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浮云半书(全集) > 第34章 白帝城

第34章 白帝城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0.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唐·李白《早发白帝城》

    一

    大唐开元年间,暮春时节,恰逢地方官吏和边关将领到长安来向宰相述职。

    宰相张九龄风仪俊美,恪守古礼,很少有官员敢于在张相面前逾礼,更不用说敢仪容不整了。

    所以,当巴州刺史公孙不器嘴角撕裂、鼻青脸肿地来述职时,张九龄不由得微微皱起了眉头。

    公孙不器是个粗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直爽地大着嗓门儿说:“丞相,我这是被新科探花郎打的。”

    公孙不器又说:“不打不相识!探花郎年少英雄,除了没节操之外都很好,很好!”

    探花郎姓裴名昀,不巧正是张九龄的学生,金榜题名时十五岁。

    这天回到家里,年少英雄的裴探花哭着被张九龄罚抄了一百遍《礼记·大学》,从此和公孙不器结了仇。

    十几日后,公孙不器打点行装准备回巴州。

    曾经气宇轩昂的朝廷命官一身破烂的苎麻布衣,垂头丧气,牵着一头赊来的跛脚驴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里流落到长安的乞丐。

    想当初公孙不器来长安时,带着整车绫罗绸缎,骑着银鞍的突厥骏马,好不风光;如今却只能欠债赊一头蠢驴子。而借铜钱给他买驴的不是别人,正是裴探花。

    ——这些天来,裴探花见公孙不器一次,就笑吟吟地拉着他去赌场一次,直到他输得裈裤也抵押在赌场。

    同榜状元杜清昼有点于心不忍:“他拖家带口的,这跛脚驴子哪里驮得动?你至少借给他一匹马,反正利息以后去收。”

    裴探花和杜状元都来自岭南,师出同门,从小一起长大。裴昀被罚抄《礼记·大学》时,杜清昼也没少熬夜共患难。

    裴昀拎出一串铜板:“看在你的面子上,就赊给他一匹马。”

    公孙不器感动得热泪盈眶地伸出手,却听裴昀说:“马可以借给你,不过,利息我现在就要收。”

    这一刻,公孙不器的热泪终于滚落了下来……见过抠门的,没见过这么抠门的;见过记仇的,没见过这么记仇的。

    公孙刺史没有钱了。魁梧的中年汉子咬紧牙关,突然满脸屈辱地开始脱衣服。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裴昀后退两步,大声喊:“停——!我只收财,不收色。你不要误会!”

    啊不对,你一个糙汉子有什么色啊?

    啊呸呸!就算有色,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我只剩下这件值钱的东西了。”公孙刺史外表粗犷凶恶,却满眼细腻的委屈,老老实实地从最贴身的衣兜里摸出一颗珠子,认真地说,“这是我家祖传的宝贝,寻常人不识货的。”

    “……”看着公孙刺史真诚的双眼,裴昀“呵呵”冷笑了两声,那哪里是什么珠子?根本就是一块地上捡的稍微圆润点的石头!什么寻常人不识货,白痴才会识这种货吧!

    杜清昼在旁边拉了拉他的胳膊,意思是:太可怜了都拿石头来当珍珠了,衣服也脱了,看在他拿生命在演的份上,放过他吧。

    裴昀终于摆了摆手。

    好吧!成交。

    二

    这颗毫无光泽可言,颜色也灰不溜秋的珠子被交到杜清昼手中保管。

    本来杜清昼不想要,说扔掉算了,裴昀想了想,说:“留着吧,明年公孙不器再来长安,让他拿钱来赎。”

    “……”果然是勤俭持家的典范!

    于是为了在来年收钱,杜清昼把珠子好好地收了起来。

    谁知道就在这天晚上,出了一件怪事。

    夏夜清凉,庭院里的竹子沙沙作响,偶尔传来几声零星的虫鸣。两个少年同吃同住,内室的灯烛还燃着,裴昀早早趴在床上睡觉了,杜清昼还在秉烛夜读,突然,屋子里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离蜡烛远点!啊喂少年!”

    杜清昼愕然抬头,以为是自己幻听,结果听到那声音再次响起,一副没好气的语气:“烛烟简直熏得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这句话信息量太大,杜清昼在心中默念了三遍,视线茫然地在整个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落到自己怀里……那颗毫不起眼的珠子上。

    珠子在烛下仍然是平凡的样子,只是烛光在上面流动,如水波潋滟,又如一座光的囚笼。

    “是你在说话?”杜清昼用力睁大眼睛,“你是谁?”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朕就是朕!”

    杜清昼慌慌张张地推醒裴昀,后者睁开朦胧的睡眼,嗓音慵懒沙哑:“这么早天就亮了啊,什么时辰了……”

    “裴豆豆!”杜清昼的声音发抖,“公孙不器给我们的珠子……”

    裴昀连连打着哈欠,连眼泪都出来了:“嗯嗯?”发现杜清昼抓着自己胳膊的手冰凉发抖,才看了对方一眼:“你怎么了?怎么一副大白天撞见鬼了的表情?”

    “现在不是白天,”杜清昼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珠子里也没有鬼,但,似乎有妖怪。”

    见过自恋的妖怪,没见过臆想症这么重的。

    这个妖怪坚持称自己为“朕”,绝不肯改口,裴昀摸着下巴问:“哦,你是什么皇帝?”

    妖怪沉默了一会儿:“朕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换个问题,你有什么用?”

    妖怪似乎又愣了一下。

    “这年头妖怪也是多,”裴昀一脸不太感兴趣的表情,“没用的话,就请你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不要吵我睡觉。”

    妖怪再次沉默了一下,愤然说:“朕可以日行千里!”

    裴昀抬了抬眉毛:“哦,走得很快?”

    “必须的!”

    “听上去有点意思,”裴昀终于看了它一眼,笑眯眯地说,“等天亮了我们去买酸辣豆腐吧!”

    “什么?”妖怪似乎一下子没听清。

    “我们住在城东,长安城最好吃的那家酸辣豆腐摊在西坊,平时过来一趟要足足两个时辰的脚程,回到家豆腐都凉了。想吃还得大清早去排队,”裴昀认真地说,“不能睡到自然醒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没有酸辣豆腐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世间最大的美事,莫过于睡懒觉起来还能买到酸辣豆腐。”

    “……”

    妖怪觉得自己被大材小用,受了莫大侮辱:“哼,此等小事,朕现在就带你去!”

    眨眼之间,四周的景物倏然消失了,两个少年眼前一片白花花的水汽。

    可以确定的是,这绝不是他们的房间。

    杜清昼有点惊悚地拉住裴昀的胳膊:“裴豆豆!”

