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男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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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十几日,孟清源觉得身上的伤好的七七八八了,就吩咐杜泉带着四名护卫跟着自己去药王谷。
这药王谷是位于淮安城栖云山下的一道月牙形山谷。
因百年前有人在这里挖到过一颗巨大的灵芝草,药王谷因此得名。现今这里因为住着大周朝最有名的大夫:圣手神医何世明,而更声名远播。
从兰州府到淮安城,大约四天左右的行程,中间有一段路,要横穿人烟稀少的秦岭山脉。
孟清源没有带红锦同去,而带上二等丫鬟夏荷,夏荷的父亲是府里的大夫,她从小便跟着学了一些医术,此次带上她,也是有让她开开眼界的意思。
孟清源从五、六岁时就经常打扮成男孩子模样,跟着外公外出行走,或自己带着红锦的弟弟红石偷偷溜出府,出去玩耍。一身扮相,雌雄莫辩。
此行,孟清源依旧换上了男装,一身素色布棉袍,带着白玉冠,看上去就像一个富贵人家的小公子。夏荷则扮作了随行的小厮。
一行人走了两天,进了秦岭,就感到空气中的温度又降了几分。
孟清推开马车的小窗扇,一股寒风扑面而来。道路两边的群山被皑皑白雪覆盖,连一只小鸟的踪影都看不见,路上只有一两个行人,空旷、萧索。
孟清源车上放着炭火炉,夏荷从随身带着的香囊里拿出果香饼子,掰成两瓣,放到手炉里,让孟清源搂在怀里。又放了一个铜脚炉在孟清源的脚边,车里倒是暖和的很。
孟清源看看外面,骑着马的杜七叔几个被北风吹红的脸,对夏荷吩咐道:“你告诉杜七叔,先找个地方休息会儿再走吧。”
赶巧,前面就有一座茶寮,孟清源的马车刚到门口,伙计就迎了上来,,帮着牵马,又殷勤的拂拭了长条凳上的灰尘,等孟清源一行人坐下,店小二端出一摞粗茶盏,倒上热腾腾黄橙橙的茶汤。
杜七叔小声歉意的说道:“小姐,荒郊野外的条件就是这样,让您受委屈了。”
孟清源笑道:“无妨,就是歇歇脚,七叔你们赶快喝口热茶,吃点干粮吧。”
孟清源让夏荷给自己车上的茶壶装上水,怕自己坐在旁边,杜七叔他们会有些不自在,便站起身,走到茶寮的后窗口,一边看外面的雪山,一面抬起手捶了捶自己的胳膊,这两天的马车,坐得骨头架子都要散了,真不如骑自己的“火焰”来得舒服,只是福伯、杜七叔他们都怕天气太冷,冻坏了她,非让她坐马车罢了。
孟清源正小幅度的活动着身体,就听见身后一道尖细的嗓音:“小二,赶快把这壶里装满水,要滚烫的。”
孟清源回头,就看见一个穿着宝蓝色暗纹锦袍、面白无须,二十多岁管事模样的男子快步走了进来。
“好勒”,店小二咧着大大的嘴巴笑着,从白面管事手里接过白瓷釉花细颈大肚壶,入手掂了掂就知道是双层的,因常年在这茶寮给过往的商旅倒茶装水,店小二见过不少精致的茶壶,这一块他还是有些见识的!
这瓷壸瓷胎润白细腻,入手温热,决不是凡品!店小二偷偷的看了眼壶底,“景德镇”印着三个小小的蓝字,旁边又圈了一个红字“御”,呦!竟是皇家御窑出的!这可真是好东西了!店小二拿壶的手不由得紧了紧,生怕把壶碰坏了!
