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犯罪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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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错了!从一开始直到现在!”
这是韩印在侧写分析会上的开场白。能够想象得到在座当地办案组警员的反应,他们即刻做出或惊讶、或错愕、或不屑、或鄙夷、或愤怒的表情,于是各种情绪夹杂在一起,会议室中不可避免地响起一阵动静很大的嘈杂声。
有了先前在地理侧写会上的经验,孤身站在会议室最前面的韩印,似乎早有心理准备,面对眼前交头接耳、指指点点、纷扰声不绝的场面,他始终神色淡定,没有着急解释,只是用一种平和而又稍带些冷峻的目光,默默地望向众人。
片刻之后,韩印无声的沉着和笃定,渐渐感染了下面的人,会议室中的各种情绪逐渐趋于理智,噪声也越来越轻,直至完全安静下来。
就像刚刚所有的一切都未发生过一样,韩印没有任何过渡,再张口即直接将话题引向侧写的中心内容:“首先,就如我开场白说的,从一开始我们就错了。我认为本次系列案件并非如先前认定的是以‘性’为主导的性变态强奸案,它真正的犯罪动机实质上来自‘愤怒’,而愤怒的根源是生活平衡感的缺失,也就是说本案是一起‘以毁尸与性侵作为手段,以寻求控制感作为动机’的系列犯罪。
“案情各位都很清楚,应该知道在案件五之前,凶手和受害人始终未有生殖器的接触,那么这真的是源于生理障碍吗?我觉得不是!我认为那是一种不屑和鄙视!这一点在案件三和案件四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案件三的现场环境,可以让凶手很清楚地判断出受害人是独自居住,他有充分的时间去做更多的事,他也确实做了。他唯一一次将受害人衣服全部剥掉,就是这件案子;他开始切割受害者器官组织作为纪念物带离现场,但就是没有奸尸的举动。而案件四有这样一个细节——受害者裤子只是被扒至膝盖处,想必成年人都能想明白,如此别扭的体位,表明凶手压根就没想过与受害人发生关系。
“但性侵行为为什么自案件五出现了呢?先前我们认定凶手患有性功能间歇性生理障碍症,其实这一解释从病理角度来说显得很牵强,许多此类病例显示,尽管得到了很充分的治疗,病患的性功能也很难发生由极弱到恒强的转变。那么自案件五发生转折的关键是什么呢?是受害人的年龄因素,是那个年龄段的幼女让他心里感觉舒适!我必须承认,在这一点上,我先前也做过错误的判断,从而忽略了很重要的行为证据。接下来,就重点说一说案件五,因为在整个系列案件中,这一案件对侧写凶手的犯罪心理和背景信息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虽然先前我提到过很多次,但现在还是有必要重复一下。一方面,从案情上看,凶手必须充分掌握供电局内部以及受害人家属的作息时间,才能够把握好作案时机;另一方面,在先前的犯罪地理侧写分析会上,已经向各位阐明供电局这一区域在整个作案方位中的重要地位。两方面综合起来,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各位,凶手就居住在供电局周边。
“再者:在案件五中,除了首次出现奸尸行为外,凶手其实还有两个特别的动作,那就是他在整个系列案件中唯一一次变换了杀人手法,以及对尸体做了隐藏。
“就这个话题,我们先从杀人手法上来分析一下凶手的外在和个性特征:本案中,凶手大多采用闪电式刺割受害人颈部的杀人手法,其目的简单明了,就是在作案的第一时间,让受害人丧失抵抗和求救能力。这表明凶手对自己的能力没有足够的信心。这可能是源于身材矮小或者患有残障,比如连环杀人奸尸狂徒董文语;或者是言辞木讷,缺乏诱骗能力,比如制造青少年连环失踪案的张永明;又或者是因为挫败经历的积累,比如小径杀手杨树明。总之,我认为本案凶手三者皆有,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案件五中,当凶手面对年幼无知便于掌控和欺骗的小女孩时,会改变杀人手法。
“至于在作案后将小女孩藏到衣柜中的举动,很明显是内疚甚至羞愧心理所促成的,但为什么此种情绪只出现在案件五中呢?答案和上面提到的出现奸尸的原因一样,是因为受害人的年龄因素。可是,因为受害人是小女孩,凶手便产生了奸尸的欲望,也因此产生了愧疚心理,这二者之间不矛盾吗?
