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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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光线中,叶寻坐上了牛车,不得不说,没被工业化污染的空气真是好,让她不由得深深呼吸。
对外,王大婶儿也只是说他们兄妹落魄投亲,路过此地,兄长生病,需要修养,因此,大家也没怀疑什么,村人淳朴,还好心的告诉叶寻一些关于本地的风物,另叶寻涨了不少见识。
一行八个人,到了镇上便各自分开,约定了回去的时间和地点,便去办各自的事情,其中,多数是要置办一些东西的,叶寻不太熟悉路,但是对于记路可是她的强项,就是说如何走就如何回,因此,按时回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走在路上,叶寻小心翼翼的摸着怀里的三两银子,边走边思索。
首先要买布,做两身衣服,毕竟现在她和程文华一人只有一身衣服,连个换洗的都没有,还有要买些调料之类的,王大婶家节俭惯了,厨房的调味品只有油和盐,当然还要买肉,一直吃鱼,还是没有味道的鱼,她都快腻歪死了,还要买买发簪这样当代女子用的东西,入乡随俗也是重要的生存方式,最重要的,是到药房去给程文华拿药。
叶寻细细的思索着,沿着街道逛,很快就买齐了所用的东西。然后,却并不打算就回约定的地点,不管怎么说,这古代的街市,还是要好好逛逛的。
街道比较宽阔,大概是地广人稀的缘故,毕竟天/朝的人口那么多,土地资源有限,一般步行街的距离是不太大的。两旁的房屋都由些矮,街道也是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据说这卖东西的坊市也只有三条街,毕竟是一个小镇,若是到了县里就繁华的多了。
不过叶寻现在并不想去县里,光是在村子里生存,就已经是一项挑战了,毕竟,什么都不会做的她不能坐吃山空啊。仅仅刚才买了些东西就花了一两多银子。
逛了一会儿,大概了解了一下物价,现在正是夏秋之交,一些水果还是有的,于是又买了些枣子、梨、葡萄,好在这个季节的水果便宜,一样买了一点才花了50文钱。
又逛了一阵,看看天色也差不多了,就回到了约定汇合之地。
结果,还没到地方,就发现王大爷和王大婶已经在等着了。见到叶寻,两人赶紧迎上来:“哎呦,程姑娘,你怎么自己拿这么重的东西?”
“重吗?”叶寻倒是毫无所觉,但是王大叔和王大婶过来,也就顺势分给了他们一部分。
恩,一匹青色的棉布,二十斤糙米,一些调味料,几斤猪肉和一些熟食,还有几样水果,放在了一个筐里,筐子是拿小贩免费送的。
王大叔看到这些东西惊叹不已:“怎么就自己拿着回来了呢?这布匹,完全可以让小二送的,这水果,也可以让人家送过来的,你这孩子,实在是太实诚了!”
“额,反正也不是很重,就顺便拿了,麻烦人家怪不好意思的。”叶寻不好意思的笑着,同时心里奇怪,莫非古代的人都营养不良吗?她完全没觉得重啊!
