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在监狱认识市里的黑道大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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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已经还了
茶馆的那一幕再也不能叫做斗殴,而是虐打。受伤的流子坐在一旁,没有受伤的流子则围成了一堆。
在他们的中间,躺着一条狗。
那条狗就是我。
我虽然出生在乡下小镇,但是比较爱干净。如果说平日的我整整洁洁的,还算是个看得过去的人的话,那么这一刻已经不是了,我变成了一条狗。一条浑身都是血污、泥迹,邋遢不堪地蜷缩成一团瘫在地上的,又臭又丑的野狗。
我的脑袋又热又凉,热的是刚流出的新血,凉的是早就流出,已经和头发浸染纠结成一团,如同杂草般凝固的旧血。我将依旧滚烫的左脸侧放在地面,那样会让我感到一丝的凉爽。
我尽量将腰部拱起,双腿与右手紧紧缩在胸前,左手肿得像一只沾了血的馒头,微微抖动不停。
衣袖被刀划开,扯裂的毛料纤维杂乱纷繁。脚上一只鞋子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被揉成一团的裤管下露出了半截小腿,一条狰狞的血口赫然在上面,如同嘲弄着世间的笑颜。
大冷天,闯波儿已是满头大汗,我看着他同样有几分狼狈的模样,说:“有狠,打死老子唦。”
闯波儿的脸瞬间变得煞白,他拿起了身旁的一只长条凳对着我锤了下来。
很疼,但又好像不是那么疼,甚至我还能看着他,看他仿佛在舂米一般挥舞着凳子在我的身上一通乱打。
事情到了这一步,胜负已定。我已经还了夏冬对我的情,但是这还绝对不足以让我了结那一夜弃友不顾、落荒而逃的不义。这个茶馆里的故事并没有结束,我该做的事情也还没有做完。
看样子闯波儿是真打累了,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停了下来。我在地上扭曲着,辗转着,想要找到一个最好、最舒适的姿势来缓解一下身上的疼。
隐隐约约间,我听到门外先是传来了一阵不约而同的高声欢呼,然后就是人群叽叽喳喳、争先恐后的说话声,其间还夹杂着几句短促有力、中气十足的呵斥。再之后,门帘被突然打开,随着一股刺骨寒风涌进,几个或穿便衣或着军绿色警服的警察就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闯波儿身边的小弟赶紧抱住了还在埋头苦干、一门心思打人的他,大家一起站得端正笔直,如同受阅部队,场面立刻平静了下来。
“闯波儿,又是你啊,搞些什么?是不是想到山上去过年?”一个威严的声音,带着居高临下的姿态,用一种调侃的口吻响了起来。
“呵呵,马所长。这真的不关我的事,是这个小麻皮要杀人啊!我是见义勇为,外头那些伯伯嗲嗲都看到了。我在这里听戏呢,他拿着刀进来就砍人。不信,你可以问他们。”闯波儿嬉皮笑脸,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非常轻松地回答道。
“呵呵,杀人?别个不杀,就杀你?老实点!喂,那个伢儿,你还站不站得起来?站得起就快点,等一会儿你们全部一路跟我走。”马所长说完这句话,带着手下向场子中间走了过来,步伐不快不慢、轻松惬意。只不过,这种惬意并没有保持多长的时间,当迈出了大约六步之后,马所长良好的心情就将会因为一件事情的发生而完全消失。
在看到警察进来的那刻,我就开始尝试着慢慢从地上爬起,始终被半边身体压在地面的右手,还是不自然地弯曲着,我只能用两条伤腿与肿得发亮的左手支撑爬起的动作。这使得我想要完全站起来更为艰难。
就像是喝醉了酒一样,好不容易撑起一半身体,脚下一滑或是手臂一软,我又倒了下去;再撑起,再倒下……
但纵然如此艰难,自始至终,我非常不自然的右手却始终紧紧放在胸前。
终于,在警察问我是否能够站起,周围众人都将目光瞟向我的那一刻,我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人们的目光从我满是血污、伤痕的身体一扫而过时,每个人都在惊讶,为什么我还能站起。