“确实,从表面上看好似不合情理,不过在解释之前我要先说说犯罪行为中的另一个矛盾点。各位都清楚,本案中凶手皆采取‘入室作案’的方式,这明显是一个高风险的选择,可凶手为何如此执着呢?应该有两点原因:一是现实环境中,凶手其实是没有独自一人居住的房子的,无法对目标进行拘禁;另一点,在潜意识中,凶手很想与受害人建立某种亲密关系。矛盾之处就在于这后一点,既然凶手想亲近受害人,又为何以如此残忍的手段去摧毁她们呢?
“总结以上矛盾点,再结合整个案情,便可以发现犯罪行为有这样的特征:凶手极度痛恨女性,却又幻想拥有女性;极度厌恶女性身体,却又忍不住奸淫女性尸体。只是他痛恨和厌恶的是女性叛逆复杂的成年时期,对思想简单、心灵纯净的幼女是有着相当的好感并会被激发性欲的。这是不是说凶手其实是有愤怒对象的呢?年轻女性和幼年的女童其实是这一对象的综合体,他作案的真正目的,便是幻想通过摧毁具有负面行为的前者,来换取乖巧单纯的后者。那么,由此我们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凶手的愤怒焦点就是他‘当时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
“好吧,至此,相信我又为各位带来了新的疑问,既然凶手作案是想找回他单纯时期的女儿,又怎么会做出奸淫这样的举动呢?还有为什么在后面的案子里,面对他厌恶的成年女性,他也会产生性欲呢?解答这两个疑问,我要承认一点,凶手那时的确有相当程度的性压抑,但奸尸的重点不在于此,它其实映射的是一种在冲动之下企图强烈‘占有’的心理。也因此,平静下来后,凶手猛然发现自己对小女儿的替代品做了乱伦的举动,才会产生把小女孩塞进衣柜这种表现羞愧心理的行为。可是他突然发现,他掌握了一种更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摧毁和占有的方式,于是在随后的案子中,奸尸便成为标记行为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甚至要比先前以利器毁尸的地位更加重要……”
一鼓作气长篇论述过后,韩印略做停顿,让自己稍微休息一会儿,也给其他人消化一下信息的机会。须臾之后,他继续道:“综合以上以及先前的所有分析,下面我为各位总结一下,凶手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本地人,身材瘦小,面容和蔼,个性自卑,有一定程度的文化修养,反映到生活中,会给人沉稳、低调、不善言辞、彬彬有礼等富有欺骗性的印象。这虽然能让他迅速从杀人恶魔的身份中抽离出来,但极具暴力性的人格障碍仍会使他在现实中不时显露出反常的举动,比如喜好刀具和玩火,伤害小动物,以及可能被某件事情激怒之后突然大发脾气,等等。
“上面说了,凶手的愤怒对象是他的女儿,可以想象一定是因为女儿犯下了在当时社会环境中不可饶恕的过错,比如因情感问题忤逆父母的意愿跟人私奔了,或者犯罪入狱了,或者生活糜烂,又或者染上吸毒的毛病……而这个过错,致使他平静的生活发生严重的负面转折,从而刺激他不断地去摧毁那个时期的女儿,以寻求生活原有的平衡和控制感。那么首起作案,也就是1988年时,女儿的年龄应在进入青春叛逆期之后,相应地,凶手当时的年龄至少四十岁,至今应该六七十岁,同时也表明他有家庭,与家人同住,但可能是单身父亲,或者妻子身染重病,等等。
“凶手住在供电局周边,熟悉供电局内部环境和信息,因此我认为住在家属楼的供电局职工的家属应被列为重点调查对象;同时我认为在作案初始阶段,凶手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应该隶属于冶矿公司系统,他工作成就不大,时间上可能是三班倒。
“关于工作问题,我还要深入地讲讲。不知道各位注意到没有,刚刚我所讲的稳定工作,是处于凶手的初始作案阶段,这个阶段大致在1998年年底之前。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1998年对中国工人来说,是极为敏感和多波折的一年,尤其对于冶矿这座以有色冶炼为支柱产业的重工业城市,它的影响力甚至可以用震撼性来形容。就在这一年,全国范围内下岗工人开始大量涌现,而且以煤炭、化工、有色金属等企业的产业工人为主,可以想象,当时已超过政策规定年龄的凶手,是无法逃脱下岗命运的。
