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第 5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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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她下意识地想大声喊徐恋,结果刚起了个头, 就被来人打断了。
“嘘。”魏一辰对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食指上朋克风的银色戒指,似乎在阳光里闪了下光, “我自己上去找她就好。”
张果儿顺从地闭上嘴, 点了两下脑袋。
魏一辰没再看她, 直接往二楼走去。听见他的皮靴声渐渐往上, 张果儿兴奋地拿过自己的小本本,在0122号目标下面写道:“魏一辰太TM迷人了!!!”
写完后她读了一遍, 觉得这话太过情绪外露, 她作为一个观察记录者,应该更客观更理智一些才对。
于是她把那句话划掉,改成了“魏一辰真是迷人”,句号结尾。
徐恋工作间的房门没有反锁, 魏一辰从外面打开门,徐恋才察觉到有人进来。
“你怎么来了?”她看了魏一辰一眼, 目光又落回手里的温度计上。她正在给蜡液降温,这个环节她不敢分心, 因为稍不注意,温度就会降得太低,然后又得重新加热。
魏一辰对她如此冷淡的态度有些不满意, 不过还是很快又笑着凑上去, 从兜里掏出两张票放到桌上:“pumpkin的复活演唱会门票, 明天我们一起去听啊。”
徐恋瞟了眼桌上的门票,对他道:“你明知道魏叔叔不喜欢你搞这些,还去听演唱会,是不是想气死他?”
魏一辰站直身,不以为意地道:“我去年留长发的时候你就这样说过了,他现在还不是活蹦乱跳的?”
是的,魏一辰去年留过长发,倒也不是多长,刚到肩膀,拢起一半在脑后扎成一个小马尾。这是pumpkin的主唱Ray曾经非常经典的一个造型,魏一辰从小喜欢他们,就连左耳上的两颗黑色耳钉,也是模仿的Ray。
今年他终于把头发剪短了,虽然还是Ray曾经的一个造型,但好歹一头帅气利落的黑发,要比之前的长发接受度高。
徐恋见温度已经差不多,便拿出温度计把上面残留的蜡液擦干净,侧过头半分戏谑地看魏一辰:“所以你今年是打算再接再厉?”
魏一辰无所谓地耸耸肩:“反正他越不喜欢我做的事,我越喜欢做,你说怪不怪?”
徐恋没再发散这个话题,他们俩父子的矛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她这个外人不方便评判。
“辰哥,走了——!”
徐恋的店外,两个小混混打扮的年轻男孩骑在机车上,朝里面大喊出声。魏一辰朝外看了一眼,对他们打了个手势,点了点桌上的门票:“明天我来接你,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徐恋看着他匆匆离去的背影,又看看桌上躺着的两张门票,眉梢轻轻挑了下。她好像没有答应要去吧。
张果儿在楼下看着魏一辰和他的小弟骑着机车风风火火地离开,“蹬蹬蹬”地跑上楼,去找徐恋打听:“老板老板,辰哥来找你做什么啊?”
“……”徐恋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看向她问,“你什么时候也开始叫他辰哥了?”
“一不小心就……”张果儿晃了晃脑袋,走过去,一眼就瞧见了桌上的门票,“哇,pumpkin的复活演唱会门票啊!还是VIP票!辰哥给你的?”
“嗯。”
“好棒啊,辰哥果然社会!你知道普通票都在网上炒成多少钱了吗!”
徐恋对此颇为不解:“这个演唱会这么火吗?”
虽然她也曾喜欢过pumpkin的歌,但他们已经解散十年了,十年时间,足够人类遗忘很多事了。
张果儿道:“老板,你这样说也太小看pumpkin了吧,他们全盛时期,现在娱乐圈恐怕只有莫天王能比得过。再说现代人最讲究什么?情怀啊!pumpkin是多少人的初心啊。”
徐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你这样说我还有点想去了。”
张果儿:“……”
她应该去魏一辰面前邀个功。
正想到这儿,楼下的风铃又响了,张果儿屁颠颠地跑下去,对新进门地客人道:“下午好,欢迎光临!”
