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 已经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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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弹子柔声说:“阿芙,你怎么了,生气了吗?等我修好禁制,我就把他们全都抓起来,做成俑灯!”
嘴里说着话,神弹子手下不停,一面墙上的禁制被他恢复得七七八八,他回过头来说:“阿芙,你不走,我就不走,我不离开你!”
夫人笑笑,没有说话。她走到点在墙上的一只长明灯前,伸出两只手,把长明灯从灯座上拿起来:“人死如灯灭!所有痛苦所有不甘全都消失!多好!”说着她猛地把灯盏一倾,把里面的灯油全都泼在自己的身上。
“阿芙,你在做什么?”神弹子从墙上跳下来,他朝着夫人奔过去。
“别过来!”夫人拿起一只燃烧着的蜡烛,指向神弹子:“别过来!我已经够了!这座空荡荡的宫殿,四处飘荡着死魂的地方,我恨我自己!这一辈子活得象个傻瓜!真的够了!”
“你别过来!”夫人说:“神弹子,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你也走吧!别呆在这阿芙宫里了,你看看你,这么些年为了维持这个阵法,拼命吸收凶灵的怨气,已经变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了!”
她把墙上的长明灯一盏一盏地摘下来,摔在地上。
长明灯里也不知道点的是什么灯油,摔碎后发出一股淡淡的腥味。
夫人站在被灯油浸湿的高台上,哈哈大笑,然后猛地一松手,手里的蜡烛落了下去,接触到灯油,噼啪一声响,火焰冲天而起。
被灯油浸透的纱帐遇火即燃,墙壁上的壁画被烧得卷起来,夫人站在火光里,咯咯地笑着,脸上神气天真无邪,如同二十年前新入城主府的那个叫做阿芙的小姑娘。
神蛋子突然大吼一声:“阿芙!”他猛地扑进火海里抱住了遍体是火的夫人:“阿芙,你为什么不叫上我一道!”
“神弹子!”夫人抬起手摸了摸神弹子的光头说:“你为什么那么傻?”
“阿芙,你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神弹子紧紧地抱着夫人,盘膝在火海深处坐了下来。
“轰隆”一声响,头顶一棵梁柱被烧得断了,落了下来。
“走!”上官云轩一声断喝,曹嫣昔三人急急向殿外冲去,走到一半,顺庆突然直了眼,停住了脚步。
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只见侧殿内一个牧羊女打扮的俑灯,手里抱着一只小羊羔,一双温柔的黑眼睛,盯着小羊羔,充满无限温情。
“娘亲!”顺庆大吼一声,想要扑去,上官云轩猛地拉住他。
“顺庆!那……不是你娘亲啊!只是……一只俑灯!”曹嫣昔觉得讲不出来,在她知道了这俑灯的制作过程后,她觉得还是不要告诉顺庆的好。
阿芙宫附近到处是前来救火的侍女和侍卫,无数人在奔跑,呼叫,混乱不堪。
三人逆着人流而行,倒也没有引起人的注意。走了一会儿,曹嫣昔想起她落在客房里的包袱,里面的金玉乾坤袋里装着千辛万苦才得来的雪莲花。
上官云轩虽然不明白曹嫣昔为什么那么执着于那几朵灵雪莲,但是他也不忍心驳了曹嫣昔的兴致,反正现在城主府的禁制已经被他们破坏殆尽,所以便陪着曹嫣昔往客房处走去。
没走几步,突然听见阿芙宫的方向传来一声巨大的爆炸声。
曹嫣昔回过头去,她仿佛看到在火海深处,神弹子紧紧抱着阿芙,脸上露出心满意足的神情。
回到客房,曹嫣昔拿起她的包袱便走,三人一路通行无阻来到城主府外。
街上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三人乘乱出了城,重新回到了大草原里,一路向东前进。
待到远离安都城,曹嫣昔问上官云轩怎么会突然离开了城主府,又怎么会回来救自己?
