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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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送走了大夫,王大婶夫妇也道:“如今程公子的伤已经有大夫看了,只是药还没抓,明日,你便同我们上街抓药便是,我们今晚去儿子家住,明日也顺便去镇上买些东西给还未出世的小孙孙,正好同行。”
叶寻一一的答应了,王大婶也收拾好自己的衣物被褥之类,又拿出了当时给女儿准备的嫁妆——两套崭新的被褥。指点了叶寻家里各项东西的用法。正好三间住人的屋子,她和程文华一人一间,还能有一间来放些东西。
交代好了一切,王大爷和王大婶便将东西都放在门口邻居的牛车上,准备去村里儿子家住,叶寻感激不已,这对老夫妇实在善良好心。却不知在王大爷夫妇心里,叶寻一出手就是一两银子,已经是极大方的了,仅仅是住他们暂时不住的房子几个月,用了几套新的被褥,已经是占了极大的便宜了。
等王大叔和王大婶走了,整个房子就有些空荡荡的,叶寻有些欢喜,毕竟这么容易就暂时立足了是她没有想到的。在房子里稍微晃荡了一圈儿,熟悉一下环境,叶寻满意的发现虽然条件简陋,但是可以忍受,毕竟吃饱穿暖已经是最低的要求了。
等她慢悠悠的转完了一圈儿,才想起来屋子里还有个病号!
程文华早就在床上躺的不耐烦了,大夫说他的腿要好好休养,让在床上别轻易下地,更不可像之前那样走许多的路,老实说,他虽然意志力强了些、身体壮了些,但毕竟不是铁打的,怎么可能不疼,不过是为了赶路强忍着。现在能好好的休息一番,当然是赶紧休息。并且,他也明白欲速则不达的道理,若是身体真的出了问题,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大夫重新给他接骨的时候,真是疼的不得了,他非常想叫出声来,但是想到叶寻就在外面,不知怎的,便生生的忍住了,实在是怕在她面前丢脸。完毕后,他满身的汗水,却是满心的欢喜,还好,差一点就忍不住了,否则真是丢脸之极。
可是,大夫走了以后,叶寻没有进来,碍于面子问题,他不好意思主动开口,再说了,进来做什么呢?求人家一个姑娘家看他的伤口然后出言抚慰吗?他可没这么厚的脸皮呀。也许王大婶夫妇正在搬运东西,叶寻在帮忙呢,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直到王大婶笑着和叶寻道别,程文华才听出了不对,怎么还没进来呢。好歹也是一起患过难的,怎么进来看自己一眼都这么难,程文华心里生出了小委屈的情绪。可若是真的让他开口叫人,他也不好意思。
百无聊赖之下,程文华只好暗自打量自己住的屋子,屋子不大,但是采光良好,屋内只有一张桌子,已经用的有些发亮了,但是干净整洁,上面放着一盏小小的油灯,虽有烛台,但是干净的很,想来是时时擦拭,不舍得使用。
除桌子边上有两条长凳、两口藤箱外,就没什么别的东西了,想来是生活清贫的很,可为人却没的说。
再说叶寻,在外面逛了一下,发现不过就五间屋子,进门就是一个堂屋,估计是用来待客的,三个卧室,她和程文华正好一人一间,剩下的用来放新置办的东西,然后侧边的小屋子就是厨房,叶寻去看了一眼,却犯了难,这大锅大灶的,如何用呢?
