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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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又细细讨论了一番,像什么该给多少束脩,孩子到时该怎么接送,孩子是不是白天就放到牛李氏娘家,那这样,是不是又要给她娘家送些东西?总之,想了很多,还讨论的津津有味的,直到深夜才睡去。
此时的牛牧之还不知道父母已经将他要读书的事讨论得很详细了,正在自己的被窝里睡得正香呢!
过了几日,牛牧之正在院子里活动舒展筋骨呢,就看他娘喜滋滋地从门外走了进来,看见他,便习惯性地一把搂住他,摩挲着他的脖颈,笑着说:“胖球啊,我今天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呢!”
牛牧之被她摸得痒痒的,忍不住缩起身子,笑出声来。
“好啦!不逗你啦!”牛李氏捏了捏他的脸颊,笑道,“胖球你不是一直想去读书吗?娘啊,替你找了一位先生。”
“先生?爹不是说,在家里再等一段时间吗?”牛牧之一时没有回过神来。
“原本是这样打算的,但是这位先生不是别人,和你外公家是老相识了,所以我跟你爹也敢放心把你交给他。”牛李氏向他解释道。
“是谁啊?”牛牧之仍是一脸疑惑。
“是你外公老相识的儿子,张秀才。”牛李氏跟牛牧之说道,不过她也不指望他能记得,只是回答他的问题,免得他一直问下去。
可是她却没想到,牛牧之不但记得,还记得清清楚楚呢!他还记得那个张秀才的爹爹两年前已经去世了,当时,他外公来他家看他,一家人聊得正高兴呢,就看见一个年轻人冒冒失失地闯了进来。
他外公虽然是特意在外面和那年轻人谈话,但他也听了个七七八八,其他的虽然不大记得了,但他外公当时叫了声“秀才小子”,他却记得很清楚。又说了些什么“人没了”之类的话,他当时才明白过来。
如果是个秀才教自己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这位张秀才,年纪轻轻,就取得了秀才功名,算是普通人眼中的读书人了,可以说是有真才实学的了。
要知道,人们对于读书的尊重和敬畏并不是因为读书本身,而是读书所带来的荣耀和地位。并不是所有读过书的都可以成为读书人,只有通过读书,取得了一定的功名,才能真正地成为普通人眼中的读书人。
牛牧之清楚地记得那位被誉为“民族魂”的作家笔下的那个终身没有取得功名的读书人,是怎样地在客栈大堂里被一群粗鲁汉子嘲笑的。
所以,他可跟以往小说里所看到的穿越者不一样,觉得一个穷酸秀才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实上,这是很了不起的了。
远的不说,就说那位替自己取名的吴秀才,如果没有一个秀才功名,是如何能够在牛家村这样一个很封闭的村落里落户的?要知道,在古代的这种小农社会中,人们都是很排外的,尤其是底层社会的人,都是以家族宗族为单位的,对于外来户,都是很不待见的。
“儿啊,你也别太担心,读书可是好事哩!你这几天在家好好歇着,把精神养养好,三天后,我便带你去见你先生。”牛李氏看着一脸若有所思的牛牧之,以为他是有些怕,安抚他道。
牛牧之听见他娘这么说,便知是她想差了,忙甜甜地笑道:“娘,我才不担心呢!认字读书可好玩了,我喜欢呢!”
牛李氏听见他这样说,不禁“扑哧”一笑:“傻孩子,读书可不是玩的,要好好学才是啊!”不过这孩子也不知随了谁,竟对读书如此感兴趣,可真是上天垂怜啊!
晚上,牛二河忙完铺子里的事情,回家里把那三本书找了出来,亲手交给了牛牧之。
说实在的,当算了算读书的花费的时候,他的心都在流血啊!给那张秀才准备的束脩就足足有十两银子,明日还要上街去买纸笔,砚台也要买,最费钱的就是书本了,将来读的书多了,也不知要买多少呢!这样算下来,他一年杀猪卖肉也不过三四十两银子,还是在生意好的时候才有这么多,而现在,将近一半都要没了,怎么能不肉痛呢?
