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吐槽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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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闻风丧胆的梅花盗重现明国江湖,来无影去无踪,众人只知晓他定然是一名男子,只因他不仅劫人钱财,还劫人美色,江湖上不知晓有多少出众的美人惨遭毒手。痛失爱女的人家高价悬赏梅花盗的人头,而明国美人榜前十的美人林仙儿曾扬言,自己定然要嫁给杀死梅花盗的英雄。钱财美色俱得,这使得无数江湖人趋之若鹜,又听得金丝甲可防梅花盗的暗器,一时间江湖中掀起了一片血雨腥风。
屋外淅淅沥沥的下着雨,雨滴敲打在屋檐边上,别有一番动人的韵律。李寻欢坐在客栈的厅堂里,细细的咳嗽着,他的脚边,躺着一具尚带余温的尸体,“紫面二郎”孙逵,二十年前是何等风流的人物,如今却在“青魔手”的折磨之下宁可自尽而亡。李寻欢默不吭声,他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青衣人,哪怕对方使出了“青魔手”伊哭的绝技,他也知晓此人并非伊哭。
青衣人想要那金丝甲,甚至甘愿舍出那兵器榜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然而李寻欢只是微微一笑,平和地道:“我这把小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的是要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青衣人叹息着道,又径自拿出一个盒子打开,露出里面一柄寒光凛凛的短剑,“宝剑赠英雄,这柄上古神兵‘鱼肠剑’送予你,总不会配不上了吧。”
李寻欢却微微蹙眉,道:“鱼肠剑为上古神兵,武林重宝,明国的‘藏剑山庄’也以此剑而闻名,虽后来有唐国藏剑横空出世,以炉火纯青的铸剑之术和轻重剑技闻名天下,导致明国藏剑山庄名气日逐下坡,但鱼肠剑威名不减,又如何会落到你的手上?”
“藏龙老人已死,这是他儿子游龙生给我的。”青衣人冷笑,话语深藏不屑与轻蔑,“莫说是这传家之宝,我便是要他的头颅,他也会双手奉上。一家子的人不思进取,就守着这么一柄短刀,也无怪乎没落至此了。”
李寻欢微笑,却并不接话,彼此你来我往,话语中尽是剑影刀光,愣是滴水不漏地圆住了话。
“你说你不肯交出这金丝甲,可是为了那林仙儿?”青衣人的声音忽而变了,变得宛如出谷黄鹂般娇甜动人,便是带着青惨惨的面具,也掩盖不住妖娆的风情,“美色美酒,果然不愧是当初风流天下,碎尽红颜心的小李探花。”
说完,青衣人便开始一点点地除下自己的衣物,露出人间尤物般美好漂亮的身躯。
李寻欢目光含笑地望着她,掩在衣袖下的手,却悄无声息地扣住了一柄飞刀。
屋外电闪雷鸣,惊蛰般的白练撕破苍穹,衬得客栈中的三具死尸格外可怖瘆人。但是那女子完美无瑕到能令天下间所有男人疯狂的躯体,却没有因此而削减一丝半点的魅力,反而在邪意诡谲之中,横生了几分诱人的魅惑。
就在此时,客栈的们吱呀一声地开了,那女子心中一惊,却已经来不及穿上衣物了,她猛然回头,却听见一磁性迷人的声音骤然响起:“该死的,突然下了这么大的雨,也幸好这荒郊野外的还有客栈,店家的——嗯?”
推门而入的乃是一身穿玄色绣艳红色牡丹长衣的英俊男子,他束发挽冠,长身玉立,浮夸艳俗的服饰减不去他半分的风采,反而为他横添了几分靡丽到极致的美。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一双略微狭长的眼眸回转之间便是一片勾人的邪意,眼底却沉着宛如金属般冰冷的色泽。他一手持伞,微微朝身后偏着,另一只手似乎牵着一个人的模样,看清楚厅堂内的场景,男子眼中掠过一丝错愕之色。
青衣人,也便是林仙儿,她本是要恼的,但是奈何这男子实在生得好,所以她忽而便没了那份愠怒,甚至唇角还勾起了甜蜜的笑意。
她等待着男子惊艳痴迷的目光在自己姣好的身段上流连,她知道,这世间没有男子能逃过这样美色的诱惑。
然而,下一秒,那男子却猛地转过身去一把将身后的人抱起,反手一巴掌将门拍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男子气急败坏的怒吼声隔着一片雨幕和木门,也仍然清晰得近乎刺心的地步:“不许看!矮砸你不许看,要烂眼睛的你知道不?!”
