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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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走?”上官云轩有些发愁,这样的地方,别说找路,就是辨识方向也几乎不可能,因为看不见天,也没有植物,除了一片白,便是一片白,传统常用的辨方向的方法在此都完全用不上。
曹嫣昔从包袱里掏出司南,这是她在雪崎城里买下的装备之一。
她把司南捧在手上,那只小圆勺被雪风吹得歪歪扭扭,最后终于停了下来,指着巨石右侧的方向。
“我们往这边走!”曹嫣昔一挥手,指向司南小匙所指的相反的方向:“这边是北,我们朝这里走!”
“好!”上官云轩和顺庆没有犹豫,向着曹嫣昔所指的方向走了过去。
曹嫣昔把司南揣进怀里,紧跟着两人身后走去。
风吹得越来越大,曹嫣昔每走一步都极其困难。
上官云轩回过头来,看着她,说:“来,还是让我背你!”
“不!”曹嫣昔摇摇头,前路漫漫,还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下山,怎么能让自己成为他人的负累?“真的不?”上官云轩心痛地看着她,整个人仿佛被风一吹就要飞走。
“不!”曹嫣昔笑笑,其实她的脸被蒙住,笑也无人能看到,但是上官云轩却从她露在蒙布外的眼睛里看出了她的笑意。
她的眼睫毛上全是冰棱,看上去好象长了银白色的眼睫毛一般,偏偏还笑得眉眼弯弯。
上官云轩心中一滞,一种尖锐的痛殁地生出来,他深深地自责,都是自己不好,不够强大,没有能保护好自己所爱的女人,才会让她受这么多的苦。
他突然上前一步,解开曹嫣昔的腰带。
“你要做什么?”曹嫣昔一惊,后退一步,却见上官云轩拉开自己的腰带,一头在自己身上系了个死结,另一头拴在他的腰间。
“走!”上官云轩迈步向前走去。
曹嫣昔笑起来,原来是想拖着自己走啊!这样也好!至少没有走散的危险。
三人在山上向前走着,每走一段路程,曹嫣昔就停下来看看司南。四周都是一片白茫茫,如果没有司南,根本无法分辨方向。
走了也不知道多久,曹嫣昔觉得自己的两条腿仿佛变成了木桩,机械地在雪地里向前迈着,开始还觉得冷,觉得湿,走到最后,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甚至连她的人都开始迷糊起来,如果不是腰间的那条腰带,曹嫣昔可能早就倒在雪地里。
她迷迷糊糊地想,看来自己小瞧了雪山的威力,前两天那么容易就找到了一个山洞,还得到了灵雪莲,所以便把雪山看得低了!现在是雪山在报复自己了吧。
到了后来,司南也到了上官云轩的手里,曹嫣昔闭着眼睛,迷糊地迈着步子。
“嫣昔,坚持一下,前面好象有个山洞,我们走到那里就可以休息了!”上官云轩的声音在耳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些什么。
那些声音从曹嫣昔的耳边滑过,和雪风一起被扔进了一片空蒙。
眼前好象有一团温暖的炉火,啊,还有自己喜欢吃的黑森林蛋糕,蛋搭!好香!好香!好冷!好冷!是谁开的空调,居然开得这么低,曹嫣昔四处张望,想要找到开空调的人。
周围的人没有一个是她认识的,算了,先吃了蛋糕再说!曹嫣昔想着,她吧唧了一下嘴,伸手去拿蛋糕。
“大齐王,这可怎么是好?医官她这是怎么了?”耳旁传来一个着急的声音,声音很熟悉!
“好吵!你们好吵!就不能让我把蛋糕吃完吗?”曹嫣昔嘟囔了一句,她慢慢地睁开眼睛。
一个嫣昔的石洞,勉强能容三人藏身,洞口生着火,火上烤着些女子的衣衫。
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在向火里扔柴火。
曹嫣昔慢慢地坐起身来,身上白色的雪狼皮滑了下去。
“啊!”她一声尖叫,自己身上竟然不着片缕,光溜溜地躺在狼皮下,身下垫着的是两件棕黄色的狗皮袄。
“医官,你醒了!”
顺庆从一旁站了出来,他眼角还挂着一粒泪珠:“你在雪地里昏过去了,幸好大齐王把你和他捆在一起,不然我们可能就找不到你了!你滚在雪里,衣服都湿透了!大齐王说如果不把你身上的湿衣服换下来,你会丧命!所以我……我就蒙着眼睛把你的衣服脱了!”