    裴昀也有点摸不清状况,这是哪里?真的是酸辣豆腐铺?难道是豆腐还在蒸?

    不对,这屋子看上去似乎有点儿熟悉……

    水汽中渐渐现出一扇清雅的丝质屏风,木制的浴斛,影影绰绰可以看见宽衣解带准备洗澡的人身材修长,后背白皙。对方似乎听到响动,回过头来——

    “……老师?”

    想要夺路而逃已经晚了。

    什么日行千里!不靠谱的珠子只把他们带到了府中的浴室!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张九龄皱眉,脸色也微微泛红,不知道是水汽蒸腾,还是涌上双颊的薄怒。

    “我……我们……”杜清昼简直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从来不跟着裴昀胡闹的他,再怎么也解释不清突然闯入这件事,总不能说是专门来偷看老师您洗澡的吧!说自己被一颗珠子给坑了,谁信?

    “啊哈,我们走错房间了。”裴昀迅速而镇定地微笑,“今晚雾太大,一个不小心就敲错了房门呢。老师有事弟子服其劳,要不要加热水?”

    “……”

    屋外传来两声青蛙的叫声:“呱——呱——”

    这个夏夜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两个少年顶着黑眼圈被罚抄《礼记·大学》,一人一百遍。

    桌上摊着横七竖八的纸,闯了祸的珠子毫无悔意,在纸上打了个滚,厚颜无耻地说:“朕先睡了。”

    “你这是什么日行千里啊?”杜清昼黑着脸从成堆的纸张中抬起头来,“说好的豆腐铺在哪里?谁叫你把我们送到浴室去的?而且还在老师洗澡的时候!”

    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冤屈的杜状元,从此和谦谦君子的形象无缘了。积攒了十八年的节操,就此荡然无存。要是揍一颗珠子有用的话,他已经把珠子往死里揍了。

    “朕以为你们说的豆腐,是美人的豆腐。”妖怪死要面子,嘴硬地砌词狡辩,“张九龄风华绝代,难道不算美人吗?想当年朕春秋鼎盛时,后宫多少佳丽都被朕吃过豆腐……”

    “……”谁告诉你豆腐是这个意思的!你这个好色的昏君!

    嘴里叼着毛笔的裴昀懒洋洋地抬起头,也不和它啰嗦,二话不说把它拎起来。

    “你要干什么?”妖怪警惕地抗议。

    “看你不顺眼,”裴昀将笔夹到耳后,毫不留情地把它凑近燃烧的烛火,“烧了你。”

    珍珠怕火,遇火即发黑。

    “大胆!”妖怪勃然大怒,“给朕跪下!”

    一缕火苗迅速地舔上了珠子。

    “现在放开朕,朕恕你无罪!”“啊啊朕给你加官进爵……”“朕错了!”“爹——!”

    在珠子即将被扔进火焰中时,一声荡气回肠的大喊在屋子里回荡,妖怪毫无骨气地哭爹喊娘,好不凄惨。

    如果它真的曾经是一国之君,不难想象当年国是怎么亡的。国不亡才叫奇怪。好色、胆小、爱面子的妖怪只差泪流满面了——如果它还有脸的话。

    被烛火舔到的妖怪拼命哀嚎挣扎:“别烧朕!朕可以送你去任何地方,让你追上任何你想要的东西!”

    “哦哦去什么地方?再送我去浴室,让我被罚抄吗?”裴探花微笑,腹黑笑意让旁边的杜清昼也心惊肉跳。

    “不不!绝对不是!”妖怪赶紧涕泪交加表忠心,“虽然朕偶尔会有失误,但朕千真万确可以让你走得比别人快——世上的事都有捷径,不仅仅是走路,还有你人生的每一步,只要你够快,就能追上自己的愿望!”

    杜清昼的神色微微一动。

    烛火摇曳,裴昀双臂环胸打了个哈欠:“可我并不想追上什么愿望,只想追上一个姑娘。”

    “姑娘……?”不解风情的妖怪顿时懵了。

    裴探花喜欢一个叫祝静思的姑娘。祝姑娘亭亭如荷,擅长打铁和杀猪,打铁时芙蓉面庞被火光映亮,眉睫乌黑动人;杀猪时利落潇洒执刀,莹白素手纤纤。她和两个少年幼时一起结拜,青梅竹马,裴探花追祝姑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嗯嗯姑娘。”

    怎么追上一个姑娘?珠子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妖怪的自尊心碎了一地,它痛不欲生地迎风流泪:“能换一个吗?……”

    “就知道你没用。”裴昀懒洋洋地一挥手,珠子惨叫着坠向烛火,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落到墙角,“等公孙不器明年来长安,让他花双倍的价钱赎你!”

    死里逃生的珠子滚到角落里,沾了满头灰,呜呜饮泣。

    夜深了,等裴昀累得趴在桌案上睡着了,杜清昼揉着熬得通红的眼睛,想了想,还是起身把珠子给捡了回来,悄悄收进怀里。

    那时,新科进士们都在等待朝廷的任命。

    有了进士出身,不一定就有官做,很多人空负才华,在等待中蹉跎了青春与抱负。翰林院、御史台这些官署,向来都是所有进士心向往之的。只有那些被命运眷顾的幸运儿,才能得偿所愿。

    夏天快过完时,杜清昼等来了好消息。

    一次宴饮,御史中丞宋玥坐在杜清昼旁边,交谈中两人极为投契,宋玥大赞“后生可畏”,不久,吏部的任命下来了,杜清昼在同榜进士们羡慕的目光中,当上了监察御史。金殿之上,他是光彩夺目的状元;官场之中,他是前途无量的新秀。

    原本被众人看好的裴昀,却并未如传言中那样进入翰林院,成为翰林学士,而是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离开了长安,前往陇右战场。边关苦寒,九死一生,旁人听了多少有些唏嘘惋惜。

    离别的那一日,晴朗无云。

    裴昀潇洒地拍了拍杜清昼的肩膀,说他走了。杜清昼原本想问什么时候再见,却问不出口。还有些话,他也没有说出口。

    裴昀仿佛看得出他在想什么,笑吟吟伸了个懒腰:“是送别,又不是送葬,别那么悲凉啦!朝堂虽然华丽,却太过逼仄,我想去看一看大漠的孤烟,长河的落日,喝一口塞北的烈酒,骑一趟彪壮的胡马。”

    话虽如此,少年独自走远的背影仍是有些孤单的。

    从小一起长大,两人童年曾经对着菊花结拜,说出过“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天天有肉一起分”的誓言,曾经在一个碗里抢过肉,在一张纸上写过诗,在一条河里抓过泥鳅,也一起光着屁股罚抄过作业……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如今却要天各一方——

    珠子散了还可以再聚,人分离了呢?

