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番外:让我做你一生的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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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老其实是个善解人意的家伙,关键时刻,他愿意帮我一把。电影散场的时候,胡蝶被一个冒失的家伙撞了一下,几欲摔倒。我条件反射的拉住了她,她的手柔若无骨,手背很暖,指尖却有点发凉。她试图挣脱,我却只是握着不放。什么时候,我也会耍无赖了?她可能有点紧张,手心微微冒汗,哈,她这个年龄的女人,居然也会羞涩?
在她家楼下,我终于没能忍住,飞快的掠得一吻。我只所以用“掠”这个字,一是因为几乎是用强,二是这个吻实在太快了,恐怕连0.1秒都没有,要不是她怔怔的满脸通红,我都要怀疑两个人的唇是否碰到一起过。我有多久没和女人接吻了?三年,五年,或许更久?在外人看来,我就是一个情感世界里的浪荡子,和不同的女人,在不同的场合做ài,但是,没几个人知道,我甚至记不清那些女人的面容,我在她们身上不停冲撞,获得一种报复性的快感。方柔带给我的背叛的痛与耻辱,我要在那些或风骚或物质或妖媚或无辜的女人身上找回来。是,个体欠的债,我让群体来还。从这一个角度来讲,我或许比方柔还要无耻。
那个晚上,我送走客户,几乎是无意识的,我居然又把车开到胡蝶楼下。当我们在那淡蓝色碎花的沙发上拥吻的时候,我的心,竟像被潮水打湿的沙滩,湿漉漉的一片。啊,我不止是心动,我似乎有点沉迷了,这是我之前绝没有想到的。一个还称得上陌生的女人,一个还深爱着前任的女人,一个很可能是把我当寂寞玩伴的女人,我却为她沉沦了!我被这个发现惊出一身汗,蓦地放开了她。
“你口里好辣。”我随便找了个理由。
她脸红得几欲滴血,咬着唇,垂着眸,手脚无处安放的样子。她是有多单纯,不过接个吻,竟这样的不自在。我心里明明在嘲讽她,但行动上,却鬼使神差的再次拥住她,吻她的脖子,吻她的耳垂,吻她的锁骨。她的前男友,那个一脸冷峻的罗亦琛,应该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否则,我怀里的女人,又怎会如此经受不住这样的挑逗,竟销魂的呻吟起来。那一刻,我的那股蓬勃的欲望,把整个心胸都胀满了,管它是逢场作戏还是真情流露,我都要定了她。
不过到底没有得逞,一个电话,让我冷静了许多,胡蝶估计也一样吧,她委婉的向我下逐客令,这样也好,这样最好。男女之间的性爱游戏里,原本就不应该掺有任何感情因素,哪怕是一点点,也足以让游戏变质,届时,不止费神,而且累心。
我原以为这一次分开,我们就不会再有关联。深圳何其大也,茫茫人海中要来个巧遇,不比中个500万容易,我和她,没有共同的朋友,不知彼此的爱好和常去的地方,要去哪里相遇?
然而我忽略了一个因素,那就是孙莉莉,这个女人,就像围绕在我身边的众多花痴一样,对我展开了围追堵截的倒追手段。虽然我已经三番五次拒绝了她,可她似乎有一股韧性,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依旧痴缠。
这一次,她又要约我共进晚餐。我刚要拒绝,脑海里却倏忽闪过一双黑漆漆的眸,带着一种沉沉的哀伤。几天不见,我似乎有点想她了。或许,我应该见她一见,我们可以什么都不是,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情人,甚至,不是床伴,我们就是两个陌生人,我只要看她一眼,看她眼里的沉重,似乎淡了一点?看她的红唇,是不是还有一种致命的诱惑力?
“我晚上约了朋友一起吃火锅。如果你不介意,可以过来。不过我们多是男人,你若能带几个女伴更好。”在电话里,我很愉悦的反邀孙莉莉,如果我没看错,她和胡蝶应该是很好的朋友,那所谓的女伴,不找她又能找谁?