顺庆竖起两指指着天:“我发誓,我什么也没有看见!真的没有!”
曹嫣昔叹口气:“看了也没什么,我不会死,也不会想不开,最多把你的眼睛挖出来啰!再说你做过太监,女人的身体你还看得少吗?或者我可以把你变成真正的太监?”
顺庆吓得一哆嗦,他指着上官云轩说:“不,不是我给你脱的,其实是大齐王脱的,他说怕你生气,所以就说是我脱的!”
上官云轩在火旁回过头来:“不错,是我脱的,当时情势紧急,救你的性命要紧,那里还顾得了那么多!”
他拿起曹嫣昔挂在火上烤的衣服扔了过来:“穿上吧,都烤干了!我有话要说。”
“嗯!”
上官云轩很严肃,曹嫣昔突然有些怕他这副模样,她也不再说什么,接过衣服来,躲在狼皮下乖乖地穿上。
“说吧!什么话?”
“我们好象迷路了!”上官云轩说。
上官云轩在山脉的下方一指:“我们的目的地是哈兹草原,我们应该走的方位是北偏东十五度!”
曹嫣昔站起来,仔细地看了看上官云轩所画的图,她越看越是惊心,如果不是上官云轩发现这个错误,再按自己所指的方向走下去,三人便走进了浩瀚渺茫的大雪山主山脉中去了。
大雪山的主山脉里,气温更低,海拔更高,身上的食物吃完后,三个人只怕会报销在里面。
“那现在怎么办?要倒退回去吗?”曹嫣昔此刻第一次感到了无助,在这无比残酷的自然面前。
上官云轩笑笑,看着曹嫣昔的眼睛:“没事,我们只不过朝北走了才一天,现在改正还来得及!”
“从明天开始,我们沿北偏十五度东走!一定能走出去的!”
“好!”曹嫣昔和顺庆点点头。
曹嫣昔说:“那司南就交给你吧!你带兵打仗,对地图和方位应该比我要熟悉。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走出去!”
火光下三人交换了个坚定的眼神。
第三天一早,曹嫣昔便起了身,上官云轩和顺庆还在睡着,上官云轩和顺庆都睡得很熟,昨天曹嫣昔走到最后已经晕了过去,是上官云轩把她抱到这个山洞里来的。
洞口的火堆已经熄了大半,但是睡在最外面的上官云轩还是冷得缩成一团,两床狗皮袄都在曹嫣昔的身上盖着。白狼皮在顺庆的怀里,他便是一袭旧战袍在洞口守了一夜。
曹嫣昔心里一阵酸楚的感动!他本是一国之皇,虽然少年时有些艰辛,但是居然能体贴入微地为自己做这么多,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曹嫣昔轻轻地把狗皮袄盖在上官云轩的身上,她又烧起篝火,又用铁盆接了一盆雪在火上煮开来。
火光跳动中,曹嫣昔安静地坐在一旁,等着两人醒过来。
“咦!怎么睡过了!”上官云轩动了一下,首先醒了过来,他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曹嫣昔,眉眼舒展开来,灿烂一笑:“曹曹,你起来了!”
他笑得灿烂,仿佛整个山洞里都被这个笑容照亮。
曹嫣昔无端地觉得心虚,她垂下眼,不敢和他的眼神相对,说:“快起来吧,吃了东西好上路了!”
“嗯!”上官云轩转身唤醒顺庆,三人就着热水吃了些干粮,收拾好东西,就准备出发。
“慢!”曹嫣昔正要走出山洞,上官云轩突然叫住她。
“怎么了?”曹嫣昔回过头来有些不解地望着他。
“你的鞋子破了!”上官云轩指着她的脚说。
曹嫣昔穿的是在大邑都里买的棉靴,在大邑都里穿穿,这鞋子便是厚实得不行,冬天穿着甚至会发热。但是来到大雪山,这棉靴却变得极薄。
曹嫣昔一直不停地往棉靴里塞各种干草,但是昨天的赶路,终于让这双棉靴不堪重负,破了一个大口子。
现在上官云轩指了出来,曹嫣昔有些不好意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张着大嘴的棉靴说:“嗯!破了,现在只有凑合着穿吧!只要路线没有走错,也要不了几天就会走下去,那时候再去找鞋子穿!”