“现实生活遭到的史无前例的沉重打击,其实在案情上也有体现:在先前的分析中,我有意漏掉一个重要的案情特征,那就是在整个作案中,1998年最为密集、间隔最短,也最为残忍,总共有四起作案;同时大都伴随肢解器官组织作为纪念物的行为,其中‘98·11·30’案最为惨烈。这也就表示,这一年对凶手来说,心理上的挫败感已经达到了顶点,濒临,不,应该说已经彻底崩溃,他作案越频繁、手段越残忍,意味着他心理的失衡感越严重!各位在‘98·11·30’案中可以看到,凶手那时开始着迷于性变态的幻想,他割掉受害人的双乳、双手及阴部,可能是为了日后通过抚摸来重温作案过程,也是一种极度逃避现实的心理表现。当然,此种演变在过往的案例中经常出现,比如前面提到的杨新海和赵志红,他们疯狂作案的后期阶段,其实已经背离早期寻求生存、释放性欲望以及报复社会的作案初衷,更多的是一种应对挫败经历的习惯性的宣泄手段。杨新海的某次作案,就是因在洗浴中心被三陪小姐索要了高价,怨气难平之下,即刻流窜到郊区完成的;而赵志红更甚,现实生活中他不但有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稳定的性伴侣,还有多名不正当的偷情伴侣,也就是说他身边从来不缺乏女人和性生活,但当他事业受到打击之后,他又重蹈先前一穷二白时的覆辙,以奸杀女性作为宣泄渠道。
“冶矿案凶手在下岗之后,又出现两次作案,也就是案件七和案件八。说到这里,我首先要同意我的同事小杜的分析,凶手在那个时候的职业身份,可能变为一名司机了;同时也要对先前的犯罪地理侧写稍做修正,我认为那个时候,凶手选择目标的渠道,已经由公交车变为‘出租车’!具体来说:案件七的受害人是一名护士,工作在人民路沿线设有生产病房的幼儿保健院,受害时间为其早间下夜班返回住处之后;案件八的受害人是一个生意人,受害时间为其午后外出办完事返回租住的回春宾馆长包房之后。可以设想一下,前者因下夜班,身体乏累,所以选择搭乘快速而又舒适的出租车;而以后者的身份和经济能力,外出代步显然乘出租车更为合理。综上,我想说的是,凶手下岗之后是以开出租车为谋生手段的。
“至此,我想各位已经对凶手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同时可能也解开了一直以来困扰我们所有人的两个问题:为什么凶手看似与冶矿公司有关系,但全面排查之后会毫无结果?为什么如此竭尽警力,几乎搜索了大半个城市,却始终无法捕捉到凶手的身影?我想前面的问题出在当我们想要以冶矿公司作为重点排查范围的时候,凶手已经下岗离开了;后面的问题,则完全跟我们先前犯罪侧写的范围较为狭隘有直接关系。”
韩印再次停下话,抬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框,但看似并没有完全结束话题的意思。果然,在环顾众人一圈之后,他接着说道:“最后还有一点疑问,各位一定也早已如鲠在喉,那就是上面的分析中,我始终未提及本年度的三起案件。究其原因,我认为它们与前面的八起作案,非同一凶手所为,下面就来具体说说它们:“其实自接手此次办案任务起,本年度的两起案件就让我觉得怪怪的,不仅受害人年龄与先前有非常大的跨越,而且凶手的个性特征也发生了很大转变。尤其在刚刚发生的案件前后,凶手先是在网上以图书馆索书号来暗耍所谓的退休老警察,紧接着又亲自把电话打到刘队那里向咱们示威,这就可以确定他需要有人认同他的成就,希望得到外界的广泛关注。这与先前那个只在乎自己内心感受的凶手个性相比,有了相当大的升级。当然,犯罪欲望升级不是不可能发生的,甚至可以说是在变态连环案件中时常会出现,可有一点是不应该发生转变的,那就是刚刚发生的案件中出现了财务损失,凶手顺手盗走了受害人刚从银行取出的一万块钱。
“而本年度以前的八起案件,从未有过失窃情节,这从现实意义上可以佐证凶手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前面的分析各位也看到了,他也经历了下岗等生存危机,可是七和八两起案件,尤其是回春宾馆长包房中的受害人,随身携带相当可观的现金,他依然不为所动,这就显示出他极度‘偏执’的一面,也就是说‘盗窃’行为在凶手的道德观中,与常人的认知是一样的,认为这是一种可耻和羞辱的行径。各位一定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在变态连环杀手的人群中,这种带有妄想性的偏执心理确实存在,其形成多与高水平的文化教育和宗教信仰有关——他不认为自己是这个社会的异类,他愿意与平常百姓一样去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制度,甚至要更加严谨,因为在他的内心世界里,早已把他的连环杀人行为通过一种心理认知反馈机制合理化、合法化。这一个性特征最明显的例子便是‘优等生杀手泰德·邦迪’:一方面,他是个连环强奸杀人犯;另一方面,他经常告诫不在他目标范围内的女性,要小心提防身边欲行不轨的色狼,甚至还当街追捕过抢劫犯。
