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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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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 天都黑了,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宁凤松了口气, 这人脾气倒是挺好的, 就是长得太高了些,背着光她没有看清楚长相。宁凤笑眯眯的道了谢,又冲着他行了个礼。

    穆战往前踏了一步, 离开了大门投下的阴影,借着灯光宁凤终于看清楚了——

    是他?!

    “”

    她是不是应该说这世界真是太小了?不过她可不准备自暴身份, 敛下诧异的神色, 又笑了一下才转身走了。

    不过宁凤那一瞬间的表情,却没有逃出穆战的双眼。

    那明显是认识他的眼神, 可是自己确定没见过这个小姑娘, 不过这淡淡的熟悉感又是从何而来?

    在山里救他之人, 在穆战心里就是一个世外高人, 是女侠!他从来没想过会在军营里碰着, 因此也没有往这方面去想。

    摸不着头脑的穆战不再去想,干脆去训练场给自己加练去了。

    四天时间很快过去, 宁凤三人准备要回家了。这时候她还不知道队里正热闹着呢,而众人关注的焦点不是别人, 正是知青林佳泽与陆宁红。

    做下的事情,总有曝光的时候。虽说当初宁凤只是随口骗的林佳泽, 却不曾想当初那二人成事时, 还真被人看了去。而且看到的是柳副大队长家的外孙子毛毛。

    毛毛那天是跟他妈一起回娘家, 自个儿调皮跑出去玩。没曾想看到了少儿不宜的事情, 本来他是不在意的,因此也没提起过。直到跟他妈回了城里,某天跟小伙伴玩游戏,说是他知道一个新游戏,好多人都喜欢玩,他也准备试一试。

    正在这时,却被人家小姑娘的妈妈回家发现了。拎着毛毛就去了家里,这柳向花一问缘由,拎着鸡毛掸子就是一顿揍。

    毛毛不干了,他没觉得自己做错了啥事儿,梗着脖子就是不愿意道歉。

    “我没错,你跟爸爸不就爱玩这游戏?我那天在姥爷家那边,还有两个人在地里玩。这一定是好玩的事情,不然怎么大家都喜欢!”

    毛毛觉得自己十分理直气壮,完全没想到这话令他妈尴尬极了。成功卖了他妈的毛毛,趁柳向花不注意,一溜烟跑了。

    这邻居本来是要上门讨说法,结果如今见柳向花红得跟猴屁股似的脸,连忙忍着笑回了家。至于她会如何跟别人说这事,柳向花就不知道了,也没脸追上去找人家。

    心内十分委屈的她又回了柳河大队,找她妈一阵嘀咕。当时她并不知道另一对儿被她儿子卖了的野鸳鸯,竟然是大队长陆忠华的闺女与男知青。

    这柳大岩的媳妇姓郑,娘家不在柳河大队,而是在邻村。郑来弟一贯是个嘴碎的,知道了这事儿还不得到处宣扬,时间地点说得真真的。

    陆宁红听到这事儿还是她妈李荷花在饭桌上讲的,顿时脸色刷地白了下来,害怕得差点拿不住筷子。

    “你这是杂了,饭都不会吃了?”李荷花嘟囔了一句,倒也没想太多,反而陆忠华有意无意的看了她好几眼。

    陆宁红自己心虚,都不敢再看林佳泽,就怕被她爸发现端倪。虽然她十分想嫁,也用这事儿威胁过林佳泽,但她可不想这件事被全大队知道,那她就丢脸丢大发了。不仅如此,她爸都可能受牵连。

    等到了晚上,她犹疑再三还是偷偷去找了林佳泽。

    “你必须尽快娶我。”

    “”

    林佳泽没说话,他一点儿也不想娶陆宁红,没有宁凤漂亮,更没有宁凤各方面条件好。而且她还勾引他又威胁他,他都快恨死她了。

    “今天传的事你难道不知道是在说谁,虽然我一个女人吃的亏大,但是你这个知青在队里日子就好过了?你是城里人又如何,在这里啥关系都没我爸的话好使,有了这些污点,就算有回城机会,也落不到你头上!”

    陆宁红咬着牙狠狠地说道,她知道林佳泽想回城,她一直以来打的主意也是想跟着他一起回城,虽然喜欢他也有很大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想当城里人,以后与村姑宁凤比起来,谁更风光可就不一定了。就像柳家的向花,现在村里谁不说她嫁得好,日子好!

