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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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景笙今夜准备陪着易茗茶用晚膳后,再行离开。
他诸事繁忙,自易茗茶归来至今日,还尚未陪其一同用过膳食。
今日倒是破天荒的一回,实在是值得好好纪念一番。
易茗茶奶奶厨艺很好。
易茗茶幼时同奶奶一起生活,自也是耳濡目染,烧的一手好菜。以前大学住宿的时候,学校饭菜难吃至极,让人难以下咽。她还常同人说学校饭食与猪食的唯一差别,大概就是装的容器不同。
她自小被奶奶养刁了嘴,哪里愿意让那些堪堪称得上是吃食的东西入嘴?便就在宿舍偷着用电锅做吃食,善待自己嘴巴。
一同的室友们给生生养肥了好几斤。个个嘴上嚷嚷下次打死也不吃了,却是每次都恨不得碗都吞下去。
死后离开人世,来到这处,胖胖那丫头将膳食之事揽了下来,加之她厨艺不赖,便就再也没入过厨房。
不过今日既是司景笙破天荒的一回,那她便也破天荒一次。亲自下厨,给司景笙备顿晚膳。
胖胖对其他不感兴趣,唯独做菜这面,十分痴迷。自然,家中各色新鲜食蔬肉类是从未断过。
辗转美目,在菜色中挑挑选选,思量半刻,拍案决定,准备做几个自己的拿手好菜,来给司景笙开开眼。
因着不知道司景笙口味偏好,所以她大概各色口味做一种。
宫保鸡丁,糖醋里脊,红烧肉,油灼小白菜,再配一份三鲜菌汤。
简直完美!
处理鸡的时候,那只大白公鸡正慢悠悠踱着小步,进来巡视。它高仰着头,斗志昂扬,大红冠子挺立,端的是意气风发。
残忍的分尸现场吓的它声都变了调,扑棱着两只羽翅,尖叫着,便往外跑。两只脚拐来拐去,踉踉跄跄。躲在树后,伸出头来,小心观望,鸡冠子耷拉着,瑟瑟发抖。那里还有方才那精气神?
“尝尝看怎样?”司景笙看跟前女子的满目希翼,湿漉漉的眸子像等人垂怜的小狗狗。忍不住心底一片瘫软。
回想起以前,她给自己做的那些入口口味复杂难以形容的饭菜,握筷的手紧了紧,眸光坚定。
便是猪食,自己也得吃完。
毕竟,这是她回来为自己做的第一份饭菜。
他不想在她面上瞧见任何除了欢喜以外的表情。
却是意外的好吃。
已经在脑中反复回旋的辞措,和整装待发,立马可以挂出来的欣喜表情,都没有派上用场。
离开自己这么久,她终归还是有了些改变。
不过,这改变,让他相当欣喜。
相对于司景笙的清淡鼓励,桃妖就显得生猛热烈得多。
“好吃,好吃,没想到姑娘你原来那样一个做菜白痴,有朝一日竟也能做出像样的菜,当真是难得哇咳咳咳,丫丫头,抓只碗,去给我盛些汤,噎着了”
桃妖有幸吃过一次前世的易茗茶做的饭食。不过小小一口,便就让他生了幻觉,看见天上众位神仙在朝他招手。
那口齁咸复杂的饭菜,差点没把老头带过去。
听到易茗茶要下厨的时候,他便就好像看见众神满面挂笑,又在云端呼唤他。
司景笙夹起盘中菜的那一刻,桃妖两只眼睛使劲撑开,一眨不眨的盯着司景笙的脸看,不放过一点细微变化。
一有不对劲儿,能跑就跑,一把年纪了,可不能被盘菜放倒。这要是说出去,多丢人!
试想,一堆魂魄堆聚在一起,互相询问对方是怎样离世的。人都是什么老死,病逝,再不济遇难等等。到他这怎么说?说自己是被一盘菜带走的?