“从我个人的专业来说,我通常认为几乎每一个连环杀手都或多或少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但总结前面的所有分析,我必须承认,前八起案件的凶手,他作案只针对幻想中代替愤怒对象的个体,没有报复社会的欲望;本年度作案三起的凶手,则是不折不扣的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的连环杀手。至于两个连环杀手之间是什么关系,就现有的信息恐怕我解释不了,但案件特征很明显地表明后面的杀手对他的前辈有着相当深的了解,且凶器属于同一种类,甚至也许就是同一把凶器;还有阴毛的获取,也意味着彼此是有接触的。我认为咱们若是能抓到前者,离后者也就不会太远了,所以我给出的最终建议是:凶手虽为两人,但还是要并案侦破,只是要以前八起作案的凶手为重点,遵循对其的犯罪侧写,来制订搜索和抓捕计划!”
会议室中鸦雀无声,安静到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让人心惊肉跳,这就是当时的反应。听完韩印这一通理论与现实情境结合得严丝合缝的长篇论述之后,办案组的所有警员似乎更加茫然了。而这大抵和先前在许多基层单位遇到的情形一样,这些惯常以遵循实际证据为主要办案手段的基层刑警,对所谓的行为科学分析并不十分服气,可是他们冥思苦想又丝毫找不到反驳的论据。于是,越来越多的目光聚焦在作为决策人的刘富志身上。
刘队当然明白自己眼下身处的境地有多么微妙,虽然韩印已经给出一个相对具体的排查范围,但因牵涉职工众多的供电局以及本市规模最庞大的整个冶矿公司系统,实际执行起来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尤其想要在短时间内出效果,那可非一般警力所能完成的。如果真的大规模调动了警力,却最终仍然没有找出凶手,那该怎么向上面领导交代呢?更为敏感的是,认同韩印的分析就等于全盘否定前面许多老领导和专家的意见,也就等于把这么多年办案不力的责任落到那些人身上;别说他们,恐怕连自己属下的普通办案刑警在情感上一时也很难转过弯来,那自己岂不成了众矢之的?不过他个人的利益倒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期间凶手不再露面怎么办?如果他又像十几年前那样突然消失了,那所有的努力不是又付诸东流了吗?
思前想后,刘队举棋不定,似乎很难抉择。他皱着眉头,环顾左右,然后扭头冲着坐在左手边的办案组副组长,求援似的试探着问道:“你觉得韩老师的分析怎么样?”
“我持保留意见。”副组长看似早已对韩印不满,不假思索地答道。
“那顾组长,您是什么意见?”刘队又转向另一边,冲顾菲菲问道。
“从办案的角度,韩老师说的每一句话都不代表他个人,代表的是整个支援小组的意见。”向来雷厉风行的顾菲菲,非常受不了刘队的优柔寡断,于是面现不快,冷冷地说道。
问了等于没问,还碰了软硬两根钉子,刘队尴尬地露出一丝苦笑,旋即低头陷入沉思,须臾再抬头,只见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警官证扔到身前的桌上,接着又解下腰间的佩枪压到警官证上,以一种孤注一掷的气势,冲韩印逼问道:“你真的能够确定你的分析?”
“当然,我确定!”韩印坦然答道。
“好吧,反正也输了这么多年,再输一次又何妨?”刘队先是叹口气,转瞬又豪气满怀地说道,“我就用这把跟随我二十多年的警枪和我身上这身皮陪你赌一次!”
韩印很清楚,刘队做出如此姿态,其实很大程度上是给他那些下属看的。如此一来,即使有人心怀不忿,也不敢造次,刘队都豁出去了,下面的人怎么敢和他唱反调?既然这样,韩印也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意,便也铿锵有力坚定地应道:“不,我不喜欢赌博,赌博总会有输有赢,我要的是一定赢!”