    或许,就像年少无忧无虑的时光,再也找不回来。

    三

    盛夏晚风习习。

    素有“天下险关”之称的瞿塘峡口也被染成了金色,江水奔流回旋,险峻高山上还有残破的楼阙。

    不远处走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潇洒飘逸的正是当年的裴探花,旁边还有一个身形笔挺、神色冷峻的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这些年,他们在战场上经历生死,走过了许多地方,也浪掷了许多同行的时光。

    光阴这种东西,似乎很珍贵,但有朋友在身边,你又宁可让它微笑浪费。

    从裴昀离开长安,二十年已匆匆过去。奇怪的是,少年的容貌和当初并无多大变化。

    在他们前方不远处,还有一个麦色肌肤的俊美少女。山路险峻,少女走路蹦蹦跳跳,姿势有点古怪,像是不大熟练用脚走路似的……她没有像寻常女孩那样梳双环垂髻,而是将长发随意地绑成辫子,圆领胡服长靴,发梢上阳光斑驳,脸上好奇的神态宛如涉世不深的孩童。

    “叶哥哥,将军!”少女停在一处地方,朝身后的人欢快地招手,“你们看……好奇怪。”

    那是一口杂草丛生的枯井,井壁已经被风雨侵蚀,显出颓败之感。她好奇地用力趴到井口往井里面看:“井里好像有东西!”

    裴昀凑到井边,只见里面黑暗幽深,显然是一口枯井。他抬起头来:“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

    “人类真是目光短浅。”少女眨了眨眼,得意地捡起地上的一颗石头,朝井里扔下去。

    ——然后,只听一声清晰而愤怒的“唉哟”声从井里传出来。

    “谁,谁乱丢石头?!”

    这一刻,裴昀只觉得里面的声音莫名有点熟悉。他好奇地把耳朵贴到井口:“里面的英雄,我们认识吗?”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一个威严而兴奋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人!你不记得朕了?”

    听到这声“朕”,裴昀终于想起来了。

    那只自恋的妖怪,号称能日行千里的珠子,竟然在多年后相逢在瞿塘峡!

    “你怎么在这里?”

    “什么叫朕怎么在这里?朕本来就应该在这里!”妖怪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你仔细看看你周围,你闯进了朕的城池!”

    声音在幽暗深井中回荡,如同低沉的鼓点敲在大地的胸膛,竟震得人耳膜发痛。

    裴昀看了看四周。

    ——三江之水汇集汹涌,群山危立,在他们脚下的,是白帝城。

    自从初遇以来,这只妖怪一直都称自己为“朕”,裴昀始终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皇帝。直到此刻,他举目四望——巍峨蜀道天险,凌云白帝古城,西汉末年,王莽篡汉,大将公孙述在此称帝。

    “你是……白帝公孙述?”

    “竟敢直呼朕的名讳!”妖怪不高兴了,“叫陛下!快把朕拉上来!”

    十几年都没和人说过话,它老人家特别话唠:“这井里不说没口水,连只青蛙也没有,只有一堆白森森的骨头,井底黑得什么也看不见,朕都快闷死了……”

    井很深,往下看不见底,裴昀正发愁怎么从深井里把一颗话唠又自恋的珠子弄出来,旁边的少女想了想,轻松地说:“大王有办法!”

    说话间,她打开手掌,一道光如同羽毛从她掌心飞入井中,像是微风拂过夜色,照亮了黑暗如迷宫的深井。

    ——少女名叫独孤琳琅,真身是上古神鸟凤凰。她自称为“大王”,在不久前才获得人形。而她的每一枚凤羽,都拥有瑰丽无匹的力量。

    宛如阳光穿透云层,井中传来奇怪的轻响,原本枯竭的井中,突然涌出一股水雾,如巨大的白龙腾空而起,颓败的枯井刹那间焕发出一种辉煌之感。

    白雾越升越高,连天空与远山也被渲染,雾中的群山仿佛突然湿润的眼睛,又像千万年守候的某个心愿,终于得偿所愿。

    几人惊诧地环顾四周,随即看向那口枯井。

    井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乳白色的雾气中,伸出一只白皙清秀的手来。

    “朕上来了!快拉朕一把!”

    不是吧?这自恋的话痨皇帝还是个肤白如玉的美人胚子?光看这只手,也能想见不俗的风姿。

    裴昀愣了一下,心中涌起奇怪的感觉……他大步走到井边,握住井沿的那只手,这一瞬间他心口微窒。随着他猛地用力一拉,水雾飞溅,一个人被拉了上来!裴昀被对方猛地一头撞了个满怀,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让他后退两步,整个人都被淋湿。

    他错愕地低头看去——

    被他拉上的是个妙龄少女,此刻,少女微恼地仰起脸孔看着他,头发湿漉漉地散乱在肩上,绿色高腰襦裙在胸前自然束起,颈项洁白,眸光落落大方,脸上的水痕倒像是久别重逢的泪痕。

    裴昀的瞳孔骤然一缩,难以置信地唤出那个名字:“静……思?”

    站在他眼前的,赫然是他日思夜想的女子,祝静思。

    “……”只见祝静思眯起眼,似乎在黑暗中呆久了,一时间无法适应阳光,伸手遮住头顶过亮的光线:“不是吧?热死朕了!”

    虽然容貌一模一样,但她的声音和举止分明就是个大老爷们儿,而且是久居高位,颐指气使惯了的样子,满脸“众卿见到朕还不跪拜”的表情,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你们怎么都这么看着朕?”

    一股大力猛地将“她”推倒,“她”的身体被抵在井口,脖子被掐住,裴昀的神色有点可怕:“为什么冒充静思?”

    裴昀是爱笑的人,就是千军万马兵临城下,他的嘴角也有漫不经心的笑意,很少会看到他发怒。

    此刻,他的头发滴着水,身形低俯如同山岳压顶,眼中的慵懒散漫全都消失不见。自恋的妖怪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好不容易从井里出来,就被这么强的气场给压制住,又想起当初腹黑的少年差点把它放在蜡烛上烧成灰,顿时汗如雨下:“朕……朕什么也没干!”

    说话间“她”错愕地看向自己的手,纤细的柔夷,再摸了摸自己被掐住的颈脖……光滑的!

    “朕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妖怪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泪如雨下,“朕怎么变成了女人?朕,朕选择驾崩!”

