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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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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凌凌随口应了一声,随后猛然想起自己约了汪涛,急忙看一眼电脑上的时间:“糟了!五点十分了,今天汪涛的室友聚会,汪涛约我五点在楼下见!”

    蒋琳一听到“室友聚会”四个字,明眸霎时光彩逼人:“聚会?郑明皓去不去?”

    “嗯,应该去。”除非他有事。不过,郑明皓那种游手好闲的男生,有事的概率比彗星出现的概率还要低。

    蒋琳满脸艳羡,双手捧着明媚动人的双颊,感慨万千:“能有事没事和郑明皓吃吃饭,聊聊天,做汪涛的女朋友也不算很亏嘛!”

    再笨的人也听能出蒋琳在损汪涛,而凌凌却丝毫不介意地冲蒋琳甜甜一笑:“我们家汪涛哪儿得罪你啦,有你这么损人的吗?”

    不等蒋琳开口,正在床上看书的涟涟先接茬:“她的意思是……她搞不懂你哪门子后现代的审美观,怎么就看上汪涛了!”

    “我审美观怎么后现代啦?你……”凌凌刚要反驳,迎上涟涟洞悉一切的眼光。她好像一个充气的皮球,被人一戳便漏了气,缩成一团。

    她僵硬地扯扯嘴角,不再反驳,沉默着找出自己最喜欢的白色裙子和鞋子换上,散开束着的长发,对着镜子照了照。蒋琳上上下下打量凌凌一番,实在压抑不住内心的好奇:“凌凌,说真的,你到底看上汪涛什么了?”

    凌凌狡黠一笑,莫测高深回了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说完,她无视蒋琳的嗤之以鼻,挎上可爱的淑女包包出门。门关上之前,她隐约听见涟涟说:“恐怕鸿鹄志不在天下,而在逃避……”

    凌凌脚步一顿,僵在原地:逃避?

    她选择汪涛只是为了逃避吗?心里立刻有一个坚定的声音否认。她选择汪涛并不是为了逃避,而是因为他是自己想找的男人。虽然平心而论,汪涛家境不好,人长得不高不帅,但他为人正直、坦诚、上进,绝对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如假包换!她喜欢汪涛,很喜欢,就像对那个人一样的喜欢。

    凌凌走出寝室楼,一眼便看见桃花树下向她挥手的汪涛。凌凌一见汪涛,立刻收起眉目间的朦胧,换上最灿烂的笑容。

    她正欲迈步,一个很有气质的男人迎面走过来。男人很高,凌凌一米六九的身高不算矮,也只到男人的肩膀,所以她第一眼看见的是他手中一束黑色中流转着紫色光晕的郁金香。

    一个男人的品位,一束花便能完美地彰显。弃玫瑰而择郁金香,且不是普通的郁金香,而是千金难求的黑色郁金香,足见眼前这个男人的非同寻常。

    不及回神,凌凌便听见身后一个女生悄悄说:“好帅哦!咦?他手里拿的是黑色郁金香吗?我还第一次见到呢!不知道花语是什么。”

    另一女生答:“高贵的爱,无尽的爱,忠贞不渝的爱……”

    凌凌正欲抬头,又听见其他女生的惊叹声:“真的是极品哦!”

    还有甚者,兴奋地叫着:“快看!快看!”那急切的语气跟要围观大熊猫似的。

    “不行了,我不能看了,这男人会毁了我的审美观……”

    此起彼伏的感慨声让凌凌暗自叹了口气,打消细看这个男人五官的想法,垂下眼睑,快步从帅哥身侧绕过去。

    不是她不好奇,事实上,她好奇得要死,可是在相貌平凡的男友眼前围观帅哥,是对男友最大的不尊重,她不忍心打击汪涛脆弱的自尊心。

    与极品帅哥擦身而过时,凌凌除了闻到郁金香神秘莫测的香气,还嗅到一阵沁人心脾的幽香,好似一种淡淡的茶香,她一时记不起是什么茶,却深深记住了那个男人——人浓如墨,味淡如茶。

    仅仅是一个擦肩,便令人感到心灵的震撼。这种男人,浅尝则醉,岂能细细品味……

    凌凌努力压下回眸的欲望,笑着伸出手臂,挽住迎面走来的汪涛:“对不起,让你等这么久。”

    “等你,再久都没关系。”汪涛怜爱地揽住她的肩,“我们走吧,他们都在饭店等我们呢。”

    “呃,我们迟到了?李微一定又要罚你喝酒。”

    “没关系,反正阿皓能背我回去!”

