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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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钱这个玩意就是最不是东西的东西。为钱生为钱死,为钱劳苦一辈子,这句话除了那些仰仗祖辈积攒的金山银山的富几代可以无视以外,还有几个人能免于此俗,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饿着肚子还要视金钱为粪土的境界。想在这个社会里存活,能不做到为财而死就已经是志坚之辈,到了一定程度,就算嗟来之食一样照吞不误。
尤其是那些在道上混的,哪个不也是为了讨口饭吃。说句难听的,只要是个正儿八经的人谁会愿意过这种朝不保夕的日?今天大酒大肉,说不好明天就横尸街头。更何况在这个连爱情都得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时代,什么情义和道义统统都得给利益绕道。没有钱,手下小弟凭什么替你卖命,别说磕头拜关公,这种场面上的东西根本不值一提,就算关公拜活了,没钱都是扯犊子。
李大富死的很冤枉,也很窝囊,甚至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即便是临死前的一刻,李大富也无法相信自己就要这么死了。他是个从穷苦出生一直爬到算是上层人物的人物,深谙凡事小心的技巧,但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李大富也不是圣人,他即使再小心,也会在不经意间疏忽了某些不起眼却致命的问题。
内奸这个东西,自从人类文明起源之后就从来没有缺少过。最典型的莫过于南宋的秦桧和近代的汪兆铭,虽然后世文人不断口诛笔伐,以至于遗臭万年,留下千古骂名,但却依旧是层出不穷。
“蟋蟀,咱们出卖李大富的事情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吧?”看着这间只属于自己的场子,火哥却没有梦寐以求终得实现的激动,相反却是满心的忐忑。
无论是资历还是能力,城南的玛丽酒吧是绝对轮不到火哥这种连李大富集团核心都没进去的头上。说到底,要不是李大富抬举他,初中都没读完的火哥,混到现在也就是个社会青年、地痞一个。而像他这样因为受到一部《古惑仔》蛊惑的青年不在少数,总以为社会很单纯,只要有刀够狠够义气就能出人头地,但被社会真正教育了一番之后,就会清清楚楚的明白黑社会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跟着火哥出来混的几个人,也是头一次领教到了社会黑暗面的可怕。蟋蟀咽了口唾沫,轻轻的点了点头,道:“放心,咱们事情做的很隐秘,不会被人发现的。”
“可我咋总觉得这心里慌慌的。”火哥的嘴唇颤动着,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是他第一次做出这么大的亏心事。平日里,无论是欺男霸女,哪怕是砍别人几根手指头这种事情,都不会让他有半点心悸。但这一次,他虽然没亲自动手,但却实实在在的要了一个人的小命,而且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人的命。火哥越是不想去想李大富的事情,脑海里却越是会迸出李大富的身影,甚至在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梦到李大富那鲜血淋漓惨不忍睹的样子。有时候,他也在想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但这个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地方,自己选择的路,只能继续走下去。一旦回头,后果连他自己都不敢设想。