上官云轩把他感受到城主府的禁制的经过说了一遍,然后他又说,因为担心曹嫣昔,他每天都从白石山上下来,到城主府附近打探消息。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城主府禁制的特点,那就是正午最弱,午夜子时最强。
他正准备乘某天中午翻墙进来找曹嫣昔,突然从府里出来一个男人,就把那个管家陈实,他说曹嫣昔现在陷身于极大的危险中,然后他给了上官云轩两张图,一张是城主府里的地图,里面标出了秘室的位置;一张是神弹子所绘制的禁制图。
上官云轩和顺庆便打晕了两个侍卫,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进来。
后来的事情,曹嫣昔就知道了。
上官云轩听了曹嫣昔说的,面色稍霁,旋即叹口气,用手在曹嫣昔的头发里挑出一根草茎:“可苦了你了,曹曹!”
上官云轩每天看着曹嫣昔欢欢喜喜地吃着半生半熟的牛羊肉,心里都是一阵难过,这是自己最爱的女人,明明想把一切最好的都供奉在她脚下,却让她活成了个茹毛饮血的野人。
曹嫣昔笑笑:“那里,那里,至少每天还有肉吃,没有真正地变成野人。如果变成野人,就只有吃草根树皮,甚至还要吃毛虫!”
这倒是事实,上官云轩有武功,顺庆还有一些在草原上生活的经验,所以常常能捕到一些猎物,不算是太差。
曹嫣昔想起前世看过的纪录片《荒野求生》就觉得比起贝爷来,自己三个人实在是太幸福了,至少不用去吃粗大白胖的毛毛虫。
顺庆至从见到他母亲做成的俑灯后,心情便一直不好,他也不说话,一个人在前面走得飞快,曹嫣昔虽然有心要安慰他,却不知从何说起。
想一想,那人俑灯的做法残忍又变态,幸好顺庆还不知道母亲在死前受过些什么样的罪,否则的话只怕更是难过。
有了安都城的教训,三人路过些城池,也不再提进城的话,一路上只是在草原上风餐露宿。
每天夜里三人都尽量找个避风的地方过夜,最好的便是石洞,山窟,若是实在是找不到,就只好在露天里找个地方升起一堆篝火来围着过夜若是在石洞过夜,上官云轩总是守在最外面的一个,若是在平地上过夜,夜里守下半夜的人也总是他。
一连在茫茫草原上走了五六天,到了第七天的早上,终于看见一片参天的树林。
曹嫣昔急忙拿出地图来看,这片树林名叫:“参安林”,因为森林间出产人参而得名,林间多猛兽,且冬有大雪封山,夏有山峦瘴气,所以甚少人敢进入其中去收取人参。
曹嫣昔等人想要避开哈兹和大齐的兵哨,现在凭上官云轩的身份,不但哈兹人是他的仇敌,便是大齐官兵只怕也是见之欲其死。
毕竟现在台上的大齐王是上官承德,既然台上有现任的大齐王,还有一个大齐王活在世上,便是不应当的。
由此见来,大齐并不比哈兹对上官云轩来说安全多少。
所以三人只能从没有关卡的地方潜入大齐,而参安林便是这样一处地方,尤其是现在是冬季,大雪封山,便连挖参的人也没有。
曹嫣昔三人在山下休整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便手里捧着司南进了参安林。
参安林内树林参天,天上一轮金光四射的太阳,一进林内却仿佛进入了阴天一般。地上铺着极厚的枯叶,每一步踏上去,便会陷下去几分,边走边得把脚拔出来才行。
这样走着,比在草原上前进的速度慢了许多。
从地图上来看,参安林绵延数百里,而三人选了一处最短的距离翻山,这最短的距离也有百十来里,这便出不得一点差错。
进入林内没有多久,天就暗了下来,算算时辰,离天黑还早,头顶稀稀拉拉落下雨点来,竟然下起了雨。
三人没有雨具,在林中又无处可躲,只得站在一株较厚密的大树下暂避雨。
头顶的雨水落个不停,三人的头发和身上的衣衫渐渐湿了,本来天气就寒冷,衣衫一湿,就更是难过。
上官云轩伸出手,轻轻的握住曹嫣昔的手,他的手宽厚而温暖,好象给她的心里也带来一丝暖意。
然并卵,心里的暖意并不能使曹嫣昔身上好过半分,她依然冷得要死。她望着前面深不可测的林子发呆,心情沉到低谷。
她可不想死在这破林子里。
忽然,她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从三人前面大约数十步的地方开始,好象要明亮许多。
曹嫣昔呆了一呆,朝着明亮的地方冲过去,等到这十余步跑完后,她到达了光线明亮的地方,头顶的雨奇怪地停了,曹嫣昔摊开手,只见原本湿漉漉的手渐渐地干了。
“曹曹!”上官云轩在她身后大叫:“你干嘛?”