这时,出去采购的村民们也陆续的回来了,等大家都坐上了车,一路闲聊,说说笑笑的回了村子。
牛车只在村子里就停下了,叶寻也不用人帮忙,直接把东西扛回了家,大约几百米的距离就这么扛着走了,看到的人都是惊叹不已:“程姑娘可真厉害。”
叶寻本人倒是对这些一无所觉,慢慢走着回去了。
“程文华,我回来啦,你今天还好吗?”还没进门,叶寻就开始关心家里的病号,没办法,走的时候只给程文华留了一些剩下的蒸饼和凉水,连开水都没有,她自己可是在镇上吃了热乎乎的烧饼,想来也有有点儿对不住他。
“好着呢。”屋子里的程文华也有了回应。
那就好,听到程文华中气十足的声音,叶寻放心了。接着,就把买到的东西一股脑的都搬到了程文华的屋子里,反正他在家里闷了一天了,高兴高兴也好。
见叶寻搬着一堆的东西进来,程文华吓了一跳,忙想过去迎接,叶寻连声说不用,让他坐在床上就好。程文华无奈,只好坐在那,等着叶寻把东西搬过来。
首先是衣服料子,这个怕脏,就直接的放在了程文华的床上,叶寻喜滋滋的道:“明天请村里有手艺的帮咱们做两身衣服,这些料子,一人一身尽够了。”
程文华点头称好。
叶寻又把买来的东西一一的给程文华看了,又询问他在家里如何,程文华笑说今日把饼都吃了,准备的很好,叶寻这才满意,又给程文华看了买来的肘子之类的熟食,笑说,今晚可算有着落了。
程文华思索了一会儿,叹道:“不行,光吃这个如何行?我看我们还是烧些米来吃。”
“呃……”叶寻有些迟疑,程文华却是自信一笑,道:“你无非是不会生火,这个交给我就可以了,你只需烧水,然后把米放到锅里煮熟,最后再放到一个大盆里,盖住盖子,闷一阵子就行了。”
叶寻稍微琢磨了下,觉得这个法子可行,因此同意了。趁着此时天色未晚,两人赶紧的去生火,因为如果晚了厨房就有些看不清了,现在大家都是趁天亮做饭,免得黑了又要点起油灯,不亮堂不说,还费灯油。
这都是热心的村民们告诉叶寻的。大家看她举止和肤色,知道她不像是受苦的人,想来这些事情是不知道的。虽然不知道两人为何流落至此,但是还是热心的告诉了她一些节省的法门。
叶寻扶着程文华,一跳一跳的到了厨下,正好厨下有个小凳子,程文华便坐在凳子上生火,叶寻负责搬柴草和运水烧水,两人分工明确的很。
艰难的一餐总算是做完了,两人坐在桌前,都是感慨一番。饭食并不丰盛,糙米饭,因为煮的太熟了,软软的还带着水汽,酱肘子肉、猪头肉,此外还有洗干净切成块的水果。老实说,这顿饭对比两人平常的标准来说是有些过于简陋了,但是此时此地,两人却都分外的高兴,毕竟,不至于饿死了。
当然,饿死是一种调侃,两个人又岂能真的饿死,但是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总是分外的高兴,因此,两人都兴奋不已。
“来,谢谢你。正式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不能喝酒,程文华举起装着米汤的碗,郑重的端起来敬叶寻。
叶寻被弄的不好意思了,也端起面前乘着米汤的碗,回敬道:“不用谢。我也要谢谢你,找到了方向,否则我自己一个,真不知道何时才能出那山谷,也许会困在里面饿死呢。”此话不错,作为一个将领,辨别方向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技能之一了,毕竟大军迷路可不是小事。因此,两人在山谷中,少不了靠程文华辨别方向,避开野兽。
“那我再谢谢你,倾家为我。我的腿,也多亏了你呢。”
“你的玉佩还在我这,我随时可以卖了呀,一定比我的金坠子值钱。”叶寻笑着道,“好啦,我们别互相吹捧了,赶紧吃东西是正经,否则这饭可就凉了。”
“对,来,吃饭吃饭。”程文华热情回应,同时给叶寻夹了一块肘子。
待吃完饭,收拾好了东西,两人总算有时间坐下来整理思绪,考虑将来。奔波的风尘已经洗去,再也没有外在的危险,伤口已经得到治疗,有了暂时的住处,手里也有大概能支撑一段时间生活的银子,天色又还尚早,尤其是叶寻,现代的生物钟可不是这个时候。
“我觉得你很奇怪,头发很短,不知风俗,不通厨事,但是绝对受过良好的教导,说实话,我很好奇。”程文华单刀直入的说了自己的想法。毕竟,两人也算是生死之交了,也没必要如何藏着掖着,再说了,对于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人,确认没有危险是必要的,当然,如果叶寻是危险人物,当时就不必救他。但是叶寻的种种表现,让程文华实在是好奇。
