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水金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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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侍卫长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她,她知晓得极清楚,如今要走,难舍之情自是不比一般,当下动容地道:“放心吧,我以生命起誓,一定平安归来。”
“那好,我先回去,明早再来为你送行!”说完这话,乐延迅速背转身,走出房门后,整个身体竟有点恐惧似地抖动着,眼角处有些湿润,但愿他一手教养的胭脂不会辜负他的希望,但愿她能极早完成这个牵着所有人梦想的任务,毫发无伤地回来。
看着侍卫长的背影,胭脂再次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沉重。如果她找不到七皇子殿下,如果她无法将七皇子殿下安全地带回,四国的历史将可能被改写,雾烈国将可能在整个琼土上消失。这样严重的后果,她不敢想。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月光石,看着它变幻莫测的光芒,浅淡如寒月,她将它紧紧地贴在心脏处,祈祷着:娘亲,请你保佑我,请你赐予我勇敢的力量,让我带回雾烈国的希望。
次日,晨光初现,飞雪已停,淡金色的阳光柔暖地照耀着整座刚从睡梦中惊醒的沧城。
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已在城楼上巡视一圈后的乐延这么想着,加快了脚步,穿过梅林小径,朝胭脂房间的方向走去。这个时候,胭脂一定已经梳洗妥当。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她。在过去的三千多个日子里,他总是习惯她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侍卫营,习惯了她用淡定的眼神朝他看看,习惯了她用干脆的口气叫他‘侍卫长’,然后才去做别的事。
今天,他的步子走得比任何时候都快,好像非常急迫地想要看看她。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心情。
“见过侍卫长。”两个婢女迎面而来,依礼行事。
“胭……胭脂她……”他有些情急,说话时舌头像打了结。
“侍卫长,皇后娘娘已经起程离开了。”婢女望着而立之年的乐延,有些迷惑,因为她们从没有看过侍卫长如此焦虑和心疼的表情。
“什么,她已经离开了?”乐延惊声道,双目一黯,有些失落。隔了好一会儿后,他发现面前两个婢女还站在原地看他,朝她们挥了挥手,道:“你们……下去吧!”
婢女走后,他在梅林里站了许久。她是不想让他担心吧,所以提前起程,不让他送她出城。伸手攀住梅枝,枝上积雪在暖暖的阳光里融化,湿了他的手,乐延轻轻地笑了笑,有些忧愁。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总是要等到快要失去时,才懂得珍惜。
墨绚国水金城
孟春已至,旧岁刚除。鞭炮声还在整座小城的上空回荡,喧闹非凡。城内城外,家家户户张红挂绿,喜气洋洋。穿着厚实棉衣的黄口小儿在街头巷尾穿行嘻戏,红扑扑的脸蛋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宁静祥和是胭脂走进这座小城的第一眼感受。如此安逸的氛围,对她而言,已经阔别了三年之久。在雾烈国还没有被侵略的时候,雾都也是这般美好的。
从沧城一路西行,她不分昼夜地赶路,想尽一切办法打探七皇子殿下的消息,还要躲避苍隐国的层层封锁。足足二十七天下来,她总算从多个商团处获得消息,确定七皇子殿下就在水金城,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
难得清闲一刻,胭脂骑在马背上,慢悠悠地晃荡着,任骏马自由自在地徜徉在热闹的街道上,看着笑脸迎人的城民在四周来来往往,听着街边摊档上小贩们不住的吆喝声,惬意之至。