朝着那人吼完,男子的声音又再度响起,这回没有气急败坏了,而是十足十的尖酸刻薄:“你们明国人脑壳子有问题啊?!走过十个地方六个都在脱衣服!要干苟且之事不会滚回房间吗?!啊?!劳资真是长见识了,好球意思!”
男子一急连地方方言都蹦出来了,林仙儿面皮紫涨,气得浑身发抖,她飞快地捡起地上的衣物,恨得嘴唇都咬出了血。
这时,门外却忽而传来一清润柔美的声线,平和的语调仿佛早春的雨水,光是听着都觉得心情有种说不出的舒缓:“这是怎么了?血腥味很重的样子,有人受伤了?”
男子不耐烦地声音接道:“没啥,一对狗男女,个瓜娃子瓜婆娘的,你别管。”
狗男女之瓜娃子李寻欢:“……”
狗男女之瓜婆娘林仙儿:“……”
林仙儿素来放浪形骸,入幕之宾多如过江之鲫,在男子面前素来无往不利的她从未受到过这等侮辱,顿时气得站都站不稳了。她羞愤地穿上衣服,拿起青魔手,甚至顾不得李寻欢就在一边,她今日非要这两个无礼之徒偿命不可。
李寻欢却忽而轻声一叹,手指微微一动,那一小柄飞刀就脱指而去,噌地扎在林仙儿的脚边。
李寻欢轻咳着,眉眼含着一丝古怪的笑意:“我若是你,此时就该抽身离去,何必继续自讨其辱?我希望你以后能记住几件事。第一,男人都不喜欢被动的。第二,你并没有自己想像中那么漂亮。第三,心里有人的男人,你就是再美,也动摇不了他们分毫。”
“我呸!”林仙儿目光宛如淬了毒一般,但到底还是害怕那例无虚发的飞刀会刺进自己柔美的脖颈里,只能跳窗离去,口中仍然恶毒地骂道:“李寻欢你不是男人,根本就不中用!难怪你未过门的妻子会跟你最好的朋友跑了,我现在才知道是为了什么!”
李寻欢微微一顿,眉眼逐渐染上了一丝悲凉和郁色,心仿佛被针扎了一般,细细密密地抽痛了起来。
然而还不等他伤怀,门外突然又传来那女子的声音,带着点轻讶:“李寻欢?六如公子?”
“啧。”男子的声音仍然充满了不耐,甚至透着点嫌弃的味道,“说他风流天下还真是不假,这种女人都能下嘴。”
李寻欢那满怀的伤感都尽数化为了无奈,他想为自己辩解几句,却又不好在姑娘家面前口花花。只能抬手倒掉了碗里的毒酒,从桌上取了三个干净的杯子,朝着门口遥遥一敬道:“两位,外面风大雨寒,不速之客已经离去,不若进来小憩片刻可好?”
