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小镇病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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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啊,老秦你错了,我觉得是交通事故。”大宝说。
林涛点头附和,他和陈诗羽在我剥离死者皮肤的时候就大吃了一惊。我估计,一是剥皮的即视感让他们感到惊恐,二是面对这么大面积的体内闭合性损伤他们感到惊讶。
“不急着下结论。”我说,“明早咱们专案会上再去辩论。”
又困又累的我回到宾馆,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即便是在做梦,仿佛也是现场还原的情况,浑浑噩噩的。
清早起来,隔壁床上的大宝还在酣睡。昨晚我仿佛听见了他在说什么梦话,而此时,还可以看到他眼角晶莹的眼泪,枕侧的床单湿了一块。
3
案件性质陷入了谜团,所以青乡市公安局的局领导召集了刑警、交警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本起案件的专案会。
为了让大宝能缓解一下悲伤的心情,转移注意力,我安排他来做本次尸检的汇报人。
大宝认认真真、分毫不差地汇报完尸检的情况后,开始进行自己的分析:
“我们内部也有分歧,所以自己分析自己的意见,看谁能把对方说服。我认为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主要依据是死者侧面的损伤,多根肋骨骨折,人为较难形成。对于案件的整体分析,我认为是这样的:一辆重型卡车从死者牛建国的右侧撞击了他,受力点是身体右侧面,导致了右侧面大面积损伤。可能是由于某种原因,死者并没有被抛甩出去,而是左颞部着地,形成了左侧的头部损伤。因为人体着地后不会马上静止,死者可能发生了翻滚,形成了面部损伤。因为只是摔倒后着力,所以他头部、面部的损伤并不严重。以上就是我的观点。”
我说:“我依旧认为这是一起命案,但可能不是谋杀,而是激情杀人。如果案件定性,可以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
“怎么分析出来的?”刘支队一脸惊奇。
我说:“凶手没有携带任何工具,徒手杀人。而且,凶手的情绪一直处于高度愤怒当中,他没有对致命的部位进行袭击,只是没控制好力度,导致人死亡了。”
“愿闻其详。”大宝说。
我说:“我先提几个问题。第一,你刚才说的某种原因会是什么原因?什么原因能导致在巨大暴力撞击下,人体不被抛甩?”
“这我确实没想明白,但是交通事故是一瞬间的事情,其间可能有一些小的原因不被我们掌握,所以看起来不合情理。”大宝说。
我说:“那第二个问题,死者右侧颞肌的损伤是怎么来的?”
大宝说:“我说了,车辆撞击了死者的右侧,右侧也包括头部右侧。”
“车头是钢铁制成的,还凹凸不平。”我说,“这么硬质的物体撞击头皮,头皮上会没有损伤吗?”
