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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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夕将至,紫兰已歇,青梧方稀,翊坤宫内一派凋敝之象。自淑妃掌珠失宠,雍安帝已半月未曾来过,宫人们个个如霜打的茄子。

    宫女春兰站在殿门前,耷拉着脑袋昏昏欲睡,倏然,眼缝中多出一抹明黄,“陛,陛下......”

    随着她的惊呼,所有宫人立马跪地请安。

    雍安帝跨进朱漆门槛,瞥了一眼东侧的喜鹊登梅罩,淡声问道:“淑妃呢?”

    春兰低头,掩饰心中的雀跃,“娘娘在给小主子沐浴。”

    雍安帝大步走进东次间,掌珠听得脚步声,扭头看去,见身量颀长的男人站在落地罩旁,静静看着她。

    她蹙起黛眉,像是没注意到来人,扭回头继续为儿子打澡豆。

    木盆里的小崽崽却很有眼力见,脆声唤道:“父皇!”

    雍安帝眼眸微动,没有应声。

    小崽崽爬出木盆,顶着一头澡豆末,抱住男人大腿,“父皇。”

    胖乎乎的小崽崽着实可爱,但雍安帝还是不给半点反应,挥挥衣袂,示意御前太监张怀喜将小崽崽抱出去。

    张怀喜为难地瞥了掌珠一眼,见她没有异议,才拿过花梨木架上的方巾,裹住小家伙,退到对面的稍间。

    他们一走,雍安帝扯了下衣襟,冷欲迸发,慢慢靠近掌珠。

    掌珠向后挪步,后腰抵在案几上,退无可退,待他逼近,才发觉他长眸微醺,像是醉了。

    帝王目光灼灼,偏又蒙了一层叫人看不懂的淡雾,不顾她的排斥,将她抱到条几上,掀开了妆花缎锦衣,鸾凤兜儿遮不住的细腰明晃晃暴露在空气中。

    男人眼尾猩红,拢上了起伏雪峰......

    *

    掌珠从梦中惊醒,气喘吁吁,身体还残留着被男人摩挲的悸感,绝美的小脸带了一丝赧然。她时常做这个梦,却连梦里的男人是谁都不知晓。

    如今是恒仁年间,恒仁帝已生华发,而梦里的男人英俊年轻,三十未到。

    掌珠捂住滚烫的双颊,竭力让自己忘记男人健硕的胸肌,以及粗嘎的呼吸。

    眼前随之浮现出一个顶着澡豆头的小崽崽,奶声奶气喊她母妃。

    她才十五,还未出嫁,哪来的儿子......

    翌日一早,掌珠穿上裙裳,背起篓筐,打算去山涧采野菜。

    她是孤儿,被村里的孙寡妇收养,寄人篱下,孙寡妇脾气不好,经常用棒槌打她。

    刚出屋子,就见孙寡妇倚在篱笆墙前抽旱烟。寡妇磕磕烟杆,没好气道:“天天睡到日上三竿,真把自己当大小姐了?”

    掌珠望了一眼天色,东边刚刚鱼肚白,“我去采菜。”

    孙寡妇努努下巴,“别想偷懒,先去劈柴做饭。”

    掌珠放下篓子,拿起斧头,心里不是滋味,她虽然干不动农活,但也算任劳任怨,孙寡妇却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榨干她的体力。

    冷风敲秋韵,一排迁徙的大雁飞过上空,掌珠眼睁睁看着一坨鸟屎落在了女人头上,还氽了稀。

    孙寡妇嗷一声,用烟杆狠狠掴了掌珠一下,“晦气玩意,自打带你回来,老娘就一直倒霉!”

    掌珠咬下唇,“那您把卖身契给我,我走便是。”

    “呵——”孙寡妇冷笑,抱臂道:“老娘花了十二两银子买你回来,你当我是济贫的大善人?老娘就算养条狗,也比你懂得报恩!”

    女人三十有二,在村里算是数一数二的美人,举手投足间有些风情,但眼底的混浊,让她看上去老了十载。

    反观掌珠,十五六的年岁,如初绽的蔷薇,娇艳欲滴,配上纯净的杏眼,将妩媚和清纯融为一体。

    也是,若非美人胚子,也入不了孙寡妇的眼。清泉入混流,大抵是世间最无奈的事吧。

    孙寡妇扯了扯打绺的长发,嫌弃地抹掉鸟屎,“跟你说个事。”

    “嗯?”

    “隔壁村的郑秀才看上你了,准备出二十两银子做彩礼,成不?”

