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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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什么法子,能把那邪物从她身体里引诱出来?”那混元珠在她体内一日,他的心便就无一日可安宁。
灵巫沉吟片刻,回道,“那高僧当年以身为盒,灵魄为咒,一人遁入忘虚洞中,将其封住。还特意让人于洞外设阵,才勉强保那东西出不得,可见此物实力之强劲。而今它入了姑娘身魄,却无法将其灵魄夺取,想来,一是时日久远,它尚且还未恢复全部实力,二便该是那最后一道咒还未被解开。”
“属下先祖曾是佛门俗家弟子,与那高僧又正是同出一门,关系甚笃。高僧料到自己当时能力,定然是无法将此物完全压制消毁,有朝一日定是会重出于世。特入洞前,将自己撰写的书交托给我先祖。上面有详细介绍了若那邪物再入人躯,如何将它引出,再次封印的法子。不过”
“不过什么?”哪怕是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不愿放过。
“需公子做饵。”
司景笙,是难见的阴时灵魄。
同混元珠夺魄的那个女子一样。
大块诱惑在前,量是以前的它,也无法抵制。
“事情办的怎样了?阿婉。”阴凉刺骨的男声自赤色纱帐中传出,不带一丝情绪。
白骨堆叠而成的宽塌被质地上佳的杏色沉厚绒毯盖住,赤色外袍随意裹住男人孱弱身躯,胸膛处小片惨白皮肤亮出。银发倾斜而下,散落在榻上。过于病态苍白的肌肤衬着妖异俊艳的面容,撞击出一份触目惊心的美。
有体态丰盈的妖艳女子从帐中出来。
女子声音娇软,酥麻入魂。“主人,那奴家就先行告退了~”
走过江婉身旁时,故意慢下步子,靠近她,身上散出的腻人香气在四周萦绕。柔荑抚上江婉肩膀,“那江姑娘,可要好生同主人汇报哦~”招致江婉一个恶狠狠的白眼。“不劳夏梦姑娘操心。”
榻上之人,正是出现在司景笙梦境的那人,他同父异母的长兄,林承殊。
“回禀主人,奴已将那混元珠放入易茗茶体内,不消一月,她魂魄定当要被那混元珠吞噬殆尽,到时,我们再将那文玉夺来,沈姑娘便就可在在那中温养,尽快复苏过来。”绵柔轻软的嗓音在沈姑娘三字上不自觉加重。
红帐中,男人的声音变得低沉沙哑,含带着些许温柔,勾人沉迷。“你做的很好,阿婉。”
夏梦立在门外,身后跟着一秀气丫鬟,丫鬟手中食案上,正端着一盅汤。
她双手紧攥,修整圆平的指甲深深嵌入掌肉中,鲜血自掌中流出,她也全然不在意。
眼中妒火中烧。“那个女人,趁我不在竟然胆敢讨主人欢喜!我定要将这女人千刀万剐!”
丫鬟也不知眼色,低声询问,“姑娘,这汤可是还要送进”
滚烫的汤水和着响亮的耳光一同落在身上,她却半点顾不得,跪倒在地,一个劲的磕头,“姑娘饶命,姑娘饶命!”磕的头破血流也不敢起身停下。
夏梦垂眸看向地下碎掉的汤盅和一边的食案。弯身抓起丫鬟头发,恶狠狠盯着面前已经被血铺满的脸,目呲尽裂,娇软甜腻的声音不再。“送?送进去作甚?”
下一刻,那丫鬟便就已经成了一地黑色粉末,伴着腥气的风一吹,跟着飘去远方。只有地上那滩尚未凝结的血,尚且冒着热气的汤水和破掉的汤盅,悄悄述说着她的存在
夏梦转身离去。
中怒意尚未消除。
还是一样的场景,那个怪东西依旧被链子缚住,于白骨圆台上端坐着。
不过,与前一夜那贪婪的目光相比,此刻这怪物,看她的眼神,竟然有些嫌弃?!