    ……

    四

    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当年的妖怪,变成了祝静思的模样。

    据它自己说,它根本没见过祝静思。当初它被扔到墙角,滚到桌子底下,就在灰尘里呆了半夜,后来被杜清昼捡起来。裴昀去了陇右之后,杜清昼把它和一些旧物都远远地扔进水里。可怜的珠子和一堆垃圾一起顺水漂流,也许是上苍怜鉴,它顺着三峡水流回到了白帝城。故地重游,它滚到自己熟悉的井边,还来不及感慨万千,却一个不小心“咕噜”一下,掉了进去……

    妖怪当到这个份上,也是生不如死了。

    偏偏这个妖怪还特别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自己的血泪史,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终于,裴昀停住脚步,嫌弃地命令:“你闭嘴。”

    旁边的叶校尉面无表情地说:“将军,你抢了我的台词。”

    “……”

    傍晚时下起了雨,好在白帝对山上熟悉,他们找了一处旧宫殿避雨。

    “现在外面的情形怎么样?”白帝好奇地问,他在深井里呆了十多年,不知白云苍狗,世间又有几度物换星移。

    “不怎么样。”

    安禄山史思明叛变,半壁江山浸淫战火,北方诸镇在苦苦抵抗,皇帝躲在蜀中。

    “乱世又到来了么?”白帝满不在乎地说,“几百年前,朕就是生于乱世。”

    雨声斑驳了几百年的时光,悠长,如同绕梁的风与叹息。历史总会重演,江山总在更迭。

    “想当初,朕原本只是小小的清水县县令,后来在乱世中拥兵蜀地,城中有一口井日夜冒出雾气——就是那口白龙井,众人都说是帝王之兆,说只要能取得井中的龙珠,就是取得天命。

    “于是朕命士兵日夜打捞,捞出了这颗龙珠,把龙珠镶嵌在自己的王冠上。

    “有了这颗龙珠,朕更觉得自己天命所归。昨日是县令,是太守,今日就可以割据一方称王称帝,来日就能一统天下。

    “朕从少年时就脚下功夫了得,做县令时亲自缉盗,城中盗贼没有一个跑得过朕的;朕这一生都走得急,仿佛所有宏大的目标都在前方等着朕,所以朕迫不及待登基称帝,将自己的儿子们封王,建立起巴蜀的朝廷。”

    白帝以为自己握住了天下的权柄,却没有担上这世间最沉重的一份责任——以天下为己任。

    收留流离失所的百姓,止息五湖四海的兵戈,统一支离破碎的河山。这些,每一步,都需要足够的毅力和耐心,可是公孙述等不及了。

    他急于建立自己的王朝,对外征伐不断,军队的给养令蜀中百姓不堪重负;他急于革除旧朝币制,令百姓手中的铜钱无法流通,怨声载道。

    建武十二年,汉兵攻破蜀道,公孙述城破身亡。

    一代白帝,崛起如同绚烂的烟花,陨落如同夜幕的流星,一切都太匆匆。

    “这座白帝城不仅是朕的城池,也是朕毕生理想;当日城破,陷落的不仅是城池,还有朕的人生。”

    说到这里,二货妖怪也有点伤感:“想当初,朕在清水县做县令,追赶盗贼的时候,朕决心肃清所有邪恶污秽,让脚下这一片城池成为清明盛世。后来跟着朕的人原来越多,朕快马加鞭,站在万人之上,却看不清自己当初的理想,还有……为什么要坐在这龙椅之上。”

    时间永恒,只是人会曲解它;梦想永恒,只是人会染黑它。再分不出本来的面目,再也见不到当初的自己,一切梦的开始都纯洁清澈,很多梦的归宿都面目全非。

    心有不甘的白帝身死之后,魂魄寄托在这颗龙珠上,成为了一只小小的妖怪。

    公孙家后人世代都保留着这颗龙珠,子孙们大多很争气,有的战功赫赫,有的高官厚爵,有的才华满腹。

    对此,白帝还是很欣慰的,崽子们没有给他丢人——直到大唐开元年间,它被传到了大唐巴州刺史公孙不器的手上。

    想起公孙不器,白帝立刻在心里骂了这孙子千百遍,真是人如其名,不成大器!身为堂堂刺史,最喜欢干的事竟是在闺阁里替娘子画眉,他的娘子是长得美没错,但他一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儿,围着妇人乐呵呵地算什么?

    更过分的是,公孙不器为了一匹瘦马,将它随手卖给了两个少年。

    这可是传家宝!世代相传的价值连城的龙珠,可以日行千里的宝物,他转手就给卖了,这不肖子孙……想想自己差点被蜡烛烧死,被困在井中闷死,简直生儿不孝,妖生悲惨,老泪纵横。

    白帝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吐槽完了,见没人理他,只好换了个话题:“少年,你怎么会来白帝城的?”

    “找东西。”

    “找什么东西?”

    “凤羽。”

    白帝眼前一亮,他顶着祝静思的脸孔,笑起来的样子明媚大方,仿佛能驱散雨夜的寒凉:“那你们来朕这里,那算是来对了!

    “白帝城原本不叫白帝城,叫紫阳城。朕之前就觉得,还是紫阳城的名字更适合这座城池。”

    ——权力的颜色,是朱紫之色,帝王的袍服,岂会有白色的?

    “紫阳城?”裴昀皱眉。

    “不懂了吧少年人?”白帝兴致盎然地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得意地倚老卖老,“就是凤凰城,紫阳城的‘阳’,所对应便是凤凰——你们应当知道,古时‘凰’的读音就是‘光’,凤凰被称作太阳鸟,是光明的象征。最古老的时候,这座城原本不是龙兴之城,而是凤起之城。既然凤凰来仪,一定会留下些什么。”

    裴昀怔了怔。

    有什么东西骤然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却捕捉不住。像是很重要的线索,但他并不想抓住。

    那线索如同雨丝,断断续续,冷冷而危险地扣打着命运之门。

    这晚,裴昀在风雨声中入睡,他梦到了这旅途的起点。

    路险且长,熟悉的面孔变得陌生,在梦里更加冰冷。

    杜清昼自黑暗中缓缓走过来,声音低沉,带着欲望与复仇的味道,像鲜血翻涌的伤口般滚烫而残酷:“我终将以这天下的命途和城池来祭祀,祭奠我失去的人,摧毁我所恨的东西——我与你并不同路。”

    “我知道。”

    “裴昀,乱世已至,你还要往前走,就无法再回头。”

    “我行路从没有想过回头。”

    “可这一次,没有静思陪你。”杜清昼轻笑,“她会跟我走。”

