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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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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里有只流浪橘猫, 前些日子下了一窝小崽子,天也冷了, 小奶猫瑟瑟缩缩躲在花坛里,喵喵喵地叫着。不少住户怕小崽子大冷天活不长, 各家抱了一只回去。孙奕文也想要一只, 周皓没同意。

    每天晚上吃完饭, 孙奕文就用塑料袋兜起他们的残羹剩饭,拿下去喂猫。周皓从阳台往下看,准能看见这小子窝在花坛边,在逗小猫玩。

    就跟个长不大的孩子似的。

    深秋的天黑得早,小区的路灯隐隐约约的, 不是很明亮。这会儿往下看去,孙奕文的身子融在夜色里, 不甚清晰。

    周皓套上衣服下了楼,走到深秋的花坛旁, 风很凉, 裹挟着湿漉漉的寒气。

    “孙奕文。”

    窝成一团的小身影转过头, 冲周皓呲牙笑笑, “你怎么也下来了?”

    “嫌不嫌冷啊?”周皓问。

    孙奕文转过头去, 回了个“不冷”,然后又伸手帮小猫顺顺毛。

    成年母猫也在一旁,它的身边只剩下这一只小猫了, 它睁着圆鼓鼓的眼睛, 看着入侵它们领地的人类, 感谢赐予的食物,又时刻提防着,唯恐有人抢走它仅剩的孩子。

    母猫尚且如此爱护孩子。

    周皓隐约有些不舒服,他缓缓蹲下身,看着面前肥胖的橘猫,“喜欢的话,就把它们抱回家一起养。”

    孙奕文以为自己听错了,激动地问了遍,“你说什么?”

    周皓站了起来,下达了最后指示,“把它们都抱回家吧,这天怪冷的。”

    两人把一对猫母子抱回了家,翌日孙奕文翘了半天课,带它们去洗了澡打了针。当天晚上周皓下班回家,就看见孙奕文双腿盘在沙发上看电视,一左一右,两只小陪客。

    这大概就是男人心中的避风港吧,家里有个等待的人,还有两只喵喵咪咪时不时整出点动静的小家伙。周皓的心暖了几分,从外头带回的寒气顷刻消散尽。

    “你回来啦。”孙奕文起身去厨房准备晚饭。

    周皓坐在他刚才的位置,左边看看,右边瞅瞅,感觉真不一样。昨晚的决定,值了。

    饭后,他俩会看看书,或者一起找部电影来看。周皓渐渐发现,孙奕文这小子特别黏人。坐没个坐相,总不老实,要不就枕你腿上,要不就倚你肩上,甚至有时在你看得投入的时候,偷亲你一口……诸如此类的小美好,周皓还挺受用。

    两人今天翻了部老片子,零零七系列,孙奕文才看了一刻钟,姿势就变成了枕睡在周皓腿上。不一会儿,竟然还真睡过去了。

    周皓给他身上盖了件毯子,自己无处搁置的十指,在夜晚透明的灯光下,慢慢移向了怀里人的小耳垂,轻轻地摸了摸。软软的,可爱极了。

    入目的一切,双手触及的一切,都让周皓陡然生出许多感动。一面感动,又一面怀疑:这么些年,他真的爱过江羽骞吗?也许并没有吧。也许只是缺爱太久,恰巧碰到了干净的男孩,脑袋一热扑了过去。

    没有爱过,简直太好了。周皓不自觉轻松了很多,他心里背负的小小包袱暂且放下了。

    没有爱过,他就不会成为“见异思迁”的男人,他就可以全心全意把自己所能折腾出的所有爱都送给面前的男孩子。

    他不允许自己跟他的母亲一样,爱一个人爱得半途而废。从小到大,他骨子里深深烙印的就是从一而终。

    没有半途而废,就不会制造出古怪的人。这么多年,他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周皓无声地笑了笑,视线重又回到孙奕文的耳朵上,突然发现这小子的耳垂下还有颗小黑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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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份,A市下了场大雪,铺天盖地飘了两天两夜。第三日的时候,天突然放晴,万里无云。

