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好客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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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朗是被筏子抬进部落的,部落不大,只是在一片空地上搭起二三十个草棚子,棚子中间有常年不息的篝火,火上有大烤架和破陶制成的锅子和碗,跟一些长矛弓箭之类的备用武器。
刚一到地方,王朗就被一大群人围上了,然后有个中年黑人妇女“吧啦吧啦”的说了一大堆,王朗隐约的也能听懂几个字,反正大概意思就好像是在念咒语,有点类似古老的迎接仪式。
看着面前衣着“朴素”,但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黑人妇女,王朗莫名的就感到菊花一紧,卧槽这该不会是要抢自己当压寨爷们儿吧。
好在很快就有一个拄着羚羊头拐杖的佝偻族长走了上来,然后用当地语言说道:“很欢迎您来到我们的部落,吧啦吧啦……”
反正,王朗就听懂了头第一句,后面的硬是一句没听懂,但能听懂这一句基本上就够了,至少证明这帮人对自己并没有恶意,也不是打算要拿自己弄来办一个烤全人晚会。
左右听不是很懂,王朗也就干脆任由对方摆布了,虽然他也一直很想找机会跟那个佝偻族长谈谈,问清楚这里的具体情况,但周围这二三十个人一直在“吧啦吧啦”念念有词,仿佛是在祭祀一样,王朗也就不好意思再去打断人家了。
就这样大约又过了没多久,眼看着日上三竿。
黑人妇女就忽然拉着王朗,然后朝一个茅草屋走去。
但即便对方一直面带笑容,一脸的善意,可还是吓得王朗一个劲儿拒绝,开胃菜完了,前戏也结束了,果然就要开始糟蹋自己了吗?可是你糟蹋就糟蹋吧,好歹来一位年轻一点……呸呸呸,还是算了,咱不歧视人家,但说真的,即便是年轻的,光是肤色问题,王朗也接受不了啊。
“大姐……大姐?阿姨?大姑妈!你想干什么?哎哎?你脱我衣服干什么!咱先说好,我不是打不过你啊,你再这样,我真的不客气了啊。”
英语汉语重复了好几遍,可遗憾的是,王朗有说对方没有懂,就像王朗听不懂他们的话一样,对方也听不懂王朗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儿的笑。
也得亏对方是在笑,如果是上来就想“糟蹋”自己,王朗恐怕也早弹起来揍人了!
“祈福,我们,不要反抗……”
对方又是嘚啵一大堆话,王朗也总算是听懂了几个字。
反正大概意思就是,对方不是要糟蹋他,而是一种仪式,类似一些部落的祈福仪式。
弄懂大概意思的王朗,于是也没有再反抗,入乡随俗嘛,这是一种友好的表现,自己如果拒绝,那对方就肯定也会以为王朗不尊重他们。
无奈只好任由对方折腾自己。
就这样,等对方扒光自己以后,跟着很快的就让人端来了一盆深棕色的粘稠液体,仔细看的话,里面甚至还有一些树胶以及某种昆虫的尸体,总之是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万幸!
这玩意儿不是端来让王朗喝的,而是要涂在他身上的。
据对方“吧啦吧啦”的解释,王朗这才大概知道,在身上涂遍这种液体,竟然是他们这里最高规格待遇,一个月当中也只有族长才有这样的资格。
说是涂抹了这种地下昆虫还有树胶的混合体,就能得到大地之神的庇护,反正,大概意思就是这样吧。
当然了,用科学一点的说法就是,这就好像是驱虫剂或者防晒霜之类的东西,涂抹上以后,就不用担心森林里可怕蚊虫的叮咬,身上也会感到十分清凉,甚至能延缓脱水症状。
关于这个,你还真是不服都不行,有些原始部落,虽然很少有自己的文明,但很多东西那也是从好几千年前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
虽然看上去卖相不好,但说真的,实用性却远超现在市场上的一些化妆品好几百倍。
将王朗整个身上涂成棕黑色,对方就很快拿出一块十分华丽的桌布……好吧,在这里应该叫做围裙,据说这东西不是普通的亚麻编制而成,而是从深海捕上来的一种海鱼的鱼皮,晒干,然后缝在一起的,穿上去虽然硬了点,但好在它清凉透气,最主要它还没有鱼腥味儿!