上官云轩摇摇头,说:“走路行军,鞋子最是重要,破了口子的棉靴若是冻坏了腿,可是要截肢的!来,你坐下,我给你把脚包上!”
曹嫣昔还来不及拒绝,上官云轩已经拦腰一抱,将她打横抱起,放在一旁的包袱上坐了下来。
她坐在包袱上,上官云轩单腿跪了下来,把她破了鞋的那只脚轻轻抬了起来,褪去鞋袜,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火光里,曹嫣昔从不见天日的脚指头又白又嫩,好象五只嫣昔的生姜,有的地方被冻得发红,看上去红白相间,刹时好看。
上官云轩的目光落到她的小脚上,顿时便移不开了。
曹嫣昔又羞又急,说:“快呀!你要怎么样,就快快动手!”
上官云轩定定心神,咽了一口唾沫,把自己想要捧起她的小脚放到嘴边亲亲的想法压了下去。
“顺庆,把狗皮袄拿过来!”
“哎!”顺庆应了一声,扔过来一件狗皮袄。
上官云轩拿出刀来,在狗皮袄下摆处割下两块皮来,包在曹嫣昔的赤脚外面,用细绳仔细地捆牢实了,外面又套上她的布袜,然后才把靴子给她穿上。
这一切搞完,曹嫣昔的脸早已红得象个大苹果,上官云轩的心里也是暖洋洋的,两人的目光一接触,便各自转开头去。
曹嫣昔站起身来,背上包袱说:“走吧!”
“嗯!”上官云轩走出洞外,拿出司南来,确定了方位,三人便一同向着那个方向走去。
雪山上的天气就是多变,昨天还是乌云密布风雪满天,今天就已经是艳阳当空,晴空万里。
雪地里反射着极强的阳光,走了一会儿,曹嫣昔便觉得眼睛刺痛,大滴大滴的眼泪滚了眼眶。
上官云轩从衣襟上撕下几块布递给曹嫣昔和顺庆,让他俩蒙在眼睛上,上官云轩自己也用一块黑纱遮住眼睛。他又解下腰带,把三个人拴在了一起。
用布蒙住眼睛后,曹嫣昔觉得好受了许多,她牵着腰带跟在上官云轩身后往前走。
昨天一直向北走的时候,虽然高一脚,低一脚,但大多数时候能感觉出来是向上走,今天能感到是在渐渐地往下走。
“怎么走?”上官云轩有些发愁,这样的地方,别说找路,就是辨识方向也几乎不可能,因为看不见天,也没有植物,除了一片白,便是一片白,传统常用的辨方向的方法在此都完全用不上。
曹嫣昔从包袱里掏出司南,这是她在雪崎城里买下的装备之一。
她把司南捧在手上,那只小圆勺被雪风吹得歪歪扭扭,最后终于停了下来,指着巨石右侧的方向。
“我们往这边走!”曹嫣昔一挥手,指向司南小匙所指的相反的方向:“这边是北,我们朝这里走!”
“好!”上官云轩和顺庆没有犹豫,向着曹嫣昔所指的方向走了过去。
曹嫣昔把司南揣进怀里,紧跟着两人身后走去。
风吹得越来越大,曹嫣昔每走一步都极其困难。
上官云轩回过头来,看着她,说:“来,还是让我背你!”