片刻后,店小二就将装满了滚烫的水的茶壶递回给白面管事:“客官,您可拿好了,可够沉的。”
那白面男子嫌弃的横了店小二一眼:“搁桌子上。”
店小二身子不禁一抖,险些抱不稳壶,赶紧把它放在桌子上。
就见那人,从袖口里掏出一条丝帕,仔仔细细的的将壶外面擦了一遍,这才抱起来出了门,上了外面的一辆青油壁的平顶马车。
孟清源隔着门看去,拉车的是一匹高头骏马,旁边的六名护卫包括车夫都是精壮汉子,个个高大干练,太阳穴微微鼓起。双目明亮。腰间鼓鼓囊囊,一看就是带着兵刃。
孟清源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那人,竟有些呆住了。
这时杜泉走了过来:“小姐,属下看要变天,刚才问了伙计,说前面只有一座名叫七里河的小镇,看来晚上只能在那里休息了。”
孟清源点了点头,看着外面乌云翻滚的天空,说道:“杜七叔,你们休息好了,我们就上路吧。”
只走到一半路,天便全阴沉下来,飘起了细细碎碎的小雪粒,孟清源一行快马加鞭,终于在傍晚时分赶到了七里河小镇。
那小镇其实就是个百十户大的村庄,一条宽马路,旁边有几户商铺。幸好,唯一的客栈倒是不小,上下两层楼,看上去也算干净。
孟清源看了眼院子里停着的青油壁马车,抬腿进了客栈,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鹅毛暴雪夹在呼呼肆虐的北风中,铺天盖地倾洒下来。
孟清源的房间在二楼最里面,走到临近的一间,就听见房门里传来熟悉的尖细声音:“我的主子呀,要不是您非得先到兰州府去给那顾将军扫墓,现在我们已经到了药王谷了。”
孟清源的脚步顿了顿,没再听下去,进了自己的房间。
晚上,孟清源刚刚入寝,就听见隔壁门响,随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下了楼。
“夏荷,去看看。”
夏荷穿好衣服,打开一条门缝。孟清源就听到那白面管事特有的尖细嗓音:“店家,我家主子需要一个木桶、热水泡腿,还有些药需要煎服,另外你这镇子里可有大夫?”
伙计道:“这镇里只有一位赤脚医生,前些日子陪媳妇去老丈人家了,还没回来。剩下客官要的这些,小的马上去办。”
就听那管事着急道:“这可怎么办呀?疼也疼死人了。”又是一阵脚步声上了楼。
夏荷忙轻轻的关上门,蹑手蹑脚的的走到孟清源床头,小声说道:“小姐,好像是隔壁的人生病了。”
孟清源没有吱声,只是静静的闭着眼睛躺着,可是脑海里不自觉的出现了那一日,烽火连城,白骨飞如雪,空气中浓厚的血腥味让她不住的作呕,而他一只胳膊被狠狠的砍了一刀,伤口翻出白肉,不断的流着红红的血水。另外一只手却扔挥动着宝剑,冲向那帮穷凶极恶的海贼,奋力砍杀。
她终究是躺不住了,起身穿好衣服,吩咐夏荷去叫杜七叔,然后就在二人诧异的目光里,走进隔壁房间。
房间的面积不大,靠墙的桌子上点了一盏烛台,把屋子映得半明半暗。借着略微摇摆的烛光,孟清源看向床榻之上的他。
现在的他比记忆中身量要小一些,还不是个青年。他面朝里背对着她,但孟清源还是一下子便能感觉出来。此刻,他的身体正承受某种难以忍受的痛苦,他的双腿伸得直直的,仿佛被无形的夹板夹住,整个人身体颤抖的有些痉挛了,但是没听到他发出任何声音。
他身上盖着的蚕丝被,一半凌乱的的压在身底,一半垂在床脚。他此刻只穿着一件天青色的中衣,后背一片明显的潮湿,在这大雪之夜,让人一眼就看出那是由极度疼痛而迸出的冷汗造成的。。