叶寻皱眉,她不知怎么和程文华说如此奇异之事,但是纠结了一番还是如实相告。因为她救程文华时,他当时穿的衣服料子,叶寻也在买料子的地方遇到了,但是价钱却是离谱,也是这小地方衣料店里最好的料子了,因此,叶寻推断,程文华一定也不是穷苦人家出身,并且表现的有武艺的样子,如果查不出自己的来历,万一把自己当做奸细可怎么好。
因此,对于自己的来历,叶寻还是如实的告知了程文华,从登山那天的事说起,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家乡,最后表达了想要回去的愿望。听得程文华惊叹不已,直呼神奇,虽然不想相信,但是叶寻所表现出来的,确实与众不同,她所描述的世界,若没见过,定然想象不出来,最重要的是,他相信叶寻,这就够了。
对于自己的来历,程文华却不愿意多说,怕叶寻知道了给她带来麻烦,因此,只含糊的说自己出身大家族,因为一些原因,受到追杀,因此逃到山谷里,连仇家是谁都暂时不清楚。叶寻听了,也暗暗叹息,往常从小说里看到古代的大家族内斗十分残酷,还怀疑真实性,现在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就在眼前,终于相信了。
两人表明身份,卸下心防,好好的规划了一番暂住的事宜,稍微安排了下以后的打算,今日便算是结束了。
叶寻临回自己的屋子时,程文华却叫住了她:“你我成日姑娘公子的叫,实在太生分了些,救命之恩,不当如此,若不嫌弃,你叫我程大哥,我换你叶妹妹,如何?”说完这句话,程文华暗暗的脸红了,好在油灯不亮,叶寻又是在门口被叫住的,因此未曾察觉。
“程大哥。”叶寻唤了一声,作为一个现代人,成日公子公子的叫,也是一件比较考验人的事情,因此程文华这么一说,叶寻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好,叶妹妹。”程文华低低的应了一声。
“那程大哥,我回去睡觉了。这油灯也快熄了,你在床上就好,不用管它。”叶寻又叮嘱了一声,方回自己的卧室。
“嗯。”程文华低低的应了一声,想要说点儿什么,抬头才发现人已经回去了。只好默默的躺下,感受发烫的脸颊。
程文华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冲动的说出那句话,也许是单纯的想要靠近一些吧,毕竟是救命恩人,不能太过生疏了,程文华默默的想着,与叶寻回到屋子便很快入睡不同,却是辗转许久才睡去。
清晨的光线中,叶寻坐上了牛车,不得不说,没被工业化污染的空气真是好,让她不由得深深呼吸。
对外,王大婶儿也只是说他们兄妹落魄投亲,路过此地,兄长生病,需要修养,因此,大家也没怀疑什么,村人淳朴,还好心的告诉叶寻一些关于本地的风物,另叶寻涨了不少见识。
一行八个人,到了镇上便各自分开,约定了回去的时间和地点,便去办各自的事情,其中,多数是要置办一些东西的,叶寻不太熟悉路,但是对于记路可是她的强项,就是说如何走就如何回,因此,按时回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走在路上,叶寻小心翼翼的摸着怀里的三两银子,边走边思索。
首先要买布,做两身衣服,毕竟现在她和程文华一人只有一身衣服,连个换洗的都没有,还有要买些调料之类的,王大婶家节俭惯了,厨房的调味品只有油和盐,当然还要买肉,一直吃鱼,还是没有味道的鱼,她都快腻歪死了,还要买买发簪这样当代女子用的东西,入乡随俗也是重要的生存方式,最重要的,是到药房去给程文华拿药。
叶寻细细的思索着,沿着街道逛,很快就买齐了所用的东西。然后,却并不打算就回约定的地点,不管怎么说,这古代的街市,还是要好好逛逛的。
街道比较宽阔,大概是地广人稀的缘故,毕竟天/朝的人口那么多,土地资源有限,一般步行街的距离是不太大的。两旁的房屋都由些矮,街道也是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据说这卖东西的坊市也只有三条街,毕竟是一个小镇,若是到了县里就繁华的多了。
不过叶寻现在并不想去县里,光是在村子里生存,就已经是一项挑战了,毕竟,什么都不会做的她不能坐吃山空啊。仅仅刚才买了些东西就花了一两多银子。
逛了一会儿,大概了解了一下物价,现在正是夏秋之交,一些水果还是有的,于是又买了些枣子、梨、葡萄,好在这个季节的水果便宜,一样买了一点才花了50文钱。
又逛了一阵,看看天色也差不多了,就回到了约定汇合之地。
结果,还没到地方,就发现王大爷和王大婶已经在等着了。见到叶寻,两人赶紧迎上来:“哎呦,程姑娘,你怎么自己拿这么重的东西?”
