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金牌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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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金牌炒饭
楼明夜当然不会答应这种厚脸皮申请,一个爆栗敲在兰澈头上,回答令兰澈万分揪心:“真害怕?那让黄昏和晨曦陪你好了。”
“算了吧,我可不用他们陪。他们是男的啊,怎么能跟我共处一室度过漫漫长夜呢?”兰澈抱紧胸口。
楼明夜眉梢一挑:“你的意思,换做是我就没关系,因为我不是男人?”
“……主子,你看,你又多想了不是?我哪能说你不是男人呢?这种事我又没亲自验证过,不能乱说的。”兰澈一本正经耍流氓。
楼明夜从桌上拿起戒尺在掌心敲打,威胁口吻不言自明:“再让我听见这么没脸没皮的话,小心扣你的工钱。尤其在外人面前,老实些,别动不动就胡言乱语,虽然身上没什么女人味儿,但正常人该有的矜持你总该学会一些。”
“矜持又不能当饭吃。”兰澈嘟嘟囔囔,满脸逆反期拂逆老爹的不屑表情。
矜持?傻瓜才矜持呢!
她要是矜持,早就饿死在长安城街头了,也不会在破庙里行骗时遇上楼明夜,更没机会搂他的腰、摸他的手。所以说,矜持有个屁用,只会耽误正事。
“主子,我回趟大理寺向徐卿复命,可能要晚些回来。”兰澈惦念案子进展,虽然贪恋黏在楼明夜身边的安全感,却还是坚定地选择了先干正事。
临出门之前,她回头看了眼楼明夜,发现他又在凝视那只纯银发梳。
那发梳究竟属于谁呢?兰澈心里千万个冲动想要问上一句,最终把疑问吞回了肚子里——她不敢问,怕问完之后,她的心里就再也不会有希望这种美好的东西残存了。
回到大理寺向徐卿汇报完新发现后,兰澈又去了趟陆伯那里,帮陆伯劈了些柴禾,将院子里的水缸蓄满,换来一碗香喷喷的红烧鸡屁股。兰澈已经有段日子没见过陆伯了,一见面腻得跟见了亲爷爷似的,一会儿给陆伯端水喝,一会儿给陆伯揉揉肩捶捶背,哄得陆伯裂开缺牙的嘴乐呵呵笑个不停。
“瓜娃子还行,没忘了小老儿。怎么样,现在给徐卿打下手可还习惯啊?”陆伯啃着萝卜,嘎嘣嘎嘣响得清脆。
“有点儿累,不过挺好玩的。”兰澈嫌弃用筷子不过瘾,索性洗洗手抓起鸡屁股塞进嘴里,吃得满嘴流油,“在外面跑太辛苦了,经常吃不上正经饭。我老是念着陆伯的饭菜香味儿,到外面吃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吃不动。”
陆伯捏了捏兰澈脸蛋儿:“嗯,是瘦了些。瓜娃子,嫌累的话,要不你去找姓徐的调你回来?厨房没个帮手,一天到晚可着我这小老头儿祸害,姓徐的也不说给我增添个人手,他娘的!”
陆伯在大理寺算是老资历了,就连徐超之也要敬其三分。平日里即便当着徐超之的面,这小老头也经常骂骂咧咧的,却没谁会计较,反倒让兰澈觉得亲近。
狼吞虎咽消灭掉小半碗鸡屁股,兰澈忍住嘴馋给陆伯留了大半碗,擦擦手道:“陆伯,晚上饭菜我来做,您歇着。”
特地跑来厨房,当然不只是为了替老陆头做顿饭,兰澈另外一个目的是拿东西。楼明夜家厨房从锅碗瓢盆到食材都由刘大勺掌管,刘大勺每天伙食又都是依着楼明夜口味去准备的,所以有些食材并不全,其中就包括兰澈想要找的某种食材。
动作麻利做好晚饭分发到各处后,兰澈赶回厨房,从最高的架子上捧下一只极少打开的陶罐,笑嘻嘻做到老陆头身边:“陆伯,这罐东西我拿走点儿,没事儿吧?”
老陆头瞥了眼罐子:“这东西是家乡老友送我的,不值钱,平日里做饭做菜也用不上,你想要的话都拿去。”
“谢谢陆伯!”兰澈乐得赶忙道谢。
“瓜娃子,你要这东西干啥?我可告诉你啊,这东西不能多吃,吃多了能酸倒你的牙!”老陆头好心提醒。
“放心吧,陆伯,我就是拿它当食材配饭菜,用不了多少。”兰澈打开陶罐盖子嗅了嗅,又小心翼翼盖上,“这东西我找了好久,本来打算从市集上买些的,可市集上很少能见到。好不容易找到一份,结果是新鲜的,没法当做食材。我这也是没办法,所以才来求陆伯的。”
陆伯被她说得愈发好奇:“这东西我都是泡酒喝,你拿它当食材?想咋用?”