“火哥,别想那么多了。”蟋蟀这个脑子最灵光的家伙没有半点钻牛角尖的意思,看起来最人畜无害的他,骨子里却是最阴狠的一个。出卖李大富这种事情,如果没有他的撺掇,火哥多半是做不出来的。但说到底里,还是人性在作怪,如果不是那一份贪婪,估计也不会如此的丧心病狂。
“咱们兄弟几个也没少给李大富那个老混蛋卖命了,小七更是差点因为他丢了命,可是咱们得到啥了?”蟋蟀语调有些怪,像是有些恼火,“他死了,那是活该。要是他命不该绝,又怎么可能因为咱们一句话就死了。”
火哥摸了摸后脑勺,点了根烟,小声道:“这倒也是。”
“火哥你现在有了自己的场子。”蟋蟀接着道,“有了场子,咱就有钱,有钱就能收大把的小弟,到时候就算于三棍和吴大胆都得服你火哥。”
“你说得对。”火哥心底里刚刚还酝酿着的愧疚之意就被蟋蟀三两句话清扫的一干二净,两眼放光,满脑子都想着自己耀武扬威,登上黑道霸主之位时的情景。
火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为出卖李大富而感到过后悔,顶多有的时候有点担忧罢了。这份担忧多半还是来自于老八那个死忠,自从李大富死了之后,老八那个脑子不转筋的家伙就没消停过。也不知道是少吃了哪颗药丸,老八就像是抽了风似得不停的找于三棍和吴大胆的麻烦。城西那一块,有周强那个狠人在,于三棍还不敢太放肆。但城南这面,火哥可就遭了大殃了。
吴大胆吴大胆,并不是姓吴叫大胆,吴大胆本命叫吴天,大胆这只是个绰号,起因还是因为吴天做事胆子大。别人不敢干的事情,他都敢做,黄赌毒什么他都敢经营。而且吴大胆还有个很鲜明的特点,那就是眦睚必报。别人动他一下,他都会像个疯狗一样咬回去。老八来挑了他的场子,吴大胆当然要挑回去。
明目张胆的去城东找老八的麻烦,吴大胆还是很明智的不去做那种没有把握的事情。但开在他地盘上的场子,就成了他出气的筒子。在李大富活的时候,吴大胆到还不至于无缘无故的去得罪李大富,这样对他也没什么好处,反正他也不是于三棍那种只能靠看场子赚钱的废柴,所以一直以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他给足了李大富的面子,李大富自然也看在这份面子上没有和吴大胆过不去。
但是现在李大富这个龙头死了,只剩下些宛如散沙似得游兵散勇,吴大胆还有什么好顾忌的。他不去找老八的麻烦,还是因为有些忌惮老八这个黑金刚的身手,他手下没有猛将能对付的了老八,硬拼之下就算是胜利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胜,这种事情不值得。
思来想去,吴大胆还是将主意打在了城南的玛莉酒吧。虽然他之前听说这间酒吧的罩门子换了个新人,据说叫什么火哥,但一直忙于赚钱的他也没有时间去拜访这个新来的。更让他有些恼火的是,这个新来的竟然一点规矩都不懂,来了也不知道先到自己这里拜个山头。所以一来二去,吴大胆决定亲自出马去城南的玛莉酒吧。
“滚滚滚,都滚出去……”
吴大胆带着人横刀立马的闯进了门,一个眼神过后,两个身手利索的小弟麻溜的爬上了舞台,一脚将正在工作的DJ踹倒在地,然后关了音乐,抓起喊话的话筒,高声喊道。
正当来酒吧玩的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时候,一转身就看到了后面黑压压一片看起来就不像是好人的人走了进来,所有人都是惊慌失措,顾不上许多拼了命的向门外逃去。
“城南扛把子吴天,过来拜访新来的罩门子。”吴大胆大声地喊着,虽然已吴大胆的身份根本用不着向一个酒吧的罩门子打招呼,但吴大胆却偏偏喜欢反其道而行之。
蹲在后台的火哥听到外面的动静正奇怪的时候,突然传来的吴天声音差点没把他吓的魂飞魄散。吴天吴大胆是什么人,他怎么可能没听说过,这个向来胆子大手段辣的家伙可比李大富更加残忍,被他找上门来还能有好事?