“重吗?”叶寻倒是毫无所觉,但是王大叔和王大婶过来,也就顺势分给了他们一部分。
恩,一匹青色的棉布,二十斤糙米,一些调味料,几斤猪肉和一些熟食,还有几样水果,放在了一个筐里,筐子是拿小贩免费送的。
王大叔看到这些东西惊叹不已:“怎么就自己拿着回来了呢?这布匹,完全可以让小二送的,这水果,也可以让人家送过来的,你这孩子,实在是太实诚了!”
“额,反正也不是很重,就顺便拿了,麻烦人家怪不好意思的。”叶寻不好意思的笑着,同时心里奇怪,莫非古代的人都营养不良吗?她完全没觉得重啊!
这时,出去采购的村民们也陆续的回来了,等大家都坐上了车,一路闲聊,说说笑笑的回了村子。
牛车只在村子里就停下了,叶寻也不用人帮忙,直接把东西扛回了家,大约几百米的距离就这么扛着走了,看到的人都是惊叹不已:“程姑娘可真厉害。”
叶寻本人倒是对这些一无所觉,慢慢走着回去了。
“程文华,我回来啦,你今天还好吗?”还没进门,叶寻就开始关心家里的病号,没办法,走的时候只给程文华留了一些剩下的蒸饼和凉水,连开水都没有,她自己可是在镇上吃了热乎乎的烧饼,想来也有有点儿对不住他。
“好着呢。”屋子里的程文华也有了回应。
那就好,听到程文华中气十足的声音,叶寻放心了。接着,就把买到的东西一股脑的都搬到了程文华的屋子里,反正他在家里闷了一天了,高兴高兴也好。
见叶寻搬着一堆的东西进来,程文华吓了一跳,忙想过去迎接,叶寻连声说不用,让他坐在床上就好。程文华无奈,只好坐在那,等着叶寻把东西搬过来。
首先是衣服料子,这个怕脏,就直接的放在了程文华的床上,叶寻喜滋滋的道:“明天请村里有手艺的帮咱们做两身衣服,这些料子,一人一身尽够了。”
程文华点头称好。
叶寻又把买来的东西一一的给程文华看了,又询问他在家里如何,程文华笑说今日把饼都吃了,准备的很好,叶寻这才满意,又给程文华看了买来的肘子之类的熟食,笑说,今晚可算有着落了。
程文华思索了一会儿,叹道:“不行,光吃这个如何行?我看我们还是烧些米来吃。”
“呃……”叶寻有些迟疑,程文华却是自信一笑,道:“你无非是不会生火,这个交给我就可以了,你只需烧水,然后把米放到锅里煮熟,最后再放到一个大盆里,盖住盖子,闷一阵子就行了。”
叶寻稍微琢磨了下,觉得这个法子可行,因此同意了。趁着此时天色未晚,两人赶紧的去生火,因为如果晚了厨房就有些看不清了,现在大家都是趁天亮做饭,免得黑了又要点起油灯,不亮堂不说,还费灯油。
这都是热心的村民们告诉叶寻的。大家看她举止和肤色,知道她不像是受苦的人,想来这些事情是不知道的。虽然不知道两人为何流落至此,但是还是热心的告诉了她一些节省的法门。
叶寻扶着程文华,一跳一跳的到了厨下,正好厨下有个小凳子,程文华便坐在凳子上生火,叶寻负责搬柴草和运水烧水,两人分工明确的很。
艰难的一餐总算是做完了,两人坐在桌前,都是感慨一番。饭食并不丰盛,糙米饭,因为煮的太熟了,软软的还带着水汽,酱肘子肉、猪头肉,此外还有洗干净切成块的水果。老实说,这顿饭对比两人平常的标准来说是有些过于简陋了,但是此时此地,两人却都分外的高兴,毕竟,不至于饿死了。
当然,饿死是一种调侃,两个人又岂能真的饿死,但是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总是分外的高兴,因此,两人都兴奋不已。
“来,谢谢你。正式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不能喝酒,程文华举起装着米汤的碗,郑重的端起来敬叶寻。
叶寻被弄的不好意思了,也端起面前乘着米汤的碗,回敬道:“不用谢。我也要谢谢你,找到了方向,否则我自己一个,真不知道何时才能出那山谷,也许会困在里面饿死呢。”此话不错,作为一个将领,辨别方向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技能之一了,毕竟大军迷路可不是小事。因此,两人在山谷中,少不了靠程文华辨别方向,避开野兽。