但是,他也只是在心里小小感慨一下,毕竟,为了儿子的前途,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他又想起了当年他爹送他兄弟两个读书,心里却有几分感动。虽然他们只是在村里一个识些字,逢年过节帮人写些对联什么的人家那里读书,但想必,他爹当年也是从牙缝里省下的钱吧。
但愿他的儿子和他不一样,能够认认真真地读书,也不枉费他的一番苦心。
而大丫二丫三丫知道弟弟要去读书了,心里也为他高兴,趁着爹娘都去忙的时候,姐妹三人拉着牛牧之,你一句,我一句地问着。
牛牧之看着如此关心他的姐姐,并没有因为父母对他的偏爱而嫉妒他,反而发自内心地为他高兴。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读书,为自己家改换门庭,将来也好给姐姐们说亲事,让她们嫁得好人家。
次日,牛二河的猪肉铺子罕见地没有开门,他带着钱去街上的书肆里去购买学习用具了。
牛牧之早早地起床、洗漱、锻炼,然后吃饭,这基本上已经成为了他的生活规律了,牛家其他人也是见怪不怪。
等这些事情都做完之后,他便拿出了吴秀才给的那三本书,想了想,翻开了《三字经》。对照着记忆中的字,他慢慢地记着这些字的繁体写法“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到了拜师那一日,天还没亮,牛牧之就被他娘从床上拉起来了,比平常他起床的时间还要早上许多。
牛牧之乖乖地起床,然后看他娘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套新衣服。
“娘,这是?”牛牧之看着牛李氏手里的衣服,觉得这个样式似乎跟平常自己穿的不大一样。
“这是读书人才穿的长衫,娘连夜为你做的,快看看,合不合身?”牛李氏脸上满是笑意,往牛牧之身上套着衣服。
长衫?牛牧之微微一愣,然后突然反应过来了。他在来到这个世界不久,能看到东西之后,发现这里的东西和自己认知中的是有些不一样的。
比如说,以往电视剧中常看见的长袍之类的衣服,这里的人是不穿的,至少他家里人是不穿的。大家的衣服其实和现代还有几分相似的,上衣下裤,只不过都做得长了些,把身体都遮住了而已。
他娘和三个姐姐也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在裤子外面在穿上裙子,以示郑重。而他爹,夏天热的不行的时候,还光膀子呢!
不过看着这个长衫,牛牧之突然想起来了,似乎吴秀才和他儿子穿的就是这种?当时自己只顾表现了,这些细节倒没注意。
现在看来,不是这里的人不穿长袍,是底层劳动人民不穿,只是阶级比较高的人才穿。想来也是,这长袍看着好看,但要穿着它去干活儿,还是不大方便的。
现在,自己也能穿上这长衫啦!
牛牧之高高兴兴地穿上衣服,牛李氏看着穿着长衫的儿子,心里乐开了花!她家胖球果然是个读书的料,看!穿上这身衣服,多合适呀!走出去,人家那个会不觉得这是一个读书识字的孩子呢?
而牛牧之看着自己短短的身子,穿上这身长衫,觉得这完全把自己的缺陷暴露出来了,显得整个人矮墩墩的,刚才能穿上这身衣服的喜悦一下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但他知道这身衣服是不能随便脱的,也只能委委屈屈地穿上。
今天他可没有时间去锻炼了,吃完早饭,牛二河和牛李氏拿着东西,就带着他出门了。
不过,牛二河和牛李氏没有直接去找张秀才,而是去了牛李氏娘家,去找她爹,老李头。
前见天,牛李氏就跟老李头通过气了,所以,今天,老李头也便早早地起来了,专在家里等着女儿女婿上门。
老李头是个性急的,牛二河还没开口呢,他便大着嗓门道:“怎么到现在才来,快快快,我带你们去。”
一旁的牛李氏他娘见她家老头子这傻样子,忙阻止他道:“女儿女婿上门来,虽然是有其他事情要办的,但怎么连坐都不让人坐了?何况现在还早着呢,去早了,也见不到人呀!”
老李头被堵住了,一时说不出话来,而李母完全没有理他,只在一旁逗着许久不见的小外孙。
等后来,牛李氏的几个哥哥嫂嫂都出来了,双方又寒暄了几句,李母见日头差不多了,才让老李头带着人取张秀才家。
牛二河一定要将手里拿的肉给李家留下一份,毕竟,这李家不仅有李父李母,还有其他人呢,难保人家不会说闲话,留下些东西,也好堵住人的嘴。
李母知道他的意思,也便将东西收下了,心里暗自高兴这个女婿会做事,女儿嫁了个好人家。
二人又细细讨论了一番,像什么该给多少束脩,孩子到时该怎么接送,孩子是不是白天就放到牛李氏娘家,那这样,是不是又要给她娘家送些东西?总之,想了很多,还讨论的津津有味的,直到深夜才睡去。
此时的牛牧之还不知道父母已经将他要读书的事讨论得很详细了,正在自己的被窝里睡得正香呢!