“吴哥,我就是新来的罩门子。”火哥虽然害怕,但也不可能就这么躲在后台不敢露面。虽然带着三五个小弟壮胆,但一见到吴大胆和他带来的人之后,那份胆子立马就消化的一干二净,声音立马变得忐忑起来。
同样,正是因为见到了这个新来的罩门子是个如此没用的窝囊废,吴大胆心中的轻视就更加严重的。他们这些出来混的,虽然不是当初的绿林好汉,但同样看不起没骨气的废物。欺软服硬,是这些人的共同点。你越是骨气硬,对方反而越佩服你,你要是软骨头,对方只会狠狠的蚕食你。
吴大胆先是仔细的打量了一番火哥,直到对方浑身发毛的时候,他才收回了视线,然后用一口很傲慢的语气道:“我这次来是有两个事,一来就是拜访你这位新来的罩门子,二来也是找罩门子你谈一笔事情。”
火哥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心中紧张的他只能点了点头,一肚子胆战心惊的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才能应付的了这个曾经不必李大富风云落后的大佬。
“怎么?”吴大胆眉头一皱,“就让我在这里站着不成?”
“不不不。”火哥头甩的和拨浪鼓一样,然后俯下身子做了个请的动作,“吴哥里面请……”
吴大胆哼了一声,然后示意手下小弟在外面等候,然后只带着五六个亲信在火哥的指引下走进了一间包厢之中。
……
对于弄死李大富这种小事,米三豹完全是当做过眼云烟的存在,只是当做消息一样听在耳朵里,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张云山要来了尾款。
张云山虽然心疼这一大笔钱,但他没有胆量去贪墨给米三豹的钱。一个李大富就能威胁他的人身安全,更不用说和李大富相比之下一个地下一个天上的米三豹了。将钱一分不差的打到了米三豹的账户上,然后还好吃好喝的招待了米三豹一番之后,张云山终于将这种大神送走了。
都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张云山倒没觉得送神走有多难。但送神得讲究送神的方式,尤其是千万不能让小鬼看见。
老八去找吴大胆和于三棍的麻烦,不是因为他吃错了药或者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只是他的脑子里猜测李大富的死和这两个曾经的死对头有关系。但好在他还没有一根弦绷到死,在不断的调查中,他的重心还是放在米三豹的身上。
自从李大富死了之后,米三豹并没有急着离开阳城。老八不清楚米三豹为什么不离开,同样他也不知道米三豹为什么要对付李大富,因为李大富从来没和他提起过。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抓到了一点门道。
张云山这个人,老八不可能不认识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钱这个玩意就是最不是东西的东西。为钱生为钱死,为钱劳苦一辈子,这句话除了那些仰仗祖辈积攒的金山银山的富几代可以无视以外,还有几个人能免于此俗,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饿着肚子还要视金钱为粪土的境界。想在这个社会里存活,能不做到为财而死就已经是志坚之辈,到了一定程度,就算嗟来之食一样照吞不误。
尤其是那些在道上混的,哪个不也是为了讨口饭吃。说句难听的,只要是个正儿八经的人谁会愿意过这种朝不保夕的日?今天大酒大肉,说不好明天就横尸街头。更何况在这个连爱情都得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时代,什么情义和道义统统都得给利益绕道。没有钱,手下小弟凭什么替你卖命,别说磕头拜关公,这种场面上的东西根本不值一提,就算关公拜活了,没钱都是扯犊子。
李大富死的很冤枉,也很窝囊,甚至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即便是临死前的一刻,李大富也无法相信自己就要这么死了。他是个从穷苦出生一直爬到算是上层人物的人物,深谙凡事小心的技巧,但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李大富也不是圣人,他即使再小心,也会在不经意间疏忽了某些不起眼却致命的问题。
