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痛不欲生起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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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可是笔大买卖啊。”程钦边说,边接过鬼面人递来的白布,仔细比量着上面的章印,确认是淮华铭与他通信时所用的章印后,眉头渐渐舒展开来。
他急忙招呼阿宋坐下,“对了,你叫阿宋?全名是什么。”
阿宋轻声道,“就叫阿宋。若二当家心里膈应,也可认为我姓‘阿’,名‘宋’。”
“你真幽默。”程钦听言,大笑了几声,好奇问道,“当值夏季,天气炎热,为何要戴着厚实的面具?”
“貌丑,不宜见人。”阿宋如是答道,他突而举手在面具下方一挑,稍稍露出了下颌。在他展露的一点肌肤上,都布满了一道道细长的污黑裂痕。缩瘪干枯的嘴唇弯如镰刀,锋利刻薄,半张着,怎么也无法合拢。
阿宋的这副模样当真可怕诡异。饶是程钦这般残忍嗜血之人,都微微皱了眉。他不堪再视,尴尬的挪开视线,转移了话题,“不知郡守大人要这么多钩蕈做什么?三百麻袋的钩蕈,若为食用,可供整整一城的人用上半年了。”
阿宋戴好面具,手指在桌上敲了一下,“淮大人如何打算的,我怎可能知道?你也少猜量,只需说有货、还是没货。”
程钦见阿宋姿态居高,语言孤冷阴僻,像是难以相处的人。他又思及淮华铭对莲山匪盗的欺压管制,总觉得就连眼前的这小人物都欺负到了自己头上,顿时心生不爽。
程钦轻拍桌面,强行挤出满脸笑意,“三百麻袋的量有点多,莲山暂时没存货,得从外头运来。你若是不嫌弃的话,就先在莲山小住一段时间。等货一到,我再告诉你。”
“那就有劳二当家的了。”阿宋胡乱扯下腰间悬挂的酒壶,微微揭开面具,饮下数口,含糊问了一句,“难不成钩蕈还有其他生产之所?如此分散,二当家就不怕将钩蕈的配方泄露了出去?”
程钦的目光毫不避讳,“这有什么好怕的?好东西当然是得互相分享、多多益善!晚上我送点给你尝尝。只吃一口,便会浑身畅快。那滋味,真真让人欲仙欲死!”
“但我时常听说钩蕈上瘾者,易发疯发狂。”
“瞎扯!只要每月按时服用一定量,完全不会危及身体。”
阿宋淡淡一笑,“听起来挺有意思的,那今晚我也试试。”
“哈哈,好。阿宋是个爽快的人,我喜欢!”
程钦挥了挥手,命下人去准备膳食。他正想和阿宋谈一谈钩蕈的价钱之事,却忽见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块玉石,安放于桌,“听闻二当家上月成亲了,这是一点绵薄心意。我还有一份礼物赠予二夫人,不知她在何处?”
程钦一瞅,心底有些不高兴,“你是贵客,必要好好招待。我的夫人厨艺好,我让她去厨房做饭了。”
阿宋闻言,轻轻颔首,不再追问。与程钦相谈了约莫半个时辰后,仆人陆续端菜上桌。总计八道菜,皆是肉食,红烧肉,炖骨肉,爆炒里脊等等。
阿宋嘴角含笑,早听闻莲山盛行食人肉,尤其是程钦。这一桌的肉怕都不是什么干净的肉,也不知是从谁的身上扒下来的。他想罢,不动声色的夹了一块肉入碗。
“人生有两件极乐的事,一是吃美食,二是玩美人。我今儿在牢中看见一奴隶,长得还不错。你赠我玉石,作为回礼,那奴隶就归你了!今晚就送过去,你想怎么玩都可以!”