过了几日,牛牧之正在院子里活动舒展筋骨呢,就看他娘喜滋滋地从门外走了进来,看见他,便习惯性地一把搂住他,摩挲着他的脖颈,笑着说:“胖球啊,我今天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呢!”
牛牧之被她摸得痒痒的,忍不住缩起身子,笑出声来。
“好啦!不逗你啦!”牛李氏捏了捏他的脸颊,笑道,“胖球你不是一直想去读书吗?娘啊,替你找了一位先生。”
“先生?爹不是说,在家里再等一段时间吗?”牛牧之一时没有回过神来。
“原本是这样打算的,但是这位先生不是别人,和你外公家是老相识了,所以我跟你爹也敢放心把你交给他。”牛李氏向他解释道。
“是谁啊?”牛牧之仍是一脸疑惑。
“是你外公老相识的儿子,张秀才。”牛李氏跟牛牧之说道,不过她也不指望他能记得,只是回答他的问题,免得他一直问下去。
可是她却没想到,牛牧之不但记得,还记得清清楚楚呢!他还记得那个张秀才的爹爹两年前已经去世了,当时,他外公来他家看他,一家人聊得正高兴呢,就看见一个年轻人冒冒失失地闯了进来。
他外公虽然是特意在外面和那年轻人谈话,但他也听了个七七八八,其他的虽然不大记得了,但他外公当时叫了声“秀才小子”,他却记得很清楚。又说了些什么“人没了”之类的话,他当时才明白过来。
如果是个秀才教自己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这位张秀才,年纪轻轻,就取得了秀才功名,算是普通人眼中的读书人了,可以说是有真才实学的了。
要知道,人们对于读书的尊重和敬畏并不是因为读书本身,而是读书所带来的荣耀和地位。并不是所有读过书的都可以成为读书人,只有通过读书,取得了一定的功名,才能真正地成为普通人眼中的读书人。
牛牧之清楚地记得那位被誉为“民族魂”的作家笔下的那个终身没有取得功名的读书人,是怎样地在客栈大堂里被一群粗鲁汉子嘲笑的。
所以,他可跟以往小说里所看到的穿越者不一样,觉得一个穷酸秀才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实上,这是很了不起的了。
远的不说,就说那位替自己取名的吴秀才,如果没有一个秀才功名,是如何能够在牛家村这样一个很封闭的村落里落户的?要知道,在古代的这种小农社会中,人们都是很排外的,尤其是底层社会的人,都是以家族宗族为单位的,对于外来户,都是很不待见的。
“儿啊,你也别太担心,读书可是好事哩!你这几天在家好好歇着,把精神养养好,三天后,我便带你去见你先生。”牛李氏看着一脸若有所思的牛牧之,以为他是有些怕,安抚他道。
牛牧之听见他娘这么说,便知是她想差了,忙甜甜地笑道:“娘,我才不担心呢!认字读书可好玩了,我喜欢呢!”
牛李氏听见他这样说,不禁“扑哧”一笑:“傻孩子,读书可不是玩的,要好好学才是啊!”不过这孩子也不知随了谁,竟对读书如此感兴趣,可真是上天垂怜啊!
晚上,牛二河忙完铺子里的事情,回家里把那三本书找了出来,亲手交给了牛牧之。
说实在的,当算了算读书的花费的时候,他的心都在流血啊!给那张秀才准备的束脩就足足有十两银子,明日还要上街去买纸笔,砚台也要买,最费钱的就是书本了,将来读的书多了,也不知要买多少呢!这样算下来,他一年杀猪卖肉也不过三四十两银子,还是在生意好的时候才有这么多,而现在,将近一半都要没了,怎么能不肉痛呢?