门外传来一声冷哼,但木门还是被推开了,男子扫视了屋中一眼,目光淡漠地瞥了地上的三具尸体,才将屋外的女子扯了进来。
李寻欢微微带点好奇的看了过去,他心中虽然对林仙儿满是厌恶,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林仙儿是世间少有的绝色。面前的男子能完全无视了林仙儿的美丽,甚至对那等尤物口出恶语,这不免让李寻欢好奇,他珍视着的女子应当是何等的美丽。
但是等到看清楚时,心中有些意外却又有些情理之中的认同,那只是一名少女,甚至年不过及笄之年,与其说是美丽,倒不如说是有些稚气的可爱。她裹着一件毛茸茸的狐裘,露出一张白净的脸蛋,清丽温柔的五官,还带点圆润的脸颊,鸦羽似的发,欺霜赛雪的肌肤,虽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但是此时唇角含笑的模样却仿若山涧清泉,乖巧得令人舒心。
她身上尚未沾染女子最动人的风情,青涩纯粹,别有种玉石般温润的剔透感,那一身饱含墨香的书卷气,也能看出良好的家教。
李寻欢正用微微欣赏的目光打量着面前的少女,却忽而冷不丁的眼前一花,被玄衣男子挡了个严严实实。俊美得邪气凛然的青年目光冷厉的望着他,带着不加遮掩的警告。李寻欢苦笑一声,拱手告罪,解释道:“这位兄弟,李某当真无意冒犯,方才多有失礼了。”
唐无乐正想讽刺几句,冷不丁却被人抱住了腰朝后拖了拖,他顿时不乐意了:“矮砸你给劳资松手!”
木舒使尽了吃奶的力气才将唐无乐摁到了椅子上,她让自己尽量无视地上的尸体和空气中的血腥气,朝着李寻欢不好意思地笑笑:“实在抱歉,这位公子。我们途经此地正逢大雨,一时间无路可去,我身体又不好,所以才想在这里暂时停留一夜,多有打扰了。”
李寻欢轻叹地道:“何来打扰之说?我本也只是过客一名,这家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如今都已躺在地上了。”
木舒亦是无言,只得道:“附近人烟稀少,总不好让店家曝尸于此,不若让他们入土为安吧。”
李寻欢微诧,完全没有想过替人收尸这个问题,反倒是唐无乐见怪不怪地磕了颗花生,随手将花生粒塞进了木舒的嘴里:“就你事多,这些尸体带了毒,真去动他们,你手都能烂掉,还不如一把火烧了免得以后害人呢。”
木舒嚼着花生粒,眼睛微微睁大,有心想说什么,唐无乐却已经不耐烦地戳着她脑瓜子道:“滚去换衣服睡觉,顺便给劳资把房间整理好,这里没你什么事儿了,要是明天给我生病了,少爷我就去药房给你抓二两黄连熬水喝,听见了没有。”
“是是是,我这就去准备睡了。”木舒笑着给唐无乐倒了杯水,也实在无法忍受在尸体旁边吃东西,便起身朝着楼上走去。
李寻欢手持酒盏,看着面前这一幕,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心塞。
#壮士,干了这碗狗粮。#
令人闻风丧胆的梅花盗重现明国江湖,来无影去无踪,众人只知晓他定然是一名男子,只因他不仅劫人钱财,还劫人美色,江湖上不知晓有多少出众的美人惨遭毒手。痛失爱女的人家高价悬赏梅花盗的人头,而明国美人榜前十的美人林仙儿曾扬言,自己定然要嫁给杀死梅花盗的英雄。钱财美色俱得,这使得无数江湖人趋之若鹜,又听得金丝甲可防梅花盗的暗器,一时间江湖中掀起了一片血雨腥风。
屋外淅淅沥沥的下着雨,雨滴敲打在屋檐边上,别有一番动人的韵律。李寻欢坐在客栈的厅堂里,细细的咳嗽着,他的脚边,躺着一具尚带余温的尸体,“紫面二郎”孙逵,二十年前是何等风流的人物,如今却在“青魔手”的折磨之下宁可自尽而亡。李寻欢默不吭声,他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青衣人,哪怕对方使出了“青魔手”伊哭的绝技,他也知晓此人并非伊哭。
青衣人想要那金丝甲,甚至甘愿舍出那兵器榜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然而李寻欢只是微微一笑,平和地道:“我这把小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的是要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青衣人叹息着道,又径自拿出一个盒子打开,露出里面一柄寒光凛凛的短剑,“宝剑赠英雄,这柄上古神兵‘鱼肠剑’送予你,总不会配不上了吧。”
李寻欢却微微蹙眉,道:“鱼肠剑为上古神兵,武林重宝,明国的‘藏剑山庄’也以此剑而闻名,虽后来有唐国藏剑横空出世,以炉火纯青的铸剑之术和轻重剑技闻名天下,导致明国藏剑山庄名气日逐下坡,但鱼肠剑威名不减,又如何会落到你的手上?”