曹嫣昔回过头来,冲着在树下避雨的两人挥了挥手:“你们过来,这里没有雨!”
上官云轩和顺庆对视一眼,朝着曹嫣昔奔去,跑到曹嫣昔身边,奇了怪了,果然没雨。
和刚才三人避雨的大树不过十来步的距离,居然一边是淅沥小雨,一边是晴朗干爽。
顺庆嘟囔一声:“这破林子,真是奇怪!”
曹嫣昔一笑,想起前世看过的别人的游记,在深山老林里这样的情形原本多见,半山太阳半山雨。
只不过想起自己三人刚才在那边树下避雨的情形,心里便觉得好笑,不知道跑上几步,便是大晴天。
天气好起来,三人的心情也好象好了许多。
曹嫣昔心想有时候人生也是如此,觉得是个过不去的坎了,但是只要坚持几步,也许就是另一番风光。
身上衣衫尽湿,又是冬季,三人急急地寻找干柴来,生起一堆火来烤衣衫。
好在包袱里还有些干衣服,三人赶紧换上,把湿衣脱下来放在火堆上烤起来。
“啊啾!”曹嫣昔打了个喷嚏,紧接着顺庆也来了一个。
在这原始大森林里感冒了可不是闹着玩的,三人中任合一个人倒下,就意味着一方面减少一个找食觅食的人手,同时还需要浪费一个人手去看顾他。
曹嫣昔心里不由得有些着急,她抬头四望,看见在前面不远处的大树下生些虎皮草,她心中不由一喜。
这虎皮草性辛散,疏风解表,挖些来熬成水喝,最好不过。
曹嫣昔裹裹身上的狗皮袄,朝着那棵大树走去。
走到大树下,曹嫣昔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这刀也是她从忠勇王府里顺来的,原本是忠勇王府中用来吃手抓羊肉的,刀子很秀气,白色的骨柄,顶头上镶着一块红宝石。
刀柄小巧,曹嫣昔攥在手里,刚好合适,刀刃雪白锋利,原本羊骨上最坚韧的筋也能毫不费力的剔下来,但是现在跟了曹嫣昔却只能用来刨土。
神弹子柔声说:“阿芙,你怎么了,生气了吗?等我修好禁制,我就把他们全都抓起来,做成俑灯!”
嘴里说着话,神弹子手下不停,一面墙上的禁制被他恢复得七七八八,他回过头来说:“阿芙,你不走,我就不走,我不离开你!”
夫人笑笑,没有说话。她走到点在墙上的一只长明灯前,伸出两只手,把长明灯从灯座上拿起来:“人死如灯灭!所有痛苦所有不甘全都消失!多好!”说着她猛地把灯盏一倾,把里面的灯油全都泼在自己的身上。
“阿芙,你在做什么?”神弹子从墙上跳下来,他朝着夫人奔过去。
“别过来!”夫人拿起一只燃烧着的蜡烛,指向神弹子:“别过来!我已经够了!这座空荡荡的宫殿,四处飘荡着死魂的地方,我恨我自己!这一辈子活得象个傻瓜!真的够了!”
“你别过来!”夫人说:“神弹子,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你也走吧!别呆在这阿芙宫里了,你看看你,这么些年为了维持这个阵法,拼命吸收凶灵的怨气,已经变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了!”
她把墙上的长明灯一盏一盏地摘下来,摔在地上。
长明灯里也不知道点的是什么灯油,摔碎后发出一股淡淡的腥味。
夫人站在被灯油浸湿的高台上,哈哈大笑,然后猛地一松手,手里的蜡烛落了下去,接触到灯油,噼啪一声响,火焰冲天而起。
被灯油浸透的纱帐遇火即燃,墙壁上的壁画被烧得卷起来,夫人站在火光里,咯咯地笑着,脸上神气天真无邪,如同二十年前新入城主府的那个叫做阿芙的小姑娘。
神蛋子突然大吼一声:“阿芙!”他猛地扑进火海里抱住了遍体是火的夫人:“阿芙,你为什么不叫上我一道!”