“我们都错了!从一开始直到现在!”
这是韩印在侧写分析会上的开场白。能够想象得到在座当地办案组警员的反应,他们即刻做出或惊讶、或错愕、或不屑、或鄙夷、或愤怒的表情,于是各种情绪夹杂在一起,会议室中不可避免地响起一阵动静很大的嘈杂声。
有了先前在地理侧写会上的经验,孤身站在会议室最前面的韩印,似乎早有心理准备,面对眼前交头接耳、指指点点、纷扰声不绝的场面,他始终神色淡定,没有着急解释,只是用一种平和而又稍带些冷峻的目光,默默地望向众人。
片刻之后,韩印无声的沉着和笃定,渐渐感染了下面的人,会议室中的各种情绪逐渐趋于理智,噪声也越来越轻,直至完全安静下来。
就像刚刚所有的一切都未发生过一样,韩印没有任何过渡,再张口即直接将话题引向侧写的中心内容:“首先,就如我开场白说的,从一开始我们就错了。我认为本次系列案件并非如先前认定的是以‘性’为主导的性变态强奸案,它真正的犯罪动机实质上来自‘愤怒’,而愤怒的根源是生活平衡感的缺失,也就是说本案是一起‘以毁尸与性侵作为手段,以寻求控制感作为动机’的系列犯罪。
“案情各位都很清楚,应该知道在案件五之前,凶手和受害人始终未有生殖器的接触,那么这真的是源于生理障碍吗?我觉得不是!我认为那是一种不屑和鄙视!这一点在案件三和案件四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案件三的现场环境,可以让凶手很清楚地判断出受害人是独自居住,他有充分的时间去做更多的事,他也确实做了。他唯一一次将受害人衣服全部剥掉,就是这件案子;他开始切割受害者器官组织作为纪念物带离现场,但就是没有奸尸的举动。而案件四有这样一个细节——受害者裤子只是被扒至膝盖处,想必成年人都能想明白,如此别扭的体位,表明凶手压根就没想过与受害人发生关系。
“但性侵行为为什么自案件五出现了呢?先前我们认定凶手患有性功能间歇性生理障碍症,其实这一解释从病理角度来说显得很牵强,许多此类病例显示,尽管得到了很充分的治疗,病患的性功能也很难发生由极弱到恒强的转变。那么自案件五发生转折的关键是什么呢?是受害人的年龄因素,是那个年龄段的幼女让他心里感觉舒适!我必须承认,在这一点上,我先前也做过错误的判断,从而忽略了很重要的行为证据。接下来,就重点说一说案件五,因为在整个系列案件中,这一案件对侧写凶手的犯罪心理和背景信息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虽然先前我提到过很多次,但现在还是有必要重复一下。一方面,从案情上看,凶手必须充分掌握供电局内部以及受害人家属的作息时间,才能够把握好作案时机;另一方面,在先前的犯罪地理侧写分析会上,已经向各位阐明供电局这一区域在整个作案方位中的重要地位。两方面综合起来,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各位,凶手就居住在供电局周边。
“再者:在案件五中,除了首次出现奸尸行为外,凶手其实还有两个特别的动作,那就是他在整个系列案件中唯一一次变换了杀人手法,以及对尸体做了隐藏。
“就这个话题,我们先从杀人手法上来分析一下凶手的外在和个性特征:本案中,凶手大多采用闪电式刺割受害人颈部的杀人手法,其目的简单明了,就是在作案的第一时间,让受害人丧失抵抗和求救能力。这表明凶手对自己的能力没有足够的信心。这可能是源于身材矮小或者患有残障,比如连环杀人奸尸狂徒董文语;或者是言辞木讷,缺乏诱骗能力,比如制造青少年连环失踪案的张永明;又或者是因为挫败经历的积累,比如小径杀手杨树明。总之,我认为本案凶手三者皆有,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案件五中,当凶手面对年幼无知便于掌控和欺骗的小女孩时,会改变杀人手法。
“至于在作案后将小女孩藏到衣柜中的举动,很明显是内疚甚至羞愧心理所促成的,但为什么此种情绪只出现在案件五中呢?答案和上面提到的出现奸尸的原因一样,是因为受害人的年龄因素。可是,因为受害人是小女孩,凶手便产生了奸尸的欲望,也因此产生了愧疚心理,这二者之间不矛盾吗?