“多谢二当家。”
程钦满面堆砌而来的笑容,显得异常虚假,“不必谢,若非大人相助,莲山也不会有今日。日后也要劳烦淮大人多多关照了。”
他动了筷子,吃得无比畅快,满嘴油光。话也多了起来,砸吧砸吧道,“我们这儿啊,还有一道特有的美味,名为“肉拌菜苗”。做法是将生肉挂起,在下面放一盛满面粉和菜干调料的簸箕,生肉长蛆后会掉到面粉中。再将其和面捞起,油炸下,出锅即可食。口感嫩滑有嚼劲,味道销魂得很咧。”
“嗯。”
阿宋听着,完全心不在焉,草草扒两口饭,借着去茅房的借口从厅室里走了出来。厨房在厅室一侧,他路过时,听见里头传来的滴滴答答水声,心生疑虑。他走前数步,轻轻推开了厨房门。
血腥味扑面而来,一抬眸,就看到耷拉在半空中的两条白净的腿。
目光往上移,只见一女子赤身裸体的悬挂在房梁上,面容青紫,已然死去多日,地上放着一个盛满面粉菜干的簸箕,有白花花的蛆虫不停在尸体内钻来钻去,不时掉落簸箕中。
阿宋霎时明白了程钦话中“她在厨房做饭”是什么意思。
女子五官面容与江家小姐江蕊的长相大致无二。阿宋暗忖,原来‘真江蕊’被程钦虏到莲山做了夫人。不过,他能在世间找到与江蕊如此相似之人掉包,不失为一种本事。
阿宋抓起酒壶饮了口酒,啧啧叹了几声。唇角绽放一个极其灿然的笑容,轻言,“真有个性,我喜欢。不知将程钦做成‘肉拌菜苗’会不会好吃?”
他冷哼一声,揶揄道,“粗皮糙肉的,肯定很难吃吧。”
阿宋若无其事的将厨房门合上,转身走回了厅室。
午膳结束后,程钦匆匆前去处理事务,任由阿宋一人在莲山四处溜达。
阿宋行遍莲山后,渐生怪异之心。莲山之上,一路走来,竟看不见一个匪盗。偌大之处,只杵着稀稀拉拉的几个奴仆。
他又随意逛了逛,心中逐渐有了定论。看来、莲山匪盗并不只一个分支,眼前这个也许只是匪盗展现给朝廷看的幌子罢了。狡兔三窟,此话果真不假。
这程钦也是个怪胎。他能爬到莲山二当家这个位置,胸中必有城府,如若莲山真有问题,又怎会放心让他一人到处瞎逛?
阿宋琢磨道,他的时间并不多,若莲山早有根基,且势力蔓延深远,几日还真不能一网打尽,还是得先安静住下来,摸清底细?
阿宋逛到傍晚时分,才慢悠悠的去找程钦议事。
傍晚,天气不如白天的闷热,逐渐凉快下来,蝉鸣声源源不绝。弑魂牢内,阿九梦魇缠身,瘦弱的身躯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梦中,他被一只巨大的怪物压住了身子,动弹不得,那怪物还伸出伸头舔着他的脸,又舔又亲,湿滑滑一片,发出一股恶臭。
“快点。”
一道声音闯入了他的梦境。
是谁在说话?
“你们谁先来?老子快憋不住了。”
怪物凶猛的嘶吼着,彻底卧在他的身体上,龇牙咧嘴,粗暴扯碎他的衣襟。
胸膛上猛然一凉。阿九霎时被惊醒。恍惚间对上一个男人狰狞的双目,四肢被厚实的大手钳住,一个男人压在他的身上,周围也都站着人。
他的牙齿在打颤,“放开我。”
男人笑道,“反正都要死了,一起玩玩有什么不可以?”
“玩什么?”
“少装糊涂,前段时间我和玉蝶儿搞的时候,你在旁边看得很清楚吧!要不是玉蝶儿护着你,哥们几个早将你办了。”
男人的手利索的在他身上游走着,又是嫌弃又是嘲笑,打打骂骂,话语不堪入耳。
阿九双眸一睁,扯动唇角。都怪他睡得太深,差点忘了,玉蝶已经离开了,他又是自己一个人了。这次,没有人会来帮他。
“这细皮嫩肉的,像个姑娘家。喂,听说你以前是天佑国的皇室,这是不是真的?不过玉蝶儿说的话也不太可信。”
“放开我...”
男子嬉笑道,“如果是真的,那老子岂不是玩了一个贵族?哈哈哈,赚大发了。”
寒流入心。阿九眸瞳放空,茫然摇了摇头。他突然想起最初被抓捕时的光景,那时的他还有身为世子的高傲,倔强如顽石。
而如今,曾经的骄傲早就碎了一地,他捡起过,努力想拼凑,但又碎了,再拼凑,直到今日...再也拼不起来。终是落了个满身伤痕的结局。
没有尊严活着,如同草芥。
眼泪不知不觉沿着眼角流下,阿九突然嚎啕大哭,“放开我。”
他从未在人前哭过,这是第一次。不知怎的,心里就是难过得不行。
“哈哈,开玩笑呢,还没开始就哭了?”