“神弹子!”夫人抬起手摸了摸神弹子的光头说:“你为什么那么傻?”
“阿芙,你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神弹子紧紧地抱着夫人,盘膝在火海深处坐了下来。
“轰隆”一声响,头顶一棵梁柱被烧得断了,落了下来。
“走!”上官云轩一声断喝,曹嫣昔三人急急向殿外冲去,走到一半,顺庆突然直了眼,停住了脚步。
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只见侧殿内一个牧羊女打扮的俑灯,手里抱着一只小羊羔,一双温柔的黑眼睛,盯着小羊羔,充满无限温情。
“娘亲!”顺庆大吼一声,想要扑去,上官云轩猛地拉住他。
“顺庆!那……不是你娘亲啊!只是……一只俑灯!”曹嫣昔觉得讲不出来,在她知道了这俑灯的制作过程后,她觉得还是不要告诉顺庆的好。
阿芙宫附近到处是前来救火的侍女和侍卫,无数人在奔跑,呼叫,混乱不堪。
三人逆着人流而行,倒也没有引起人的注意。走了一会儿,曹嫣昔想起她落在客房里的包袱,里面的金玉乾坤袋里装着千辛万苦才得来的雪莲花。
上官云轩虽然不明白曹嫣昔为什么那么执着于那几朵灵雪莲,但是他也不忍心驳了曹嫣昔的兴致,反正现在城主府的禁制已经被他们破坏殆尽,所以便陪着曹嫣昔往客房处走去。
没走几步,突然听见阿芙宫的方向传来一声巨大的爆炸声。
曹嫣昔回过头去,她仿佛看到在火海深处,神弹子紧紧抱着阿芙,脸上露出心满意足的神情。
回到客房,曹嫣昔拿起她的包袱便走,三人一路通行无阻来到城主府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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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远离安都城,曹嫣昔问上官云轩怎么会突然离开了城主府,又怎么会回来救自己?
上官云轩把他感受到城主府的禁制的经过说了一遍,然后他又说,因为担心曹嫣昔,他每天都从白石山上下来,到城主府附近打探消息。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城主府禁制的特点,那就是正午最弱,午夜子时最强。
他正准备乘某天中午翻墙进来找曹嫣昔,突然从府里出来一个男人,就把那个管家陈实,他说曹嫣昔现在陷身于极大的危险中,然后他给了上官云轩两张图,一张是城主府里的地图,里面标出了秘室的位置;一张是神弹子所绘制的禁制图。
上官云轩和顺庆便打晕了两个侍卫,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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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云轩听了曹嫣昔说的,面色稍霁,旋即叹口气,用手在曹嫣昔的头发里挑出一根草茎:“可苦了你了,曹曹!”
上官云轩每天看着曹嫣昔欢欢喜喜地吃着半生半熟的牛羊肉,心里都是一阵难过,这是自己最爱的女人,明明想把一切最好的都供奉在她脚下,却让她活成了个茹毛饮血的野人。
曹嫣昔笑笑:“那里,那里,至少每天还有肉吃,没有真正地变成野人。如果变成野人,就只有吃草根树皮,甚至还要吃毛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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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至从见到他母亲做成的俑灯后,心情便一直不好,他也不说话,一个人在前面走得飞快,曹嫣昔虽然有心要安慰他,却不知从何说起。
想一想,那人俑灯的做法残忍又变态,幸好顺庆还不知道母亲在死前受过些什么样的罪,否则的话只怕更是难过。
有了安都城的教训,三人路过些城池,也不再提进城的话,一路上只是在草原上风餐露宿。