“藏龙老人已死,这是他儿子游龙生给我的。”青衣人冷笑,话语深藏不屑与轻蔑,“莫说是这传家之宝,我便是要他的头颅,他也会双手奉上。一家子的人不思进取,就守着这么一柄短刀,也无怪乎没落至此了。”
李寻欢微笑,却并不接话,彼此你来我往,话语中尽是剑影刀光,愣是滴水不漏地圆住了话。
“你说你不肯交出这金丝甲,可是为了那林仙儿?”青衣人的声音忽而变了,变得宛如出谷黄鹂般娇甜动人,便是带着青惨惨的面具,也掩盖不住妖娆的风情,“美色美酒,果然不愧是当初风流天下,碎尽红颜心的小李探花。”
说完,青衣人便开始一点点地除下自己的衣物,露出人间尤物般美好漂亮的身躯。
李寻欢目光含笑地望着她,掩在衣袖下的手,却悄无声息地扣住了一柄飞刀。
屋外电闪雷鸣,惊蛰般的白练撕破苍穹,衬得客栈中的三具死尸格外可怖瘆人。但是那女子完美无瑕到能令天下间所有男人疯狂的躯体,却没有因此而削减一丝半点的魅力,反而在邪意诡谲之中,横生了几分诱人的魅惑。
就在此时,客栈的们吱呀一声地开了,那女子心中一惊,却已经来不及穿上衣物了,她猛然回头,却听见一磁性迷人的声音骤然响起:“该死的,突然下了这么大的雨,也幸好这荒郊野外的还有客栈,店家的——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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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人,也便是林仙儿,她本是要恼的,但是奈何这男子实在生得好,所以她忽而便没了那份愠怒,甚至唇角还勾起了甜蜜的笑意。
她等待着男子惊艳痴迷的目光在自己姣好的身段上流连,她知道,这世间没有男子能逃过这样美色的诱惑。
然而,下一秒,那男子却猛地转过身去一把将身后的人抱起,反手一巴掌将门拍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男子气急败坏的怒吼声隔着一片雨幕和木门,也仍然清晰得近乎刺心的地步:“不许看!矮砸你不许看,要烂眼睛的你知道不?!”
朝着那人吼完,男子的声音又再度响起,这回没有气急败坏了,而是十足十的尖酸刻薄:“你们明国人脑壳子有问题啊?!走过十个地方六个都在脱衣服!要干苟且之事不会滚回房间吗?!啊?!劳资真是长见识了,好球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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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门外却忽而传来一清润柔美的声线,平和的语调仿佛早春的雨水,光是听着都觉得心情有种说不出的舒缓:“这是怎么了?血腥味很重的样子,有人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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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男女之瓜娃子李寻欢:“……”
狗男女之瓜婆娘林仙儿:“……”
林仙儿素来放浪形骸,入幕之宾多如过江之鲫,在男子面前素来无往不利的她从未受到过这等侮辱,顿时气得站都站不稳了。她羞愤地穿上衣服,拿起青魔手,甚至顾不得李寻欢就在一边,她今日非要这两个无礼之徒偿命不可。
李寻欢却忽而轻声一叹,手指微微一动,那一小柄飞刀就脱指而去,噌地扎在林仙儿的脚边。
李寻欢轻咳着,眉眼含着一丝古怪的笑意:“我若是你,此时就该抽身离去,何必继续自讨其辱?我希望你以后能记住几件事。第一,男人都不喜欢被动的。第二,你并没有自己想像中那么漂亮。第三,心里有人的男人,你就是再美,也动摇不了他们分毫。”
“我呸!”林仙儿目光宛如淬了毒一般,但到底还是害怕那例无虚发的飞刀会刺进自己柔美的脖颈里,只能跳窗离去,口中仍然恶毒地骂道:“李寻欢你不是男人,根本就不中用!难怪你未过门的妻子会跟你最好的朋友跑了,我现在才知道是为了什么!”