大宝沉默了。
我接着说:“第三个问题,死者面部的损伤你说是和地面形成。人体的面部结构是凹凸不平的,那么它和平整的地面作用,最先受力的应该是突出位置,而不是凹陷位置吧?人体面部的突出位置是鼻尖、颧部,而不是鼻根和口唇。”
“有道理。”大宝开始赞同我的观点。
我说:“除了这三个问题,还有其他更有力的依据。”
“那么你就系统地和我们说说吧。”刘支队受不了我卖关子,单刀直入地问道。
我哈哈一笑,说:“好,我们就从上面的三个问题开始说起。”
交警部门的同志表情轻松了许多,而刑警队的侦查员们纷纷翻开了笔记本。
我说:“第一,现场情况我就不再复述了。我认为如果是车辆撞击,而非碾压,则必须有个抛甩的过程。所以现场的刹车痕迹只是一个巧合罢了。第二,右侧颞肌孤立的出血,显然不可能和其他损伤有关,而是一次独立的打击。致伤工具显然不会是坚硬的钢铁,而是表面光滑、柔韧的钝性物体,我们可以理解为拳头或者是鞋底。而左侧颞部头皮损伤严重,却没有累及到内部的脑组织,说明不可能是剧烈摔跌形成的碰撞力,而应该是右侧头部受力后,在地面形成相对的衬垫伤。”
“我赞同。”市局孙法医给我点了个赞。
我笑了笑,接着说:“第三,死者面部的损伤都位于面部的凹陷部位,而现场地面是平整的水泥地面,不可能存在突起物体正好作用在面部低下部位的情况。所以,死者面部的损伤不是和地面碰撞形成,而是被钝性物体直接打击形成。尤其是鼻根部的损伤,和上面说的颞肌出血成伤机制是一样的,都是柔韧钝物打击形成。至于口唇部的损伤,那是因为有牙齿的衬垫,才会出现破损。”
“都很有道理。”刘支队说,“但是仿佛说服力还不够。”
“所以我接下来要说死者的其他损伤。”我打开幻灯片,说,“挺有意思的,死者的每处损伤其实都能说明问题。第四,大家注意看死者的致命伤,是从右侧的腋下开始,直至腰部。而死者的肩部和上臂外侧也有钝器性损伤。大宝曾经说过,交通事故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撞击,一般只有一次。那么,什么样的体位才能一次撞击形成我刚才说的两种损伤呢?如果死者受伤时是举起右胳膊的,那么可以形成腋下的伤,但是不能形成上臂外侧的伤。如果死者受伤时上臂是自然下垂的,上臂外侧可以有伤,但是腋下就被上臂保护起来不可能受伤了。”
“嗯。”大宝说,“所以你说的这两处损伤,不可能是一次形成的。”
我点点头,说:“第五点,也是让我最终坚定信心的一点,就是死者的致命伤。我们可以看到图片上的情况,死者的致命伤是在身体右侧,从乳头到肩胛,从腋下到腰部,这么大面积的皮下、肌肉全是浓厚的出血面。大宝说过,一般人为不能造成这样严重的损伤。其实,这个损伤严重吗?不严重!损伤主要是以大面积皮下出血为主,肋骨骨折虽然很严重,但是脊柱、肩胛和胸骨都没有受累。我们知道,肋骨是很脆弱的,如果是大力量反复击打,是可以人为造成多根肋骨骨折的。”
“可是这皮下出血面积太大了啊。”刘支队说。
我接着说:“对。正是因为皮下出血面积远远大于肋骨骨折面积,我才认为这些皮下出血不是单纯因为肋骨骨折造成的,而是由频繁、多次的钝物打击导致许多出血灶,这些出血灶融合成片,才形成了图中所示的损伤情况。这么频繁、多次的打击,肯定不会来自交通事故,而是来自人为击打。这些击打,有的只导致了皮下出血,有的导致了肌肉出血,有的导致了肋骨骨折。并不是巨大的暴力多次打击,损伤都逐渐融合了,所以我们才看到了貌似一次巨大暴力形成的损伤。”
“很有道理。”大宝说,“但是你仅仅依据皮下出血面积大于骨折面积,就下这个结论,是不是有些草率了?会不会是因为肋骨骨折后没有任何救治,而恰恰伤及大血管,血液大量渗出到周围软组织,才会形成这样的情况呢?”
我摇摇头,说:“这一点也排除了,因为我有一个撒手锏似的依据。大家看,这是死者的肋骨,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断端一一分离暴露,以便于观察。我们知道,人体的肋骨在躯体侧面是弯曲的,如果一条弯曲的肋骨被一个平面撞击,最多可能形成几条骨折线?”