“确实,从表面上看好似不合情理,不过在解释之前我要先说说犯罪行为中的另一个矛盾点。各位都清楚,本案中凶手皆采取‘入室作案’的方式,这明显是一个高风险的选择,可凶手为何如此执着呢?应该有两点原因:一是现实环境中,凶手其实是没有独自一人居住的房子的,无法对目标进行拘禁;另一点,在潜意识中,凶手很想与受害人建立某种亲密关系。矛盾之处就在于这后一点,既然凶手想亲近受害人,又为何以如此残忍的手段去摧毁她们呢?
“总结以上矛盾点,再结合整个案情,便可以发现犯罪行为有这样的特征:凶手极度痛恨女性,却又幻想拥有女性;极度厌恶女性身体,却又忍不住奸淫女性尸体。只是他痛恨和厌恶的是女性叛逆复杂的成年时期,对思想简单、心灵纯净的幼女是有着相当的好感并会被激发性欲的。这是不是说凶手其实是有愤怒对象的呢?年轻女性和幼年的女童其实是这一对象的综合体,他作案的真正目的,便是幻想通过摧毁具有负面行为的前者,来换取乖巧单纯的后者。那么,由此我们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凶手的愤怒焦点就是他‘当时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
“好吧,至此,相信我又为各位带来了新的疑问,既然凶手作案是想找回他单纯时期的女儿,又怎么会做出奸淫这样的举动呢?还有为什么在后面的案子里,面对他厌恶的成年女性,他也会产生性欲呢?解答这两个疑问,我要承认一点,凶手那时的确有相当程度的性压抑,但奸尸的重点不在于此,它其实映射的是一种在冲动之下企图强烈‘占有’的心理。也因此,平静下来后,凶手猛然发现自己对小女儿的替代品做了乱伦的举动,才会产生把小女孩塞进衣柜这种表现羞愧心理的行为。可是他突然发现,他掌握了一种更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摧毁和占有的方式,于是在随后的案子中,奸尸便成为标记行为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甚至要比先前以利器毁尸的地位更加重要……”
一鼓作气长篇论述过后,韩印略做停顿,让自己稍微休息一会儿,也给其他人消化一下信息的机会。须臾之后,他继续道:“综合以上以及先前的所有分析,下面我为各位总结一下,凶手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本地人,身材瘦小,面容和蔼,个性自卑,有一定程度的文化修养,反映到生活中,会给人沉稳、低调、不善言辞、彬彬有礼等富有欺骗性的印象。这虽然能让他迅速从杀人恶魔的身份中抽离出来,但极具暴力性的人格障碍仍会使他在现实中不时显露出反常的举动,比如喜好刀具和玩火,伤害小动物,以及可能被某件事情激怒之后突然大发脾气,等等。
“上面说了,凶手的愤怒对象是他的女儿,可以想象一定是因为女儿犯下了在当时社会环境中不可饶恕的过错,比如因情感问题忤逆父母的意愿跟人私奔了,或者犯罪入狱了,或者生活糜烂,又或者染上吸毒的毛病……而这个过错,致使他平静的生活发生严重的负面转折,从而刺激他不断地去摧毁那个时期的女儿,以寻求生活原有的平衡和控制感。那么首起作案,也就是1988年时,女儿的年龄应在进入青春叛逆期之后,相应地,凶手当时的年龄至少四十岁,至今应该六七十岁,同时也表明他有家庭,与家人同住,但可能是单身父亲,或者妻子身染重病,等等。
“凶手住在供电局周边,熟悉供电局内部环境和信息,因此我认为住在家属楼的供电局职工的家属应被列为重点调查对象;同时我认为在作案初始阶段,凶手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应该隶属于冶矿公司系统,他工作成就不大,时间上可能是三班倒。
“关于工作问题,我还要深入地讲讲。不知道各位注意到没有,刚刚我所讲的稳定工作,是处于凶手的初始作案阶段,这个阶段大致在1998年年底之前。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1998年对中国工人来说,是极为敏感和多波折的一年,尤其对于冶矿这座以有色冶炼为支柱产业的重工业城市,它的影响力甚至可以用震撼性来形容。就在这一年,全国范围内下岗工人开始大量涌现,而且以煤炭、化工、有色金属等企业的产业工人为主,可以想象,当时已超过政策规定年龄的凶手,是无法逃脱下岗命运的。