每天夜里三人都尽量找个避风的地方过夜,最好的便是石洞,山窟,若是实在是找不到,就只好在露天里找个地方升起一堆篝火来围着过夜若是在石洞过夜,上官云轩总是守在最外面的一个,若是在平地上过夜,夜里守下半夜的人也总是他。
一连在茫茫草原上走了五六天,到了第七天的早上,终于看见一片参天的树林。
曹嫣昔急忙拿出地图来看,这片树林名叫:“参安林”,因为森林间出产人参而得名,林间多猛兽,且冬有大雪封山,夏有山峦瘴气,所以甚少人敢进入其中去收取人参。
曹嫣昔等人想要避开哈兹和大齐的兵哨,现在凭上官云轩的身份,不但哈兹人是他的仇敌,便是大齐官兵只怕也是见之欲其死。
毕竟现在台上的大齐王是上官承德,既然台上有现任的大齐王,还有一个大齐王活在世上,便是不应当的。
由此见来,大齐并不比哈兹对上官云轩来说安全多少。
所以三人只能从没有关卡的地方潜入大齐,而参安林便是这样一处地方,尤其是现在是冬季,大雪封山,便连挖参的人也没有。
曹嫣昔三人在山下休整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便手里捧着司南进了参安林。
参安林内树林参天,天上一轮金光四射的太阳,一进林内却仿佛进入了阴天一般。地上铺着极厚的枯叶,每一步踏上去,便会陷下去几分,边走边得把脚拔出来才行。
这样走着,比在草原上前进的速度慢了许多。
从地图上来看,参安林绵延数百里,而三人选了一处最短的距离翻山,这最短的距离也有百十来里,这便出不得一点差错。
进入林内没有多久,天就暗了下来,算算时辰,离天黑还早,头顶稀稀拉拉落下雨点来,竟然下起了雨。
三人没有雨具,在林中又无处可躲,只得站在一株较厚密的大树下暂避雨。
头顶的雨水落个不停,三人的头发和身上的衣衫渐渐湿了,本来天气就寒冷,衣衫一湿,就更是难过。
上官云轩伸出手,轻轻的握住曹嫣昔的手,他的手宽厚而温暖,好象给她的心里也带来一丝暖意。
然并卵,心里的暖意并不能使曹嫣昔身上好过半分,她依然冷得要死。她望着前面深不可测的林子发呆,心情沉到低谷。
她可不想死在这破林子里。
忽然,她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从三人前面大约数十步的地方开始,好象要明亮许多。
曹嫣昔呆了一呆,朝着明亮的地方冲过去,等到这十余步跑完后,她到达了光线明亮的地方,头顶的雨奇怪地停了,曹嫣昔摊开手,只见原本湿漉漉的手渐渐地干了。
“曹曹!”上官云轩在她身后大叫:“你干嘛?”
曹嫣昔回过头来,冲着在树下避雨的两人挥了挥手:“你们过来,这里没有雨!”
上官云轩和顺庆对视一眼,朝着曹嫣昔奔去,跑到曹嫣昔身边,奇了怪了,果然没雨。
和刚才三人避雨的大树不过十来步的距离,居然一边是淅沥小雨,一边是晴朗干爽。
顺庆嘟囔一声:“这破林子,真是奇怪!”
曹嫣昔一笑,想起前世看过的别人的游记,在深山老林里这样的情形原本多见,半山太阳半山雨。
只不过想起自己三人刚才在那边树下避雨的情形,心里便觉得好笑,不知道跑上几步,便是大晴天。
天气好起来,三人的心情也好象好了许多。
曹嫣昔心想有时候人生也是如此,觉得是个过不去的坎了,但是只要坚持几步,也许就是另一番风光。
身上衣衫尽湿,又是冬季,三人急急地寻找干柴来,生起一堆火来烤衣衫。
好在包袱里还有些干衣服,三人赶紧换上,把湿衣脱下来放在火堆上烤起来。
“啊啾!”曹嫣昔打了个喷嚏,紧接着顺庆也来了一个。
在这原始大森林里感冒了可不是闹着玩的,三人中任合一个人倒下,就意味着一方面减少一个找食觅食的人手,同时还需要浪费一个人手去看顾他。
曹嫣昔心里不由得有些着急,她抬头四望,看见在前面不远处的大树下生些虎皮草,她心中不由一喜。
这虎皮草性辛散,疏风解表,挖些来熬成水喝,最好不过。
曹嫣昔裹裹身上的狗皮袄,朝着那棵大树走去。
走到大树下,曹嫣昔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这刀也是她从忠勇王府里顺来的,原本是忠勇王府中用来吃手抓羊肉的,刀子很秀气,白色的骨柄,顶头上镶着一块红宝石。
刀柄小巧,曹嫣昔攥在手里,刚好合适,刀刃雪白锋利,原本羊骨上最坚韧的筋也能毫不费力的剔下来,但是现在跟了曹嫣昔却只能用来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