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赤奴惊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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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也要抱抱……”三岁的宝宝从屋子里跑出来,径直扑到燕陌修长的腿边,抱着他一只腿,奶声奶气地道,不时用瘦小的身子在他腿上蹭来蹭去。
听小男孩这么一喊,胭脂原本就有些红的脸几乎羞成了西红柿,赶紧挣开燕陌的双臂,弯下腰身抱起小男孩,一边走,一边有节奏地摇晃着,出声哄道:“宝宝乖,宝宝乖……”
燕陌看着她哄着宝宝,勾起了一抹平和的笑。如果将来他娶她为后,她也为他生下这么一个孩子……那画面该多美好!
但好景不长,他的想象被穷困却十分善良的女主人的话声打断,“两位贵客,晚膳准备好了,快请入内堂用膳。”
这夜,六个人围成一桌的饭桌上所出现的饭食是女主人一家难得见到的美食——用野菜和玉米面和在一起做的面团子——而这还是沾了胭脂与燕陌的光。女主人与两位年迈的老人笑呵呵地向胭脂与燕陌谦让了一番,而不经人事的宝宝则一个劲地往桌上的陶盘扑腾,争着吵着伸手要去抓。
“宝宝乖,让客人先拿……宝宝乖……”女主人竭尽全力按捺住宝宝的对美食的向往,将他伸长的手抓了回来。三岁的宝宝偏偏不依,高声大气地哭闹起来。
面对因为长期缺乏营养长得面黄肌瘦的宝宝,面对如此老实本份的一家子,胭脂感动之余,更多的是同情与不忍,赶紧别过脸去,悄悄抹了抹湿润的眼睛。见得胭脂举动的燕陌心头又是另一番滋味。他善良的子民像眼前的一家子一样,苦苦挣扎在食不果腹的饥饿线上,品尝着家国沦陷的不幸与苦难,受尽折磨。突然之间,他觉得七年前自己抛却家国的出走是那般幼稚,那般不负责任。
除了宝宝的哭闹声,五个大人全都陷于沉默。还是胭脂反应最快,用竹筷挑了面团,分别放入两位老人的碗里:“好了,来……大家都吃,都吃……这只面团留给宝宝。”最后,她挑了一只最大的送到宝宝的手里。
一桌人瞪着碗里的面团子,泪花儿扑簌簌地掉了下来,却又不约而同地溢出了笑容。
嚼着粗硬的面团,胭脂再次坚定了自己要将燕陌送回廊、沧的信念。只有他可以让雾列的百姓重新过上好日子。坐在她身边的燕陌暗自发誓,一定要倾尽心力,夺回雾烈失去的领土,让百姓重建家园。
女主人和两位老人则悄悄猜测着两位威而不露的客人的真实身份。他们哪里知晓面前这两人中,一个是世人所传的御风将军,且将贵为天子;另一个是他们高贵勇敢的皇后?
次日,天还没亮,胭脂与燕陌就早早起身,在没有惊动女主人一家子的情况下踏着霜露上了路。走之前,胭脂只留了少许银两在身上,其它银子都留给了这善良的一家。
“殿下,咱们这次必须进赤奴城,我在城内的一个钱庄存了银钱作为归途所用。”即使向来冷静的胭脂,其实也有疏漏的时候,将银子留给了一家老小,自己却不得不去取来时路上预存的银钱。眼下,刺杀团追得极紧,加上脚下这片土地都苍隐的控制中,只要稍稍大意一丁点就能暴露行踪,影响到燕陌的安全。虽然觉得自己留下银钱这一举动不够理智,胭脂还是没有感到后悔。
“好,到时我陪你去。”骑在马上的燕陌并不以为意地道。与她并肩而行、共同进退,他甘之如饴。她为寻他回国,刀里来箭里去,身先士卒,赴汤蹈火,他当然不能因为危险就抛下她不管。相反的地,他愿意保护在她左右,他要向她证明自己可以给她幸福,会比十二皇弟待她更好。
胭脂听了话,未作表情,只夹住马腹,轻快地甩了一鞭在马儿身上。一人一马飞驰在朦胧的晨色之间。燕陌在后,拼命追逐着她的身影。
孟春之季,一白一黑两匹马风驰电掣,马上一双人影交相辉映。寒风飒飒,却使终无法吹入他们暖融融的心。
赤奴城,太守府
自从赤奴城被纳下伟大的苍隐国后,原来的太守府就被改作了驻军指挥所。全权负责赤奴城军事要务的是苍隐国赫赫有名的老将——蒙姜,此时他正背负着双手,聚精会神地观察着大桌上那张标记着四国山川河流、关塞城池的地图,猜想着桓帝下一步棋会怎么走。原本,他力奏桓帝,欲亲至宁襄关参加战斗,怎奈桓帝念他年界五旬,不允他意愿,只说参战周车劳顿,让他固守赤奴城,为前线大军作后盾保障。