“那好,你站得起来是吧?那你和他们几个都跟着我一起走一趟。”马所长说话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看向了他。
我知道机会来了。我用尽最后的力量站直了身体,站得笔直如松,不动似钟,就站在了闯波儿身后。
四五米之外,对着我们走过来的马所长胸有成竹,如同一个巡视自己领土,俯瞰着自己臣民的帝王。他的脸上始终都是那副威严不可侵犯,仿佛每个人都欠了他的钱般高高在上的表情。
“马所长,确实没得什么大事,是这个小麻皮过来惹事。你也忙,深更半夜了还没休息,没得必要还跟你一起到……”随着闯波儿的说话声,他的后脑在我眼前轻微摆动。就在尺许之外,他旁边的几个小弟看了我一眼之后,也纷纷用卑微而诚恳的眼神望向了对面的马所长。
盯着闯波儿后脑上的那一片青丝,我伸出已经肿胀发亮的左手,抓住了咫尺之外的它们。因为太过用力,我看到自己乌黑的手背上居然显出了一层青白。
用力一扳,手上传来快要不可忍受的痛楚,同时闯波儿的脑袋已经被我扳得向后弯,靠在了我的胸前。没有了他脑袋阻挡的第一个瞬间,我清晰地看到了马所长的面孔已经完全扭曲。他几乎不自觉地停住了脚步,嘴巴蓦地张开,额头青筋凸显,直盯盯地望着我,圆睁的双眼中透出一种浓烈到无法掩饰的惊讶与恐慌。
这一刻,我的第一个意识居然是觉得这个人终于扔掉了那张虚伪做作的面具,这个人终于还算是一个有着正常七情六欲的人。
所以,我对他笑了一下。
周围的小弟已经警觉,左手上也传来了闯波儿头部想要扭过去的力道。但是一切已经晚了,我始终蜷缩的右手已经伸出,臂弯死死地夹住了闯波儿的脖子。闯波儿往上仰望的目光中是一种绝望的惊慌。而我的右手掌,已经放在了他的喉咙之上。猛地发力,我感到紧握在手中的瓷片突然一软,陷在了某种物体之中。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无数东西劈头盖脸地打在我的身上,一股巨大的电流从腰间传遍全身,在无法控制的剧烈痉挛中,我瘫向了地面。
人群的狂呼渐渐远离,警察手上嗤嗤作响的电棍也消失不见。在我眼前,只有电棍前端那一点金芒,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竟化成了一朵绚丽烟花……
我知道,我已经还清了所有,也失去了一切。
打河马的海燕
20分钟前,当闯波儿手上的青花白瓷壶拍碎在我的面门。所有人都看到我被打得血如泉涌,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还手之力。只是,他们太大意了,茶壶可以将我拍倒,却不能将我完全拍晕。
在倒地的那一刻,我刚好趴在了散落一地的茶壶碎片当中,有一块细长的碎片就静静躺在我的手边。没有任何人发现,我捡起了它。
当然,最初的时间里,我并没有想过究竟要用它来做什么。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很清楚再做什么的机会近乎于零。可我顺从着本能的意识,捡起了它,一如之前简单机械却又义无反顾地爬向那根钎子一般。钎子已经永远都拿不到手,瓷片是最后的稻草。不管如何痛楚,遭受什么重击,我都始终将它握在手里,埋在胸前,苦苦地等待着时机,直到马所长出现。
闯波儿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没有死。
我的运气也好,我也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也没有死。
不过,我们都坐了牢。
一个子女离婚之后,父母都会羞愧到不敢出门,几欲自绝于天下的年代;一个裸体出现在大街上还叫做耍流氓或者神经病,而不是行为艺术的年代;一个仁义已失,廉耻尚存的年代,我坐了牢,这对于我的家庭,以及我本人一生的改变与冲击,可想而知。那天的事情太大,知情人又太多,不可能不在这个小镇上迅速传开。所以,从第二天开始,九镇方圆所有的流子们都听到了那个伴随我至今的名字——义色。
这件事情过去没多久,九镇又发生了一件不为大众所知,却值得一说的事情。
