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占有与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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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演的好是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演得不好是做作犯贱太过垃圾,路北辰很不幸,是那个后者,演技特差的那个人。
早知如此绊人心,当初何必要相识,路北辰心里苦涩,却有口难言,他能说什么呢,全都是他自己甘愿犯贱,他能说什么呢?
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路北辰相信,生命那么漫长,一切说定数都是为之过早,他那么大把的事情,他相信,总归有一天他会让他心爱的姑娘心甘情愿站在自己面前。
路北辰想了又想,最后那句:以后我不会轻易再进这房子,你大可放心的住。原谅他自私,并不愿意见不到安若瑾,因此到最后,他只说了一句再见,便沉默的离开了。
这一天是个好日子,是个能气爆人心智的好日子,路北辰早上刚跟安若瑾吵完架,大中午睡意绵绵正好休息的日子,反倒又来了不速之客——宫晨煜。
都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路北辰漫不经心的请公曾于进自己的办公室,然后不动声色往给他冲的咖啡里吐口水,恶心的要命,却还笑眯眯的给人端面前了。
宫晨煜心眼自然是不比路北辰少,只是淡漠的说了一句谢谢,便将咖啡随意放在了玻璃桌子上。
宫晨煜开口正要开门见山,就被路北辰抢着说道,“咖啡是德国最新进口的,你要是不尝尝那可就太可惜了。”
宫晨煜觉得好笑,他是什么样的人,他宫晨煜可是一只资质极高的狐狸,这么多件的历练,早也不是初入职场的愣头小子。
他原本也在好奇路北辰为什么会对自己突然这么温和,搞了半天是要给自己使绊子,说不定,那咖啡里面还被他动了什么手脚。
分析清楚利弊之后,宫晨煜在路北辰一脸诡计得逞的目光中,淡淡的说道,“我这几日夜不能寐,不可喝咖啡,多谢美意。”
路北辰气急,还美意,老子就是想毒害死你,你个老狐狸,道行倒是不浅,明明看出来自己的如意算盘,竟然还是一脸……
路北辰心情不好,直接坐在办公位子上,礼貌却又疏远的问道,“不知道宫先生来我这里所为何事,我若是没记错,最近我们公司并没有与贵公司的合作。”
自然路北辰都进入了正轨。宫晨煜关于自然没理由拖拉,反正他一出现就是准备开门见山的,要不是路北辰让他喝咖啡,事情也还不至于到现在都没解决完。
他语气仍旧淡淡的,一句话始终在一个调子上面,“听说你很喜欢安若瑾?”
路北辰挑眉,“是有如何,我跟他青梅竹马,五岁就认知,毕竟青梅配竹马,我不喜欢她也的确说不过去。”
宫晨煜脸色终于变了变,沉沉的,不再是一如既往的冷漠脸,“我要是没记错,十二年前你离开了中国,若瑾并没有跟着你去,你们也不算青梅竹马。”
宫晨煜气死人不偿命,淡淡道,“你们顶多就是小时候认识,并不是从小到大最好的玩伴,因此如何就算是青梅竹马了?”
路北辰气急,但是又无力反驳,突然又想到宫晨煜对安若瑾你的所作所为,顿时也开始针锋相对宫晨煜,“就算我逼不得已要离开她,可总好过一直让她绝望。”
路北辰小人得志,哈哈大笑,“你就等着让她彻底死心吧,反正你越是对她不好我就是越是开心,到时候趁虚而入,指日可待。”
宫晨煜顿时狠狠的路北辰,道,“你要是敢动她试试,解决路氏虽然有些麻烦,但你要是敢捧若瑾一根汗毛,我并不介意麻烦。”
路北辰的脸色脸色顿时变得铁青,这中国甚至国外谁不知道宫晨煜的雷霆手段,要是路家被他真的惦记上,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沉默,他并不认为这个疯狂冷漠冷血的男人不会因为一句话而对路家痛下杀手。
这一刻,路北辰突然好恨,自己竟然如此懦弱,懦弱到只能一声不吭,多说一句话都怕得罪人,而这所有的罪魁祸首根源,全都是因为自己没有足够强大的能力。
宫晨煜满意看了路北辰的反应,这才施施然说道,“若瑾最近就又你的人照顾,不过你最好祈祷她不会出任何的损失,否则,我同样不会放过路家。”
路北辰再也忍不住,愤愤道,“宫先生莫要张自己威风灭别人志气,我路家虽然比不上宫家方方面面,但宫先生若是始终威胁路某,可就别怪路某不客气。”
路北辰冷笑,“爱人不是说要将她身边的人消灭掉,而是让她身边的人接受你这样的男人做她的伴侣,不过很感激宫先生不在意,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趁虚而入的机会。”
宫晨煜顿时就忍不住挑起了眉头,但是理智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并不是他所想象的那么没用,不过也是,安若瑾喜欢的人,自然不会差劲到哪里去。
于是,宫晨煜便又慢慢的恢复了淡漠的神情,对着路北辰说道,“我今日来便是要了解你心里的立场,既然你我心里都在若瑾,那便合作对抗南宫家,护若瑾安全。”
路北辰愣了愣,他原本以为宫晨煜是要脸心事问罪带走安若瑾的,却没有想到,他竟然想的只是保护安若瑾的安全。
这不由得让路北辰愣住,错愕道,“你不是要带走她,你就真的不怕我趁虚而入,真的与若经培养出感情?”