大约是听到背后靠近的脚步声,他的腿动了一下,胳膊肘顶着床,然后身体慢慢的蹭着床平躺过来。
那是一张俊美无俦的脸庞。但此刻苍白得不见一丝血色,下唇被咬出了血印,浓黑双眉紧蹙。在烛光下,可以清楚的看出他额头的汗出如浆,脸如同从水中捞出一般。几滴汗珠因他此刻转头的动作,沿着他的额角滚下,正落到那排细密长黑的眼睫之上。他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然后缓缓睁开眼睛。
过了十几日,孟清源觉得身上的伤好的七七八八了,就吩咐杜泉带着四名护卫跟着自己去药王谷。
这药王谷是位于淮安城栖云山下的一道月牙形山谷。
因百年前有人在这里挖到过一颗巨大的灵芝草,药王谷因此得名。现今这里因为住着大周朝最有名的大夫:圣手神医何世明,而更声名远播。
从兰州府到淮安城,大约四天左右的行程,中间有一段路,要横穿人烟稀少的秦岭山脉。
孟清源没有带红锦同去,而带上二等丫鬟夏荷,夏荷的父亲是府里的大夫,她从小便跟着学了一些医术,此次带上她,也是有让她开开眼界的意思。
孟清源从五、六岁时就经常打扮成男孩子模样,跟着外公外出行走,或自己带着红锦的弟弟红石偷偷溜出府,出去玩耍。一身扮相,雌雄莫辩。
此行,孟清源依旧换上了男装,一身素色布棉袍,带着白玉冠,看上去就像一个富贵人家的小公子。夏荷则扮作了随行的小厮。
一行人走了两天,进了秦岭,就感到空气中的温度又降了几分。
孟清推开马车的小窗扇,一股寒风扑面而来。道路两边的群山被皑皑白雪覆盖,连一只小鸟的踪影都看不见,路上只有一两个行人,空旷、萧索。
孟清源车上放着炭火炉,夏荷从随身带着的香囊里拿出果香饼子,掰成两瓣,放到手炉里,让孟清源搂在怀里。又放了一个铜脚炉在孟清源的脚边,车里倒是暖和的很。
孟清源看看外面,骑着马的杜七叔几个被北风吹红的脸,对夏荷吩咐道:“你告诉杜七叔,先找个地方休息会儿再走吧。”
赶巧,前面就有一座茶寮,孟清源的马车刚到门口,伙计就迎了上来,,帮着牵马,又殷勤的拂拭了长条凳上的灰尘,等孟清源一行人坐下,店小二端出一摞粗茶盏,倒上热腾腾黄橙橙的茶汤。
杜七叔小声歉意的说道:“小姐,荒郊野外的条件就是这样,让您受委屈了。”
孟清源笑道:“无妨,就是歇歇脚,七叔你们赶快喝口热茶,吃点干粮吧。”
孟清源让夏荷给自己车上的茶壶装上水,怕自己坐在旁边,杜七叔他们会有些不自在,便站起身,走到茶寮的后窗口,一边看外面的雪山,一面抬起手捶了捶自己的胳膊,这两天的马车,坐得骨头架子都要散了,真不如骑自己的“火焰”来得舒服,只是福伯、杜七叔他们都怕天气太冷,冻坏了她,非让她坐马车罢了。
孟清源正小幅度的活动着身体,就听见身后一道尖细的嗓音:“小二,赶快把这壶里装满水,要滚烫的。”
孟清源回头,就看见一个穿着宝蓝色暗纹锦袍、面白无须,二十多岁管事模样的男子快步走了进来。
“好勒”,店小二咧着大大的嘴巴笑着,从白面管事手里接过白瓷釉花细颈大肚壶,入手掂了掂就知道是双层的,因常年在这茶寮给过往的商旅倒茶装水,店小二见过不少精致的茶壶,这一块他还是有些见识的!
这瓷壸瓷胎润白细腻,入手温热,决不是凡品!店小二偷偷的看了眼壶底,“景德镇”印着三个小小的蓝字,旁边又圈了一个红字“御”,呦!竟是皇家御窑出的!这可真是好东西了!店小二拿壶的手不由得紧了紧,生怕把壶碰坏了!