我们这边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是出了名的盛产土匪的大本营,凶名赫赫,举国皆知,历朝历代,从未平定。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派拿着钢枪大炮的正规军来剿匪,才算平息了一方祸事。
当年有句流传在民间的谚语叫做:“天见陈平,日月不明;地见陈平,寸草不生;水见陈平,混浊不清;人见陈平,九死一生。”
陈平就是新中国成立前,方圆几百公里范围内土匪当中的一位绝对大哥。由于我们这边盛产竹子,所以这位“阎王”曾经发明过一种酷刑:用前端削薄的竹筒框住人的眼窝,然后用力一拍,眼珠就会顺着竹筒滚落下来,名为“猴摘桃”。
一个参与了茶馆打斗的陈姓年轻人,平时就喜欢在人前吹嘘与我火并当晚自己是多么勇猛,又下了如何的重手。
就在我入狱之后两个多月的某天深夜,他嫖娼、喝酒之后,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蒙面人用这种来自土匪的,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九镇的手法挖掉了一只眼睛。
手法干净利落,迄今为谜。
这件事发生后不久,狱中的我却因为一件偶然的事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在我接下来的人生当中至关重要的人。因为,就是这个人的出现,才正式为我掀开了那个风起云涌,陪伴我半生,给了我一切,也拿走我所有的江湖。
我被关押在我们县第一看守所,由于它盖在一座名为十里山的山腰,所以也叫做十里山看守所。想写我们这个地区的江湖,十里山这三个字就不能不提。因为它实在是太过于重要,重要到如果你在我们本地方圆几百里范围的江湖上混,却不知道十里山,那就如同“五四”时期的大学生不晓得《新青年》一样丢人。
这个地方走出了太多的大哥,也流出了太多的传奇,而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应该可以说是在无数传奇中能够排得上号的一个。故事发生在我已经在号子里蹲了两个多月的某一天。
夏冬出院了,出院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十里山看望我。同时前来的还有我未曾想到的一个人——唐五。
“杰伢儿,过得还好吧,哈哈,比外头还长胖些哒啊。”唐五亲热的招呼声传入了我的耳中,这让我所有的注意力都从夏冬的身上转移了过去。
因为,这不合常理。
唐五向来都是一个待人接物非常客气得体的人,我们认识也有很长时间了。在夏冬出事那晚,他还很有义气地帮了忙。但是,严格来说,我们并不算是真正的朋友,至少绝对不是那种可以让他专程过来看望我的朋友,我和他之间唯一的纽带是他的弟弟一林。而且,在人与人之间,总会有一些言语无法说明的微妙感觉。凭着这种感觉,从唐五和蔼客气的笑容里,我还看出了某些与平日不同的味道。所以,在惊讶之余,心中不免起了一丝疑惑。
我加快步伐走了过去:“五哥,你怎么也来了?这么远,还麻烦你专门跑这一趟,坐坐坐。”
我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搭在了夏冬的肩上。
“义哥。”夏冬哽咽着唤了我一声。我扭过头看向他,这才发觉他的眼中竟然隐隐泛着一层水汽。百感交集之下,鼻子猛然一酸,我赶紧低头,坐了下去。
“哎呀,冬伢儿,哭什么?小杰不是过得蛮好啊,没得什么大事。来来来,都坐,坐着聊,小杰,本来呢,我早就想要过来看看你,前段时间实在是不得闲。一直到昨天晚上,夏冬到我屋里去找一林,听他说想要来看看你,我这才抽个时间和他一起来看看。呵呵,莫怪老哥不懂礼数啊。在里头,没有吃什么苦唦?”唐五的话还是那样滴水不漏,但是里面透出的亲热让我在颇有些受宠若惊之余,也心生了几分疑惑。
“没有,五哥,搭帮你。吃得好,歇得好,比在外头都还舒服些,呵呵。”
接下来的时间中,我们三个人都在不咸不淡地聊着,亲密而自然。最初的疑惑也在这样的气氛下,变得越来越淡。我甚至都开始在心底责怪自己的多疑。
直到访客时间快结束前几分钟,唐五突然给我说起了闯波儿手下被挖了眼睛的事情,说话的时候,他面带笑容,语气平和,可是我却始终觉得他看着我的眼神非常专注,好像想要在我的脸上找出什么东西。最后他说:“义杰,这件事,你真的一点都不透彻?”