李寻欢微微一顿,眉眼逐渐染上了一丝悲凉和郁色,心仿佛被针扎了一般,细细密密地抽痛了起来。
然而还不等他伤怀,门外突然又传来那女子的声音,带着点轻讶:“李寻欢?六如公子?”
“啧。”男子的声音仍然充满了不耐,甚至透着点嫌弃的味道,“说他风流天下还真是不假,这种女人都能下嘴。”
李寻欢那满怀的伤感都尽数化为了无奈,他想为自己辩解几句,却又不好在姑娘家面前口花花。只能抬手倒掉了碗里的毒酒,从桌上取了三个干净的杯子,朝着门口遥遥一敬道:“两位,外面风大雨寒,不速之客已经离去,不若进来小憩片刻可好?”
门外传来一声冷哼,但木门还是被推开了,男子扫视了屋中一眼,目光淡漠地瞥了地上的三具尸体,才将屋外的女子扯了进来。
李寻欢微微带点好奇的看了过去,他心中虽然对林仙儿满是厌恶,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林仙儿是世间少有的绝色。面前的男子能完全无视了林仙儿的美丽,甚至对那等尤物口出恶语,这不免让李寻欢好奇,他珍视着的女子应当是何等的美丽。
但是等到看清楚时,心中有些意外却又有些情理之中的认同,那只是一名少女,甚至年不过及笄之年,与其说是美丽,倒不如说是有些稚气的可爱。她裹着一件毛茸茸的狐裘,露出一张白净的脸蛋,清丽温柔的五官,还带点圆润的脸颊,鸦羽似的发,欺霜赛雪的肌肤,虽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但是此时唇角含笑的模样却仿若山涧清泉,乖巧得令人舒心。
她身上尚未沾染女子最动人的风情,青涩纯粹,别有种玉石般温润的剔透感,那一身饱含墨香的书卷气,也能看出良好的家教。
李寻欢正用微微欣赏的目光打量着面前的少女,却忽而冷不丁的眼前一花,被玄衣男子挡了个严严实实。俊美得邪气凛然的青年目光冷厉的望着他,带着不加遮掩的警告。李寻欢苦笑一声,拱手告罪,解释道:“这位兄弟,李某当真无意冒犯,方才多有失礼了。”
唐无乐正想讽刺几句,冷不丁却被人抱住了腰朝后拖了拖,他顿时不乐意了:“矮砸你给劳资松手!”
木舒使尽了吃奶的力气才将唐无乐摁到了椅子上,她让自己尽量无视地上的尸体和空气中的血腥气,朝着李寻欢不好意思地笑笑:“实在抱歉,这位公子。我们途经此地正逢大雨,一时间无路可去,我身体又不好,所以才想在这里暂时停留一夜,多有打扰了。”
李寻欢轻叹地道:“何来打扰之说?我本也只是过客一名,这家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如今都已躺在地上了。”
木舒亦是无言,只得道:“附近人烟稀少,总不好让店家曝尸于此,不若让他们入土为安吧。”
李寻欢微诧,完全没有想过替人收尸这个问题,反倒是唐无乐见怪不怪地磕了颗花生,随手将花生粒塞进了木舒的嘴里:“就你事多,这些尸体带了毒,真去动他们,你手都能烂掉,还不如一把火烧了免得以后害人呢。”
木舒嚼着花生粒,眼睛微微睁大,有心想说什么,唐无乐却已经不耐烦地戳着她脑瓜子道:“滚去换衣服睡觉,顺便给劳资把房间整理好,这里没你什么事儿了,要是明天给我生病了,少爷我就去药房给你抓二两黄连熬水喝,听见了没有。”
“是是是,我这就去准备睡了。”木舒笑着给唐无乐倒了杯水,也实在无法忍受在尸体旁边吃东西,便起身朝着楼上走去。
李寻欢手持酒盏,看着面前这一幕,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心塞。
#壮士,干了这碗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