她从小在城市中长大,这么大的灶头,却是没见过的,如何用火点着呢?旁边的貌似是风箱,电视剧里见过,可真让她生火做饭,那可是难的紧。还有,这锅子这么大,怎么做呢?低头的时候火会不会烧到衣服,就算不会,衣服上的灰会不会蹭到身上。这可都是大难题。
还有诸如此类的,一桩桩,一件件。
“哎,真难!”叶寻捂住头,叹了口气,“还是先去看看程文华怎么样了吧,两个人也可以有些商量。”
程文华看过了屋子,正在细想自己遇伏前后的事情呢,就听叶寻的声音:“程公子,可以进来吗?”叶寻听了王大婶夫妇的叫法,也觉得直呼其名有些太怪了,不太符合这个时代的叫法,因此也就学着王大婶他们的样子,叫程文华程公子。
可是这种叫法,听在程文华耳朵中,可就大不是滋味儿。好端端的,怎么改了称呼,程文华心中别扭,可是没有说什么,毕竟,如果贸然的说什么可能会引起对方的反感。
程文华的念头只是一转眼的功夫,听到叶寻在外面轻声细语的叫他,忙不迭的请人进来。
叶寻进来后,先是询问了程文华的伤势一番,得知他没什么大碍,就放心了。然后,便问他接下来的打算,程文华并不打算对叶寻隐瞒,实话实说道:“我大概遇到了麻烦,所以暂时不能走,况且,还要养伤,估计等腿长好,要三个月,然后慢慢恢复,调查那些陷害我的人,做好准备才能回家。”
叶寻点头,倒是冷不防程文华问:“那叶姑娘你又如何呢?回家吗?”
“家?”叶寻摇摇头,低低的说一句:“我的家太远了,估计是回不去了。”
回不去?程文华心中奇怪,但是也不好多问,于是柔声问:“那么你如何打算?”
“暂时先住在这吧,先看看情况再说。”
好吧,那么可以确定,两人是要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命运还真是奇妙,两个陌生人,居然能一起相遇,生活。
“对了,明天我打算和王大爷他们去集市上看看,毕竟,可能要添置一些东西,粮食也没有多少了。”
“好。”程文华点头。
叶寻又从身上掏出几样东西给他,“那个吊坠儿卖了二十两银子,给了王大娘和王大婶一两,大夫一两,还剩十八两,我明天带走三两,剩下的你拿着吧,省的丢了。”
程文华目瞪口呆,如此重要的东西,甚至是她仅有的资产了,却这么轻易的交给一个陌生人,真是不知如何说她是好。但是不知为何,心里暖暖的,这种被信任的感觉,真好。
“好。”程文华郑重其事的收了银子,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道:“这个给你。”
“什么?”叶寻好奇的接过来看,发现是一个玉佩,上面画着奇怪的纹样,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不过,看这玉,通体通透,便知不是凡品,黄金有价玉无价,如此贵重的东西,想来这程文华出身不简单了。
即使没有常识,叶寻也知道不能收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忙忙的想要推辞。
程文华却制止了她,“这玉不值什么,你救了我的命,拿着就是。再说了,我拿着你这么多银子,万一跑了,你把这玉卖了,也是收入呢!”
“好吧。”听他这么说叶寻就放下心来,但又开始为了明天的事情发愁。
她支支吾吾道:“其实,还有一件事情。”
“什么?”
“我刚刚看了一下,这锅和灶头我都不会用,咱们……吃什么啊?总不能吃生的吧。”
“啊?”程文华小小的惊讶了下。
说实话,虽然帝都的女子,尤其是世家的贵女们,娇养是一定的,但是如果说厨事完全不通也是不行的,毕竟亲手给长辈做点小食以表孝心什么的太正常了。因此,程文华虽然不怎么交际,却也知道,女子们应该都是会的,比如他的母亲,虽然身娇体弱,父亲又一向爱护,可是也会在他和父亲生辰时做个长寿面什么的。
至于寻常人家的女子,那更是要下厨的,特别是一些贫苦的人家,更不用提了。叶寻看通身的气质,和脸上手上白嫩的皮肤,便知道不是什么穷苦人家出身的,可是说完全不通厨事,那也太不可思议了。
但是见叶寻一副苦恼的样子,程文华也不忍多说什么,只好安慰她:“也没什么,我们两个大活人,还能饿死不成?慢慢研究也就是了。”
“好吧。”叶寻虽然烦恼不已,但是也只好如此了。
眼看着天色黑了,两人这几天都是疲惫至极,便也早早的睡了。叶寻原以为自己会睡不着,没想到大概是累极的缘故,沾上枕头便睡着了,连晚饭也没吃,程文华也是如此。
第二日,天刚刚亮叶寻便听到耳边似有声音,她迷迷瞪瞪的睁开眼,仔细辨了一会儿,才发现是有人在敲大门。哦,说好了去镇上的。
叶寻顾不得梳洗,赶紧前去开门。王大婶正在门外,笑道:“怕你忘了,来提醒你一声儿,赶紧收拾收拾,马上过去吧。”说着遥指了一个方向,“那就是村子,不远,收拾好了就过来,车等着呢!”