    白茫茫的雪盖住了一切,隔绝了噪声,还有世界的污迹。

    雪后的夜景,难得的安静。江羽骞站在阳台上,目光投向楼底的花坛,入目皆是纯白,看不见里面裹藏的风情。

    看久了,眼睛有点累。江羽骞回到了客厅,疲软地坐在沙发上,家里一片漆黑。眼神稍稍定了定,隐约能瞧见雪后皎洁的月色,透到客厅里来。

    门锁扭转的声音传来,程子旭回来了,手上还拎了一大袋超市买来的东西。

    “啪嗒——”灯亮了。

    “怎么没开灯啊?”程子旭问。

    瞬间的光亮,江羽骞一时难以适应,他觑了觑眼,稍后才渐渐适应了过来。

    程子旭走到了沙发前。

    江羽骞抬起脸,像是下了个很大的决定,“明天搬家吧,换个地方住。”

    程子旭只是愣了几秒,然后笑了笑,“好。”

    触景生情,是叫这个词吧。

    晚上,江羽骞去了五号楼的公寓。打开门,黑漆漆的空间,全是冷清感。

    其实,家里没怎么变化,家居装饰还是原来的。

    茶几上摆了个黄色茶杯,里面还有半杯水,不过水面已浮了层灰;电视柜旁的深红色陶瓷花盆里,有棵枯死的小树,叶子已经全都掉光了,只剩下树根的“尸体”还在。

    它跟周皓上次疯疯癫癫捧过去送他的树,大概是一对吧。

    卧室里,一打开衣柜,里面只剩下他的几件衣服,孤零零地挂在衣架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摆在床的中间,手摸上去,灰尘满面;床头柜上,还有那人的烟灰缸,里面干干净净的,半点烟灰都没有。

    这么个家,竟然真的住过人。江羽骞内心失笑,还是那个疯子狠,走了就真走了,一点痕迹都没留。

    不可能,不可能的。住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带得干净?

    江羽骞急切地冲进卫生间里,还好,小疯子的剃须刀,牙缸,毛巾……都在。

    “江羽骞,咱这卫生间太小了,浴缸都塞不下。”

    “洗个澡哪那么多事?”

    “你懂个屁!不然咱还能在热气腾腾的水里试试。”

    ……

    “咱俩换个大房子就好了。”江羽骞喃喃地说,对着空气,对着昔日的小疯子。

    江羽骞下了趟搂,去便利店另买了牙缸、毛巾、剃须刀……回到家,把它们齐整地摆在小疯子的东西旁边,好凑一对。

    此刻的他像是有挥洒不尽的热情,想把家里的每个犄角旮旯都填的满满的。江羽骞洗湿了拖把,把家里仔仔细细拖了个遍,地板擦得锃亮,都能照出他的影子。

    家里干净得异常,就好像从未有人离开过。

    然后,他又把两双过冬的毛绒拖鞋拿了出来,放在了玄关处的鞋架上。一双红的,一双蓝的,是小疯子以前买的,他说红跟蓝是一对。

    忙完这一切,也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

    回去二号楼的几步道,江羽骞一直在想:明明人都走了,他怎么一回到曾经的家,总能想起那个人。后来他才想明白了,小疯子这一走,把他的心给走散了。

    心散了,就容易想东想西。

    一个人太过疯狂,太过偏执,别人这辈子真就忘不掉他了。

    他想摸出手机给小疯子打个电话,学着那人一贯的口气:喂,我刚才拖地的时候,想你了。

    可是,他没有那人的电话,他从来没存过,也没记过。一直都是,小疯子给他打的电话。

    一起生活了四年,他怎么连人家的电话都没有……

    很短的一程路,他走了好长时间,到了如今住的地方,程子旭面无表情坐在餐厅等着他。

    见他回来,程子旭头也没抬,“我去把饭菜给你热一下”,然后便起身去了厨房。

    江羽骞脱下外套,晾在衣架上,坐了过去。

    很快,饭菜热好,被端上桌。三菜一汤,饭菜的热气里,还和着香味。

    “吃吧。”程子旭动起筷子,也没问方才他去哪儿了。

    江羽骞拿起桌上的筷子,吃起饭,一句话也没说。

    突然,程子旭开口问:“羽骞,咱们明天搬哪儿去啊?”

    江羽骞侧头瞥了眼身边人,愣了片刻,说道:“A大附近。”

    程子旭没再说话了,短短功夫,他已然意会了一切。两人都已毕业,为何还要去A大周围找房子住?

    那里是市中心,生活便捷?曾经的母校,留个情怀?不是的,大概只是因为周皓在附属医院实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