“现实生活遭到的史无前例的沉重打击,其实在案情上也有体现:在先前的分析中,我有意漏掉一个重要的案情特征,那就是在整个作案中,1998年最为密集、间隔最短,也最为残忍,总共有四起作案;同时大都伴随肢解器官组织作为纪念物的行为,其中‘98·11·30’案最为惨烈。这也就表示,这一年对凶手来说,心理上的挫败感已经达到了顶点,濒临,不,应该说已经彻底崩溃,他作案越频繁、手段越残忍,意味着他心理的失衡感越严重!各位在‘98·11·30’案中可以看到,凶手那时开始着迷于性变态的幻想,他割掉受害人的双乳、双手及阴部,可能是为了日后通过抚摸来重温作案过程,也是一种极度逃避现实的心理表现。当然,此种演变在过往的案例中经常出现,比如前面提到的杨新海和赵志红,他们疯狂作案的后期阶段,其实已经背离早期寻求生存、释放性欲望以及报复社会的作案初衷,更多的是一种应对挫败经历的习惯性的宣泄手段。杨新海的某次作案,就是因在洗浴中心被三陪小姐索要了高价,怨气难平之下,即刻流窜到郊区完成的;而赵志红更甚,现实生活中他不但有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稳定的性伴侣,还有多名不正当的偷情伴侣,也就是说他身边从来不缺乏女人和性生活,但当他事业受到打击之后,他又重蹈先前一穷二白时的覆辙,以奸杀女性作为宣泄渠道。
“冶矿案凶手在下岗之后,又出现两次作案,也就是案件七和案件八。说到这里,我首先要同意我的同事小杜的分析,凶手在那个时候的职业身份,可能变为一名司机了;同时也要对先前的犯罪地理侧写稍做修正,我认为那个时候,凶手选择目标的渠道,已经由公交车变为‘出租车’!具体来说:案件七的受害人是一名护士,工作在人民路沿线设有生产病房的幼儿保健院,受害时间为其早间下夜班返回住处之后;案件八的受害人是一个生意人,受害时间为其午后外出办完事返回租住的回春宾馆长包房之后。可以设想一下,前者因下夜班,身体乏累,所以选择搭乘快速而又舒适的出租车;而以后者的身份和经济能力,外出代步显然乘出租车更为合理。综上,我想说的是,凶手下岗之后是以开出租车为谋生手段的。
“至此,我想各位已经对凶手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同时可能也解开了一直以来困扰我们所有人的两个问题:为什么凶手看似与冶矿公司有关系,但全面排查之后会毫无结果?为什么如此竭尽警力,几乎搜索了大半个城市,却始终无法捕捉到凶手的身影?我想前面的问题出在当我们想要以冶矿公司作为重点排查范围的时候,凶手已经下岗离开了;后面的问题,则完全跟我们先前犯罪侧写的范围较为狭隘有直接关系。”
韩印再次停下话,抬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框,但看似并没有完全结束话题的意思。果然,在环顾众人一圈之后,他接着说道:“最后还有一点疑问,各位一定也早已如鲠在喉,那就是上面的分析中,我始终未提及本年度的三起案件。究其原因,我认为它们与前面的八起作案,非同一凶手所为,下面就来具体说说它们:“其实自接手此次办案任务起,本年度的两起案件就让我觉得怪怪的,不仅受害人年龄与先前有非常大的跨越,而且凶手的个性特征也发生了很大转变。尤其在刚刚发生的案件前后,凶手先是在网上以图书馆索书号来暗耍所谓的退休老警察,紧接着又亲自把电话打到刘队那里向咱们示威,这就可以确定他需要有人认同他的成就,希望得到外界的广泛关注。这与先前那个只在乎自己内心感受的凶手个性相比,有了相当大的升级。当然,犯罪欲望升级不是不可能发生的,甚至可以说是在变态连环案件中时常会出现,可有一点是不应该发生转变的,那就是刚刚发生的案件中出现了财务损失,凶手顺手盗走了受害人刚从银行取出的一万块钱。
“而本年度以前的八起案件,从未有过失窃情节,这从现实意义上可以佐证凶手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前面的分析各位也看到了,他也经历了下岗等生存危机,可是七和八两起案件,尤其是回春宾馆长包房中的受害人,随身携带相当可观的现金,他依然不为所动,这就显示出他极度‘偏执’的一面,也就是说‘盗窃’行为在凶手的道德观中,与常人的认知是一样的,认为这是一种可耻和羞辱的行径。各位一定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在变态连环杀手的人群中,这种带有妄想性的偏执心理确实存在,其形成多与高水平的文化教育和宗教信仰有关——他不认为自己是这个社会的异类,他愿意与平常百姓一样去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制度,甚至要更加严谨,因为在他的内心世界里,早已把他的连环杀人行为通过一种心理认知反馈机制合理化、合法化。这一个性特征最明显的例子便是‘优等生杀手泰德·邦迪’:一方面,他是个连环强奸杀人犯;另一方面,他经常告诫不在他目标范围内的女性,要小心提防身边欲行不轨的色狼,甚至还当街追捕过抢劫犯。