她刚一恍神,马却停止了前行,定睛一看,原是个小伙计牵住了马的缰绳,正冲着她亲切地笑。“小姐,您是远道而来吧?需要住店吗?小店有上好的房间,干净舒适,最适合旅途休憩。”
真会做生意!胭脂暗想,抬头一看,‘悦来客栈’四个字龙飞凤舞地嵌在牌匾上,朝里一望,客栈里内桌椅摆放有序,整洁宜人,想是正值除旧迎新的光景,生意很淡,只稀稀疏疏地坐着几个人。
见她没有什么表情,亦没有什么动作,小伙计有点纳闷儿,依他数年招呼客人的经验,面前这位小姐十有八九是从外地来,肯定需要住店。以往的客人,只要他一开口,一定马到功成,她似乎和一般客人不一样。新春之际,店内生意太少,想到这里,他脸上笑容更盛,展开三寸不烂之舌,道:“小姐旅途劳累,不妨先进店歇个脚,饮些茶水,再决定是否住店……”
不等小伙计说完,胭脂腾身从马背上翻了下来,从腰间取出十两银锭,随手朝他扔了过去,说:“住店。”然后径直朝客栈里走了进去。
小伙计攥着银两楞了一瞬,看着她果断的身影渐远,这才咧着嘴乐呵呵地笑,大声道:“小姐,我这就把您的马匹牵到后堂马厩里去,保证喂养得又肥又壮。”
客栈里新来了客人,还预付了银钱,老板与小伙计都很是高兴,服侍得极为周到。还没等她开口,小伙计已经为她准备了满满一大木桶的热水,用于梳洗。年轻的老板娘更是热心,看她只随身带着个小包袱,还特地为她送来了一身干净的换洗衣衫。
也是,连日风餐露宿,一身上下脏得紧,这不,连头发都打结了。见了满满一桶热腾腾的水,胭脂很是向往,有些感动,墨绚国的国民真的很亲切,待人像待自家的亲人一般。
“小姐,这是我新制的衣衫,未有穿过,请您将就着换洗。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小庄就在楼头候着。我先下楼让厨房为您准备膳食。”老板娘放下衣衫,眉似弯月般笑起来,脸上立时多了一对梨窝。
小庄应该就是那个小伙计吧!胭脂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感触,朝热情的老板娘道了一声好,并送她出屋,拴门开始梳洗。
去了衣衫,解散了发丝泡在热水里,寒气顿消,一身上下舒畅不少,胭脂靠在木桶边缘,琢磨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才能找到他。水金城是墨绚国与苍隐国接瓤的边境小城,虽然不大,却也较为繁华,想要找个人并不一定容易,尤其自己初来乍到,不熟悉这里的环境。看那老板娘挺热心的,这客栈位于小城中央,极为显眼,想来平素里来人不少,或者可以拿着画像问问她是否曾见过他。
因为心里装着任务,辗转地想来想去,不知不觉水已凉透,胭脂踏出浴桶,先前倦容一扫而光,换上干净衣衫,套上外裳,穿上厚靴,闭门而出,蹬蹬蹬地下了楼。
下楼时,小伙计笑眯眯地向她打了招呼。找了靠窗的桌位,刚一落座,老板娘便端来了菜饭。“小姐,请慢用。我这就带人为你收拾房间。”
胭脂点头默许老板娘的话,望着桌上的三盘搭配适宜的小菜、一碗白生生的大米饭、一壶冒着白烟的上好茶水,心想什么叫宾至如归,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二十几天赶路,日夜不分,哪里有时间让她停下好好享用一顿像样的饭菜?如此精致的饭食摆在眼前,着实让她动心。
饭菜生香,举箸挑食入口,细细咀嚼,清甜回甘,果真好厨艺!她记得小时候娘亲所炒的小菜也是这样美味的,清嫩中带着让人回味的甜味儿。
“小姐,还合您口味儿吗?这可是我们墨绚国的特产——甜包菜,别处可是没有的。”小伙计一边收拾着邻桌客人走后留下的残局,凑过来道。
“甜包菜……”她下意识地念道,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一幕清晰的画面。
“娘亲,这是什么菜?真好吃。”饭桌上,小小的她扭动着身子,扒了一大口白米饭,仰着头问娘亲。
“胭脂,这是娘亲家乡的甜包菜,可是你爹爹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哦!”娘亲温柔地回答。
“爹爹,娘亲说这是甜包菜,对吗?”她再仰头问坐在娘亲对面的爹爹。
“嗯,是甜包菜,是小胭脂最喜欢吃的甜包菜。”爹爹摸摸她的脑袋,肯定地道。
“爹爹,那你明天还买甜包菜给我吃吗?”她又问。
“只要你喜欢吃,爹爹明儿个再买便是。”爹爹为她夹了几片到碗里,宠爱地道。
一家子围桌而坐,笑得很开心。