“一条。”林涛抢答。
“不对。”我说,“是两条。一个平面撞击一个弯曲的条形骨,有可能会形成一条骨折线,也有可能会在骨的受力面的两侧各形成一条骨折线。”
“对。”大宝附和。
我说:“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死者的肋骨,有一根断成了四截,也就是说有三条骨折线;还有一根甚至有四条骨折线。这就说明,作用力绝对不可能只有一次,而是多次。第一次作用力导致了肋骨骨折,第二次作用力在肋骨的断端再折断一段,第三次又在断端折断一段。这就是一根肋骨多处骨折的形成机制。”
“你好像说服我了。”大宝笑了一下。虽然是自嘲般的微笑,但绝对是这几天以来,大宝脸上的第一次笑容。
“我还没说完呢,刚才我们分析了一些细节,现在我们要从大体规律上分析。”我心情大好,说,“交通事故导致的损伤,凭我的经验,就是以生前擦伤为主。因为交通事故中,力量的大小来源于速度,速度带动人体着地,必然会形成擦伤。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尸体身上都会有多多少少的擦伤,尤其是四肢关节这些容易着地的地方,擦伤会更明显。可是,牛建国的尸体上,除了左侧颞部这一衬垫伤存在擦伤以外,没有任何擦伤存在了。所以,在我第一眼看到尸表的时候,就坚信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原因很简单,尸体的征象违背了某种死亡的大体规律。”
“所以,牛建国就是被反复打击致死的?”陈诗羽说。
我说:“我还原的现场是这样的:凶手先是拳击了牛建国的面部,导致他倒地,然后用脚踹到了死者的头部和肩部,形成了头部和肩部、上臂的损伤。因为头部受伤,牛建国会下意识上举双手保护自己的头。这时候,凶手的踹击就着力在死者的身体右侧面、腋下到腰部了。在凶手反复踹击导致死者重伤后,死者有可能会自己回到家里爬到床上,也有可能是凶手把死者架回了家里。”
“很精彩。”刘支队说,“根据你上面说的六点,我现在也坚信这是一起命案。”
“命案也有很多种。”我说,“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不是谋杀。凶手没有准备工具,没有攻击死者的致命部位。只是因为没有控制好力度,导致了死者的死亡。在一般人眼里,这样的损伤其实也就是为了造成伤害结果,而并非死亡结果。可惜,死者的个体耐受力比一般人要差,损伤也较一般的伤害更严重,这一系列因素,导致了‘死亡’这个本来不应该出现的结果。”
“你是说激情杀人。”刘支队说。
“从犯罪行为来看,动机很有可能是激情杀人。”我说,“从罪名上看,我觉得用‘故意伤害致死’更为恰当。”
“可是这个案子,我们该从哪里下手?”刘支队问。
“显而易见。”我说,“犯罪动机明确的情况下,结合死者的具体情况,肯定是要找镇子里的人。之前,我了解过情况,这个镇子的人口流动非常少,结合我开始判断的死亡时间以及现场相对于镇子的地理位置。我觉得,大家现在要找的是本镇子的人,在那特定的四个小时时间内,从外地回到镇子,或者从镇子准备去外地的人。还有个关键的要素,就是这个人肯定是个男人,而且比死者还要强壮,至少他要打得过死者啊。注意,从尸检照片看,死者已经很强壮了。所以,这个人应该不难找吧。”
“镇子上人口不多,还有许多出去打工的。”刘支队说,“找这么个人应该不难,但是如何甄别嫌疑人呢?找到十个相似的,哪一个才是凶手呢?即便是找到一个相似的,我们又如何判断他就是凶手呢?会不会是死者家属呢?”
“说老实话,我开始怀疑过死者家属。但是在认定这是一起激情杀人后,我觉得死者家属的可能性就不大了。而且,留在本镇的死者家属,都是妇孺,不具备我刚才刻画的嫌疑人特征。至于如何甄别嫌疑人,这确实是本案的难题。”我说,“我也没把握,不如等一等祁江,看看有没有什么好消息。”
祁江是青乡市公安局DNA室的主任。
“不出意外的话,一个小时内会有结果。”我说。
这四十分钟相当难熬。对于我,不知道自己的分析是否会奏效;对于大伙儿,都不知道我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四十分钟后,祁江走进了会议室,朝我点了点头。
我心里的大石块瞬间放了下来。
“现场提取了27份检材,其中5份来自血泊,22份来自血泊周围的滴落血迹。经检验,血泊为死者牛建国所留,22份滴落血迹中,有7份是牛建国所留,剩余15份都来自一个不明男子。”
“他就是嫌疑人。”我笑着说。
“这么多?”刘支队说,“什么情况?”