面对路北辰的质问,宫晨煜只是说了一句,“我如今也不安全,带她走无非是入更不安全的地方,更何况,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她幸福就好。”
当心里真的爱一个人,你将不会渴望她的陪伴,更多的还是希望她能够幸福,爱始终都是在克制自己,喜欢才是在肆意放肆。
爱是克制,喜欢是放肆,是胆大包天,是占有不怕坐牢。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她幸福就好……
要是一切都是这样的,那么他到底是在坚持什么呢,她还有什么好坚持的呢,这些坚持,到底是不是对的。
路北辰陷入沉思,宫晨煜的爱是放手,是要安若瑾幸福,那么自己的爱呢,自己对安若瑾的爱又是什么?
强烈的占有欲和渴望是吗?路北辰错愕的想着这个答案,可笑,真是可笑,他竟然是因为占有欲和渴望才会这样放肆的喜欢安若瑾。
原来那句话是真的,喜欢是放肆,是你过的不好恶心我我却仍旧一意孤行对你好,;爱是克制,是明知道你讨厌我,所以我偷偷的喜欢你,从不让你察觉一星半点。
人与人之间的爱充满了奇幻色彩和感情,是相互的尊重和理解,喜欢是放肆,爱才是克制,原来,从头到尾,他只是喜欢这个姑娘,这个他心心念念了十多年了的姑娘。
宫晨煜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自然也没有留下来的意思,只是说,“你再考虑考虑,这件事情不急,五天后给我答案也不迟。”
说什么不急,又加上个五天期限,真不直到该说宫晨煜狡猾建站,还是聪明过人,总归当他说穿一番话之后,路北辰竟然是出乎意料的不再讨厌他。
路北辰苦笑,“不用五天了,我现在就告诉你,我们路家愿意插手你们宫家与南宫家的恩怨,反正南宫家也还欠我们路家一个说法,一并讨回来也好。”
宫晨煜点了点头,他不是八卦的人,自然刨根问,只是说了一句告辞,便缓缓慢步离开了路北辰的视野。
当天晚上,路北辰与安若瑾两个人一起吃饭,路北辰问安若瑾,“要是宫晨煜喜欢上了别人,你会怎么办?”
安若瑾愣了愣,想了想,就答道,“他不会,除了夏冰卿,不过她都已经消失那么多年,不可能再回来,否则这么多年她早就回来了,哪里还有我什么事?”
路北辰又紧接着拿了一颗八卦的采访安若瑾,对着安若瑾说道,“那要是夏什么回来了,你要怎么办,拱手相让,还是死缠烂打?”
安若瑾这一回想都没想,直接说道,“让宫晨煜选择,反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他要是放弃了我,我自然不会多做纠缠。”
安若瑾笑着,路北辰却分明看见了她眼底的泪,“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想要,我就是这么潇洒的女子,有时候你也多跟我学学洒脱,不要总念着那些不可能,真的会很辛苦的。”
路北辰不动声色的吃着饭,也不再说话,只觉得这个夏什么的女子,一定是安若瑾的竞争系情敌,不然也不会让安若瑾这么惴惴不安。
至于她说的什么洒脱,什么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喜欢,他反正是做不到了,更何况能够说胡那样一番话的人,也一定不是个洒脱的主吧。
路北辰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骂自己贱皮子,不然怎么被安若及你这么明显的拒绝,也还是不死心,仍旧屁颠屁颠的跟在人家后面?
