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你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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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张爱玲
电话铃铃地响起,在这寂静的空间格外刺耳,“我的彬”几个字在屏幕上闪闪烁烁。如果是以前看到,我早就雀跃欢呼了,但此时就如无情的耳光狠狠地扇着我的脸,就连同树上叶子沙沙声,也是绝妙的讽刺和嘲笑。
我面无表情地关了机,拔出电池。一通电话,想表达什么?担心,愧疚,抑或干干脆脆来个摊牌?现在,我脑中一片空白,失魂落魄,任何一种状况都还无法心平气和地面对。
如果可以,我愿化作泣血的杜鹃,千万次地问: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有人说,在恋爱中,谁先沦陷谁注定就会受伤,以前总是不信,今天看来很有一些道理。
就算问了又如何。他已走进了别人的风景,一颗早已远离的心,怎能期待他对我还怀有一丝恻隐之情。一段渐行渐远的感情,就像断线的风筝,我再怎么努力还是抓不住。
在这举目无亲的城市,哪里有我的栖身之处?放弃了考研,放弃了老家父母所找的工作,怀揣着梦想,心生翅膀脚踏云,义无反顾地朝着彬奔来,最后却发现他的世界里早已没有了我的立锥之地。我仍然沉浸在一世一双人的幻想里,他却丢弃了和我一起慢慢变老的诺言。
一步一挪,我恍恍惚惚地下山,只觉得万念俱灰。我到底坚强不了,一骨碌在石阶上坐下来,又开始抽抽搭搭地哭。一声声压抑的痛苦的唏嘘仿佛从灵魂的深处艰难地一丝一丝扯出来,散布在空气中。
一腔柔情终究是错付了。
一双黑色的皮鞋不知何时停在我面前,半天不挪动。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你看就是一个毫不相干的过路人,也停下来看我这个落魄之人的笑话。
我不耐烦地抬起头,幽怨地瞪了过去。
一个挺直修长的男人迎风而立,身着藏青色的制服,俊朗的脸庞雕刻着岁月沉淀的睿智,眉头微蹙若有所思,正惊奇地打量着我。
“张清!”我窘得嘴巴张成O型,涕泪横流,狼狈不堪。
勉勉强强,张清算得上是一个熟人。人在囧途,我心里莫名其妙涌出几分依赖。
“你怎么会在这里?”张清仿佛遇到外星人,深邃的眼底充满疑惑,犀利的眼神似在询问。
这个伤心的时候,我不敢说话,我怕一开口又泣不成声。有些话一说出来就成了眼泪。
再说我与张清并不熟稔,仅有一面之缘。他是我死党阿娇的老乡陈彩云的男朋友,大约现在已转正成为老公了。
与张清的相识纯属偶然。
有一天,阿娇神神秘秘地说要替她的老乡考察老公,问我去不去。那时我正倒追彬茫茫无指望,整日里悲春伤秋,直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极度沮丧。好吧好吧,去沾沾别人的喜气,说不定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我们一路嘻嘻哈哈早早地守在宾馆门口,探头探脑,东张西望。年轻的日子,就这么任性,别人谈情说爱哪轮到我们指手画脚,特别是我不具备资格,毫无成功经验,完全是纸上谈兵。
后来,我们的马列老师阿娇的心上人萧哥鄙夷地教训了我们一顿:人家千里迢迢来相会,肯定准备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你们非要去当电灯泡捣乱。无知!无聊!
有人朝我们招手:“这边!这边!”正是陈彩云。一件红色的风衣,紧束着腰,轻盈,袅绕,真的像天边飘过的一片云彩。她依偎在一位颀长男子的身上,含羞带怯,小鸟依人。
旁边的男子,一身得体的浅灰西装,脸如雕刻般有棱有角,眸子里不经意流露的精光让人不敢小觑。这个男人将男人的成熟和深厚,沉稳和沧桑,奔放和内敛,做到了真正的收放自如行云流水,也将摄人魂魄的魅力发挥到了极致。幸亏我心里早有了温文尔雅的彬,心无旁骛。不然这个人也挺让人怦然心动的。
好一对登对的璧人,十分养眼!我暗暗在心里点了一个赞,调皮地朝陈彩云竖了竖大拇指。
阿娇掐一掐我的手臂,伏在我耳边小声嘀咕:“好像年龄有点大!”
“错,这是成熟,懂得疼人!”我没好气地横她一眼:“你以为都像你的萧哥,奶油小生一个。”
他带我们三个疯疯癫癫的小女子逛街,狂购,吃路边摊。一路拎着彩云师姐的小包,搭着她的风衣,亦步亦趋,宠溺包容,涵养十足。每当他用纸巾帮陈彩云擦唇角的碎末时,那种温柔,似乎呵护着无上的珍宝,简直是腻死人了。
“装,装!只怕他在腹诽,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阿娇不以为然地哼一声。她哪来这股子酸啦,我这孤家寡人才该羡慕嫉妒恨的。
“说话!”突兀的声音打断了我美好的回忆,我望了望罪魁祸首,有气无力地摇了摇头。
心里的暗伤说与不说都在那里,就算鲜血淋淋,蒙上帷幕,或深或浅,我就假装不存在。再说一个萍水相逢的人,怎能懂我沉重的哀与痛。
张清见我不开口,又抬脚急冲冲往上走。走了几步,停顿了一会儿,转身掏出一张名片揣到我手中,也不管我拿不拿,大步流星地上山了。
其实我很想叫住他的,很想借一个肩膀依靠。可素昧平生,别人哪有义务和责任照管我?