这么说吧,如果让王朗自己来评价,他之前穿的作训服,售价大约在一千二百元左右,但跟这件鱼皮裙比起来,说真的,他反而更愿意花一千二百块买这么个玩意儿。
关键不在外观,主要是这个环境,真心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东西了。
从这一点上来讲,也能很容易的看出来,这里的人,从来都是在适应自然,所以他们这里的人就同样也得到了大自然的馈赠。
就这样换了一身“行头”之后,那位黑人妇女就立刻端来两块石板,石板上,则各有两坨……两堆,两……好吧,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是两坨红白颜料,然后勾上一点在手指上,就开始在王朗的脸上涂抹了起来。
左三条白、红、白,右三条红、白、红,额头上一条红、白竖线,说是红色代表勇气白色代表纯洁,大概意思就是这样。
之后那人又端来一顶带着鸵鸟尾羽的头冠,帮王朗戴在了头上。
不要问为什么是鸵鸟的羽毛,在这里可不是侮辱人,反而鸵鸟才是人家部落的图腾神鸟,不是二般人,人家还不见得让你戴呢!
总之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捯饬了一个多小时,那名黑人妇女就让人拿进来一把粗制长矛跟一套弓箭,搭配完成之后,这才算是领着王朗重新走出了草棚。
刚一出草棚,外面的二十多人就立刻围了上来,然后对着王朗载歌载舞起来。
说真的,他们跳的舞蹈……很滑稽,但却贵在真诚。
就连那个拄着羚羊头拐杖的黑人老头儿,都是一脸喜气洋洋的在那里十分欢脱的跳个不停,看到这一幕,王朗还真有点担心,他会不会这么跳着跳着就挂了。
这样一直到了傍晚,篝火开始升起来了,王朗才算是有机会安静下来,然后被安排到了黑人老头儿,也就是他们的族长身边。
实话讲,王朗现在有太多的疑惑了,比如篝火附近趴着打盹儿的那头狮子,再比如,眼前这些人为什么会这么“热情”的对他。
毕竟不管怎么说,给他涂“药水儿”,王朗还可以勉强归结到这些人的好客上,但那头狮子就不一样了。
原本王朗还以为这头狮子是部落里的人养的,可事实证明并不是这样,这个从大家看狮子的眼神就知道了,因为他们的眼神中,完全没有那种饲主该有的傲慢与颐指气使。
而这一切的一切,也都有太多的疑问在里面。
王朗是被筏子抬进部落的,部落不大,只是在一片空地上搭起二三十个草棚子,棚子中间有常年不息的篝火,火上有大烤架和破陶制成的锅子和碗,跟一些长矛弓箭之类的备用武器。
刚一到地方,王朗就被一大群人围上了,然后有个中年黑人妇女“吧啦吧啦”的说了一大堆,王朗隐约的也能听懂几个字,反正大概意思就好像是在念咒语,有点类似古老的迎接仪式。
看着面前衣着“朴素”,但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黑人妇女,王朗莫名的就感到菊花一紧,卧槽这该不会是要抢自己当压寨爷们儿吧。
好在很快就有一个拄着羚羊头拐杖的佝偻族长走了上来,然后用当地语言说道:“很欢迎您来到我们的部落,吧啦吧啦……”
反正,王朗就听懂了头第一句,后面的硬是一句没听懂,但能听懂这一句基本上就够了,至少证明这帮人对自己并没有恶意,也不是打算要拿自己弄来办一个烤全人晚会。
左右听不是很懂,王朗也就干脆任由对方摆布了,虽然他也一直很想找机会跟那个佝偻族长谈谈,问清楚这里的具体情况,但周围这二三十个人一直在“吧啦吧啦”念念有词,仿佛是在祭祀一样,王朗也就不好意思再去打断人家了。
就这样大约又过了没多久,眼看着日上三竿。
黑人妇女就忽然拉着王朗,然后朝一个茅草屋走去。
但即便对方一直面带笑容,一脸的善意,可还是吓得王朗一个劲儿拒绝,开胃菜完了,前戏也结束了,果然就要开始糟蹋自己了吗?可是你糟蹋就糟蹋吧,好歹来一位年轻一点……呸呸呸,还是算了,咱不歧视人家,但说真的,即便是年轻的,光是肤色问题,王朗也接受不了啊。
“大姐……大姐?阿姨?大姑妈!你想干什么?哎哎?你脱我衣服干什么!咱先说好,我不是打不过你啊,你再这样,我真的不客气了啊。”
英语汉语重复了好几遍,可遗憾的是,王朗有说对方没有懂,就像王朗听不懂他们的话一样,对方也听不懂王朗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儿的笑。
也得亏对方是在笑,如果是上来就想“糟蹋”自己,王朗恐怕也早弹起来揍人了!