内奸这个东西,自从人类文明起源之后就从来没有缺少过。最典型的莫过于南宋的秦桧和近代的汪兆铭,虽然后世文人不断口诛笔伐,以至于遗臭万年,留下千古骂名,但却依旧是层出不穷。
“蟋蟀,咱们出卖李大富的事情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吧?”看着这间只属于自己的场子,火哥却没有梦寐以求终得实现的激动,相反却是满心的忐忑。
无论是资历还是能力,城南的玛丽酒吧是绝对轮不到火哥这种连李大富集团核心都没进去的头上。说到底,要不是李大富抬举他,初中都没读完的火哥,混到现在也就是个社会青年、地痞一个。而像他这样因为受到一部《古惑仔》蛊惑的青年不在少数,总以为社会很单纯,只要有刀够狠够义气就能出人头地,但被社会真正教育了一番之后,就会清清楚楚的明白黑社会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跟着火哥出来混的几个人,也是头一次领教到了社会黑暗面的可怕。蟋蟀咽了口唾沫,轻轻的点了点头,道:“放心,咱们事情做的很隐秘,不会被人发现的。”
“可我咋总觉得这心里慌慌的。”火哥的嘴唇颤动着,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是他第一次做出这么大的亏心事。平日里,无论是欺男霸女,哪怕是砍别人几根手指头这种事情,都不会让他有半点心悸。但这一次,他虽然没亲自动手,但却实实在在的要了一个人的小命,而且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人的命。火哥越是不想去想李大富的事情,脑海里却越是会迸出李大富的身影,甚至在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梦到李大富那鲜血淋漓惨不忍睹的样子。有时候,他也在想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但这个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地方,自己选择的路,只能继续走下去。一旦回头,后果连他自己都不敢设想。
“火哥,别想那么多了。”蟋蟀这个脑子最灵光的家伙没有半点钻牛角尖的意思,看起来最人畜无害的他,骨子里却是最阴狠的一个。出卖李大富这种事情,如果没有他的撺掇,火哥多半是做不出来的。但说到底里,还是人性在作怪,如果不是那一份贪婪,估计也不会如此的丧心病狂。
“咱们兄弟几个也没少给李大富那个老混蛋卖命了,小七更是差点因为他丢了命,可是咱们得到啥了?”蟋蟀语调有些怪,像是有些恼火,“他死了,那是活该。要是他命不该绝,又怎么可能因为咱们一句话就死了。”
火哥摸了摸后脑勺,点了根烟,小声道:“这倒也是。”
“火哥你现在有了自己的场子。”蟋蟀接着道,“有了场子,咱就有钱,有钱就能收大把的小弟,到时候就算于三棍和吴大胆都得服你火哥。”
“你说得对。”火哥心底里刚刚还酝酿着的愧疚之意就被蟋蟀三两句话清扫的一干二净,两眼放光,满脑子都想着自己耀武扬威,登上黑道霸主之位时的情景。
火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为出卖李大富而感到过后悔,顶多有的时候有点担忧罢了。这份担忧多半还是来自于老八那个死忠,自从李大富死了之后,老八那个脑子不转筋的家伙就没消停过。也不知道是少吃了哪颗药丸,老八就像是抽了风似得不停的找于三棍和吴大胆的麻烦。城西那一块,有周强那个狠人在,于三棍还不敢太放肆。但城南这面,火哥可就遭了大殃了。
吴大胆吴大胆,并不是姓吴叫大胆,吴大胆本命叫吴天,大胆这只是个绰号,起因还是因为吴天做事胆子大。别人不敢干的事情,他都敢做,黄赌毒什么他都敢经营。而且吴大胆还有个很鲜明的特点,那就是眦睚必报。别人动他一下,他都会像个疯狗一样咬回去。老八来挑了他的场子,吴大胆当然要挑回去。
明目张胆的去城东找老八的麻烦,吴大胆还是很明智的不去做那种没有把握的事情。但开在他地盘上的场子,就成了他出气的筒子。在李大富活的时候,吴大胆到还不至于无缘无故的去得罪李大富,这样对他也没什么好处,反正他也不是于三棍那种只能靠看场子赚钱的废柴,所以一直以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他给足了李大富的面子,李大富自然也看在这份面子上没有和吴大胆过不去。