    冷峭的晨光,刹那间落在不远处那个女子亭亭的背影上,那是当初离别时的祝静思,她站在杜清昼身边,眼神温柔却坚定。

    裴昀想过千百次,仍然想不出她决然转身离开的原因。每想一次,那一日冷峭的晨光就像无数针一样扎在胸口,迷惑而疼痛。

    那是她自己的选择。

    这一次,她没有选择他。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微微波动,想要阻拦她的脚步:“凤凰被乱世的风雨侵蚀,失去了凤羽,凤凰会力量枯竭渐渐死去,我不能不帮叶校尉他们去寻找凤羽。”

    “我与你并不同路。”祝静思的回答竟然与杜清昼一模一样,“也许我们会在路的尽头重逢。”

    “我会照顾好静思的,”杜清昼轻笑,“裴昀,你要记住,你会经过许多地方,但你不能参与任何一场战事。白衣修罗裴将军已经‘死’了,无论多少士兵阵亡,无论多少城池陷落,你都不能再回去——记住我的忠告。”

    “叶校尉,我们走。”梦中的自己没有再看杜清昼的脸,只背对着他说了一句,“照顾好静思,如果她有分毫损伤,我会杀了你。”

    身后传来杜清昼的声音,带着一点悲哀古怪的笑意:“你一定会后悔。”

    风雨如晦,裴昀睁开眼睛,抱膝坐起来,独自望着虚空中的黑暗。

    “少年,睡不着?”一只手搭在裴昀肩膀上。

    那是祝静思的手,带着他熟悉的细腻与温度,他甚至知道那只手上每个茧生长的地方。

    “拿开。”他面无表情地说,人却没有动弹,那温暖几乎要将他心头的风雨击溃。

    “别口是心非了,你分明就很喜欢朕。”白帝得意洋洋地说,“朕敢打赌,如果今晚有人行刺,你一定会替朕挡刀!”

    说话间,他竟然大胆地凑过脸来,明眸如水,吐气如兰:“当初,杜清昼让朕替他做过一件事,如今,朕也可以给你这个机会。”黑暗中轻柔的语调,带着危险的蛊惑,“你有想要追赶上的东西吗?”

    你有——

    想要追赶上的东西吗?

    裴昀半晌没有动,终究只是勾了勾唇角,挥开他的手:“荒郊野外,又没有酸辣豆腐,你走得再快,能追上什么?”

    “……”被打击到的妖怪像看怪物一样瞪着少年,“你不想知道,朕当年替杜清昼做的是什么事情吗?”

    两人目光相接,裴昀冷淡地说:“不想。”

    被打击到的妖怪一脸苦闷,却见裴昀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微微游离,似乎在想另一个问题:“你真的是龙珠?”

    “那还能有假!”白帝再次觉得自己受了侮辱,映在少女面上一片微恼薄怒,“瞿塘峡的白龙井!听说过吗少年?井中盘踞真龙,这颗龙珠,是当年朕亲眼看到数百士兵齐心协力打捞起来的。”

    龙珠是龙的元神,只要龙还活着,怎会允许凡人造次?裴昀看着对方的眼睛:“你见过白龙?”

    “没见过,已经死啦。”白帝有点遗憾地说,“朕只在井底看到了一堆白森森的骨头,看上去死掉很久了,在黑夜里仍然熠熠生辉。这十几年,朕就是和龙骨作伴的。”

    白龙亡于枯井,龙珠坠入凡尘……千百年前,这座城里究竟发生过什么?裴昀的的眼瞳骤然一缩。

    哪怕大江大河与浩瀚海洋,龙神也能自由游曳,驾驭惊涛骇浪,为何会被小小的一口井困住?

    “朕记得当初还遇到过一件古怪的大事……怎么记不起来了呢?奇怪。”白帝摸摸下巴,“等朕想起来了告诉你。”

    不等裴昀回答,他就理所当然地滚去睡,见裴昀坐着没有动,他回过头来:“咦,少年你还不睡?是要给朕侍寝吗?”

    “……滚!”

    五

    “叶哥哥,你觉不觉得将军最近不大对劲?”琳琅奇怪地问。

    “嗯?”叶校尉抬起眸子,“哪里不对?”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怪怪的。”琳琅啃着红薯说:“像突然变正直了似的。”

    裴昀的确变得有点奇怪。风流潇洒的裴将军本来是个很随便,哦不,随和的人,一脸不靠谱的慵懒笑意,却又总是成竹在胸。无论遇到怎样的困境,他都能开玩笑、睡懒觉、没心没肺地吐槽。

    但自从捡到了外表和祝静思一模一样的白帝,他渐渐变得很忙。

    “将军,这里有只瓢虫!”

    “嗯。”

    “将军,我和叶哥哥去山上闲逛了,杏树挂果了,很甜呢!”

    “嗯。”

    “将军,我们去抓鱼,你去不去?”

    “不去。”

    “将军,叶哥哥在溪水里洗澡,你要不要去偷看?”

    “没空。”

    琳琅啃着红薯瞪大眼睛:“将军画风变好大,竟然有节操了。真让人不习惯呢……”

    这些天来,裴昀一心一意地寻找羽毛,尽职尽责地找遍了山头每一寸地方,回来之后甚至来不及和校尉多说几句话,就在做地图标记,策划第二天的路线。除此之外,仿佛没有什么能让他分心。

    天上的云卷云舒,水中的游鱼小虾,树上的晨露夕照……这些东西曾经都是裴昀最喜欢的,他向来喜欢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无限的掉节操上,而现在的将军,就像变了一个人。

    他很急。

    琳琅能感觉到凤羽在白帝城,但城池这么大,山这样高,路这样多,她无法得知羽毛在哪里。

    看着裴昀忙碌的背影,琳琅扭头和叶铿然对视,“叶哥哥,将军难道是被你附体了?他现在一整天说的话,也没有十个字呢。”

    “……”

    叶铿然冷淡不语,眼底却隐隐有一抹担忧。

    这天夜深了,叶铿然仍然睡不着。

    近来,他夜间常常辗转不能安睡,衣襟被冷汗湿透。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一天天地虚弱下去,眼睛渐渐看不清东西,光明和生命,像是滑过指缝的雨,在无声地渗漏。

    黑暗中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叶铿然睁开眼,只见白帝蹑手蹑脚来到裴昀身边,俯下身来,动作诡异如同吸血蝙蝠,咬向对方的脖子。

    “你在做什么?”