就在这时,一个身着软甲的士兵捧着一只洁白的信鸽匆匆忙忙地由走廊处转过弯,直奔大堂,边走边大声叫道:“报——”
蒙姜头也没抬,只朝门口的士兵招手道:“是圣上有新的命令吗?”为将者,就是死也要死在战场上。他一生宏愿便是以有生之年,为了桓帝能一统天下而马革裹尸,纵横沙场,就连做梦也梦见桓帝终于下了让他披挂上阵的圣旨。
“禀将军,是临团主的飞鸽传书。”士兵回了话。
临昭?他能有什么事?蒙姜打直腰身,猜测着道:“噢,快呈上来。”是他又接了桓帝的新任务吗?在蒙姜的印象里,临昭向来四处走动,带着一票杀手来无影去无踪。大军之所以能这么快拿下雾烈大部分江山,首要原因除了雾烈国君失政、桓帝英明外,还有一条是拜临昭与其所带领的刺杀团的刺杀行动所赐。只要是攻不下的城池,通常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临昭的刺杀团出动,将对方主将刺杀掉,乱其军心,然后大军再进行猛烈的袭击,迅速结束战斗。
士兵取下绑在信鸽脚上的小竹筒,双手递给蒙姜。
蒙姜接过手,抽出竹筒里的纸卷,展开览阅后,脸上出现了一种极怪异的神色。十年前,漕州一战的最后一役,桓帝因战受伤不能上阵,他带领军团与燕陌交手,孰料不敌,败下阵来。当时英武的少年燕陌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如不是国家对立,他倒是十分欣赏他的。三年前,他率先攻入雾烈,本以为还会在战场上看见燕陌,后来才听说燕陌出走之事。万万想不到,燕陌会在出走七年后,再次归国。他心里明白,燕陌是个不容易对付的人物,这个人绝对会是桓帝一统天下的阻碍,所以临昭才飞鸽传书给他,要他务必拦截住燕陌以及他的女侍。
“将军!”士兵看他沉思不语,忍不住叫了一声。
“你过来!”蒙姜想了想,朝面前的士兵招了招手,待士兵走到他面前,又才耳语了几句,最后挥挥手道:“去吧!”
士兵听了他的话,小跑着出去了。
蒙姜则敛了神色,抓了件披风披在身上,几步出了大堂,朝军营里去了。
阳光带走了温暖,暮色沉沉,沉暗的云层铺天盖地地压抑着初春的复苏。
越接近赤奴城,燕陌的心就翻滚得越厉害。并肩而行的胭脂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色彩,这使他看不出她在想些什么。
“殿下,这里已经离赤奴城很近了,再赶一炷香时间就能看到城廓。”胭脂放缓了速度,侧过头道。
她好像话里有话。燕陌亦减慢速度,嘟哝了一声:“嗯?”
由于他们所走的不是官道,四周满是乔松秀柏,环境幽静安全,胭脂观察了全面情况,觉得现在立身之处是绝佳的隐藏地点,表明立场地道:“城内肯定已经设下了埋伏,殿下不能进城,在这附近等我就好。我速去速回。”
“胭脂,你这是想独自进城取存银?”燕陌明白她的意思后,脸顿时黑了下来,很不赞同地道。明知有危险,还偏偏不让他同行,独自去承担,她当他是什么人?他不要再做七年前那个不负责任的自己,他要她幸福地、安安全全地与他一齐回到廊、沧之城。
就知道他会生气,胭脂叹息了一声,解释道:“殿下,你身上担着的是江山社稷。你应该知道这副担子有多重。一路上,百姓疾苦,你已看在眼里,孰重孰轻你心里要有杆称。”
“我已经不是七年前的我,我知道自己的安全对雾烈意味着什么。但是,我更清楚地知道你的安全对我意味着什么?我自信武艺不输于你,自信可以与你共同进退。”他不想让自己喜欢上的女子独自面临危险,他害怕她像母亲和十二皇弟一样离开自己。
“宝宝也要抱抱……”三岁的宝宝从屋子里跑出来,径直扑到燕陌修长的腿边,抱着他一只腿,奶声奶气地道,不时用瘦小的身子在他腿上蹭来蹭去。
听小男孩这么一喊,胭脂原本就有些红的脸几乎羞成了西红柿,赶紧挣开燕陌的双臂,弯下腰身抱起小男孩,一边走,一边有节奏地摇晃着,出声哄道:“宝宝乖,宝宝乖……”
燕陌看着她哄着宝宝,勾起了一抹平和的笑。如果将来他娶她为后,她也为他生下这么一个孩子……那画面该多美好!