片刻后,店小二就将装满了滚烫的水的茶壶递回给白面管事:“客官,您可拿好了,可够沉的。”
那白面男子嫌弃的横了店小二一眼:“搁桌子上。”
店小二身子不禁一抖,险些抱不稳壶,赶紧把它放在桌子上。
就见那人,从袖口里掏出一条丝帕,仔仔细细的的将壶外面擦了一遍,这才抱起来出了门,上了外面的一辆青油壁的平顶马车。
孟清源隔着门看去,拉车的是一匹高头骏马,旁边的六名护卫包括车夫都是精壮汉子,个个高大干练,太阳穴微微鼓起。双目明亮。腰间鼓鼓囊囊,一看就是带着兵刃。
孟清源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那人,竟有些呆住了。
这时杜泉走了过来:“小姐,属下看要变天,刚才问了伙计,说前面只有一座名叫七里河的小镇,看来晚上只能在那里休息了。”
孟清源点了点头,看着外面乌云翻滚的天空,说道:“杜七叔,你们休息好了,我们就上路吧。”
只走到一半路,天便全阴沉下来,飘起了细细碎碎的小雪粒,孟清源一行快马加鞭,终于在傍晚时分赶到了七里河小镇。
那小镇其实就是个百十户大的村庄,一条宽马路,旁边有几户商铺。幸好,唯一的客栈倒是不小,上下两层楼,看上去也算干净。
孟清源看了眼院子里停着的青油壁马车,抬腿进了客栈,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鹅毛暴雪夹在呼呼肆虐的北风中,铺天盖地倾洒下来。
孟清源的房间在二楼最里面,走到临近的一间,就听见房门里传来熟悉的尖细声音:“我的主子呀,要不是您非得先到兰州府去给那顾将军扫墓,现在我们已经到了药王谷了。”
孟清源的脚步顿了顿,没再听下去,进了自己的房间。
晚上,孟清源刚刚入寝,就听见隔壁门响,随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下了楼。
“夏荷,去看看。”
夏荷穿好衣服,打开一条门缝。孟清源就听到那白面管事特有的尖细嗓音:“店家,我家主子需要一个木桶、热水泡腿,还有些药需要煎服,另外你这镇子里可有大夫?”
伙计道:“这镇里只有一位赤脚医生,前些日子陪媳妇去老丈人家了,还没回来。剩下客官要的这些,小的马上去办。”
就听那管事着急道:“这可怎么办呀?疼也疼死人了。”又是一阵脚步声上了楼。
夏荷忙轻轻的关上门,蹑手蹑脚的的走到孟清源床头,小声说道:“小姐,好像是隔壁的人生病了。”
孟清源没有吱声,只是静静的闭着眼睛躺着,可是脑海里不自觉的出现了那一日,烽火连城,白骨飞如雪,空气中浓厚的血腥味让她不住的作呕,而他一只胳膊被狠狠的砍了一刀,伤口翻出白肉,不断的流着红红的血水。另外一只手却扔挥动着宝剑,冲向那帮穷凶极恶的海贼,奋力砍杀。
她终究是躺不住了,起身穿好衣服,吩咐夏荷去叫杜七叔,然后就在二人诧异的目光里,走进隔壁房间。
房间的面积不大,靠墙的桌子上点了一盏烛台,把屋子映得半明半暗。借着略微摇摆的烛光,孟清源看向床榻之上的他。
现在的他比记忆中身量要小一些,还不是个青年。他面朝里背对着她,但孟清源还是一下子便能感觉出来。此刻,他的身体正承受某种难以忍受的痛苦,他的双腿伸得直直的,仿佛被无形的夹板夹住,整个人身体颤抖的有些痉挛了,但是没听到他发出任何声音。
他身上盖着的蚕丝被,一半凌乱的的压在身底,一半垂在床脚。他此刻只穿着一件天青色的中衣,后背一片明显的潮湿,在这大雪之夜,让人一眼就看出那是由极度疼痛而迸出的冷汗造成的。。
大约是听到背后靠近的脚步声,他的腿动了一下,胳膊肘顶着床,然后身体慢慢的蹭着床平躺过来。
那是一张俊美无俦的脸庞。但此刻苍白得不见一丝血色,下唇被咬出了血印,浓黑双眉紧蹙。在烛光下,可以清楚的看出他额头的汗出如浆,脸如同从水中捞出一般。几滴汗珠因他此刻转头的动作,沿着他的额角滚下,正落到那排细密长黑的眼睫之上。他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然后缓缓睁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