她记得甜包菜,记得那些想要忘记却不经意间就能被唤醒的味道,这是一种久违的幸福。她默默地品味,默默地回忆,默默地遐想,没有一点声响。这教一边擦拭木桌的小庄看得不知所以,认为她是个难以捉摸的怪人。
这么多年,侍卫长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她,她知晓得极清楚,如今要走,难舍之情自是不比一般,当下动容地道:“放心吧,我以生命起誓,一定平安归来。”
“那好,我先回去,明早再来为你送行!”说完这话,乐延迅速背转身,走出房门后,整个身体竟有点恐惧似地抖动着,眼角处有些湿润,但愿他一手教养的胭脂不会辜负他的希望,但愿她能极早完成这个牵着所有人梦想的任务,毫发无伤地回来。
看着侍卫长的背影,胭脂再次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沉重。如果她找不到七皇子殿下,如果她无法将七皇子殿下安全地带回,四国的历史将可能被改写,雾烈国将可能在整个琼土上消失。这样严重的后果,她不敢想。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月光石,看着它变幻莫测的光芒,浅淡如寒月,她将它紧紧地贴在心脏处,祈祷着:娘亲,请你保佑我,请你赐予我勇敢的力量,让我带回雾烈国的希望。
次日,晨光初现,飞雪已停,淡金色的阳光柔暖地照耀着整座刚从睡梦中惊醒的沧城。
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已在城楼上巡视一圈后的乐延这么想着,加快了脚步,穿过梅林小径,朝胭脂房间的方向走去。这个时候,胭脂一定已经梳洗妥当。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她。在过去的三千多个日子里,他总是习惯她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侍卫营,习惯了她用淡定的眼神朝他看看,习惯了她用干脆的口气叫他‘侍卫长’,然后才去做别的事。
今天,他的步子走得比任何时候都快,好像非常急迫地想要看看她。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心情。
“见过侍卫长。”两个婢女迎面而来,依礼行事。
“胭……胭脂她……”他有些情急,说话时舌头像打了结。
“侍卫长,皇后娘娘已经起程离开了。”婢女望着而立之年的乐延,有些迷惑,因为她们从没有看过侍卫长如此焦虑和心疼的表情。
“什么,她已经离开了?”乐延惊声道,双目一黯,有些失落。隔了好一会儿后,他发现面前两个婢女还站在原地看他,朝她们挥了挥手,道:“你们……下去吧!”
婢女走后,他在梅林里站了许久。她是不想让他担心吧,所以提前起程,不让他送她出城。伸手攀住梅枝,枝上积雪在暖暖的阳光里融化,湿了他的手,乐延轻轻地笑了笑,有些忧愁。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总是要等到快要失去时,才懂得珍惜。
墨绚国水金城
孟春已至,旧岁刚除。鞭炮声还在整座小城的上空回荡,喧闹非凡。城内城外,家家户户张红挂绿,喜气洋洋。穿着厚实棉衣的黄口小儿在街头巷尾穿行嘻戏,红扑扑的脸蛋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宁静祥和是胭脂走进这座小城的第一眼感受。如此安逸的氛围,对她而言,已经阔别了三年之久。在雾烈国还没有被侵略的时候,雾都也是这般美好的。
从沧城一路西行,她不分昼夜地赶路,想尽一切办法打探七皇子殿下的消息,还要躲避苍隐国的层层封锁。足足二十七天下来,她总算从多个商团处获得消息,确定七皇子殿下就在水金城,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
难得清闲一刻,胭脂骑在马背上,慢悠悠地晃荡着,任骏马自由自在地徜徉在热闹的街道上,看着笑脸迎人的城民在四周来来往往,听着街边摊档上小贩们不住的吆喝声,惬意之至。
她刚一恍神,马却停止了前行,定睛一看,原是个小伙计牵住了马的缰绳,正冲着她亲切地笑。“小姐,您是远道而来吧?需要住店吗?小店有上好的房间,干净舒适,最适合旅途休憩。”
真会做生意!胭脂暗想,抬头一看,‘悦来客栈’四个字龙飞凤舞地嵌在牌匾上,朝里一望,客栈里内桌椅摆放有序,整洁宜人,想是正值除旧迎新的光景,生意很淡,只稀稀疏疏地坐着几个人。