    “放心,还有我呢。”

    说着笑着,她和汪涛亲昵地走向校园外的饭店。

    自从和汪涛交往,凌凌和他的室友们也都混熟了,他们寝室一共五个男生,除了踏实的汪涛和帅气的郑明皓,还有话总是很多的李微,还有来自江南水乡的楠禄、西北山区的高原,他们都是很有趣的男生,在一起总有讲不完的段子。

    吵吵嚷嚷的酒桌上,凌凌安静如故。

    酒过三巡,汪涛有些醉意,平时谨言慎行的他,话越来越多。凌凌一向不喜欢男人醉酒后的失态,可她不想扫大家的兴,让汪涛没有面子,所以她沉默地数着手指。

    四百二十二天,和其他的四百二十一天没有任何区别,她日复一日地忙碌,被毕业设计搞得晕头转向。但这几日她有些心神不宁,隐隐感到心肌缺血的不良症状。昨天她去校医院检查,想确定一下自己是不是得了心脏病,那个庸医连CT都给她做了,也没检查出什么问题,更可气的是,建议她去精神科看看。

    她气得吐血,出门时还咬牙切齿说:“这个大夫是不是走后门才拿到毕业证的?”

    “嘘!”汪涛谨慎地拉着她走远,“你别乱说,让人听见多不好!”

    她没再说话,默默走出医院。汪涛纵然再像那个人,终究不是他,若是他,他一定会说:“我怀疑这个大夫是护校毕业的。”

    她会努着嘴对他抗议:“还不都是因为你,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啊?干吗要换个人签名?还换了个那么难以理解的:‘血沃中原肥劲草——鲁迅的思想境界岂是爱因斯坦所能企及的!’你这么写,我能不心脏病发吗?”

    不知道他会不会说:“难以理解吗?你该懂我的意思。”

    从小到大,她最爱鲁迅,爱他弃医从文的坚决,爱他字字如刀的犀利。而他把爱因斯坦当成偶像,对他来说,科学不存在国界,为了他的研究成果,他甘愿留在美国。她理解他的选择,也支持他的选择,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可如今,他的个人签名改成“鲁迅的思想境界岂是爱因斯坦所能企及的”,这句话意味着什么?他是否想告诉她,他也懂了鲁迅的理想,愿意带着满腔的强国之志回归祖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他真的会吗?他真的舍得放下美国名校的重用,舍得放下熬尽心血的科研成果吗?

    越想头越痛,凌凌揉了揉剧痛的额头,无意间抬眸,郑明皓正凝神看着她,墨色的瞳仁,流动着清亮的光,分外明亮。她刚想回他个微笑,汪涛忽然一把搂住她消瘦的肩,脸贴近她,带着浓重酒气的呼吸喷在她脸上:“凌凌,你没吃什么东西,是不是不合口味?”

    汪涛身上熏人的酒气令她极度排斥,她不由自主推开他,向后挪了挪椅子:“我吃饱了。”

    郑明皓扫视一圈满桌辛辣的菜品,拿下薄唇松松叼着的半根香烟,在烟灰缸里掐灭:“服务生,给美女加一碗鸡蛋玉米羹。”

    玉米羹是这家店的特色,放了蜜糖,味道甜香,口感顺滑,喝进胃里暖意融融。凌凌一连喝了几口,抬眼看向郑明皓:“味道很好!没想到你挺会照顾人的。”

    “那还用说?”坐在她身边的李微,不忘适时展示一下他夸大事物的能力,“你别看阿皓整天吊儿郎当,他可是出了名的好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