“那我再谢谢你,倾家为我。我的腿,也多亏了你呢。”
“你的玉佩还在我这,我随时可以卖了呀,一定比我的金坠子值钱。”叶寻笑着道,“好啦,我们别互相吹捧了,赶紧吃东西是正经,否则这饭可就凉了。”
“对,来,吃饭吃饭。”程文华热情回应,同时给叶寻夹了一块肘子。
待吃完饭,收拾好了东西,两人总算有时间坐下来整理思绪,考虑将来。奔波的风尘已经洗去,再也没有外在的危险,伤口已经得到治疗,有了暂时的住处,手里也有大概能支撑一段时间生活的银子,天色又还尚早,尤其是叶寻,现代的生物钟可不是这个时候。
“我觉得你很奇怪,头发很短,不知风俗,不通厨事,但是绝对受过良好的教导,说实话,我很好奇。”程文华单刀直入的说了自己的想法。毕竟,两人也算是生死之交了,也没必要如何藏着掖着,再说了,对于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人,确认没有危险是必要的,当然,如果叶寻是危险人物,当时就不必救他。但是叶寻的种种表现,让程文华实在是好奇。
叶寻皱眉,她不知怎么和程文华说如此奇异之事,但是纠结了一番还是如实相告。因为她救程文华时,他当时穿的衣服料子,叶寻也在买料子的地方遇到了,但是价钱却是离谱,也是这小地方衣料店里最好的料子了,因此,叶寻推断,程文华一定也不是穷苦人家出身,并且表现的有武艺的样子,如果查不出自己的来历,万一把自己当做奸细可怎么好。
因此,对于自己的来历,叶寻还是如实的告知了程文华,从登山那天的事说起,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家乡,最后表达了想要回去的愿望。听得程文华惊叹不已,直呼神奇,虽然不想相信,但是叶寻所表现出来的,确实与众不同,她所描述的世界,若没见过,定然想象不出来,最重要的是,他相信叶寻,这就够了。
对于自己的来历,程文华却不愿意多说,怕叶寻知道了给她带来麻烦,因此,只含糊的说自己出身大家族,因为一些原因,受到追杀,因此逃到山谷里,连仇家是谁都暂时不清楚。叶寻听了,也暗暗叹息,往常从小说里看到古代的大家族内斗十分残酷,还怀疑真实性,现在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就在眼前,终于相信了。
两人表明身份,卸下心防,好好的规划了一番暂住的事宜,稍微安排了下以后的打算,今日便算是结束了。
叶寻临回自己的屋子时,程文华却叫住了她:“你我成日姑娘公子的叫,实在太生分了些,救命之恩,不当如此,若不嫌弃,你叫我程大哥,我换你叶妹妹,如何?”说完这句话,程文华暗暗的脸红了,好在油灯不亮,叶寻又是在门口被叫住的,因此未曾察觉。
“程大哥。”叶寻唤了一声,作为一个现代人,成日公子公子的叫,也是一件比较考验人的事情,因此程文华这么一说,叶寻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好,叶妹妹。”程文华低低的应了一声。
“那程大哥,我回去睡觉了。这油灯也快熄了,你在床上就好,不用管它。”叶寻又叮嘱了一声,方回自己的卧室。
“嗯。”程文华低低的应了一声,想要说点儿什么,抬头才发现人已经回去了。只好默默的躺下,感受发烫的脸颊。
程文华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冲动的说出那句话,也许是单纯的想要靠近一些吧,毕竟是救命恩人,不能太过生疏了,程文华默默的想着,与叶寻回到屋子便很快入睡不同,却是辗转许久才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