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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苦情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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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唇边好像有个东西在蹭着,滑滑的,还有些咸咸的。袁城猛的睁开眼睛,沈霞正笑盈盈的拿着一个剥好的茶叶蛋在他嘴巴噌着,“饿了吧”。

    “嗯,有点,姐,你怎么来了”。

    我和几个老师留在车里,睡不着就一直看着外面,你人影老远过来,我就看着像你”。

    沈霞靠着坐了下来,夜风中,从她身上散发的阵阵体香,就如同兴城那晚让袁城有些的眩晕。

    “姐,你说要能一直这样该有多好”。

    沈霞嗯了一声,又觉得有些不对,故意把脸一沉,“不许胡说,也不许瞎想”。

    “姐,我没有胡说也没瞎想,我真的是困了,想着醒来要是还能看到你该有多好”。

    “你这嘴啊”,沈霞轻轻的拧了下袁城的鼻子把身子向旁边挪了挪,“你先在姐腿上眯会吧,过一会姐再叫你”。

    说是枕在腿上,袁城的头几乎是占据了她整个的小腹,只要她身子向前倾斜一下,就能完全和那部位来个亲密的接触。身上的热浪混合着体香,袁城是心神不宁,沈霞却没有任何不适。她的手轻柔的在自己脸上划着,又顺着耳边滑向了脖子,“咦,你这怎么也有颗痣”,沈霞摸着袁城脖后右侧的一颗小黑痣惊奇道。

    “怎么啦,姐,你也有吗?”。

    “是啊,姐这位置也有一颗,和你这个大小也差不多”。

    “我就说吗,我俩好像早就认识似的,连痣长的都一样”,袁城把手轻轻放在了沈霞的腰间。

    沈霞没有推开,而是俯下身来,“姐给你讲个故事”。

    “好,好”,从那个部位传来的气息,让袁城脑子里一阵的天旋地转,不自觉的把脸紧贴了上去。

    “传说人死的时候,要过一座桥,那桥叫奈何桥,而且还要喝上一碗汤,一个叫做孟婆做的汤,说是只有走过这奈何桥,喝过这孟婆汤的人,才可以再世托生为人,但是他们前世所有的一切记忆都会消失”。

    “那和这痣有什么关系?”,袁城听的入了神。

    “这孟婆也是个心善的人,她不忍一些相爱的人来生会忘了对方,就在双方的相同位置上点一颗苦情痣,好让他们来世能够认得出对方,可这颗痣是有代价的,必须经过七七四十九道地狱死别,受九九八十一道人间轮回,方能再续前缘”,沈霞轻叹了一声“苦情痣,苦的是千年的痛苦轮回和身体上给的折磨,这世上又有几人能做到呢?”。

    “也不是啊,当你再遇到了,就说明这磨难已经过去了不是,姐,你说我俩这算不算苦情痣呢”,袁城把沈霞的手指含在了嘴里。

    “你这个小淘气的,听故事也不老实”,沈霞把手指撤了出来,“苦情痣点的不止是一个地方,起码在你身上有三处和对方是一致的才算是”。

    我身上一共有三处痣,除了脖后,还有右手和心窝。袁城抓起了沈霞的右手,说来也巧,在她的手背处也有一颗小米粒大小的痣,“姐,我这手上也有一颗不大的痣”。

    “让我看看”,沈霞撤出手在袁城手上看了起来。

    “姐,我心口窝这还有一颗呢”,袁城见沈霞认真,又道。

    “啥!你心口也有一颗?”,轮到沈霞惊讶了。

    “姐,别说你那也有一颗吧?”,本来是一个故事,不会真的这么凑巧吧,袁城被这苦情痣的故事勾起了兴趣。

    “姐,你要是也有,你说我俩这算不算是苦情痣呢,我就老觉得我俩像似早就认识了”。

    “那不过是姐讲的故事,你还当真了,你这小鬼头啊,一天就不安个生”,沈霞从惊讶中缓了过来。

    “姐,你等我好不,等我毕业了工作了我就来找你”,看着沈霞温柔似水的眼睛,袁城突然觉得自己成熟了起来。

    “是啊,等那时,我也老了,你再看我,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了,你会说,咦,当初的那个姐姐哪去了,怎么现在我身边的会是一个老太太呢”,沈霞用手指在袁城脸上轻戳了一下笑道。

    “我发誓,我绝对不会不喜欢....”,袁城急道。

    “嘘,别发誓,记着,喜欢一个人,你放在心里就好,姐知道你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沈霞的手捂在了袁城的嘴上,“走吧,这里要起风了,四点钟还要上山,你也回去眯一会”。

    沈霞走了,宛如月宫中的仙女飘然而至又飘然而去。袁城就像得了呆病,在原地站了许久...