阿九心中微颤,剧烈挣扎起来,手忽地挣脱了束缚,不经意间移至小腿上,摸到了绑在上头的匕首。他觳觫一震,眼中燃起一丝希望,欲拔匕首,却因心中紧张,怎么也拔不出来。
身子又被重重压住,四肢扳开,成‘大’字形被按倒在地。
“放…开…我…”
阿九的声音喊哑,一把一把眼泪落下,喊到极处,从喉间咳出几口血。他的双眸黯淡无光,淡淡苦恨迂回其中。
为什么就不能放过他呢?明明他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明明他后来一直本本分分、作为奴隶小心翼翼的活着。一个眼神,一点关怀,都曾让他欣喜不已。要说有什么错处,就只是动了不该动的心思。
他现今乞求的不过是一块清凉之地。但为什么、所有人都要欺压他?就因为他是弱者,所以活该被打骂侮辱?
原因只不过一句话,世道如此,弱者生来被奴役。
这该死的世道!
阿九嘴巴被牢牢捂住,衣服剥落,他拼命睁大双眸,将眼前六人的模样深深刻入脑海里。手指蜷缩又舒张,眉目染上悲凉。
“这家伙似乎想说什么。”
男子脱下裤子,拎起阿九的头发,对另一人说,“松开吧,等会我想听他叫,这样比较刺激。”
污秽的手从阿九嘴上移开,又有什么东西扯开裤带,钻入了他的褒裤里。
“你不是有话说么?怎么又安静下来了?”
阿九的头被抬高,肮脏的手指撬开贝齿,长驱而入。他没有哭泣,面无表情,不怒不言,像一瞬间失去了所有生机。
世间本无自由,本就是炼狱。苦苦煎熬,未果。孤注一掷也罢,他不想再如此窝囊。
阿九忽然眸光一闪,咧开嘴笑了。他未等男子反应过来,牙齿狠狠一咬,将那人的一小节指肉咬了下来,他摆动身子,用力嘶喊道,“你去死吧!”
“这么多?可是笔大买卖啊。”程钦边说,边接过鬼面人递来的白布,仔细比量着上面的章印,确认是淮华铭与他通信时所用的章印后,眉头渐渐舒展开来。
他急忙招呼阿宋坐下,“对了,你叫阿宋?全名是什么。”
阿宋轻声道,“就叫阿宋。若二当家心里膈应,也可认为我姓‘阿’,名‘宋’。”
“你真幽默。”程钦听言,大笑了几声,好奇问道,“当值夏季,天气炎热,为何要戴着厚实的面具?”
“貌丑,不宜见人。”阿宋如是答道,他突而举手在面具下方一挑,稍稍露出了下颌。在他展露的一点肌肤上,都布满了一道道细长的污黑裂痕。缩瘪干枯的嘴唇弯如镰刀,锋利刻薄,半张着,怎么也无法合拢。
阿宋的这副模样当真可怕诡异。饶是程钦这般残忍嗜血之人,都微微皱了眉。他不堪再视,尴尬的挪开视线,转移了话题,“不知郡守大人要这么多钩蕈做什么?三百麻袋的钩蕈,若为食用,可供整整一城的人用上半年了。”
阿宋戴好面具,手指在桌上敲了一下,“淮大人如何打算的,我怎可能知道?你也少猜量,只需说有货、还是没货。”
程钦见阿宋姿态居高,语言孤冷阴僻,像是难以相处的人。他又思及淮华铭对莲山匪盗的欺压管制,总觉得就连眼前的这小人物都欺负到了自己头上,顿时心生不爽。
程钦轻拍桌面,强行挤出满脸笑意,“三百麻袋的量有点多,莲山暂时没存货,得从外头运来。你若是不嫌弃的话,就先在莲山小住一段时间。等货一到,我再告诉你。”
“那就有劳二当家的了。”阿宋胡乱扯下腰间悬挂的酒壶,微微揭开面具,饮下数口,含糊问了一句,“难不成钩蕈还有其他生产之所?如此分散,二当家就不怕将钩蕈的配方泄露了出去?”