    林佳泽从根子上就是个软骨头,不然也不会整天谋算如何才能更好的吃软饭,被陆宁红这样一威胁,他只得乖乖的应了。

    因此,没两天大队长陆忠华家就传出喜讯,他家二女儿陆宁红要嫁给林知青了。知道之前宁凤与林佳泽差点订亲这事的人不多,也就隔壁两家听到点风声。如今却是陆宁红要嫁与林知青,两家人背地里嘀咕两句就算了。其他不明所以的人,只觉得这事儿怎么就办得如此仓促。

    陆忠华笑呵呵地解释了,趁着这段时间事情少就先办了,否则等农忙来了,就都不得空闲了。

    大家想想也是,还都称赞起陆大队长,认为他大公无私,一切都是为了队里。社员们便都等着到时候吃酒了。

    陆有福这边听到这消息不由都撇了撇嘴,这林佳泽不是个好东西,陆宁红也一样。不过好在有她把这人捡走,免了他们家的宝被拐,也是挺好的事情。

    家里的男人没多想,只庆幸姓林的没有赖上宁凤,但何秀玉私下里却与柳桂英嘀咕——

    “之前传得风风火火的野鸳鸯不会就是这两人吧!”何秀玉满脸不可言说的表情。

    “我看有可能,之前听婆婆的话,那林知青不是一早就跟陆宁红有了首尾,做出那样的事情可不稀罕。

    柳桂英性子是个老好人,但八卦起来一样很起劲儿。

    “这可真是绝配!”

    两人相视一眼,笑了。

    “这宁红是眼瞎了,如果真是她与那姓林的,以后可有她好受的。”

    柳桂英摇了摇头,替她惋惜,到底是他们看着长大的晚辈。

    “她是想到城里过好日子,但这些知青最长的都来咱们这儿多久时间了,回城都想回,可就没一个人真的回去了的。”

    何秀玉不屑的撇了撇嘴,觉得这女娃心思不好,长歪了。

    “后不后悔我们不知道,但还好宁凤没有再跟那两个人有牵扯。”

    “就是,也不知道婆婆与凤儿啥时候回来!”

    两人说着说着又想起了不在家的祖孙俩,以前觉得婆婆太强势,家里唯一的姑娘性子又不太好。但等两人都不在家,她们又念叨起来,而且婆婆虽然强势,但对她俩都还不错,也没立规矩什么的,而且有婆婆在她们总觉很安心。

    而宁凤现在性子好了,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她们又都没有女儿,喜欢便更加真诚。因此是真的十分想念她们了。

    没曾想,人就是这么经不起念叨,第二天赵香兰就带着儿子孙女回来了。

    当然他们是到了县里后,陆卫军给李国栋打的电话,请他帮忙找车送一下,毕竟他伤了腿,十分不便。

    李国栋一听见陆卫军回来了,立即高兴的自己开了车过来。如果不是赵香兰回家心切,而且陆卫军又确实不便,他还想把人接到自己家吃饭。

    “我在家待的时间挺长,至少也得有一两个月了,等我能自己走动了,一定来县里找你。”

    陆卫军拍了拍他的肩,两人是从一个战壕出来的战友情,太过客气的话就不说了。李国栋听说他的腿能好,眼眶都红了,同是因病退下来的他,十分能理解陆卫军之前的心情。如果有了好消息,他也为之高兴。

    七六年的县道路况不好,路又很窄,但路上车辆少,反而能飞驰起来。李国栋开车很稳,并且十分照顾陆卫军的腿,就怕颠簸到了。

    可是到了合力公社路况就完全不同了,再往柳河大队开,虽然能勉强让汽车通过,但道路都是土路,平时也就是人在行走,当然还有牛车,自行车都特别少。

    因此李国栋把车开得更慢了,就宁凤的看法,觉得跟人走路的速度也差不了多少了。

    其实她爸伤腿的情况没人比她更了解,上火车之前就让076扫描过了,刚才下了火车她担心车上坏境不好,又让076检查了一次,确实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在她加大药丸使用量后,陆卫军的腿已经可以说是好了一半了。

    陆卫军面上的笑容越来越多,毕竟是自己的腿,每一丝变化他都能感觉到,每一天他都觉得自己的腿更有劲儿,感觉再过不久都能丢开拐杖了。

    等到了村口,里面热热闹闹的景象,令宁凤一愣。好像那地方是他们家啊,这是谁家有喜事在办酒席?这时候宁凤还不知道她希望能凑对的那两人真的在一起了,以后她无聊时有戏可看了。

    小汽车在这年头才是真正的稀罕货,哪里是一辆破自行车能比的,发现村口停了汽车的社员们,一个个都蹭了上来。

    宁凤看到有人悄悄伸手摸了摸车身的铁皮,然后一脸满足的表情,她有些无语的抽了抽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