛本来就很生气,一见男朋友这样,就忍不住要爆发出来。

    “现在,立刻开车!”

    叶蓁却不耐和两人浪费时间,上了车,面色冷漠。

    她的声音不是很大,却带着不容置喙的意味,曾经饕鬄大陆最强者的气场让方媛和她男友忍不住连滚带爬地上了车,不敢再多说半句废话。

    车子一路疾驰。

    叶蓁一眼就看到硕大的显示屏上展示着的新闻内容。

    “今日是林苑房地产大亨独女的订婚宴,兰城有头有脸的人士都纷纷前往,场面可谓是火热!让我们来看一下现场播报!”

    仿佛要爆出屏幕的玫瑰花和气球,到处是粉色和爱心,蜂拥而至的记者聚集在酒店前,希望能捕捉到一丝爆炸性的画面,这个订婚宴可谓奢华。

    很快就到了酒店门口。

    叶蓁没有再去管方媛,下了车就向酒店内走去。

    不过今天这家酒店被包下来了,专门服务林懿这次的订婚典礼,别说叶蓁,就是记者都进不去,没有邀请函,闲杂人等都不能进去扰乱酒店秩序。

    刚刚下车她就没看到明媚,不知道是没到还是已经进了酒店。

    看着保安那张严肃的面容,叶蓁蹙眉,突然有种想把对方打倒在地的冲动。

    “叶蓁?是你啊,你没带邀请函吗?”

    这时,一道声音仿若及时雨般响起。

    身后说话的人叶蓁并不熟悉,只清楚是学校的讲师,不过是谁无所谓,只要能把她带进去就行,明媚性格急躁,闹出乱子没人收场。

    有了讲师的邀请函,顺利把叶蓁带入酒店。

    这次的订婚典礼在酒店后花园举行,所有人都在那边。

    还没靠近花园,就听到了明媚极具穿透力的声音,带着股尖锐的恨意。

    “秦毅朗,林懿,你们两个是惯于把我这种小人物玩弄于鼓掌之上,一次两次也就罢了,但这一次,我绝不妥协!”

    “林懿,就你这种抢了别人男朋友的人,还有脸办订婚宴?”

    “两个蒙受祖荫庇护的米虫,靠着家里肆意妄为,你们以为兰城可以任由林秦两家只手遮天吗?今天在场这么多人,你们做的那些龌龊事儿我要全都说出去!想逼得我走投无路,做梦,我就是死,也要咬掉你们一块肉!”

    明媚清秀的面容略带狰狞,整个人绝望而疯狂。

    穿着高贵晚礼服的林懿和秦毅朗面色已经全黑了,但看着这样的明媚还是感到一丝恐惧,兔子急了会咬人,狗急了会跳墙,人急了…会疯狂。

    王城柯满脸沉痛的看着明媚,不知道为什么变成这样。

    “来人啊,保安呢!还不快把这个疯婆子赶出去!”

    林懿愤怒极了,今天是她的订婚宴,敢来捣乱,明媚真是不想活了!

    许多保安闻声而动,三三两两上前去,想要制服明媚。

    “住手!”

    冰冷刺骨的声音响彻,音色清灵。

    众人纷纷把目光投向发声处,就连保安都忘记了动作。

    她穿着很普通,一张脸素面朝天,但依旧清美,她薄唇轻抿,瞳眸冷漠,整个人从上到下都透露着一股不悦。

    “阿…阿蓁?”

    作为主角之一的温贤看到叶蓁一惊,原本在这里见到这么疯狂的明媚就已经够让人吃惊了,没想到他的前女友也来出了一把风头。

    “叶蓁?”

    看到叶蓁,林懿皱了皱眉。

    “是我,今天,我要毫发无损的带走明媚”

    叶蓁看了看四周,知道想要给明媚出口气的可能性并不大,但带走她是一定要的,作为朋友,她断然不可能把她丢在这里。

    以林懿和秦毅朗的性格,把明媚送进大牢也不是没有可能。

    “哈哈,你真是好大的口气!你以为你是谁?不过是个还没毕业的穷学生,在我的订婚典礼上居然大放厥词!今天,我看你们谁能离开!”

    林懿不屑撇嘴,对叶蓁的话嗤之以鼻,觉得可笑之极。

    秦毅朗看到叶蓁很开心,却明白,从他对明媚出手的那一刻起,两个人已经没有了半分可能,可惜哪怕如此,他也不想放弃叶蓁。

    “阿蓁,你可以带明媚走,但我想要你一个承诺!”

    思虑了片刻,秦毅朗上前一步,满目情深地看着叶蓁。

    看到这里林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下面色更黑了,但是秦毅朗的话她不能反驳,林家和秦家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此刻的叶蓁根本看都不看秦毅朗一眼,不是不屑,不是不喜,是平静。

    仿佛被刺激到了,秦毅朗脸上划过一抹怒色。

    “叶蓁!我到底有什么不好的?只要嫁给我,可以少奋斗多少年?我不知道你在坚持什么,我是真的喜欢你,对你一见倾心,你为什么只听明媚的一面之词就否决我?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哪怕到了这一刻?”

    叶蓁只是淡漠地看了他一眼,说出的话句句恍若刀锋。

    “男人,不需要家财万贯,也不需要权势滔天,只要我喜欢,我认定了,那就是了,而你,一丝一毫也没有让我喜欢的意思,一个男人,连最起码的忠诚都做不到,何谈喜欢?你的喜欢也太廉价了些!”

    这话不止秦毅朗听了,温贤也听了,两人都有片刻的恍惚。

    看着站在台阶上的人,身后有光打在她身上,那一刻,美得恍若神妃仙子。

    温贤内心有些失落,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非常后悔,但看着那张清美而冰冷的面容,他清楚,从他选择林懿那刻开始,他就永远失去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