“虽说是平普了些,不过作为本座休养生息,恢复鼎盛实力的容器,倒也勉强够格。且将就着用吧,待从这出去,再慢慢去寻觅那日见到的稀世灵魄。毕竟,也不远。”
两只猩红的狭长眼眸微眯,长嘴裂开,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青黑乱牙。
那物这次不过轻轻撇了易茗茶一眼,便就转过身去,不再看她,只用嶙峋的背正对着。
血雾升腾,一片模糊中,易茗茶好像看见那嶙峋背影中,竟有一窈窕女子身姿。
纤弱肩膀轻微颤抖,看着该是在哭泣。她正准备再看仔细些,眼前的一片血色同那怪物却是突地便就消失无踪,只留下一片空白。
那怪物背部,怎会有女子身姿?她还没来得及细想,这梦中突如其来的厚沉睡意便就将她淹没。
罢了,懒得管了。
相对昨夜,这次倒是睡的十分好。只是临近半夜,身体突地一阵燥热难耐,微微发汗。胸口处更是憋闷的慌,总觉得好像有什么要破体而出。
林瑶他们三个的惩罚落了下来。
炼狱三日,不过延缓执行。等到易茗茶的事好好解决了以后,方才再来领罚。
温庭同温君二者也同林瑶三个一同去往人间。
“若是再让她出一点事,那便提头来见。”
司景笙自那日吃了晚膳后,便就一连好几日都再未出现。
之前临走的时候,他给了易茗茶一瓶抑制食意的药,温声提醒“记得每日饭前一粒。这瓶中药刚好够你用这三日,无需担心不够。”也幸得有那药丸,不然易茗茶这几日,恐怕是得定在饭桌上了。
那只大白公鸡也不再每日早晨在院子里悠闲散步,除了吃食喝水,其他时间都立在墙上。有时侥幸见它下来溜达,见了易茗茶的面,似遇厉鬼勾魂,提起两只长腿,哒哒哒便就的跑的老远,躲在树后面露出一半脑袋,小心看着她。一旦她走近,便就立马再跑远。
胖胖每日清晨会定时端一锅刚出的馒头去门口街上派发给了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和乞丐。
他们这地为一小县,离的皇城不远,也算的上是皇城底下,但贫苦之人尚且存在。
前来领食的人群中有一个孩子很特殊。
老人们,道声感谢,便就离开。乞丐则依着墙角,狼吞虎咽下去后,便就端着破碗,转去较为热闹地方。
有几个还会再回来多要几个。
唯独那个孩子。
看着瘦瘦小小,看着让人不住心生怜悯的男童,每次都是最后一个来领吃食,小心翼翼将烫手的馒头仔细包好,揣进怀里,和着胖胖一起将东西收回来,行礼道谢过后,才急忙赶回家去。
“可有什么法子,能把那邪物从她身体里引诱出来?”那混元珠在她体内一日,他的心便就无一日可安宁。
灵巫沉吟片刻,回道,“那高僧当年以身为盒,灵魄为咒,一人遁入忘虚洞中,将其封住。还特意让人于洞外设阵,才勉强保那东西出不得,可见此物实力之强劲。而今它入了姑娘身魄,却无法将其灵魄夺取,想来,一是时日久远,它尚且还未恢复全部实力,二便该是那最后一道咒还未被解开。”
“属下先祖曾是佛门俗家弟子,与那高僧又正是同出一门,关系甚笃。高僧料到自己当时能力,定然是无法将此物完全压制消毁,有朝一日定是会重出于世。特入洞前,将自己撰写的书交托给我先祖。上面有详细介绍了若那邪物再入人躯,如何将它引出,再次封印的法子。不过”
“不过什么?”哪怕是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不愿放过。
“需公子做饵。”
司景笙,是难见的阴时灵魄。
同混元珠夺魄的那个女子一样。
大块诱惑在前,量是以前的它,也无法抵制。
“事情办的怎样了?阿婉。”阴凉刺骨的男声自赤色纱帐中传出,不带一丝情绪。
白骨堆叠而成的宽塌被质地上佳的杏色沉厚绒毯盖住,赤色外袍随意裹住男人孱弱身躯,胸膛处小片惨白皮肤亮出。银发倾斜而下,散落在榻上。过于病态苍白的肌肤衬着妖异俊艳的面容,撞击出一份触目惊心的美。
有体态丰盈的妖艳女子从帐中出来。
女子声音娇软,酥麻入魂。“主人,那奴家就先行告退了~”
走过江婉身旁时,故意慢下步子,靠近她,身上散出的腻人香气在四周萦绕。柔荑抚上江婉肩膀,“那江姑娘,可要好生同主人汇报哦~”招致江婉一个恶狠狠的白眼。“不劳夏梦姑娘操心。”
榻上之人,正是出现在司景笙梦境的那人,他同父异母的长兄,林承殊。
“回禀主人,奴已将那混元珠放入易茗茶体内,不消一月,她魂魄定当要被那混元珠吞噬殆尽,到时,我们再将那文玉夺来,沈姑娘便就可在在那中温养,尽快复苏过来。”绵柔轻软的嗓音在沈姑娘三字上不自觉加重。
红帐中,男人的声音变得低沉沙哑,含带着些许温柔,勾人沉迷。“你做的很好,阿婉。”
夏梦立在门外,身后跟着一秀气丫鬟,丫鬟手中食案上,正端着一盅汤。
她双手紧攥,修整圆平的指甲深深嵌入掌肉中,鲜血自掌中流出,她也全然不在意。
眼中妒火中烧。“那个女人,趁我不在竟然胆敢讨主人欢喜!我定要将这女人千刀万剐!”