干劲满满地打了一天工,MONSTER在下午六点半正式结束一天的营业。张果儿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跟徐恋打了声招呼便下班了。徐恋独自留在店里,又做了会儿订单,到七点的时候才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中午的冒菜吃得多了些,她晚上不是很有胃口,便也没有点外卖,准备回家自己煮碗面吃。
这个时候正是向长空送餐的高峰期,他一直忙到八点半,才得空随便买了点吃的,站在路边吃了起来。
他负责的这个区域不在市中心,街上的人流量并不算特别大,步履匆匆的行人谁都没留意这个在街边吃饭的外卖小哥。
向长空的工作就是每天给别人送饭,不过他的饭,一直都是这样解决的。
路灯下又一个人推着电瓶车走了过来,把车停在他的车旁。向长空抬头看了一眼,是他送餐时经常遇到的那个人。
“嗨,哥们儿,又见面了,我们还真是有缘。”那人提着手里的塑料袋,走到向长空身边,和他并排而站。
向长空想起自己昨天对他态度不怎么友好,但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朝他点了点头,淡淡地应了声“嗯”。
“你也这么晚才吃晚饭啊,干我们这一行还真是累!”他一边说着,一边打开手里的餐盒,食物的香气慢慢从里面溢了出来。
这味道闻起来挺香的,但卖相着实不怎么好。向长空朝他手里的碗看了一眼,问道:“你的面怎么糊成这样了?”
那小哥拍了拍自己的后脑勺,苦笑道:“嗨,别提了,这本来是给客人送过去的,我取餐路上摔了一跤,耽误了点时间。餐还没送到那客人就退款不要了,我只能自己买了啊。”
这面从做好到现在,少说也有两个小时了,不糊成这样才怪。
向长空沉默了一会儿,对他道:“送餐还是安全第一,你没摔伤哪里吧?”
“都是一些皮外伤,不碍事。”小哥嘿嘿笑了两声,卷起一筷子面一口吃了下去,“你别看这面糊了,味道还是不错的!我自己可舍不得买这么贵一碗的面。”
向长空看着他干巴巴的面,把自己刚买的矿泉水递给了他:“没喝过的。”
小哥愣了一下,对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谢谢啊,哥们儿!”
他的皮肤和其他外卖员一样,因为长时间的日晒雨淋,比一般人都要黝黑。可他的牙齿却比普通人白,这么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看着有些傻得可爱。
可能是因为接收了向长空一瓶矿泉水,这哥们儿的话头更收不住了:“今天虽然倒霉了些,但好在那顾客最后没有投诉我,要不我这一天就白干了。”
向长空点了点头,继续吃饭。
“有时候真觉得我们好惨,累死累活不说,还要到处受气。”小哥拿筷子戳了戳碗里冰冷的面条,抱怨道,“要不是为了我和我媳妇儿的串串店,我早就不干了。”
向长空看了他一眼:“串串店?”
“嗯,我和我媳妇儿想开个串串店,不用多大,一个小店面就够了。但是开店要钱啊,租金也贵,我现在这么拼命,就是为了能早点攒够钱。”
“原来如此。”
“我媳妇儿也很辛苦,和我一样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打工,但是看着我们离目标越来越近,还是很开心的!”他说着,侧头问向长空,“你呢,你有什么梦想?”
向长空眸光微滞,像是有些出神:“梦想?”
“对啊,我们外卖小哥,也是有梦想的啊!”
向长空一时没有答话,他想起了垃圾桶里那封被撕成两半的信。
一辆汽车从他们面前的马路驶过,车前灯晃得人睁不开眼。向长空微微抬眸,看着夜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城市里很难再看到星星了,漫无边际的天空里,只余下漆黑一片。
“我没有那么远大的东西,我只想供我妹妹上大学。”
没料到向长空会是这个回答,提问的小哥呆了好几秒,才问了一句:“你还有一个妹妹?”
“嗯,今年上高三。”向长空把盒饭吃完,装好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见他推着电瓶车就准备离开,小哥连忙捧着打包盒站起来,朝他喊道:“哎,哥们儿,我叫程鹏,你叫什么?”