“好。”
叶寻赶紧去把脸洗了,也没什么护肤品,擦干也就是了,但是,头发太短太怪异了,她的头发只比肩膀儿长点儿,比起这世界女子们的头发,可是短的太多了。
这一番折腾,程文华也醒了,早在王大婶儿叫门的时候,他就醒了,只是一直没出声儿,听到叶寻折腾了一会儿还没出门,便知道估计遇到了难事儿。
“叶寻,怎么了?进来我看看。”程文华躺在床上开口。
叶寻抓着头发进来,苦恼的展示了一下自己的短发,原来如此,程文华明白了。思索片刻,便道,“过来,我给你弄。”
还会弄头发?叶寻暗自嘀咕着,但是只好过去。
说实话,程文华也不会女子发式,但是小时候看母亲的侍女给她盘过几次头,便照着弄了个最简单的,居然还成,又把自己的发簪给叶寻用,反正叶寻也没有这种东西,他又不用出门,披头散发的也没什么。
戴男子发簪的叶寻,虽然看着怪异些,可是总比一头短发出门承受异样眼光的好。昨天王大婶还对叶寻的短发惊叹了一会儿,幸好没追问什么。
盘好了头发,叶寻也没急着出门,反而是到厨房,拿出了昨天剩下的蒸饼放在一个碗里,拿过来放到桌子上,又把桌子搬到床边,还放了一些凉水,没办法,她的肚子也饿着呢。只好暂时委屈程文华了。
又叮嘱了一番,让程文华不要下地,叶寻便出门了。
“记得给自己买发簪啊!”程文华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知道啦!”叶寻同样隔着关好的大门大喊。
听到她如此中气十足的声音,程文华对着叶寻移过来的桌子笑了,“中气还挺足,力气也不小。”
待送走了大夫,王大婶夫妇也道:“如今程公子的伤已经有大夫看了,只是药还没抓,明日,你便同我们上街抓药便是,我们今晚去儿子家住,明日也顺便去镇上买些东西给还未出世的小孙孙,正好同行。”
叶寻一一的答应了,王大婶也收拾好自己的衣物被褥之类,又拿出了当时给女儿准备的嫁妆——两套崭新的被褥。指点了叶寻家里各项东西的用法。正好三间住人的屋子,她和程文华一人一间,还能有一间来放些东西。
交代好了一切,王大爷和王大婶便将东西都放在门口邻居的牛车上,准备去村里儿子家住,叶寻感激不已,这对老夫妇实在善良好心。却不知在王大爷夫妇心里,叶寻一出手就是一两银子,已经是极大方的了,仅仅是住他们暂时不住的房子几个月,用了几套新的被褥,已经是占了极大的便宜了。
等王大叔和王大婶走了,整个房子就有些空荡荡的,叶寻有些欢喜,毕竟这么容易就暂时立足了是她没有想到的。在房子里稍微晃荡了一圈儿,熟悉一下环境,叶寻满意的发现虽然条件简陋,但是可以忍受,毕竟吃饱穿暖已经是最低的要求了。
等她慢悠悠的转完了一圈儿,才想起来屋子里还有个病号!
