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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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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恩商务酒店酒店在市中心,而唐人街则是在哥谭的边缘。

    桃乐丝是被杰森的机车送过去的。

    不得不说是,杰森骑机车的样子,真的是帅的没边了。

    十五六岁的少年身材正好,没有满身肌肉虬结,穿的又干净整洁,虽然不是校园小说里主流的男主角魔板,但其实也没有差多少。

    杰森长腿一跨便坐上了机车,然后对着桃乐丝伸出一只手。

    机车有些大,对于身高不是很高的桃乐丝来说,要想帅气的直接跨上去,是不可能的。

    所以她就抓着杰森的手,借力登了上去。

    哥谭市不算特别大,在杰森放足速度的时候,他们很快就到了唐人街。

    唐人街基本都是种花人聚集的地方,在这里的美国人其实并不多。而桃乐丝之所以会来这里,也不外呼是因为嘴馋了。

    种花有用药材入食的习惯,特别是煮肉或者是煮高汤,当然除此之外还有著名的火锅底料,不过这个能不能买到,真的要看运气。

    整个哥谭市杰森都特别的熟,说起来不熟也不行啊,毕竟不熟的话还扯什么夜巡?

    “药材之类的在这边我记得有一家店在卖,不过你别报太大希望,这里掺水的药材也不少。”唐人街鱼龙混杂,虽然别的聚集区好一点,但其实也并没有好太多。

    除了个别的几个地区,别的地方其实都很危险,就算那些超级反派被扔进了阿卡姆,他们的手下依旧在为哥谭的黑暗事业发光发热。

    “先去看看吧。”桃乐丝顿了顿,想到了哥谭市除了富豪布鲁斯·韦恩这个花花公子之外,还有罪恶都市这个名字。“……你在这里生活,会有感觉到心累吗?”

    会对这个处处充满着黑暗的都市失望吗?会想过逃离吗?

    就算是桃乐丝,哪怕这两天在哥谭的日常还算过得去,并且因为有杰森的陪伴,并没有遇到什么事情。

    但是这并不代表她没有感觉到哥谭隐藏着的压抑,哪怕桃乐丝已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发挥着自己的能力了,但是对于这座城市来说,依旧是杯水车薪。

    仅仅是一个短小的假期,桃乐丝还愿意在这里发光发热。但是她并非是天真的人,如果要一直生活在哥谭,面对这样一个黑暗的只能默默期待黎明的城市,她恐怕会忍不住的逃离。

    不知是不是因为能力的原因,她开始厌恶争斗,战争……这些事情。哪怕这对于曾经的她来说,是日常。

    “不会,这里是我出生的地方啊。”因为多少对桃乐丝稍微有些了解了,所以杰森在听到桃乐丝单纯的带着疑惑的问题,则是用一种很轻松的口气说着。“因为这里是我生活的地方,它包容着我的一切,所以我们也要包容他的一切。”

    “如果不是知道这个他是哥谭市的话,我真的会以为你是在表白啊!”桃乐丝走在杰森的身边,在他说完这句类似表白的话以后,带着几分玩笑兴致的说道。

    “谁会表白哥谭啊!”听到桃乐丝的调笑,杰森揉了揉额头说道。

    “那个蝙蝠侠呢?”桃乐丝走到杰森的前面,转过身眼含笑意的看着他。

    蝙蝠侠的传言,从桃乐丝踏入哥谭市就一直再听到。说实在的,她对蝙蝠侠也挺有趣的。

    作为一个……应该是正义的一方吧,到底是抱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一次又一次的将坏人投入监狱,却又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他逃出来为祸哥谭呢?实在是很奇怪的一个人啊。

    “为什么会突然想到他?”突然听到蝙蝠侠的名字,杰森有点卡壳。

    “因为哥谭比较有名的,蝙蝠侠算是一个吧?”桃乐丝重新走到杰森的身边,然后继续道“我其实来之前还是做过一些功课的!”

    虽然说桃乐丝一个人的时候比较安静,性格看起来也很沉稳,但其实只要有人,就会活跃起来,像是一种伪装。

    在李千欢面前的桃乐丝像一个能够一肩抗起困难,成为她的依靠。

    在梅的面前,她像是个小辈,撒娇卖萌顺手捏来。

    而在杰森面前,大概就真的是桃乐丝的恶趣味了,只要看到杰森那个样子,她就忍不住想要看看他有不同的表情。

    当然,杰森自己凑上来,也是桃乐丝会这么做的原因之一。她有时候会给自己找一些乐趣,撒娇卖萌什么都算,虽然这个找乐趣有些奇葩。

    “……”杰森看着身边的桃乐丝,已经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蝙蝠侠是哥谭市标志这件事根本就不用打听好吗?只要来到哥谭,不知道也会知道好吗?

    “总觉得,杰森你话不应该这么少,和你外表一点都不一样。”桃乐丝收敛了笑容,眼神温润的看着杰森。

    杰森·托德曾经是个街头少年,就算被布鲁斯·韦恩收养,改变了许多生活习惯,面上看起来有些凶的样子,也并没有改变多少。

    其实说杰森话少,也仅仅是在桃乐丝的面前。

    “都说了让你别那么相信人。”杰森一只手捂住眼睛,已经分不清到底是因为桃乐丝对他的评价,还是杰森自己的不好意思。

    “我没有啊。”桃乐丝依旧笑着,笑意深达眼底。她的笑容总是这样,带着满满的真诚,让人生不出一点别的想法。

    看着桃乐丝的笑容,杰森叹了一口气,“你是真不知道,你这样在哥谭市有多危险,哥谭的变态可从来都不少。”

    “我知道啊,但是不是有杰森你吗?”刨去第一次见面,就算没有世界意识的提醒,桃乐丝也知道杰森并不简单。

    但是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掺杂更多的,别的东西,不是吗?

    “你这么说话,我会误会的。”桃乐丝的样子性格确实都有点戳中杰森的理想型,不然他也不会自己撞上来。

    “嗯……误会就不好了。”桃乐丝沉吟一下,然后笑吟吟的看着杰森。“小哥哥,要恋爱吗?”

    虽然桃乐丝不知道谈恋爱是什么一种感觉,但是至少现在,他们两个的样子,应该像是谈恋爱吧?

    杰森再次叹了一口气,“这句话应该是我来说才对。”

    他牵住桃乐丝的手,眼中带着无奈。

    并不是没有谈过恋爱,然而杰森·托德似乎从来没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主动过。

    虽然这只是和桃乐丝认识的第三天,说是谈恋爱,在桃乐丝说出来以后,更像是一个玩笑。不过杰森确实是有心动,他对面前这个姑娘,也有超乎寻常的耐心。

    “桃乐丝,我喜欢你。”

    少年的心情,总是纯洁的不得了。喜欢这两个字,都带着一种郑重其事的感觉。

    “杰森,我有没有说过?”桃乐丝睁大了眼睛,微微抬头,眼睛亮闪闪的看着他。

    “什么?”杰森有些不解。

    “你认真的样子真的真的,超级超级帅的,杰森小哥哥!”杰森说过让桃乐丝别让她叫他小哥哥,桃乐丝一直都记者,然而有时候她也会喜欢拿出来调侃杰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