见她没有什么表情,亦没有什么动作,小伙计有点纳闷儿,依他数年招呼客人的经验,面前这位小姐十有八九是从外地来,肯定需要住店。以往的客人,只要他一开口,一定马到功成,她似乎和一般客人不一样。新春之际,店内生意太少,想到这里,他脸上笑容更盛,展开三寸不烂之舌,道:“小姐旅途劳累,不妨先进店歇个脚,饮些茶水,再决定是否住店……”
不等小伙计说完,胭脂腾身从马背上翻了下来,从腰间取出十两银锭,随手朝他扔了过去,说:“住店。”然后径直朝客栈里走了进去。
小伙计攥着银两楞了一瞬,看着她果断的身影渐远,这才咧着嘴乐呵呵地笑,大声道:“小姐,我这就把您的马匹牵到后堂马厩里去,保证喂养得又肥又壮。”
客栈里新来了客人,还预付了银钱,老板与小伙计都很是高兴,服侍得极为周到。还没等她开口,小伙计已经为她准备了满满一大木桶的热水,用于梳洗。年轻的老板娘更是热心,看她只随身带着个小包袱,还特地为她送来了一身干净的换洗衣衫。
也是,连日风餐露宿,一身上下脏得紧,这不,连头发都打结了。见了满满一桶热腾腾的水,胭脂很是向往,有些感动,墨绚国的国民真的很亲切,待人像待自家的亲人一般。
“小姐,这是我新制的衣衫,未有穿过,请您将就着换洗。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小庄就在楼头候着。我先下楼让厨房为您准备膳食。”老板娘放下衣衫,眉似弯月般笑起来,脸上立时多了一对梨窝。
小庄应该就是那个小伙计吧!胭脂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感触,朝热情的老板娘道了一声好,并送她出屋,拴门开始梳洗。
去了衣衫,解散了发丝泡在热水里,寒气顿消,一身上下舒畅不少,胭脂靠在木桶边缘,琢磨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才能找到他。水金城是墨绚国与苍隐国接瓤的边境小城,虽然不大,却也较为繁华,想要找个人并不一定容易,尤其自己初来乍到,不熟悉这里的环境。看那老板娘挺热心的,这客栈位于小城中央,极为显眼,想来平素里来人不少,或者可以拿着画像问问她是否曾见过他。
因为心里装着任务,辗转地想来想去,不知不觉水已凉透,胭脂踏出浴桶,先前倦容一扫而光,换上干净衣衫,套上外裳,穿上厚靴,闭门而出,蹬蹬蹬地下了楼。
下楼时,小伙计笑眯眯地向她打了招呼。找了靠窗的桌位,刚一落座,老板娘便端来了菜饭。“小姐,请慢用。我这就带人为你收拾房间。”
胭脂点头默许老板娘的话,望着桌上的三盘搭配适宜的小菜、一碗白生生的大米饭、一壶冒着白烟的上好茶水,心想什么叫宾至如归,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二十几天赶路,日夜不分,哪里有时间让她停下好好享用一顿像样的饭菜?如此精致的饭食摆在眼前,着实让她动心。
饭菜生香,举箸挑食入口,细细咀嚼,清甜回甘,果真好厨艺!她记得小时候娘亲所炒的小菜也是这样美味的,清嫩中带着让人回味的甜味儿。
“小姐,还合您口味儿吗?这可是我们墨绚国的特产——甜包菜,别处可是没有的。”小伙计一边收拾着邻桌客人走后留下的残局,凑过来道。
“甜包菜……”她下意识地念道,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一幕清晰的画面。
“娘亲,这是什么菜?真好吃。”饭桌上,小小的她扭动着身子,扒了一大口白米饭,仰着头问娘亲。
“胭脂,这是娘亲家乡的甜包菜,可是你爹爹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哦!”娘亲温柔地回答。
“爹爹,娘亲说这是甜包菜,对吗?”她再仰头问坐在娘亲对面的爹爹。
“嗯,是甜包菜,是小胭脂最喜欢吃的甜包菜。”爹爹摸摸她的脑袋,肯定地道。
“爹爹,那你明天还买甜包菜给我吃吗?”她又问。
“只要你喜欢吃,爹爹明儿个再买便是。”爹爹为她夹了几片到碗里,宠爱地道。
一家子围桌而坐,笑得很开心。
她记得甜包菜,记得那些想要忘记却不经意间就能被唤醒的味道,这是一种久违的幸福。她默默地品味,默默地回忆,默默地遐想,没有一点声响。这教一边擦拭木桌的小庄看得不知所以,认为她是个难以捉摸的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