兰澈摆出一副神秘兮兮的表情,列嘴嘿嘿一笑:“暂时保密,等我试验好了再告诉您!”
“你个小崽子,还跟小老儿我玩上心眼儿了!罢罢罢,就等你两天,看你能鼓捣出什么幺蛾子来!”
眼看天色已晚,很快就要关闭坊门,兰澈丝毫不敢耽搁。向陆伯道别后,她捧着沉甸甸的陶罐,以最快速度一路小跑回家,进门儿就一头扎进厨房。
刘大勺已经习惯了兰澈鸠占鹊巢,虽然每次都被她差点儿把鼻子气歪,但他最终还是得承认,兰澈的厨艺进步飞快又很有新意。有时候他甚至希望她能多进厨房,也就免了他每天苦思冥想做什么菜合适的烦恼。
兰澈的那个陶罐也让刘大勺十分好奇,然而同陆伯一样,刘大勺也被告知暂时保密,甚至还被兰澈赶出厨房,怏怏不乐在外面嘟嘟囔囔抱怨。
当然,再怎么抱怨也没人会理他,整个宅院上上下下,愿意主动去招惹兰澈这女流氓的人并不存在。
这顿饭,兰澈做得十分用心,也比平日多花了一些时间。等到所有饭菜都备好端上桌时,方亭阁已经饿得双眼发红,看着黄昏一个劲儿嘟囔“不知道人肉是什么味儿好不好吃”。
“方大叔,你别把黄昏给吃了。他天天睡都睡不醒,肉质肯定有问题,小心吃完中毒。”兰澈心情极好,亲手给众人盛上饭递去。
饭碗发了一圈,所有人都低着头愣住。
今天的饭与往常不同,不是简简单单的白米饭。洁白米饭里夹杂着点点暗红色,闻起来还有一些果香味儿。
“这是什么饭?能吃吗?不会吃死人吧?”方亭阁一万个担心。
“爱吃不吃,不吃你去吃土啊!”兰澈翻个白眼,又恢复笑容殷勤地把最满的一碗饭送到楼明夜面前,“主子,快尝尝好不好吃!这可是我特地为你发明的!”
第100章 金牌炒饭
楼明夜当然不会答应这种厚脸皮申请,一个爆栗敲在兰澈头上,回答令兰澈万分揪心:“真害怕?那让黄昏和晨曦陪你好了。”
“算了吧,我可不用他们陪。他们是男的啊,怎么能跟我共处一室度过漫漫长夜呢?”兰澈抱紧胸口。
楼明夜眉梢一挑:“你的意思,换做是我就没关系,因为我不是男人?”
“……主子,你看,你又多想了不是?我哪能说你不是男人呢?这种事我又没亲自验证过,不能乱说的。”兰澈一本正经耍流氓。
楼明夜从桌上拿起戒尺在掌心敲打,威胁口吻不言自明:“再让我听见这么没脸没皮的话,小心扣你的工钱。尤其在外人面前,老实些,别动不动就胡言乱语,虽然身上没什么女人味儿,但正常人该有的矜持你总该学会一些。”
“矜持又不能当饭吃。”兰澈嘟嘟囔囔,满脸逆反期拂逆老爹的不屑表情。
矜持?傻瓜才矜持呢!
她要是矜持,早就饿死在长安城街头了,也不会在破庙里行骗时遇上楼明夜,更没机会搂他的腰、摸他的手。所以说,矜持有个屁用,只会耽误正事。
“主子,我回趟大理寺向徐卿复命,可能要晚些回来。”兰澈惦念案子进展,虽然贪恋黏在楼明夜身边的安全感,却还是坚定地选择了先干正事。
临出门之前,她回头看了眼楼明夜,发现他又在凝视那只纯银发梳。
那发梳究竟属于谁呢?兰澈心里千万个冲动想要问上一句,最终把疑问吞回了肚子里——她不敢问,怕问完之后,她的心里就再也不会有希望这种美好的东西残存了。
回到大理寺向徐卿汇报完新发现后,兰澈又去了趟陆伯那里,帮陆伯劈了些柴禾,将院子里的水缸蓄满,换来一碗香喷喷的红烧鸡屁股。兰澈已经有段日子没见过陆伯了,一见面腻得跟见了亲爷爷似的,一会儿给陆伯端水喝,一会儿给陆伯揉揉肩捶捶背,哄得陆伯裂开缺牙的嘴乐呵呵笑个不停。
“瓜娃子还行,没忘了小老儿。怎么样,现在给徐卿打下手可还习惯啊?”陆伯啃着萝卜,嘎嘣嘎嘣响得清脆。
“有点儿累,不过挺好玩的。”兰澈嫌弃用筷子不过瘾,索性洗洗手抓起鸡屁股塞进嘴里,吃得满嘴流油,“在外面跑太辛苦了,经常吃不上正经饭。我老是念着陆伯的饭菜香味儿,到外面吃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吃不动。”
陆伯捏了捏兰澈脸蛋儿:“嗯,是瘦了些。瓜娃子,嫌累的话,要不你去找姓徐的调你回来?厨房没个帮手,一天到晚可着我这小老头儿祸害,姓徐的也不说给我增添个人手,他娘的!”