    掌珠觳觫一下,那郑秀才虽有些点墨,但一直考不上举人,仕途堪忧不说,还酸腐刻薄、为人阴险,常给身边人穿小鞋,想到他贼眉鼠眼的样子,掌珠打心底厌恶。

    孙寡妇看她没有动心,勾了勾唇,语气缓和道:“就知你心气儿高,看不上他。”

    掌珠刚松口气,孙寡妇又抛出另一个诱惑,令掌珠如坠冰窟。

    “里正家的长子是个有出息的,考上了进士,现在翰林院供职,中秋要回来探亲,我打算把你送过去给他做妾。”

    那男子名叫赵寄,在翰林院任庶吉士,家中已有一妻两妾。

    庶吉士没有品阶,但能在翰林院做事,听上去体面,而且,有被提拔的可能。在孙寡妇这样的人眼里,那便是京城的大官人了。

    掌珠使劲摇头,鬓上的琉璃坠子来回晃动。

    孙寡妇不理会小姑娘的厌恶与无措,哼一声警告道:“你少给老娘动歪心思,卖身契在我这,你出不了镇子的大门。”

    掌珠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一直忍气吞声,她举起斧头,发泄似的劈下,“砰”一声,木桩飞出一个角,劈歪了。

    “没用的东西!”孙寡妇推开她,边骂边劈柴。

    掌株拾起柴火,走进灶房,蹲在灶洞前燃火,白烟过后,一团团黑夜辣得直流眼泪,许是当过娇贵人,实在干不得粗活。

    她出身书香人家,父亲是开私塾的,母亲是琴匠,家境殷实。

    七岁那年,她随父母南下游历,却被山匪拦路截杀,那伙山匪有规矩,不杀孩童,便放了她。她乞讨着回城,在途中被牙婆拐走。

    思及此,掌珠抹了一把眼泪花,继续烧火。

    晨鸡报晓,家家户户燃起炊烟。

    一顿早饭清汤寡水,因心里揣着事,掌珠没怎么吃,咬了几口发面饼,便背上篓子,名义上是去采野菜,实则是去探路,她想走水路逃离。

    村里有条大河,能通往京城,早在三个月前,她就开始研究舆图,已将京城附近了解个七七八八,一有机会,她就会来到河边,等待通往京城的船只,可等了数月,连船的影子都未见到。

    丹枫迎秋,山涧里到处橙黄橘绿,为了不被怀疑,掌珠赤脚下水,拨弄芦苇丛,寻找芡实。

    倏地,脚腕一紧,有什么东西缠住了她。

    掌珠用手里的竹竿使劲戳水,“有蛇!”

    空旷山涧,回荡着小姑娘的惊呼,一只斑嘴鸭游来,将喙嘴插入水中,拧了拧脖子,随即,扑腾着翅膀,踏水而逃。

    见状,掌珠更加笃定,她被水蛇缠上了。

    她继续用竹竿戳水,却听闷哼一声,紧接着,水面冒起泡泡。

    这条水蛇不小啊!

    掌珠扑倒在水里,顾不得其他,费力往岸边爬,终于摆脱了那个力道。

    待爬上岸,气儿还没喘匀,一条属于人类的手臂伸出了水面......

    惊吓过度,掌珠晕了过去。

    一名老者从水里走出来,看见晕倒的粉衣小姑娘,眯了下眼。

    他环视一圈,目光如炬,胸口的箭伤已经溃烂,再不医治,恐怕要交代在这里了。斜睨一眼小姑娘,浓眉挑起,趔趄地走过去,蹲在她身边,“小娃子。”

    小姑娘拧拧眉,悠悠睁开眼。

    萧荆从未见过谁的眼眸会这般清澈,黑白分明,跟被春雨洗涤过一样。

    他从靴筒里抽出匕首,插在小姑娘面前,“现在,老夫问一句,你答一句。”

    “你是山贼吗?”小姑娘被那把匕首晃了眼睛,怯生生问道,内心里,最惧怕山贼,若非山贼,又怎会失去双亲。

    萧荆低沉回答:“是。”

    话落,明显见她哆嗦一下。

    萧荆捂住伤口,脸色惨白,眼前开始出现叠影,“这里是何处?”

    “多雨村。”

    “距京城多少华里?”

    掌珠摇摇头。

    萧荆身体微晃,单手撑地,“你是何人?”

    掌珠虽没见过什么世面,但人不傻,观老者言行举止,并不粗鲁,反而透着一股浑然天成的贵气,或许是个受难者。

    “我是村里的人。”

    萧荆指指自己的伤口,“能处理吗?”

    掌珠懵懵地点头,“我试试。”

    萍水相逢,她没理由害自己,何况,自己急需就医。

    他摘下拇指的黄玉扳指,塞给她,“赏你的。”

    “......”

    须臾,掌珠搀扶着萧荆,走在阡陌交错的田间小路上,此时,她还不知,偶发善心救得的老者,会是她今后锦绣路上的大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