    见叶校尉突然出现在自己身后,白帝身形一顿,但惊慌只是片刻而已,他很快镇定下来,无辜地眨了眨眼睛,笑靥风情万种地回过头,以手指抵唇:“嘘——朕什么也没做啊。”

    叶校尉猛地推开他,俯下身来查看裴昀的颈脖,那里却并没有伤口,也没有任何痕迹。

    裴昀被吵醒了,微微掀开眼睛。看到叶校尉放大的脸在眼前,手搁在自己的脖子上,换做平时,他会玩世不恭地说些不着边际的话,笑吟吟地调戏校尉,但此刻的他只是皱了皱眉,似乎对半夜吵闹的行为很不满,挥开对方的手,转过身去继续睡觉。

    “将军,我有事情和你谈。”叶校尉的手微微僵硬地停在半空中,保持着之前的姿势没有变。

    “明天还要找羽毛,半夜说什么事?”裴昀语气烦躁冰冷。

    “这件事——”叶校尉的话还未说完,就被裴昀不耐烦地打断:“又是些浪费时间的事吧!你总是磨磨蹭蹭的,知不知道有多烦?”将军转过身来,“若不是因为你,当初我也不会踏上这旅途,你可以悠闲地慢慢来,可我一刻也不能忍受……不能忍受继续看着一个幻影受煎熬,我只想早日结束这旅途,见到静思!”

    四周刹那间寂静,琳琅也被吵醒了,连偷偷准备溜回去的白帝也睁大眼睛……

    这还是裴探花吗?完全就像换了一个人。

    叶校尉的眸色像是被大雨淋湿了一样,漆黑而孤独,他沉默了一会儿,起身走到白帝面前。

    “干……干嘛?”面对眼前这个青年,白帝莫名有点儿心虚。

    “你能给人最想要的景象,能探知人心底最深的思念,” 叶校尉抬起清冷的眸子,“但你并不是龙珠,而是一颗蜃珠。”

    声音虽轻,石破天惊。

    “……”白帝难以置信地看着对方,又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下意识地反驳:“不可能的……朕从白龙井里打捞出来的珠子,怎么会不是龙珠?”

    “龙珠虽强,却无法变成人的模样。”叶校尉淡淡地说,“水中诸神与妖,就只有蜃珠,可以随心变幻模样。”

    青年身后是汹涌的雨幕,人站得修长峻直,在漆黑的天地间有种尊贵的威严: “蜃珠虽然能带来美好的幻像,但它所给人的,不过是海市蜃楼罢了。”

    真身为龙,他原是掌控“水”的神,比任何神与凡人更清楚有关于“水”的一切。刚才,他在将军的颈脖上看到了“水”的伤口。

    蜃珠给人美好的幻象,也会让人付出代价。

    它会吃人。

    不会咬出肉眼可见的伤口,只悄悄吃那些看上去没有用的、琐碎而平凡的生命碎片。慵懒的午后被打发掉的闲暇,寂静的夜里秉烛听雨的对谈,温暖的清晨互道的早安。

    失去了这部分生命,人类不会意识到自己缺少了什么,只是觉得忙、累,心中充满紧迫感。

    被吃的人脚步匆匆,没有余力思考,没有闲暇挥霍,也没有心情陪伴,只是赶路。

    抓住所有的捷径,走最短的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缩短生命……一个人类如此,政权朝代也是如此,白帝公孙述所创立的大成王朝,如流星般短暂,便是因为他在急促的赶路中榨干了国力,透支了民心。

    这才是日行千里的真相。

    “将军没有对蜃珠许过愿,但巧合的是,上一个对蜃珠许愿的人,有着和将军相同的愿望,所以,蜃景才恰巧能影响到他。”

    往日种种,如电似幻。

    寂静中只有雨声,珠玉般串起隐匿于时光的往事。

    汗水顺着裴昀的鬓发往下滴,他突然意识到,为何蜃珠会有祝静思的容貌形态!只因为蜃珠寄托了主人心中的愿望,所以,它变成了杜清昼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有些愿望那样强烈,能让相思化为实体。

    原来,杜清昼心中,一直和他喜欢着同一个姑娘。

    六

    “朕不相信!你胡说……朕打捞到的怎么会不是龙珠?”白帝突然紧张发怒,拎起叶铿然的衣领。这个动作在琳琅的眼中看起来充满攻击意味,琳琅脱口而出:“不准你伤害叶哥哥!”

    琳琅虽是神鸟凤凰,心智还如同孩童,一直以来依赖叶校尉,见到眼前的情形,本能地恐惧和神经绷紧。

    “琳琅!”叶校尉神色一变。

    ——眨眼之间,火焰骤然从少女身上腾起!

    凤凰是火焰之神,连琳琅自己也意识不到,她所拥有的强大力量,足以摧毁高山,将最坚固的城池燃烧成灰烬。

    无论龙珠还是蜃珠,都怕火,白帝一愣,烈火笼罩了他的全身,不过在眨眼之间就将他整个吞没。

    “啊——!”

    在几人来不及反应的瞬间,“祝静思”的面孔变得惊恐扭曲,红颜已化为枯骨,乳白色的光华如同融化一般,在火焰中流淌。

    “琳琅快住手!”叶铿然厉声呵斥。他的手也被火焰灼伤,却仍然伸手向火中,试图挽回——

    来不及了。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做。”琳琅急得快要哭出来了,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

    裴昀猛地起身,狂奔过来,只见纷纷扬扬的雨雾铺天盖地落下,浇灭了火光和倩影,只余无望的黑暗。眼前的一幕似幻似真,仿佛此生挚爱的姑娘浑身浴火,在火焰中形神俱灭,甚至来不及和他告别。

    火焰熄灭了,强行使用“水”的力量的叶校尉扶住墙,发出轻微的喘息声。

    四周安静地可怕。

    夜幕中只有清晰的雨声,一点一滴敲打在屋檐。

    闯了祸的琳琅呆呆立在原地:“大王……大王不是故意的……”

    一只手猛地捏住她的脖子,那是汹涌的杀意,将军眼睛里的怒火比寒星更冷。大王手脚乱蹬,吓得眼泪滚落下来。能呼吸到的空气越来越稀薄,将军是真的要杀了她……叶校尉扑过来:“将军!住手!”

    如铁般的手指被校尉死死掰开:“那不是祝姑娘!那是假的!”

    生死关头,两人都用上了内力,惊险僵持之际……一只大鸟从裴昀手中挣脱出来!