向长空跨上电瓶车,回头看了他一眼:“我叫向长空。”
取名的人说,这是向往长空的意思。
不过没见到徐恋,倒是无意见到了魏一辰。
他不知道魏一辰的名字,但他在徐恋的店里见过他三次,他认得出来他。
还是那件黑色的机车皮衣,右耳两颗显眼的黑色耳钉,正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坐在咖啡厅里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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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她下意识地想大声喊徐恋,结果刚起了个头, 就被来人打断了。
“嘘。”魏一辰对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食指上朋克风的银色戒指,似乎在阳光里闪了下光, “我自己上去找她就好。”
张果儿顺从地闭上嘴, 点了两下脑袋。
魏一辰没再看她, 直接往二楼走去。听见他的皮靴声渐渐往上, 张果儿兴奋地拿过自己的小本本,在0122号目标下面写道:“魏一辰太TM迷人了!!!”
写完后她读了一遍, 觉得这话太过情绪外露, 她作为一个观察记录者,应该更客观更理智一些才对。
于是她把那句话划掉,改成了“魏一辰真是迷人”,句号结尾。
徐恋工作间的房门没有反锁, 魏一辰从外面打开门,徐恋才察觉到有人进来。
“你怎么来了?”她看了魏一辰一眼, 目光又落回手里的温度计上。她正在给蜡液降温,这个环节她不敢分心, 因为稍不注意,温度就会降得太低,然后又得重新加热。
魏一辰对她如此冷淡的态度有些不满意, 不过还是很快又笑着凑上去, 从兜里掏出两张票放到桌上:“pumpkin的复活演唱会门票, 明天我们一起去听啊。”
徐恋瞟了眼桌上的门票,对他道:“你明知道魏叔叔不喜欢你搞这些,还去听演唱会,是不是想气死他?”
魏一辰站直身,不以为意地道:“我去年留长发的时候你就这样说过了,他现在还不是活蹦乱跳的?”
是的,魏一辰去年留过长发,倒也不是多长,刚到肩膀,拢起一半在脑后扎成一个小马尾。这是pumpkin的主唱Ray曾经非常经典的一个造型,魏一辰从小喜欢他们,就连左耳上的两颗黑色耳钉,也是模仿的Ray。
今年他终于把头发剪短了,虽然还是Ray曾经的一个造型,但好歹一头帅气利落的黑发,要比之前的长发接受度高。
徐恋见温度已经差不多,便拿出温度计把上面残留的蜡液擦干净,侧过头半分戏谑地看魏一辰:“所以你今年是打算再接再厉?”
魏一辰无所谓地耸耸肩:“反正他越不喜欢我做的事,我越喜欢做,你说怪不怪?”
徐恋没再发散这个话题,他们俩父子的矛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她这个外人不方便评判。
“辰哥,走了——!”
徐恋的店外,两个小混混打扮的年轻男孩骑在机车上,朝里面大喊出声。魏一辰朝外看了一眼,对他们打了个手势,点了点桌上的门票:“明天我来接你,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徐恋看着他匆匆离去的背影,又看看桌上躺着的两张门票,眉梢轻轻挑了下。她好像没有答应要去吧。
张果儿在楼下看着魏一辰和他的小弟骑着机车风风火火地离开,“蹬蹬蹬”地跑上楼,去找徐恋打听:“老板老板,辰哥来找你做什么啊?”
“……”徐恋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看向她问,“你什么时候也开始叫他辰哥了?”
“一不小心就……”张果儿晃了晃脑袋,走过去,一眼就瞧见了桌上的门票,“哇,pumpkin的复活演唱会门票啊!还是VIP票!辰哥给你的?”
“嗯。”
“好棒啊,辰哥果然社会!你知道普通票都在网上炒成多少钱了吗!”
徐恋对此颇为不解:“这个演唱会这么火吗?”
虽然她也曾喜欢过pumpkin的歌,但他们已经解散十年了,十年时间,足够人类遗忘很多事了。
张果儿道:“老板,你这样说也太小看pumpkin了吧,他们全盛时期,现在娱乐圈恐怕只有莫天王能比得过。再说现代人最讲究什么?情怀啊!pumpkin是多少人的初心啊。”
徐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你这样说我还有点想去了。”
张果儿:“……”
她应该去魏一辰面前邀个功。
正想到这儿,楼下的风铃又响了,张果儿屁颠颠地跑下去,对新进门地客人道:“下午好,欢迎光临!”