果然,晚餐的时候,我如愿以偿看到了她。她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衬得身边的女人貌美如花。可是,我可能见惯了那样的貌美如花,反而觉得素净的她,有一种别样的吸引力。她那晚完全没有化妆,可依然肌肤如雪,黑眸似漆,红唇欲滴。看来“一白遮白丑”没有错,五官分开来看,并不出色的她,因为这自然的红与白,也让人不忍移目。起码,对面的罗亦琛,表面上谦谦君子目不斜视,却总在不经意间,扫她一眼。是在乎的表现吗?或许是吧,只是,既然在乎,当初为何又要分手?难道也如方柔一样,是受不了物质的诱惑?罗亦琛应该是个货真价实的凤凰男,他的新婚妻子云婧,据说是如假包换的富二代,而胡蝶,虽然我不了解她,但看她的穿着和工作,应该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子女。如此一来,在这个爱情也要拼爹妈的年代,她自然不是云婧的对手。而罗亦琛呢,他牺牲爱情,获得一个可以倚靠的家庭背景,是不是值得呢?只怕未必,否则,目光又怎会再三追随昔日的情人?
因了这个发现,我对胡蝶的那种同病相怜,似乎更浓了一点。呵,受伤的女人,我虽然帮不了其它,但是,我可以和你演一出戏,气气对面的他。我这样想着,手指轻轻一拨,让筷子掉落在地,趁捡筷子的功夫,我捏了一下胡蝶的手指。虽是在桌底下,但对面的罗亦琛,亦能从胡蝶的挣扎中,看出我们的小动作,因为,他的眉毛,不由自主的跳动了一下。我忽然觉得心情很好,是为这孩子气的主动,还是为又给自己找了个亲近胡蝶的理由?我哈哈一笑,举起酒杯,和罗亦琛砰的碰了一下,一饮而尽。只是,我咽下的是琼浆,罗亦琛咽下的,怕就是苦涩了。
胡蝶的世界应该是相对单纯的,这些心思迥异、各怀鬼胎的酒桌风云,于她就是一种煎熬,她提前离桌,罗亦琛随她而去,我忽然觉得兴致索然,脸上带着职业的笑,依旧和在座的各位喝酒碰杯,说着恭维的话,心里却觉得无趣得紧。
他们在干什么呢?旧情复燃?亦或吵得不可开交?我的心思,似乎转到了轮不到我管的地方。直到罗亦琛回来,才稍稍定下神来。这个女人让我如此牵挂,使我有一种危机感,在爱情的世界里栽过跟斗的人,对所谓的动心总是敬而远之的。当我给她电话,她拒绝我前往时,我便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就这样算了吧,做一个爱的绝缘体,不给任何人伤害自己的机会。
然而到底没有做成这个绝缘体,在我决定远离她时,她却再次靠近了我。她说有个陶瓷人儿很像我,我明白这是一个邀请的信号,是拒绝还是接受?我花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也许,和她是玩,和别人也是玩,那就遵循自己的心,去看看她能给我怎样的惊喜和刺激。
当我们的关系终于朝着最世俗的男欢女爱发展的时候,我心里是失落的。也许,有时候,精神上的牵挂,更能让一个人久久怀念;一旦身体赤裸相呈,才发现不过而而,女人的滋味,其实大同小异。何况她还是一个放不开玩不起的女人,她的眼泪,让我生了退却之心。我微微有点内疚,但更多的是解脱:起码,从今往后,我不会再冷不丁想起一个叫胡蝶的女人。
差不多有一个月,我几乎忘了她。我依旧和方柔继续那种见不得人的关系,也依旧和形形色色的尤物调情。有一次,是在酒吧,我意外碰到孙莉莉,她一个人,正在和一群男人狂欢。在酒精的壮胆下,那几个男人似生了不轨之心,竟强迫性地要带着她离开。
孙莉莉虽然在男女之事上放得很开,但太过份的游戏,却是不玩的。因此,她开始拒绝,目光四处搜索着可以求助的人。当她看到我时,犹如溺水的人看到救命稻草,朝我拼命招手。
我不是爱管闲事的人,且当时已经有了几分醉意,最重要的是,像孙莉莉这样恣意妄为的女人,我总觉得应该有男人给她个教训,免得不知天高地厚,只身前来这种鱼龙混杂的酒吧。但是,孙莉莉显然不甘心我的置之不理,她开始喊:“你过来,我跟你说胡蝶的事。”
几乎是一瞬间,我刻意的遗忘,竟一下子鲜活起来,胡蝶似乎正巧笑倩兮的坐在那里,略带矜持和害羞的朝我招手。我走过去,拉住她的手,搂抱着把她带出酒吧。夜风一吹,我的酒意醒了几分,啊,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居然使我如此失态。
我把孙莉莉送回家,又神经质的来到丁香公寓。属于胡蝶的那扇窗户,黑黢黢的一片。她果然如孙莉莉所说,出国了,甚至不曾给我来只言片语。我们两个,到底是我把她忘记得更彻底一点?还是她从来就没把我放到过心上?