    回到大院,发生一个小的插曲,一个外号叫‘大米’的同学穿着一件三角裤头站在炕上不断的高喊“谁敢扒我,谁敢扒我”,那样子好像打了鸡血一般。

    说起这大米’有个典故,大米叫张富志,吉林延边人,高中才举家搬到省城,大米的老家有个陋习,当地很多光棍娶不起老婆,就托人到在边境线上,用一袋子大米和人贩换取偷渡过来的妇女。就这丧天良的事,在他口中成了炫耀的资本,久之,大米换媳妇成了张富志的外号,大家嫌大米换媳妇啰嗦,就直接唤做了‘大米’。

    袁城一进屋,剑锋就冲他使了一个眼色,‘大米’正背对着袁城,在那晃动着屁股,嘴里高喊不断。袁城走过去,一把扒下了大米的裤头,大米握着前面的话儿,露出个雪白的屁股,大米刚想要骂,回身看到是袁城,连忙钻进了被窝,满屋狂笑。

    大约在四点左右,各班级开始陆续的到在广场集合。

    高静和付彩婷早到了,年组登山观日的路线不同,袁城一组由山脚的玉泉观出发,终点是天外天。各班前面都有老师打着手电带队,而老涂却压在了队伍的后面。沿着玉泉观上山,开始的石阶很宽也不算陡峭,由于天黑,一路上的一些景点根本无暇顾及。石梯越走越窄,前面的人也放慢了速度。有人在往后传,“到鹰嘴岩了,大家拉好,别掉队”。前方一块巨石,巨石两侧嵌有铁环,中间有两蹬石窝,上面有人在拉着下方的同学,走近才模糊看见巨石上刻有‘鹰嘴岩’三个大字。

    晁博爬到上面,往上拽着下面的同学,老涂很有风格,在下面主动托起一些女生的屁股,被老涂托过屁股的女生,看不清脸色,一上来就急冲冲的向前赶去。越往前去,山路越发的狭窄陡峭,“一线天,一线天,大家拉好了”。前面又传过话来。老涂像似无意,顺手抄起了旁边付彩婷的小手,喊道,“一线天快到了,大家都拉好别掉队拉”。可能是老涂手拽的太紧,付彩婷甩了几次都没有挣开。

    袁城看了一眼她满是求助的目光,有点幸灾乐祸,又有点不落忍,‘让你没事作弄我,可万一是真的喜欢自己,这岂不是看着羊落虎口吗’,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帮她一把,袁城停了下来,上去拽了一把她的胳膊,“前面那,那谁找你,快点”。

    老涂见人过来,放下了付彩婷的小手,回头又去寻找下一个目标了。袁城有些佩服起老涂,集贤市场里有条叫‘笨笨’的流浪公狗,特能寻找母狗的味道,但凡哪家母狗发情了,笨笨准能第一个赶过去。据说整个市场的母狗都被笨笨弄怀孕过,看来老涂在这方面堪比笨笨,人和动物有时候在某些方面是一样的。

    “谢谢啊”,付彩婷抹了一把额前渗出的汗珠。

    “你是不是心虚啊,大冷天的你出啥汗呢”,袁城故意气道。

    “你这人,就不会好好说话啊,我心虚什么”。

    天虽然不像刚登山时那样黑了,可还是看不清人脸上的表情,“这人吧,做亏心事的时候脸就会红身子就会冒汗,你要没做过就太好了”。

    “那你说如果喜欢一个人也算是做亏心事的话,那我有过”。

    难道她是真的喜欢自己?袁城头汗出来了。

    “咦,你不会是做亏心事了吧,你头上咋也冒汗了”。

    “行了,你俩怎么老喜欢拌嘴呢,快些走吧,晚了看不到日出了”,高静听不出俩人话里的意思,在前面催促了起来。

    过了狭长的一线天,地势豁然开阔了很多,前头一阵雀跃,“天外天到了”,有人在高呼。

    天边泛白,一抹红晕浮了上来,越来越浓,高静的小手不自觉的攥了过来,而且还越攥越紧。没人往这注视,都在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初升的红日。

    袁城斜了一眼,正遇到高静满是春情的眼睛,连忙转过目光,手跟着也撤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