程钦的目光毫不避讳,“这有什么好怕的?好东西当然是得互相分享、多多益善!晚上我送点给你尝尝。只吃一口,便会浑身畅快。那滋味,真真让人欲仙欲死!”
“但我时常听说钩蕈上瘾者,易发疯发狂。”
“瞎扯!只要每月按时服用一定量,完全不会危及身体。”
阿宋淡淡一笑,“听起来挺有意思的,那今晚我也试试。”
“哈哈,好。阿宋是个爽快的人,我喜欢!”
程钦挥了挥手,命下人去准备膳食。他正想和阿宋谈一谈钩蕈的价钱之事,却忽见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块玉石,安放于桌,“听闻二当家上月成亲了,这是一点绵薄心意。我还有一份礼物赠予二夫人,不知她在何处?”
程钦一瞅,心底有些不高兴,“你是贵客,必要好好招待。我的夫人厨艺好,我让她去厨房做饭了。”
阿宋闻言,轻轻颔首,不再追问。与程钦相谈了约莫半个时辰后,仆人陆续端菜上桌。总计八道菜,皆是肉食,红烧肉,炖骨肉,爆炒里脊等等。
阿宋嘴角含笑,早听闻莲山盛行食人肉,尤其是程钦。这一桌的肉怕都不是什么干净的肉,也不知是从谁的身上扒下来的。他想罢,不动声色的夹了一块肉入碗。
“人生有两件极乐的事,一是吃美食,二是玩美人。我今儿在牢中看见一奴隶,长得还不错。你赠我玉石,作为回礼,那奴隶就归你了!今晚就送过去,你想怎么玩都可以!”
“多谢二当家。”
程钦满面堆砌而来的笑容,显得异常虚假,“不必谢,若非大人相助,莲山也不会有今日。日后也要劳烦淮大人多多关照了。”
他动了筷子,吃得无比畅快,满嘴油光。话也多了起来,砸吧砸吧道,“我们这儿啊,还有一道特有的美味,名为“肉拌菜苗”。做法是将生肉挂起,在下面放一盛满面粉和菜干调料的簸箕,生肉长蛆后会掉到面粉中。再将其和面捞起,油炸下,出锅即可食。口感嫩滑有嚼劲,味道销魂得很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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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宋听着,完全心不在焉,草草扒两口饭,借着去茅房的借口从厅室里走了出来。厨房在厅室一侧,他路过时,听见里头传来的滴滴答答水声,心生疑虑。他走前数步,轻轻推开了厨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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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光往上移,只见一女子赤身裸体的悬挂在房梁上,面容青紫,已然死去多日,地上放着一个盛满面粉菜干的簸箕,有白花花的蛆虫不停在尸体内钻来钻去,不时掉落簸箕中。
阿宋霎时明白了程钦话中“她在厨房做饭”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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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宋抓起酒壶饮了口酒,啧啧叹了几声。唇角绽放一个极其灿然的笑容,轻言,“真有个性,我喜欢。不知将程钦做成‘肉拌菜苗’会不会好吃?”
他冷哼一声,揶揄道,“粗皮糙肉的,肯定很难吃吧。”
阿宋若无其事的将厨房门合上,转身走回了厅室。
午膳结束后,程钦匆匆前去处理事务,任由阿宋一人在莲山四处溜达。
阿宋行遍莲山后,渐生怪异之心。莲山之上,一路走来,竟看不见一个匪盗。偌大之处,只杵着稀稀拉拉的几个奴仆。
他又随意逛了逛,心中逐渐有了定论。看来、莲山匪盗并不只一个分支,眼前这个也许只是匪盗展现给朝廷看的幌子罢了。狡兔三窟,此话果真不假。
这程钦也是个怪胎。他能爬到莲山二当家这个位置,胸中必有城府,如若莲山真有问题,又怎会放心让他一人到处瞎逛?
阿宋琢磨道,他的时间并不多,若莲山早有根基,且势力蔓延深远,几日还真不能一网打尽,还是得先安静住下来,摸清底细?