“不!”曹嫣昔摇摇头,前路漫漫,还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下山,怎么能让自己成为他人的负累?“真的不?”上官云轩心痛地看着她,整个人仿佛被风一吹就要飞走。
“不!”曹嫣昔笑笑,其实她的脸被蒙住,笑也无人能看到,但是上官云轩却从她露在蒙布外的眼睛里看出了她的笑意。
她的眼睫毛上全是冰棱,看上去好象长了银白色的眼睫毛一般,偏偏还笑得眉眼弯弯。
上官云轩心中一滞,一种尖锐的痛殁地生出来,他深深地自责,都是自己不好,不够强大,没有能保护好自己所爱的女人,才会让她受这么多的苦。
他突然上前一步,解开曹嫣昔的腰带。
“你要做什么?”曹嫣昔一惊,后退一步,却见上官云轩拉开自己的腰带,一头在自己身上系了个死结,另一头拴在他的腰间。
“走!”上官云轩迈步向前走去。
曹嫣昔笑起来,原来是想拖着自己走啊!这样也好!至少没有走散的危险。
三人在山上向前走着,每走一段路程,曹嫣昔就停下来看看司南。四周都是一片白茫茫,如果没有司南,根本无法分辨方向。
走了也不知道多久,曹嫣昔觉得自己的两条腿仿佛变成了木桩,机械地在雪地里向前迈着,开始还觉得冷,觉得湿,走到最后,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甚至连她的人都开始迷糊起来,如果不是腰间的那条腰带,曹嫣昔可能早就倒在雪地里。
她迷迷糊糊地想,看来自己小瞧了雪山的威力,前两天那么容易就找到了一个山洞,还得到了灵雪莲,所以便把雪山看得低了!现在是雪山在报复自己了吧。
到了后来,司南也到了上官云轩的手里,曹嫣昔闭着眼睛,迷糊地迈着步子。
“嫣昔,坚持一下,前面好象有个山洞,我们走到那里就可以休息了!”上官云轩的声音在耳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些什么。
那些声音从曹嫣昔的耳边滑过,和雪风一起被扔进了一片空蒙。
眼前好象有一团温暖的炉火,啊,还有自己喜欢吃的黑森林蛋糕,蛋搭!好香!好香!好冷!好冷!是谁开的空调,居然开得这么低,曹嫣昔四处张望,想要找到开空调的人。
周围的人没有一个是她认识的,算了,先吃了蛋糕再说!曹嫣昔想着,她吧唧了一下嘴,伸手去拿蛋糕。
“大齐王,这可怎么是好?医官她这是怎么了?”耳旁传来一个着急的声音,声音很熟悉!
“好吵!你们好吵!就不能让我把蛋糕吃完吗?”曹嫣昔嘟囔了一句,她慢慢地睁开眼睛。
一个嫣昔的石洞,勉强能容三人藏身,洞口生着火,火上烤着些女子的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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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嫣昔慢慢地坐起身来,身上白色的雪狼皮滑了下去。
“啊!”她一声尖叫,自己身上竟然不着片缕,光溜溜地躺在狼皮下,身下垫着的是两件棕黄色的狗皮袄。
“医官,你醒了!”
顺庆从一旁站了出来,他眼角还挂着一粒泪珠:“你在雪地里昏过去了,幸好大齐王把你和他捆在一起,不然我们可能就找不到你了!你滚在雪里,衣服都湿透了!大齐王说如果不把你身上的湿衣服换下来,你会丧命!所以我……我就蒙着眼睛把你的衣服脱了!”
顺庆竖起两指指着天:“我发誓,我什么也没有看见!真的没有!”
曹嫣昔叹口气:“看了也没什么,我不会死,也不会想不开,最多把你的眼睛挖出来啰!再说你做过太监,女人的身体你还看得少吗?或者我可以把你变成真正的太监?”
顺庆吓得一哆嗦,他指着上官云轩说:“不,不是我给你脱的,其实是大齐王脱的,他说怕你生气,所以就说是我脱的!”
上官云轩在火旁回过头来:“不错,是我脱的,当时情势紧急,救你的性命要紧,那里还顾得了那么多!”
他拿起曹嫣昔挂在火上烤的衣服扔了过来:“穿上吧,都烤干了!我有话要说。”
“嗯!”
上官云轩很严肃,曹嫣昔突然有些怕他这副模样,她也不再说什么,接过衣服来,躲在狼皮下乖乖地穿上。
“说吧!什么话?”
“我们好象迷路了!”上官云轩说。
上官云轩在山脉的下方一指:“我们的目的地是哈兹草原,我们应该走的方位是北偏东十五度!”
曹嫣昔站起来,仔细地看了看上官云轩所画的图,她越看越是惊心,如果不是上官云轩发现这个错误,再按自己所指的方向走下去,三人便走进了浩瀚渺茫的大雪山主山脉中去了。
大雪山的主山脉里,气温更低,海拔更高,身上的食物吃完后,三个人只怕会报销在里面。
“那现在怎么办?要倒退回去吗?”曹嫣昔此刻第一次感到了无助,在这无比残酷的自然面前。
上官云轩笑笑,看着曹嫣昔的眼睛:“没事,我们只不过朝北走了才一天,现在改正还来得及!”
“从明天开始,我们沿北偏十五度东走!一定能走出去的!”