干劲满满地打了一天工,MONSTER在下午六点半正式结束一天的营业。张果儿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跟徐恋打了声招呼便下班了。徐恋独自留在店里,又做了会儿订单,到七点的时候才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中午的冒菜吃得多了些,她晚上不是很有胃口,便也没有点外卖,准备回家自己煮碗面吃。
这个时候正是向长空送餐的高峰期,他一直忙到八点半,才得空随便买了点吃的,站在路边吃了起来。
他负责的这个区域不在市中心,街上的人流量并不算特别大,步履匆匆的行人谁都没留意这个在街边吃饭的外卖小哥。
向长空的工作就是每天给别人送饭,不过他的饭,一直都是这样解决的。
路灯下又一个人推着电瓶车走了过来,把车停在他的车旁。向长空抬头看了一眼,是他送餐时经常遇到的那个人。
“嗨,哥们儿,又见面了,我们还真是有缘。”那人提着手里的塑料袋,走到向长空身边,和他并排而站。
向长空想起自己昨天对他态度不怎么友好,但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朝他点了点头,淡淡地应了声“嗯”。
“你也这么晚才吃晚饭啊,干我们这一行还真是累!”他一边说着,一边打开手里的餐盒,食物的香气慢慢从里面溢了出来。
这味道闻起来挺香的,但卖相着实不怎么好。向长空朝他手里的碗看了一眼,问道:“你的面怎么糊成这样了?”
那小哥拍了拍自己的后脑勺,苦笑道:“嗨,别提了,这本来是给客人送过去的,我取餐路上摔了一跤,耽误了点时间。餐还没送到那客人就退款不要了,我只能自己买了啊。”
这面从做好到现在,少说也有两个小时了,不糊成这样才怪。
向长空沉默了一会儿,对他道:“送餐还是安全第一,你没摔伤哪里吧?”
“都是一些皮外伤,不碍事。”小哥嘿嘿笑了两声,卷起一筷子面一口吃了下去,“你别看这面糊了,味道还是不错的!我自己可舍不得买这么贵一碗的面。”
向长空看着他干巴巴的面,把自己刚买的矿泉水递给了他:“没喝过的。”
小哥愣了一下,对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谢谢啊,哥们儿!”
他的皮肤和其他外卖员一样,因为长时间的日晒雨淋,比一般人都要黝黑。可他的牙齿却比普通人白,这么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看着有些傻得可爱。
可能是因为接收了向长空一瓶矿泉水,这哥们儿的话头更收不住了:“今天虽然倒霉了些,但好在那顾客最后没有投诉我,要不我这一天就白干了。”
向长空点了点头,继续吃饭。
“有时候真觉得我们好惨,累死累活不说,还要到处受气。”小哥拿筷子戳了戳碗里冰冷的面条,抱怨道,“要不是为了我和我媳妇儿的串串店,我早就不干了。”
向长空看了他一眼:“串串店?”
“嗯,我和我媳妇儿想开个串串店,不用多大,一个小店面就够了。但是开店要钱啊,租金也贵,我现在这么拼命,就是为了能早点攒够钱。”
“原来如此。”
“我媳妇儿也很辛苦,和我一样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打工,但是看着我们离目标越来越近,还是很开心的!”他说着,侧头问向长空,“你呢,你有什么梦想?”
向长空眸光微滞,像是有些出神:“梦想?”
“对啊,我们外卖小哥,也是有梦想的啊!”
向长空一时没有答话,他想起了垃圾桶里那封被撕成两半的信。
一辆汽车从他们面前的马路驶过,车前灯晃得人睁不开眼。向长空微微抬眸,看着夜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城市里很难再看到星星了,漫无边际的天空里,只余下漆黑一片。
“我没有那么远大的东西,我只想供我妹妹上大学。”
没料到向长空会是这个回答,提问的小哥呆了好几秒,才问了一句:“你还有一个妹妹?”
“嗯,今年上高三。”向长空把盒饭吃完,装好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见他推着电瓶车就准备离开,小哥连忙捧着打包盒站起来,朝他喊道:“哎,哥们儿,我叫程鹏,你叫什么?”
向长空跨上电瓶车,回头看了他一眼:“我叫向长空。”
取名的人说,这是向往长空的意思。
不过没见到徐恋,倒是无意见到了魏一辰。
他不知道魏一辰的名字,但他在徐恋的店里见过他三次,他认得出来他。
还是那件黑色的机车皮衣,右耳两颗显眼的黑色耳钉,正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坐在咖啡厅里喝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