司景笙尚且年少,受得住,他一把老骨头,可不定得就交代在这。
一口,两口,三口,筷子停也未停。
司景笙面上,眼底,却并无难受不适之态。
“桃爷爷,怎的都不吃?这可是我第一次做的菜,你可不能不捧场。”易茗茶托着腮,满面笑意。
可桃妖看来,同那狞笑的锁魂厉鬼相比,大抵易茗茶这明媚笑意更要渗人。
他颤抖着手,去抓桌上筷子。抓了好几遍,才抓起来。慢吞吞夹起一小块白菜心,龟速放入嘴中。
众神没对他微笑,也没对他招手。
直接没有出来。
白菜很好吃,些微的猪油让小白菜的清甜与脆爽被完美保存,适中的盐味与提香的干辣椒段让味道提升到另一个层次。
宫保鸡丁鸡肉滑嫩,花生酥脆。糖醋排骨酸甜开胃,肉在齿间轻轻一咬,便就与骨头相离。红绕肉色泽红亮,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三鲜菌汤鲜香四溢,口齿留香。
胖胖两只小肥爪子抓着易茗茶衣袖,圆溜溜大眼里满满盛着崇拜,“姑娘好生厉害,爷爷胃口可是刁的很。我要跟姑娘学。”
夜深凉寒,红墙绿瓦夹击的垄长石板路上,灵巫将遮风的单薄披风裹紧,帽檐拉低,快速走着。
也不知公子大晚上的,急着传唤自己,可是出了什么大事。
逆乾殿内灯火通明,温暖宜人。
灵巫进来站定,伴着和暖的灯火,舒缓了一阵,恭敬一礼。“不知公子深夜召唤属下,可是有什么急事要吩咐属下去做?”
司景笙左手斜靠在椅手上,右手指尖有节奏敲击椅侧,眸光冷凝。“你可是知晓混元珠?”灵巫恭敬回道“属下对此物,略知一二。”
“哦?可是知哪些一二?说来听听。”
“那混元珠乃是一魔以万数凡人血肉,我妖族千条精魂炼制出的魔物。出世之时附于一阴时女子之躯,屠一城,杀生夺魄,壮其实力。后被一高人镇压住,方得以平息那次祸乱。此物被封至今,该也有百万年之久。公子今日怎的突然有兴趣问这个?”
司景笙捏了捏眉间,“大概是时间太过久远,忘虚洞外的阵法有些松懈。那东西,被放出来了,现在正在她体内。”
灵巫抬起头,“易姑娘体内?那敢问公子,易姑娘现在情况何如?”
“情况倒是出乎我的意料。她尚且还好,那物似是还被咒缚住,尚且什么也对她做不得。只是昨夜她做了一夜噩梦,彻夜未眠。我前去看她的时候,她正歇息着。那物在她体内答话,说再在她体内温养几日,妄图夺取我魄。”
混元珠寄身一次,只可夺舍一副躯壳,有了更好的在眼前,易茗茶的平普灵魄,它自是再瞧不上。不过,将其作为温养的肥料,也不是不可。
司景笙今夜准备陪着易茗茶用晚膳后,再行离开。
他诸事繁忙,自易茗茶归来至今日,还尚未陪其一同用过膳食。
今日倒是破天荒的一回,实在是值得好好纪念一番。
易茗茶奶奶厨艺很好。
易茗茶幼时同奶奶一起生活,自也是耳濡目染,烧的一手好菜。以前大学住宿的时候,学校饭菜难吃至极,让人难以下咽。她还常同人说学校饭食与猪食的唯一差别,大概就是装的容器不同。
她自小被奶奶养刁了嘴,哪里愿意让那些堪堪称得上是吃食的东西入嘴?便就在宿舍偷着用电锅做吃食,善待自己嘴巴。
一同的室友们给生生养肥了好几斤。个个嘴上嚷嚷下次打死也不吃了,却是每次都恨不得碗都吞下去。
死后离开人世,来到这处,胖胖那丫头将膳食之事揽了下来,加之她厨艺不赖,便就再也没入过厨房。
不过今日既是司景笙破天荒的一回,那她便也破天荒一次。亲自下厨,给司景笙备顿晚膳。
胖胖对其他不感兴趣,唯独做菜这面,十分痴迷。自然,家中各色新鲜食蔬肉类是从未断过。
辗转美目,在菜色中挑挑选选,思量半刻,拍案决定,准备做几个自己的拿手好菜,来给司景笙开开眼。
因着不知道司景笙口味偏好,所以她大概各色口味做一种。
宫保鸡丁,糖醋里脊,红烧肉,油灼小白菜,再配一份三鲜菌汤。
简直完美!
处理鸡的时候,那只大白公鸡正慢悠悠踱着小步,进来巡视。它高仰着头,斗志昂扬,大红冠子挺立,端的是意气风发。
残忍的分尸现场吓的它声都变了调,扑棱着两只羽翅,尖叫着,便往外跑。两只脚拐来拐去,踉踉跄跄。躲在树后,伸出头来,小心观望,鸡冠子耷拉着,瑟瑟发抖。那里还有方才那精气神?