“这一切要从我判断的‘激情杀人’开始说。”我说,“既然是激情杀人,那么总要有个激情的来头。我们见过比较多的激情杀人都是言语不合等情况导致的,但是这个牛建国是个精神病患者,镇上尽人皆知,没有人去和死者发生什么言语冲突。同时,我们都知道这个牛建国是个武疯子,经常会无缘无故打人,有时遇见更强的对手,他也会因为无缘无故打人而被打。这就是我猜测的激情杀人的根源。牛建国又打人了,这次碰见个狠角色,所以他反而被打死了。”
“嗯,这我们都能想得到。”刘支队说,“我问的是现场怎么会有那么多嫌疑人的血。”
“哈哈,搞惯了疑难案件,碰见证据多的案件反而不知所措了。”我笑着说,“一个知道牛建国是精神病患者的人,为什么会这么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肯定是他被牛建国弄伤了。既然是弄伤了,现场那么多血迹,总该有一处两处是他的血吧。而且你们看,从我重建现场的情况来看,牛建国被击打后,就直接倒地了。因为倒地后头部再受力,才会形成头部的衬垫样创口,才会出血。虽然后期死者有可能站立起来,但是血泊周围那么多滴落状血迹还是很可疑的。不过,现在科学鉴定证实了我的猜想。那些滴落状血迹,大部分都是凶手的。”
“现在情况很明确了吧?”刘支队对侦查员正色道,“交警的同志可以收队了,刑警的同志按照会议的精神,迅速摸排符合条件的嫌疑人,然后进行DNA甄别。”
“我看啊,老秦你错了,我觉得是交通事故。”大宝说。
林涛点头附和,他和陈诗羽在我剥离死者皮肤的时候就大吃了一惊。我估计,一是剥皮的即视感让他们感到惊恐,二是面对这么大面积的体内闭合性损伤他们感到惊讶。
“不急着下结论。”我说,“明早咱们专案会上再去辩论。”
又困又累的我回到宾馆,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即便是在做梦,仿佛也是现场还原的情况,浑浑噩噩的。
清早起来,隔壁床上的大宝还在酣睡。昨晚我仿佛听见了他在说什么梦话,而此时,还可以看到他眼角晶莹的眼泪,枕侧的床单湿了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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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性质陷入了谜团,所以青乡市公安局的局领导召集了刑警、交警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本起案件的专案会。
为了让大宝能缓解一下悲伤的心情,转移注意力,我安排他来做本次尸检的汇报人。
大宝认认真真、分毫不差地汇报完尸检的情况后,开始进行自己的分析:
“我们内部也有分歧,所以自己分析自己的意见,看谁能把对方说服。我认为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主要依据是死者侧面的损伤,多根肋骨骨折,人为较难形成。对于案件的整体分析,我认为是这样的:一辆重型卡车从死者牛建国的右侧撞击了他,受力点是身体右侧面,导致了右侧面大面积损伤。可能是由于某种原因,死者并没有被抛甩出去,而是左颞部着地,形成了左侧的头部损伤。因为人体着地后不会马上静止,死者可能发生了翻滚,形成了面部损伤。因为只是摔倒后着力,所以他头部、面部的损伤并不严重。以上就是我的观点。”
我说:“我依旧认为这是一起命案,但可能不是谋杀,而是激情杀人。如果案件定性,可以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
“怎么分析出来的?”刘支队一脸惊奇。
我说:“凶手没有携带任何工具,徒手杀人。而且,凶手的情绪一直处于高度愤怒当中,他没有对致命的部位进行袭击,只是没控制好力度,导致人死亡了。”
“愿闻其详。”大宝说。
我说:“我先提几个问题。第一,你刚才说的某种原因会是什么原因?什么原因能导致在巨大暴力撞击下,人体不被抛甩?”