    被掐得眼泪汪汪差点丢掉小命的大王吓得变回了原形,死里逃生,躲进校尉的怀里瑟瑟发抖。

    裴昀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许多幻像在拼命蚕食他的意志力,那轻而决然抽出的手,那无解的相思,那熟悉的面孔在火焰中化为灰烬,许多与她相关的画面就像永无止境的沼泽,让他陷进去,陷入无望的悲剧中去……

    冷风灌进衣襟,就像刀子在切割曾经温暖的回忆。裴昀突然猛地转身,狂奔进暴雨之中。

    “将军,你去哪里?”

    对身后校尉的呼喊置若罔闻,将军拔足在雨中狂奔。

    静思,静思——

    在他记忆里,祝静思身姿娉婷,腰间总是挂着一把杀猪刀。一个女孩子带着刀,潇洒自强,好像从不需要别人的肩膀。

    那么多年一起长大,喜欢她好像就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就像血脉里流动的生命,每天都能看见的日出。

    直到那日风雨满途,他撩起她的一缕发丝:“对不起,让你淋雨了。”

    “不怕。”她却微笑踮起脚来,捧住他的脸:“风大雨大我都陪你,我喜欢你最好的方式,是与你一起在风雨中成长。”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子?这样温暖而明亮,亭亭立于风雨中,逊色了所有与她无关的时光。

    “九月十五,我一定来迎娶你。”[1]

    “说好了,我可只给你一次机会。”少女微红着脸扭过头去。

    “若是错失呢?”少年的棱角清俊凌厉如刀刻,还不曾被十丈红尘的风沙打磨。

    “那你便再等十五年!”

    再等十五年……他真的再等了十五年。

    静思,静思——

    可这一次,是她放开手,转过头离开了他身边。为什么?

    回应他的只有无尽的夜雨,和滚滚东去的江流。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水花溅起的声音。

    “将军!”

    叶校尉追上来了。

    “将军,那不是祝姑娘……”叶校尉用力拉住他,“你去哪里?你不要冲动!”

    裴昀浑身都被雨水湿透,突然暴怒地一挥手:“走开!”

    这一推的力气如此之大,叶校尉被推得踉跄后退几步。

    前面就是悬崖,峡谷在夜雨中狰狞卷起浊浪,惊涛拍打着黑色的山石,低沉的雷声滚过雨夜,像是最残酷的宣判。裴昀一直冲到悬崖边,直到一股大力猛地将他拉住,几块碎石坠入峡谷,叶校尉也全身湿透:“你疯了?!”

    “滚开!不要管我!”裴昀被叶校尉牢牢钳制住挣脱不开,挥拳就朝校尉打去!

    咚——!

    一拳结结实实地落下,叶校尉被打得侧过脸去,露出痛苦的神色。

    雨下得更大,蜃珠残留的力量在裴昀眼前变幻晃动,许多幅面孔,都像是风,冷暖交替于胸中,悲喜模糊了视线,仿佛转眼间已经轮回千次……身边人来人去,终究一个个消失不见。

    突然间,所有的幻像都消失了。

    雨中一个人朝他伸出手,神色温暖,穿的不过是寻常的衣衫,却让滂沱雨夜也成了春晨。

    “……老师?”裴昀错愕地,几乎是本能地立刻朝虚空伸出手去!

    在裴昀心里,一直有这样一个地方,藏着最高的天,最深的海洋,和对他最好的那个人的模样。

    ——那是已经过世的,他们的老师张九龄。

    在很早的时候,他们从岭南出发去冀州,裴昀趴在大大的包裹上哀嚎。

    “老师,这漫漫长路要怎么走?”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张九龄将手中的行李放下,那样霁月云雪的人物,一句话仿佛让盛夏的暑热都清凉下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也看看沿途的风景。”

    “咦?”

    “最好是——”张九龄微笑沉吟,“有人同行。”

    小小的裴昀把手搭在小小的杜清昼的肩膀上,高兴地说:“那我和杜欠揍,还有老师一起走!”

    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人会先走。

    老师,不要走……

    更小的时候,老师牵着他的手,说:“慢点。”老师微笑摸着他的头,说:“不急。”

    学步时的脚印最惊喜,学语时的句子最珍贵。

    不急,有温暖的手牵着手,有温柔的手摸着头,有喜欢的人陪在身旁,路并不会漫长。

    “老师,我想快点长大!”

    “嗯?”

    “长大了就可以走很远的路,走遍天下!”裴昀用稚气的童音说。

    走很远的路,走遍天下!

    所有的影像都消失了。水雾中只有一个修长笔挺的身影渐渐清晰,叶校尉站在雨中,站在所有消失的幻境中,如同亘古不变的山峰。

    他摊开掌心:“对不起,刚才我借用蜃珠的力量,对你使用了法术。‘水’可以带来幻像,所有的思念,都可以在水中复现。”

    电光幻影,生如朝露,人生最深的底色竟是孤独。

    而裴昀心底最真实的愿望,不过是想要那几个人,一路陪伴,至死不离。

    “珠子没有消失,所幸琳琅还不是真正的凤凰,她的火焰被我扑灭了。”

    蜃珠在叶校尉掌心,只是失去了人形,珠子上还有隐隐发黑的裂痕,像是在春雷中绽开的花骨朵的裂痕,惊心的美,如梦如幻。

    “气消了吗?”校尉站在原地。

    裴昀怔怔地看着对方嘴角的血,眼神终于渐渐清明,看清了如今与他同行的人:“你蠢吗?看到拳头来也不会躲?”

    叶校尉抹去唇角的血迹,苦笑了一下:“我看不见。”

    裴昀这才想起校尉的眼睛时好时坏,那一双漆黑的眸子毫无焦距地望着雨幕,嘴唇苍白,显得血迹更加殷虹刺目。

    叶校尉的神色仍然冷冰冰的,声音却带着真实的关切,又问了一次:“气消了吗?”

    裴昀没有说话,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站在雨中,不知过了多久,裴昀说:“消了。”

    叶校尉点了点头,眼前一黑便倒了下去。

    裴昀抱着叶校尉浑身湿透地回来时,琳琅张了张嘴,一块红薯掉了下来。

    “你把叶哥哥怎么了?”琳琅炸毛扑过去,她还没有恢复人形,仍然是大鸟的模样,着急地扑着翅膀,“叶哥哥怎么昏过去了?你对他做了什么?”