陆伯在大理寺算是老资历了,就连徐超之也要敬其三分。平日里即便当着徐超之的面,这小老头也经常骂骂咧咧的,却没谁会计较,反倒让兰澈觉得亲近。
狼吞虎咽消灭掉小半碗鸡屁股,兰澈忍住嘴馋给陆伯留了大半碗,擦擦手道:“陆伯,晚上饭菜我来做,您歇着。”
特地跑来厨房,当然不只是为了替老陆头做顿饭,兰澈另外一个目的是拿东西。楼明夜家厨房从锅碗瓢盆到食材都由刘大勺掌管,刘大勺每天伙食又都是依着楼明夜口味去准备的,所以有些食材并不全,其中就包括兰澈想要找的某种食材。
动作麻利做好晚饭分发到各处后,兰澈赶回厨房,从最高的架子上捧下一只极少打开的陶罐,笑嘻嘻做到老陆头身边:“陆伯,这罐东西我拿走点儿,没事儿吧?”
老陆头瞥了眼罐子:“这东西是家乡老友送我的,不值钱,平日里做饭做菜也用不上,你想要的话都拿去。”
“谢谢陆伯!”兰澈乐得赶忙道谢。
“瓜娃子,你要这东西干啥?我可告诉你啊,这东西不能多吃,吃多了能酸倒你的牙!”老陆头好心提醒。
“放心吧,陆伯,我就是拿它当食材配饭菜,用不了多少。”兰澈打开陶罐盖子嗅了嗅,又小心翼翼盖上,“这东西我找了好久,本来打算从市集上买些的,可市集上很少能见到。好不容易找到一份,结果是新鲜的,没法当做食材。我这也是没办法,所以才来求陆伯的。”
陆伯被她说得愈发好奇:“这东西我都是泡酒喝,你拿它当食材?想咋用?”
兰澈摆出一副神秘兮兮的表情,列嘴嘿嘿一笑:“暂时保密,等我试验好了再告诉您!”
“你个小崽子,还跟小老儿我玩上心眼儿了!罢罢罢,就等你两天,看你能鼓捣出什么幺蛾子来!”
眼看天色已晚,很快就要关闭坊门,兰澈丝毫不敢耽搁。向陆伯道别后,她捧着沉甸甸的陶罐,以最快速度一路小跑回家,进门儿就一头扎进厨房。
刘大勺已经习惯了兰澈鸠占鹊巢,虽然每次都被她差点儿把鼻子气歪,但他最终还是得承认,兰澈的厨艺进步飞快又很有新意。有时候他甚至希望她能多进厨房,也就免了他每天苦思冥想做什么菜合适的烦恼。
兰澈的那个陶罐也让刘大勺十分好奇,然而同陆伯一样,刘大勺也被告知暂时保密,甚至还被兰澈赶出厨房,怏怏不乐在外面嘟嘟囔囔抱怨。
当然,再怎么抱怨也没人会理他,整个宅院上上下下,愿意主动去招惹兰澈这女流氓的人并不存在。
这顿饭,兰澈做得十分用心,也比平日多花了一些时间。等到所有饭菜都备好端上桌时,方亭阁已经饿得双眼发红,看着黄昏一个劲儿嘟囔“不知道人肉是什么味儿好不好吃”。
“方大叔,你别把黄昏给吃了。他天天睡都睡不醒,肉质肯定有问题,小心吃完中毒。”兰澈心情极好,亲手给众人盛上饭递去。
饭碗发了一圈,所有人都低着头愣住。
今天的饭与往常不同,不是简简单单的白米饭。洁白米饭里夹杂着点点暗红色,闻起来还有一些果香味儿。
“这是什么饭?能吃吗?不会吃死人吧?”方亭阁一万个担心。
“爱吃不吃,不吃你去吃土啊!”兰澈翻个白眼,又恢复笑容殷勤地把最满的一碗饭送到楼明夜面前,“主子,快尝尝好不好吃!这可是我特地为你发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