“这我确实没想明白,但是交通事故是一瞬间的事情,其间可能有一些小的原因不被我们掌握,所以看起来不合情理。”大宝说。
我说:“那第二个问题,死者右侧颞肌的损伤是怎么来的?”
大宝说:“我说了,车辆撞击了死者的右侧,右侧也包括头部右侧。”
“车头是钢铁制成的,还凹凸不平。”我说,“这么硬质的物体撞击头皮,头皮上会没有损伤吗?”
大宝沉默了。
我接着说:“第三个问题,死者面部的损伤你说是和地面形成。人体的面部结构是凹凸不平的,那么它和平整的地面作用,最先受力的应该是突出位置,而不是凹陷位置吧?人体面部的突出位置是鼻尖、颧部,而不是鼻根和口唇。”
“有道理。”大宝开始赞同我的观点。
我说:“除了这三个问题,还有其他更有力的依据。”
“那么你就系统地和我们说说吧。”刘支队受不了我卖关子,单刀直入地问道。
我哈哈一笑,说:“好,我们就从上面的三个问题开始说起。”
交警部门的同志表情轻松了许多,而刑警队的侦查员们纷纷翻开了笔记本。
我说:“第一,现场情况我就不再复述了。我认为如果是车辆撞击,而非碾压,则必须有个抛甩的过程。所以现场的刹车痕迹只是一个巧合罢了。第二,右侧颞肌孤立的出血,显然不可能和其他损伤有关,而是一次独立的打击。致伤工具显然不会是坚硬的钢铁,而是表面光滑、柔韧的钝性物体,我们可以理解为拳头或者是鞋底。而左侧颞部头皮损伤严重,却没有累及到内部的脑组织,说明不可能是剧烈摔跌形成的碰撞力,而应该是右侧头部受力后,在地面形成相对的衬垫伤。”
“我赞同。”市局孙法医给我点了个赞。
我笑了笑,接着说:“第三,死者面部的损伤都位于面部的凹陷部位,而现场地面是平整的水泥地面,不可能存在突起物体正好作用在面部低下部位的情况。所以,死者面部的损伤不是和地面碰撞形成,而是被钝性物体直接打击形成。尤其是鼻根部的损伤,和上面说的颞肌出血成伤机制是一样的,都是柔韧钝物打击形成。至于口唇部的损伤,那是因为有牙齿的衬垫,才会出现破损。”
“都很有道理。”刘支队说,“但是仿佛说服力还不够。”
“所以我接下来要说死者的其他损伤。”我打开幻灯片,说,“挺有意思的,死者的每处损伤其实都能说明问题。第四,大家注意看死者的致命伤,是从右侧的腋下开始,直至腰部。而死者的肩部和上臂外侧也有钝器性损伤。大宝曾经说过,交通事故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撞击,一般只有一次。那么,什么样的体位才能一次撞击形成我刚才说的两种损伤呢?如果死者受伤时是举起右胳膊的,那么可以形成腋下的伤,但是不能形成上臂外侧的伤。如果死者受伤时上臂是自然下垂的,上臂外侧可以有伤,但是腋下就被上臂保护起来不可能受伤了。”
“嗯。”大宝说,“所以你说的这两处损伤,不可能是一次形成的。”
我点点头,说:“第五点,也是让我最终坚定信心的一点,就是死者的致命伤。我们可以看到图片上的情况,死者的致命伤是在身体右侧,从乳头到肩胛,从腋下到腰部,这么大面积的皮下、肌肉全是浓厚的出血面。大宝说过,一般人为不能造成这样严重的损伤。其实,这个损伤严重吗?不严重!损伤主要是以大面积皮下出血为主,肋骨骨折虽然很严重,但是脊柱、肩胛和胸骨都没有受累。我们知道,肋骨是很脆弱的,如果是大力量反复击打,是可以人为造成多根肋骨骨折的。”
“可是这皮下出血面积太大了啊。”刘支队说。