丫鬟也不知眼色,低声询问,“姑娘,这汤可是还要送进”
滚烫的汤水和着响亮的耳光一同落在身上,她却半点顾不得,跪倒在地,一个劲的磕头,“姑娘饶命,姑娘饶命!”磕的头破血流也不敢起身停下。
夏梦垂眸看向地下碎掉的汤盅和一边的食案。弯身抓起丫鬟头发,恶狠狠盯着面前已经被血铺满的脸,目呲尽裂,娇软甜腻的声音不再。“送?送进去作甚?”
下一刻,那丫鬟便就已经成了一地黑色粉末,伴着腥气的风一吹,跟着飘去远方。只有地上那滩尚未凝结的血,尚且冒着热气的汤水和破掉的汤盅,悄悄述说着她的存在
夏梦转身离去。
中怒意尚未消除。
还是一样的场景,那个怪东西依旧被链子缚住,于白骨圆台上端坐着。
不过,与前一夜那贪婪的目光相比,此刻这怪物,看她的眼神,竟然有些嫌弃?!
“虽说是平普了些,不过作为本座休养生息,恢复鼎盛实力的容器,倒也勉强够格。且将就着用吧,待从这出去,再慢慢去寻觅那日见到的稀世灵魄。毕竟,也不远。”
两只猩红的狭长眼眸微眯,长嘴裂开,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青黑乱牙。
那物这次不过轻轻撇了易茗茶一眼,便就转过身去,不再看她,只用嶙峋的背正对着。
血雾升腾,一片模糊中,易茗茶好像看见那嶙峋背影中,竟有一窈窕女子身姿。
纤弱肩膀轻微颤抖,看着该是在哭泣。她正准备再看仔细些,眼前的一片血色同那怪物却是突地便就消失无踪,只留下一片空白。
那怪物背部,怎会有女子身姿?她还没来得及细想,这梦中突如其来的厚沉睡意便就将她淹没。
罢了,懒得管了。
相对昨夜,这次倒是睡的十分好。只是临近半夜,身体突地一阵燥热难耐,微微发汗。胸口处更是憋闷的慌,总觉得好像有什么要破体而出。
林瑶他们三个的惩罚落了下来。
炼狱三日,不过延缓执行。等到易茗茶的事好好解决了以后,方才再来领罚。
温庭同温君二者也同林瑶三个一同去往人间。
“若是再让她出一点事,那便提头来见。”
司景笙自那日吃了晚膳后,便就一连好几日都再未出现。
之前临走的时候,他给了易茗茶一瓶抑制食意的药,温声提醒“记得每日饭前一粒。这瓶中药刚好够你用这三日,无需担心不够。”也幸得有那药丸,不然易茗茶这几日,恐怕是得定在饭桌上了。
那只大白公鸡也不再每日早晨在院子里悠闲散步,除了吃食喝水,其他时间都立在墙上。有时侥幸见它下来溜达,见了易茗茶的面,似遇厉鬼勾魂,提起两只长腿,哒哒哒便就的跑的老远,躲在树后面露出一半脑袋,小心看着她。一旦她走近,便就立马再跑远。
胖胖每日清晨会定时端一锅刚出的馒头去门口街上派发给了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和乞丐。
他们这地为一小县,离的皇城不远,也算的上是皇城底下,但贫苦之人尚且存在。
前来领食的人群中有一个孩子很特殊。
老人们,道声感谢,便就离开。乞丐则依着墙角,狼吞虎咽下去后,便就端着破碗,转去较为热闹地方。
有几个还会再回来多要几个。
唯独那个孩子。
看着瘦瘦小小,看着让人不住心生怜悯的男童,每次都是最后一个来领吃食,小心翼翼将烫手的馒头仔细包好,揣进怀里,和着胖胖一起将东西收回来,行礼道谢过后,才急忙赶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