但是,他也只是在心里小小感慨一下,毕竟,为了儿子的前途,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他又想起了当年他爹送他兄弟两个读书,心里却有几分感动。虽然他们只是在村里一个识些字,逢年过节帮人写些对联什么的人家那里读书,但想必,他爹当年也是从牙缝里省下的钱吧。
但愿他的儿子和他不一样,能够认认真真地读书,也不枉费他的一番苦心。
而大丫二丫三丫知道弟弟要去读书了,心里也为他高兴,趁着爹娘都去忙的时候,姐妹三人拉着牛牧之,你一句,我一句地问着。
牛牧之看着如此关心他的姐姐,并没有因为父母对他的偏爱而嫉妒他,反而发自内心地为他高兴。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读书,为自己家改换门庭,将来也好给姐姐们说亲事,让她们嫁得好人家。
次日,牛二河的猪肉铺子罕见地没有开门,他带着钱去街上的书肆里去购买学习用具了。
牛牧之早早地起床、洗漱、锻炼,然后吃饭,这基本上已经成为了他的生活规律了,牛家其他人也是见怪不怪。
等这些事情都做完之后,他便拿出了吴秀才给的那三本书,想了想,翻开了《三字经》。对照着记忆中的字,他慢慢地记着这些字的繁体写法“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到了拜师那一日,天还没亮,牛牧之就被他娘从床上拉起来了,比平常他起床的时间还要早上许多。
牛牧之乖乖地起床,然后看他娘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套新衣服。
“娘,这是?”牛牧之看着牛李氏手里的衣服,觉得这个样式似乎跟平常自己穿的不大一样。
“这是读书人才穿的长衫,娘连夜为你做的,快看看,合不合身?”牛李氏脸上满是笑意,往牛牧之身上套着衣服。
长衫?牛牧之微微一愣,然后突然反应过来了。他在来到这个世界不久,能看到东西之后,发现这里的东西和自己认知中的是有些不一样的。
比如说,以往电视剧中常看见的长袍之类的衣服,这里的人是不穿的,至少他家里人是不穿的。大家的衣服其实和现代还有几分相似的,上衣下裤,只不过都做得长了些,把身体都遮住了而已。
他娘和三个姐姐也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在裤子外面在穿上裙子,以示郑重。而他爹,夏天热的不行的时候,还光膀子呢!
不过看着这个长衫,牛牧之突然想起来了,似乎吴秀才和他儿子穿的就是这种?当时自己只顾表现了,这些细节倒没注意。
现在看来,不是这里的人不穿长袍,是底层劳动人民不穿,只是阶级比较高的人才穿。想来也是,这长袍看着好看,但要穿着它去干活儿,还是不大方便的。
现在,自己也能穿上这长衫啦!
牛牧之高高兴兴地穿上衣服,牛李氏看着穿着长衫的儿子,心里乐开了花!她家胖球果然是个读书的料,看!穿上这身衣服,多合适呀!走出去,人家那个会不觉得这是一个读书识字的孩子呢?
而牛牧之看着自己短短的身子,穿上这身长衫,觉得这完全把自己的缺陷暴露出来了,显得整个人矮墩墩的,刚才能穿上这身衣服的喜悦一下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但他知道这身衣服是不能随便脱的,也只能委委屈屈地穿上。
今天他可没有时间去锻炼了,吃完早饭,牛二河和牛李氏拿着东西,就带着他出门了。
不过,牛二河和牛李氏没有直接去找张秀才,而是去了牛李氏娘家,去找她爹,老李头。
前见天,牛李氏就跟老李头通过气了,所以,今天,老李头也便早早地起来了,专在家里等着女儿女婿上门。
老李头是个性急的,牛二河还没开口呢,他便大着嗓门道:“怎么到现在才来,快快快,我带你们去。”
一旁的牛李氏他娘见她家老头子这傻样子,忙阻止他道:“女儿女婿上门来,虽然是有其他事情要办的,但怎么连坐都不让人坐了?何况现在还早着呢,去早了,也见不到人呀!”
老李头被堵住了,一时说不出话来,而李母完全没有理他,只在一旁逗着许久不见的小外孙。
等后来,牛李氏的几个哥哥嫂嫂都出来了,双方又寒暄了几句,李母见日头差不多了,才让老李头带着人取张秀才家。
牛二河一定要将手里拿的肉给李家留下一份,毕竟,这李家不仅有李父李母,还有其他人呢,难保人家不会说闲话,留下些东西,也好堵住人的嘴。
李母知道他的意思,也便将东西收下了,心里暗自高兴这个女婿会做事,女儿嫁了个好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