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霍去病的性格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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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军驶离长安城外,霍去病带着人一路行军,狂奔了两百六十余里,大军所过之处,沿途的百姓不由跳脚张望,更有许多人自发的为大军送来了很多给养。
因为天色渐晚,再加上霍去病要和手下的五位大将商量一下接下来的行军大事所以,这才停了下来,在一座名为临城的小城外,大军在此安营扎寨,进行修整。
从长安到此次大军的出塞点陇西,两者之间大概相距了四百七十四公里,在古代也就是一千余里,霍去病麾下大军昼夜不停的话,在四天左右便能赶到陇西,目前霍去病的一万精骑,也就是一万霍军,在经历了两年的训练,行军速度达到了恐怖的两百八十余里,比霍去病期望的标准还要高出了大约二十里左右。
目前,霍去病的计划是先率军赶到陇西,在由陇西出塞,从而进入河西地区,展开征战。
不过在赶往陇西的这段时间里,霍去病不会让士卒跑的太狠,行军速度维持在一百八十余里到两百之间这个速度便可,这样的话,霍去病大概需要五六天的时间才能赶到河西,可按照霍去病的战术思想,速战速决,闪电战,才是他该有的风格。
但暂时不行,因为他需要养精蓄锐,必须要让自己麾下的士卒保持良好的状态和体力,来应对接下来的大战,在进入河西之后,霍去病不会在这么缓慢的行军,几乎每一天的行军速度都要达到最高。
抛开让士卒养精蓄锐,还有一个原因迫使霍去病不能快速行军,因为一个人,不错,就是目前那个被周兴带在马背上跑了一天,结果还是累的不成样子的钱小胖。
在赶到陇西之前的这段时间,霍去病要把钱小胖改造成一名真真正正的大汉军人,不仅是为了帮助钱小胖,也是为了能让他在接下来的大战中存活下来。
别看霍去病之前跟楚梦瑶说,只要他活着就一定会把钱小胖安然无恙的带回来,可事实上,这一战,哪怕是霍去病自己都清楚,前路等待着他的到底是怎样的敌人和凶险的大战,连他自己都不敢保证能活着班师回朝,活着回去见楚梦瑶黄小伟他们,又怎么可能保证钱小胖的安危呢?
决战一旦打响,霍去病定然是分身乏力,指挥士卒作战都很吃力,就更不要说保护一个人了,所以钱小胖能否活下来,还是得看他自己......
但这里似乎有一个奇怪的地方,那就是为什么霍去病明知自己这一去凶险万分,却还是带上钱小胖了呢?
这个答案,或许就该归功于李老四了。
因为一开始霍去病想带钱小胖来大汉参军,可以说完全就是一时心血来潮,当时的他并没有顾虑到那么多,也没有去思考钱小胖真的死了该怎么办,可当霍去病突然想起万一钱小胖不幸战死,自己还活着,该怎么办?他又该如何面对楚梦瑶和老钱夫妇?
所以出征的当天,在他第一眼看见李老四时,霍去病先是走到李老四身旁,小声的问了他一句,“我可以带他去大汉吗?”
李老四先是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随即丢下了一句不着边际的话:“他有八十二年阳寿。”
听到这句话,霍去病彻底放下了心,看来钱小胖并不会战死在大汉,得到这个讯息,就足够了。
说来,霍去病这个人也有一个很大的性格缺点,那就是他不珍惜生命,想想也是,一位征战沙场的将军,怎么可能是一位圣母呢?
霍去病不珍惜生命的对象只是普通人,并不包含他的朋友在内,所以在想到要带钱小胖上战场时,霍去病的心中肯定隐隐约约的闪过了钱小胖万一战死怎么办,可他就是没有往深了想,甚至刻意没有去想,如果把他当时心中的想法用文字展现出来,大概就是如下这般。
死就死,有什么大不了的,他能死在战场上,何尝不是一种荣幸。
霍去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不珍惜生命,普通士卒死多少,即便他心里会难过但也不会太难过,因为在他看来,为了国家捐躯,是理所应当的,而且.......他也从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仔细想一想霍去病做过的那些事儿,还有行军打仗的特点,就能知道,他从来都没有把自己的生命摆放在第一位,只要能成功,只要能取得胜利,不管多么危险的事情,他都会做!