程文华早就在床上躺的不耐烦了,大夫说他的腿要好好休养,让在床上别轻易下地,更不可像之前那样走许多的路,老实说,他虽然意志力强了些、身体壮了些,但毕竟不是铁打的,怎么可能不疼,不过是为了赶路强忍着。现在能好好的休息一番,当然是赶紧休息。并且,他也明白欲速则不达的道理,若是身体真的出了问题,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大夫重新给他接骨的时候,真是疼的不得了,他非常想叫出声来,但是想到叶寻就在外面,不知怎的,便生生的忍住了,实在是怕在她面前丢脸。完毕后,他满身的汗水,却是满心的欢喜,还好,差一点就忍不住了,否则真是丢脸之极。
可是,大夫走了以后,叶寻没有进来,碍于面子问题,他不好意思主动开口,再说了,进来做什么呢?求人家一个姑娘家看他的伤口然后出言抚慰吗?他可没这么厚的脸皮呀。也许王大婶夫妇正在搬运东西,叶寻在帮忙呢,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直到王大婶笑着和叶寻道别,程文华才听出了不对,怎么还没进来呢。好歹也是一起患过难的,怎么进来看自己一眼都这么难,程文华心里生出了小委屈的情绪。可若是真的让他开口叫人,他也不好意思。
百无聊赖之下,程文华只好暗自打量自己住的屋子,屋子不大,但是采光良好,屋内只有一张桌子,已经用的有些发亮了,但是干净整洁,上面放着一盏小小的油灯,虽有烛台,但是干净的很,想来是时时擦拭,不舍得使用。
除桌子边上有两条长凳、两口藤箱外,就没什么别的东西了,想来是生活清贫的很,可为人却没的说。
再说叶寻,在外面逛了一下,发现不过就五间屋子,进门就是一个堂屋,估计是用来待客的,三个卧室,她和程文华正好一人一间,剩下的用来放新置办的东西,然后侧边的小屋子就是厨房,叶寻去看了一眼,却犯了难,这大锅大灶的,如何用呢?
她从小在城市中长大,这么大的灶头,却是没见过的,如何用火点着呢?旁边的貌似是风箱,电视剧里见过,可真让她生火做饭,那可是难的紧。还有,这锅子这么大,怎么做呢?低头的时候火会不会烧到衣服,就算不会,衣服上的灰会不会蹭到身上。这可都是大难题。
还有诸如此类的,一桩桩,一件件。
“哎,真难!”叶寻捂住头,叹了口气,“还是先去看看程文华怎么样了吧,两个人也可以有些商量。”
程文华看过了屋子,正在细想自己遇伏前后的事情呢,就听叶寻的声音:“程公子,可以进来吗?”叶寻听了王大婶夫妇的叫法,也觉得直呼其名有些太怪了,不太符合这个时代的叫法,因此也就学着王大婶他们的样子,叫程文华程公子。
可是这种叫法,听在程文华耳朵中,可就大不是滋味儿。好端端的,怎么改了称呼,程文华心中别扭,可是没有说什么,毕竟,如果贸然的说什么可能会引起对方的反感。
程文华的念头只是一转眼的功夫,听到叶寻在外面轻声细语的叫他,忙不迭的请人进来。
叶寻进来后,先是询问了程文华的伤势一番,得知他没什么大碍,就放心了。然后,便问他接下来的打算,程文华并不打算对叶寻隐瞒,实话实说道:“我大概遇到了麻烦,所以暂时不能走,况且,还要养伤,估计等腿长好,要三个月,然后慢慢恢复,调查那些陷害我的人,做好准备才能回家。”
叶寻点头,倒是冷不防程文华问:“那叶姑娘你又如何呢?回家吗?”
“家?”叶寻摇摇头,低低的说一句:“我的家太远了,估计是回不去了。”
回不去?程文华心中奇怪,但是也不好多问,于是柔声问:“那么你如何打算?”
“暂时先住在这吧,先看看情况再说。”
好吧,那么可以确定,两人是要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命运还真是奇妙,两个陌生人,居然能一起相遇,生活。
“对了,明天我打算和王大爷他们去集市上看看,毕竟,可能要添置一些东西,粮食也没有多少了。”
“好。”程文华点头。
叶寻又从身上掏出几样东西给他,“那个吊坠儿卖了二十两银子,给了王大娘和王大婶一两,大夫一两,还剩十八两,我明天带走三两,剩下的你拿着吧,省的丢了。”
程文华目瞪口呆,如此重要的东西,甚至是她仅有的资产了,却这么轻易的交给一个陌生人,真是不知如何说她是好。但是不知为何,心里暖暖的,这种被信任的感觉,真好。
“好。”程文华郑重其事的收了银子,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道:“这个给你。”
“什么?”叶寻好奇的接过来看,发现是一个玉佩,上面画着奇怪的纹样,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不过,看这玉,通体通透,便知不是凡品,黄金有价玉无价,如此贵重的东西,想来这程文华出身不简单了。
即使没有常识,叶寻也知道不能收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忙忙的想要推辞。
程文华却制止了她,“这玉不值什么,你救了我的命,拿着就是。再说了,我拿着你这么多银子,万一跑了,你把这玉卖了,也是收入呢!”