月老其实是个善解人意的家伙,关键时刻,他愿意帮我一把。电影散场的时候,胡蝶被一个冒失的家伙撞了一下,几欲摔倒。我条件反射的拉住了她,她的手柔若无骨,手背很暖,指尖却有点发凉。她试图挣脱,我却只是握着不放。什么时候,我也会耍无赖了?她可能有点紧张,手心微微冒汗,哈,她这个年龄的女人,居然也会羞涩?
在她家楼下,我终于没能忍住,飞快的掠得一吻。我只所以用“掠”这个字,一是因为几乎是用强,二是这个吻实在太快了,恐怕连0.1秒都没有,要不是她怔怔的满脸通红,我都要怀疑两个人的唇是否碰到一起过。我有多久没和女人接吻了?三年,五年,或许更久?在外人看来,我就是一个情感世界里的浪荡子,和不同的女人,在不同的场合做ài,但是,没几个人知道,我甚至记不清那些女人的面容,我在她们身上不停冲撞,获得一种报复性的快感。方柔带给我的背叛的痛与耻辱,我要在那些或风骚或物质或妖媚或无辜的女人身上找回来。是,个体欠的债,我让群体来还。从这一个角度来讲,我或许比方柔还要无耻。
那个晚上,我送走客户,几乎是无意识的,我居然又把车开到胡蝶楼下。当我们在那淡蓝色碎花的沙发上拥吻的时候,我的心,竟像被潮水打湿的沙滩,湿漉漉的一片。啊,我不止是心动,我似乎有点沉迷了,这是我之前绝没有想到的。一个还称得上陌生的女人,一个还深爱着前任的女人,一个很可能是把我当寂寞玩伴的女人,我却为她沉沦了!我被这个发现惊出一身汗,蓦地放开了她。
“你口里好辣。”我随便找了个理由。
她脸红得几欲滴血,咬着唇,垂着眸,手脚无处安放的样子。她是有多单纯,不过接个吻,竟这样的不自在。我心里明明在嘲讽她,但行动上,却鬼使神差的再次拥住她,吻她的脖子,吻她的耳垂,吻她的锁骨。她的前男友,那个一脸冷峻的罗亦琛,应该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否则,我怀里的女人,又怎会如此经受不住这样的挑逗,竟销魂的呻吟起来。那一刻,我的那股蓬勃的欲望,把整个心胸都胀满了,管它是逢场作戏还是真情流露,我都要定了她。
不过到底没有得逞,一个电话,让我冷静了许多,胡蝶估计也一样吧,她委婉的向我下逐客令,这样也好,这样最好。男女之间的性爱游戏里,原本就不应该掺有任何感情因素,哪怕是一点点,也足以让游戏变质,届时,不止费神,而且累心。
我原以为这一次分开,我们就不会再有关联。深圳何其大也,茫茫人海中要来个巧遇,不比中个500万容易,我和她,没有共同的朋友,不知彼此的爱好和常去的地方,要去哪里相遇?
然而我忽略了一个因素,那就是孙莉莉,这个女人,就像围绕在我身边的众多花痴一样,对我展开了围追堵截的倒追手段。虽然我已经三番五次拒绝了她,可她似乎有一股韧性,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依旧痴缠。
这一次,她又要约我共进晚餐。我刚要拒绝,脑海里却倏忽闪过一双黑漆漆的眸,带着一种沉沉的哀伤。几天不见,我似乎有点想她了。或许,我应该见她一见,我们可以什么都不是,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情人,甚至,不是床伴,我们就是两个陌生人,我只要看她一眼,看她眼里的沉重,似乎淡了一点?看她的红唇,是不是还有一种致命的诱惑力?
“我晚上约了朋友一起吃火锅。如果你不介意,可以过来。不过我们多是男人,你若能带几个女伴更好。”在电话里,我很愉悦的反邀孙莉莉,如果我没看错,她和胡蝶应该是很好的朋友,那所谓的女伴,不找她又能找谁?