“尝尝看怎样?”司景笙看跟前女子的满目希翼,湿漉漉的眸子像等人垂怜的小狗狗。忍不住心底一片瘫软。
回想起以前,她给自己做的那些入口口味复杂难以形容的饭菜,握筷的手紧了紧,眸光坚定。
便是猪食,自己也得吃完。
毕竟,这是她回来为自己做的第一份饭菜。
他不想在她面上瞧见任何除了欢喜以外的表情。
却是意外的好吃。
已经在脑中反复回旋的辞措,和整装待发,立马可以挂出来的欣喜表情,都没有派上用场。
离开自己这么久,她终归还是有了些改变。
不过,这改变,让他相当欣喜。
相对于司景笙的清淡鼓励,桃妖就显得生猛热烈得多。
“好吃,好吃,没想到姑娘你原来那样一个做菜白痴,有朝一日竟也能做出像样的菜,当真是难得哇咳咳咳,丫丫头,抓只碗,去给我盛些汤,噎着了”
桃妖有幸吃过一次前世的易茗茶做的饭食。不过小小一口,便就让他生了幻觉,看见天上众位神仙在朝他招手。
那口齁咸复杂的饭菜,差点没把老头带过去。
听到易茗茶要下厨的时候,他便就好像看见众神满面挂笑,又在云端呼唤他。
司景笙夹起盘中菜的那一刻,桃妖两只眼睛使劲撑开,一眨不眨的盯着司景笙的脸看,不放过一点细微变化。
一有不对劲儿,能跑就跑,一把年纪了,可不能被盘菜放倒。这要是说出去,多丢人!
试想,一堆魂魄堆聚在一起,互相询问对方是怎样离世的。人都是什么老死,病逝,再不济遇难等等。到他这怎么说?说自己是被一盘菜带走的?
司景笙尚且年少,受得住,他一把老骨头,可不定得就交代在这。
一口,两口,三口,筷子停也未停。
司景笙面上,眼底,却并无难受不适之态。
“桃爷爷,怎的都不吃?这可是我第一次做的菜,你可不能不捧场。”易茗茶托着腮,满面笑意。
可桃妖看来,同那狞笑的锁魂厉鬼相比,大抵易茗茶这明媚笑意更要渗人。
他颤抖着手,去抓桌上筷子。抓了好几遍,才抓起来。慢吞吞夹起一小块白菜心,龟速放入嘴中。
众神没对他微笑,也没对他招手。
直接没有出来。
白菜很好吃,些微的猪油让小白菜的清甜与脆爽被完美保存,适中的盐味与提香的干辣椒段让味道提升到另一个层次。
宫保鸡丁鸡肉滑嫩,花生酥脆。糖醋排骨酸甜开胃,肉在齿间轻轻一咬,便就与骨头相离。红绕肉色泽红亮,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三鲜菌汤鲜香四溢,口齿留香。
胖胖两只小肥爪子抓着易茗茶衣袖,圆溜溜大眼里满满盛着崇拜,“姑娘好生厉害,爷爷胃口可是刁的很。我要跟姑娘学。”
夜深凉寒,红墙绿瓦夹击的垄长石板路上,灵巫将遮风的单薄披风裹紧,帽檐拉低,快速走着。
也不知公子大晚上的,急着传唤自己,可是出了什么大事。
逆乾殿内灯火通明,温暖宜人。
灵巫进来站定,伴着和暖的灯火,舒缓了一阵,恭敬一礼。“不知公子深夜召唤属下,可是有什么急事要吩咐属下去做?”
司景笙左手斜靠在椅手上,右手指尖有节奏敲击椅侧,眸光冷凝。“你可是知晓混元珠?”灵巫恭敬回道“属下对此物,略知一二。”
“哦?可是知哪些一二?说来听听。”
“那混元珠乃是一魔以万数凡人血肉,我妖族千条精魂炼制出的魔物。出世之时附于一阴时女子之躯,屠一城,杀生夺魄,壮其实力。后被一高人镇压住,方得以平息那次祸乱。此物被封至今,该也有百万年之久。公子今日怎的突然有兴趣问这个?”
司景笙捏了捏眉间,“大概是时间太过久远,忘虚洞外的阵法有些松懈。那东西,被放出来了,现在正在她体内。”
灵巫抬起头,“易姑娘体内?那敢问公子,易姑娘现在情况何如?”
“情况倒是出乎我的意料。她尚且还好,那物似是还被咒缚住,尚且什么也对她做不得。只是昨夜她做了一夜噩梦,彻夜未眠。我前去看她的时候,她正歇息着。那物在她体内答话,说再在她体内温养几日,妄图夺取我魄。”
混元珠寄身一次,只可夺舍一副躯壳,有了更好的在眼前,易茗茶的平普灵魄,它自是再瞧不上。不过,将其作为温养的肥料,也不是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