我接着说:“对。正是因为皮下出血面积远远大于肋骨骨折面积,我才认为这些皮下出血不是单纯因为肋骨骨折造成的,而是由频繁、多次的钝物打击导致许多出血灶,这些出血灶融合成片,才形成了图中所示的损伤情况。这么频繁、多次的打击,肯定不会来自交通事故,而是来自人为击打。这些击打,有的只导致了皮下出血,有的导致了肌肉出血,有的导致了肋骨骨折。并不是巨大的暴力多次打击,损伤都逐渐融合了,所以我们才看到了貌似一次巨大暴力形成的损伤。”
“很有道理。”大宝说,“但是你仅仅依据皮下出血面积大于骨折面积,就下这个结论,是不是有些草率了?会不会是因为肋骨骨折后没有任何救治,而恰恰伤及大血管,血液大量渗出到周围软组织,才会形成这样的情况呢?”
我摇摇头,说:“这一点也排除了,因为我有一个撒手锏似的依据。大家看,这是死者的肋骨,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断端一一分离暴露,以便于观察。我们知道,人体的肋骨在躯体侧面是弯曲的,如果一条弯曲的肋骨被一个平面撞击,最多可能形成几条骨折线?”
“一条。”林涛抢答。
“不对。”我说,“是两条。一个平面撞击一个弯曲的条形骨,有可能会形成一条骨折线,也有可能会在骨的受力面的两侧各形成一条骨折线。”
“对。”大宝附和。
我说:“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死者的肋骨,有一根断成了四截,也就是说有三条骨折线;还有一根甚至有四条骨折线。这就说明,作用力绝对不可能只有一次,而是多次。第一次作用力导致了肋骨骨折,第二次作用力在肋骨的断端再折断一段,第三次又在断端折断一段。这就是一根肋骨多处骨折的形成机制。”
“你好像说服我了。”大宝笑了一下。虽然是自嘲般的微笑,但绝对是这几天以来,大宝脸上的第一次笑容。
“我还没说完呢,刚才我们分析了一些细节,现在我们要从大体规律上分析。”我心情大好,说,“交通事故导致的损伤,凭我的经验,就是以生前擦伤为主。因为交通事故中,力量的大小来源于速度,速度带动人体着地,必然会形成擦伤。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尸体身上都会有多多少少的擦伤,尤其是四肢关节这些容易着地的地方,擦伤会更明显。可是,牛建国的尸体上,除了左侧颞部这一衬垫伤存在擦伤以外,没有任何擦伤存在了。所以,在我第一眼看到尸表的时候,就坚信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原因很简单,尸体的征象违背了某种死亡的大体规律。”
“所以,牛建国就是被反复打击致死的?”陈诗羽说。
我说:“我还原的现场是这样的:凶手先是拳击了牛建国的面部,导致他倒地,然后用脚踹到了死者的头部和肩部,形成了头部和肩部、上臂的损伤。因为头部受伤,牛建国会下意识上举双手保护自己的头。这时候,凶手的踹击就着力在死者的身体右侧面、腋下到腰部了。在凶手反复踹击导致死者重伤后,死者有可能会自己回到家里爬到床上,也有可能是凶手把死者架回了家里。”
“很精彩。”刘支队说,“根据你上面说的六点,我现在也坚信这是一起命案。”
“命案也有很多种。”我说,“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不是谋杀。凶手没有准备工具,没有攻击死者的致命部位。只是因为没有控制好力度,导致了死者的死亡。在一般人眼里,这样的损伤其实也就是为了造成伤害结果,而并非死亡结果。可惜,死者的个体耐受力比一般人要差,损伤也较一般的伤害更严重,这一系列因素,导致了‘死亡’这个本来不应该出现的结果。”