果然,晚餐的时候,我如愿以偿看到了她。她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衬得身边的女人貌美如花。可是,我可能见惯了那样的貌美如花,反而觉得素净的她,有一种别样的吸引力。她那晚完全没有化妆,可依然肌肤如雪,黑眸似漆,红唇欲滴。看来“一白遮白丑”没有错,五官分开来看,并不出色的她,因为这自然的红与白,也让人不忍移目。起码,对面的罗亦琛,表面上谦谦君子目不斜视,却总在不经意间,扫她一眼。是在乎的表现吗?或许是吧,只是,既然在乎,当初为何又要分手?难道也如方柔一样,是受不了物质的诱惑?罗亦琛应该是个货真价实的凤凰男,他的新婚妻子云婧,据说是如假包换的富二代,而胡蝶,虽然我不了解她,但看她的穿着和工作,应该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子女。如此一来,在这个爱情也要拼爹妈的年代,她自然不是云婧的对手。而罗亦琛呢,他牺牲爱情,获得一个可以倚靠的家庭背景,是不是值得呢?只怕未必,否则,目光又怎会再三追随昔日的情人?
因了这个发现,我对胡蝶的那种同病相怜,似乎更浓了一点。呵,受伤的女人,我虽然帮不了其它,但是,我可以和你演一出戏,气气对面的他。我这样想着,手指轻轻一拨,让筷子掉落在地,趁捡筷子的功夫,我捏了一下胡蝶的手指。虽是在桌底下,但对面的罗亦琛,亦能从胡蝶的挣扎中,看出我们的小动作,因为,他的眉毛,不由自主的跳动了一下。我忽然觉得心情很好,是为这孩子气的主动,还是为又给自己找了个亲近胡蝶的理由?我哈哈一笑,举起酒杯,和罗亦琛砰的碰了一下,一饮而尽。只是,我咽下的是琼浆,罗亦琛咽下的,怕就是苦涩了。
胡蝶的世界应该是相对单纯的,这些心思迥异、各怀鬼胎的酒桌风云,于她就是一种煎熬,她提前离桌,罗亦琛随她而去,我忽然觉得兴致索然,脸上带着职业的笑,依旧和在座的各位喝酒碰杯,说着恭维的话,心里却觉得无趣得紧。
他们在干什么呢?旧情复燃?亦或吵得不可开交?我的心思,似乎转到了轮不到我管的地方。直到罗亦琛回来,才稍稍定下神来。这个女人让我如此牵挂,使我有一种危机感,在爱情的世界里栽过跟斗的人,对所谓的动心总是敬而远之的。当我给她电话,她拒绝我前往时,我便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就这样算了吧,做一个爱的绝缘体,不给任何人伤害自己的机会。
然而到底没有做成这个绝缘体,在我决定远离她时,她却再次靠近了我。她说有个陶瓷人儿很像我,我明白这是一个邀请的信号,是拒绝还是接受?我花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也许,和她是玩,和别人也是玩,那就遵循自己的心,去看看她能给我怎样的惊喜和刺激。
当我们的关系终于朝着最世俗的男欢女爱发展的时候,我心里是失落的。也许,有时候,精神上的牵挂,更能让一个人久久怀念;一旦身体赤裸相呈,才发现不过而而,女人的滋味,其实大同小异。何况她还是一个放不开玩不起的女人,她的眼泪,让我生了退却之心。我微微有点内疚,但更多的是解脱:起码,从今往后,我不会再冷不丁想起一个叫胡蝶的女人。
差不多有一个月,我几乎忘了她。我依旧和方柔继续那种见不得人的关系,也依旧和形形色色的尤物调情。有一次,是在酒吧,我意外碰到孙莉莉,她一个人,正在和一群男人狂欢。在酒精的壮胆下,那几个男人似生了不轨之心,竟强迫性地要带着她离开。
孙莉莉虽然在男女之事上放得很开,但太过份的游戏,却是不玩的。因此,她开始拒绝,目光四处搜索着可以求助的人。当她看到我时,犹如溺水的人看到救命稻草,朝我拼命招手。
我不是爱管闲事的人,且当时已经有了几分醉意,最重要的是,像孙莉莉这样恣意妄为的女人,我总觉得应该有男人给她个教训,免得不知天高地厚,只身前来这种鱼龙混杂的酒吧。但是,孙莉莉显然不甘心我的置之不理,她开始喊:“你过来,我跟你说胡蝶的事。”
几乎是一瞬间,我刻意的遗忘,竟一下子鲜活起来,胡蝶似乎正巧笑倩兮的坐在那里,略带矜持和害羞的朝我招手。我走过去,拉住她的手,搂抱着把她带出酒吧。夜风一吹,我的酒意醒了几分,啊,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居然使我如此失态。
我把孙莉莉送回家,又神经质的来到丁香公寓。属于胡蝶的那扇窗户,黑黢黢的一片。她果然如孙莉莉所说,出国了,甚至不曾给我来只言片语。我们两个,到底是我把她忘记得更彻底一点?还是她从来就没把我放到过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