马革裹尸,岂不快哉。
摆在霍去病心中第一位的永远是他的祖国,他的大汉,为了大汉霍去病做什么都可以,试问,一个潜意识中都把为国捐躯当成了无上光荣的人,让他去珍惜普通士卒和钱小胖这么一个都算不上朋友的生命,未免有些不切实际吧。
而真正让霍去病幡然醒悟,明白钱小胖不是他手下那些将士,他不能随便的将他带上战场,置入险地,还是因为霍去病想起了楚梦瑶。
一句话,他不能让楚梦瑶的弟弟死在自己手中啊,如此也就有了后来,霍去病询问李老四钱小胖能否被他带到战场的事情,如果李老四摇头,霍去病是绝对不会带钱小胖来大汉,以后他也不会在管那个烦人的富二代,就让他自生自灭去好了。
钱小胖得感谢李老四,当然主要也得感谢自己表姐楚梦瑶,要不然这个死胖子富二代估计得啃一辈子老,不懂事儿一辈子,老钱最后被他气得归天的可能性也是最大的。
........
霍去病立身于自己的帅帐之中,背着手紧盯着面前高高挂起的河西地形图,在地图上,霍去病仅仅能看到一些山脉河流的大致方位,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连匈奴部落的聚集地都没有明确的标示。
说来,要是霍去病什么都知道,那汉武帝这次估计也就不会派他来出征了,因为他此行最大的任务不是与匈奴人交战,而是摸清河西的地势地形,还有在这里的匈奴人布防情况,简单来讲,霍去病是一位斥候。
自冒顿单于时期,河西被夺走后,大汉的军队已然有几十年没有踏上过河西这片大地了,等待着霍去病的将是未知的凶险。
而霍去病帅帐挂着的这幅羊皮地形图,并不是汉朝的产物,乃是前秦时期所绘制的河西地形图,在这几十年上百年间,河西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大汉对这里却是一无所知,他们只知道,在河西,有浑邪,休屠,折兰,卢侯四王所率领的数万匈奴精骑,其余的,就连河西之地有多少匈奴人的附属国都不清楚。
面对眼前的局面,霍去病也很发愁,所以他不再去思考接下里的行动,用一句话表面他现在的想法,大概就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霍去病转过身,在他的帅帐中,五名身材修长,身着红色战甲的汉将一直安静的站在他身后。
左手边,两名体型魁梧,满脸胡须,身材高大,头上还系有几缕匈奴人独特发髻的大将,在霍去病转过身的第一时间便十分恭敬的低头拱手,“将军。”
仆多,高不识,霍去病从刘彻屠刀下解救出的两名匈奴将领,这二人都是聪明人,他们都清楚,若不是因为霍去病,自己恐怕早就被那无情的汉帝一刀杀掉了,所以论忠诚,这账内的五将中,当属他二人对霍去病最为忠心,乃至于到了愿意为霍去病死的地步。
不仅是霍去病对他们而言有救命之恩,也是因为......伯乐难寻啊,霍将军这么相信我们,不仅救了我们一命,还愿意带我们这些在汉人眼中是十分不耻的匈奴蛮子上战场,建功立业,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效忠霍去病。
不光是仆多和高不识二人,包括那四千匈奴降兵也是如此,他们对霍去病非常感激,再来日到了战场上,他们杀起匈奴精锐一点都不比汉军将士来的慢,甚至下手还要更狠。
匈奴人,跟我们不一样,不是整体的一个民族,他们虽然统称为匈奴人,但实际上还分为很多的部落,在面对大汉这个强敌时,他们会团结到一起,可在文帝景帝时期,匈奴人自身发生的内乱所死亡的人口,几乎和汉军杀得是同比,仅仅就是少了那么一点而已。
而这四千匈奴降兵,也正是来自于不同的部落,所以在他们的眼中,没有什么同胞,因为那些同胞有的搞不好还杀过自己的亲人。
在仆多和高不识身旁,也就是站在最中间的那名二十七八岁,勇武的脸上蓄着一缕胡须的年轻将军,便是大名鼎鼎的赵破奴,如果说高不识和仆多是大军中对霍去病最忠贞不二的两名将军,那赵破奴便能排上第三位。
他的命也是霍去病救的,而且这个人也是个十足的将才,但就是有一点不好,他比较现实,分得很清,也可以称之为理智。
霍去病救了他,所以他一定会报答霍去病的救命以及知遇之恩,付出自己的生命也无所谓,可一旦要是让他觉得,你的恩情,我已经还完了,那他便不会在那么死心塌地的为你效命,可以将死心塌地这四个字换为秉公办事。