我只能眼睁睁地目送着他远去,渐渐地在我眼中变成一个小黑点。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张爱玲
电话铃铃地响起,在这寂静的空间格外刺耳,“我的彬”几个字在屏幕上闪闪烁烁。如果是以前看到,我早就雀跃欢呼了,但此时就如无情的耳光狠狠地扇着我的脸,就连同树上叶子沙沙声,也是绝妙的讽刺和嘲笑。
我面无表情地关了机,拔出电池。一通电话,想表达什么?担心,愧疚,抑或干干脆脆来个摊牌?现在,我脑中一片空白,失魂落魄,任何一种状况都还无法心平气和地面对。
如果可以,我愿化作泣血的杜鹃,千万次地问: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有人说,在恋爱中,谁先沦陷谁注定就会受伤,以前总是不信,今天看来很有一些道理。
就算问了又如何。他已走进了别人的风景,一颗早已远离的心,怎能期待他对我还怀有一丝恻隐之情。一段渐行渐远的感情,就像断线的风筝,我再怎么努力还是抓不住。
在这举目无亲的城市,哪里有我的栖身之处?放弃了考研,放弃了老家父母所找的工作,怀揣着梦想,心生翅膀脚踏云,义无反顾地朝着彬奔来,最后却发现他的世界里早已没有了我的立锥之地。我仍然沉浸在一世一双人的幻想里,他却丢弃了和我一起慢慢变老的诺言。
一步一挪,我恍恍惚惚地下山,只觉得万念俱灰。我到底坚强不了,一骨碌在石阶上坐下来,又开始抽抽搭搭地哭。一声声压抑的痛苦的唏嘘仿佛从灵魂的深处艰难地一丝一丝扯出来,散布在空气中。
一腔柔情终究是错付了。
一双黑色的皮鞋不知何时停在我面前,半天不挪动。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你看就是一个毫不相干的过路人,也停下来看我这个落魄之人的笑话。
我不耐烦地抬起头,幽怨地瞪了过去。
一个挺直修长的男人迎风而立,身着藏青色的制服,俊朗的脸庞雕刻着岁月沉淀的睿智,眉头微蹙若有所思,正惊奇地打量着我。
“张清!”我窘得嘴巴张成O型,涕泪横流,狼狈不堪。
勉勉强强,张清算得上是一个熟人。人在囧途,我心里莫名其妙涌出几分依赖。
“你怎么会在这里?”张清仿佛遇到外星人,深邃的眼底充满疑惑,犀利的眼神似在询问。
这个伤心的时候,我不敢说话,我怕一开口又泣不成声。有些话一说出来就成了眼泪。
再说我与张清并不熟稔,仅有一面之缘。他是我死党阿娇的老乡陈彩云的男朋友,大约现在已转正成为老公了。
与张清的相识纯属偶然。
有一天,阿娇神神秘秘地说要替她的老乡考察老公,问我去不去。那时我正倒追彬茫茫无指望,整日里悲春伤秋,直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极度沮丧。好吧好吧,去沾沾别人的喜气,说不定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我们一路嘻嘻哈哈早早地守在宾馆门口,探头探脑,东张西望。年轻的日子,就这么任性,别人谈情说爱哪轮到我们指手画脚,特别是我不具备资格,毫无成功经验,完全是纸上谈兵。
后来,我们的马列老师阿娇的心上人萧哥鄙夷地教训了我们一顿:人家千里迢迢来相会,肯定准备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你们非要去当电灯泡捣乱。无知!无聊!
有人朝我们招手:“这边!这边!”正是陈彩云。一件红色的风衣,紧束着腰,轻盈,袅绕,真的像天边飘过的一片云彩。她依偎在一位颀长男子的身上,含羞带怯,小鸟依人。
旁边的男子,一身得体的浅灰西装,脸如雕刻般有棱有角,眸子里不经意流露的精光让人不敢小觑。这个男人将男人的成熟和深厚,沉稳和沧桑,奔放和内敛,做到了真正的收放自如行云流水,也将摄人魂魄的魅力发挥到了极致。幸亏我心里早有了温文尔雅的彬,心无旁骛。不然这个人也挺让人怦然心动的。
好一对登对的璧人,十分养眼!我暗暗在心里点了一个赞,调皮地朝陈彩云竖了竖大拇指。
阿娇掐一掐我的手臂,伏在我耳边小声嘀咕:“好像年龄有点大!”
“错,这是成熟,懂得疼人!”我没好气地横她一眼:“你以为都像你的萧哥,奶油小生一个。”
他带我们三个疯疯癫癫的小女子逛街,狂购,吃路边摊。一路拎着彩云师姐的小包,搭着她的风衣,亦步亦趋,宠溺包容,涵养十足。每当他用纸巾帮陈彩云擦唇角的碎末时,那种温柔,似乎呵护着无上的珍宝,简直是腻死人了。
“装,装!只怕他在腹诽,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阿娇不以为然地哼一声。她哪来这股子酸啦,我这孤家寡人才该羡慕嫉妒恨的。
“说话!”突兀的声音打断了我美好的回忆,我望了望罪魁祸首,有气无力地摇了摇头。
心里的暗伤说与不说都在那里,就算鲜血淋淋,蒙上帷幕,或深或浅,我就假装不存在。再说一个萍水相逢的人,怎能懂我沉重的哀与痛。
张清见我不开口,又抬脚急冲冲往上走。走了几步,停顿了一会儿,转身掏出一张名片揣到我手中,也不管我拿不拿,大步流星地上山了。
其实我很想叫住他的,很想借一个肩膀依靠。可素昧平生,别人哪有义务和责任照管我?
我只能眼睁睁地目送着他远去,渐渐地在我眼中变成一个小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