“五哥,我怎么可能晓得,我都进来这么久了。”
唐五没有回答,嘴角一弯,露出一抹微笑,双眼中光芒闪烁。他拍了拍我的肩,拉开凳子,站起身来,说:“那要得,小杰,你这个伢儿有出息,老哥喜欢你。你在里面好好照顾自己,莫想多了。早点出去,今后有什么事,就给老哥说一声,你和一林关系这么好,就和我的亲弟弟一样,千万莫见外,晓不晓得?”
所有的疑虑在这番话中涣然冰释。
走之前,唐五给了我三条万宝路的烟。
在当时,中华、玉溪这样的高档香烟还没有在市面上广泛流通,普通老百姓抽的都是一两元的君健、芙蓉、洞庭,而唐五出手就是极为少见的万宝路,一送就是几条,相当之慷慨。
不过,比起这几条烟,更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夏冬的礼物。他慢慢吞吞地拿出了几个系得整整齐齐的塑料袋,对我说:“义哥,我本来也想买烟,五哥又买了。我也实在是没得多余的钱买这个烟,我个人帮你搞了些干辣椒炒肉末,你在里头吃不好。这个可以放很久,不易坏掉,你平时就用来下饭,莫嫌弃。等你抽完哒,我下回过来再帮你买烟。”
夏冬说这话的时候,一直都在讪讪地微笑着,有些愧疚,也有些难为情。接烟的时候,我感谢了唐五,但是把塑料袋拿在手中的那刻,我却没有说话。我只想告诉夏冬我心里的感动,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说,因为阵阵发酸的鼻子已经让我再也说不出来。
在聊天的过程中,我曾不经意地看到,离我们两米开外的另一张桌子上还坐了两个人。我还和其中一个穿着囚服,脸型瘦削,显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深沉老练的年轻人有过几次简短的眼神接触。
我想我已经还了
茶馆的那一幕再也不能叫做斗殴,而是虐打。受伤的流子坐在一旁,没有受伤的流子则围成了一堆。
在他们的中间,躺着一条狗。
那条狗就是我。
我虽然出生在乡下小镇,但是比较爱干净。如果说平日的我整整洁洁的,还算是个看得过去的人的话,那么这一刻已经不是了,我变成了一条狗。一条浑身都是血污、泥迹,邋遢不堪地蜷缩成一团瘫在地上的,又臭又丑的野狗。
我的脑袋又热又凉,热的是刚流出的新血,凉的是早就流出,已经和头发浸染纠结成一团,如同杂草般凝固的旧血。我将依旧滚烫的左脸侧放在地面,那样会让我感到一丝的凉爽。
我尽量将腰部拱起,双腿与右手紧紧缩在胸前,左手肿得像一只沾了血的馒头,微微抖动不停。
衣袖被刀划开,扯裂的毛料纤维杂乱纷繁。脚上一只鞋子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被揉成一团的裤管下露出了半截小腿,一条狰狞的血口赫然在上面,如同嘲弄着世间的笑颜。
大冷天,闯波儿已是满头大汗,我看着他同样有几分狼狈的模样,说:“有狠,打死老子唦。”
闯波儿的脸瞬间变得煞白,他拿起了身旁的一只长条凳对着我锤了下来。
很疼,但又好像不是那么疼,甚至我还能看着他,看他仿佛在舂米一般挥舞着凳子在我的身上一通乱打。
事情到了这一步,胜负已定。我已经还了夏冬对我的情,但是这还绝对不足以让我了结那一夜弃友不顾、落荒而逃的不义。这个茶馆里的故事并没有结束,我该做的事情也还没有做完。
看样子闯波儿是真打累了,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停了下来。我在地上扭曲着,辗转着,想要找到一个最好、最舒适的姿势来缓解一下身上的疼。
隐隐约约间,我听到门外先是传来了一阵不约而同的高声欢呼,然后就是人群叽叽喳喳、争先恐后的说话声,其间还夹杂着几句短促有力、中气十足的呵斥。再之后,门帘被突然打开,随着一股刺骨寒风涌进,几个或穿便衣或着军绿色警服的警察就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闯波儿身边的小弟赶紧抱住了还在埋头苦干、一门心思打人的他,大家一起站得端正笔直,如同受阅部队,场面立刻平静了下来。