爱情,演的好是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演得不好是做作犯贱太过垃圾,路北辰很不幸,是那个后者,演技特差的那个人。
早知如此绊人心,当初何必要相识,路北辰心里苦涩,却有口难言,他能说什么呢,全都是他自己甘愿犯贱,他能说什么呢?
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路北辰相信,生命那么漫长,一切说定数都是为之过早,他那么大把的事情,他相信,总归有一天他会让他心爱的姑娘心甘情愿站在自己面前。
路北辰想了又想,最后那句:以后我不会轻易再进这房子,你大可放心的住。原谅他自私,并不愿意见不到安若瑾,因此到最后,他只说了一句再见,便沉默的离开了。
这一天是个好日子,是个能气爆人心智的好日子,路北辰早上刚跟安若瑾吵完架,大中午睡意绵绵正好休息的日子,反倒又来了不速之客——宫晨煜。
都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路北辰漫不经心的请公曾于进自己的办公室,然后不动声色往给他冲的咖啡里吐口水,恶心的要命,却还笑眯眯的给人端面前了。
宫晨煜心眼自然是不比路北辰少,只是淡漠的说了一句谢谢,便将咖啡随意放在了玻璃桌子上。
宫晨煜开口正要开门见山,就被路北辰抢着说道,“咖啡是德国最新进口的,你要是不尝尝那可就太可惜了。”
宫晨煜觉得好笑,他是什么样的人,他宫晨煜可是一只资质极高的狐狸,这么多件的历练,早也不是初入职场的愣头小子。
他原本也在好奇路北辰为什么会对自己突然这么温和,搞了半天是要给自己使绊子,说不定,那咖啡里面还被他动了什么手脚。
分析清楚利弊之后,宫晨煜在路北辰一脸诡计得逞的目光中,淡淡的说道,“我这几日夜不能寐,不可喝咖啡,多谢美意。”
路北辰气急,还美意,老子就是想毒害死你,你个老狐狸,道行倒是不浅,明明看出来自己的如意算盘,竟然还是一脸……
路北辰心情不好,直接坐在办公位子上,礼貌却又疏远的问道,“不知道宫先生来我这里所为何事,我若是没记错,最近我们公司并没有与贵公司的合作。”
自然路北辰都进入了正轨。宫晨煜关于自然没理由拖拉,反正他一出现就是准备开门见山的,要不是路北辰让他喝咖啡,事情也还不至于到现在都没解决完。
他语气仍旧淡淡的,一句话始终在一个调子上面,“听说你很喜欢安若瑾?”
路北辰挑眉,“是有如何,我跟他青梅竹马,五岁就认知,毕竟青梅配竹马,我不喜欢她也的确说不过去。”
宫晨煜脸色终于变了变,沉沉的,不再是一如既往的冷漠脸,“我要是没记错,十二年前你离开了中国,若瑾并没有跟着你去,你们也不算青梅竹马。”
宫晨煜气死人不偿命,淡淡道,“你们顶多就是小时候认识,并不是从小到大最好的玩伴,因此如何就算是青梅竹马了?”
路北辰气急,但是又无力反驳,突然又想到宫晨煜对安若瑾你的所作所为,顿时也开始针锋相对宫晨煜,“就算我逼不得已要离开她,可总好过一直让她绝望。”
路北辰小人得志,哈哈大笑,“你就等着让她彻底死心吧,反正你越是对她不好我就是越是开心,到时候趁虚而入,指日可待。”
宫晨煜顿时狠狠的路北辰,道,“你要是敢动她试试,解决路氏虽然有些麻烦,但你要是敢捧若瑾一根汗毛,我并不介意麻烦。”
路北辰的脸色脸色顿时变得铁青,这中国甚至国外谁不知道宫晨煜的雷霆手段,要是路家被他真的惦记上,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沉默,他并不认为这个疯狂冷漠冷血的男人不会因为一句话而对路家痛下杀手。
这一刻,路北辰突然好恨,自己竟然如此懦弱,懦弱到只能一声不吭,多说一句话都怕得罪人,而这所有的罪魁祸首根源,全都是因为自己没有足够强大的能力。
宫晨煜满意看了路北辰的反应,这才施施然说道,“若瑾最近就又你的人照顾,不过你最好祈祷她不会出任何的损失,否则,我同样不会放过路家。”
路北辰再也忍不住,愤愤道,“宫先生莫要张自己威风灭别人志气,我路家虽然比不上宫家方方面面,但宫先生若是始终威胁路某,可就别怪路某不客气。”
路北辰冷笑,“爱人不是说要将她身边的人消灭掉,而是让她身边的人接受你这样的男人做她的伴侣,不过很感激宫先生不在意,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趁虚而入的机会。”
宫晨煜顿时就忍不住挑起了眉头,但是理智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并不是他所想象的那么没用,不过也是,安若瑾喜欢的人,自然不会差劲到哪里去。
于是,宫晨煜便又慢慢的恢复了淡漠的神情,对着路北辰说道,“我今日来便是要了解你心里的立场,既然你我心里都在若瑾,那便合作对抗南宫家,护若瑾安全。”
路北辰愣了愣,他原本以为宫晨煜是要脸心事问罪带走安若瑾的,却没有想到,他竟然想的只是保护安若瑾的安全。
这不由得让路北辰愣住,错愕道,“你不是要带走她,你就真的不怕我趁虚而入,真的与若经培养出感情?”