但好景不长,他的想象被穷困却十分善良的女主人的话声打断,“两位贵客,晚膳准备好了,快请入内堂用膳。”
这夜,六个人围成一桌的饭桌上所出现的饭食是女主人一家难得见到的美食——用野菜和玉米面和在一起做的面团子——而这还是沾了胭脂与燕陌的光。女主人与两位年迈的老人笑呵呵地向胭脂与燕陌谦让了一番,而不经人事的宝宝则一个劲地往桌上的陶盘扑腾,争着吵着伸手要去抓。
“宝宝乖,让客人先拿……宝宝乖……”女主人竭尽全力按捺住宝宝的对美食的向往,将他伸长的手抓了回来。三岁的宝宝偏偏不依,高声大气地哭闹起来。
面对因为长期缺乏营养长得面黄肌瘦的宝宝,面对如此老实本份的一家子,胭脂感动之余,更多的是同情与不忍,赶紧别过脸去,悄悄抹了抹湿润的眼睛。见得胭脂举动的燕陌心头又是另一番滋味。他善良的子民像眼前的一家子一样,苦苦挣扎在食不果腹的饥饿线上,品尝着家国沦陷的不幸与苦难,受尽折磨。突然之间,他觉得七年前自己抛却家国的出走是那般幼稚,那般不负责任。
除了宝宝的哭闹声,五个大人全都陷于沉默。还是胭脂反应最快,用竹筷挑了面团,分别放入两位老人的碗里:“好了,来……大家都吃,都吃……这只面团留给宝宝。”最后,她挑了一只最大的送到宝宝的手里。
一桌人瞪着碗里的面团子,泪花儿扑簌簌地掉了下来,却又不约而同地溢出了笑容。
嚼着粗硬的面团,胭脂再次坚定了自己要将燕陌送回廊、沧的信念。只有他可以让雾列的百姓重新过上好日子。坐在她身边的燕陌暗自发誓,一定要倾尽心力,夺回雾烈失去的领土,让百姓重建家园。
女主人和两位老人则悄悄猜测着两位威而不露的客人的真实身份。他们哪里知晓面前这两人中,一个是世人所传的御风将军,且将贵为天子;另一个是他们高贵勇敢的皇后?
次日,天还没亮,胭脂与燕陌就早早起身,在没有惊动女主人一家子的情况下踏着霜露上了路。走之前,胭脂只留了少许银两在身上,其它银子都留给了这善良的一家。
“殿下,咱们这次必须进赤奴城,我在城内的一个钱庄存了银钱作为归途所用。”即使向来冷静的胭脂,其实也有疏漏的时候,将银子留给了一家老小,自己却不得不去取来时路上预存的银钱。眼下,刺杀团追得极紧,加上脚下这片土地都苍隐的控制中,只要稍稍大意一丁点就能暴露行踪,影响到燕陌的安全。虽然觉得自己留下银钱这一举动不够理智,胭脂还是没有感到后悔。
“好,到时我陪你去。”骑在马上的燕陌并不以为意地道。与她并肩而行、共同进退,他甘之如饴。她为寻他回国,刀里来箭里去,身先士卒,赴汤蹈火,他当然不能因为危险就抛下她不管。相反的地,他愿意保护在她左右,他要向她证明自己可以给她幸福,会比十二皇弟待她更好。
胭脂听了话,未作表情,只夹住马腹,轻快地甩了一鞭在马儿身上。一人一马飞驰在朦胧的晨色之间。燕陌在后,拼命追逐着她的身影。
孟春之季,一白一黑两匹马风驰电掣,马上一双人影交相辉映。寒风飒飒,却使终无法吹入他们暖融融的心。
赤奴城,太守府
自从赤奴城被纳下伟大的苍隐国后,原来的太守府就被改作了驻军指挥所。全权负责赤奴城军事要务的是苍隐国赫赫有名的老将——蒙姜,此时他正背负着双手,聚精会神地观察着大桌上那张标记着四国山川河流、关塞城池的地图,猜想着桓帝下一步棋会怎么走。原本,他力奏桓帝,欲亲至宁襄关参加战斗,怎奈桓帝念他年界五旬,不允他意愿,只说参战周车劳顿,让他固守赤奴城,为前线大军作后盾保障。
就在这时,一个身着软甲的士兵捧着一只洁白的信鸽匆匆忙忙地由走廊处转过弯,直奔大堂,边走边大声叫道:“报——”