“祈福,我们,不要反抗……”
对方又是嘚啵一大堆话,王朗也总算是听懂了几个字。
反正大概意思就是,对方不是要糟蹋他,而是一种仪式,类似一些部落的祈福仪式。
弄懂大概意思的王朗,于是也没有再反抗,入乡随俗嘛,这是一种友好的表现,自己如果拒绝,那对方就肯定也会以为王朗不尊重他们。
无奈只好任由对方折腾自己。
就这样,等对方扒光自己以后,跟着很快的就让人端来了一盆深棕色的粘稠液体,仔细看的话,里面甚至还有一些树胶以及某种昆虫的尸体,总之是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万幸!
这玩意儿不是端来让王朗喝的,而是要涂在他身上的。
据对方“吧啦吧啦”的解释,王朗这才大概知道,在身上涂遍这种液体,竟然是他们这里最高规格待遇,一个月当中也只有族长才有这样的资格。
说是涂抹了这种地下昆虫还有树胶的混合体,就能得到大地之神的庇护,反正,大概意思就是这样吧。
当然了,用科学一点的说法就是,这就好像是驱虫剂或者防晒霜之类的东西,涂抹上以后,就不用担心森林里可怕蚊虫的叮咬,身上也会感到十分清凉,甚至能延缓脱水症状。
关于这个,你还真是不服都不行,有些原始部落,虽然很少有自己的文明,但很多东西那也是从好几千年前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
虽然看上去卖相不好,但说真的,实用性却远超现在市场上的一些化妆品好几百倍。
将王朗整个身上涂成棕黑色,对方就很快拿出一块十分华丽的桌布……好吧,在这里应该叫做围裙,据说这东西不是普通的亚麻编制而成,而是从深海捕上来的一种海鱼的鱼皮,晒干,然后缝在一起的,穿上去虽然硬了点,但好在它清凉透气,最主要它还没有鱼腥味儿!
这么说吧,如果让王朗自己来评价,他之前穿的作训服,售价大约在一千二百元左右,但跟这件鱼皮裙比起来,说真的,他反而更愿意花一千二百块买这么个玩意儿。
关键不在外观,主要是这个环境,真心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东西了。
从这一点上来讲,也能很容易的看出来,这里的人,从来都是在适应自然,所以他们这里的人就同样也得到了大自然的馈赠。
就这样换了一身“行头”之后,那位黑人妇女就立刻端来两块石板,石板上,则各有两坨……两堆,两……好吧,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是两坨红白颜料,然后勾上一点在手指上,就开始在王朗的脸上涂抹了起来。
左三条白、红、白,右三条红、白、红,额头上一条红、白竖线,说是红色代表勇气白色代表纯洁,大概意思就是这样。
之后那人又端来一顶带着鸵鸟尾羽的头冠,帮王朗戴在了头上。
不要问为什么是鸵鸟的羽毛,在这里可不是侮辱人,反而鸵鸟才是人家部落的图腾神鸟,不是二般人,人家还不见得让你戴呢!
总之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捯饬了一个多小时,那名黑人妇女就让人拿进来一把粗制长矛跟一套弓箭,搭配完成之后,这才算是领着王朗重新走出了草棚。
刚一出草棚,外面的二十多人就立刻围了上来,然后对着王朗载歌载舞起来。
说真的,他们跳的舞蹈……很滑稽,但却贵在真诚。
就连那个拄着羚羊头拐杖的黑人老头儿,都是一脸喜气洋洋的在那里十分欢脱的跳个不停,看到这一幕,王朗还真有点担心,他会不会这么跳着跳着就挂了。
这样一直到了傍晚,篝火开始升起来了,王朗才算是有机会安静下来,然后被安排到了黑人老头儿,也就是他们的族长身边。
实话讲,王朗现在有太多的疑惑了,比如篝火附近趴着打盹儿的那头狮子,再比如,眼前这些人为什么会这么“热情”的对他。
毕竟不管怎么说,给他涂“药水儿”,王朗还可以勉强归结到这些人的好客上,但那头狮子就不一样了。
原本王朗还以为这头狮子是部落里的人养的,可事实证明并不是这样,这个从大家看狮子的眼神就知道了,因为他们的眼神中,完全没有那种饲主该有的傲慢与颐指气使。
而这一切的一切,也都有太多的疑问在里面。