“闯波儿,又是你啊,搞些什么?是不是想到山上去过年?”一个威严的声音,带着居高临下的姿态,用一种调侃的口吻响了起来。
“呵呵,马所长。这真的不关我的事,是这个小麻皮要杀人啊!我是见义勇为,外头那些伯伯嗲嗲都看到了。我在这里听戏呢,他拿着刀进来就砍人。不信,你可以问他们。”闯波儿嬉皮笑脸,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非常轻松地回答道。
“呵呵,杀人?别个不杀,就杀你?老实点!喂,那个伢儿,你还站不站得起来?站得起就快点,等一会儿你们全部一路跟我走。”马所长说完这句话,带着手下向场子中间走了过来,步伐不快不慢、轻松惬意。只不过,这种惬意并没有保持多长的时间,当迈出了大约六步之后,马所长良好的心情就将会因为一件事情的发生而完全消失。
在看到警察进来的那刻,我就开始尝试着慢慢从地上爬起,始终被半边身体压在地面的右手,还是不自然地弯曲着,我只能用两条伤腿与肿得发亮的左手支撑爬起的动作。这使得我想要完全站起来更为艰难。
就像是喝醉了酒一样,好不容易撑起一半身体,脚下一滑或是手臂一软,我又倒了下去;再撑起,再倒下……
但纵然如此艰难,自始至终,我非常不自然的右手却始终紧紧放在胸前。
终于,在警察问我是否能够站起,周围众人都将目光瞟向我的那一刻,我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人们的目光从我满是血污、伤痕的身体一扫而过时,每个人都在惊讶,为什么我还能站起。
“那好,你站得起来是吧?那你和他们几个都跟着我一起走一趟。”马所长说话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看向了他。
我知道机会来了。我用尽最后的力量站直了身体,站得笔直如松,不动似钟,就站在了闯波儿身后。
四五米之外,对着我们走过来的马所长胸有成竹,如同一个巡视自己领土,俯瞰着自己臣民的帝王。他的脸上始终都是那副威严不可侵犯,仿佛每个人都欠了他的钱般高高在上的表情。
“马所长,确实没得什么大事,是这个小麻皮过来惹事。你也忙,深更半夜了还没休息,没得必要还跟你一起到……”随着闯波儿的说话声,他的后脑在我眼前轻微摆动。就在尺许之外,他旁边的几个小弟看了我一眼之后,也纷纷用卑微而诚恳的眼神望向了对面的马所长。
盯着闯波儿后脑上的那一片青丝,我伸出已经肿胀发亮的左手,抓住了咫尺之外的它们。因为太过用力,我看到自己乌黑的手背上居然显出了一层青白。
用力一扳,手上传来快要不可忍受的痛楚,同时闯波儿的脑袋已经被我扳得向后弯,靠在了我的胸前。没有了他脑袋阻挡的第一个瞬间,我清晰地看到了马所长的面孔已经完全扭曲。他几乎不自觉地停住了脚步,嘴巴蓦地张开,额头青筋凸显,直盯盯地望着我,圆睁的双眼中透出一种浓烈到无法掩饰的惊讶与恐慌。
这一刻,我的第一个意识居然是觉得这个人终于扔掉了那张虚伪做作的面具,这个人终于还算是一个有着正常七情六欲的人。
所以,我对他笑了一下。
周围的小弟已经警觉,左手上也传来了闯波儿头部想要扭过去的力道。但是一切已经晚了,我始终蜷缩的右手已经伸出,臂弯死死地夹住了闯波儿的脖子。闯波儿往上仰望的目光中是一种绝望的惊慌。而我的右手掌,已经放在了他的喉咙之上。猛地发力,我感到紧握在手中的瓷片突然一软,陷在了某种物体之中。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无数东西劈头盖脸地打在我的身上,一股巨大的电流从腰间传遍全身,在无法控制的剧烈痉挛中,我瘫向了地面。
人群的狂呼渐渐远离,警察手上嗤嗤作响的电棍也消失不见。在我眼前,只有电棍前端那一点金芒,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竟化成了一朵绚丽烟花……
我知道,我已经还清了所有,也失去了一切。
打河马的海燕