“好!”曹嫣昔和顺庆点点头。
曹嫣昔说:“那司南就交给你吧!你带兵打仗,对地图和方位应该比我要熟悉。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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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一早,曹嫣昔便起了身,上官云轩和顺庆还在睡着,上官云轩和顺庆都睡得很熟,昨天曹嫣昔走到最后已经晕了过去,是上官云轩把她抱到这个山洞里来的。
洞口的火堆已经熄了大半,但是睡在最外面的上官云轩还是冷得缩成一团,两床狗皮袄都在曹嫣昔的身上盖着。白狼皮在顺庆的怀里,他便是一袭旧战袍在洞口守了一夜。
曹嫣昔心里一阵酸楚的感动!他本是一国之皇,虽然少年时有些艰辛,但是居然能体贴入微地为自己做这么多,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曹嫣昔轻轻地把狗皮袄盖在上官云轩的身上,她又烧起篝火,又用铁盆接了一盆雪在火上煮开来。
火光跳动中,曹嫣昔安静地坐在一旁,等着两人醒过来。
“咦!怎么睡过了!”上官云轩动了一下,首先醒了过来,他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曹嫣昔,眉眼舒展开来,灿烂一笑:“曹曹,你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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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嫣昔无端地觉得心虚,她垂下眼,不敢和他的眼神相对,说:“快起来吧,吃了东西好上路了!”
“嗯!”上官云轩转身唤醒顺庆,三人就着热水吃了些干粮,收拾好东西,就准备出发。
“慢!”曹嫣昔正要走出山洞,上官云轩突然叫住她。
“怎么了?”曹嫣昔回过头来有些不解地望着他。
“你的鞋子破了!”上官云轩指着她的脚说。
曹嫣昔穿的是在大邑都里买的棉靴,在大邑都里穿穿,这鞋子便是厚实得不行,冬天穿着甚至会发热。但是来到大雪山,这棉靴却变得极薄。
曹嫣昔一直不停地往棉靴里塞各种干草,但是昨天的赶路,终于让这双棉靴不堪重负,破了一个大口子。
现在上官云轩指了出来,曹嫣昔有些不好意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张着大嘴的棉靴说:“嗯!破了,现在只有凑合着穿吧!只要路线没有走错,也要不了几天就会走下去,那时候再去找鞋子穿!”
上官云轩摇摇头,说:“走路行军,鞋子最是重要,破了口子的棉靴若是冻坏了腿,可是要截肢的!来,你坐下,我给你把脚包上!”
曹嫣昔还来不及拒绝,上官云轩已经拦腰一抱,将她打横抱起,放在一旁的包袱上坐了下来。
她坐在包袱上,上官云轩单腿跪了下来,把她破了鞋的那只脚轻轻抬了起来,褪去鞋袜,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火光里,曹嫣昔从不见天日的脚指头又白又嫩,好象五只嫣昔的生姜,有的地方被冻得发红,看上去红白相间,刹时好看。
上官云轩的目光落到她的小脚上,顿时便移不开了。
曹嫣昔又羞又急,说:“快呀!你要怎么样,就快快动手!”
上官云轩定定心神,咽了一口唾沫,把自己想要捧起她的小脚放到嘴边亲亲的想法压了下去。
“顺庆,把狗皮袄拿过来!”
“哎!”顺庆应了一声,扔过来一件狗皮袄。
上官云轩拿出刀来,在狗皮袄下摆处割下两块皮来,包在曹嫣昔的赤脚外面,用细绳仔细地捆牢实了,外面又套上她的布袜,然后才把靴子给她穿上。
这一切搞完,曹嫣昔的脸早已红得象个大苹果,上官云轩的心里也是暖洋洋的,两人的目光一接触,便各自转开头去。
曹嫣昔站起身来,背上包袱说:“走吧!”
“嗯!”上官云轩走出洞外,拿出司南来,确定了方位,三人便一同向着那个方向走去。
雪山上的天气就是多变,昨天还是乌云密布风雪满天,今天就已经是艳阳当空,晴空万里。
雪地里反射着极强的阳光,走了一会儿,曹嫣昔便觉得眼睛刺痛,大滴大滴的眼泪滚了眼眶。
上官云轩从衣襟上撕下几块布递给曹嫣昔和顺庆,让他俩蒙在眼睛上,上官云轩自己也用一块黑纱遮住眼睛。他又解下腰带,把三个人拴在了一起。
用布蒙住眼睛后,曹嫣昔觉得好受了许多,她牵着腰带跟在上官云轩身后往前走。
昨天一直向北走的时候,虽然高一脚,低一脚,但大多数时候能感觉出来是向上走,今天能感到是在渐渐地往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