该做的我一定会做,不该做的,那就跟我没关系了。
很现实也很理智,并不像高不识和仆多,早已打算用自己的一生来为霍去病效犬马之劳。
自大军驶离长安城外,霍去病带着人一路行军,狂奔了两百六十余里,大军所过之处,沿途的百姓不由跳脚张望,更有许多人自发的为大军送来了很多给养。
因为天色渐晚,再加上霍去病要和手下的五位大将商量一下接下来的行军大事所以,这才停了下来,在一座名为临城的小城外,大军在此安营扎寨,进行修整。
从长安到此次大军的出塞点陇西,两者之间大概相距了四百七十四公里,在古代也就是一千余里,霍去病麾下大军昼夜不停的话,在四天左右便能赶到陇西,目前霍去病的一万精骑,也就是一万霍军,在经历了两年的训练,行军速度达到了恐怖的两百八十余里,比霍去病期望的标准还要高出了大约二十里左右。
目前,霍去病的计划是先率军赶到陇西,在由陇西出塞,从而进入河西地区,展开征战。
不过在赶往陇西的这段时间里,霍去病不会让士卒跑的太狠,行军速度维持在一百八十余里到两百之间这个速度便可,这样的话,霍去病大概需要五六天的时间才能赶到河西,可按照霍去病的战术思想,速战速决,闪电战,才是他该有的风格。
但暂时不行,因为他需要养精蓄锐,必须要让自己麾下的士卒保持良好的状态和体力,来应对接下来的大战,在进入河西之后,霍去病不会在这么缓慢的行军,几乎每一天的行军速度都要达到最高。
抛开让士卒养精蓄锐,还有一个原因迫使霍去病不能快速行军,因为一个人,不错,就是目前那个被周兴带在马背上跑了一天,结果还是累的不成样子的钱小胖。
在赶到陇西之前的这段时间,霍去病要把钱小胖改造成一名真真正正的大汉军人,不仅是为了帮助钱小胖,也是为了能让他在接下来的大战中存活下来。
别看霍去病之前跟楚梦瑶说,只要他活着就一定会把钱小胖安然无恙的带回来,可事实上,这一战,哪怕是霍去病自己都清楚,前路等待着他的到底是怎样的敌人和凶险的大战,连他自己都不敢保证能活着班师回朝,活着回去见楚梦瑶黄小伟他们,又怎么可能保证钱小胖的安危呢?
决战一旦打响,霍去病定然是分身乏力,指挥士卒作战都很吃力,就更不要说保护一个人了,所以钱小胖能否活下来,还是得看他自己......
但这里似乎有一个奇怪的地方,那就是为什么霍去病明知自己这一去凶险万分,却还是带上钱小胖了呢?
这个答案,或许就该归功于李老四了。
因为一开始霍去病想带钱小胖来大汉参军,可以说完全就是一时心血来潮,当时的他并没有顾虑到那么多,也没有去思考钱小胖真的死了该怎么办,可当霍去病突然想起万一钱小胖不幸战死,自己还活着,该怎么办?他又该如何面对楚梦瑶和老钱夫妇?
所以出征的当天,在他第一眼看见李老四时,霍去病先是走到李老四身旁,小声的问了他一句,“我可以带他去大汉吗?”
李老四先是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随即丢下了一句不着边际的话:“他有八十二年阳寿。”
听到这句话,霍去病彻底放下了心,看来钱小胖并不会战死在大汉,得到这个讯息,就足够了。
说来,霍去病这个人也有一个很大的性格缺点,那就是他不珍惜生命,想想也是,一位征战沙场的将军,怎么可能是一位圣母呢?
霍去病不珍惜生命的对象只是普通人,并不包含他的朋友在内,所以在想到要带钱小胖上战场时,霍去病的心中肯定隐隐约约的闪过了钱小胖万一战死怎么办,可他就是没有往深了想,甚至刻意没有去想,如果把他当时心中的想法用文字展现出来,大概就是如下这般。
死就死,有什么大不了的,他能死在战场上,何尝不是一种荣幸。
霍去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不珍惜生命,普通士卒死多少,即便他心里会难过但也不会太难过,因为在他看来,为了国家捐躯,是理所应当的,而且.......他也从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仔细想一想霍去病做过的那些事儿,还有行军打仗的特点,就能知道,他从来都没有把自己的生命摆放在第一位,只要能成功,只要能取得胜利,不管多么危险的事情,他都会做!