“好吧。”听他这么说叶寻就放下心来,但又开始为了明天的事情发愁。
她支支吾吾道:“其实,还有一件事情。”
“什么?”
“我刚刚看了一下,这锅和灶头我都不会用,咱们……吃什么啊?总不能吃生的吧。”
“啊?”程文华小小的惊讶了下。
说实话,虽然帝都的女子,尤其是世家的贵女们,娇养是一定的,但是如果说厨事完全不通也是不行的,毕竟亲手给长辈做点小食以表孝心什么的太正常了。因此,程文华虽然不怎么交际,却也知道,女子们应该都是会的,比如他的母亲,虽然身娇体弱,父亲又一向爱护,可是也会在他和父亲生辰时做个长寿面什么的。
至于寻常人家的女子,那更是要下厨的,特别是一些贫苦的人家,更不用提了。叶寻看通身的气质,和脸上手上白嫩的皮肤,便知道不是什么穷苦人家出身的,可是说完全不通厨事,那也太不可思议了。
但是见叶寻一副苦恼的样子,程文华也不忍多说什么,只好安慰她:“也没什么,我们两个大活人,还能饿死不成?慢慢研究也就是了。”
“好吧。”叶寻虽然烦恼不已,但是也只好如此了。
眼看着天色黑了,两人这几天都是疲惫至极,便也早早的睡了。叶寻原以为自己会睡不着,没想到大概是累极的缘故,沾上枕头便睡着了,连晚饭也没吃,程文华也是如此。
第二日,天刚刚亮叶寻便听到耳边似有声音,她迷迷瞪瞪的睁开眼,仔细辨了一会儿,才发现是有人在敲大门。哦,说好了去镇上的。
叶寻顾不得梳洗,赶紧前去开门。王大婶正在门外,笑道:“怕你忘了,来提醒你一声儿,赶紧收拾收拾,马上过去吧。”说着遥指了一个方向,“那就是村子,不远,收拾好了就过来,车等着呢!”
“好。”
叶寻赶紧去把脸洗了,也没什么护肤品,擦干也就是了,但是,头发太短太怪异了,她的头发只比肩膀儿长点儿,比起这世界女子们的头发,可是短的太多了。
这一番折腾,程文华也醒了,早在王大婶儿叫门的时候,他就醒了,只是一直没出声儿,听到叶寻折腾了一会儿还没出门,便知道估计遇到了难事儿。
“叶寻,怎么了?进来我看看。”程文华躺在床上开口。
叶寻抓着头发进来,苦恼的展示了一下自己的短发,原来如此,程文华明白了。思索片刻,便道,“过来,我给你弄。”
还会弄头发?叶寻暗自嘀咕着,但是只好过去。
说实话,程文华也不会女子发式,但是小时候看母亲的侍女给她盘过几次头,便照着弄了个最简单的,居然还成,又把自己的发簪给叶寻用,反正叶寻也没有这种东西,他又不用出门,披头散发的也没什么。
戴男子发簪的叶寻,虽然看着怪异些,可是总比一头短发出门承受异样眼光的好。昨天王大婶还对叶寻的短发惊叹了一会儿,幸好没追问什么。
盘好了头发,叶寻也没急着出门,反而是到厨房,拿出了昨天剩下的蒸饼放在一个碗里,拿过来放到桌子上,又把桌子搬到床边,还放了一些凉水,没办法,她的肚子也饿着呢。只好暂时委屈程文华了。
又叮嘱了一番,让程文华不要下地,叶寻便出门了。
“记得给自己买发簪啊!”程文华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知道啦!”叶寻同样隔着关好的大门大喊。
听到她如此中气十足的声音,程文华对着叶寻移过来的桌子笑了,“中气还挺足,力气也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