但是现在李大富这个龙头死了,只剩下些宛如散沙似得游兵散勇,吴大胆还有什么好顾忌的。他不去找老八的麻烦,还是因为有些忌惮老八这个黑金刚的身手,他手下没有猛将能对付的了老八,硬拼之下就算是胜利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胜,这种事情不值得。
思来想去,吴大胆还是将主意打在了城南的玛莉酒吧。虽然他之前听说这间酒吧的罩门子换了个新人,据说叫什么火哥,但一直忙于赚钱的他也没有时间去拜访这个新来的。更让他有些恼火的是,这个新来的竟然一点规矩都不懂,来了也不知道先到自己这里拜个山头。所以一来二去,吴大胆决定亲自出马去城南的玛莉酒吧。
“滚滚滚,都滚出去……”
吴大胆带着人横刀立马的闯进了门,一个眼神过后,两个身手利索的小弟麻溜的爬上了舞台,一脚将正在工作的DJ踹倒在地,然后关了音乐,抓起喊话的话筒,高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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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扛把子吴天,过来拜访新来的罩门子。”吴大胆大声地喊着,虽然已吴大胆的身份根本用不着向一个酒吧的罩门子打招呼,但吴大胆却偏偏喜欢反其道而行之。
蹲在后台的火哥听到外面的动静正奇怪的时候,突然传来的吴天声音差点没把他吓的魂飞魄散。吴天吴大胆是什么人,他怎么可能没听说过,这个向来胆子大手段辣的家伙可比李大富更加残忍,被他找上门来还能有好事?
“吴哥,我就是新来的罩门子。”火哥虽然害怕,但也不可能就这么躲在后台不敢露面。虽然带着三五个小弟壮胆,但一见到吴大胆和他带来的人之后,那份胆子立马就消化的一干二净,声音立马变得忐忑起来。
同样,正是因为见到了这个新来的罩门子是个如此没用的窝囊废,吴大胆心中的轻视就更加严重的。他们这些出来混的,虽然不是当初的绿林好汉,但同样看不起没骨气的废物。欺软服硬,是这些人的共同点。你越是骨气硬,对方反而越佩服你,你要是软骨头,对方只会狠狠的蚕食你。
吴大胆先是仔细的打量了一番火哥,直到对方浑身发毛的时候,他才收回了视线,然后用一口很傲慢的语气道:“我这次来是有两个事,一来就是拜访你这位新来的罩门子,二来也是找罩门子你谈一笔事情。”
火哥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心中紧张的他只能点了点头,一肚子胆战心惊的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才能应付的了这个曾经不必李大富风云落后的大佬。
“怎么?”吴大胆眉头一皱,“就让我在这里站着不成?”
“不不不。”火哥头甩的和拨浪鼓一样,然后俯下身子做了个请的动作,“吴哥里面请……”
吴大胆哼了一声,然后示意手下小弟在外面等候,然后只带着五六个亲信在火哥的指引下走进了一间包厢之中。
……
对于弄死李大富这种小事,米三豹完全是当做过眼云烟的存在,只是当做消息一样听在耳朵里,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张云山要来了尾款。
张云山虽然心疼这一大笔钱,但他没有胆量去贪墨给米三豹的钱。一个李大富就能威胁他的人身安全,更不用说和李大富相比之下一个地下一个天上的米三豹了。将钱一分不差的打到了米三豹的账户上,然后还好吃好喝的招待了米三豹一番之后,张云山终于将这种大神送走了。
都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张云山倒没觉得送神走有多难。但送神得讲究送神的方式,尤其是千万不能让小鬼看见。
老八去找吴大胆和于三棍的麻烦,不是因为他吃错了药或者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只是他的脑子里猜测李大富的死和这两个曾经的死对头有关系。但好在他还没有一根弦绷到死,在不断的调查中,他的重心还是放在米三豹的身上。
自从李大富死了之后,米三豹并没有急着离开阳城。老八不清楚米三豹为什么不离开,同样他也不知道米三豹为什么要对付李大富,因为李大富从来没和他提起过。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抓到了一点门道。
张云山这个人,老八不可能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