阿宋逛到傍晚时分,才慢悠悠的去找程钦议事。
傍晚,天气不如白天的闷热,逐渐凉快下来,蝉鸣声源源不绝。弑魂牢内,阿九梦魇缠身,瘦弱的身躯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梦中,他被一只巨大的怪物压住了身子,动弹不得,那怪物还伸出伸头舔着他的脸,又舔又亲,湿滑滑一片,发出一股恶臭。
“快点。”
一道声音闯入了他的梦境。
是谁在说话?
“你们谁先来?老子快憋不住了。”
怪物凶猛的嘶吼着,彻底卧在他的身体上,龇牙咧嘴,粗暴扯碎他的衣襟。
胸膛上猛然一凉。阿九霎时被惊醒。恍惚间对上一个男人狰狞的双目,四肢被厚实的大手钳住,一个男人压在他的身上,周围也都站着人。
他的牙齿在打颤,“放开我。”
男人笑道,“反正都要死了,一起玩玩有什么不可以?”
“玩什么?”
“少装糊涂,前段时间我和玉蝶儿搞的时候,你在旁边看得很清楚吧!要不是玉蝶儿护着你,哥们几个早将你办了。”
男人的手利索的在他身上游走着,又是嫌弃又是嘲笑,打打骂骂,话语不堪入耳。
阿九双眸一睁,扯动唇角。都怪他睡得太深,差点忘了,玉蝶已经离开了,他又是自己一个人了。这次,没有人会来帮他。
“这细皮嫩肉的,像个姑娘家。喂,听说你以前是天佑国的皇室,这是不是真的?不过玉蝶儿说的话也不太可信。”
“放开我...”
男子嬉笑道,“如果是真的,那老子岂不是玩了一个贵族?哈哈哈,赚大发了。”
寒流入心。阿九眸瞳放空,茫然摇了摇头。他突然想起最初被抓捕时的光景,那时的他还有身为世子的高傲,倔强如顽石。
而如今,曾经的骄傲早就碎了一地,他捡起过,努力想拼凑,但又碎了,再拼凑,直到今日...再也拼不起来。终是落了个满身伤痕的结局。
没有尊严活着,如同草芥。
眼泪不知不觉沿着眼角流下,阿九突然嚎啕大哭,“放开我。”
他从未在人前哭过,这是第一次。不知怎的,心里就是难过得不行。
“哈哈,开玩笑呢,还没开始就哭了?”
阿九心中微颤,剧烈挣扎起来,手忽地挣脱了束缚,不经意间移至小腿上,摸到了绑在上头的匕首。他觳觫一震,眼中燃起一丝希望,欲拔匕首,却因心中紧张,怎么也拔不出来。
身子又被重重压住,四肢扳开,成‘大’字形被按倒在地。
“放…开…我…”
阿九的声音喊哑,一把一把眼泪落下,喊到极处,从喉间咳出几口血。他的双眸黯淡无光,淡淡苦恨迂回其中。
为什么就不能放过他呢?明明他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明明他后来一直本本分分、作为奴隶小心翼翼的活着。一个眼神,一点关怀,都曾让他欣喜不已。要说有什么错处,就只是动了不该动的心思。
他现今乞求的不过是一块清凉之地。但为什么、所有人都要欺压他?就因为他是弱者,所以活该被打骂侮辱?
原因只不过一句话,世道如此,弱者生来被奴役。
这该死的世道!
阿九嘴巴被牢牢捂住,衣服剥落,他拼命睁大双眸,将眼前六人的模样深深刻入脑海里。手指蜷缩又舒张,眉目染上悲凉。
“这家伙似乎想说什么。”
男子脱下裤子,拎起阿九的头发,对另一人说,“松开吧,等会我想听他叫,这样比较刺激。”
污秽的手从阿九嘴上移开,又有什么东西扯开裤带,钻入了他的褒裤里。
“你不是有话说么?怎么又安静下来了?”
阿九的头被抬高,肮脏的手指撬开贝齿,长驱而入。他没有哭泣,面无表情,不怒不言,像一瞬间失去了所有生机。
世间本无自由,本就是炼狱。苦苦煎熬,未果。孤注一掷也罢,他不想再如此窝囊。
阿九忽然眸光一闪,咧开嘴笑了。他未等男子反应过来,牙齿狠狠一咬,将那人的一小节指肉咬了下来,他摆动身子,用力嘶喊道,“你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