面对路北辰的质问,宫晨煜只是说了一句,“我如今也不安全,带她走无非是入更不安全的地方,更何况,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她幸福就好。”
当心里真的爱一个人,你将不会渴望她的陪伴,更多的还是希望她能够幸福,爱始终都是在克制自己,喜欢才是在肆意放肆。
爱是克制,喜欢是放肆,是胆大包天,是占有不怕坐牢。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她幸福就好……
要是一切都是这样的,那么他到底是在坚持什么呢,她还有什么好坚持的呢,这些坚持,到底是不是对的。
路北辰陷入沉思,宫晨煜的爱是放手,是要安若瑾幸福,那么自己的爱呢,自己对安若瑾的爱又是什么?
强烈的占有欲和渴望是吗?路北辰错愕的想着这个答案,可笑,真是可笑,他竟然是因为占有欲和渴望才会这样放肆的喜欢安若瑾。
原来那句话是真的,喜欢是放肆,是你过的不好恶心我我却仍旧一意孤行对你好,;爱是克制,是明知道你讨厌我,所以我偷偷的喜欢你,从不让你察觉一星半点。
人与人之间的爱充满了奇幻色彩和感情,是相互的尊重和理解,喜欢是放肆,爱才是克制,原来,从头到尾,他只是喜欢这个姑娘,这个他心心念念了十多年了的姑娘。
宫晨煜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自然也没有留下来的意思,只是说,“你再考虑考虑,这件事情不急,五天后给我答案也不迟。”
说什么不急,又加上个五天期限,真不直到该说宫晨煜狡猾建站,还是聪明过人,总归当他说穿一番话之后,路北辰竟然是出乎意料的不再讨厌他。
路北辰苦笑,“不用五天了,我现在就告诉你,我们路家愿意插手你们宫家与南宫家的恩怨,反正南宫家也还欠我们路家一个说法,一并讨回来也好。”
宫晨煜点了点头,他不是八卦的人,自然刨根问,只是说了一句告辞,便缓缓慢步离开了路北辰的视野。
当天晚上,路北辰与安若瑾两个人一起吃饭,路北辰问安若瑾,“要是宫晨煜喜欢上了别人,你会怎么办?”
安若瑾愣了愣,想了想,就答道,“他不会,除了夏冰卿,不过她都已经消失那么多年,不可能再回来,否则这么多年她早就回来了,哪里还有我什么事?”
路北辰又紧接着拿了一颗八卦的采访安若瑾,对着安若瑾说道,“那要是夏什么回来了,你要怎么办,拱手相让,还是死缠烂打?”
安若瑾这一回想都没想,直接说道,“让宫晨煜选择,反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他要是放弃了我,我自然不会多做纠缠。”
安若瑾笑着,路北辰却分明看见了她眼底的泪,“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想要,我就是这么潇洒的女子,有时候你也多跟我学学洒脱,不要总念着那些不可能,真的会很辛苦的。”
路北辰不动声色的吃着饭,也不再说话,只觉得这个夏什么的女子,一定是安若瑾的竞争系情敌,不然也不会让安若瑾这么惴惴不安。
至于她说的什么洒脱,什么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喜欢,他反正是做不到了,更何况能够说胡那样一番话的人,也一定不是个洒脱的主吧。
路北辰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骂自己贱皮子,不然怎么被安若及你这么明显的拒绝,也还是不死心,仍旧屁颠屁颠的跟在人家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