马革裹尸,岂不快哉。
摆在霍去病心中第一位的永远是他的祖国,他的大汉,为了大汉霍去病做什么都可以,试问,一个潜意识中都把为国捐躯当成了无上光荣的人,让他去珍惜普通士卒和钱小胖这么一个都算不上朋友的生命,未免有些不切实际吧。
而真正让霍去病幡然醒悟,明白钱小胖不是他手下那些将士,他不能随便的将他带上战场,置入险地,还是因为霍去病想起了楚梦瑶。
一句话,他不能让楚梦瑶的弟弟死在自己手中啊,如此也就有了后来,霍去病询问李老四钱小胖能否被他带到战场的事情,如果李老四摇头,霍去病是绝对不会带钱小胖来大汉,以后他也不会在管那个烦人的富二代,就让他自生自灭去好了。
钱小胖得感谢李老四,当然主要也得感谢自己表姐楚梦瑶,要不然这个死胖子富二代估计得啃一辈子老,不懂事儿一辈子,老钱最后被他气得归天的可能性也是最大的。
........
霍去病立身于自己的帅帐之中,背着手紧盯着面前高高挂起的河西地形图,在地图上,霍去病仅仅能看到一些山脉河流的大致方位,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连匈奴部落的聚集地都没有明确的标示。
说来,要是霍去病什么都知道,那汉武帝这次估计也就不会派他来出征了,因为他此行最大的任务不是与匈奴人交战,而是摸清河西的地势地形,还有在这里的匈奴人布防情况,简单来讲,霍去病是一位斥候。
自冒顿单于时期,河西被夺走后,大汉的军队已然有几十年没有踏上过河西这片大地了,等待着霍去病的将是未知的凶险。
而霍去病帅帐挂着的这幅羊皮地形图,并不是汉朝的产物,乃是前秦时期所绘制的河西地形图,在这几十年上百年间,河西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大汉对这里却是一无所知,他们只知道,在河西,有浑邪,休屠,折兰,卢侯四王所率领的数万匈奴精骑,其余的,就连河西之地有多少匈奴人的附属国都不清楚。
面对眼前的局面,霍去病也很发愁,所以他不再去思考接下里的行动,用一句话表面他现在的想法,大概就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霍去病转过身,在他的帅帐中,五名身材修长,身着红色战甲的汉将一直安静的站在他身后。
左手边,两名体型魁梧,满脸胡须,身材高大,头上还系有几缕匈奴人独特发髻的大将,在霍去病转过身的第一时间便十分恭敬的低头拱手,“将军。”
仆多,高不识,霍去病从刘彻屠刀下解救出的两名匈奴将领,这二人都是聪明人,他们都清楚,若不是因为霍去病,自己恐怕早就被那无情的汉帝一刀杀掉了,所以论忠诚,这账内的五将中,当属他二人对霍去病最为忠心,乃至于到了愿意为霍去病死的地步。
不仅是霍去病对他们而言有救命之恩,也是因为......伯乐难寻啊,霍将军这么相信我们,不仅救了我们一命,还愿意带我们这些在汉人眼中是十分不耻的匈奴蛮子上战场,建功立业,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效忠霍去病。
不光是仆多和高不识二人,包括那四千匈奴降兵也是如此,他们对霍去病非常感激,再来日到了战场上,他们杀起匈奴精锐一点都不比汉军将士来的慢,甚至下手还要更狠。
匈奴人,跟我们不一样,不是整体的一个民族,他们虽然统称为匈奴人,但实际上还分为很多的部落,在面对大汉这个强敌时,他们会团结到一起,可在文帝景帝时期,匈奴人自身发生的内乱所死亡的人口,几乎和汉军杀得是同比,仅仅就是少了那么一点而已。
而这四千匈奴降兵,也正是来自于不同的部落,所以在他们的眼中,没有什么同胞,因为那些同胞有的搞不好还杀过自己的亲人。
在仆多和高不识身旁,也就是站在最中间的那名二十七八岁,勇武的脸上蓄着一缕胡须的年轻将军,便是大名鼎鼎的赵破奴,如果说高不识和仆多是大军中对霍去病最忠贞不二的两名将军,那赵破奴便能排上第三位。
他的命也是霍去病救的,而且这个人也是个十足的将才,但就是有一点不好,他比较现实,分得很清,也可以称之为理智。
霍去病救了他,所以他一定会报答霍去病的救命以及知遇之恩,付出自己的生命也无所谓,可一旦要是让他觉得,你的恩情,我已经还完了,那他便不会在那么死心塌地的为你效命,可以将死心塌地这四个字换为秉公办事。
该做的我一定会做,不该做的,那就跟我没关系了。
很现实也很理智,并不像高不识和仆多,早已打算用自己的一生来为霍去病效犬马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