“你是说激情杀人。”刘支队说。
“从犯罪行为来看,动机很有可能是激情杀人。”我说,“从罪名上看,我觉得用‘故意伤害致死’更为恰当。”
“可是这个案子,我们该从哪里下手?”刘支队问。
“显而易见。”我说,“犯罪动机明确的情况下,结合死者的具体情况,肯定是要找镇子里的人。之前,我了解过情况,这个镇子的人口流动非常少,结合我开始判断的死亡时间以及现场相对于镇子的地理位置。我觉得,大家现在要找的是本镇子的人,在那特定的四个小时时间内,从外地回到镇子,或者从镇子准备去外地的人。还有个关键的要素,就是这个人肯定是个男人,而且比死者还要强壮,至少他要打得过死者啊。注意,从尸检照片看,死者已经很强壮了。所以,这个人应该不难找吧。”
“镇子上人口不多,还有许多出去打工的。”刘支队说,“找这么个人应该不难,但是如何甄别嫌疑人呢?找到十个相似的,哪一个才是凶手呢?即便是找到一个相似的,我们又如何判断他就是凶手呢?会不会是死者家属呢?”
“说老实话,我开始怀疑过死者家属。但是在认定这是一起激情杀人后,我觉得死者家属的可能性就不大了。而且,留在本镇的死者家属,都是妇孺,不具备我刚才刻画的嫌疑人特征。至于如何甄别嫌疑人,这确实是本案的难题。”我说,“我也没把握,不如等一等祁江,看看有没有什么好消息。”
祁江是青乡市公安局DNA室的主任。
“不出意外的话,一个小时内会有结果。”我说。
这四十分钟相当难熬。对于我,不知道自己的分析是否会奏效;对于大伙儿,都不知道我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四十分钟后,祁江走进了会议室,朝我点了点头。
我心里的大石块瞬间放了下来。
“现场提取了27份检材,其中5份来自血泊,22份来自血泊周围的滴落血迹。经检验,血泊为死者牛建国所留,22份滴落血迹中,有7份是牛建国所留,剩余15份都来自一个不明男子。”
“他就是嫌疑人。”我笑着说。
“这么多?”刘支队说,“什么情况?”
“这一切要从我判断的‘激情杀人’开始说。”我说,“既然是激情杀人,那么总要有个激情的来头。我们见过比较多的激情杀人都是言语不合等情况导致的,但是这个牛建国是个精神病患者,镇上尽人皆知,没有人去和死者发生什么言语冲突。同时,我们都知道这个牛建国是个武疯子,经常会无缘无故打人,有时遇见更强的对手,他也会因为无缘无故打人而被打。这就是我猜测的激情杀人的根源。牛建国又打人了,这次碰见个狠角色,所以他反而被打死了。”
“嗯,这我们都能想得到。”刘支队说,“我问的是现场怎么会有那么多嫌疑人的血。”
“哈哈,搞惯了疑难案件,碰见证据多的案件反而不知所措了。”我笑着说,“一个知道牛建国是精神病患者的人,为什么会这么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肯定是他被牛建国弄伤了。既然是弄伤了,现场那么多血迹,总该有一处两处是他的血吧。而且你们看,从我重建现场的情况来看,牛建国被击打后,就直接倒地了。因为倒地后头部再受力,才会形成头部的衬垫样创口,才会出血。虽然后期死者有可能站立起来,但是血泊周围那么多滴落状血迹还是很可疑的。不过,现在科学鉴定证实了我的猜想。那些滴落状血迹,大部分都是凶手的。”
“现在情况很明确了吧?”刘支队对侦查员正色道,“交警的同志可以收队了,刑警的同志按照会议的精神,迅速摸排符合条件的嫌疑人,然后进行DNA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