“从我个人的专业来说,我通常认为几乎每一个连环杀手都或多或少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但总结前面的所有分析,我必须承认,前八起案件的凶手,他作案只针对幻想中代替愤怒对象的个体,没有报复社会的欲望;本年度作案三起的凶手,则是不折不扣的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的连环杀手。至于两个连环杀手之间是什么关系,就现有的信息恐怕我解释不了,但案件特征很明显地表明后面的杀手对他的前辈有着相当深的了解,且凶器属于同一种类,甚至也许就是同一把凶器;还有阴毛的获取,也意味着彼此是有接触的。我认为咱们若是能抓到前者,离后者也就不会太远了,所以我给出的最终建议是:凶手虽为两人,但还是要并案侦破,只是要以前八起作案的凶手为重点,遵循对其的犯罪侧写,来制订搜索和抓捕计划!”
会议室中鸦雀无声,安静到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让人心惊肉跳,这就是当时的反应。听完韩印这一通理论与现实情境结合得严丝合缝的长篇论述之后,办案组的所有警员似乎更加茫然了。而这大抵和先前在许多基层单位遇到的情形一样,这些惯常以遵循实际证据为主要办案手段的基层刑警,对所谓的行为科学分析并不十分服气,可是他们冥思苦想又丝毫找不到反驳的论据。于是,越来越多的目光聚焦在作为决策人的刘富志身上。
刘队当然明白自己眼下身处的境地有多么微妙,虽然韩印已经给出一个相对具体的排查范围,但因牵涉职工众多的供电局以及本市规模最庞大的整个冶矿公司系统,实际执行起来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尤其想要在短时间内出效果,那可非一般警力所能完成的。如果真的大规模调动了警力,却最终仍然没有找出凶手,那该怎么向上面领导交代呢?更为敏感的是,认同韩印的分析就等于全盘否定前面许多老领导和专家的意见,也就等于把这么多年办案不力的责任落到那些人身上;别说他们,恐怕连自己属下的普通办案刑警在情感上一时也很难转过弯来,那自己岂不成了众矢之的?不过他个人的利益倒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期间凶手不再露面怎么办?如果他又像十几年前那样突然消失了,那所有的努力不是又付诸东流了吗?
思前想后,刘队举棋不定,似乎很难抉择。他皱着眉头,环顾左右,然后扭头冲着坐在左手边的办案组副组长,求援似的试探着问道:“你觉得韩老师的分析怎么样?”
“我持保留意见。”副组长看似早已对韩印不满,不假思索地答道。
“那顾组长,您是什么意见?”刘队又转向另一边,冲顾菲菲问道。
“从办案的角度,韩老师说的每一句话都不代表他个人,代表的是整个支援小组的意见。”向来雷厉风行的顾菲菲,非常受不了刘队的优柔寡断,于是面现不快,冷冷地说道。
问了等于没问,还碰了软硬两根钉子,刘队尴尬地露出一丝苦笑,旋即低头陷入沉思,须臾再抬头,只见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警官证扔到身前的桌上,接着又解下腰间的佩枪压到警官证上,以一种孤注一掷的气势,冲韩印逼问道:“你真的能够确定你的分析?”
“当然,我确定!”韩印坦然答道。
“好吧,反正也输了这么多年,再输一次又何妨?”刘队先是叹口气,转瞬又豪气满怀地说道,“我就用这把跟随我二十多年的警枪和我身上这身皮陪你赌一次!”
韩印很清楚,刘队做出如此姿态,其实很大程度上是给他那些下属看的。如此一来,即使有人心怀不忿,也不敢造次,刘队都豁出去了,下面的人怎么敢和他唱反调?既然这样,韩印也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意,便也铿锵有力坚定地应道:“不,我不喜欢赌博,赌博总会有输有赢,我要的是一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