20分钟前,当闯波儿手上的青花白瓷壶拍碎在我的面门。所有人都看到我被打得血如泉涌,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还手之力。只是,他们太大意了,茶壶可以将我拍倒,却不能将我完全拍晕。
在倒地的那一刻,我刚好趴在了散落一地的茶壶碎片当中,有一块细长的碎片就静静躺在我的手边。没有任何人发现,我捡起了它。
当然,最初的时间里,我并没有想过究竟要用它来做什么。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很清楚再做什么的机会近乎于零。可我顺从着本能的意识,捡起了它,一如之前简单机械却又义无反顾地爬向那根钎子一般。钎子已经永远都拿不到手,瓷片是最后的稻草。不管如何痛楚,遭受什么重击,我都始终将它握在手里,埋在胸前,苦苦地等待着时机,直到马所长出现。
闯波儿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没有死。
我的运气也好,我也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也没有死。
不过,我们都坐了牢。
一个子女离婚之后,父母都会羞愧到不敢出门,几欲自绝于天下的年代;一个裸体出现在大街上还叫做耍流氓或者神经病,而不是行为艺术的年代;一个仁义已失,廉耻尚存的年代,我坐了牢,这对于我的家庭,以及我本人一生的改变与冲击,可想而知。那天的事情太大,知情人又太多,不可能不在这个小镇上迅速传开。所以,从第二天开始,九镇方圆所有的流子们都听到了那个伴随我至今的名字——义色。
这件事情过去没多久,九镇又发生了一件不为大众所知,却值得一说的事情。
我们这边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是出了名的盛产土匪的大本营,凶名赫赫,举国皆知,历朝历代,从未平定。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派拿着钢枪大炮的正规军来剿匪,才算平息了一方祸事。
当年有句流传在民间的谚语叫做:“天见陈平,日月不明;地见陈平,寸草不生;水见陈平,混浊不清;人见陈平,九死一生。”
陈平就是新中国成立前,方圆几百公里范围内土匪当中的一位绝对大哥。由于我们这边盛产竹子,所以这位“阎王”曾经发明过一种酷刑:用前端削薄的竹筒框住人的眼窝,然后用力一拍,眼珠就会顺着竹筒滚落下来,名为“猴摘桃”。
一个参与了茶馆打斗的陈姓年轻人,平时就喜欢在人前吹嘘与我火并当晚自己是多么勇猛,又下了如何的重手。
就在我入狱之后两个多月的某天深夜,他嫖娼、喝酒之后,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蒙面人用这种来自土匪的,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九镇的手法挖掉了一只眼睛。
手法干净利落,迄今为谜。
这件事发生后不久,狱中的我却因为一件偶然的事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在我接下来的人生当中至关重要的人。因为,就是这个人的出现,才正式为我掀开了那个风起云涌,陪伴我半生,给了我一切,也拿走我所有的江湖。
我被关押在我们县第一看守所,由于它盖在一座名为十里山的山腰,所以也叫做十里山看守所。想写我们这个地区的江湖,十里山这三个字就不能不提。因为它实在是太过于重要,重要到如果你在我们本地方圆几百里范围的江湖上混,却不知道十里山,那就如同“五四”时期的大学生不晓得《新青年》一样丢人。
这个地方走出了太多的大哥,也流出了太多的传奇,而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应该可以说是在无数传奇中能够排得上号的一个。故事发生在我已经在号子里蹲了两个多月的某一天。