蒙姜头也没抬,只朝门口的士兵招手道:“是圣上有新的命令吗?”为将者,就是死也要死在战场上。他一生宏愿便是以有生之年,为了桓帝能一统天下而马革裹尸,纵横沙场,就连做梦也梦见桓帝终于下了让他披挂上阵的圣旨。
“禀将军,是临团主的飞鸽传书。”士兵回了话。
临昭?他能有什么事?蒙姜打直腰身,猜测着道:“噢,快呈上来。”是他又接了桓帝的新任务吗?在蒙姜的印象里,临昭向来四处走动,带着一票杀手来无影去无踪。大军之所以能这么快拿下雾烈大部分江山,首要原因除了雾烈国君失政、桓帝英明外,还有一条是拜临昭与其所带领的刺杀团的刺杀行动所赐。只要是攻不下的城池,通常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临昭的刺杀团出动,将对方主将刺杀掉,乱其军心,然后大军再进行猛烈的袭击,迅速结束战斗。
士兵取下绑在信鸽脚上的小竹筒,双手递给蒙姜。
蒙姜接过手,抽出竹筒里的纸卷,展开览阅后,脸上出现了一种极怪异的神色。十年前,漕州一战的最后一役,桓帝因战受伤不能上阵,他带领军团与燕陌交手,孰料不敌,败下阵来。当时英武的少年燕陌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如不是国家对立,他倒是十分欣赏他的。三年前,他率先攻入雾烈,本以为还会在战场上看见燕陌,后来才听说燕陌出走之事。万万想不到,燕陌会在出走七年后,再次归国。他心里明白,燕陌是个不容易对付的人物,这个人绝对会是桓帝一统天下的阻碍,所以临昭才飞鸽传书给他,要他务必拦截住燕陌以及他的女侍。
“将军!”士兵看他沉思不语,忍不住叫了一声。
“你过来!”蒙姜想了想,朝面前的士兵招了招手,待士兵走到他面前,又才耳语了几句,最后挥挥手道:“去吧!”
士兵听了他的话,小跑着出去了。
蒙姜则敛了神色,抓了件披风披在身上,几步出了大堂,朝军营里去了。
阳光带走了温暖,暮色沉沉,沉暗的云层铺天盖地地压抑着初春的复苏。
越接近赤奴城,燕陌的心就翻滚得越厉害。并肩而行的胭脂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色彩,这使他看不出她在想些什么。
“殿下,这里已经离赤奴城很近了,再赶一炷香时间就能看到城廓。”胭脂放缓了速度,侧过头道。
她好像话里有话。燕陌亦减慢速度,嘟哝了一声:“嗯?”
由于他们所走的不是官道,四周满是乔松秀柏,环境幽静安全,胭脂观察了全面情况,觉得现在立身之处是绝佳的隐藏地点,表明立场地道:“城内肯定已经设下了埋伏,殿下不能进城,在这附近等我就好。我速去速回。”
“胭脂,你这是想独自进城取存银?”燕陌明白她的意思后,脸顿时黑了下来,很不赞同地道。明知有危险,还偏偏不让他同行,独自去承担,她当他是什么人?他不要再做七年前那个不负责任的自己,他要她幸福地、安安全全地与他一齐回到廊、沧之城。
就知道他会生气,胭脂叹息了一声,解释道:“殿下,你身上担着的是江山社稷。你应该知道这副担子有多重。一路上,百姓疾苦,你已看在眼里,孰重孰轻你心里要有杆称。”
“我已经不是七年前的我,我知道自己的安全对雾烈意味着什么。但是,我更清楚地知道你的安全对我意味着什么?我自信武艺不输于你,自信可以与你共同进退。”他不想让自己喜欢上的女子独自面临危险,他害怕她像母亲和十二皇弟一样离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