    “我打了他一拳。”裴昀如实说。

    琳琅勃然大怒:“浑蛋,大王拔光你的羽毛!”又想到这个人类并没有羽毛,一时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替叶哥哥报仇,只有叼起那半个红薯砸到他头上。

    那半个红薯“咕噜咕噜”滚到地上……将军头也不回地说:“勤俭持家,捡起来吃,不准浪费粮食。”

    “你欺负人!不,欺负鸟……”琳琅泪流满面蹲墙角画圈圈去了。画着画着她突然愣了一下,回过头……

    从前的将军,她所熟悉的那个将军,又回来了。

    山下虽是盛夏,但山间夜里寒凉如秋。

    烛光中叶校尉的脸色显得格外苍白,嘴唇干涸,裴昀替他把湿衣服换掉,将他的身子半托起来,拔开水囊,给他喂水。

    叶校尉毫无知觉地靠在裴昀身上,大部分的水都顺着嘴角流了下来,裴昀皱了皱眉头,伸手探他的额头,冰凉。

    “你能生火吗?”裴昀转头问琳琅。

    “这点小事当然难不倒大王——”琳琅得意地说了一半,声音底气不足地低了下去,“可大王不会控制自己的火焰。”比起一只真正的凤凰,她还远远不够。

    裴昀想了想,“算了,火只怕适得其反,你过来。”

    “干什么?”琳琅警惕地缩了缩脖子。

    “你的羽毛虽然丑,但鸟羽总是暖和的,用你的羽毛过来给叶校尉取暖。”裴昀吩咐。

    “不。”琳琅抵抗。

    “很好。明天没有早饭了。”

    “……我马上来!”

    琳琅依偎到校尉身边,他身上真冷啊,像是夜雨冲刷过的花岗岩,坚硬而清冷,手指却又像是水里捞起来的水草,虚弱而柔软,她被冻得微微哆嗦了一下,心间也微微哆嗦了一下,泛起湖水般的一缕怜惜,不自觉地靠得更近些。

    夜渐深,四周寂静,叶校尉仍然昏睡不醒,琳琅用翅膀包裹着自己,蜷缩成小小的一团,依偎在他颈边睡着了。

    七

    清晨天色微曙,空气中满是湿润的草木味道。

    裴昀一大早推开门,劫后余生的珠子好奇而小心翼翼地从他袖口里滚出来:“去哪里找羽毛?”

    它失去了人形,比当初石头的模样还不如,身上还有几缕焦黑的痕迹,狼狈又滑稽。

    “不去哪里,我就看看风景。”裴昀伸了个懒腰。

    “看风景?”白帝以为自己听错了,简直想要掏掏耳朵。

    “路这么漫长,不看风景岂不是太闷?如果心里觉得闷,又怎么会遇到美好的事情?”

    晨光中群山绵延,云卷云舒,树上晨露初照。

    “你想过没有,”裴昀叼了一根草在嘴角,微微一笑:“你能日行千里这么神奇,为什么当初公孙不器不直接拿着你回巴州,却用你来换一匹瘦马?”

    白帝似乎一怔,这也是他始终想不明白的问题。

    “因为他其实不想走得那么快,他宁愿花光身上最后的铜钱,买一壶酒,和娘子喝酒骑马回去。路程不长不短,刚好够他谈情说爱。”

    当初别人都在赶路,公孙不器慢悠悠地陪夫人画眉,不赶路,也没有错过风景。如今中原大地满目疮痍,巴州仍然治理得井井有条,安定富庶。

    白帝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没有明白。

    有时候,用尽千百年的时光,也不够走完一趟旅程,穷尽一生的光阴,也不够陪伴一个人。

    日光温暖,惠风和畅。

    经过白龙井时,裴昀放慢了脚步,最初便是在这里打捞到珠子,这个地方他也已经来过很多次,并未发现凤羽的痕迹,不……裴昀的神色微微一顿,或者说,是他从未真正地停步驻足!

    此刻,他赫然看到,一枚紫色的羽毛在枯井边的草丛里随风摇摆,不仔细看,就像一根颜色稍亮的紫露草,与周围野草并无分别。

    裴昀俯身将隐匿在草丛中的羽毛摘下,紫色的光芒在他掌心只停留片刻,便如受惊的蝴蝶般星星点点散开。

    “羽毛原来在这里!”身后传来琳琅的欢呼声。

    她又恢复了少女的模样,步态滑稽地小跑过来,辫子也一蹦一蹦的,她朝羽毛伸出手,紫色的光芒刹那间跳跃凝聚,如同一只投林的鸟儿,投入她的怀抱。

    原来,凤凰没有把它的权杖放置得高高在上,而是将最珍贵的秘密,藏匿在一朵花上。

    紫色的羽毛不是凡人眼中的王权,只是一个小小的愿望。在亿万年的星光中,在漫长的旅途上,陪伴一个人的小小的愿望。

    紫色的羽毛,力量是“陪伴”。

    最好的爱是陪伴,最美的风景是与你同看。

    裴昀抬眸朝前方看去,看到了叶校尉。在所有的风景中,最动人的那一幅水墨青衫,最热血的那一身知己肝胆。

    “叶校尉,”裴昀眼底似乎有东西波动,却被微笑掩盖,他走过去搂住对方的肩膀,“昨天打了你一拳,真不好意思。”

    叶校尉冷冷地说:“所以?”

    裴昀将背在身后的手伸出来,动作迅疾如风,简直让人怀疑他又想在叶校尉另一边脸上再打一拳——在叶校尉愣神的瞬间,头上突然多了什么东西。

    ……那是一根毛绒绒的野草。

    本来冷峻不苟言笑的人,头上被插了一根野草,顿时显得滑稽可笑。叶校尉额头青筋跳动,猛地抬手拂掉那根草,愤然走开。

    “叶校尉等等我!啊喂别这么小气……”裴昀在他身后追赶。

    “朕真是有眼不识真龙,”白帝在裴昀的袖子里滚来滚去,自言自语,“昨夜他的力量竟然能扑灭凤凰的怒火,也算是救了朕一命……咦咦朕想起当年的事了!记忆有点模模糊糊,这应该不是朕的记忆,而是这颗蜃珠的记忆……水中诸妖,上古时都是龙神的臣民,蜃珠也参加了大战……对,就是那场大战!”

    “什么大战?”裴昀脚步微微一顿。

    “龙凤之战。上古时水中诸妖与万种飞鸟厮杀,那一战真是天地变色、日月无光,”白帝回忆起往事,露出一点后怕的语气,“最后白龙战败,为凤凰所困,才被囚禁于枯井中千万年!”

    树影下日光斑驳,惊心动魄。对方的下一句话,让裴昀嘴角的笑容突然凝固。

    “说起来,龙凤呈祥,不过是凡人美好的愿望罢了。龙是水神,凤凰是火神,从上古时代起就相争相克,水火不容。等找回全部的羽毛,总有一天,凤凰会再次将白龙囚禁甚至杀死。”

    注释:

    [1]《浮云半书1》单行本中的17年,调整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