夏冬出院了,出院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十里山看望我。同时前来的还有我未曾想到的一个人——唐五。
“杰伢儿,过得还好吧,哈哈,比外头还长胖些哒啊。”唐五亲热的招呼声传入了我的耳中,这让我所有的注意力都从夏冬的身上转移了过去。
因为,这不合常理。
唐五向来都是一个待人接物非常客气得体的人,我们认识也有很长时间了。在夏冬出事那晚,他还很有义气地帮了忙。但是,严格来说,我们并不算是真正的朋友,至少绝对不是那种可以让他专程过来看望我的朋友,我和他之间唯一的纽带是他的弟弟一林。而且,在人与人之间,总会有一些言语无法说明的微妙感觉。凭着这种感觉,从唐五和蔼客气的笑容里,我还看出了某些与平日不同的味道。所以,在惊讶之余,心中不免起了一丝疑惑。
我加快步伐走了过去:“五哥,你怎么也来了?这么远,还麻烦你专门跑这一趟,坐坐坐。”
我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搭在了夏冬的肩上。
“义哥。”夏冬哽咽着唤了我一声。我扭过头看向他,这才发觉他的眼中竟然隐隐泛着一层水汽。百感交集之下,鼻子猛然一酸,我赶紧低头,坐了下去。
“哎呀,冬伢儿,哭什么?小杰不是过得蛮好啊,没得什么大事。来来来,都坐,坐着聊,小杰,本来呢,我早就想要过来看看你,前段时间实在是不得闲。一直到昨天晚上,夏冬到我屋里去找一林,听他说想要来看看你,我这才抽个时间和他一起来看看。呵呵,莫怪老哥不懂礼数啊。在里头,没有吃什么苦唦?”唐五的话还是那样滴水不漏,但是里面透出的亲热让我在颇有些受宠若惊之余,也心生了几分疑惑。
“没有,五哥,搭帮你。吃得好,歇得好,比在外头都还舒服些,呵呵。”
接下来的时间中,我们三个人都在不咸不淡地聊着,亲密而自然。最初的疑惑也在这样的气氛下,变得越来越淡。我甚至都开始在心底责怪自己的多疑。
直到访客时间快结束前几分钟,唐五突然给我说起了闯波儿手下被挖了眼睛的事情,说话的时候,他面带笑容,语气平和,可是我却始终觉得他看着我的眼神非常专注,好像想要在我的脸上找出什么东西。最后他说:“义杰,这件事,你真的一点都不透彻?”
“五哥,我怎么可能晓得,我都进来这么久了。”
唐五没有回答,嘴角一弯,露出一抹微笑,双眼中光芒闪烁。他拍了拍我的肩,拉开凳子,站起身来,说:“那要得,小杰,你这个伢儿有出息,老哥喜欢你。你在里面好好照顾自己,莫想多了。早点出去,今后有什么事,就给老哥说一声,你和一林关系这么好,就和我的亲弟弟一样,千万莫见外,晓不晓得?”
所有的疑虑在这番话中涣然冰释。
走之前,唐五给了我三条万宝路的烟。
在当时,中华、玉溪这样的高档香烟还没有在市面上广泛流通,普通老百姓抽的都是一两元的君健、芙蓉、洞庭,而唐五出手就是极为少见的万宝路,一送就是几条,相当之慷慨。
不过,比起这几条烟,更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夏冬的礼物。他慢慢吞吞地拿出了几个系得整整齐齐的塑料袋,对我说:“义哥,我本来也想买烟,五哥又买了。我也实在是没得多余的钱买这个烟,我个人帮你搞了些干辣椒炒肉末,你在里头吃不好。这个可以放很久,不易坏掉,你平时就用来下饭,莫嫌弃。等你抽完哒,我下回过来再帮你买烟。”
夏冬说这话的时候,一直都在讪讪地微笑着,有些愧疚,也有些难为情。接烟的时候,我感谢了唐五,但是把塑料袋拿在手中的那刻,我却没有说话。我只想告诉夏冬我心里的感动,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说,因为阵阵发酸的鼻子已经让我再也说不出来。
在聊天的过程中,我曾不经意地看到,离我们两米开外的另一张桌子上还坐了两个人。我还和其中一个穿着囚服,脸型瘦削,显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深沉老练的年轻人有过几次简短的眼神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